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2024-07-29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精选11篇)

1.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篇一

附件

2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

一、申报组织

1.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单位,负责受理、审查建站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等建站推动工作。

2.各区、县、滨海新区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建站推动和申报组织工作。推荐单位需对建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建站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4月至9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看《申报通知》。请推荐或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的院士专家与企业(单位)《共建协议》要求为原件。

二、申报材料

建站申报材料包括《建站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共建协议》、《企业介绍》、《项目技术需求》、《已请或拟请院士专家情况》、《建站条件》和相关附件。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建站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单位)简介(含企业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企业组成、人员情况、从事行业或主要产品等);

2.企业(单位)资质;

3.企业(单位)研发团队、条件及状况(承担重大课题或取得重大成果)的简要介绍;

4.企业(单位)建站目的。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

应逐项填写,并签章齐全。

(三)共建协议

共建协议一般应包括建站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约定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内容。共建协议可由建站企业(单位)与院士专家专门签署,也可包含在有关课题或项目的合作协议中,但协议条款要有明确的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内容的表述及院士姓名。

(四)企业(单位)介绍

企业(单位)介绍一般应包括:

1.企业(单位)一般情况介绍(可参看《建站申请》的相关内容);

2.企业(单位)架构、资质、人员情况;

3.企业(单位)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企业发展目标。

(五)项目技术需求

与院士专家在《共建协议》期限内,拟开展(或已经开展)的合作项目、课题的现状、研究目标、合作内容、主要技术难题及解决方案(设想)等。

(六)已请或拟请的院士专家情况

应包括院士专家的一般情况及主要成果。

(七)建站条件

一般应包括:

1.企业(单位)规模及在行业内的地位;

2.企业(单位)研发(研究)团队情况(列表);

3.企业(单位)科研投入情况(列表);

4.企业(单位)产学研合作情况及取得成果(列表);

5.工作站基本工作条件及主要研发、试验仪器设备情况(列表)。

(八)相关附件

一般应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或获奖证书等。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建站企业(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推荐单位(区、县、滨海新区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或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3.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市科协;

4.市科协审查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提修改意见;

5.建站企业(单位)报送正式书面申报材料;

6.现场考察;

7.评审。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业企业工作部: 联系电话:27121449 27114778 电子邮箱:tast2008@126.com 联 系 人:刘振信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邮政编码:287号 300041

2.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篇二

7月21日, 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此次大会是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启动5周年的总结会议, 也是北京科技界的一次盛会。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冯长根, 中国工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德龙院士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 北京市科协主席顾秉林为东方雨虹等18家新建站单位颁发“院士专家工作站”牌匾。授牌仪式标志着东方雨虹“院士专家工作站”正式建站, 东方雨虹为北京顺义第三家获准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

随后, 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主任田凤兰为合作建站专家张立群教授颁发聘书。张立群教授为北京化工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建站后, 公司将与北京化工大学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 也以建站为契机, 吸引更多的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 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成为聚集公司发展资源的重要平台。

3.院士专家工作站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篇三

深入产学研共建

天津滨海空间信息工程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在董事长王健的正确引领下,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为载体,不断加强企业“引智”和技术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目前拥有宁津生、李建成等7名进站院士,他们作为空间信息技术领域的奠基人,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深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在企业技术创新攻关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较大成果。公司每年邀请院士来津进行学术交流,并由院士亲自作报告,提升企业核心技术团队的知识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把握行业热点和前沿,共同攻破科技难点。自建站以来,院士亲自深入企业培养技术骨干和博士,进行技术研发和培训,形成密切结合的“梯队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通过院士专家的指导,以硕士为主的人才技术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公司硕士学历以上的技术人员达到98%,博士占21.4%。

