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精选10篇)
1.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 篇一
一(1)班小组管理章程
为开发同学的智力,提高同学自治自理能力、组织管理水平,增进同学间的交流合作与友谊,增强班内互助互学赶帮超氛围,培养创新精神、协作意识,形成具有良好班风学风、凝聚力强的班集体,使同学成长为具有健全人格,适合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本班决定实行小组管理模式。
一、全班分为11个小组,每组4位同学
二、以小组作为基本单位,进行班集体各项事情的组织管理: ①卫生轮值、仪容仪表及校章检查等各常规管理事项。
②开展一系列班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校运会、歌唱等文体比赛及知识竞赛等。③进行学习方面的互助与竞赛等。
三、小组内的基本机构人员设置: 凝心聚力
在小组建立之初,由组长牵头,每组成员集思广益、共同商量,根据各学习小组的特点,创设富有个性、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组名,增强集体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如“蜜蜂组”“雄鹰组”“劲松组”“牡丹组”“雄狮组”等。要激发学习小组的进取心、凝聚力,不仅要有组名,还要有组训组标,以及奋斗目标等。
制作组标——制作学习小组标志牌,放置本组桌面,时刻警醒、激励团队永远向前。
形成组训——小组成员讨论选择名言、警句,形成组训,写在组标上。确定目标——制定本学习小组阶段和长期奋斗目标。如:在遵规守纪、行为习惯、预习效果、课堂展示、学业成绩等方面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在班级的所有团对中要达到什么样的水平。要求目标清晰,人人明确,形成“利益共同体”。
小组公约——讨论确定小组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组规底线有针对性、有警示作用。通常是先由平时作业差、纪律不好的学生起草组规,然后小组讨论定稿。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训练,使学生对合作行为有整体的把握。
1、小组都有名称、活动口号。
2、正、副组长各一名:正组长主抓全面工作,副组长侧重于纪律、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3、组内人人担任科代表:根据学生各科成绩的不同,设置组内科代表,每人负责1-2科的作业收交和作业的检查工作。
四、小组组长的职责:“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小组长的组织活动行为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控制性行为:分工、约束、督促;二是协调性行为:协调、疏通、解决争端;三是建构性行为:组织讨论、分析、汇总小组意见。前两类行为保障小组合作学习活动能够有序、持续开展起来,后一类行为促进了组员们完成合作学习。
1、组织。组织小组成员取好小组名称,提出小组活动口号,组织小组成员制定小组学习计划、奋斗目标、小组学习奖励条例、小组活动章程等;小组长要组织小组成员讨论制定小组相关职责,设计出小组工作轮流安排表;小组长要组织、带领全组同学开展课内外合作学习,根据本组成员的兴趣爱好等特点进行合理分工,协作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小组成员针对性开展一些比赛活动,小组长要定期组织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分析本小组学习等情况,讨论提出改进办法,并提请老师对本小组工作作指导;小组长要组织小组学期或阶段工作总结(包括学习态度、作业情况、成绩考核情况、建议、打算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教师;小组长应根据本小组成员的兴趣爱好等情况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小组活动和本小组的宣传活动。
2、协调。组长要学会做好组员的思想工作。小组长要协调好组内成员之间的关系,求大同,存小异;小组长要充分发挥本组成员的特长与聪明才智,调动积极性,形成小组合力;发挥小组长在教师与小组成员之间的桥梁作用,沟通、协调师生关系;协调并处理好本组成员与其他小组成员的矛盾纠纷,学会借助外部资源(如教师、其他小组长、班级干部),主动与其他小组长一道控制矛盾的激化,化“干戈”为“玉帛”,协助教师建构和谐文明的合作型班级;主动处理好各小组长之间的关系,积极组织参与同本班其它小组之间的和谐竞争,掀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3、示范。组长与每一个组员之间是平等互助的伙伴关系,小组长不要有“可以享受特权”的想法,不能因为自己是小组长就可以免去或减少组内日常工作。小组内的各项制度,小组长首先要遵守。小组内的各项任务,小组长要争取最先按质完成。班级或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小组长要带好头并发动组员积极参加,时时处处带头维护班级和学校荣誉。要求组员做到的,小组长首先要做到。小组长要时时处处起榜样作用,做好示范。
4、监辅。小组长要组织组内成员相互监督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和各项作业的完成情况,组织组内帮扶辅导,互帮互助。小组长要督促同伴改正错误,帮助同伴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督促完成作业不积极的同学按时完成作业,协助教师做好辅导工作。
5、维持。小组长要维持小组活动纪律,维持好小组课内外活动的正常秩序,协助教师做好小组活动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6、评价。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小组长要做好自评、他评与互评工作,协助教师实行“多元化”评价。自评指组内成员自己评价自己的基础上,对本小组工作作出中肯的自我评价;他评指其他小组成员、教师对本小组及本小组成员的评价; 互评指组与组、组长之间、组员之间、师生之间进行的相互评价。小组长具体工作:
(一)监督组员学习
(1)每天早上督促组员快速干好值日,按时回到座位,让每个组员拿出课本,并配合学科小组长一起监督组员进行早读。
(2)中午在12:20必须让自己的组员回到座位上,小组长带领组员进行阅读或学习,并监督每个人是否认真地学。
(3)晚修在6:20必须安静地坐好,并督促检查组员学习。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
(4)晚自习上必须带领组员做好预习,不会的要解决,如果组内不会,可与其他组讨论,也可问老师,小组长要配合学科小组长检查每个人各科作业是否完成并及时汇报给班主任,学科小组长要及时汇报给相应的科任教师。
(二)规范组员行为
(1)熟悉小组合作学习的课堂流程,要有不同问题不同的合作交流的程序。及时传达学习信息,向老师反馈本组的合作学习情况。精确的把握学习时间,确保小组成员在适当的时间干恰当的事,讨论与本课程有关的话,不说无关的话题。
(2)及时组织本组成员展开讨论和结束讨论。必要时要阻止小组成员的不规范的动作和语言。小组长利用星期天作好充分的预习,每个星期天提前预习完每科下周将要讲授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做好标记。(3)在课前预习时小组长重点带领组员做好预习,共同找出存在的问题。课堂学习中小组长在学会所掌握的内容之后,要主动询问并帮助其他成员,给他们讲解疑问,也可以自己边学边给其他成员讲解。
(4)所有小组成员的疑问解决之后,自己主动地去做老师没有布置的练习题或练习册,或者对知识点和公式进行记忆,不要感到没事可做。
(三)组织组员培训
(1)小组长要自信心足,回答问题声音洪亮,起带头作用。
(2)任务锻炼。每个小组成员都应担任一个具体的角色,如小组长、记录员、总结员和汇报人,甚至可以配置专提反对意见的“反对人”。一定时间后,还应该角色互换。角色互换,可以使每个成员都能在不同的位置上得到体验、锻炼和提高。
(3)系统培训。学生合作学习技能包括学会倾听、学会表达、请求帮助、帮助同学、鼓励支持、异议建议、说服别人、总结观点、自我反思等。训练目标是指预期受训学生在训练结束后应达到的最终学习结果,包括对每项技能的认识、操作程序和执行要求的展握,让成员去体会、领悟、消化和使用,最终内化为成员的品质。
(4)小组长在课堂上要清楚的知道小组成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在学生板演、回答提问、交流发言方面,小组长一定做好调控,要有针对性,不要只让优生参与,在整个学习活动中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时时有事做。小组长在听课时要时刻注意组员是否在学习,是否走神,是否自己在玩,是否做笔记,发现不按老师要求进行的要及时提醒,发现在试卷及导学案上不写姓名的也要提醒,配合学科小组长定期检查组员是否将导学案或试卷用夹子保存好。
(四)团结互助职能
(1)严于律己,以身示范,带头谦让,小组长布置任务时,不要以命令的口气,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平易近人。
(2)带动组员建立互相信任、团结互助的关系。成员之间只有建立相互信任、团结互助的关系,才能以诚相待、荣辱与共,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
(3)小组长带头帮助学困生,中等生帮助学习较差的学生,在组内形成互帮互助的氛围;同时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力争做到高分高能。
2.中心理论小组建设章程 篇二
为了让小组成员能更具体更尽心地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锻炼自己,除遵守研究会的基本制度外,我们在此建立中心理论小组建设章程。希望小组成员能积极配合,落实好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个任务,服务好每一次活动。
一、工作理念:
(1)强化研究会的理论研究性。(2)提升研究会成员的理论素养。(3)保持研究会思想的先进性。
(4)营造大学生群体学习经典理论的氛围。
二、工作方向:
1、理论作品:小组成员定期需上交至少一篇理论作品,内容主要是关于对红色理论经典的研读体会、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对国内外时事的分析,对国家发展轨迹的认识等等,内容需反映党的理论思想。在作品形式上尽量给予小组成员足够大的自由裁量度。小组内部可通过分块学习等形式灵活交流合作,以便有高质量的作品产生。
2、理论学习:本理论小组成员定期参加总会组织的理论学习会,在会上积极思考发言,会后将理论学习的收获融入理论作品中,来促进自身思想的提升及总会理论学习思想的传播。
3、实践调查:小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发组队,确定课题,或参与研究会组织的实践调查,并邀请老师指导,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将理论应用于实际,在此基础上产生一些优秀的调查报告或是问题分析。
4、校际交流:主要是华中各大高校红色社团之间的交流,本小组侧重于对党的理论与国家发展上的探讨,目的在于通过观点的交流探讨相互提升思想上的认识水平,增进各校红色社团之间的感情,扩大研究会的对外影响力。
5、部门协作:参与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总会其他部门及相关分院。现阶段主要是协办总会理论学习,名人讲坛。
三、人员构成及权利义务:
1、小组一般由三位组长及时十几位组员构成。
