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国共产党章程

2024-08-14

修正中国共产党章程(精选6篇)

1.修正中国共产党章程 篇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心得体会

连南县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对党章修改无意见,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十分必要的,这是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现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时代潮流、发展变化和党心民心的必然要求。”连日来,教育系统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在谈论到《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时一致认为,党章修正案符合世情国情党情,顺应党心军心民心,对于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团结奋进,向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党章修改体现全党意志,符合时代要求,顺应党心民心

党章修正案充分吸纳了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全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越来越成熟,标志着党的旗帜写进了崭新的时代内容,标志着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有了更坚实的根本依据,标志着党员干部有了更好的正己明镜。这次党章修改,不仅符合时代要求,顺应党心民心,非常及时和必要,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勇气,必将为全党在新的历史起点统一思想行动提供强大动力;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的客观要求,必将指引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开拓新境界;体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最鲜明品格,必将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完全同意并坚决拥护此次党章修正案。

二、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确认了新时代我们党的政治理想和战略安排

很多党员同志认为,党章修正案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有利于在今后工作中更好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更好发挥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规范作用。修正案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确认了新时代我们党的政治理想和战略安排,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基本规范,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党意志和全国人民意愿,表明了我们党的政治担当和强烈的使命意识。

三、努力成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

新党章经十九大审议通过后,对统一全党思想,统一全党意志,进而统一全党的步调,激励全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将起到重大的历史性的推动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教育系统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章规定落实到工作中。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九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朝气蓬勃、坚强有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员干部反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内的重要制度,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这次对党章的修改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时代要求,赞成对党章的修改。新党章要求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党员干部通过以学习新《党章》为契机,加深了解掌握新《党章》的内涵,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自我,以适应新《党章》的要求。

2.修正中国共产党章程 篇二

作为现代金融理论基石的有效市场假设(EMH)闻名遐迩,该假设认为证券价格对其理论价格的任何偏离均会立即得到市场的反向修正。然而,著名的反转效应(Cootrarian Effect)现象表明,证券价格会严重偏离EMH下的理论价格,且市场反向修正该种偏离需要一段时间。如今,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表明反转效应普遍存在于证券市场。既然返转效应认为,市场对证券价格与其理论价格偏离的反向修正并非如EMH描述的闻风而至,相对于EMH下的零时滞,反转效应存在着大于零的反向修正时滞。那么,这个时滞到底是多长呢? 即证券价格偏离EMH所描述的理论价格后,要经历多长时间方可首次反向修正到EMH下的理论价位上呢? 借助Dissanaike(1996)[1]论述,将反转效应中,证券价格经反向修正首次回到其理论价格所需时间称之为“反转修正周期”。那么,上述问题即为证券价格的反转修正周期有多长?

测算反转修正周期具有重要意义:第一,EMH强调信息反应的及时性,反转修正周期理应趋于零;故反转修正周期越长,表明市场对信息的反应效率越低。第二,现有关于反转效应的研究主要站在定性角度,而反转修正周期是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反转效应中价格修正速度。第三,基于反转效应产生的反转策略常被许多实务界所青睐,对反转修正周期的研究有利于明确反转投资策略的最优投资期限。本文通过分析反转系数的缺陷,对其进行修正,提出“修正反转系数”,并从理论上进行推导,随后以中国股市行业指数的相关数据,对其反转修正周期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决策参考。

2 研究文献评述

Fama(1970)[2]在前人的基础上,将有效市场假设归纳为公理,在EMH下,投资者及时准确的对信息做出反应,市场对证券价格与其理论价格的任何偏离均会立即修正。EMH奠定了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石,然而,DeBondt和Thaler(1985)[3]实证分析发现,证券价格存在反转效应,排序期业绩较好或较差的证券在其后的检验期却表现出较差或较好的业绩。该学者进一步指出,投资者对市场新流入的信息常常会反应过度,以致证券价格在一段时间内严重偏离EMH框架下的理论价格,证券在该时期表现出较好或较差的业绩;随后,该偏离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向修正回归其理论价格,引致证券在该时期表现出较差或较好的业绩。因而,市场对证券价格反向修正的滞后性使得证券业绩表现出反持续性特征。

反转效应表明了市场反向修正证券价格需要一段时间,投资者利用该现象可获得投资收益。对此,Fama和French(1996)[4]认为投资者依靠反转效应获得收益来自于风险补偿,可用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进行解释。然而,该解释并未获得任何实证支撑,Antonios等(2006)[5]、Wu等(2012)[6]等学者以英国股市为例对此进行了反驳。而今,Li等(2010)[7]、Akarim和Sevim(2013)[8]、潘莉和徐建国(2011)[9]、陈立中和赵萌(2013)[10]等国内外众多学者研究表明,基于反转效应进行投资实践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这些研究证明了反转效应的普遍存在性,肯定了市场反向修正证券价格存在时滞特征。然而,这些研究并未量化分析反转效应中市场对价格的反向修正速度。

在利用反转效应构建投资策略方面,Li等(2010)[7]、Akarim和Sevim(2013)[8]等学者构建了一些反转策略,事后模拟分析表明利用反转策略能获得较为优异的投资收益。Galariotis(2013)[11]指出利用反转策略在全球主要的证券市场上的确获能得好的业绩,但该种策略下的业绩往往不具备可持续性。Chou和Lin(2010)[12]通过实证分析揭示了反转策略的最优投资期限,当投资期限为1 个月时,反转策略相对较优。可见,基于反转效应的反转策略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投资策略,但投资期限会影响其投资业绩。因而,有必要对反转效应的反转修正周期进行量化研究。

