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共8篇)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 篇一
会计档案管理办
法
作者:会计处
发布时间: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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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 篇二
关键词:高校,会计档案,管理
随着高等学校事业的发展, 财务规模的增大、财务活动范围的扩大、会计业务事项的增多、会计核算电算化的推广实施, 使得财务会计工作日趋复杂和艰巨, 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也随之增大。因此, 进一步加强高校会计档案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就显得更加重要。
一、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归档资料不完整
目前许多高校仅将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资料进行归档, 对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没有作为会计档案管理, 对会计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 学校内部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也没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特别是会计电算核算电子资料留存在财务部门没有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由于会计人员的更换、电脑的更换, 有意无意、或多或少造成会计电子档案资料的丢失。这种会计档案归档资料存在不统一、不集中、不完整的问题, 严重违反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归档时间不及时
在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各单位每年的会计档案,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一年期满后, 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正式保管。但是, 许多高校为了查阅方便, 拖延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时间, 有的整体延迟移交, 有的仅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工资资料、合同、协议等会计资料不按时移交, 出现拖欠几年移交的现象, 甚至出现会计档案丢失情况。
(三) 查阅制度不健全
会计档案查阅、借出的批准权利没有实行统一管理, 有些部门和个人都可以下达查阅或借出的指令, 随意查阅或者复印, 甚至出现被涂抹、拆封和更换现象。不仅违反了会计档案保密要求, 也违反了法律要求。由于会计档案查阅制度不健全, 部分高校出现了会计档案霉变、毁坏, 甚至遗失情况, 增加了高校财务管理风险和档案管理风险。
(四) 鉴定销毁滞后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又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目前, 多数高校对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普遍滞后, 导致有效和无效会计档案混杂存放, 堆积如山, 给会计档案查阅和保管带来很大困难。
(五) 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
由于会计档案量大、复杂, 分类、编号、档案编目等需要耗费大量时间, 所以相当一部分高校会计档案管理没有实行信息化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变成了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给会计档案查阅带来很大的困难, 影响了档案的利用效率和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 认识不到位, 重视程度不够
高校分管财务领导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 对会计档案资料的重要性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站在决策、监督的角度重会计资料的形成过程, 忽视预测、事后检查对完整会计资料的依赖作用。特别是忘记了决策失误或监督管理不严出现经济问题时, 会计档案资料对解决问题提供的法律证据的重要性。
(二)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仅从减少会计人员数量或工作量、随时查阅的角度看, 确定会计档案归不归档或归档地点, 必然导致会计档案归档资料不完整, 归档时间不及时, 存放管理不统一。二是查阅和借出管理制度不健全, 没有考虑会计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审批权限不集中, 查阅、借出、复印等没有制度上明确区分, 涂抹、损坏、替换、丢失等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 财务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不清
会计档案什么时间移交、移交的范围、移交的手续办理、什么时间鉴定与销毁等等, 在这些工作中财务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各自从减轻自己工作强度出发, 都在被动的工作。同时会计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尚未纳入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自然两个部门也就不太在意划分各自的职责范围了, 由此带来会计档案管理的不规范。
(四) 专业人员缺乏, 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档案是一种专业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会计和档案管理两个方面的专业知识。会计档案由于管理环节的分散造成档案管理工作非常不规范。相当一部分高校由综合档案室非会计人员兼管, 没有经过会计业务知识的专门培训, 对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管理标准不清楚, 使得整理出来的会计档案案卷质量不高, 难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利用效率也较低。另外, 财务主管受业务水平制约, 对鉴定保存到期的会计档案是否还存在继续保存的价值, 不敢轻易下结论, 宁可无限期保存, 也不肯按时鉴定与销毁。
(五) 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推进力度不够
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些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需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配备的不足或不达标, 无法实现或完全实现信息化管理。二是档案管理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不足, 即使有足够的硬件和软件条件, 也不能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三是许多高校尚未制定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标准与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习惯于传统的档案管理手段, 不管效率如何, 没人考核, 大家都习以为常。
三、提高高校会计档案管理水平的措施和办法
(一) 加大宣传力度, 从思想上提高重视程度
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 首先要通过学校的相关宣传媒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性、政策性、重要性的宣传, 把会计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普法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要编辑和整理重视和不重视会计档案管理所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相应的案例加以宣传, 特别是对本校在不重视会计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后果更应该加以总结和宣传, 提高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
(二)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高校会计档案内部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也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一是要建立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考核制度, 把考核结果同相关部门与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绩效分配结合起来, 从制度上约束和激励他们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建立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门既是会计档案形成部门, 也是会计档案经常使用部门。通过制度确保责任明确, 有利于确定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责任承担部门和人员, 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及时性、保管的集中性。三是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借出、复印的集中审批制度, 明确不同情况的审批权限, 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查阅或借出会计档案, 都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和安全原则。四是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缺失、涂抹、损坏、丢失等责任追究制度, 无论是在会计档案形成、归档、保管、查阅、借出、复印等过程中, 都要对造成会计档案不完整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确保会计档案的完好无损。