2、成员要求:积极参与小组活动,渴望了解理论知识,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关心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命运。
3、组长职责:
(1)做好中心理论小组发展规划及统筹安排理论小组的工作。(2)及时传达主席团的指示和要求,密切与主席团的联系。
(3)及时向组员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并对各项小组工作负责。(4)按时召开工作会议,主持小组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5)负责理论小组主办或协办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6)负责平时组员的管理,做好中心理论小组人员清退纳新工作。(7)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小组成员作自我检讨。
4、组员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积极参与中心理论小组的内部交流。
(3)积极与组长联系,提出有建设性的发展建议或其他有益想法。(4)服从上级的指示安排,不随意变动。(5)按时参加例会、总会理论学习等活动。
5、组长及组员权利:
(1)参加总会及分会的理论学习及其他形式的活动。(2)参与组织研究会主办协办的各类活动。(3)申请借阅研究会范围内的资料。(4)优秀作品刊登在研究会刊物网站。
(5)在中心理论小组各类博客论坛上发表观点。
6、纳新清退工作方法:
坚持人员加入与退出人数对等的原则。
(1)成员产生方式:组员由分会推优或自荐,并参加面试后通过审核即可;组长在此基础上通过竞选方式产生并由主席团任命。责任心强、兴趣浓厚、团队意识强者优先考虑。
(2)成员清退方式:成员自己主动提出退出、连续三次不参加总会理论部组织的理论学习、连续三次不参加部门或总会例会、连续两次没有上交理论作品,均视为满足清退条件。对不积极参与理论小组工作的人员在满足退出条件后,先给予机会观察,于观察期表现决定是否清退。
四、例会制度:
1、总会例会在学工部四楼召开,小组全体成员都需参加。
2、部门例会两周一次,定期在南湖某教室召开,小组全体成员都需参加。
3、每次例会由专门人员负责作好记录。鼓励小组成员带好笔记本,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养成良好议事习惯。
4、例会实行点名签到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
5、开会时各成员必须将手机设置成无声或震动,以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五、培训制度:
附则:
1,中心理论小组理论作品流程:
(1)前两周中心理论小组成员自己了解社会热点、阅读经典理论,通过书籍网络等途径寻找理论作品的素材。
(2)在部门例会上,集合中心理论小组的成员。中心理论小组成员谈谈自己的前两周的学习情况,大家重点交流各自在学习中的心得与想法(最好是跨组的),也讨论同学们学习中的困难,集体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3)第三周,小组组长见面,交流本月写理论作品的注意点,小组长反映组员的困惑,以及督促进度慢的组。
(4)第四周,中心理论小组成员上交自己的作品。各组小组长集合,集体检查理论小组成员理论作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章,由小组长和该成员一起修改。审阅在五天内完成。
(5)将符合要求的理论作品分类,确定所有符合要求的理论作品的相应的用途。备注:
(1)原则上中心理论小组成员每月出至少一件理论作品:如果是文章的话,字数在1500以上;其他形式的理论作品亦可。如果是团体作品(指作者在两人及以上的),则该作品作为所有作者本月的成果。
(2)理论作品的使用:交给编辑部制作月刊简报年刊等,刊登在研究会各式网站博客等,作为部门培训时成员讨论的话题与素材,研究会理论学习的话题与素材,其他途径。
(3)中心理论小组成员需要在一学期初确定自己本学期的理论作品的主题,主题建议多定几个。将自己的所有备选主题提交给中心理论小组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其中合适的主题,并反馈给该成员。如果有成员没有备选主题,或者有成员的主题都不符合要求,就由该成员在中心理论小组成员所有符合要求的主题中选择。主题已经确定,则本学期的理论作品的主题将不变。主题的统一改变以学期为单位。由小组成员决定是否需要本小组的共同主题及哪些共同主题。
2,请假手续:
(1)小组成员需在活动开始前请假,部门例会、理论学习、部门培训向中心理论小组负责人请假,总会例会向秘书部请假,其他活动向相关活动记录人员请假。(2)建议采用短信、电话、面谈的方式履行请假手续。
(3)请假要说明原因,原因正当方可。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理由不充分,都按旷到处理。
3.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 篇三
第一条:全称:“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十字绣兴趣小组”,简称:“铜化院十字绣组”。
第二条:“铜化院十字绣组”是为了更好地培养职工兴趣爱好,提高职工的审美品味,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增加职工间相互交流而成立的组织。
第三条:“铜化院十字绣组”的宗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职工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提供展现和提升自我的平台”。第四条:“铜化院十字绣组”成员为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
第五条:“铜化院十字绣组”主要任务: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十字绣活动,举办十字绣作品展,为职工施展才艺提供平台。
第六条:“铜化院十字绣组”属于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下设组织,接受铜化院工会的指导。“铜化院十字绣组”组长由铜化院工会委员兼任。“铜化院十字绣组”的重要活动将向铜化院工会汇报。
第七条:“铜化院十字绣组”组长职责:
1、制定组织活动计划,执行相关会议决议。
2、负责小组活动、小组成员档案管理、活动资料、会议资料整理等。
3、对小组成员进行积极引导、协调及监督,必要时向工会汇报。第八条:“铜化院十字绣组”组员职责:
1、积极参与小组举办的各类活动。
2、监督”铜化院十字绣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3、配合参与相关作品展示,组员间应相互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铜化院十字绣组”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遵守院纪院规,不得损害铜化院的形象和荣誉。第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2011年5月10日铜化院十字绣兴趣小组制度
第一条:“铜化院十字绣组”采取“责任工作组”的工作方法,即由十字绣组组长制定活动策划,然后挑选出一名负责人,由组长、和负责人组成“责任工作组”,负责活动的整个过程,并为此对“铜化院十字绣组”负责。
第二条:要落实二个月至少一次例会的工作制度,以此密切关注小组成员的动态。
第三条:组长每半年作一次工作总结。
第四条:经费来源:向铜化院工会申请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铜化院十字绣组”的财务制度明确,财产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第六条:活动进行时建立明确的账目,由组长负责,所有账目及时入账,并定期向组员公开账目,实行账目公开制度。
第七条:“铜化院十字绣组”经费支出必须按照发票或收据报销,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或收据一致,做到账目细致明朗。
第八条: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铜化院十字绣组”经费者均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组员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集中活动或一年不出示完成绣品为自动退出小组。
第十条:小组原则上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纯商业宣传活动。第十一条:日常刺绣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
201
1年5月10日
铜化院十字绣兴趣小组活动计划
第一条:每逢双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下午召开例会。
第二条:半年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作品题材,并进行一次组内绣品交流。
第三条:每年年底配合元旦或春节院活动组织作品展示会。第四条:每个小组成员每年应至少完成一幅作品。
第五条: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作品评选,获奖作品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0%。
第六条:适时邀请本行资深人士进行专题讲座,并与集团公司其它相应兴趣小组交流。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兴趣小组应向工会提交活动总结、同时采用照片、DV等多种汇报形式将资料存档。
2011
4.大学生体育协会章程2010 篇四
大学生体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体育协会”。简称“南工大体协”。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南昌工程学院体育教师、学生及其他体育工作者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的全校性体育协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本着“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注重培养大学生健康意识和培训大学生的体育素质,促进学校体育运动的发展、普及与提高,为广大师生增强体质,提高素质服务。
本协会努力倡导社会公德、体育道德风尚,为丰富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 本协会是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的内设分支机构之一,不具有法人资格。本协会在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协会的领导单位是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是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本协会接受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领导、监督。
第五条 大学生体育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南昌工程学院(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邮编:330099)。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协助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研究制定我校运动的发展规划,普及计划和