测算反转修正周期的文献并不多见。Dissanaike(1996)[1]通过描述排序期的证券在其后检验期的价格与理论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构造了反转系数,并据此分析了反转修正速度。分析结果显示,市场对价格过度反应的修正时间具有非对称性。随后,赵振全等(2008)[13]采用上述方法对一些主要的国际证券市场分析得到了类似的结论。这两位学者从量化的角度分析了反转修正周期,但其在构造反转系数时,以市场在检验期的收益率作为某种证券的理论收益率,并据此计算该种证券的理论价格。该种处理方法忽略了反转修正周期定义中所指的理论价格是EMH下的理论价格,忽视了证券承担的市场风险的特性,其合理性值得怀疑。综上可见,反转修正周期关系到市场效率、反转效应以及反转投资策略等重要问题,现有屈指可数的研究仍存在一些缺陷。

3 反转系数推导及其修正

3.1 反转系数的数理推导

Dissanaike(1996)[1]首次给出了反转系数示意图,并据此给出了反转系数的测算公式。为了分析其缺陷,本文根据示意图将其数理化。设Pit-1、Pti和Pit+1分别为某一股票在排序期期初、期末和检验期期末的价格,PMt-1、PtM和PMt+1分别为市场指数在相同时期的价格。若不考虑股利分配,且假设在检验期、排序期该股票完全跟随市场波动,则其在检验期期末的理论价格P珚it+1可由式(1)计算:

式中,.若该股票的价格在排序期因偏离理论价格未完全跟随市场波动,但在其后的检验期中,未对排序期已偏离的价格进行反向修正而完全跟随市场波动,则该股票在检验期期末的理论价格P珛it+1可由式(2)计算:

从而,根据Pit+1、三者之间的关系便可判断该股票在检验期的股价修正程度。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利用Pit+1、三者定义该股票在检验期的反转系数RCti,式(3)为其测算公式:

若记,则式(3)可演变为式(4):

若RCti=1,则Pit+1=P珚it+1,此时股价得到完全修正回归了理论价格,即完全反转;同理,若RCti=0,则股价没有得到修正,即未发生反转;若0< RCti<1,则股价得到了一定的修正但修正不完全,即反转不足;若RCti<0,则股价未发生反转;若RCti>1,则股价得到了过度的修正,即反转过度。

3.2 修正反转系数

Dissanaike(1996)[1]构建的反转系数可以对反转修正周期进行量化研究,但其利用式(1)或式(2)中计算理论价格时,以股票价格完全跟随市场波动作为前提假设,即要求rti=rtM,rti,rtM分别代表示i股票和市场指数在t期的收益率。由文献评述中对Dissanaike(1996)[1]的论述的详细分析可知,反转修正周期定义中所指的理论价格是指EMH框架下的价格,可探究反转效应中价格反向修正的时滞较之EMH下的价格反向修正的零时滞多了多长。在EMH框架下,阐述rti与rtM的关系必须考虑风险因素;此时,根据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知rti与rtM之间满足式(5)所示的关系:

式中,rtf和βti分别表示t期中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和股票i的市场风险因子(Beta系数)。由式(5)可知,股票价格不仅与市场波动有关,还与该股票的市场风险因子有关。不同的证券受市场风险的影响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巨大。Dissanaike(1996)[1]利用式(1)计算理论价格,要求rti=rtM,即将所有证券的Beta系数均视为1;这忽略了不同证券在承担市场风险因素时的差异,因而反转系数构建过程中对理论价格的确定不尽合理,需要修正。

反转效应表明偏离的证券价格经过一段时间后会得到反向修正,回归到理论价格上;而其理论价格正是EMH框架下的理论价格。由上论述可知,根据式(5)确定rti与rtM之间的关系较之Dissanaike(1996)[1]要求证券价格完全跟随市场波动的原有假设更为合理。从而,若证券价格在检验期、排序期均没有偏离EMH下的理论价格,则其理论价格计算公式为式(6):

结合式(5)以及等式rtM=RtM-1可将式(7)变换为式(8):

同理,若股价在排序期偏离了理论价格,却在其后的检验期没有得到价格修正,则其理论价格计算公式为式(9):

结合式(4)、式(6)、式(9),即可得到修正反转系数ΔRCti的计算公式:

比较式(4)和式(10)可知按照式(10)定义的修正反转系数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式(4)定义的反转系数在假设方面缺乏理论支撑的缺陷,但其逻辑思想和经济含义并未发生变化。因此,ΔRCti>1、ΔRCti=1、0<ΔRCti<1、ΔRCti≤0四种情形分别代表着反转过度、完全反转、反转不足、未发生发转。如同反转系数,修正反转系数作为量纲为1的参数,具有如下两个特点:(1)可比较不同证券反转修正程度的差异;(2)可确定反转修正周期,即修正反转系数首次等于1所需要的时间,进而折射出市场效率。

4 实证分析

本文的目的在于针对反转系数的缺陷进行修正,并对中国股市行业指数的反转修正周期进行测算。因此,在此目标下,本文样本选取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所有行业指数和上证综合指数的日收盘价,并以上证综指为市场指数,数据来源于聚源数据库。为了确保实证结论具有说服力,本文在样本区间选择、检验期长度确定等问题上做了如下细致选择和处理:

