王石凹煤矿
1.王石凹煤矿 篇一
兴义市白碗窑镇凹子冲煤矿 火工品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兴义市白碗窑镇凹子冲煤矿
2016年7月14日
兴义市白碗窑镇凹子冲煤矿
火工品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项目的安全基础工作,为切实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防范要求,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结合民爆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了火工品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一、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 长:梁水洪 副组长:刘道军
成 员:张 康 孙献伟 郭晓强 韩保亮 佟关云 候新建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对本矿涉及火工品的事情负责。凹子冲煤矿安全科、办公室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凹子冲煤矿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办公室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井下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5、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验收、储存等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6、办公室为火工品仓库的安全保卫单位,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7、生产班组长负责火工品的地面、井下运输管理及火工品的回收、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作,保卫室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
8、每旬由安全矿长组织一次项目部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9、每月火工品监督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10、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11、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12、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13、必须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 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三、火工品的运输、储存、领取和清退
1)、火工品的运输和储存
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
(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3)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2、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经由道路专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2)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3)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6)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禁止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
4、火工品到炸药库后,矿方应派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保卫、安检员联合验收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确认无误后,并组织人员卸火工品。
(1)存放库内要确保通风良好,有隔热降温措施。
(2)严禁在临时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3)库房周围不应有杂草和灌木丛。
(4)在库区所控制的外部距离内不能进行有碍库房安全的活动。
5、火工品临时库房保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矿灯、手机进入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库房内消防器材齐全。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吨,雷管发。
7、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8、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
9、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0元。
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11、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2)、火工品的领发与清退
1、爆破材料管理必须建立库存台帐,发放、退库台帐,回收废旧的火工品台帐。
2、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个生产队长和安全矿长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公司调度室审批,没有生产队长和安全矿长签字或与生产现场不相符,调度核算员一律不准审批。
3、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便携仪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到地面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临时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4、领取火工品应有正付放炮员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由安全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穿抗静电衣服,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生产班组,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爆破知识的人员运送。
5、爆破工在领取电雷管时,必须经库房管理员在跟踪卡片上登记雷管段数、编号,后由爆破员、安全员、发放人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到作业地点,安全员完成监督任务,由班组长对雷管使用进行监督,并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在下班后未用完的,必须退回库房,由收回人核对清点雷管并在跟踪卡片上签字,完成雷管的监督使用任务。
6、临时仓库保管员坚持“十不发放制度”。(1)没有合格证不发。
(2)放炮员不持放炮合格证,无安全员监督,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
(3)无安全员监督、签字不发;(4)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5)不是双人领料不发。(6)没有雷管盒不发。(7)雷管盒没有锁不发。(8)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9)质量有问题不发。(10)酒后领取爆炸物品不发。
7、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
8、各单位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在查收后必须给放炮员开一联红单,单中注明清退名称和数量,放炮员收到红单后,将红单交回材料保管,由保管进行保存,争取做到帐与物相符,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
9、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炸药的,一律开除,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火工品使用
1、火工品使用应由爆破员认真填写使用情况表,每次填写为一式三份,下班后经全部审核签字后,一份交回炸药库,一份交回调度室开单处,另一份存在队部。
2、火工品使用单情况说明:在使用单中在火工品领取时,爆破工必须亲自签字,并写明领取时间,领取数量。在经安全员、库管员、爆破员三人确定后分别签字。
3、火工品领取后,按规定运至工作面使用地点,在使用时按爆破说 明书和实际每次爆破使用量认真填写使用情况表。要求每次使用要由班组长、安全员现场,并对每次装药时间、爆破时间记录清楚,在每次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安全员必须签字。对于每次实际爆破用药量与规定不相符的,要在说明事项中填写清楚。在下班时对于本班内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如数退还给地面火药库,经库管员清点验收后,清退爆破工方可在单上签字。
4、现场负责人是指当班的跟副队长,在下班时对本班使用的火工品情况进行核实后,在审查意见表中填写,本班使用数量,还剩余数量,并签名。
5、各单位所留报表必须认真保存,不得随意丢失。
五、火工品丢失处理办法
1、处理残爆后的火工品或其它原因造成火工品丢失的必须到保卫室登记存档。
2、档案中必须明确有火工品丢失原因、地点、时间、数量等。
3、对火工品丢失后因未到保卫室登记而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4、任何人在任何地点,捡到炸药、雷管均应及时交到保卫室或交至安监部门,不得擅自保存、转送他人、做私用或变卖。
5、工作中发生拒爆现象时,爆破工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收集未爆的雷管,必须当班交回库房。
6、爆破管理人员收到爆破工交回的废雷管后,必须逐发登记废雷管编号、数量、爆破工姓名。
7、如有未收集的废雷管,爆破工必须于当班向药库管理人员汇报遗 失的雷管编号及数量,保管员对此做详细记录。
六、相关岗位管理制度
1)火工品负责人岗位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要按本单位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采取有效措施,使规章制度贯彻实施。
3、负责编制本单位爆炸物品使用计划,呈报审批,交纳安全管理费。
4、负责对单位爆炸物品储存、使用、领取、清退、导通编号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整。
6、负责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2)临时火工品库看库员岗位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地面库房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对于无关人员严禁其进入库内;