比赛计划,制定学生运动规则和规程,报经南昌工程学院运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举办和承办校内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做好前期动员工作;
(三)组织、举行全校体育运动教练员、裁判员培训;
(四)努力营造快乐、和谐的体育氛围,并积极吸纳会员,使大学生们养成经常
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五)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开展与各高校的交流和体
育技术交流,充分发挥体育在校际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广开经费来源渠道。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并向本分会提出申请的愿望;
(三)参加本协会必须是我校在校大学生。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委员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三)由本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布,并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
(三)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咨询及信息的权利;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内部团结: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本协会的工作,完成本协会主办、承办的比赛、培训及其
他工作;
(四)积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及本协会赋予的一切权利。并不得对本协会财产、收益提出任何
要求。
第十三条 本协会会员凡如有下述行为之一,经执委会表决通过,将中止或取消
其会员资格。
(一)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不按有关规定交纳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二)严重违反本协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本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一席,下设办公室、竞赛部、裁判
部、宣传部、外联部等五个办事机构,各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若干名,同
时设立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棋牌七个单项俱乐部分会,各分会设会长、副会长及干事若干名。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主席团)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主席团)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批准接纳新的会员;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
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
会(主席团)表决通过,报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季度。
第十八条 委员会(主席团)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委员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负责大学生体育协会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大学生体育协会会议,传达、贯彻校团委、军事体育部、社团联合会及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
(二)指导、帮助、督促、协调大学生体育协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届大学生体育协会工作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及时向上 级部门汇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部门申请活动经费,审批、发放各部门所需的合理经费。
(五)依照有关制度对大学生体育协会各成员进行考核。对于消极对待工作者,有权对其提出警告,重者劝其辞职,离开本会。
第二十一条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席作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各项工作。主席缺席时,行使主席职权。
(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并主管俱乐部工作。
第二十二条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大学生体育协会的日常事务和安排大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会议。
(二)负责对大学生体育协会干部进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三)负责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各种文件、档案及有关物品。
(四)负责对大学生体育协会有关会议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协会与上下级的沟通,协助秘书长做好体协内部工作;
(二)对体协大事记的记录、每次会议的记录,各级文件、各类大型活动的存档;
(三)体协干部的招聘、干事的纳新、各方面的考核的记录;
(四)体协主页的维护、管理和更新;
(五)体协财务的保管以及借出的登记;
第二十四条竞赛部工作职责:负责由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和承办的各项赛事的编排工作,并及时统计比赛结果,交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五条裁判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选拔、培养各大球类比赛的国家二级裁判,定期组织学习裁判 法和各项球类比赛规则。
(二)负责安排、指派各项由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和承办的体育赛事所需裁判。
(三)负责国家二级裁判考试的报名受理、考试安排、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第二十六条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对大学生体育协会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校内、外媒体、校报、校园网、团学信息中心、校广播台、宣传栏等舆论阵地及时宣传报道。
(二)积极完成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海报制作和宣传工作。
(三)开展各项比赛的评比、表彰工作。
第二十七条外联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外事交流,加强协会与兄弟院校、社会的联系。
(二)加强与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等的联系,为大学生体育协会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寻求赞助。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俱乐部会长及工作职责:
(一)招募对本俱乐部活动有兴趣的会员,及时统计会员数量,按时交纳会费。
(二)组织会员在课余时间进行训练或比赛。
(三)各俱乐部每学年至少推出2次精品活动。
(四)经常调查、了解会员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五)积极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所有会员的切身利益。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分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划拨经费;
(二)会员会费;
(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分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各会员每年交纳会费标准暂定10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 本分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第三十三条 本分会换届或更换主席(秘书长)之前必须接受上级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属于本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南昌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会徽
第三十七条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体育协会会徽待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体育协会。
5.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 篇五
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
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次协会代表会部分修改,2007年5月11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依《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严格遵
守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规范本社团的事务。
第二条会名全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及为人民服务的大学生自发组织成的团体,是非
盈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传播校园文明,倡导社会爱心,关注社会发展,服务公
益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塑造健康自我。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短期目标是: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在三到五年内实现干
