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8篇)
1.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 篇一
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解决弱势群体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自2005年棚户区改造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抓住民生之本,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成果惠及广大棚户区居民。我市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全省规模最大、任务最重的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使81820户棚户区居民彻底告别了久居多年、狭窄破旧的棚户区而喜迁新居,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增强了全市人民转型振兴的信心和艰苦创业的决心。
一、阜新市棚户区基本情况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总人口193万,全市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下辖两县和五区。阜新取自“物阜民丰、焕然一新”之意。“一五”期间,全国156个重点项目有四项落户阜新,是一座因煤而立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是闻名全国的煤电之城。建国50多年来,共为国家贡献了6亿吨煤炭,用60吨的火车皮装载可绕地球赤道四周半;共输送出1700亿千瓦时的电力,平均每个国民可分享130度。
在计划经济时期,受“先生产、后生活”观念的影响,职工住房非常困难,在矿山周围建设了大量的简易平房,矿区职工为解决子女的居住,在平房的周围搭建了无数的小房和偏厦。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煤炭资源的日渐枯竭和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这些临时搭建的小房和偏厦年久失修失养,日积月累形成了今天的棚户区。阜新人引以骄傲的百里矿山,如今留下了满目疮痍的百里棚户区。我市棚户区具有建筑年限长、分布范围广、房屋面积多、改造任务重、面临困难大等特点,而且很多矛盾和问题在全省也是最突出的。
一是棚户区房屋建筑年限长。棚户区最早建于日伪时期,多数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筑年限多在50年以上。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重生产、轻生活,房屋建筑简易,不仅面积狭小,而且设施不全、年久失修,致使地基下沉,墙体裂缝,屋面破损不堪,夏天灌水,冬天进风,很多早已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匮乏,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入厕难、用电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存在很多消防隐患。
二是棚户区分布范围广。阜新号称百里矿区,百里矿区百里城,如今百里城遍布百里棚户区。棚户区中的新邱、城南、高德、太平、五龙、平安及清河门平房密布,国铁以南基本都是棚户区,被喻为阜新的“第三世界”;老百姓形象地比喻为:“过了铁道南,回到解放前”,“铁南铁北两重天”。
三是棚户区面积大,改造任务重。全市有棚户区房屋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其中,被列入省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有221万平方米,占全省计划总数的27%。棚户区实有面积和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面积均居全省首位。
四是棚户区内弱势群体人口多。棚户区85%是矿工住宅区,而且大部分为退休和下岗职工。列入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共有居民81820户、22.66万人,其中,低保户30842户,占38%;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高达75%。
五是棚户区商业开发价值小。我市的棚户区多数靠近矿山边、铁路边、高线走廊边而建,分布在城南矿区的周边,交通不 便,几乎没有基础设施,土地价值都在零以下,基本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六是棚户区改造筹资难度大。阜新是全省唯一的市、县两级财政靠补贴过日子的城市,2006年全市财政收入8.96亿元,仅占全省财政收入816.9亿元的1.1%,但却承担全省27%的棚改任务,筹措资金困难很大。
二、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果
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但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而且带来了社会更加深层的变化,促进了“三个和谐”,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第一,促进了城市的和谐发展。
两年来,我市共拆除棚户区房屋221万平方米,新建住宅楼711栋,272万平方米,城市规模增加近一倍,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合理。一是大片超大型棚改新区拔地而起。新邱棚户区是全省单体最大的棚户区,仅列入省改造计划的棚户区面积就有78.57万平方米,有居民17722户,47849人,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了208栋、90万平方米的棚改新区,使整个新邱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座现代化的新城区取代了原来破旧不堪的旧城区;建设规模达到30万平方米到40万平方米的大型棚改新区有城南、平西、煤城海新三处;建设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到30万平方米的棚改新区有1片,5万平方米到20万平方米的棚改新区有9片。目前,这些建成的棚改新区已经成为阜新城区靓丽的风景线。二是改变了城市的不平衡发展状态。“细河南北两重天”已经变成历史,从新邱区到清河门区的百里矿山百里棚户区,已真正变成了百里矿山百里城,城市 各区域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棚户区的改造,城市污染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提高,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776吨,减少烟尘排放5418吨,每年可减少垃圾排放200吨,新增绿地54万平方米,昔日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状况已不复存在。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振兴工程”,它使落后偏远的矿区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促进了城市整体的和谐发展。
第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在棚户区居住的居民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通过棚户区改造,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变,全市有8万多户、22万人告别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占城区人口四分之一的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受益。户均居住面积由原来30平方米增加到5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9.1平方米增加到16.7平方米,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水平。棚户区居民个人资产也得到了增值,从原来几千元的破旧平房增值到5至6万元楼房。棚改新区的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新型学校等配套设施建设均同步跟进,棚户区居民开始了美好的新生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它使广大棚户区居民享受到了转型发展的成果,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消除了多年的不平衡心理,同时也增强了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的决心,对我市转型振兴充满了信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三,促进了党群、干群的和谐关系。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 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方百计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广大棚户区居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为他们办了一件大好事,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棚改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棚户区居民家中,看到了棚户区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受到很大震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执政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登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工作方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自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主动献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帮助棚户区困难居民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全市还组织了对棚户区居民的“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形成了轰轰烈烈的党员干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热潮,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鱼水工程”,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使广大群众更加热爱和感谢党和政府。
第四,推动了经济发展和就业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我市历史上最大的一个城建项目,涉及面很广。这一项目建设,带动了我市的建筑、建材、冶金、化工、家装、运输及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等相关的二三产业迅猛发展。棚户区改造的腾空土地也为我市新增工业项目创造了条件,棚户区改造后,全市共腾空土地347万平方米,而且这一区域的主要道路、上水、下水、电力、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具备了招商引资的条件。其中平安西部、新邱中部、清河门等三片可以作为工业用地,海州区利用腾空的土地建成了13.2万平方米的工业园区,目前园区内已完成“七通一平”,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园区,即将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工 业年”的快速发展。同时,棚户区改造后,通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努力解决棚户区居民就业难题,目前已解决了2.2万名棚户区居民就业和再就业,有力保证了居民住得起、住得稳。
第五,培育了阜新的“棚改精神”。
