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2024-09-04

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共10篇)

1.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一

关于召开全厂大会的请示报告

总经办并杜董:

为振奋全厂职工生产积极性,向员工通报本发展计划,行政部拟于3月28日(下周三)12:40-14:00召开全厂大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名称

华泽针织2012第一次全厂职工大会

二:会议地点

员工宿舍二楼餐厅

三:会议时间

2012年3月31日晚18:30—20:30

四:与会人员

董事办、总经办、各部门、各车间全体员工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马日洪)宣布会议开始

2、生产部(王海英)作本计划报告

3、行政部(顾鹏辉)作本计划报告

4、财务部(刘英英)作本计划报告

5、董事长总结,并致祝福语

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六:会议目标

会议要实现稳定员工情绪、振奋员工精神、促进员工与公司和谐共存,提高员工归宿感、集体荣誉感的目标。

七:注意事项

1、会议的召开是为了传达信息和解决问题(主要是信息传达),鼓舞员工士气,使员工参与、了解公司的发展。在会议中注意人人平等,以促进“团结奋进”的局面。

2、本次会议是信息传达性会议,主要传达公司本的发展计划。在会议中应以会议发言人为主,大家为辅的方式开会。

八:会议组织、工作人员

马日洪、杜晓君、王海英、顾鹏辉、叶碧红

以上可否?请批示!

行政部

2012年3月23日

2.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二

所谓独立董事, 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 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 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我国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是保护上市公司不受大股东侵害以及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制度实施以来, 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相应数量和比例的独立董事, 但是, 独立董事真的起到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吗?笔者为此进行了分析研究。

二、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现状及其发现和预防舞弊事项的局限性

根据法律规定, 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归纳为三类:

(一) 独立董事可以干预公司高层 (本文中, 高层指独立董

事以外的董事及公司高管) 的人事政策, 包括董事、高管的提名、任免及薪酬。

(二) 独立董事可以有限度地干预公司的经营权。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

(三) 兜底条款。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为了保证独立董事能够顺利推进工作, 法律同时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 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 可通过书面联名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要求, 董事会应予以采纳。从上述政策我们可以看出, 为了突出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法律重点强调了独立董事应关注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此处为法律意义的关联方, 即仅指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的交易和往来情况。而对于独立董事是否能够监管通过舞弊方式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 法律则倾向于赋予独立董事自由裁量权, 将其列入兜底条款中。兜底条款扩大了独立董事的权力范围, 但也使得很多独立董事显得无所适从:法律上只有定性标准而无定量标准, 对于什么情况可能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受损以及如何发现这些事项没有加以明确。这些制度上的模糊性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们仅积极履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 而怠于对公司其他方面的监督。使得独立董事们作为发现和预防舞弊的最后一道防线, 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制度在发现和预防舞弊事项上的优越性

笔者认为, 独立董事制度是比董事会集体决策、监事会监督等预防上市公司舞弊策略更能起到效果的制度。

(一) 独立董事具有其他组织和个人都不具备的独立性。

虽然很多文献研究认为, 独立董事并不独立, 主要体现在独立董事的提名、任免和薪酬与公司高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等。但笔者认为, 独立董事仍然是现存制度中最具有独立性的群体。原因包括三个方面:第一, 目前独立董事主要由注册会计师、律师和大学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担任, 相对于物质条件, 知识分子群体会更加在乎自己的声誉是否受到影响;第二, 高级知识分子属于社会精英阶层, 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在其总收入中的比例一般较低, 独立董事薪酬也不会因其决策发生大幅变化, 所以, 公司高层提供的物质条件很难影响独立董事的决策;第三, 虽然独立董事报酬并不高, 但是一旦出现纰漏, 处罚政策会较为严厉。考虑到独立董事很难从成功的舞弊中获得利益, 相比有限的物质回报, 犯错得不偿失。

(二) 独立董事对重大信息的了解比其他中介机构更加及时。

众所周知,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会对上市公司进行年报的审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虽然能满足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工作也能够全面核查公司的各项问题, 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了解具有滞后性。注册会计师仅会在当年的1-4月对公司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由于稍有经验的舞弊绝不会选择在注册会计师们能够进驻公司进行审计并重点关注的12月发生, 这就使得审计往往是揭露舞弊的方式, 而并不能起到预防和及时发现的作用。所以, 独立董事作为能够及时了解到这些信息的人员, 比审计具备不可比拟的及时性。

(三) 独立董事具备判断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能力。

上市公司选择的独立董事往往是法律、财务的专家。虽然不能说这些专家对实际经营有很独到的见解, 但是, 这些专家能够很清楚公司的经营哪些是合法合规的, 哪些是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违法的。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舞弊的监督权应当得到保障