(三) 配备会计档案管理专职和专业人员, 加强业务培训
配备既董会计业务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知识专职、专业人员, 是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的关键。会计人员担任专职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应该加强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档案管理人员担任专职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应加强会计知识的培训。同时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自学能力。只有建立了复合型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队伍, 才能真正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也才能从技术上和业务上解决问题。
(四) 改革会计档案鉴定与销毁审批办法
延迟进行会计档案鉴定与销毁工作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形成问题的原因也是共同的, 仅从高校自身解决这个问题是难以实现的, 为此, 应该重新审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会计档案鉴定与销毁的规定, 改革现在的审批办法。建议实行第三方审核、鉴定、提出销毁意见的办法, 如由财政检查机关、或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或有公证作用的其他专业部门办理鉴定与销毁工作, 由高校支付相应的费用, 这样做既可以发挥第三方的专业优势, 也可以发挥他们对高校会计事项的历史审计, 高校领导销毁过期档案的后顾之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 全力推进会计档案管理信息化
随着社会各个方面信息化速度的加快, 档案管理信息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高校应尽快按标准配备相应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 加快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计算机和专用软件使用的培训, 有条件的高校要带头开发适合自己信息化管理的操作软件, 加快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速度, 提高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最终提高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解决会计电算化业务的电子档案, 因会计档案人员计算机技术和会计电算化技术的缺乏, 而不能与纸质档案同时移交、集中管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纪丽霞.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之我见[J].黑龙江档案, 2012 (05) :59.
3.论会计档案管理 篇三
摘要:会计档案在经济预测和经济决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会计分析的工具,同时它还是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重要依据。针对会计档案的特殊重要性和新形式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也应不断改进与完善。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会计档案管理
0引言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不论行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都会形成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四部分。这些材料储存了大量的有价值的信息,在经济预测和经济决策中有重要的作用,会计档案是反映经济业务的历史记录,它通过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对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予以连续的记录、反映和综合分析,具有连续性和制约性的特点,它完整地记载了经济活动中的各项指标。作为会计分析的工具。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编制预决算、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它还是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重要依据,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无可辩驳地揭穿了一些经济犯罪活动事实,从而维护了财经纪律保护了国家财产。针对会计档案的特殊重要性和新形式发展的需要,我认为新的形势下更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凭证方面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凭证在会计档案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会计档案整体部分的重中之重,一般应每月装订一次,在装订之前应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同记账凭证大小。避开装订线,同时检查凭证序号,看是否有颠倒。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检查附件是否有漏缺,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表是否随附齐全。最后,看看记账凭证上的印章是否齐全。一切检查整理就绪后,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规格应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凭证厚度一般应为1,5厘米,装订时应使用“三针引线法”。用棉线装订,即在左上角部位打三个针眼,实行三眼一线打结,结扣应是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装订完后应等胶水晾干后,每本封面上填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并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2会计账簿方面: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连接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包括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各种辅助登记备查簿等。会计账簿装订之前,应先按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簿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要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撤掉账夹。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不得混装。在账本的封面填好账目种类,编好卷号,然后按封面、启用表、目录、该账按顺序排好的账页、封底等顺序装订好。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该账簿名称、编号,编号顺序应为总账一现金日记账一银行存款日记账一明细账。之后,会计主管和装订人要签章。
3会计报裹方面
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两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分应修补好后装订。
另外,我认为除了装订之外就算档案的保管和销毁了。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以暂时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火器材,室内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同时室内应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和防潮。此外,应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需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外部借阅时,还应持有借阅单位的介绍信。借阅人应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册,也不得涂改抽换、不得携带或复印原件,档案室应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销毁档案前,应按销毁清册所列项目逐一核对,核对完毕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档备查。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篇四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八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档案管理培训学习 篇五