部调动无阻力,无剩余劳动力现象。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长远目标是: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规范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组织广大会员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人为本,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与高尚的思想境界。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活动的思路:
1.以志愿服务为主导思想,在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特困生爱心服务、基础文明工程、社会援助、参与社会焦点问题等项目上积极展开活动。
2.在协会活动的组织与宣传中为全体会员提供展现与锻炼自身的平台,全面提高会员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从而带动身边同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用户本协会章程。
2.志愿加入本协会。
3.在本协会的服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入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志愿者注册登记,组建青年志愿者档案。退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经协会审议,公示全校。
第二章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会员大会,在会议上有选举、被选举、发言、讨论、提议的权利。
2. 会员有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种会动,并展现自身能力的权利。
3. 会员有适时对本协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4. 会员有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5. 会员有作为某项活动的发起人,向理事会申请协助活动实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2.会员有认真执行本协会所分配任务的义务。
3.会员有维护协会名誉的义务。
4.会员有贯彻协会宗旨,发扬协会精神的义务。
第三章协会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会日常工作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其下
设会长、副会长、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联络部、网络部和文艺部。第十三条会员大会作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全体会员必须严格执行其决议,在其领导下开
展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本会日常工作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及其领导下的各职能部分组成,负责本会的日
常工作活动,作为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并对其负责。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职责:
1.通过及修改本会章程。
2.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本会工作。
3.选举及罢免本会日常工作机构人员。
4.对本会日常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予以监督。
第十六条本会日常工作机构职责:
1.主持本会各项日常工作。
2.认真执行会员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
3.组织对会员工作的考评和监督。
4.对不执行或违反本会制度的会员进行处理。
5.对本会各项工作予以监督。
第十七条会长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
2.主持本会日常工作,代表本会公布会员大会的决议。
3.评定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细则及其它法规。
4.代表本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
第十八条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本会某一方面工作。
2.负责所分管工作的监督及指导。
3.及时了解所分管工作的工作进度,财务状况等。
第十九条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会议考勤,具体
安排本会的常规工作,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对本会财务进行管理及对活动经
费进行分配,管理协会档案等文件。
第二十条宣传部职责:
对本会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对外宣传以提高本会的知名度,负责利用校内的广
播、报纸、网络及各种媒体进行有关的宣传和报道。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职责:
负责本会开展外联工作,为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筹措资金,联络活动地点及与
各兄弟社团加强联系与交流,为本会的各项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十二条策划部职责:
负责本会各项活动策划书的草拟及与办公室细拟策划书,做好与办公室及宣传
部的协调工作等。
第二十三条联络部的职责:
与办公室一起做好例会及会员大会的组织、联系工作,制订协会通讯录,参与
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在协会人际关系网建立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十四条网络部的职责:
负责各项活动电子资料的收集,网上宣传协会,为各项活动提供电脑技术支持的工作,并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文艺部职责
负责各项文艺活动的组织及表演,并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下设志愿者艺术
团,召集并组织成员在协会及学校范围内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如新生入学后的志愿服务晚会)。
第四章会务
第二十六条会务严格履行本会宗旨,达到服务学校、奉献社会的目的,会长应该严格督导
各部,并领导会员举办各项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宣传本会建设发展成果,制
订协会发展计划。
第二十七条会务执行
会员大会通过的协会发展决议,会长必须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二十八条会务总结
协会每年应进行会务总结,形成会务报告书,包括本活动进行、经费计算、目标完成情况、奖励先进,由会长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协会干部
第二十九条本会干部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选拔产生,由会员大会通过,并自觉接受上
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条本会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证质量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4.作风优良、团结会员、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社会工作能力、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六章奖惩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使协会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并使今后的管理工作更方便,特
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处分违纪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会员本人对定案事实持有异议可提出
复查核实。
第三条 违纪处分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勒令退出协会、团内处分。
第四条 对违纪行为给予以下处分:
1.拒绝服从会长、副会长及各部安排的志愿者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通报批评,三
次勒令退出协会。
2.无条件拒绝服从上级安排的,不得参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定。
3.召开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成员大会,无故缺席者,不得参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定。
4.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受处分后无理纠缠且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一定的团内处
分。
5.损坏协会名誉,严重破坏志愿者形象者勒令退出协会,并公开向协会道歉。
6.志愿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对象的钱物,否则将取消志愿者身份,并公布全
校。
7.对受到批评仍不悔改者一律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撤销志愿者身份的处
罚。
(注:本条例可能存在一定弊端,如需修改,经协会会员大会通过,团委审议后公布。)评优:优秀青年志愿者
1.政治思想好,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在志愿者中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
用。
2.主动协助会长做好工作,做好协会内会长交给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3.遵守校规校纪,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通过和修改,并呈报上级部门。
第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部门的章程相抵触,以上级部门的章程为准。
6.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 篇六