首先,选用的数据窗口时间较长。 较之Dissanaike(1996)[1]和赵振全等(2008)[13]分别以48和96个月内日收盘价作为样本区间,本文样本区间选为2004 年1 月2日至2013年8月30日,共116个月。样本区间完整包含了牛市、熊市、震荡市三种市场状态,数据长度已经足够丰富,因而样本区间具备代表性。其次,在排序期和检验期的处理上,为了防止结论对数据期限选取的敏感性,本文对所有上证交易所的行业指数进行了充分的挖掘,对周期为60、120、240、360、480、720个交易日长的排序期均进行实证检验。同时,为详细分析修正反转系数和反转系数随时间期限变化的波动情况,对检验期按30个交易日的倍数增加周期。 最后,Dissanaike(1996)[1]和赵振全等(2008)[2]以累积超常收益率(CAR)对证券进行业绩排序,但CAR并未考虑风险。Treynor(1965)[14]提出的Trey-nor比率作为衡量单位市场风险的超额回报,现已成为经典的业绩测度指标之一。考虑到上文在修正反转系数时以证券的Beta系数作为该证券的市场风险因子,而Trey-nor比率正是以Beta系数作为风险测度指标,为了保持一致性,本文以Treynor比率作为业绩测度指标。

下文首先对反转系数及修正反转系数的一些影响因素加以分析,随后对修正反转系数较之反转系数更为合理加以实证。在此基础上,利用修正反转系数结合其影响因素对行业指数的价格反转修正周期进行分析。

4.1 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篇幅限制,图1仅展示了60、120、240、360、480、720个交易日长度下的首个排序期中名列首位和位居末座的行业指数的反转系数及其修正反转系数。

由图1可知,在6个不同时间长度的排序期下,名列首位和位居末座的行业指数的价格均严重偏离EMH下的理论价格,市场对价格反向修正均具有大于0 的时滞性,中国股市并未达到弱式有效。 在60、240、360、480、720个交易日长的排序期下,名列首位蹬行业指数,其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在长期(约1600 个交易日)小于0,此时行业指数并未发生反转,存在价格的动量持续性;而在1600个交易日长以下的检验期内,价格反转过度、反转不足、未发生反转常常交替呈现。 这与许年行等(2011)[15]认为我国股市总体上不存在惯性现象的观点相悖,与潘莉和徐建国(2011)[9]认为我国股市在长期(720~1200个交易日)存在价格反转、中短期存在价格反转和惯性的观点也不尽相同。在60个交易日长的排序期下,位居末座的行业指数在其后长度约为300~1600个交易日长的检验期中,其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几乎均大于0,甚至大于1;即反转修正常常过度。在360、720个交易日长的排序期下,位居末座的行业指数在其后的检验期中,其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长期小于0,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价格惯性。

由图1可知,市场对各个排序期中名列首位和位居末位的行业指数的价格过度反应的修正具有差异;且价格反转修正程度的判定对排序期和检验期的时间长度具有敏感性。市场对名列首位和末位的行业指数价格反转修正的差异可能归因于投资者在非理性行为驱动下的差异化关注,最终导致了市场对信息挖掘的异质。不同长度的排序期和检验期对价格反向修正程度的判定影响较大,这表明价格反转修正程度具有动态性。反转修正的时滞性并非是排名首位和末位的行业指数的特性,其他排名靠中间行业指数依然存在反转修正的时滞性。图2以240个交易日长度下的首个排序期为例讨论了所有6种行业指数的反向修正周期的变化路径。由图2可知,各个行业指数的反转系数或者修正反转系数并非立即变为1,这再次体现市场对价格过度反应修正的时滞性。在反转修正过程中,过度修正现象或者修正不足十分常见。

图3以360个交易日长的排序期为例,将工业指数在各个排序期后的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加以展示。由图3可知,在不同的市场行情下,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波动程度不同。在第3个排序期(2006年12月21日至2008年6月17日)后,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波动程度最大。众所周知,该期限内上证综合指数犹如过山车,从2342.91点快速上涨到6092.04点,随后再快速下跌到2794.75点。在这种极端狂热或恐惧市场情绪笼罩下,市场对证券价格与其理论价格偏离的反向修正情况波动较大便不足为奇。

综合图1、图2、图3可知,反转系数与修正反转系数受排序期期限长度的影响,也受市场行情的影响。同时,在同一排序期和检验期内,排名首位和末位的行业指数受到价格反向修正也有差异。这些因素都影响着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的波动,因此,利用反转系数或修正反转系数确定价格修正程度时需加以考虑。

4.2 修正反转系数优于反转系数的实证分析

由图1、图2、图3可见,在同一排序期和检验期内,同一行业指数的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存在差异。尽管前文已从理论上说明修正反转系数较之反转系数更为合理,但为了防止理论与现实的脱离,下文采用真实数据对此进行检验。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主要是识别价格的反转修正程度,对投资策略的选取有指导作用;基于真正较优的价格反转修正程度识别模式下的投资策略应该获得更高的收益。因此,下文根据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设计反转投资策略和修正反转投资策略,若修正反转投资策略的收益普遍高于反转投资策略的收益,则说明修正反转系数的确优于反转系数。

结合前文介绍的反转系数和修正反转系数数值所代表的意义,设计如下投资策略:若前30个交易日(时间长度的选取依赖于检验期反转系数以30个交易日倍增)价格上涨,则反转系数或修正反转系数小于0时买入证券并持有;若价格下跌,则反转系数或修正反转系数大于0时买入证券并持有,其他情况空仓操作。考虑到排序期期限长度、市场行情对反转和修正反转系数存在影响以及基于数据的充足性,利用上述两种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操作时,以6种长度下的首个排序期的期末作为投资起点,以包含牛、熊、震荡市的整个样本时间区间为检验区间。表1为修正反转投资收益减去反转投资收益的统计结果。