金秋祖国、飘香大地,丽日当空、和风送爽。2011年9月13日至19日,航空档案馆组织了对成员单位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我很荣幸参加了这次培训机会,在为期七天的培训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详尽的内容、丰富的课程,让我对档案工作重新有了全面性的认识和体会。同时要衷心地感谢领导准予的这次培训机会,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定会更加认真、努力完成组织交给我的任务,为工作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重新审视
档案是一种重要信息资源,是企业生产、技术、科研和经营等活动的真是记录,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企业同步发展的无形资产,能为日后档案综合利用提供比例条件,在企业管理等各方面挣积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系统地学习,我更清晰地了解了档案与档案工作概述的基本知识,对如何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利用等管理程序有了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全方位地了解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是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也让我对日后管理档案的工作充满憧憬。
二、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管理是创建一流企业的“保障线”。
档案管理是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成为一流企业的一项重要保障。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信息已成为比资产更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信息业的组成部分,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作为企业生产、技术、科研和经营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和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作为与企业同步发展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管理等各方面正积极地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我公司成立60周年,经过一个甲子的发展,公司内部结构在不断地改革变迁,公司制度和管理水平也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提高,这就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企业发展的同时档案工作不被削弱,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业务特点、体现公司规范化、科学管理水平的档案体系,使得档案工作的发展不置后于企业发展速度,并且全面地记录和反映公司建立、建设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它将为公司各项综合业务、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对规避和抵御各种风险,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起重要作用。
三、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管理理念
档案工作既是一项业务性工作,又是一项管理服务性工作。由于各部门没有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围,而导致部分档案信息的流失。特别是各部门需要移交的资料没有及时移交或者个版本没有移交,给档案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这要求从事档案工作的档案人员,既要有扎扎实实的业务功底,又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为档案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奋斗。
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是核心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认识档案知识的水平。不仅要熟悉档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步骤,而且还应掌握各门类档案、各种载体档案的管理方法,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对档案工作自身的要求,要全面了解、掌握公司的业务,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三是要勤总结,勤改进,不断创新。
6.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___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使会计档案更好的为___银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_银行会计档案,是指各级___银行在财务、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
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___银行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___银行会计档案包括业务会计、储蓄会计、外汇会计和经费会计四种档案材料,统称___银行会计档案。
第四条各级___银行会计档案工作,由本级行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并接受上级行和本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级行在各种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属归档之列。有关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管理和会计制度办法以及财会工作方面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文件材料,列入文书档案管理的范围。
第六条保管期限
1.___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种,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又分为保管15年和5年两档。
2.因国家有关部门对外汇会计档案管理尚无规定,各级行外汇会计档案暂全部按人民币会计档案期限管理。
3.各级行可根据本行库房条件、利用需要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但不能缩短。
4.对已兑付的公债、国库券(含国库券收好范文 wenmi114.com款凭证)、金融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保管年限,按有关单行办法规定办理。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1.各级行形成会计档案的部门,应有专门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移交归档工作。会计终了后,会计经办人员应将装订好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移交给本部门立卷人员,由立卷人员负责以本(册)为单位填装会计档案盒(袋),并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分别进行排列
编号。
2.经过整理立卷的会计档案,由立卷人员分别对凭证、帐簿、报表逐盒(袋)填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部门备查,另一份随会计档案一同移交给本行档案部门保存。
3.会计档案案卷外型应整齐美观。各行可根据整齐、美观、适用的原则,选用盒式或袋式装具存放。
4.案卷封面和脊背一般应包括立卷部门、类别、册数、时间、保管期限和档号等项目,具体式样各行可自行设计。
5.会计经办人员对破损的凭证、帐簿、报表要进行修补。装订要规范、牢固整齐,装订时不得压字和掉页。
第八条使用计算机打印、套印的帐表凭证,其规格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其管理方法及保管期限与一般纸制会计档案同。
第九条磁记录的会计档案,是___银行会计档案的组成部分。各级行对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核算数据和资料而形成的软盘、硬盘等磁性材料,应按磁性材料的技术要求提供保管环境,妥为保管。其保管期限与归档方法与纸制会计档案同。
第十条会计档案立卷完成后,先在会计档案形成部门保管二年以便于查找利用。会计档案形成部门在保管会计档案期间,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证会计档案的齐全、完整。
第十一条各类会计档案在其形成部门保管期满之后,由本部门立卷人员于次年三月底之前向本行档案部门移交。交接双方部门负责人和经手人均应在移交表上签字或盖章。
第十二条各级行档案部门对接收的各类会计档案,应进行分类、编目,以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业务会计档案、储蓄会计档案、外汇会计档案和经费会计档案应分别编目保管。