棚户区改造工程在我市城市建设历史上投资最高、涉及居民最多、工作难度最大,但全市上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克服各种困难,两年内完成了常年5-6倍的房屋改造工作量,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棚改佳绩。在创造“棚改速度”的同时,也培育了以充满感情的负责精神、团结协作的友爱精神、科学务实的创新精神、扎实苦干的奉献精神、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为核心内容的“棚改精神”,为我市转型振兴带来了巨大精神财富,更加坚定了全市人民对未来的信心,激励全市人民发奋图强,艰苦创业,推动阜新转型振兴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三、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直接关系到棚户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市委、市政府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把这项工程列为全市一号民心工程,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下设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进行组织、调度、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完善了市、区、街道三级领导体系,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实的领导体制。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制定了专题例会、定期调度、重大问题现场办公、日常工作保持 联络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全力解决棚改进程的各类问题。三是确定操作方式。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棚改指导方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总体要求,落实了各方面工作职责。四是制定政策措施。为确保棚改工程的科学化、正规划和规范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投标指导意见》、《阜新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创造了具有阜新特色的棚改方式。
第二,坚持科学规划,改善城市布局。
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棚改机遇,统筹考虑棚改建设规划布局。一是把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突出城市南部棚改建设,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南北的协调发展。二是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充分利用腾空土地,建设工业园区和商贸市场,为棚户区广大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三是与增强城市功能相结合。坚持以煤城海新棚户区为圆点,向南、向东辐射,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空间,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竞争力。四是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彻底解决棚户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入厕难、用电难、用热难等问题。五是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相结合。全面解决困难群众居住问题,调节住房供需矛盾,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多方筹集资金,抓好工程建设。
棚户区改造工程投资巨大,2005到2006年总投资近30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20%。在这一工程建设中,资金问题是关键性问题,为有效破解难题,我们发动了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建 7 设。一是实行多方筹资。打破“有多少钱干多少事”的陈旧思维观念,采取了“六个一块”的解决资金方式。即争取国家和省补贴一块、通过银行贷一块、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免一块、社会各界支持一块、居民个人出一块、腾空土地商业化运作收入一块。二是千方百计降低建设成本。棚户区改造大宗建材实行政府统一公开招标采购,既确保了回迁楼的质量,又降低了建设成本,两年来共节约采购资金2934万元。三是减免相关费用。最大限度地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配套费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免收7.2亿元,最终使棚户区居民得到了实惠。四是充分发动各界力量服务棚户区改造。市人大、市政协多次视察指导棚改工程;房产、发改委、建委、国土、财政、公安、审计、物价、消防、人防、统计、动迁办、规划等部门打破常规,实行“一站式”现场办公,从速办结审批事项;交通和交警部门为棚改运输车辆开辟了“绿色通道”;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劳动、精神文明办等单位积极为棚改工程作贡献;各区政府全力以赴推进拆迁工作和回迁楼建设;各级棚改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指导、协调、调度、检查、拆迁、建设等项工作;阜矿集团、供电公司等中省直单位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全力支持和参与工程建设,确保了棚改工程快速推进。五是狠抓工程质量。在确保工程建设速度的同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分项和创优样板工程活动。对主体建设和各项配套工程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制,选聘资质高、能力强的施工队伍。在施工进程中,有关部门加强经常性检查,还聘请32名熟悉工程建设业务的回迁群众作为义务质量监督员,全面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努力把回迁楼建设成质量优、价格廉、人民满意的“放 8 心工程”。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回迁。
拆迁是棚改的基础工作,难度最大。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各种措施,短时间内完成了拆迁任务,为回迁楼建设腾出了工作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板报、宣传车等形式,讲清棚改工作意义和好处、讲清棚改有关拆迁政策、讲清工作程序,达到家喻户晓。实施了“八公开”,即公开拆迁补偿安臵政策、回迁安臵方案、搬迁顺序号、补偿标准、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评估标准、分房时间、办事程序等各项重大事宜,得到广大棚户区居民的普遍认可和赞扬。二是落实包户责任,推动群众拆迁。采取市领导、区领导包片、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全力做好拆迁动员工作。全市92个市直部门和中省直单位,共抽调3000多名干部与棚户区居民结成包保帮扶对子,帮助棚户区困难群众解决大量租房、求学、就医、生活等诸多难题,累计帮扶资金427万元。三是实行梯次拆迁,缓解拆迁压力。避免了居民租房和二次搬家的麻烦,为减少政府搬家补助费4379.6万元。四是变上访为下访,认真做好拆迁稳定工作。为化解矛盾,市主要领导主动下访,面对面的解决拆迁问题,赢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由于采取上述措施,确保了拆迁工程快速有序地向前推进,尽管8万多户居民同时进行大搬迁,但没有出现一起群体入省进京上访事件,实现了和谐拆迁。同时,精心组织回迁,保证居民入住。提前组织召开回迁分房大会,公布安臵政策、分房原则、选房程序和办理回迁手续。严格按照搬家顺序和交款顺序确定分房顺序号,组织居民按顺序号自主选房,并将分房名单进行公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居民代表对回迁 9 分房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回迁分房公开、公正、公平。对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制定了免收结构差价、分期付款、廉价租房、困难救助、公积金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确保回迁居民顺利上楼。
第五,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新型社区。
在棚改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既注重解决居民当前困难,又考虑居民长远生活和城市长远发展,明确提出建设“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棚改新区的目标,努力使棚改新区拥有一流环境、一流服务、一流管理和一流治安,成为安居乐业的新型社区。围绕“设施齐全”,做到主体建设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使新区给排水、供电、通讯、消防、供暖、环卫等公用设施全部配套,建设了中心文化休闲广场、停车场、幼儿园、商店、社区卫生室,配备了健身设施、篮球场地、休闲娱乐场所和图书室;围绕“服务配套”,新区成立了物业管理所、就业服务站、低保救助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创业市场,努力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围绕“环境优美”,保证新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做到道路通畅、路面平坦、无裸露地面,按规定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围绕“管理有序”,对新区的工作网络、管理制度、警务工作、环境卫生等做了明确规定;围绕“文明健康”,组织新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明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我市建设新型社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受到棚户区居民的一致欢迎。
第六,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居民就业
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居民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努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一是利 10 用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建设工业园区,进行招商引资,建设和发展密集型第三产业,解决下岗职工就业岗位。二是各区政府结合棚户区居民实际,开展了就业培训和提供就业信息,努力使每一位下岗职工都能学到一门知识,掌握一项技能,找到一份工作。三是建设农贸市场,无偿提供经营摊位。在棚户区改造小区周围将建设13个农贸市场,设立1300个摊床和325个精品间,无偿为下岗职工创造就业条件,预计可提供2000个就业岗位,这些岗位将重点安排棚户区回迁居民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人员的就业。四是组织劳务输出,通过对下岗职工的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能,例如手工工艺制作、家政服务、裁剪班和小区内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基本技能,既可在本地就业又可到外地创业。五是市棚改办制定了《阜新市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实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的居民自治管理。将物业管理与居民就业相结合,参加小区卫生、维护等“三保”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措施,已有2.2万棚户区回迁居民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保证了棚户区居民住得进、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好。
四、棚户区改造的几点体会
第一,只有把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能否把棚改这一直接关系几十万居民根本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好,是对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为民思想和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棚户区改造视为“天字号”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位臵,把棚户区改造工程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第一课堂;把大多数棚户区居民的呼声和反映作为制定政策、作决策的第一信号;把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 11 程作为第一任务;把建设质量最优的回迁楼房,让棚户区居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建设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作为第一目标,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所以说,只有把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民生工程赢得民意,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第二,只有带着感情去做,才能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在棚户区改造中,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像“走亲戚”那样深入棚户区居民家中,把棚户区居民当成自己的亲人,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疾苦和愿望,增进了对群众的感情,增强了群众观念。真正做到了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全力以赴、昼夜兼程,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树立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同时也使广大棚户区居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理念,增强了他们对阜新转型振兴的信心和自己艰苦创业的决心,为办好更多的民心工程积累了巨大的精神财富。