企业以开展“讲、比”活动为契机,先后与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等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探讨国内3S群体式教育模式、建立了3S技术应用培训与实践基地,为地理信息产业培养输送大批专业化的职业技术人才,丰富了校企合作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内涵和方式。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推动下,武汉大学确定公司为“研究生培养基地”和“三维城市工程应用中心”。另外,公司还成立了天津市计算机学会空间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由宁津生院士担任该专业委员会的名誉主任。委员会在天津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搭建交流平台

在科研领域,高水平、深层次的交流往往最能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滨海空间信息公司每年与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举办空间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应用与研讨活动,邀请天津市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委办广泛交流研讨,促进3S技术的研发创新和服务应用。企业技术部门每周定期召开由博士和技术骨干亲自授课的技术培训沙龙,为企业基层科技工作者技能提升提供便利。

此外,公司还与天河一号天津超级计算中心、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等国家级专业机构合作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研讨,实现与天地图形成科研成果与产品应用的无缝对接。2011年以来,在宁津生院士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带领下,公司建立了滨海数据处理基地,实现了三维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海量存储和高速运算,通过对地面沉降等数据的获取和处理分析,为地质灾害的应急预警等提供科学依据。

随着院士专家的进站指导,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发成果丰富,取得了3D PLANNER空间信息分析平台系统和DIGI MAP等多项软件平台的专利权和著作权,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大提高,同时承担了科技部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收获创新硕果

企业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为载体,设立专项经费和基金,奖励技术创新突出的员工,为科技研发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企业实现了人才的集聚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2011年至2013年,企业承担了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基于激光雷达技术的空间数据服务及产业化建设。此项目将利用激光雷达技术完成天津三维数字城市的建设,数据成果丰富,应用广泛,服务于数十个领域,加快天津市数字城市建设的进程。

在3S技术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腾飞的今天,要实现企业的高效增长,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不仅需要企业内部不断培训和积累,还需要企业内外的多种创新资源整合和沟通。通过“讲、比”活动的开展,公司科技工作者创新热情高涨,在院士的带领和亲自指挥下,技术实力大大提高。企业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和多元化发展的体系。2012年,公司启动建设了天津三维城市的推广应用、数字河西、智慧武清、数字校园、智慧静海和滨海新区三维城市等项目,完成“数字天津”、“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应急指挥平台、天津市旅游地理信息系统、北方网地图频道、无线电一体化管理平台、天津市出行服务系统等优质产品。此外,系统还在天津市公安消防、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张图工程”建设、天津市二十项民心工程中的旧楼改造项目和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市政路网信息管理平台等项目中充分利用三维可视化的优势,使项目的技术整体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在此基础上,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各位院士和专家的指导,企业利用激光雷达技术和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完成应急指挥监测的现代化综合管理平台和天津市消防指挥的高效调度。企业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市政、城市应急指挥、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救护应急指挥监控、智能交通、农业、气象、食品安全、市容园林绿化监管、水利、数字城市/旅游、人口、灾害预警与监测等数十个行业展开地理信息挖掘应用。

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推动和指导下,公司还在传统测绘采集技术革新和国外先进技术国产化研发等方面取得了突破。2013年,即将建设完成的天津滨海地理信息创新园,将在滨海新区形成辐射北方地区的地理信息产业创新集群,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其中包括建成国内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光雷达扫描仪生产基地。目前,激光雷达扫描设备主要依赖进口,成本高昂。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下,自2010年开始进行国产地面激光雷达设备的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面激光雷达设备样机于2012年10月面世,并在国内投放数百台。该产品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还将代替传统的基础测绘手段,大规模提升“数字城市”的建设速度。

推进工作站发展

作为主发起单位,滨海空间信息公司积极开拓创新,发起成立“天津院士专家工作站发展促进会”。

促进会为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作为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新起点,吸引更多的专家和技术团队加盟;围绕相关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及高端技术难题,组织联合攻关,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为企业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并推动实现产业化;培育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从而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培育创新人才;增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扩大国际影响;展示开发开放的良好态势,展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和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为国内的企业、产品、技术等进一步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提供智力支持;为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对于获得的荣誉,董事长王健认为,这将成为公司开展“讲、比”活动的新起点,促使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活动,把“讲、比”活动深入开展下去,使“讲、比”活动和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4.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确保院士工作站有效运行,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士工作站系政府推动、多名院士实质性参与,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专家工作站站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持工作站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的编制、审核、组织决策。指挥协调全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实施,发挥全站的整体功能,明确站内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

