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上的讲话(精选5篇)
1.水污染治理上的讲话 篇一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刚才,太龙同志通报了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督查情况,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区上下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二级以上达标天数为221天,比2017年增加18天,同比增长8.9%;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7天,比2017年减少了8天;
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
pm10平均浓度为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8%,空气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高质量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其中,去年9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全市第二,获得150万元奖励。2018年下半年“问效于民”调查,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9.12%。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渤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查问责持续从严。国家、省市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大气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直查直处的力度越来越大。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公开约谈等措施实施的刚性越来越强,明查暗访频次越来越高。在2018年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中,生态环境部对未完成秋冬季攻坚目标、大气问题突出、污染反弹严重的8个市县进行公开约谈,对晋城、邯郸和阳泉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中,一批干部因为大气污染问题被追责问责。在气、电代煤工作推进中,省政府对沧州市存在问题的县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去年,省市分别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近日市大气办即将出台《关于对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实施经济惩罚的暂行规定》,就检查发现问题扣缴财政资金,奖惩措施十分严格,问责追责进一步从严。昨天,国家和省强化督查组已进驻沧州开展督查,国家督查组由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副司长李大伟带队,此次督查规格高、督查严、问责狠。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气办主任张伟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在昨天晨会上相继做出安排部署,从现在开始为期一个月,部省市必定保持高压态势,肯定要抓一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作为反面典型,问责一批干部,还将采取组织措施。这次督查的重点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主要查应急预案制定的是否合理,该纳入的企业是否全部纳入,纳入名单的企业停限产措施是否真正达到减排效果,散煤是否清零,洁净型煤是否使用到位,秸秆禁烧、大型重柴油货车、黑加油站点是否管控到位,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排污企业在线监测情况等。对此,大家要高度警醒,绝不能心存侥幸,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履职尽责,集中精力,合力攻坚,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决不能掉链子,拉全市后腿。
(二)媒体曝光频繁出现。各类媒体时刻关注生态环保工作,曝光大气环境问题越来越频繁,问题触目惊心,截止目前,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叉执法检查,共通报渤海新区问题68个。其中,中捷产业园区23个,港城区19个,南大港产业园区17个,临港开发区9个;
中铁公司、伦特公司、南大港金长兴石化等多个企业被生态环境部曝光。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彻底、全面整改到位,决不能再出现被曝光问题,否则将会影响渤海新区发展。
(三)个别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秸秆垃圾焚烧问题屡禁不止,形势依然严峻;
“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治理整治不彻底,至今仍未全部完成,还有企业未列入清单,成为漏网之鱼,有的整改效果达不到部、省、市的标准和要求,迟迟不能销号;
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料场堆场无组织排放粉尘、工业企业排放烟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部分涉油行业、化工行业不按标准排放、偷排偷放,异味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时常还有群众举报。这些问题都反映出我们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不深入、不细致、不到位、不扎实等问题。
(四)空气质量改善任重道远。沧州市秋冬季空气质量出现反弹,截止2月28日,沧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期间pm2.5累计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目标为下降3%);
重污染天数为15天,已经超出任务目标1天(任务目标为14天)。渤海新区冬防目标任务难以完成,截至3月3日,渤海新区2018-2019年秋冬季期间pm2.5累计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7%(目标为下降3%),超过冬防目标7微克/立方米;
重污染天数为7天,超过冬防目标2天。全年空气质量改善难度较大,1月1日—3月3日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7%,呈不降反升状态。《沧州市各县(市区)2018—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中要求渤海新区2019年pm2.5平均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而去年新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全市最低,同其他县(市、区)相比,渤海新区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的空间极小。同时,目前这个季节,渤海新区受特殊自然因素影响,湿度大、风速低、盐分高,极易形成静稳天气,造成各类大气污染物聚集低空、不易扩散,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无疑是难上加难、雪上加霜。因此,完成今年的目标难度非常大,天不帮忙、人更要努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毫不放松地抓好以往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精细化水平,向深度治理要效果,向结构减排要空间,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扭住重点难点,坚决打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这次会议对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出进一步的部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逐一抓好落实。主要是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实现清洁取暖。一要坚决完成气代煤任务。今年市政府确定的渤海新区清洁取暖任务为1509户,全部为南大港产业园区气代煤改造工程。这项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3月15前要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15日前要进场施工,气代煤按照6月30日前完成村外工程、8月31前完成村内户外工程、9月30日前完成户内工程、10月31日前完成企业验收置换通气四个时间节点推进。南大港产业园区和经发、城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精心安排、精准实施,保障气源供应,筹措财政资金,按照四个节点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帐督办,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建设手续齐全、工程质量安全。二要坚决淘汰燃煤小锅炉。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在强化督查中,共发现4台燃煤小锅炉,其中南大港产业园区3台,中捷产业园区1台,说明还有漏网之鱼,这是要被问责的。对已经淘汰的要继续开展“回头看”。对未拆除的,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按标准拆除到位。凡存在漏报、瞒报、完不成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三要坚决管住劣质煤。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立即开展打击非法散煤销售网点和取缔经营性燃煤炉和燃煤锅炉专项行动,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现动态清零,坚决杜绝劣质煤进村入户。