2、按照上级规定,努力使库房库区需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要求,3、要按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测库区内的避雷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库区内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用水,并保证良好状态,4、严禁让携带手机、火种、放炮器、矿灯、穿铁掌皮鞋着易产生静电衣物及携带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住宿、开会等。
5、在库区门口要悬挂进库需知,对进出库人员严格检查,并进行存档。
6、要保证库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严禁积水流入库内。
7、要注意库内的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严防高温。
8、认真对库房周围进行检查,设防鼠板严防鼠蛇等动物进入库区。
3)临时火工品库保管员岗位管理制度
1、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持证上岗。
2、产品入库时必须按公安部门的规定验收标准,并按规定要求存放。
3、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储存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4、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物帐相符。
5、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6、负责保持库房内通气、透气、干燥,整齐干净。
7、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8、经常保持库内、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人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腐、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4)安全员岗位管理制度
1、必须持安全员资格证上岗作业。
2、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发放、运输、使用、清退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守库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爆破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6、严禁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5)爆破员岗位管理制度
1、必须持爆破员资格证上岗作业。
2、认真的执行公司火工品领退的相关规定,严格的按照爆破说明书和《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火工品库房。
5、接受安全员的监督,认真的执行的领退、运输、使用、清退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九、其它管理制度
1)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说明书,其内容必须全面完整,爆破工必须按说明书进行作业。
2)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
十、火工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风险评估:火工品事故主要有爆炸和丢失两大类。爆炸事故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丢失按照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公安机关处理。
1、危险性分析:
雷管及乳化火药遇明火会引起爆炸。雷管炸药爆炸的高温火焰及冲击波会把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沿进风流带入采掘区域,其危害极大。安全规程对存放的雷管火药数量限制有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事故以减小爆炸当量和灾害威力。杜绝火源是防止火工品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要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明火、电气、静电、摩擦、机械碰撞等火化的产生。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的伤亡,迅速消灭事故或控制事故扩大,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再次发生灾变,保证救灾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缩小灾区范围,减少损失,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2)
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组 长:梁水洪 副组长:刘道军
成 员:张 康 孙献伟 郭晓强 韩保亮 佟关云 候新建 孙占平常新宽 黄继伟 李天杰 王源
2、职责
(1)、项目部职责: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批准现场抢险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高效运作,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组织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成员职责:
调度室:负责接受、汇报重大火工品事故报告,根据情况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项目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收集事故信息,为项目部决策提供依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部门 及指挥部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地点的相关技术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
安全科: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配合上级单位开展火工品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设备、机电部:掌握事故地点供电和送电情况,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或组织相关机械设备抢险。
采购部:负责为火工品事故救援提供急需的材料、设备、工具、车辆等。
财务部:负责矿井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资金保障。
后勤部: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医务室:负责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械、药品,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治疗,并与县人民医院联系,做好护理转运工作。保卫室: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抢救疏散和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现场管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办公室:负责事故救援期间各部门的协调、后勤保障,以及新闻媒体的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
(3)、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安全经理现场指挥。
3)、预防预警及应急响应
1、预防与预警 a、炸药库必须严格按设计库容量存放火工品,雷管、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b、炸药库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c、炸药库必须双人双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d、炸药库附近5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e、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火工品储存、领退、运送、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火工品管理制度。
f、火工品运送时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押运,运输数量、速度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并避开人员上下班时间。4)、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直接领导汇报,事故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向调度室汇报。接警人员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爆炸物品的类型、事故现场损害及人员伤亡情况。5)、应急处置
级别确定:当直接负责人确认火工品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请求启动火工品爆炸应急处理预案。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组长报告事故情况,由组长决定启动火工品爆炸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启动程序:
1、组长接到爆破事故汇报后,按事故性质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2、相关人员接到调度室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接受组长命 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
3、由生产矿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
四、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6)、现场处置方案 救援行动:
1、救援工作由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组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2、地面发生火工品爆炸引发火灾时,调度室必须在项目部的指挥下迅速组织人员灭火。
扩大应急:当事故仅靠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要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凤凰县应急救援办公室、凤凰县消防大队求援。
三、应急恢复:
在确认所有火灾扑灭、火工品被隔离,没有爆炸危险存在,由现场指挥员宣布解除警戒,恢复被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四、应急结束:
抢险工作结束后,对事故抢险工作进行总结批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组长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各抢险单位和人员返回原单位。
兴义市白碗窑镇凹子冲煤矿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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