注:表1中出现收益率之差为0的情况是因为修正反转投资策略和反转投资策略的买卖点完全相同。

在6个不同时间长度的排序期下,用反转投资策略和修正投资策略对6个不同的行业指数进行买卖操作,可分别获得36个投资收益率。由上表1可知,两种策略下有11次获得了相同的收益率,而修正反转投资策略的收益率超过反转投资策略收益率的次数高达15次,仅有10次反转投资策略的收益率超过了修正反转投资策略的收益率。由于利用修正和反转修正系数进行投资时已考虑了前文所分析的影响修正和反转修正系数的因素,故表1的结果具有稳定性。由此可见,修正的反转系数在对价格反向修正程度识别上较之反转系数不仅更具有金融理论支撑,也更符合实际情况。

4.3 行业指数的反转修正周期分析

修正反转系数较之反转系数更能准确识别价格的反向修正程度,且也弥补了反转系数无坚实理论支撑的缺陷。考虑到修正反转系数会受到市场行情、排序期期限长度的影响,因此,下文对其分类讨论。市场行情主要有牛市、熊市和震荡市三种表现形式,目前,并无普遍认可的分类方法。本文的划分方法为:对于N个交易日长的排序期,若此时市场指数至少有的日收盘价在其N日移动平均值之上,则将其归类为牛市下的排序期;若市场指数至少有的日收盘价在其N日移动平均值之下,则将其归类为熊市下的排序期;否则,将其归结为震荡市下的排序期。随后,通过对同一市场行情下相同时间长度的排序期后修正反转系数首次为1所用的时间取平均值求出该市场行情该排序期长度下的反转修正周期。同时,考虑到真实的证券市场不仅是经济和商业形势的映射,更是投资者情绪的晴雨表,价格得到恰如其分的修正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下文将检验期时点上修正反转系数在0.7~1.3内视为价格得到了几乎完全的反向修正,并将修正反转系数在首次达到该取值范围内所用的时间视为反转修正周期。从而,经过统计便可得到表2所示的各个行业指数的在不同市场行情和不同时间长度排序期下的反转修正周期。

注:表中所有数据的单位为30个交易日,且所有数据只取其整数部分;符号“数字-N”(如:6-N)表示在该排序期随后“该数字乘以30”(180)个交易日内无反向修正周期;单个字母N表示该市场态势下不存在该排序期。

由表2可知,由市场行情、排序期期限长度、6种行业指数共组成了108 种情形。其中,6 个行业指数不存在720个交易日长的牛市排序期,有20种情形,在现行数据长度的限制下,未发现价格反转修正周期。在剩下的82种情形中,有5种情形的价格反转修正周期与排序期的长度相同,具有对称的价格反转周期;有77种情形的价格反转修正周期为非对称的,价格的反转修正周期小于所对应的排序期的期限长度有33种情形,价格的反转修正周期大于所对应的排序期的期限长度有44种情形。可见,总体上行业指数的价格反转修正周期具有非对称性,且非对称反转修正周期中大多数情况均大于排序期的期限长度。对有确定反转修正周期的情形进一步分析发现,工业指数的在3种市场行情、6种排序期长度下平均反转修正周期最长,随后是综合指数、公用指数、180 金融指数、地产指数,反转修正周期最短的为商业指数。这表明,一定程度上,商业指数的市场效率是最高的,而工业指数的市场效率最低。在牛市阶段,6种行业在6个排序期长度下的平均反转修正周期最长,其次为震荡市,最短的是熊市。在牛市阶段,市场情绪狂热,市场的效率较低;而熊市阶段,市场充满恐慌,市场效率却相对较高。这可能与投资者在狂热的市场情绪中过度自信、盲目乐观,在恐慌的市场中,因恐慌而较为理性有关。

5 结论与展望

本文针对反转系数构建中存在缺乏金融理论支撑的缺陷,对其进行了改进,提出了修正反转系数,构建了反转和修正反转投资策略,并以上海交易所的所有行业指数为例,在考虑了影响反转和修正反转系数波动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比较两种投资策略所获得的投资业绩,从实证角度证实了修正反转系数的优越性。最后,利用修正反转系数对行业指数在不同的市场行情和不同时间长度的排序期下的反转修正周期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价格的反转修正周期通常具有较长的时滞性,未发现中国股市已达到弱式有效的证据。总体情况下,价格反转修正周期具有非对称性,且以反转修正周期长于排序期时间长度居多。本文的结论为揭示市场的效率、反转投资策略的构建以及反转效应的深入研究有参考作用。

3.中国是修正主义国家吗? 篇三

【关键词】修正主义国家 现状国家 中美关系

【作者简介】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专业2011级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法】D822.3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68-(2012)06-0051-63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快速发展引发了对世界未来权力格局的新思考。中美之间实力地位差距的缩小引发了中国是否会从实力上超越美国的争论,如果中国能够超越美国,对于世界而言这一超越意味着什么?学术界,尤其是关注权力变化的学者作出了大量的预测,对于中美关系的悲观预测不绝于耳。 中国往往被想当然地视作国际秩序的挑战者、破坏者,简而言之,中国是一个修正主义国家。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一国是否是修正主义国家唯有置于国际比较环境中,才能得出恰当结论。在西方语境中,美国是霸权国,被想当然地看成现状国家,而中国作为崛起国,被界定为挑战者。鉴于此,对中美之间进行深入比较才会具有说服力。本文首先梳理有关中国是否是修正主义的各种争论,其次提出修正主义的基本概念,最后比较分析中美是否是修正主义国家。