第三,只有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生工程建设,才能又好又快地把民生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
在棚户区改造中,人大、政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主动围绕棚改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为棚改工程擂鼓助威、保驾护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深入到棚改一线,发动群众,鼓舞斗志,扶贫济困,凝聚人心;各民主党派本着与党和政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积极投身到棚改工作 12 中来,积极为棚改聚才出力、献计献策;驻阜各部队、各中省直单位有钱的出钱,有物的出物,有力的出力,从各方面支援棚改,声援棚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分份内份外,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协调动作,一切为棚改找方便,一切为棚改开绿灯。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级棚改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快速解决工程难题。在棚户区改造拆迁中组织全市92个市直、中省直单位,深入棚户区居民家中,进行拆迁包保帮扶,解决棚户区居民实际困难,加快拆迁进度;棚户区居民回迁后,又组织全市135个市直、中省直单位和33个重点民营企业对棚户区回迁居民进行大走访、大服务,解决他们回迁后的各种困难,使他们能够住得稳、住得好。
我市的棚改工作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7年我们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启动了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年内,我们将完成列入省改造计划的108万平方米拆迁任务,占全省总任务的36.1%。计划建设回迁楼161万平方米,解决29113户、80812人的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这项民生工程将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体。
2.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 篇二
一、领导挂帅———为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山棚户区改造工程, 于2006年9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确定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政策支持、市场运作, 封闭运行、总体平衡”的原则及一系列支持政策。2008年至2010年, 武汉市政府连续3年将棚户区改造工程列入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 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考核落实。在棚户区改造工程推进中, 武汉市建委、发改委、国土房产局、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园林局、人防办、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青山现场办公, 解决了立项、规划、拆迁建设手续、资金拨付、税费减免、现场施工管理等各种难题。
武汉市青山区政府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列为全区的一号工程, 组织成立了有区属有关部门参加的青山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 举全区之力推进这项工作。为了更好地整合区域资源, 统一指挥调度, 青山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先后在拆迁片区, 分别成立现场指挥组, 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在回迁安置现场, 根据工作进展, 分别成立了回迁选房工作专班和回迁交房工作专班。区指挥部定期召开指挥长会议, 对拆迁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并从一开始就要求区纪检监察和区审计部门提前介入, 全程跟踪, 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整个棚户区改造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领导指挥系统, 为居民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配套政策———为棚户区改造工程创造良好条件
武汉市政府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的政策。一是青山地区与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涉及的税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区人民政府留存的部分, 以及土地招、拍、挂增值部分, 全部返还青山区, 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相关市政设施配套, 由市建委根据整体规划, 列入全市建设计划, 并组织实施。三是对片区的建设用地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纳入全市土地整理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绿化设施, 由市建委纳入市级年度绿化建设计划。四是还建安置房纳入全市经济适用房计划。
拆迁安置工作中, 还明确了如下优惠政策:一是实行还建面积保底。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 (含20平方米) 以下的按25平方米保底结算, 超过20平方米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保底结算。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 (含35平方米) 以下的, 超出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或保底面积的部分与35平方米之间的面积差按建设成本加相关税费结算, 超过35平方米的还建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二是实行拆一还一, 不找差价。还建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相等部分, 不结算差价。三是实行租售结合。对还建安置房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 可以实行租售结合, 对应由被拆迁户购买的建筑面积部分可以办理分期付款手续, 在三年内支付完价款 (含利息) 后, 再对还建房办理全部产权登记。
三、三大特色———创造了棚户区改造工程新模式
一是实行了“拆迁一片、改造一片、建设一片、安置一片”的棚户区滚动改造新模式。将棚户拆迁、安置房建设、住户选房、组织回迁等工作有序推进、配套进行。二是实行了“企业参与, 市场运作”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新模式。先期成立了武汉青安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业主, 并先后从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参与棚户区改造拆迁、建设和安置工作, 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武汉地产集团作为青山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业主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后, 充分发挥国有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势, 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组织等工作, 大大加快了棚改工程实施的进程。三是实行了“封闭运行、总体平衡”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新模式。在市里给予的税费减免和返还、配套工程支撑等优惠政策基础上, 根据投资动态变化, 重新拿出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资金平衡方案, 拟通过土地整理储备和挂牌交易所得弥补拆迁安置和还建房建设资金不足。
四、强化协作———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好务
在改造项目由企业作业主的情况下, 市区职能部门主动配合, 积极为棚户区改造工程尽心尽力。在拆迁和安置工作中, 区司法公证、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进入拆迁一线现场办公;在棚户区改造前期调查勘验、解决群众搬迁困难、确保社会稳定等方面, 区公安、相关街道联手, 建立建设工地现场治安室, 加大对建设现场治安巡查力度;区建设局、区房产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共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区房产局为确保安置房顺利建设, 主动协调公安部门, 有效打击砖霸、石霸、沙霸;协调城管建设部门,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确保文明施工;建立起信息互通机制, 每月底收集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五、“申报成功”———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由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面临资金压力非常大。在得知中央、省、市下达申报中央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文件后,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一工作, 作出了“确保申报成功”的工作要求。在省市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 我们在时间紧、需准备资料多、申报工作量大的情况下, 紧紧依靠省、市发改委和住房保障部门, 紧盯资金申报动态, 举全区之力, 采取“四到位, 四得力, 四确保”的非常规工作模式 (掌握申报精神到位, 做到组织部署得力, 确保申报工作有的放矢;逐项落实要求到位, 做到资料筹备得力, 确保申报工作有条不紊;及时沟通信息到位, 做到联系协调得力, 确保申报工作畅通无阻;跟踪进展情况到位, 做到主动出击得力, 确保申报工作圆满成功) ,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申报任务, 在全国5个亿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中争取到了9000万元资金的支持。
六、多措并举———狠抓拆迁安置工作
一是责任到人, 确保进度。将拆迁工作层层分解责任, 层层明确责任人, 强化责任制。坚持月分析、周调度、日碰头的工作例会制度, 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快速平稳推进拆迁工作。二是宣传靠前, 入户动员。在每个拆迁片建立广播站, 不间断播放《致被拆迁户的一封信》;设置宣传标语和横幅, 大张旗鼓地宣传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意义和拆迁政策;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居民代表通气会, 宣讲相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征求群众意见。坚持每天晚上组织拆迁工作人员主动到被拆迁户家中, 解释拆迁安置优惠政策, 帮助提出双方满意的拆迁方案, 赢得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规范程序, 严格政策。公开政策法规, 对拆迁面积、补偿标准、过渡费发放、安置房分配等敏感问题, 实行“阳光操作”;将房型、选房顺序号、选房日进度情况全部向被拆迁户公开,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拆迁政策的连续性, 对居民应该得到的合法、合政策的补偿全部补偿到位;对重点户等特殊群体的一些无理要求, 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严格协议签订程序, 把好协议签订的审核关, 实行了签订协议“一支笔”制度, 拆迁片现场负责人对协议面积、补偿签字认可制度, 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制度, 确保每一分拆迁协议书的签订符合拆迁政策。四是拆选同步, 确保公平。例如:在工人村“9.12”村和一冶厂前厂区片拆迁工作中结合“青宜居”小区新房已单体竣工的实际, 实行“签订拆迁协议和回迁选房同步进行”举措, 即被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后, 第一时间在现场进行看房、选房。此举, 得到被拆迁群众的支持, 有效推进了动迁工作。