(二)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一要谋划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深化黄骅新城规划区域内的重点企业治理,谋划实施黄骅新城规划区域内的工业企业搬迁。二要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各园区要继续推进全区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作,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评估,不仅要提高废气治理水平和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正常稳定达标,还要避免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三要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强化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控,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四要坚决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将2019年确定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追责问责年,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三)着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实现清洁作业。一要严格货运车辆管理。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对通行柴油货车进行不间断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劝返并从严处罚。黄骅港禁止接收公路运输的集疏港煤炭,提高港口岸电建设水平和使用率,加大港口粉尘、船舶污染排放治理。二要加强油品监督管理。经发、公安等部门要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车)和违法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市大气办近日制发了相关文件,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目前的重点问题,对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三要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调查工作,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监管制度,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完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划定,建立非道路机械使用责任制度,规建、海洋和渔业等部门要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码头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对违规使用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
(四)着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现精细管控。一要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工地“368”机制和“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全区现有建筑工地要在围挡部位全部安装喷淋、喷雾等降尘装置并正常使用,未按要求完成的一律停工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承建单位,要限制再进投标资格;
新开工施工工地要全部加装后方可施工。规建部门要马上安排落实。二要严格管控道路扬尘。对渣土运输车辆责令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公安、交通部门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要顶格处罚,并由规建部门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机械化湿式清扫、精细化清扫、重点区域雾炮抑尘、全方位洒水一体化作业。各园区城市道路扬尘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100%。三要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各园区管委会、新村乡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露天焚烧管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露天焚烧行为。特别是南大港、中捷两个园区露天焚烧问题屡禁不止,目前发现多处并被扣缴财政资金,这也是生态环境部的追责内容。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控机制,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做到火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坚决彻底杜绝露天焚烧。四要严格管控餐饮油烟。建成区餐饮企业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新区社会事务局要加强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城管局依法予以处罚。
(五)着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削峰降速。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指导企业完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涉气企业要全部纳入减排清单,以实际生产量进行停限产,减排措施细化到工序、生产线,确保预案全面、完善、科学,切实做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达到10%、20%、30%的减排比例。二要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减排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该停产的停产,该限产的限产。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园区、环保、经发、规建、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管重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
重点企业不能满足错峰生产差异化评价的,一律进行降级处置;
对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要顶格处罚,同时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着力保障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环境安全。今年,国家将举办多次重大活动,3月份全国“两会”即将召开、4月份将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10月份还将举行70周年国庆活动等。各园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决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三、要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迅速行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压实各方责任。一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园区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协调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具体组织,基层同志要变压力为动力,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切实保障最后一公里的责任能够落实。二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和大气办要真抓严管,对每个污染源都要心中有数,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整治到位。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责任,衔接上不留空当,落实上不推诿扯皮,凝聚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强大合力。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逃避污染治理责任,把环保设施作为摆设,弄虚作假、应付检查。