导 言

面对中国实力地位的快速增长,西方学术界已经显示了对中国力量的担忧,许多学者暗示美国是理所当然的现状国家,而中国是挑战者,即修正主义国家。 但是,不少学者发现从当前中国的行为来看,现在就认定中国是修正主义国家过于草率,或者直陈中国并非修正主义国家。 由于无法从实践中找到更多的证据,有学者提出中国事实上是一个遮蔽修正主义(Masked revisionist)国家,意味着未来在更有利时机挑战秩序。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逃脱美国对中国担忧假设的内在矛盾。 换言之,将崛起国等同于修正主义国家的假设已经被打破。同样,认定主导国就是现状国家也是有问题的。就当前美国而言,北约东扩和美国决定废除反弹道导弹条约;美国绕开联合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美国公然宣称在全球宣传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与传统的主权概念相对立。 美国的一系列行为都与传统假设矛盾。美国一方面承诺维持确保和平的国际合作,另一方面兼具帝国主义行为,渴望扩展美国观念,由此可见美国兼具现状国家和修正主义国家的特征。 中国学者显然并不认可中国是修正主义国家,甚至在反驳中指出美国才是现有秩序的破坏者,是修正主义国家。 于是,这就提出了“什么是修正主义国家?中国必然是修正主义国家、美国一定是现状国家吗”等问题。

一、修正主义国家概念

为了尽可能澄清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回到修正主义国家与现状国家的定义和衡量标准之上。施韦勒认为修正主义国家重视它渴望的比它们当前拥有的多。 米尔斯海默认为即便强者也可以是现状的破坏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关系中没有绝对的现状国家。 塔门认为一个国家是否满意现状与一个国家在权力等级制的国际结构中所处的地位相关,权力地位越低者越不满。 联盟也被学者用以衡量现状国家,这一逻辑暗示彼此喜欢的国家具有结盟的动机,但是彼此不喜欢的国家不会如此。 实际上,追求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目标,施韦勒的定义也就失去了意义。米尔斯海默的见解只能适用于事后解释,而难以用于预测,因为每一个国家的意图都是模糊的,从而无法预知,并且只能悲观地从最强烈的对抗角度出发,从而使得修正主义研究失去学理意义。塔门明确将满意度等同于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地位,照此理解,现存秩序中最不满的应该是最弱小的国家,而非大国。而使用联盟既忽视了历史上不同制度国家之间建立联盟关系的事实,也无法排除未来不同制度国家之间结盟的可能性,难以具有历史普遍性。

在如何衡量修正主义国家问题上,罗伯特·吉尔平的分析具有可操作性,他提出衡量的三个标准:权力分布;声望等级;支配或至少是影响国家间互动的权力和规则。 不过,其声望等级往往与权力结构相关。江忆恩提出三个指标衡量现状国家:国家领导人关于特定规则如何说和做?领导人关于全球或地区权力分布如何说和做?关于声望等级领导人如何说和做?修正主义国家寻求这三个方面根本改变。 随后,他又具体评估特定行为体是外在于现状共同体。第一个指标,非现状国家是一个并不包含在许多有助于调停国际共同体关系的国际制度之中的国家。第二个指标,尽管国家参加国际制度,它在这些制度内部破坏共同体的规范和规则。第三个指标:尽管国家参加国际制度,并且可能暂时遵从国际制度的规则和规范,一旦有机会,它将努力改变这些规则和规范,以改变制度和共同体最初目的的方式。 塔门与库格勒则从领土争端、军备、对国际规则的态度、意识形态以及贸易等五个方面来判断一国是否具有修正主义倾向。 当然,也存在更加详细的衡量标准,例如将领导人的出访目的地作为考察的标准。

张家栋从国家间经济力量、军事力量的变化;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投票行为;对国际条约的态度;国家战略意图等几个方面比较分析,中美两国谁会挑战当代国际秩序。 然而,无法回避的是某些变量并不能很好地说明问题,使用否决权符合联合国安理会的准则。韦宗友提出了衡量非现状国家的四项标准。第一,军费开支大幅度增加。第二,以武力威胁或武力解决问题。第三,漠视或违反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第四,对主要国际组织的参与度和认同度低。

结合学术界的各种观点和衡量标准,对于现状国家的衡量应该集中关注对当前秩序满意与否。现状国家是指寻求在当前国际体系中运行并不挑战当前秩序的国家,但应该包括在现有国际秩序规则之下改革的倡议者;修正主义国家指主要关注当前权力和声望优先于其他考虑,为了自己的收益和利益,寻求重塑国际体系和秩序,应该包括游离在现有的国际秩序之外的孤立者。不过,如何衡量现状国家成为摆在研究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毕竟满意度事关意图,而意图必须通过行为体现。或许,国家的行为有时可以遮蔽意图,可是,我们也无法忽视长期的行为模式也会内化,促使意图改变。从这一层面上讲,对于国家较长时期的行为模式的考察可以作为衡量是否为修正主义国家的考察标准。正因为如此,结合学术界已有的衡量标准,本文主要从中美行为比较的角度,分析中国是否是修正主义国家,因为一国的行为唯有在国际比较中才可以得以较为清晰阐释。源于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比较中美行为:是否对现存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满意?是否使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否存在针锋相对的军费开支增长?是否存在意识形态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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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正主义:中国和/或美国?

现有的研究往往隐含一种假设,即权力转移之际的国家之间存在现状国家与修正主义国家的对立。不过,这一假设在知识探究上未免陷入了二元对立的窠臼之中,似乎无法逃脱中美冲突的陷阱。诚然,在国际政治中,国家之间矛盾普遍存在,但不能简单归结为国家之间的根本对立。同时,我们认为没有绝对的现状国家,也没有绝对的修正主义国家,任何国家都应该是位于这两个端点的中间。正因为如此,任何对于一国是否是修正主义国家的分析必须置于比较环境之中才具有学理意义。

(一)中美对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满意吗?