七、重视维稳———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把维护棚户区改造工程范围内拆迁安置的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不断强化工作举措, 积极排查, 化解因居民拆迁和安置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一是成立专班维稳。在回迁安置选房和交房工作中, 组建回迁安置工作维稳专班, 明确拆迁安置现场维稳工作责任人, 并设立现场治安室, 维护现场秩序, 接待被拆迁居民投诉, 解释宣传拆迁安置政策, 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是认真受理拆迁安置户反映的各种诉求, 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对群众的各种诉求及时收集, 及时疏导, 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 坚决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三是积极排查预防不稳定因素。在回迁安置工作中, 建立了每一户回迁户的基础台帐资料库, 做到对每家每户安置需求心中有数, 积极掌握群众稳定动态。同时, 利用每周例会时间, 全面分析和研究解决拆迁居民中的不稳定问题。
3.棚户区改造档案刍议 篇三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档案记录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做好相当的档案记录工作,对于提升社会和谐以及传承文明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下文主要针对棚户区改造档案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探讨。
一、棚户区改造档案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档案,实际上就是指棚户区改造期间,相关的档案部门能够在开始改造工作开始之前、建设过程中、工程竣工后等几个环节中,进行详细的信息记录,并且整理成档案。这些档案之中,不仅有改造之前的相关照片、音像,还有整个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拆迁回迁、拆迁补偿、施工、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详细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档等信息。但是就我国目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来看,却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档案工作进行的现象:
1.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中,直接管理的领导小组实际上属于一个宏观性管理部门,其本身并不存在实体,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只是对于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协调、审查、统计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无法针对整个棚户区来建立档案工作。
2.棚户区的改造工程已经开始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相当一部分棚户区都是由于开发商的开发需求而推动的。而城市的档案管理部分,就没有针对这类商业性质的改造工作加以记录。这直接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缺乏一个统一化的管理单位,也就无法充分的体现出政府这其中的整体工程规划。
3.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民心工程,国家、省、市领导给予高度重视,领导关心、视察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很多。这些音像档案均分散形成,新闻部门形成的,由新闻部门保管,棚改办形成的,由棚改办保管;开发商形成的,由开发商保管,而上述部门保管的音像档案,不仅仅是这些内容的档案,特别是新闻部门,他们所形成的音像档案非常多,内容杂,不可能把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音像作为一个专题档案保管起来,极易造成管理混乱,甚至还有不存档的可能,不能突出完整的音像效果。
4.体现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结束后,整个工程(包括改造前、建设中、竣工后)形成完整的档案没有一个最终的保管单位。
二、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
1、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动迁、安置和建设单位是履行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管理法律义务的主体。有关单位应指定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档案工作。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管理。公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将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移交。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责任体系,形成约束机制。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之中,做到“三个同时”,即:下达项目计划时同时提出档案工作要求,检查项目工作时同时检查档案资料,验收项目时同时验收档案工作。加强必要的投入,配备工作需要的装具、保管和办公设备,满足基本的工作条件。另外,鉴于棚户区档案的特殊性,工作人员还应事先进行摸底调查,随时跟踪指导,上门服务,特别是关于动迁户的房照原件,因为涉及政府补偿金,更要慎而重之。
2、规范收集的档案内容
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分为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动迁户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会计档案六大类。其归档范围按照《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归档范围》执行,档案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业务标准规范进行,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执行,项目档案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执行,迁户档案按照货币安置、产权调换、比照合法房、违建房等类别,以户为单位进行收集整理,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的整理,按国家相关法规或地方出台的暂行条例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住户拆迁档案包括下列内容:棚户区改造项目入户调查表、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求意见表、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记录表、评估结果报告、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解决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和优抚、低保、社保等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裁决、强制拆迁资料、其他资料。其中,动迁户档案尤为重要,房屋拆迁协议书、验收单,煤、水、电、暖气、房费收据,土地使用证、产权证等要件,是棚户区改造檔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相关平房档案的销毁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相关的平房档案已退出历史舞台,丧失了原有的作用,所以,对它们进行销毁,对于节约库房空间、降低保管成本,都是必要的。
第一步,对照甄别。在甄别平房档案的名单时,是挑要保存的、还是挑要销毁的,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甄别时应该以要销毁的档案为主,这样即使有漏下的,也不至于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反之,若是挑出要保存的,余下来的全销毁,那么万一有漏掉的,则会给工作带来巨大的损失。在这个环节的工作中,大致有这么三种方法:一是一个人负责几个委,所有人依次把全部档案都翻一遍;二是大家全线出击,每人分一部分档案,将所要销毁的房户从所在的委中剔出。
第二步,复核抽取。复核最好按人名和档号进行交叉复核,一个人负责几个委的,只要最后把名单汇总就行了。但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同名的档案,因为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引起分歧的;所有人负责所有委的,则要把相同委的房户名单集中到一起。接下来用excel制成表格,把人名和档号录入,最后打印出来。
第三步,集中销毁。派专人专车运到造纸厂,在档案工作人员监督下实行即时即地销毁。鉴于销毁平房档案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繁琐性,有以下两点建议:第一,对于尚未销毁的平房档案,我们是不是可以用现代化的手段对卷内目录进行一下处理,使之规范化、数字化;第二,在平房动迁的时候,可以主动先到现场去进行摸底工作,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结语
简言之,棚户区改造档案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的应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改革,面对改革我们既应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思路和方法,更要勇于开拓,积极创新,选用最先进、最科学、最高效、最经济的科技手段,达到管好,用好档案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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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厉文平.日照市城建档案馆开展地下管线档案业务培训[J].城建档案,2013(12)
4.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四
根据省厅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我市从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为职工进行危旧房改造工程,从根本上改善了职工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
一、基本情况
市共有五个国有林场。分别为国营机械林场、国营机械林场、国营林场、国营林场、国营林场。截止20xx年末,五个国有林场实有职工1736人(其中:在职职工1236人,离退休职工500人)。总户数1546户,人口4223人,居住面积4607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9.8平方米。改造前职工房屋80%是以上的土坯房,地势低洼,道路狭窄,下雨天泥泞不堪,交通非常不便。家属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自来水,电力容量不足,制约职工经济发展。
二、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一)计划下达1305户
20xx年计划下达改造任务404户,20xx年计划下达改造481户,20xx年计划下达改造420户。
计划下达为1305户,因林场有10户不符合改造要求,不予验收,实际验收1295户。
(二)资金到位2604万
20xx年资金到位808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780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756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到位260万。
实际投资575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65万元;省级配套88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52万元;企业配套589万元;职工自筹2561万元。
(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情况
为了提高职工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保证改造房屋效果更好,对20xx年参与改造的职工,各林场都给予了五千至一万元不同数额的补贴;统一规划了新建家属区的道路、电力、饮水、绿化、有线电视、电话等配套设施。