电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西安科技大学电控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作为联系院领导与同学间的纽带,在维护国家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二)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
(三)及时反馈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环境,促进学院的学风建设。第二条:成员要求
(一)凡取得西安科技大学学籍,电控学院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三)成员必须支持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
(四)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遵守本章程,执行学生会、分团委的决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分配的工作。
(七)通过正当渠道,对学生会、分团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批评和实行监督。
(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章:纪律细则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分团委全体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二)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三)分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学生会、分团委各部门应不定期举行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五)例会注意事项。
1、关于分团委、学生会大小会议,凡经秘书处通知应到人员,须按时到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会议提前五到十分钟签到,严
禁迟到,有事须及时向秘书处请假说明(特殊情况除外),严禁无故旷会或找人替代参会;
2、参会人员须携带笔记本进行相关事项的记录;
3、会议期间严禁喧哗吵闹,交头接耳(讨论事项除外);
4、会议期间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严禁咀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5、例会时各部必须做好各自工作记录、会议纪录,总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完成,并由对应部门部长签字确认。
(六)各部召开本部会议时,具体规则同上,会前通知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安排使用办公室并派相关人员做好会议纪录。
(七)紧急会议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第二条:活动制度
(一)各部举办活动,要预先写企划书和经费预算表,先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确定时间,再由主席团议定后执行。经费预算要详细到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虚报经费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二)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秘书处,若由于告知不及时影响活动进行,后果由举办部门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活动;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学生会各部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搪塞、不推卸责任;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配合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五)各部门举办活动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向秘书处报上总结材料,总结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的不足。
(六)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在继承以前好做法的基础上要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七)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活动中把具体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档
1、各部门应单独建档,包括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感想,名单及相关资料。
2、大型活动必须单独建档,档案资料必须包括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及经费支出表。
3、学期初各部门应尽快将工作计划递交秘书处,由秘书处进行协调及建档。
4、各部门上交的各种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一份上交秘书处,一份上交分团委或学生会,一份各部留底。
(二)管理与查找
1、档案仅供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禁止带出办公室。
2、如需查阅档案,须经秘书处同意方可,并做相应的查阅找记录。
3、如需查阅他部档案,须先经档案部门副部以上同意方可查阅,并做相应记录。
4、如遇特殊情况,在本部部长及秘书长同意方可将本部档案带出办公室,禁止带别部档案出办公室。
5、如需拷贝档案,只能拷贝电子档案,由秘书处负责拷贝。
6、在查阅档案时应保护档案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应负相关责任。
7、非常规档案禁止其他部门查阅、拷贝,仅供主席团成员查阅、拷贝,并作相应的记录。
8、所有档案在外借、查阅时由相应部门人员负责,在存档时由秘书处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的管理机构为院学生会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内的一切财产归学生会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
(二)学生会办公室的钥匙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配发,不得私自配备,若丢失,需报告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办公室再次配发并登记。持钥匙人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做与学生会事务无关的事情。
(三)分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活动要使用办公室,必须先报经秘书处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要确保办公室干净、整齐,使用后由会议或活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使用办公室时,必须爱惜办公室内的财产,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学生会。
(五)分团委、学生会所有财物(档案资料除外)均由学生会生活部统一管理。
(六)每次活动领取办公室物品时必须有负责人详细填写借出清单,并签名。活动完毕归还物品时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并由生活部确认,如有损坏须如实报告。
(七)如有非学生会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先报生活部,由生活部包主席团同意后,进行登记并要求限期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须照价赔偿。
(八)学生会生活部每两周根据借还记录审查一次,确保物品完整。
(九)办公室不得存放私人用品,不得带人进入办公室做与办公室事物无关的事。
(十)办公室卫生。办公室卫生将由各部门负责每周六或周日下午打扫,具体按值日表执行。秘书处负责检查卫生,时间为周日晚。(打扫范围包括地面、窗户、桌子、椅子、档案柜以及电脑,打扫后需要把室内一切东西按要求摆放整齐)。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请假制度
(一)活动、会议请假须由秘书处审批。迟到、早退、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
(二)口头请假和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无特殊情况,一律记旷到一次。
(三)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请假目的,直接给予开出职务处分。
第六条:人事聘用制度
(一)主席团及各部部长由民主投票决议。
(二)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三)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四)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五)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六)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七)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八)每年九月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
(九)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第七条:干部考核制度
(一)各部门建立自己的工作档案,记录成员在任期内的成长、工作成绩及违例记录。此工作档案将作为期末综合评定的依据。
(二)秘书处定期工作例将统计记录全体成员在学期内的会议活动出勤率,此也将作为期末综合评定的依据。
(三)秘书处在期末将结合成员在学期内的表现,各部的工作档案及出勤率拟一份优秀干部名单呈交主席团审批,并对优秀干部予以奖励。
(四)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成绩期末评定优秀部门,并予以奖励。
(五)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主动离职,如有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六)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及违反相关规定按情节处以:
1、口头批评
2、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记过处分
5、撤消职务
注:分团委及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的任何表现,最终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章:部门职责