第四条 副站长:由公司聘请的院士专家担任,全民负责工作站的科研工作,指导站内研发团队进行科技攻关,并对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五条 站长助理:由公司行政总监担任,在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院士专家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按照站长要求完成科研计划的制定与项目管理,积极提建议,完成站长、副站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项目部:由站长助理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和进度要求,组织和制定项目的总体方案。

第七条 综合实验室:由副站长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的需要,组织相应的配方设计、实验,制定检测标准。

第八条 检测中心:由副站长负责,配合项目开发和实验需要,完成所需项目的检验测试,同时对外进行测试服务。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九条 在院士专家的直接参与指导下,指导公司有机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有机茶产量和品质。

第十条指导建立高香型茶叶加工及深加工生产线。第十一条指导开发涉茶健康饮品、涉茶旅游商品,农特产品功能饮品等项目。

第十二条帮助规划并指导建设万亩生态茶叶观光园。第十三条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公司培养一支高水平研发队伍,同时承接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四章 日常管理与服务

第十五条 站长助理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并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负责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一切工作及生活所必需的条件。

5.厦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引导、集聚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服务,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省科协《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科协发〔2010〕5号),《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闽科协发〔2012〕7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审批建立的工作站。

第三条 工作站应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以建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柔性方式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引导院士专家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为建站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第四条 工作站以建站单位命名,名称为“厦门市×××(设站单位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五条 工作站建设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第六条 工作站主要任务:

(一)根据企事业单位发展需求,组织院士、专家开展技术创新、专题讲座及专业技术培训,为产业及企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企事业单位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建院士、专家和建站单位研发人员组成的联合攻关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合作,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先进科技成果,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和产业化;

(三)协助建站单位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建立知识产权体系;

(四)与院士专家团队或院士专家所在单位共建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建立各类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协助建站单位引进、聚集、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五)与建站单位联合申报并共同承担市级(含)以上的重大专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等,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第七条 工作站申报条件:

工作站主要依托已建厦门市企(事)业科学技术协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区,以及涉及社会、民生发展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建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A类(企业性质):

(一)在厦门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法人单位,只能建立一个工作站),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上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上税收不低于300万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受销售收入和税收额度的限制);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支持,与院士签订的合作项目年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协议内容包括:科研团队,合作内容、方式、时间、地点,投入机制,收益分配(包括薪酬),成果分享等;

(四)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B类(非企业性质)

(一)厦门市所属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法人单位,只能建立一个工作站),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等保障条件,且有建站必要的;

(二)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技术)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与院士签订的合作项目年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协议内容包括:科研团队,合作内容、方式、时间、地点,投入机制,收益分配(包括薪酬),成果分享等;

(四)与院士专家合作项目,能够较好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践(培训、成果转化)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平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市重大项目、课题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优先建立工作站。

第八条 建站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并于每年6月30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初审结果和意见报市协调小组审批,确定申报单位;

(三)经市协调小组组织考评通过后,批准建立,并授予“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牌匾。

(四)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每年进行一次认定,根据考评分数择优确定,最多不超过5个。

(五)经认定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可申报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九条 申报建站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二)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四)建站单位与院士或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复印件);

(五)建站单位与院士或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六)院士及专家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七)建站单位简介,近三年建站单位研发经费投入,销售、利税情况证明等;

(八)建站单位科协组织成立批文(复印件);

(九)其他材料(建站单位主要研发成果、专利及主要荣誉等,以及重大活动、有关领导批示或活动报道等资料)。

有关申报的通知与要求,申报单位可登陆市科协网站查询(网址:)。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成立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组成。市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工作站建设,引导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建立工作站,助力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批准工作站建立,协调解决工作站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要求,上报有关我市工作站建设情况等。