三、做法及经验
在历年的危旧房改造中,我们做到了应改尽改,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全部给予相应的改造和维修。主要做法和经验是做到四个“百分百”:
1、宣传面百分百。由于林场职工居住分散,有的甚至在省外居住,我们采取了开大会、发宣传单、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法,使林场每个职工都了解危旧房改造政策带给他们的优厚待遇。由于政策宣传到位,我市第一年改造户数达到了404户,占全体职工户数的三分之一。
2、单位补贴率百分百。对20xx年参与改造的职工,林场都给予五千至一万元不同数额的`补贴;
3、验收率百分百。林业局专门成立危旧房验收小组,由一名分管局长带队,每年的10月末进行全面严格的逐户验收,确保职工建房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4、资金兑现率百分百。对于验收合格的职工户,我们逐步将资金发放到户,解决职工资金难题,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好评。
四、取得成效
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通过三年的时间,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市林业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新建房屋为砖瓦结构,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人均居住面积40平方米;维修房屋确保四项主体全部达标,彩钢瓦、塑钢窗、防盗门、外墙涂料。
集中新建家属区房屋整齐、功能配套,特别是林场新建的“家园”小区,规划合理,设施齐全,小区所有道路都进行硬化。路两侧安有路灯,晚上街路明亮安全。有线电视、电话线家家开通。小区建自来水泵站,家家都是自来水,下水井齐全,卫生状况良好。小区建有中心广场,花草树木绿化美观,商铺配套齐全。林场因为这次危旧房改造,彻底改变了原有小区房屋低矮破旧、功能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旧面貌,变成现在整齐砖瓦房、统一颜色墙面、统一房顶彩钢瓦、道路水泥硬化、饮水自来水的新时代林业家属区。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三年的危旧房改造,虽然改造效果明显,职工群众满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林场职工居住分散,危房鉴定难度大,房屋产权界定难度大;
2、部分职工家庭困难,补助资金之外自己拿不出资金改造;
3、到位资金每年不一致,没有达到文件规定补助2万元标准,与职工心理预期有落差。
5.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 篇五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征收。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棚户区改造总量要求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目标和计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不能以市场方式改造的棚户区,主要通过财政补助、政策扶持、企业和棚户区居民参与等方式统筹实施。
(四)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五)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开始,用 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2015年我区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是 户;该要采用货币安置补偿方式进行,其中,在 实施 户,实施 户,实施 户,实施 户。2015年--2020年预计完成 户以上,对老城片区、城中村、城边村和城市规划区内小城镇建设乡镇及工矿棚户区进行改造,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实施范围
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使用功能不全、房屋建成年限较长、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较差、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2015-2020年重点实施老城片区、城中村及城边村和城市规
划区内小城镇建设乡镇及工矿棚户区改造,力争用 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实施项目及地点另行确定。
四、工作机构与实施主体
棚户区改造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区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协调相关单位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简称区棚改办)。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五、改造方式
根据棚户区的不同情况,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棚户区改造主要采取四种方式:
(一)征收新建(开发)型改造(整体搬迁型改造)。适用于区域面积较大、居住人口较多、建筑物破旧、居住功能不完善、公用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棚户区。
(二)新建公共设施型改造。适用于受空间限制或规划控制,以及修建市政道路、广场、公厕、公共绿化等公益设施的需要,原房屋拆除后不能再建住宅的棚户区。
(三)自筹共建型改造。适用于建筑物整体情况较差,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物外观破旧,房屋功能不完善,居民生活环境差,地块周边没有拓展空间,单独院落或数户相连,不宜成片改造,且周
边距离满足规划要求,改造后不影响规划的棚户区。改造时,由原居户单独出资或由居户与单位或政府共同出资改造。
(四)维修完善型改造。适用于建筑物尚好,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但建筑物外观破旧,房屋功能不完善,居民环境差的棚户区。改造时,一般采取建筑物“穿衣戴帽”、公共设施完善配套的方法实施改造。建筑物改造的费用由居户和政府共同负责,完善配套公共设施的费用由政府负责。
对尚未纳入棚改计划项目点的城区旧房,经社会或有关单位申报,由区棚改办和区规划局现场踏勘,报区政府审查决定后列为棚户区。
六、拆迁安置方式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它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公有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房屋租约证明,原则上采取“一证一套”,按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
面积就近靠档选取产权调换安置房屋。
七、政策支持
(一)资金筹措。
1.按照区棚改办统一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
2.区政府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
3.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上级补助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
4.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个别项目区政府可给予贷款贴息。
5.采取自筹共建方式,引导企业、居民和社会参与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维修和建设资金。
6.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土地供应。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棚户区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以出让方式供地。
(三)税费政策。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限额减半收取。
2.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分 期支付,但必须在申请房屋预售之前全部缴清。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国家规定扣除计提部分外,安排区级财政的部分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其中,80%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20%作为城中村改造补助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预算安排。
3.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网络、电视、电话等配套工程建设费用按实际成本收取,施工供电、供水管网由供电、供水企业负责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工程成本价收取管线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管网增容费减半收取。
4.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5.棚户区被征收居民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与原征收补偿额等值的购房款部分免征契税。
6.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7.对经营性用房实行货币补偿后,被征收人异地继续经营的,区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手续,免征区级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上优惠政策由政府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八、经费保障
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政府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同时,区财政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并设立棚户区改造经费专户,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九、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1.各实施棚改的街道,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2.区财政局:建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3.区监察局:对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4.区政府督办: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督办督查。
5.区发改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6.区公安局: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7.区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8.区建设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手续,指导招投标工作,监管工程建设。
9.区国土规划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指标报批、分配工作,按规定完善项目土地手续。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优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10.区房屋拆迁办: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
偿工作。
11.区房产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及检查,优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2.区民政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低收入家庭情况的审查工作。
13.区城管局: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14.区环保局: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环评审批手续。
15.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制定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方案,配合做好有关征收补偿工作。