不可否认, 舞弊事项往往具有隐蔽性。放到董事会决议的往往并不是公司要舞弊的事项。而兼职的独立董事很难发现不在董事会上决议的事项。所以, 为了保障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权, 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 证监会应要求上市公司按月提供给独立董事必要的财务、法律信息。

作为兼职的独立董事很难完成对公司的全方面监督。这就需要公司将信息主动提供给独立董事以备参考。如新签的大额合同或框架性协议;新增大额借款往来 (不限于关联方) ;新增重要客户、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新增战略合作伙伴相关信息;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等。对不需要在董事会上进行决议的事项, 证监会可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信息作出书面回应, 并留底公司。必要的情况下, 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将该事项列入董事会讨论事项, 方便独立董事可以及时监督公司的变化情况。

(二) 证监会应允许独立董事 (团) 应配有常备的财务、法律顾问。

对于实时反馈的信息, 独立董事可以咨询自己的财务、法律顾问 (团) , 费用由上市公司负担。独立董事可以委托财务、法律顾问对公司的情况进行经常性调查, 公司不应设置障碍。由于公司的舞弊事项具有隐蔽性, 我们不能寄希望公司将所有的事项和盘托出放任独立董事去发现, 这个时候, 常规化的调查就显得尤为必要。独立董事 (团) 可以利用自己常备的财务、法律顾问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做适当的验证工作。虽然这些验证工作程度不如年终审计详细, 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足以发现公司重大的舞弊意向。

(三) 证监会应保证独立董事的否决权、复议权。

众所周知, 法律的惩戒是滞后的。等到公司的舞弊发生或者被发现, 相关责任人固然能够得到应有的惩戒, 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都已实际受损, 而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将损失防患于未然。所以, 证监会应保证独立董事在发现舞弊线索的时候有相应的揭发权;对可能违法的经营事项具备相应的否决权、复议权, 及时阻止舞弊行为的实际发生。

五、结语

独立董事制度是现行制度中最具独立性、对舞弊事项的发现最具及时性的制度。但自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以来, 在已被发现的各舞弊事项中并没有显示出其制度的优越性。笔者认为, 法律赋予独立董事的自由裁量权固然扩大了独立董事的权力范围, 但也造成了职权范围的模糊。所以, 应及早出台独立董事如何行使职权的案例指导或细则, 以便独立董事制度能够更好的预防或发现上市公司的舞弊事项。

参考文献

[1]王杨.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缺陷和完善[D].吉林财经大学, 2013.

3.关于减免费用的有关请示报告 篇三

-------------------

寿光卫东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减免有关费用的请示

寿光市人民政府:

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在寿北开发特别是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寿北开发总体规划,先后拆迁盐田1.5万亩,支持园区新上工业项目,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现公司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特成立寿光卫东置业有限公司,在洛城金光街以南、豪源路以东投资建设卫东职工商品房项目(泓润华府)。该项目占地66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77平方米,计划投资6.5个亿。因工程前期投入较大,原材料、人力、管理等成本不断增加,内外部建设成本较高,导致我开发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为了摆脱目前资金周转不畅的局面,确保该项目按照寿光市规划要求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给公司职工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特恳请市政府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减免或减少人防、地震、防雷、消防及城市建设配套等费用。

妥否,请批示。

4.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四

太旧公司党委:

根据服务区年初制定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太旧公司关于转发省直工委‚关于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好2011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重要精神要求,结合服务区当前‚六比六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服务区党支部通过开展谈心、发放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向服务区各部门干部职工征求了意见建议,查找出服务区党支部2011年上半年在思想、作风、政风、行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经服务区党支部研究拟定于2011年10月25日下午召开阳泉服务区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一、会议主题:按照省局以及太旧公司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我区将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将针对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恳请公司领导届时前来检查指导。

二、会议地点:服务区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

妥否,请批示。

5.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篇五

一)各科室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或院长请示报告,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1、收治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会诊、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及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和新技术时。

3、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的病人时。

4、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7、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8、需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

9、需要重大经济开支及报批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会议、接受院外工作任务时。

1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病情危重或抢救无效死亡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二)医院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市卫生局有关部门或局领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1、收治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病人时。

2、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

3、首次开展的重大新业务、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应用时。

4、医院的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开支、重大成果、重大活动及重大人事变动。

5、医院机构增设及变更。

6、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治疗、手术、病情危重或抢救无效死亡时。

6.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六

市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劳保站改造项目正有序进行。为更好的提升濮阳形象,优化濮阳的发展环境,我公司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努力为建设濮阳贡献力量。现对此项改造项目部分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次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7714.43平方米。为了创造和谐、美观、舒适的商业及居住环境,拟将建筑物退让,减少建筑占地面积,仅为3078.6平方米,建筑密度大大降低为39.9%。地上建筑高度100米,面积达60305.7平方米,容积率为7.82。经过改造,其中商业建筑面积达9235.8平方米,住房522套,可为本公司员工和化工专家以及高端人才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全身心投入濮阳建设。