(一)秘书处:
1、管理分团委、学生会日常的办公文书工作
2、协助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落实工作计划。
3、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工作。
4、筹备分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等。
5、组织院报的编辑与出版。
6、负责起草、修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监督、管理章程施行。
(二)生活部:
1、协助有关部门,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2、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3、指导和检查各班级生活委员的工作等。
4、成立家庭经济评定组对我院学生的家庭经济进行准确评定。
(三)学习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学习方面的工作。
2、协调全院经常的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组织收集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开展有利于专业课学习的有关学习,学术、科研以及校园文化活动。
4、指导和检查各班级学习委员的工作等。
(四)体育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体育方面的工作。
2、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活动。
3、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体育方面的问题。
4、指导和检查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等。
(五)文艺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文化娱乐方面的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大学生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面的活动。
3、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指导和检查各班文艺委员工作等。
(六)信息部:
1、全面负责电控学院网站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每一次活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并修改为通讯稿,将其发至电控学院论坛上。
2、做好全院活动的宣传,摄影等工作。
3、协助各部门开展活动。
(七)女工部:
1、全面负责有关女大学生方面的工作。
2、协调女生内部关系,抓好女性大学生的管理工作。
3、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女大学生成材的各种活动。
4、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女大学生生活学习的问题等。
(八)外联部:
1、联系开展各种活动所须的经费。
2、与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协商举办各种健康的联谊或参观活动。
3、调查了解兄弟院校学生会及分团委工作情况。
4、分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邀请院内外有关人士给本院学生作报告或开展活动等。
5、联系一些可靠的勤工助学岗位,给我院贫困学生提供一些工作。
(九)组织部:
1、全面负责分团委的团日活动工作。
2、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
3、指导和检查各班团支书工作及团日活动等。
(十)宣传部:
1、全面负责学院有关宣传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活动宣传。
3、指导和检查各班宣传委员的工作等。
(十一)纪检部:
1、对本院学生的行为操守进行监督即正确引导。
2、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其内部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3、对活动流程进行监督,确保活动个环节顺利完成。
4、协助秘书处进行各部门工作协调。
(十二)实践部:
1、对本院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指导。
2、对本院学生的实践论文进行评改,根据评改结果给予奖惩。
3、组织本院学生进行各种丰富多彩的,有教育意义及广泛影响力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科技大学电控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
(二)本章程在通过之日生效。
分团委、学生会处分处罚条例
第一条:凡西安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自身良好的素质维护学院、学校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者,一律开除职务。
第二条:各部举办活动,要预先写企划书和经费预算表,先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确定时间,再由主席团议定后执行。经费预算要详细到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虚报经费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第三条: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秘书处,若由于告知不及时影响活动进行,后果由举办部门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五条: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活动中把具体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
第六条:活动、会议请假须由秘书处审批。迟到、早退、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口头请假和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无特殊情况,一律记旷到一次。
第七条: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请假目的,直接给予开出职务处分。
第八条: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九条:各部门举办活动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向秘书处报上总结材料,总结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的不足。
第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主动离职,如有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第十一条: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及违反相关规定按情节处以:
1、口头批评
2、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记过处分
5、撤消职务
7.内蒙古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篇七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内蒙古医学院。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0132。
第三条办学地点: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
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考生按分数优选进行录取。
第七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笔试及听力)在及格以上(例如:150分试卷达到90分以上),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条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择优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入学2年半后进行二次分流,部分留在临床医学专业,部分分流到临床医学骨科方向、临床医学诊断病理方向、临床医学运动医学方向;中医学类入学2年半后进行二次分流,部分留在中医学专业,部分分流到中医学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方向和中医养生康复方向;药学类入学2年后进行二次分流,部分留在药学专业,部分分流到中药学和药物制剂专业。
第九条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
第十条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第十二条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章其 他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第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学院
第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6638300
8.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是由广西工学院和柳州高新区代表柳州市政府联合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教发函 [2004]6号文),实行新机制新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为13639),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二条英语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并需加试口语。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省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求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
第四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录取时我院将按照规定择优录取。
第五条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 学院设有多个助学项目。
第七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
9.学雷锋小组2010章程 篇九