16.区人民银行: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17.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主动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规划管理。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实施计划;要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棚户区改造的具体项目、规模和改造方式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确保工程质量。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优化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
设计,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坚决制止棚户区改造中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区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区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区考核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建立问责制度。对工作落实、责任目标完成好的部门和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和乡镇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6.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 篇六
工 作 总 结
一、XXX棚户区基本情况
XXX棚户区改造范围为XXX居委会及xxx居委会小王庄村,拆迁人口XXX人,XXX户,宅基地面积约XXX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规划用地XXX公顷(约XXX亩),其中用于安置区340.9亩占18.6%,销售区460.1亩占25.1%,公建面积1031亩占56.3 %(城市道路、城市公园绿地及广场和水系共约853亩,学校占地约178亩)。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1、完成指挥部办公室机构组建
抽调XXX办事处、新城办、住建、土地、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XXX棚户区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拆迁安置、资金保障、信访稳定、环境整治六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2、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采用致XXX社区居民一封信,印发宣传手册,颁布居民公约,外出参观学习,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成立工作组入户宣传等形式,层层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改造氛围,目前居民对棚改工作认可率达到95%以上。
3、完成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制订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置优先、考虑周边、方案优化、结合实际、公平正义”的原则,制订出了符合XXX棚户区实际的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并已经过“四议两公开”研究通过。目前被征迁居民对方案的赞同率达到85%以上。
4、完成XXX棚户区改造控规和修建性详规设计、评审工作
充分考虑征迁安置、规划定位、开发商利益等因素,由重庆规划设计院完成XXX棚户改造区122.1公顷(约1832亩)控规及安置区第一期9.93公顷(149亩)的修建性详规设计工作,目前已进入上会评审阶段。
5、开展安置开发资金测算和招商引资工作
委托XXX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策划XXX棚户区棚改实施方案,编制棚改项目资金计划,经过初步测算,XXX棚户现有土地基本能满足以土地开发解决安置拆迁需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XXX建设集团公司投资建设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由XXX集团在XXX注册成立XXX公司。目前正在与XX公司商谈委托代建事宜,探讨采用市场化运作进行土地开发和安置建设工作的具体方法。
6、开展“两违”建筑集中整治活动
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棚改区内“两违”建设坚决停死,为棚改推进创造好的环境。办事处成立有工作组和督查组,村里成立有看护队,轮流看守,截止目前已拆除违章建筑4183平方米,近期正组织新一轮的集中整治活动。
7、筹备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既是XXX棚改工作进入实质阶段的标志,同时又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指挥部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协调住建、土地、规划、财政、文化等部门,研究筹备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论证、职能部门协调、地勘物探进入等工作,待土地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就可全面开工。
三、存在问题
1、投资商的合法进入问题。
使用国开行贷款项目政策性强,需要投资商合法进入。目前急需确定投资商采用招商进入或招投标进入的具体方式。
2、公建面积大,安置开发资金平衡难度较大。
XXX棚户区规划用地122.1公顷(约1832亩),其中用于安置区340.9亩占18.6%,销售区460.1亩占25.1%,公建面积1031亩占56.3 %(城市道路、城市公园绿地及广场和水系共约853亩,学校占地约178亩)。用于承担安置、拆迁和建设开支的土地开发面积仅801亩,仅占棚户区总面积的33.7%,使土地开发服务拆迁安置的难度较大。
3、XXX棚户区建筑密度大,征迁难度较大。
涉及安置人口约7756人,1454户,宅基地面积约256963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约388560平方米,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工作。
4、职能部门因工作程序问题,运转效率不高,不能及时跟进。
7.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 篇七
2007年4月, 济南市委市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任务, 重点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严重不配套的平房、简易房、危险房集中的片区, 拆迁面积达到460万平方米, 约需动迁6.8万户、18.6万人。截至目前, 济南市已经启动27个集中片区和14个零星片区的改造, 拆迁建筑面积约210万平方米, 动迁居民约3.5万户、12万人, 开工建设安置房约130万平方米,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棚户区改造的主要经验
1. 制定和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
棚户区改造之初, 济南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的通知》, 把实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下达经济指标, 不谋求政府收益, 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一是以就地安置为主, 以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为辅。群众对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该片区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二是对只有一套住房且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 由政府无偿按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安置或换算后进行货币补偿。三是超出应安置面积的部分, 按该片区的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收取差价。四是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用地外的经营性用地, 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所产生的土地收益作为专项资金, 用于棚户区改造的统筹调剂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五是按照房屋总建筑面积4‰的比例建设部分经营用房, 交由社区居委会经营, 所得收益用于困难居民物业补助, 保证困难群众既能住得上房又住得起。
针对棚户区改造密度大、拆迁成本高的实际情况, 2008年9月济南市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首批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 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拆迁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绿化收费、环境卫生费等19项收费。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棚户区改造的影响, 不折不扣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济南市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进一步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部分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商品房部分视安置房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予以减征;二是改造项目商品房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仍需缴纳部分, 可按工程进度分期缴纳;三是前期涉及的经营性收费一律按相关标准下线执行;四是劳务工资保证金推迟至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缴纳, 房屋维修基金推迟至办理产权分户时缴纳;五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标准的下线预征企业所得税。六是改善政府行政服务, 在土地供给、规划审批、建设和预售许可、贷款办理等方面简化程序, 实行全过程的承诺服务、优质服务和高效服务。
2. 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组织机构
济南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 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 各有关单位组成的济南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全市棚户区改造。成立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协调机构和运作平台, 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策划、投资融资、拆迁安置、项目招商等工作。各区都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或办公室, 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各部门特别是办事处的作用, 具体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国有土地收储工作。
3. 借鉴外地经验, 因地制宜开辟棚户区改造创新模式
在济南棚户区改造之初, 市里派出调研组赴辽宁等地进行学习调研其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 采取了政府主导和市场相结合的运作模式, 对一些重点项目采取政府兜底的方式运作, 开创了以改善民生为主、以扩大内需为重、以积蓄后劲为基的济南模式, 把棚户区改造与产业发展结合, 改善民生与扩内需保增长统一, 形成了具有济南特色的棚户区改造新模式。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济南市棚户区改造一开始就从思想上明确棚户区改造是政府的责任, 突出强调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第一是政府主导规划策划。采取就近整合、整体捆绑或项目搭配等方式, 确定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第二是政府主导拆迁安置。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拆迁工作的摸底、审核、公示, 落实拆迁安置房源, 组织居民回迁。第三是政府主导土地熟化。由政府筹措资金统一整理熟化土地, 有效破解市场运作周期长、资金不到位的弊端。第四是政府主导安置房建设标准。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 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所占比例90%以上。第五是政府主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监督, 确保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项目范围外的市政基础设施由政府组织建设。
