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2024-10-1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精选10篇)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一

苏州市春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0春季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要求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年春季江苏省教师资格的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www.jszg.edu.cn或“江苏教师教育网”,网址:www.jste.net.cn;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事宜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的范围权限

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有六种: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需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只能在网上报名系统设定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学科。

各县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的报名。(详见附件一:《苏州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权限范围一览表》)

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仅限古城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

苏州市教育局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22日―4月1日(注:由申请人按规定自行在网上填报申请)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切记:在网上申请填报时,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对应的网上认定机构。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是昆山市,网上认定机构选择昆山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苏州市教育局。务必请认真查阅附件一,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认定权限,将无法受理。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2份)”,以及在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其中: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填写后要加盖公章。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二)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

1.苏州市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4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教育局(公园路198号)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65224079;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北区体检中心,即原苏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地点:苏州市广济路242号);

(7)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10)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正式测试时间由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1)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12)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二

I

第一部分 操作说明

一、定期注册申请人

1、登录定期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申报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申报”下的,第二种途径:点击“定期注册网报”栏目。然后再点击进入定期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后,可以查看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工作流程,如下图:

2、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则直接点击页面中的“注册”按钮。

(1)“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报人必读”页面,了解定期注册政策的要点内容。页面显示3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如下图所示:

(2)“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

申请人选中“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单选按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系统将给出不能继续下一步的提示,如下图所示:

(3)“申报第三步 填写身份信息”

输入要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以及获得该证书的身份证件号码。如果证书在信息系统中存在,但证书号码与证件号码不匹配,系统将给出警告提示,不允许进行下一步填报。如果证书号码和证件号码在与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匹配,点击“下一步”按钮则进入申报第四步。如果证书在信息系统中不存在,点击“下一步”按钮也进入申报第四步。(4)“申报第四步 选择注册机构”

填写证书上的信息,并按要求选择定期注册机构。根据证书是否在信息系统中存在,页面在显示证书信息处稍有不同,如下图所示红色方框内的内容。

若证书不在信息系统中存在,则需要将各项信息补充完整,填写的内容应与证书上的内容保持一致,如下图所示:

说明:如果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在信息系统中没有找到,或者证书上没有填写任教学科,请根据现阶段任教的实际情况来填写任教学科。

若证书在信息系统中存在,系统将提取相关信息并显示在页面上,如果原来申请认定时没有保存电子照片则电子照片不显示。下面两图,上图是认定时保存有照片,下图是认定时没有保存照片。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根据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定期注册工作安排,选择“注册机构”;根据学校里的教课情况,选择“现任教学段”和“现任教学科”。如下图

注:

第一、注册机构未设置初审注册计划,申请人报名时,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第二、注册机构设置了初审注册计划和网报时间,但是还未到网报开始时间,或者已经过了网报截止时间,申请人报名时,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5)“申报第五步 选择确认点”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注册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供申请人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确认点,点击“下一步”按钮时,系统将会给出不能继续的提示。

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注:

第一、注册机构未安排确认点工作,申请人报名时,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6)“申报第六步 阅读注意事项”

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七步。(7)“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证书的基本信息”和第二部分“注册机构”的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果 7

发现内容有错,需要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相应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三部分为“登录信息”,第四部分为“现阶段工作相关信息”,所有内容为必填信息。申请人在全部内容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注册机构。

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申报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注意: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

九、“申报第八步 完成”

申请人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密码和电子邮箱。如果申请人想要获得报名号、打印申报材料,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可以点击“登录系统”的文字超链接,进入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登录页面。

3、申请人登录

在没有前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定期注册申报系统”首页输入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证书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

4、登录后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登录成功后,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可以查看和修改填报的申请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您注册的核心信息”处,申请人可以查看选择的注册机构、现场确认点以及现场确认时间,以便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点击页面右边的“查看注册信息”链接,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

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申报信息”按钮,则可以进行申请信息修改,如下图所示:

修改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则系统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修改“证书基本信息”时,如果证书信息申报时在系统中不存在,由申请人补充填写完整的,则可以修改。但修改后的证书号码如果在信息系统中存在,则在提交成功后,将提取信息系统中原有证书信息替换证书部分的各项信息,并不可以再进行修改。

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或者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允许修改,只可以修改登录系统的密码,如下图所示:

5、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后,可以查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

一、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成功,但尚未到初审注册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申报材料和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时,其申请状态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如下图所示:

在此状态下,现场确认点的确认结束时间之前,申请人都可以修改申报信息。

二、经审核材料不全,请向确认机构提交补齐

申请人已经到初审注册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但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时,其申请状态为“经审核材料不全,请向确认机构提交补齐”。同时可以查看不具备的材料有哪些。如下图所示:

在此状态下,确认点给出了确认结论,申请人不可再修改申报信息。

三、信息已确认,待审批

申请人已经到初审注册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在等待注册机构审批期间,申请人登录后看到的申请状态为“信息已确认,待审批”。注册机构给申请人的留言,申请人登录后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

在此状态下,确认点给出了确认结论,申请人不可再修改申报信息。

四、经审核您选错了注册机构。请更正

申请人选错了定期注册初审机构,初审机构不受理其申报时,申请状态为“经审核您选错了注册机构。请更正”。申请人需要根据规定及初审机构工作安排,在申报时间内修改为正确的初审机构,如下图所示:

五、经审核材料不全,请向注册机构提交补齐

初审注册机构审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发现所提交的材料不全时,其申请状态为“经审核材料不全,请向注册机构提交补齐”。如下图所示:

六、您不属于注册对象

初审注册机构审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发现该申请人不在注册范围时,其申请状态为“您不属于注册对象”。如下图所示:

6、查看留言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在定期注册工作开展期间,初审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可以留言给申请人,申请人登录

后可以查看,如下图所示: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链接,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7、在线打印和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给现场确认点或注册机构。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第一种为在线打印,第二种为下载到本机然后打印。

7.1在线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链接,进入定期注册申请表在线打印页面,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可以看到申请表样式,也可以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如下图所示:

在线打印只提供A4格式,如果注册机构要求打印格式为B5或者16开,申请人需要下载文件后再打印。

申请人可以选择将申请表下载为PDF文件后再进行打印,先选择版式,再点击“下载PDF”按钮,将文件下载到本地。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格式,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格式的文档。

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部分签名确认,如下图:

说明:如果注册机构还规定了申请材料的其他附表,请到注册机构写明的网站下载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准备。

7.2 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弹出选择导出格式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选中某种格式,点击“导出”按钮,则将文件下载到本地。

8、修改和找回密码

申请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可以修改申报系统的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修改完密码并提交成功后,登录密码将修改为新设置的密码。申报系统提供找回密码的功能,申请人遗忘密码时可以使用。进入申报系统的登录页面,可以看到“找回密码”链接,如下图所示:

点击“找回密码”链接,输入申报时所填写的证书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及验证码三项信息,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将密码发送至申报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中,如下面两图:

登录邮箱,可以看到主题为“中国教师资格网-找回密码”的邮件,邮件内容包含申报系统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如果未能在邮箱的收件箱中找到邮件,可以到垃圾邮件中查找,并再次确认邮箱是否填写正确且可用,如下图所示:

提示信息中的邮箱填写不正确,将不能接收邮件。申请人在申报时务必填写正确可用的邮箱。

9、退出申报系统

申请人退出申报系统,需要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链接,或者关闭浏览器。

10、申请人网上申报获得帮助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三

今年我市本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的教师资格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共6类。

据了解,驻济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高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报名,济南市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按认定权限负责认定。20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报名。社会人员的报名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符合认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安排。

4.赣州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表确定 篇四

日前,全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已经确定,2月16日至2月20日受理社会人员申请;2月23日至2月27日受理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为本校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报名申请。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在本次资格考试中,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高等学校教育专业类硕士学位者、参加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免予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不符合免修规定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层次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考试合格证。

同时,为规范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近日,省教育厅备案并公布了一批具备培训资质的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院校(机构)名单,我市赣南教育学院、宁都师范学校、章贡区教师进修学校、兴国县教师进修学校、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南康市教师进修学校、瑞金市教师进修学校等7所学校上榜,获准举办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前培训。

根据规定,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完全采取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培训院校须按教育部《考试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确保补修培训质量。任何培训院校(机构)均不得对参训人员作出类似实行“一条龙”服务,保证参训人员考试通过率等不负责任的承诺。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五

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受理时间地点

高校教师资格个人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2日,报名时间内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www.gxjs.com.cn),具体办法与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相同。我办受理申请材料时间为11月4日,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三楼),电话:0771-5595639。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高校拟聘教师(含在职、聘用),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大学普通班,须进修一年以上本专业主干学科4门课程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五)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上报公文;

(二)申请高校教师人员基本情况表(在网上横打印);

(三)拟聘教师公文;

(四)申请人员个人材料:

1.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3. 体检表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经学校核对后退回本人,只上报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原件已核的字样,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章,下同。)

5. 户籍证明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复印件;

7. 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

8. 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9. 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0. 免冠彩色标准相片(3.5×4.5cm,1张)。

各高校上报材料要齐全,并按照规格要求按时报送,不受理网上未报名者或邮寄、转交的材料。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电话:0771-5815207,5815205(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六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安排,湖北省201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展开。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从10月1日到10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从 10月8日到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受理材料时间从10月24日到11月4日(有效工作日)。

7.北京教师资格证2014报名 篇七

北京教师资格证2014报名的时间有到了,不少人却还是不知道北京教师资格证2014报名的时间,所以小编为您整理北京教师资格证2014报名,北京教师资格证2014年考试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开始报名

一、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持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才能申请,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3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4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三、《春季认定工作安排》

四、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8.2023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 篇八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考试只过了其中一科成绩有效吗?

如果你某次考试只过了其中一科,成绩也是有效的,且单科成绩也会保留2年,下次只需要考没过得科目就行。

教资成绩保留的时间是多久

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指的是笔试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是指时间上的一个跨度:比如,你3月20日开考第一科,则到3月19日,时间跨度为二年。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九

一、20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时间:4月15日―4月29日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ppt://www.bjtcc.org.cn

(二)网上填报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5月4日―5月7日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受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进行确认受理。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见《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查询。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见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的人员范围:是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受理,要求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一定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B5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打印后再由学校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思想鉴定,并签字盖章。

(三)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4月29日下午15: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5: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1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篇十

上半年长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认定范围为截止到今年2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间:2月23日~2月27日;领准考证时间:3月11日~3月12日;各县(市)区申请认定时间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88787057、88787059(平泉路与吉顺街交会处市教育局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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