第十三条各类会计档案均采用“形式——”分类法,即首先按会计档案的形成分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三大类,每一类中再按顺序进行分类。
第十四条档案部门在会计档案分类的基础上应分别对业务会计档案、储蓄会计档案、外汇会计档案、经费会计档案的实体进行排列编目,即在同一种会计档案内,先把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各自分开,再分别按照顺序进行排列,然后以卷(册)为单位,分别按照流水顺
序编制混案卷号,并在案卷目录“卷号”一栏内填写相应的案卷号,使每一种会计档案均拥有按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分类的三个顺序号及相应的三本案卷目录。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排列编号不体现保管期限特征,如遇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可在相应案卷目录中加盖“销毁”戳记,并注明销毁日期。
第十六条各级___银行的会计档案,原则上由本级行档案部门集中保管。如果档案部门库房条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个别数量多,利用率高的会计档案,如储蓄会计档案,也可在执行档案部门统一的管理与操作规定的前提下,由有关的业务部门代为保管。
第十七条各级行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创造必要的保管条件和良好的保管环境。档案
部门应编制完整的案卷目录和其他检索工具,积极为财会和有关工作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本级行内部借阅会计档案应由借阅人填写借阅单,并经借阅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档案借阅单应注明借阅日期、借阅人、审批人、档案的种类、年代、期限和卷号、归还日期及档案部门经手人等基本项目,以分清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公安部门、司法部
门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情况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介绍信,经行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抄录、复制或拍照,但不得将原件借出。
第十九条各级行应建立会计档案的审查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变质的会计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做其他技术处理。
第二十条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如需拆封重新整理,则应会同财会部门立卷人员或经办人共同进行,并在案卷封皮适当位置(或设记录本)作拆封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被拆封会计档案的、种类、卷号、拆封原因和拆封时间。财会、档案部
门经手人应在拆封情况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按照《中国人民___银行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会计档案,凡经过系统整理,能够满足利用需求且便于保管的,可维持原状。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___银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修改时同。
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 篇七
一、修订出台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意义
第一,对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给予高度认可。在大量发展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基础上,我国出现了互联网新业态与模式。新《管理办法》对这一形式的档案给予了法律效力,电子化管理能有效应用于获取、报销、入账和保管电子会计凭证等各个环节,促进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与线上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发展。
第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的普及。新《管理办法》对会计资料作出重新界定,其不仅可使用纸质会计凭证、账簿,还必须构建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相关程序,进而为销毁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通过这种方式,会计资料的整理、打印与传递的成本大大减少,能便捷地进行保存管理,减少资源浪费和能源消耗,是绿色环保生产方式的重要体现。
第三,有效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电子会计资料最终是为了建立电子会计档案,新《管理办法》在会计档案范围中融如电子会计档案,有效利用电子会计数据,挖掘其内在价值,为政府决策与管理提供更具有现实意义且多元化的会计信息。
二、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
第一,明确界定会计档案的范围,完善其定义。新办法对其进行以下全新定义:即为单位在开展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将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记录和体现出来并有保存价值的图表、文字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其中有利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完成、传输与储存的电子会计档案。新办法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其比旧办法的形式更为丰富,采用了文字、图表等多种纸质形式的资料,还利用了电存储介质的电子档案。
第二,重新增添了新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新《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范围进行规定,同时明确保管、移交和销毁等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点:一为在会计档案范围中纳入电子会计档案,利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递与储存的电子会计档案都属于会计档案。二为在符合要求时单位内部产生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只能存储和归档为电子档案。三为在移交电子会计档案时,必须同时移交电子会计档案和元数据,结合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合适的文件格式;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该和读取平台进行同步移交。四为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做好电子会计档案销毁监督工作。
第三,健全会计档案的销毁流程。会计档案管理中,销毁档案工作占据重要地位,首先要有效进行鉴定工作,进而保证档案被合理销毁。原《管理办法》对该环节的详细流程作出了规定,只有通过单位负责人在清册上签署同意之后才能销毁会计档案,然而对鉴定工作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未作规定,一般而言由单位负责人承担销毁的责任。在现实工作过程中,为防止产生风险,针对最低保管期限以上,同时满足销毁条件的,单位负责人通常也没有销毁这样的会计档案,这些会计档案丧失了保存价值然而却占据大量存储空间,严重浪费了资源。所以,鉴定销毁这一环节被新增在《管理办法》中,单位在对保险期限到期的会计档案鉴定后再编制鉴定意见书。接着要将被存储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重新划定;在到期后无需保管的会计档案可销毁。
第四,对会计档案出境规定了管理要求。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携带出境的有我国境内全部单位的会计档案。若会计档案为境内单位和驻外机构设立的企业,则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执行且必须符合本规定。由于社会经济获得高速发展,国内大量的国际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积极强化企业国际间的交流,在该规定上,原办法的规定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开始淘汰。新办法第二十五条重新作出修订。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单位的会计档案和复制件必须携带、寄运或者传输到境外的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对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进行调整。国家档案局在最近对机关和企业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进行重新界定。不仅如此,众多民事案件中会计档案都作为重要的凭证,民事案件最长可维持二十年的诉讼时效,然而最低保管期限在二十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占绝大多数。为规范管理单位档案,必须重视会计档案的现状,调整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类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十年、三十年两类,同时把原附表1、2中会计档案三年、五年、十年保管期限统一为十年,并且将为十五年、二十五年的保管期限调整为三十年。其中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等在内的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增加到三十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增加到十年。