(二)严格执法监管。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专项执法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整改,坚决防止反弹。要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以法治污、铁腕治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整顿的整顿,该关停的关停;
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工作推进不力,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失职失责,甚至弄虚作假的,无论涉及到谁、涉及到哪个部门,都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应对、早解决。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媒体曝光力度,以案说法,为环境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互动,深入宣传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氛围,壮大声势,赢得支持,推动工作。
同志们,形势越是严峻,越要勇于担当,今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已经确定,任务已经下达,关键是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园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奋发作为、迎难而上、决战决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以大气治理的扎实成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2.水污染治理上的讲话 篇二
在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霍国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环保部《京津翼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全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动员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打好今年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会儿,韩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目标,明晰思路,坚定打赢秋冬季大气攻坚的信心
2017年是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能否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加强对全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今年国家把重点聚焦到了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环保部等十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六省政府联合制定下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2+26”每个通道城市量身定制了“一市一策”工作措施。8月31日,环保部召集“2+26”通道城市主要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配套出台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察、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等六个保障方案,将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严查“2+26”城市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省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进一步加大督察问责力度。
今年是我县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第一年,大气污染防治将面临多重考核。今年截至8月底,我县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年均累计浓度分别为95微克/m3、低于全市年均117微克/m322微克/m3,低于目标值5微克/m3;pm2.5年均累计浓度为57微克/m3,低于全市年均67微克/m310微克/m3,低于目标值3微克/m3,pm10、pm2.5年均累计浓度均在全市排名第一;我县环境优良天数仅99天,低于全市年均优良天数121天29天,距离年终目标230天还差131天,距年底仅剩余116天,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完不成优良天数目标任务已成定局。从气象条件来讲,9—10月份,随着温度降低和大气边界层高度的下降,大气环境承载空间的缩小,pm10和pm2.5累计浓度下降速度将逐渐减缓;进入冬季后,pm10和pm2.5累计浓度不仅不再下降,还将出现快速大幅反弹,迅速拉高全年均值,pm10和pm2.5累计浓度持续下降或保持现有水平难度很大。为此,我们根据国家、省、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利用不到四个月时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打好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根据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要求,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出台了《尉氏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清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落实“两散、两源”管控四大任务,全面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全民动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我县的秋冬季攻坚行动要围绕上述目标开展、围绕目标实施行动。这要求我们既要正确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增强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也要看到完成目标的有利条件,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首先,在严峻的形势下,国家首次提出冬季季度控制目标,抛开了前三季度数值的拖累,特别是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大幅恶化的沉重包袱,提高了目标的可完成性。其次,国家给我们制定的季度控制目标,相对于2017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比较宽松的。在“2+26”城市中只有4个城市下降比例是10%,我市是其中之一,我县也在此之列,其他城市都在15%至18%之间。第三,国家对“2+26”通道城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一市一策”行动方案,针对我市提出了8方面30项具体措施,确定了时间表和作战图,我县也要按照这8方面30项具体措施开展工作。第四,国家大气污染治理问责是以季度控制目标和国家下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评价标准的,季度控制目标是最基本目标,是完成其他目标的基础。为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在认识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决,行动上更加自觉,以决战决胜的心态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二、明确任务,精准施策,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攻坚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治,更要精准施策。在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这次攻坚行动要突出“两散、两源”污染管控:
第一,做好“两散”管控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散煤管控相关工作。一要做好“双替代”及集中供暖工作。我县已全面完成“双替代”543户,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下一步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在乡镇村庄农户普遍开展此项工作。二要坚决杜绝散煤复烧。县政府已经划定全县行政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全面禁煤提供了法律支撑,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执法。要做到控源,严禁散煤进城,公安、交通部门要强化卡点检查,切实堵死散煤入口。要做到控流,严查流动售煤行为,成立工商部门为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流动售煤车辆、流动售煤摊贩。要做到控烧,强化商户用煤监管,重点查处小摊贩、小餐馆等商户囤煤用煤行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督导检查、问责力度。三是燃煤小锅炉要全面“清零”。在今年已完成拆改任务的8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要再次对燃煤大灶、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确保9月底前全部清零。从11月1日起,对燃煤使用情况排查、处置不力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量化问责。排查燃煤小锅炉、煤气发生炉的牵头单位是县环保局和质监局,排查燃煤大灶、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牵头单位是县食药监局和执法局,具体落实上,各乡镇政府要承担燃煤设施排查和取缔的主体责任,盯严盯死,严防反复。
二是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我县前期已完成28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但在省环保大宣传普查中,排查发现在名单之外的“散乱污”企业53家。各乡镇政府要继续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今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的,一律纳入量化问责。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必须落实国家“先停后治”的要求,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凡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9月底前,做到“两断三清”,关停取缔到位。列入升级改造的,要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同时,要以深化锅炉升级改造、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重点行业环保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尤其是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国家首次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作为专项工作提出,要求“2+26”城市建立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全口径清单报送环保部,并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市政府明确的重点治理部位是物料堆场、装卸、生产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我县也将此作为重点,摸清各企业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开展治理。
第二,做好“两源”管控工作
一是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当前,我县面源污染管控工作仍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如少数工地扬尘防控管理仍然粗放;部分路段保洁重洒水、轻清扫,未从根本上控制道路二次扬尘污染;部分企业污染防治重建设、轻管理,特别是一些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还不能持续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郑州周边一些家具制造等企业不断向我县转移,造成监管难度加大;渣土运输还存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近期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及中牟县存在大量拆迁工地,夜间渣土车跨境运输建筑垃圾倾倒到我县等等。
根据8月3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周调度会议安排,我县又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扬尘污染管控和pm10治理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面源污染管控作为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面源”污染防控,要强化8项措施:一要强化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会商制度,建筑、水利工程、道路施工、市政设施等各类工地,要全部纳入数字监控平台,更加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要求,不达标的坚决查处,不达标坚决不予开工、复工。二要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落实“以克论净”,坚持县城主干道每天洒水时间不少于12小时,次干道洒水时间不少于8小时,同时从凌晨4点开始加大机械化清扫、洒水频次,不要把每天洒水多少次做为硬性指标去完成,要把保持路面不干做为标准。要加大县城建成区内破损路面的修复力度,加大对裸露地面的绿化力度。三要硬起手腕管理渣土车。要下定决心、硬起手腕,坚决实行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完善渣土运输车辆“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实时监管,预防和减少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随意抛洒等行为。要坚决打击渣土车非法营运现象,执法、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夜查、晨查和联合执法,加大夜间突击施工、黑渣土车夜间偷运等打击力度。近期要针对郑州拆迁工地渣土车非法跨境倾倒我县现象开展联合执法,予以严厉打击。四要强化夜市管理。执法、城管等单位要按照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要求,对夜市烧烤整治到位。要对夜市占道经营行为以及环境脏乱差、垃圾塑料袋乱飞等现象加强巡查和整治工作。到了冬季,露天烧烤就会越来越少,要以此为契机,顺势而为、加大力度,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争取做到县城无烧烤。五要认真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开展好每周五城市清洁大行动,对县城建成区内建筑物立面和顶部进行清洗,遏制建筑物积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六要做好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再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秋收秋播就要开始。要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禁烧情况,形成对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县不发生一起着火点,对未监管到位发现秸秆、垃圾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七要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秋冬季节是婚庆嫁娶的高峰期,加上元旦、春节,群众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要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严控方案,县城建成区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八要注重对重点薄弱环节的整改。要加大公共单位机械化清扫力度,县四大班子、县直单位要带头落实机械化清扫,各党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研究,拿出具体措施,尽快实现机械化清扫。要进一步提升大气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整治水平,县城管局加大力度,提高标杆、提升标准。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高速出入口、市政广场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清扫力度和洒水频次。
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移动污染源管控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围绕“移动源”,要强化6项措施。一要实施过境车辆限行绕行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执法,同时要尽快完善我县车辆限行禁行方案,抓紧安装禁行、限行路标等设施。二要加快淘汰黄标车。按照年初任务,今年9月底前我县要完成516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已淘汰419辆,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查扣和源头追缴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淘汰任务。三要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从