(2011年7月26日同学联谊会筹备建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2011年7月26日同学联谊会筹备建设委员会公告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部门机构和相关职务
第一节 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
第二节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第三节 秘书处
第四节 各部
第五节 各分会
第六节 名誉会长
第四章 联谊会的经费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南阳市22中2010届八班同学联谊会(简称“同学联谊会”“联谊会”)是八班同学日常联系和沟通情谊的同学会组织,是必将长期存在的。
第二条 八班全体同学,包括中途转学离开和加入的同学,都是联谊会的成员。
第三条 联谊会的一切权力属于成员。
成员行使权力的机关是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
成员依照章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会内事务。
第四条 联谊会的权力机关,即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 联谊会和各分会职权的划分,遵循在联谊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分会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六条 联谊会对外象征八班整体,代表着八班集体荣誉和利益。
全体成员都必须自觉维护、捍卫联谊会即八班集体荣誉和利益。
第七条 一切部门机构发布的决定都不得同章程相抵触。
一切部门机构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章程的特权,都必须遵循章程。
一切违反章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第八条 一切部门机构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成员的支持,经常保持同成员的密切联系,倾听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成员的监督,努力为成员服务。
第九条 联谊会坚决反对、制裁、改造任何损害联谊会即八班集体荣誉和利益、影响联谊会开展正常工作的成员。
第十条 联谊会设置分会,分会的具体建制和职权由成员代表会议或会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章 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联谊会的成员在章程面前一律平等。
成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联谊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联谊会成员禁止用任何方式和和方法对其他成员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十四条 联谊会成员对联谊会任何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对于任何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章失职行为,有向有关部门机构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1的权力,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成员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部门机构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章失职而受到损失和伤害的,有取得精神和物质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 联谊会成员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集体的利益及其他成员的自由和权利。
第十六条 联谊会成员由维护联谊会统一和各成员团结的义务。
第十七条 联谊会成员必须遵守章程,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和秩序,尊重公德。
第十八条 联谊会成员有维护联谊会即八班集体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联谊会即八班集体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部门机构和相关职务
第一节 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
第十九条 联谊会成员代表会议是联谊会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联谊会会务委员会。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原则上在暑假、寒假各一次,与规模以上同学聚会同期举行,由会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二十一条 联谊会成员代表会议由各分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分会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联谊会成员代表会议的代表的选举由会务委员会主持。
第二十二条 会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原则上在每年暑假进行换届改选。
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
(四)根据会长的提名,选举副会长、秘书长;
(五)根据秘书长的提名,选举副秘书长、各分会会长;
(六)改变或者撤销会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应当由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成员代表会议有权罢免以下人员:
(一)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二)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分会会长;
第二十五条 章程的修改,由会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员代表会议代表提议,并由成员代表会议以会议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决定由成员代表会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会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会长,常务副会长若干,副会长若干。
成员代表会议选举并有权罢免会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第二十七条 会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成员代表会议制定的决定以外的其他决定;
(三)在成员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对成员代表会议制定的决定进行部分补充和
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决定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决定;
(五)在成员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经费使用的报告;
(六)监督秘书处、各部、各分会的工作;
(七)撤销秘书处、各部、各分会制定的同章程相抵触的决定和命令;
(八)在成员代表会议闭会期间,根据秘书长的提名,任免副秘书长、各分会
会长;
(九)规定和决定授予联谊会的荣誉称号;
(十)决定联谊会全体动员或某部、某分会局部动员;
(十一)成员代表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同学联谊会会长主持会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会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处理会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 会务委员会对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部门机构和个人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三十一条 成员代表会议代表和会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分别提出属于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 成员代表会议代表受原选举分会的监督。原选举分会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分会选出的代表。
第二节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第三十三条 同学联谊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由成员代表会议选举。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同成员代表会议每届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四条 联谊会会长根据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分会会长;授予联谊会的荣誉称号,宣布重大事项,发布动员令。
第三十五条 联谊会会长代表联谊会即八班整体,是联谊会及八班整体荣誉、利益的代表和象征。
第三十六条 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受会长委托,可以代行会长的部分职权。
第三十七条 联谊会会长缺位的时候,由秘书长暂时代理会长职位直到成员代表会议选出新一任会长为止。
第三节 秘书处及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三十八条 联谊会秘书处是处理联谊会日常行政事务的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成员代表会议或会务委员会产生,对它们负责,受它们监督。
第三十九条 秘书处由下列人员组成:
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各部部长,各分会会长。
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各部、各分会实行部长、会长负责制。
第四十条 秘书处每届任期同成员代表会议相同。
第四十一条 秘书长领导秘书处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常务会议。
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秘书处常务会议和秘书处全体会议。
第四十二条 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章程,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规定各部和各分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分会的工作,并且领