二是实施“阳光拆迁”。棚户区改造事关拆迁居民切身利益, 为把这项惠民工程打造成“勤廉双优”工程, 市区两级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 实现了该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对拆迁安置方案、享受最低保障居民名单、规划设计方案、选房方案等居民关注的政策措施,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 公示告知社会各界。主动畅通民意反馈渠道, 开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向居民发放公开信、设立公开电话等, 给居民一个反映问题的平台, 也是对棚改工作中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的公众监督平台。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首先, 棚户区改造市区两级实施公众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 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制度, 强化责任考核的规范性、有效性, 将责任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其次, 市审计局制定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与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建立联系人制度, 定期进行情况交流和沟通, 及时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的高效使用。另外, 由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对棚户区改造资金进行现场跟踪审核, 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和审计局分别对中介机构人员及审核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 并建立中介机构审核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
三、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1.拆迁收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 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这项工作, 但存在个别居民漫天要价、抵制拆迁的现象, 影响项目顺利开展。
2.根据项目规划和行业管理规定,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学校、社区中心、卫生站、邮政等配套设施, 都是无偿交付使用, 单靠项目开发全部代建难以实施, 需要政府投资建设。
3.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 目前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于拆迁成本高, 项目规划无法实施, 造成部分项目用地暂时闲置。
4.通过济南市实际运作, 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作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平台在棚户区改造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其主体资格地位未能在法律法规层面予以明确。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建议
1.为了维护绝大多数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加快改造建设进度, 解决棚户区改造中拆迁收尾难的问题, 建议司法部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
2.对于棚改片区需要建设的农贸市场、商业网点、医疗、文体、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 建议相关部门制定行业专项规划, 由政府组织建委、财政、规划、教育、民政、工商等部门研究平衡确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具体位置、规模、标准等。
3.对于规划确定的学校、社区中心、卫生站、邮政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建议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明确建设模式、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及使用管理等相关办法。
8.棚户区改造社区工作总结 篇八
她一家三口几十年一直蜗居在一个十几平方米、建造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子里。“最怕下雨天,屋子到处都漏水。”
她最大的愿望是能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不再“冬冷夏雨”。如今,她这个愿望实现了。
今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式启动,规划在2009年至2011年全面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改造总户数96.09万户,新增住宅面积约4805万平方米,使林区职工住房条件得到基本改善,相关配套设施相对完备。
据了解,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每户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建设资金以中央扶持、地方政府配套、企业补贴、职工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中央补助每户15000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不低于每户10000元,企业和职工自筹资金可以通过出资、投工、投料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合理确定企业和职工出资比例,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争取金融部门政策性信贷支持。
民心工程
此次林业棚户区改造大致分为两大区域:一是重点国有林区,二是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这个区域里分布着100多家林业重点森工企业、采运企业和重点营林局,总面积5716万公顷,林区总人口551万,其中林业人口308万。我国现有各种类型的国营林场4827个,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0多个县,面积6200万公顷,林业人口为284万人。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现有各类住宅总面积8789万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45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
“林业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启动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林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充分体现。”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表示,“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是保持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与刺激消费的有效结合点。”
从林业棚户区改造试点情况看,新增中央投资的拉动效应明显。全部完成96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中央投资可直接带动地方、企业和职工投资近400亿元;预计消费钢材125万吨、木材114万立方米、水泥918万吨,必将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国有林区建设一直是“先生产、后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缺口很大,职工生活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山上林场(所)普遍都是“小、散、破”,交通不便,缺乏基本的医疗、教育条件,林区社会发展十分缓慢。有关数据显示,林业职工里低保家庭占到32%,林区职工已经成为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弱势群体。“因此,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让林区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林区广大群众的多年期盼,体现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在林区的具体实践。”祝列克说。
“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社会”,这在我国的森工企业中十分常见。企业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责,企业负担沉重,积淀了大量的历史欠账,“两危”问题突出,各种矛盾交织。
因此,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为全面优化林区生产生活布局提供了良好契机。“对加快林区生产生活布局调整,加速林区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层次,推进森工企业改革的深化,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祝列克说。
试点经验
截至目前,试点地区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已经就绪,中央1.5亿元投资已全部完成,累计签订合同资金3.6亿元。2009年,国家在扩大内需新增投资中又专项安排林业棚户区改造投资22亿元,建设任务14.67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在全国9个省区的135个重点国有森工局全面启动。
根据调查和测算,国家投入的23.5亿元投资,可以带动约70亿元的各项配套。“这样水泥、红砖、石材、钢材、运输等相关行业都因此受益,能够拉动我国建材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家林业局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巡视员、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前进告诉《经济》记者。
据他介绍,目前各地实施方案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国家投资计划已下达,各地省级配套资金已得到省政府的承诺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或地方国债予以安排,实施单位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林业棚户区改造能够顺利推进并初见成效,除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高效运作之外,也离不开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
“很多林区职工尤其是老职工每天早晨早早地拿小马扎坐在工地边盯着看。也许他们不知道住在哪一个楼、哪一层,但是他们知道这个房子是为了他们盖的。他们真的像义务监督员一样看着施工。”说到这里,王前进一脸欣慰。
尽管试点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林区棚户改造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克服的困难。
的确,我们大部分棚户区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35年,很多房屋已经超过了正常使用寿命,并且整体建筑标准低,人均面积小,质量不高。“很多房屋是就地取材建成的,有的是泥草房、板加泥、土坯房。据我们调查,这类房屋占到1/3以上。”王前进说。
除此之外,整体布局不太合理,道路比较狭窄,也存在安全隐患: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房屋漏雨和框架的损坏,而且电线都是明线,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扑救。
配套设施也不完善。首先是给水,尽管国家林业局党组对国有林区改造非常关心和重视,这几年也将林区给水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但因为面积比较大,国家投资又相对比较少,到目前为止给水没有全覆盖,已有的给水管道线路老化,跑冒滴漏严重。其次是排水,所有棚户区都没有排水设施。“每年到夏天下雨的时候,水就进房了,个别的危房面临倒塌的危险。因为林区地下水位比较高,到了冬天有些地方水一层层结冰,形成冰湖,冰湖达到一人多高。”王前进说,“没有集中供暖的设施设备,一家一户靠烧加工剩余物,使森林资源的隐性消耗大,也存在火患危险。”
七个关键环节