2017年10月起,公安、交通、环保、安监、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县城主要道路等,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路检,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并全部劝返。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运输企业,由公安部门牵头,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严厉处罚违法行为,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淘汰更新超标车辆。四要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要开展高排放施工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禁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未加装颗粒物捕捉器(dpf)等污染控制装置的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所有排放可视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五要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从2017年10月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工商部门要每月对销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抽样调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六要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综合回收效率达到85%以上。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再强调四项工作:一是“封土行动”。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我县将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实施“封土行动”,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各建设单位
要注意加快工作进度,提前完成工作量,确保完成任务,同时要按要求做好封土停工工作。出现违规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二是错峰生产运输。工信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把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做扎实,合理安排错峰生产和错峰轮产。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该错峰的错峰,该停产限产的停产限产。要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方案,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三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性和可操作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减排项目清单,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减排项目清单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要抓紧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评估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成区域传输监控预警系统。四是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我县县城建成区内3个监测点、前期6个乡镇监测点已经建设完毕,监测点建设要全面铺开,确保一乡一点位,要发挥监测作用,对各乡镇进行评比排名。2017-2018年秋冬季国家下达我市大气污染攻坚任务中,要求今年9月底前完成源排放清单编制,通过环保部验收,11月底前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评估平台,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和4个季节的pm2.5源解
析。按照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基础调查配合,加快清单编制进度。
三、强化措施,督导问责,确保秋冬季大气攻坚取得扎实成效
此次攻坚行动,环保部制定的方案更加详细,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务必要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务求必胜。
一要做好督导巡查配合工作。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所有区县派驻巡查组实施方案》要求,环保部计划开展15个轮次、为期210天的强化督查和为期7个月的现场巡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法,严查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严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力、散煤和燃煤工业锅炉治理不到位、面源污染防控未达到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此次督查和巡查派驻时间长、组成人员级别高、巡查过程严、问责力度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为此,在市政府成立专门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县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下设交办组、督察组、验收组、宣传组、保障组、追责组等6个小组。保障协调领导小组要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中央巡查组有关要求,抓好各项保障、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各乡镇也要积极应对,成立机构,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要抓好问题整改。一方面,要抓好已有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强化督查、大宣传等专项活动发现的问题,要细化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抓紧拧死每一个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做好今年秋冬季问题整改。此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部将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选择10个左右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县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环保专项督察,严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将对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为此,我们要提前着手,针对督察、巡查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有效抓好问题整改。
三要强化宣传保障。对此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继续加大宣传保障工作力度。县文广新局要开设专题节目,手机报、政府网站要开设专栏,专题跟踪报道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动态;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最大限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要将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当前中央、各级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要求报道出去,将民众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诉求反映出去,将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曝光出去,将好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宣传出去,将追责问责情况公布出去,真正让全体民众参与进来,打一场真正的人民战争。