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分会的全会性的行政工作;
(四)管理和使用经费;
(五)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分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指示和规章;
(六)批准各分会的区域划分;
(七)依照章程规定,决定某部、分会范围内进入局部动员;
(八)审定各部、各分会的编制,依照章程,考核和奖惩其工作人员;
(九)任免各部部长、各分会副会长、各部副部长及各部、各分会的一般组成人
员;
(十)成员代表会议和会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三条 秘书长向成员代表会议挥着会务委员会推荐副秘书长、各分会会长人选。第四十四条 秘书长必须在联谊会常务副会长人选中产生,未当选秘书长的联谊会其他常务副会长原则上担任副秘书长。
第四十五条 联谊会秘书长缺位时,由联谊会会长暂时代理秘书长职位直到成员代表会议选出新一任秘书长为止。
第四节 秘书处所辖各部
第四十六条 秘书处各部是秘书处负责行使某些方面职责而设立的职能部门,受秘书处领导,对秘书处负责。
在现阶段,秘书处共设联络协调部、聚会组织部、对外宣传部、纪检监察部、综合工作部、信息科技部和财务后勤部七个部门。
第四十七条 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设部长1人,必要时可设副部长若干人。
第四十八条 联络协调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进行日常生活中成员之间的和各部、各分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二)会同聚会组织部进行聚会前的筹备和联络;
(三)了解成员之间的和各部、各分会之间的矛盾并及时化解;
(四)指导各分会内部及各分会之间的联络工作;
第四十九条 聚会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筹备同学聚会;
(二)在同学聚会中安排日程、征收有关费用;
(三)其他秘书处交办的事项;
第五十条 对外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外宣传和捍卫联谊会即八班集体荣誉和利益;
(二)理解并及时上报外界对联谊会和八班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外界宣传联谊会、八班、母校、家乡的新发展、新气象、新面貌、新变
化、新动态;
第五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各部、各分会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成员代表会议、会务委员会和秘书
处的有关决定和安排;
(二)监督各部、各分会的工作;
(三)了解并上报联谊会成员对秘书处及各部、各分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二条 综合工作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将成员代表会议、会务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准确无误地及
时传达给各部、各分会;
(二)指导并协调各分会内部及各分会之间的常务工作;
(三)给会务委员会、秘书处做好参谋,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秘书处交办的常务工作;
第五十三条 信息科技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将同学聚会的有关内容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上传到QQ空间
等网络平台上;
(二)通过QQ空间等网络平台公示、公告成员代表会议、会务委员会、秘书处
及各部、各分会的重要决定和最新工作动态;
第五十四条 财务后勤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同学聚会中所征收有关费用的剩余部分和个人、集体的日常赞助;
(二)在联谊会日常工作中合理使用经费以保证联谊会的正常工作;
(三)及时向成员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节 各分会
第五十五条 为了保证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同时为了个区域内成员权力的行使和日常的联络、交流,联谊会设置分会。
在现阶段,联谊会设置南阳一中分会、南阳二中分会、南阳五中分会、南阳其他分会、天津分会、郑州分会和油田分会七个分会。
第五十六条 分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领导分会的工作。
第五十七条 各分会接受联谊会秘书处的领导,接受秘书处各部的工作指导。
第五十八条 分会的主要职责有:
(一)管理本分会区域内联谊会成员日常联系、交流;
(二)在本分会区域内维护联谊会、八班和22中的荣誉和形象;
(三)想本分会区域内的联谊会成员传达联谊会成员代表会议、会务委员会、秘书
处、各部及兄弟分会的重大决定和工作动态;
(四)动员本分会区域内的联谊会成员不断继承和发扬八班精神,弘扬正气,树立
新风,力求上进;
(五)组织本分会区域内联谊会成员参加联谊会举办的同学聚会;
(六)协调和化解本分会区域内联谊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七)一致对外,坚决运用正当手段保卫本分会区域内联谊会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和正当利益;
(八)组织开展本分会区域内联谊会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
(九)向秘书处提出关于本分会人事安排等方面工作的建议;
(十)联谊会秘书处及各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 各分会设置会长1名,负责主持分会全面工作。
必要时,各分会可以设置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协助分会会长工作;此时,分会秘书长在分会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本分会常务工作。
第六十条 当分会会长出现缺位时,由联谊会联络协调部部长暂时代理会长职位直到成员代表会议或者会务委员会选出新一任分会会长为止。
第六节 名誉会长
第六十一条 在必要时,联谊会可以设置名誉会长若干名。
名誉会长是联谊会的顾问,有给联谊会各部门机构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监督其工作的权力。第六十二条 联谊会名誉会长由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与成员代表会议每届任期相同,可
连选连任。
第六十三条 联谊会名誉会长在提出意见和监督工作时,各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
第四章 联谊会的经费
第六十四条 为了维持联谊会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联谊会征收并保留一些资金作为经费。
第六十五条 联谊会的经费由财务后勤部管理和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财务后勤部有义务就经费的使用问题向联谊会有关部门机构进行说明。
第六十六条 经费由以下来源:
(一)同学聚会中所征收费用的结余;
(二)各成员的赞助;
(三)其他个人、组织的赞助;
(四)其他章程允许的合法来源;
10.新疆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篇十
学校全称:新疆财经大学
院校代码:10766
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外语语种:英语
办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邮政编码:830012
一、招生录取规则:
1、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3、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
4、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
5、在分数线上120%投档内,学校以专业清为主录取,不考虑分数级差。
6、考生录取外语语种除国际经济与贸易为俄语和英语两种语言外,其他专业要求英语为唯一语种。
7、汉语言考生录取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民语言考生录取汉语言专业要求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8、考生必须有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
9、在内地省区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方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
10、为保证生源质量,不降分录取。
11、内地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12、若变更计划,必须同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联系,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为适应国际化趋势的需要,培养既了解中国实际又特别精通国际会计、审计惯例的实用型高级会计人才,今年将继续进行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的招生,详见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招生简章。
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将通过网络、招生公示栏向全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即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住宿费标准:4人间10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8人间600元/学年。
四、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多项奖、助学金。
五、咨询、联系方式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电话咨询有关问题,也可登录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互联网站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留言与我们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0991-7804693、7842093
咨询部门: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xsc.x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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