祝列克表示,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严格把握政策,细化各项工作。特别要把握好以下七个关键环节:
严格界定范围对象,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前提。棚户区改造以解决困难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是“雪中送炭”。实施范围包括国有森工林业局、营林局和林场中破旧平房集中连片、泥草房和危房面积超过50%、基础设施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低于当地平均收入家庭户数较多的居民点。“在此范围内的林业职工,要一个不漏地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要制定好实施计划,优先安排山上林场职工、危房户、低收入的群体。”祝列克特别强调。
充分尊重职工意愿,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群众基础。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坚持以人为本。入户调查登记、组织评估、发布公告、改造方式、户型设计、资金筹措、签订协议、分配方案、住房竣工验收报告等,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职工意愿,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筹集落实建设资金,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站长、局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告诉记者:“中央的投资已经足额到位,每户1.5万元。据了解,各个相关省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结合自己的情况予以保证省级配套资金。有的省列入本省的年度财政预算,有的省把它放到国务院代发的地方国债进行安排,还有的省通过省财政的金融平台,来为棚户区建设提供无偿的配套资金,可以说多种方式并举。”据他介绍,关于个人出资这块,各地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些办法。比如吉林省对于职工棚户区改造住房产权进行改革,在省建设和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赋予缴纳了一定比例的个人付款职工以全部产权,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投资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
科学选择户型设计和改造方式,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在广泛征求了林区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基本户型为50平方米。对于一些民族地区,对于三代同堂、家庭‘大儿大女’的问题,我们也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给予适度放宽。但是放宽的幅度很小,这样体现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本意。”闫振说。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这是搞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机制保障。林业棚户区改造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林业部门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切忌闭门工作,大包大揽。
搞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棚户区改造既要改善职工群众的住房条件,又要让他们住得方便、住得舒适。必须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确保棚户区改造功能配套、设施齐全。
确保群众满意,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最终目标。
保质保量
为了确保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即将联合发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原则、组织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我了解,这个文件正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会签之中,很快就可以颁发。同时我们要求各地在国家颁发的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和相关优惠政策等支持因素,制定实施细则。”王前进表示。
棚户区改造不仅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目前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并把棚户区改造的任务、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王前进说,“棚户区改造中央的补助和地方的补助数额很大,所以,我们要求对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据他介绍,他们会对棚户区改造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且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出现问题的地方,国家林业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严格的措施,直至暂停所在区域的资金拨付。
针对外界关心的特困人群是否会享受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是否会有效落实的问题,王前进表示:“我们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各个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切实把林区棚户区改造所涉及到的土地划拨、征占用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林地征占用补偿以及地方各项行政性收费等一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为保证质量安全,从设计、采购、选择施工队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握。“一些试点局有的住房已经交付使用,我本人去现场看了,质量还是信得过的。”王前进说。
张阿姨说,现在她就想早点住进去。这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心声。
据了解,这次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在东北、内蒙古等地区,这些地区由于气候影响,每年的土建施工期只有6~7个月的时间,时间很紧。
“今年要确保在10月底以前完成土建,让职工能够早日搬进新房。”王前进告诉记者。
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启动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并颁布《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每年授牌一批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原则上每年只授10个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成立了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在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的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负责受理各地申报工作,6月至7月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选择时机进行授牌。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机制,先在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的基础上再逐级推荐申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机制,将生态文明教育列为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的必修课和社会实践项目;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在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的活动;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基地间的、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上水平;建立投入机制,加大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投入,提高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能力建设。
我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初步实现合拢
记者近日从海口召开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国沿海基干林带初步实现合拢,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沿海防护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截至2008年底,沿海地区累计完成造林420万公顷,新建、加宽加厚和更新基干林带9384公里,新增农田林网控制面积近68万公顷,控制率达81%,村屯绿化率达35%。
会议提出,今后要以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海岸基干林带和防风消浪林带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层次多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力争到2015年,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7.3%,基干林带达标率92.3%,红树林恢复率95.1%,农田林网控制率85%,村屯绿化率90%。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强调,我国沿海防护林建设要实现由一般性生态防护功能向以应对海啸和风暴潮等突发性生态灾难为重点的综合防护功能扩展转变,由单一结构的防护林带建设向由消浪林带、海岸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网三个层次构成的复合结构转变,由以海岸基干林带建设为主向与滩涂红树林、城镇乡村防护林网、荒山绿化和城市绿化美化结合转变,在沿海地区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
(文/蔡亚林)
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5月7日杭州开幕
记者近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由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共同主办、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将于5月7日、8日在杭州市举行。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城市森林与品质生活”。将组织市长和专家论坛,授牌一批国家森林城市,研究和探索城市森林建设的前沿理论,总结和推广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模式,大力宣传中国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就,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城市森林建设,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04年以来,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已成功举办五届。五年来,在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大力推动下,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城市的理念不断被传播,无论是百姓的生活态度还是政府的决策行为都在发生着悄然改变。五年来,确保生态永续、发展永续、宜居永续的理念不断被实践,对青山绿水的期盼正逐渐变为现实中的美景。五年来,共有10座城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杭州市作为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举办城市,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指导下,城市森林建设实现了城乡绿地面积的大拓展、绿化质量的大飞跃和管养水平的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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