四要严肃量化问责。环保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问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也制定了《开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问责实施办法》,责任追究直接到最基层,对县、乡到村级干部及村级网格长责任追究都进行了明确,凡是对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强化督查和巡查整改落实不力、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县直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问责实施办法》,结合我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3.水污染治理上的讲话 篇三
今天这次会议,是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超常举措、超常力度,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刚才,新生部长宣读了2017年秋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力军县长、文杰县长分别结合省市的会议精神,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劣质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职责分工、任务目标、时限要求,很全面、很具体,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和力度,我完全同意,大家要逐项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一定要认清形势,丢掉幻想、背水一战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可以用五个最来概括:重视程度最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了一个重中之重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又是国家“大气十条”的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目标任务迫在眉睫。从今年3月份环保部就开始了为期一年的“2+26”城市强化督查,至今已经进行了104个批次的专项检查。8月18日环保部又研究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强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等六个配套文件,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
“五步法”,严厉查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并一直持续到明年4月份。工作力度最大。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省市接二连三召开动员部署、专题调度会,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动员;环保部、省委、省政府督导、督查、巡查组,一拨一拨的密集驻县入村进企,开展全方位、无缝隙的检查巡查。环保部从各地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组成28个督导组,开展强化督查,参与人员之多,队伍力量之强尚属首次。督查手段最硬。环保部、省市为落实中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便于发现问题线索,创新工作方式,不仅动用了天上的卫星,还装备了无人机,督查手段更加智能化、科技化,小塑料、小肠衣、非法开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藏不住、躲不掉。检查标准最严。在督查过程中,不遗漏一个坐标点,不放过一个小细节,发现问题,不问原因,不讲情面都会直接曝光或通报。再者督查人员轮流更换,在环保从严的大背景下,一旦出点问题,想靠拉关系协调,蒙混过关想都别想。问责力度最强。据环保部发布的消息,2015年启动环保督察行动以来,先后有1.5万人被问责,上至省部级干部、下到乡村干部都在其列,足见问责力度之大。省委、省政府第十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我市20天专项督察期间,就有138人被问责,涉及4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这对我们也是一个警示,再不重视起来、警醒起来,就很有可能是下一个被问责的对象。
在如此严峻形势下,我县的环保工作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从思想作风方面看,政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有些单位、乡镇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是政府的事、县里的事、环保的事,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能推就推,能躲就
躲;有些单位工作被动应付,不愿触难碰硬,糊弄过关的想法多,攻坚克难、落实交账的意识差;有些企业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全县大局,明目张胆的停用环保设备,偷开偷排被曝光,严重影响了顺平形象。具体到工作层面看,我县散乱污整治和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进展缓慢,按时限清零,任务还十分艰巨;督导检查暴露问题多,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共交办我县问题84件。7月26日至8月14日,省委省政府第十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为期20天的督察,就反馈我县各类问题288件。省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组入驻我县1天半的时间,就交办了18个问题,说明我们的监管还存在漏洞,还有不少死角死面。
此次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央省市有明确要求,对我们来说是这是一场输不起、耗不起、等不起的攻坚战。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繁重的任务,我们没有退路,只有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不见成效不松劲,不达目的不收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一定要综合施策,利剑高悬、铁腕治理
治理大气污染必须一项措施一项措施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没有退路可言、没有捷径可走。一定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扬尘散煤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锅炉替代改造等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方案已经下发给了各部门、乡镇,回去以后要仔细研究,严格落实。下面,我强调几个关键节点:
一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尤其是传统塑料、肠衣加工行业,已经被环保部列为关注的焦点、督查的重点。对此,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各重点乡镇要利用剩余2天的时间,抓紧做好扫尾工作,确保彻底清理干净。由于散乱污企业技术含量低、污染大、恢复快,虽经高压打击,仍然有部分摊点顶风作案,今后要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环保局、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已经取缔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和企业集群,开展“回头看”,并坚持常态化监管,严防死灰复燃。神南、大悲、安阳等山区乡镇,也要密切关注散乱污企业转移到深山区再次生产,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实施“两断三清”。二是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作。
对此省市要求明确,10月底前必须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所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实现清零。保留的燃煤锅炉,也要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凡是完不成淘汰任务、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都要严肃问责。从目前我县工作开展情况看,剩余近20台未拆除,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对燃煤锅炉再进行一次“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保证应拆尽拆。对于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区域的锅炉,也要先行拆除并同步制定过渡方案,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同时,也要确保居民冬季取暖、不受冻。从10月1日起,全县保留的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