三、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几点建议
第一,积极举办新《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各个部门和单位内的负责人、档案工作人员、会计工作人员对新《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与解读。
第二,加强新旧《管理办法》衔接制度的建设,对各个部门与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指导与帮助。
8.医院会计档案管理浅议 篇八
一、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二、目前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现状及其原因
1.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在有些医院,领导和财务人员对会计档案工作不重视,往往只注重日常的财务工作,忽视会计档案管理。对会计档案的知识,特别是档案的规范化知识懂得少知又少,也没有配备专业的会计档案人员,往往是匆匆了事,整理出来的会计档案达不到规范要求,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2.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不高。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因此会计档案的质量取决于会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核监督及收集装订。
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会计职能的弱化,会计的监督职能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不能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或者是合法的会计资料掩盖了非法的经济行为。同时由于装订是由会计人员来完成,一般采取谁收集、谁装订的方法,难以保证其统一的整齐规范和美观大方。
3.财务部门没有或未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设有档案部门的,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会计机构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会计机构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机构为了查询方便,或者由于装订归档不及时,会计档案长期摆放在财务部门,要么未按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要么不向档案部门移交。
4.会计档案的查阅存在薄弱环节。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借阅会计档案时,由于档案人员身兼多职,无法精细化工作。由于查询频繁,档案人员分身无术,任由科室内部人员随意借阅,不作任何登记,直接将会计档案借出,导致监督和管理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三、完善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的措施
1.充分认识会计档案的重要性,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都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对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的一定要把会计档案同其他档案如人事档案、病历档案同等重视,规范管理。同时,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形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直接影响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水平。
2.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医院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等规定,制定出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分类大纲、保管期限表、移交时间等,确保会计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
应在医院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和归档工作,但出纳不得兼任档案工作。医院财务部门将会计档案移交给医院档案部门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加盖公章,清点会计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账目相符,案卷整理质量是否规范。
3.加强财务人员的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
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档案管理是一门学问,里面有很多新的东西需要会计人员去学习、去探索。而这个学习和探索的过程,自觉不自觉地就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培训,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培训内容,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4.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
会计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会计档案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强化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对超出会计保管年限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销势。在销势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监销,清点核对,并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向单位领导报告。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保管清册中列明。
四、我院会计档案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1.单位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
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工作,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及时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会计年度终了后,及时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注重会计档案质量,年度终了后将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后装入凭证盒、账盒,并及时移交给档案室。
2.会计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在信息化时代下,人们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促使医院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的信息化。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应用,使会计档案可以存储在体积很小的电脑磁性介质上,大大节省了存档的空间和成本。我院利用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会计电算化的有关制度,分权限管理,并做好维护与备份工作。按照要求将医院会计档案生成电脑数据,存放在服务器存储介质上,并采用双硬盘进行备份。原先在移交会计档案时要做大量的手工工作,工作量很大。运用计算机后,节约了时间,节约了劳动力,同时也方便了以后的档案查阅。强化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我院经济的正常运行,资产的安全完整产生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为医院领导及时了解医院整体经营状况,适时调整管理策略提供准确依据。不断更新档案管理观念,探索和尝试新的档案管理手段,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医院整体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档案的特点是工作量大、面广、专业性强,它记时记事真实,有的时候不需要借助其它任何材料就能直接说明问题,通过充分的、系统的、全面的利用会计档案材料,全面衡量医院发展的状况,更好地制定医院各项工作计划和对将来的工作进行科学预测。因此,作为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能力,为社会和医院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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