第十一条 市协调小组下设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挂靠在市科协,负责市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工作站建设相关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受理建站申请,经省、市协调小组授权组织开展初审、评审、授牌、考核、总结、表彰等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站单位是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其企业科协或专设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本站建站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负责制订本站管理制度;

(三)做好院士及其专家团队的科研、生活等服务保障工作,为院士配备专职助手,配备工作站管理团队,落实院士专家工作站研发设备、研发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保障条件;

(四)配合省、市工作站建设管理机构做好调研、评审、绩效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工作站运行情况,施行动态管理;

(五)主动配合完成省、市工作站建设管理机构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应每年向签约院士、专家提供工作指南,包括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计划、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成果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划等。

第十四条 进站院士、专家,由建站单位聘请,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建站单位和院士专家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四章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工作站日常工作经费和科研经费主要由建站单位自行筹措提供,保障工作站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厦委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在其稳定运营一年后可给予连续3年、每年5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使用原则。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工作站建设,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注重效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六条 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作站条件改善、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和工作站人才培养等支出。

(一)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改装(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仪器设备的相关费用等。

(二)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站合作项目研究和管理;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补助,包括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参与工作站合作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等。

(三)工作站人才培养经费:与工作站合作项目有关的研发人员培训费用;院士所在单位承担建站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进修培训,针对需求协助培养紧缺人才、复合型人才等。

第十七条 申请与拨付

(一)工作站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年市协调小组审批工作站数量,于本年底前向市财政申报,纳入次年 专项资金预算;

(二)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于新建站单位建站次年起,每年经市协调小组考评合格后,于年底前向每个建站单位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 管理与监督

(一)市协调小组应跟踪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结算准确;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协调小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五章 绩效考评

第十九条 经市协调小组授权,办公室对全市工作站施行定期绩效考评、动态管理,管理期一般为五年。工作站成立次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经市协调小组考评合格后,可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助经费,保障工作站运行。管理期内,协调小组对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评定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对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建站补助经费未下拨完的,停拨当年补助经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连续两年绩效考评合格且综合业绩突出的工作站,优先推荐参加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遴选。

第二十条 绩效考评采取专家咨询、科学评价,材料审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

第二十一条 管理期满,绩效考评合格需继续运行的工作站,由建站单位重新申报,办公室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材料审查,条件符合的市协调小组将优先认定(重新认定的建站单位不再享受市财政下拨的建站补助经费)。工作站因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合并、重组和撤销的,由建站单位向市协调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协调小组研究确定进行合并、重组和撤销。

第二十二条 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进站院士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享受各类专家荣誉。对建站单位在科技立项、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奖励、科技计划等方面予与优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各建站单位应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工作站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止。

第六章 附则

6.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篇六

为促进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和水平,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经济强市建设,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六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浙科协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建站条件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工作站是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一重要资源,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申请设工作站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杭州市[包括区、县(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4、申请建站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

5、已与院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第三条 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产业及企业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2、围绕企(事)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开展联合攻关;

3、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

4、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第四条 鉴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中小型科技企业聚集的实际情况,鼓励上述开发区以“区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形式组建工作站,为区域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也为区域内中小型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支持。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报工作站程序为:

1、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由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企事业单位科协负责归口申报;

2、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申报单位推荐,由“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3、由“市院士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调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经“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批准,择期公布。

第六条 申报工作站须提交的材料:

1、企(事)业法人证书一式两份(复印件);

2、《“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企业自行制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4、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合作协议。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七条 设站单位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必须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单位《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必要的科研助手。

第八条 工作站每年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工作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和企业技术成果需求等。第九条 工作站实行考核、动态管理。由建站主体负责总结和上报,经“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评审后,上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核准并公布绩效评价结果。