三是散煤治理工作。
会上我们下发了《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刚才,文杰县长又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我就不再多讲,希望各部门要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提一点要求,住建部门要加强调度,加快5个城中村“煤改电”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工。四是工业企业治理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10月底前按照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环保局负责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11月1日起必须达到省地方排放标准或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0月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垃圾焚烧厂、水泥、砖瓦企业和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10月底前,全部完成电力、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2月底前,完成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按日计罚。五是扬尘控制工作。
要全面加强工地扬尘管理。9月底前,各类工地全部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并与住建局联网,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在采暖季期间,县城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对其严格监管。渣土运输车要安装密闭装置,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顶格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要强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前一段时间打击的成效不错,连续捣毁了几个矿山,刑事拘留了4个人,有效形成了震慑,但绝不能松劲。尤其是近期,要针对节假日非法开采高峰期特点,国土局牵头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强执法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无证非法开采反弹。对未整治达标的继续实施停产、停产整治或关闭的矿山,强制采取洒水抑尘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六是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机动车限行、企业错峰生产、洒水保湿等措施必须要落实到位。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石部长刚才也宣读了方案,秋收在即,秸秆禁烧马上进入易发多发期和敏感期。如果我们不抓好这一时段的禁烧工作将直接影响我县后几个月的空气质量。再者“两节”将至,十九大近期召开,从顺平过境的旅客和领导逐渐增多,一上高速就能将我县的秸秆禁烧情况尽收眼底,哪里一冒烟看得清清楚楚,稍有疏忽就会引发关注。因此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一要健全防控网络。这次禁烧工作,我县在省市方案要求的基础上,增设了
三个应急巡查小组,140多名专职巡查人员,形成了的网格化监管、应急巡查组和专职人员巡查三级监管体系,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监管。各乡镇要对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科学调度,对专职巡查人员合理安排,全力抓好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各村要安排好各禁烧点的值班人员,组织好小分队,配备好灭火工具,一旦出现问题,确保人员和处置措施及时到位。二要看好关键部位。保阜高速、京昆高速、107国道沿线是我县禁烧的重中之重,必须死看死守。如果关键部位出了问题,被上级点名,其它地方防得再好也都功亏一篑。三个应急巡查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密度,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并依法追究点火者的责任,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形成震慑。有关乡镇要明确专人分段看护,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切实做到不空段、不空岗、不留监控死角。三要严防“第一把火”。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省市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十分严厉,对全市“第一把火”,肯定也会从严从快查处。各乡镇村、各部门必须严防死守,吸取2015年的教训,坚决杜绝“第一把火”出现在我县。
三、一定要狠抓落实,执法问责、动真碰硬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完美的方案、再细致的计划,落不到实处,也是一张白纸。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把会议上讲的,文件上要求的,督查发现的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见成效。
一要强化责任抓落实。会上印发的三个方案,明确了各乡镇、部门职责,大家要主动认领,认真履职尽责。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协调调度,分管副职要深入一线、具体组织。大气办、环保局、农工委、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对牵头的各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采取坚决措施真抓严管。各部门要发挥职能、紧密协作,打好“组合拳”,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紧扣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各企业也要主动履行治污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坚决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要强化宣传抓落实。县电视台、顺平时讯、政府网站要开辟专栏,同时利用好村广播,大力宣传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宣传攻坚行动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不作为乱作为、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主动发布权威声音,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各乡村要采取村喇叭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主动宣传好攻坚行动,共同营造“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要强化执法抓落实。从县环保局、公安局、电力局、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力度、加密频次,常态化开展集中式、突击式暗查暗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环保部强化督查交办和省督查反馈的问题线索,必须立即组织整改查处,力争不过夜、不隔天、不带走。
四要强化追责抓落实。这次环保部进一步创新了问责形式,将问责事项分为
“任务型”和“结果型”,直接问责到县级党政领导。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问责规定,将问责范围延伸到乡镇正职。大气办、环保局和监察局配合,也要参照上级的问责规定,制定我县详细的问责方案,明确出了问题如何处理,怎么追责,把任务进一步压实,把责任进一步理清,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4.水污染治理上的讲话 篇四
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动员会讲话
韩朝红