本文对于现行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考察侧重于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就联合国而言,中美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在安理会中拥有象征大国地位的否决权。但是,中国在联合国中的席位曾长期由台湾把持,在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之前,中国将联合国看成是西方霸权主义的工具,尤其是联合国在朝鲜战争中充当了美国的马前卒,更激起了中国对联合国的不满。在恢复联合国席位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在联合国的活动较为消极,多次出现不合作式的弃权投票。然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进入世纪之交,中国开始积极地参与联合国的各种活动,其显著标志是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秦亚青教授强调指出中国自建国后从一个革命性国家转变成一个维持现状的国家,随着国家大政方针的改变,中国对安全利益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致使中国大战略目的发生了变化。 就国际经济秩序而言,中国经历了长期艰苦的谈判,于2001年11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表达了融入国际经济秩序的决心,并且大幅度修改国内法律以适应国际规则。诚然,中国也表达了对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的要求,希望更多地反映发展中国家的需求,推动世界共同发展。但是,无论从经济还是政治角度来看,中国的动机是与美国主导的现行国际秩序合作。此外,现有的国际秩序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对中国具有较大的包容性,也吸引了中国不断融入国际秩序。因此,将中国看成是美国的威胁,许多方面是建立在对于中国对外政策意图和特性过时的和不准确的歪曲讽刺之上。

美国在冷战之后提出建立世界新秩序。在这个新秩序中,美国希望自己主导世界去实现人类共同的愿望:和平与安全、自由与法治。不过这一世界新秩序的构想处处碰壁。在海湾战争中,美国得到联合国授权,在中东大显身手。12年之后,美国再次提议对伊拉克动武,这一次联合国并没有给予其支持。更重要的是,这一次不仅仅是美国的传统对手俄罗斯从中作梗,而是德国、法国、俄罗斯的联手反对。美国和英国绕开联合国共同行动打击伊拉克,其行为已经表示了其对联合国的不满,也产生了国际关系中的恶果。 但是在伊拉克战后重建的议题上,美国又回到了国际主义轨道上来。另外美国还退出了其曾参与的联合国下属的某些国际组织的活动,如教科文组织等,同时美国在缴纳会费上的拖沓也是其不满的一种表达。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美国也开始隐现其担忧,担心随着新兴经济体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份额的增加,从而使得美国丧失领导地位。不过,现在就认为美国意欲全面打破以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还为时尚早。

尽管中国对于现行的国际秩序并非无条件地遵从,而是有选择地加入,但是,从历史的纵向来看,中国是前所未有地对现行的国际秩序表现出积极态度。而另一个进程则恰恰相反,美国对于自己曾经主导建立的国际秩序组织日益表达隐忧。不过,尽管中美两国对现有的秩序都有所不满,但是这种不满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改革现有国际秩序来实现,并非推倒重建。所以,现有的证据并不支撑中美两国中的任何一个是修正主义国家的结论。

(二)是否使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使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宪章》中的原则之一,表达了对世界和平的渴望与呼声。中美之间远隔千山万水,却又如同近邻一般密切接触。不是中国领土延伸至美国,而是美国的边界触角伸向了中国边界的山山水水。二战之后,中美之间发生军事争端的地方有三处:朝鲜、越南和中国台湾。中美之间在朝鲜战场上兵戎相见;在越南也是心照不宣地支持交战双方;在台湾海峡爆发多次冲突,美国军舰在此炫耀武力,意图威慑中国。

中美之间在朝鲜和越南的交战,冷战色彩极浓。发展到今天,尽管从战略意图上双方仍存在争夺的空间,但在这两个地区历史重演的可能性极低。而台湾问题则是双方分歧的重点,两国对于如何解决海峡两岸的政治争端存在极大分歧。尽管中国强调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基本政策,但是保留使用武力统一台湾的权利。而美国则强调海峡两岸的争端必须和平解决,并突出渲染所谓的“中国威胁”,夸大中国军事力量,误解中国意图。 不过就目前而言,中国武力收复台湾的时机并不成熟,毕竟战争进程的残酷性是两岸人民都难以接受的,并且会严重打断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好进程,但前提是台湾的现状不能发生根本改变。换言之,更可能改变现状的是台湾,而非中国大陆。而台湾改变现状的最大支持又来自美国,“中美在台湾海峡可能的冲突源于台湾,但是,没有美国的支持台湾不可能发生危机。” 显然,就目前而言,台湾海峡的现状改变与否,关键因素在于美国,而非中国。中国主动改变现状的动机并不强,台湾则即便具有强烈改变现状的动机,其实力地位也注定了必须仰美国鼻息而动。

此外,美国插手中国与周边国家的领海争端。在钓鱼岛、南海问题上,都可以看到美国的影子。美国在所谓的海洋航行自由的原则之下,干预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之争。在钓鱼岛问题上,日美之间的同盟关系无可避免地对中国造成压力。 而在南海问题上,美国声称亚太地区在美国的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进而强化与东南亚国家的同盟关系。在2011年纪念《美菲共同防御条约》60周年活动中,美国重申加强与菲律宾的联盟关系,宣称集体防御能力和通讯基础设施具有威慑挑衅的能力。同时,美国和越南开始深化军方关系,其象征是双方在2011年7月启动的共同训练项目。