二、扩大绿地面积,创造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形象。

三、修建两层地下停车场,可保证地下停车位达到350个,地上停车位170个,可充分满足一户一位、居民及附近学校停车需求,消除目前此地段交通拥堵、无序状况,缓解交通压力。

综上,经过本次项目改造,将建成一座环境优美的集商业、居住为一体的现代化建筑,将成为濮阳市地标性建筑,充分提升濮阳市的市政建设形象,为创建和谐、美丽、富裕的新濮阳做出积极贡献。(后附初步设计方案)

此报告呈上,妥否,请领导批示。

7.董事会召开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篇七

一、董事会资料准备工作

1、会议通知(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参会领导)

2、董事会资料的准备和印制工作(确定时间,确定人)

3、串联词

4、签到表

5、宣读人分工表

6、宣读人资料:每个宣读议案人另备一份宣读资料

7、会议记录

8、会议决议

9、日程

二、通知

1、外部人员(外部董事、监事、证监局等)的通知和接待。

2、内部通知在外部通知发出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发出。

3、在开会前一天再电话通知一下,确认内部董事是否参会及外部董事的行程安排。

4、非正式列席人员开会前一天口头通知。

5、开会前一天通知新闻媒体及调研室摄影。

6、开会前准备好个参会主要人员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室及家),以备当天使用。

三、会议现场

1、为每个宣读人准备好宣读材料。

2、会场布置(会标、桌牌、鲜花)。

3、现场设置签到席、确定签到人员,提前半小时签到和确认领导到会情况。

4、准备好需签字的全部文件(决议、记录、确认书、声明等),专人负责。

5、会议结束后,收集整理好全部文件。

6、现场人员分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重要会议通知领导穿正装。

2、通知及书面材料中领导的职务称呼要统一标准。

3、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时,关联董事为除外部董事的所有董事。

4、开会前安排好车辆接送领导(从集团到股份),专人负责,电梯前有专人等候。

5、会前接待,确认外部董事到会时间,安排好车辆接待,房间安排,注意多安排一个备用房间,确定每位客人(包括司机等)的房间号,就餐时保证全部准时通知到位,安排专人接送。

6、就餐安排要定主桌,饭菜要注意有无忌口,确定所有客人及时到场。

8.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八

报告内容:

一、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9.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九

中办发〔200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贯彻《规定》的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

为了使党组织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的基本情况,在2007年1月首次集中报告时,所有符合《规定》报告条件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全面如实报告一次。同时,要继续认真执行199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定》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6年9月24日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员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党员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党员干部;

(三)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国有中型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上级党组织、行政机关或者国有资产授权经管单位委派、任命、招聘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以及其他经上述单位批准执行职务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七)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九)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所列事项没有发生或者没有变动的,应当予以明示。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属于本单位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

事)部门报告;

(二)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党员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党员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汇总后报所在党委(党组)和纪委(经检组)。

党委(党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综合报告一次。

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清楚、不完整的,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要求报告人限期补充报告或者重新报告。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书面请示。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对报告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

开。

第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要时应当在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时,对发生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可查阅本地区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机关应当把报告个人的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组织或者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党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第十四条 中央军委可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本地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

织部负责解释。

10.关于召开董事会及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篇十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光明地产打造一体两翼产业结构的战略部署,为了使海博物流管理机构能够适应打造冷链产业的需要,重新构建与冷链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通过机构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业务统一运作,以集约化运作带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海博物流产业资源的综合性优势得到释放,将海博物流由管理型公司逐步转型为经营性公司。为此,经我司研究:

一、我司拟从2016年1月1日起,根据目前业务分类对现有管理架构进行调整,调整以后的管理架构实行物流集团、事业部、业务部三级管理体制。拟设立产业链事业部,由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组成;供应链事业部,由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海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上海西郊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组成;冷链城配事业部,由上海海博货迪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海博申配物流有限公司及华丰码头等3家单位组成;电商事业部,由上海农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组成。相关公司由事业部进行统一管理、运作。物流集团总部设立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二个管理中心。

二、管理架构的调整工作拟按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建立管理机构,按事业部进行经济指标考核,对业务部室进行归并;第二阶段实行业务统一运营,对同类业务进行整合;第三阶段在事业部内部进行财务资金统一管理。通过三个阶段的推进,完成整个管理架构的调整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整合,使集约协同效应得到切实发挥。

三、各事业部设立总经理,负责实施事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拟推荐俞峰为产业链事业部总经理,厉家明为供应链事业部总经理,刘彤为冷链城配事业部总经理;孙严为电商事业部总经理。

四、物流集团管理中心设立主任,负责实施对相关条线的管理。拟推荐张洪文为财务管理中心主任,王杰为行政管理中心主任。

以上事项妥否,请批复。

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上一篇:劳动体验六年级作文下一篇:小学生英语作文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