要认清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时刻绷紧弦,切实增强开展攻坚的紧迫感。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作为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端年,需要夯实工作之基;适应环保严禁“一刀切”实施差异化管控要求,需要采取精准之策;各级环保部门严格督查量化问责,需要强化执行之力;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指标压力大,需要形成攻坚之势。全县上下务必充分认识开展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抓实干,背水一战,促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采取硬举措,各方齐发力,打好大气污染治理组合拳。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思路要明,加快治理方式转变。要依法依规治污、靶向科学治污、精准施策治污,全面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向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转变。二是任务要清,全面实行清单管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共包括9大类30项具体工作,五个专项方案和四项工作机制,各牵头县级领导要组织牵头部门,围绕方案建立详细任务清单,每一项工作细化到责任领导、科室和人员。针对治企、禁煤、抑尘、控车、禁烧等工作重点,采取切实管用的工作举措。三是整改要实,坚决杜绝敷衍应付。针对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强化督查交办的问题,要全部落实“七明确责任制”,即明确问题所在、明确目标要求、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严格标准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并全力做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保障工作。四是机制要畅,提升综合治理成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常态化监管方案,以“全时段、全天候,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为原则,发挥好专职网格员体系作用,形成各类大气污染问题快速发现、快速报告、快速处置的运行机制。
领导亲自抓,责任全覆盖,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一是领导带头作表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县级领导要主动抓好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调度解决,各单位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副职要深入一线、具体组织,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全链条。强化乡镇、部门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压力传导下去。各企业要主动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三是舆论宣传多渠道。进一步细化完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广播喇叭、小手拉大手等形式,深入宣传大气污染相关政策法规。环保局继续加大有奖举报政策的宣传,真正让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攻坚行动。四是督导检查无死角。17个环保督察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结合攻坚方案要求,充分借鉴上级督察组的作风和方法,督细节、高标准、严要账,敢于较真叫
5.水污染治理上的讲话 篇五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也是今年要着力抓好的一件大事。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群众要求抓好水安全监管的呼声非常高;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人大要认真检查监督法律的实施情况。前段时间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经过认真的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也已下发。今天召开动员会,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讲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依法治理的需要。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也是人大监
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政府行政权力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人民群众迫切愿望的需要。“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搞好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确保《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希望大家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力求做好以下几点:
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次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在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明确检查重点是2009年以来我县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总体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及投入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情况等八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各项程序,把握工作要求。首先是认真检查。在有关
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掌握真实情况。全面了解这部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其次是认真汇总情况。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客观真实,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最后是认真审议。检查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底的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审议意见将函告县政府,县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
要认真学习,熟悉法律。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了法制讲座。会后,检查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这部法律开展进一步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握法律的精神,熟悉检查内容所涉的相关资料,明确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检查组要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工地、乡镇、村干部群众中走访,倾听意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查看资料、个别走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力求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检查要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帮助解决问题;“实”就是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
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离不开政府支持和检查组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希望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和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做到有始有终。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检查中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同时,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执法检查的报导力度,并有组织的进行一些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对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好的典型要宣传推广,对重大典型违法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能公开曝光的要予以曝光。
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法律性强。希望大家尽快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各自职责,以实际行动确保执法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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