在更广泛的层次上,冷战之后,美国非常活跃地参与了几乎所有的跨国军事冲突或战争。随着美国在1991年海湾战争和1999年科索沃战争的胜出,刺激了美国的海外用兵雄心,一扫越南战争的阴霾,大大降低了使用武力的门槛。 美国利用“9·11”恐怖袭击,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先后发动了对阿富汗、伊拉克的战争,并对伊朗、朝鲜等使用武力威胁。除了2003年发动伊拉克战争之外,美国其他公开行动都寻求到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赋予其合法性。但是美国频繁动用武力也引发了世界各国对美国意图的担忧:是为世界和平建功立业还是挟天子以令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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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不同,中国最近的一次战争是对越自卫反击战,硝烟早已散尽。而且,在冷战结束之后,中国与周边国家以和平方式解决了大多数的陆地领土争议。在领海问题的争端中,尤其是南海问题上,2002年10月,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在金边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但是近10年来,南海周边国家却持续采取政治、经济、军事手段,不断宣示主权、显示存在,谋求既得利益最大化,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地区化。 对于目前与周边国家的海洋岛屿之争,中国希望利用合作方式解决争端而非使用武力。美国的介入则恰恰给了周边国家以无尽的遐想,反而恶化了中国周边国际环境,是地区动荡的催化剂。“尽管中国与许多国家具有突出的领土争端,既有证据表明,中国既非一个修正主义国家也没有帝国目标。” 不过,尽管在台湾问题以及中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问题上都可以看到美国身影,现有证据并不表明美国有与中国开战的意图,更多的是应对中国崛起的遏制之策。

(三)是否存在针锋相对的军费开支增长?

从广义上说,军费就是一国用于军事方面的经费,其内容主要涉及军队建设、武器装备研发及制造和战争的经费。在衡量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时,军费并非一个完美的数据。它无法反映一国军事技术的领先能力,也无法反映一国在海外驻军部署,更不能说明一国签订防御协定支持外国盟友的数量。即便抛开这一切,中美军费鸿沟也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填平。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根据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国防经费的规模,依法管理和使用国防经费。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国防费用保持了适度合理的增长。中国国防费主要由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大体各占三分之一。 近些年,中国军费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但总体上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率(如表1所示)。

不过,由于统计口径不一,中国公布的军费开支引起了西方的强烈质疑,将对于中国军费增长的不安和对中国军费不透明的猜忌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认为中国实际军费开支是官方公布的2—3倍。 我们不妨采用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的数据,对中美之间的军费进行对比。尽管在这一数据中,中国军费有较大增加,但是与美国相比仍然相形见绌。(如图1所示)

图1:近5年世界主要国家军费 单位:10亿美元

(数据来源: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http://www.sipri.org.)

依据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的统计,自2008年开始,中国军费开支跃居世界第二,不过与美国相比,仍然不足美国的五分之一。可以说,美国在军费开支上已经体现了其军事上一览众山小的实力地位。

近年来中美军费开支都有较快增长,但是各有其原因。中国军费支出快速增加的原因比较复杂:首先,通货膨胀因素的存在,使得军事建设的常规维护费用每年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增加;其次,中国正处于军事现代化的进程中,军事建设中武器、指挥系统、军事训练设施的更新换代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再次,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其“成长的烦恼”也开始显现,为中国重要经济通道的保驾护航也是新近中国军队的任务,费用不菲;最后,随着安全含义的扩大,中国军队也投入大量资金研究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途径。

而美国方面,其军事预算不断增加。尤其在“9·11”事件之后,美国用于对付恐怖主义和庇护恐怖主义行动国家的国土防卫、特种部队、情报收集和常规武器上的花费增加明显。但是随着美国战略重心转移,美国开始重新部署其全球军事力量,主要是增加在东亚地区的军事力量。但也不宜过分解读美国的这种战略调整。第一,经历了十年的反恐战争,美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其战略调整势在必行;第二,冷战刚结束之际,欧洲地区的动荡吸引了美国的军事注意,随着这一区域形势的逐渐缓和,亚太地区动荡凸显,美国势必增加在亚太地区的军事部署。当然,这种军事部署会给中国带来一定的安全压力,但是,显然目前中国并没有采取过激行动激化矛盾。中美之间在安全领域并非只有担忧和紧张的一面,双方还有着清晰的共同利益,如在维护朝鲜、南亚等地区稳定,打击全球恐怖主义势力,保护全球环境,防止传染疾病等问题上,双方都彼此需要。

尽管近年中国军费增长较快,但是与美国相比,仍然不足以构成其威胁。同时,随着中国国防开支逐年增加,其透明度也在不断增加。而且,中国国防开支的增加未必是出于与美国军事对抗的需要,而是与经济增长和军事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

(四)是否存在意识形态的对立?

冷战结束已20余年,意识形态似乎已经淡出了国际关系的视野。目前中国对于传统的社会制度分歧所带来的意识形态争议非常低调,只是在美国指摘中国人权问题时,中国政府才会适时反应,冷战时期中国主动对美国进行意识形态层面的攻击已经难得一见。从这个层面说,中国政府对于国家间关系的定位早已突破了意识形态之间的分歧。倒是美国的纠结常常让人感叹冷战残余下意识形态的阴影。

在美国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国际人权方面,美国直到1992年才成为《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参加国,而且至今也没有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不是《美洲人权公约》参加国。美国是至今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没有参与《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是发达国家中唯一反对《联合国消除所有反对歧视妇女形式公约》的国家。而中国在参与国际人权规范的努力上,要比美国更为积极,除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参与了其他所有的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