第十条 批准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满一年后,经评估,合格并绩效明显的建站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其后,每年进行考核,对合格单位给予一定资助;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建站单位,予以摘牌。

第十一条 被批准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的配套资助。

第十二条 奖励和资助经费在杭州市人才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列支。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协和相关单位成立“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统筹协调,研究制订工作站建设的总体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解决建站中的共性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进机制创新;核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协调小组下设“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设在市科技咨询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市内各工作站建设,负责全市工作站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的交流,负责建站单位的组织申报、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7.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篇七

在南平市委组织部、科协、公务员局及财政局等部门的推动下,虹润公司与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建立了“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该工作站由中国仪器仪表协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先生领衔,上海理工大学的多位专家教授将与虹润公司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强大的科研团队来开展多个重点科技研发合作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虹润公司和上海理工大学院士团队的科技优势,有力地提高了虹润公司的研发能力,促进了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今后,虹润公司将借此平台,进一步利用上海理工大学的科技优势,建立常态化的研发合作机制,为“建设海峡西岸绿色腹地”发挥好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8.北京市新成立一家院士专家工作站 篇八

仪式上,周立军副主席为圣谷智汇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北京圣谷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史荣为进站院士颁发聘书。郭应禄院士在讲话中表示进站院士专家将倾力参与工作站的有关工作,和公司科技工作者共同努力,争取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随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大一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八一脑科医院与房山区良乡医院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与北京圣谷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86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文/北京市科协)

9.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篇九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国科协等七部委《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全面合作,打造高层次创新平台,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依托我市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示范性产业集群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现就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环湾保护 拥湾发展”的发展战略,以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为载体,加强与两院院士的产学研合作,在我市凝聚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优秀研发队伍,创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平台,建立和完善高端人才创业创新的激励保障机制,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聚焦企业,有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广泛凝聚产学研各方面力量,发挥建站单位的主体作用,有效地解决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技术和重大难题,扎实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3、工作目标。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确立正确的目标导向,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稳定一个,今后两年内在全市重点领域逐步建立起10个左右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条件和主要任务

4、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与相关领域一名以上院士专家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单位领导及所属部门对工作站的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并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5、主要任务。为企业战略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对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关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组织技术团队联合攻关;在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活动,营造企业技术创新氛围;引进关键技术和高端研发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指导企业申请地区、行业以及国家科技创新、研发等项目立项,为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助,提供咨询论证并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支持保障机制

6、有关部门要对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的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倾斜和支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服务,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加大经费

资助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采取企业化运作,面向区域、行业开展科技服务。加大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人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和帮助工作站引进急需人才,组建结构合理的创新团体。企业应为院士专家及其技术团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和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

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组织管理

7、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协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站建设统筹协调。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制定《青岛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制定《青岛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组织制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绩效评价方法和激励措施,核准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主要职责是:指导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在协调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研究、拟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政策、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定期研究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加强与市内外院士专家的工作联络,组织指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院士专家进站等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对院士专家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价。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

10.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篇十

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工作站专项资助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市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山区专家企业工作站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资金来源)

工作站资助资金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二条(支持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资助资金:

(一)由注册并落户在金山区的企业申请并获得认定的上海市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

(二)获得认定的金山区专家企业工作站。第三条(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上海市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和金山区专家企业工作站每家分别给予资助资金30万元和20万元,资助资金分两批拨付。

(一)签订《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项目合同》后,区科委先行拨付80%的资助资金并实施为期三年的合同目标管理;

(二)合同期满后六十天内,工作站向区科委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与 总结报告,由区科委组织人员或委托评估机构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助资金。

第四条(资金申报和发放程序)

(一)提出申请。凡符合相关条件的被认定为上海市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企业可于被认定后的三个月内向区科委提交设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市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认定文件、《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等资料,并与区科委签订《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项目合同》;已被认定为金山区专家企业工作站的企业于被认定后的三个月内向区科委提交《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并与区科委签订《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项目合同》;