就中美的人权分歧而言,美国信奉见解不一的国家通常比世界观一致的国家更可能爆发冲突。 美国希望将民主、自由、人权等美国模式的价值观推广至全世界,而且这一进程刻不容缓并企图一蹴而就,忽视了各国社会现实基础的差距。美国并非没有见到中国社会的日益开放,而是先入为主地为中国设定了一种民主、自由、人权的标准,常常指责中国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忽视中国的进步。中国方面承认民主、自由、人权等意识形态的重要价值,但认为当前中国无法承受一蹴而就的代价。相反,美国的指责却激起了中国人的历史记忆,即西方长期欺凌中国的屈辱历史,进而激发了中国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美之间的关系。总之,中美之间关于意识形态争论的差异更多地在于实现的途径和方式上,而非终极目标上。当然,不能否认中美之间关于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理解上的差异,但主要的争论并不在于价值的阐释,而是价值的实现途径和时间。从这个层面来看,也不能由此认为中、美是修正主义国家,而只是希望在现有秩序结构中进行改革。

结 论

在考察修正主义国家时,一国是否是修正主义国家并非取决于该国权力是否正在急剧上升,而主要取决于该国对现存国际秩序的态度及行为。我们应抛弃霸权国是天然的现状国家、崛起国必然是修正主义国家先入为主的成见,突破传统的二元对立的知识语境。从是否对现存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满意、是否使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否存在针锋相对的军费开支增长、是否存在意识形态的对立四个方面来比较分析中美的国际行为,我们就会发现:从现有的证据看,没有绝对满意、也没有绝对不满意的国家。目前而言,中、美均无彻底推翻现有国际秩序的意图,只是在满意现状阵营中发出的牢骚之声大小不一罢了。

4.章程修正案 篇四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xxx市xx路XX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货币;

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实物;

修正为: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xxx市社裕华路XX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时间XXX年XX月XX日;

XX,出资方式:实物,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时间XXX年XX月XX日;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主要说明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5.公司章程修正案 篇五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4、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当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选举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5、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修改为: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6、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7、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内容时,对涉及本章程第四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提案内容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8、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四十八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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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修正中国共产党章程 篇六

在Eviews5软件分析中, 以i代表进口额, e代表出口额, 单位为亿美元。图1为1955-2009年我国进口额时间序列, 由1955年的17.3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0055.6亿美元。1955-2009年中国进出口的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18.23%、13.05%.改革开放之初, 我国对外开放以“出口创汇”为切入点, 千方百计扩大出口成为政策的基本指向。改革开放后, 国家扶持鼓励出口, 实行出口退税, 收汇补贴, 出口产品供小于求。经过10年时间, 国内生产能力提高, 逐渐有竞争力, 从序列的变化特征看, 这是一个非平稳序列。

2 实证分析

2.1 取对数, 消除异方差

为了降低异方差的影响, 首先对i和e时间序列序列做对数处理, 处理后的数据记为lni和lne。

2.2 用单位根检验分析两变量的单整性

检验变量间是否具有长期协整关系之前, 首先要检验数据的平稳性。平稳性的常用检验方法是单位根检验法, 单位根检验还能确定各个非平稳变量的单整阶数, 本文对变量lni、lne进行单位根检验使用ADF检验法, 在ADF检验中选取标准主要采用:保证残差项不相关的前提下, 同时采用AIC准则与sc准则, 作为最佳时滞的标准, 在二者值同时为最小时的滞后长度即为最佳长度。

下面对lni、lne进行一阶差分后的ADF检验, 三个单位根检验回归式都表示dlni、dlne是平稳的时间序列。综合以上分析, 进口额和出口额时间序列 (取对数后) 均为一阶单整I (1) 过程。图为无附加项的ADF检验结果

由于前面已检验各变量均为Ⅰ (1) 过程, 可知lni, lne具备存在协整关系的条件。下面对两变量进行协整分析。协整关系检验有Engle和Granger的EG两步法和Johansen的极大似然估计和检验法, 本文采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

EG (Engle-Granger) 两步法检验步骤:

第一步:以lni为被解释变量, lne为解释变量, 用OLS法估计协整向量 (其中加入常数项的t值未通过检验, 故用无截距项的回归式) , 结果如下

lni^=0.99lne^ (302.53) T=55, R2=0.996, DW=0.75, SC=-1.00

其中utⅠ (0) , 则lni、lne的长期关系是lni^=0.99lne^。

第二步:由Granger定理知若非平稳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则必然可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此时不会产生虚假回归问题。协整关系式只能说明各个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和趋势, 为了反映各变量之间的短期关系, 还必须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以第一步求到的残差项作为非均衡误差直接用于误差修正模型中, 并用OLS法估计。将非均衡误差滞后一期以 (zhcc表示) 带入误差修正模型中。

dlnit=dlnet+ (lnit-1^-lnet-1^) +vt=dlnet+zhcc+vt

上式即为同时反映进出口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和短期关系的误差修正模型, 回归函数关系, 其中回归函数误差项的系数为负, 符合反向修正机制。

3 结论及建议

本文基于协整理论和ECM分析了我国进出口数据之间的协整关系。平稳性检验显示, 进出口都是非平稳的一阶单整, 利用EG两步法协整检验方法分析本文构建的误差修正模型发现进口额和出口额变量构成了长期的均衡关系。出口的相对变化使进口的相对变化以0.9627的比率相应变化, 或者说进口对出口的弹性为0.9627, 且以0.3937的比率反向修正, 我们可据此预测未来的进出口数额。当然本文仅从进出口总体数据进行分析, 关于进出口结构问题以后将进一步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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