(二)审核批准。区科委组织人员对工作站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科委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备相关材料;

(三)资金拨付。工作站资助资金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区科委根据相关规定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工作站。

第五条(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一)区科委会同区财政局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等实行监督管理;

(二)工作站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项目合同》条目使用,使用中要做到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助资金可用于已签订的《金山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项目合同》中的项目的科研开发、研究,技术或者学术交流、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等,不得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或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各种福利性支出及其他与科研工作不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在资助资金到账后,应设立专门台帐,确保专款专用;

(五)设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工作站的认定,停拨未拨付的资助资金,并追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

1.被发现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或司法部门确认侵权行为的; 3.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第六条(附则)

11.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 篇十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的讲话对广大院士“为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防建设和优化国家决策作出的重大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包括院士在内的各类优秀人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更好建功立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集聚高端智力服务创新的重要平台,应在“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国家强的通道”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院士专家工作站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形式与重要力量

从2003年沈阳黎明航发集团率先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以来,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市区(包括新疆建设兵团)开展了此项工作,累计建站2680多家。10年来,工作站建设从无到有、从简单的项目合作和成果转化到全面的协同创新,经历了数量扩张到内涵提升的过程,搭建了一批高水平的产学研合作平台,集聚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攻克了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展示了一批院士专家决策咨询成果,提高了企业集聚高端智力和创新的能力,也促进了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与力量,走出了一条具有科协特色的产学研用合作协同创新的新路子。工作站是以需求为导向、互利共赢为动力、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核心,利用院士及其团队的人脉关系、背后的资源和集聚能力建立的无缝对接富有成效的协同创新平台。可以说,这是科协系统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一种探索。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肯定其“是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好创意、好形式”。中央书记处书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肯定工作站的协同创新作用,并要求“以取得实效为根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也明确工作站“是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有效方式”。现任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时任中国科协党组书记陈希在浙江调研工作站时肯定了工作站在吸才聚才、推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还提出了依站培养专业类研究生的要求,希望浙江能先试先行。

在实践中,人们把工作站形象地比喻为“聚宝盆”、“航向标”、“核动力”,更直观地反映了工作站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直接作用。由于院士专家是我国科技工程领域最高端的领军人物,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极高的权威性,工作站能够汇集一流的专家和富有潜力的科技后备力量,并使相关的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建站企业集聚,所以能够起到“聚宝盆”的作用。工作站依托院士团队还可以搭建高水平综合性的学术研讨、技术预见与战略决策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前瞻性信息,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事实上,工作站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把科技社团所联系的科技工作者中的最高端智力—科技领军人才引导到企业,实现供需双向内生驱动,从而有效地打通了智力与资本、科技与经济的转化、转移通道,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快捷的方式获取更高端的创新资源,也让院士团队能直接感受到市场的需求、更能面向经济建设的一线开展研发,有助于促进更有效的转化与应用,最终提高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效率。工作站建设针对产学研用合作中存在的高校、院所与企业创新主体各自发展定位不清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基础差、创新导向各异使合作缺乏共同利益与基础等问题,引导推动院士专家及所在的院所与企业共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组建研发技术联盟,从而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向系统合作、紧密合作、深度合作和长期合作转变。

二、正视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作用发挥上,对产业技术层面的战略合作与高端前沿特性重视不够。院士作为我国科技界某一领域的领军人才,是高端智力,这是工作站独特的资源,也是优势所在。应该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核心关键问题、完整产品及成套技术集成、技术创新路线的多元复杂技术创新和面向产业链技术链的共性技术跨学科跨行业协同创新开展合作,包括战略决策咨询、重大专项联合承接、高层次人才合作培养等。但目前不少建站主体目光短浅,只重视成果转化,解决“短、平、快”和单元技术问题。

二是组织形式上,不能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需求,实质性深度合作不够。面向产业化的系统性、复杂性较强的重大技术创新往往投入高、风险大、周期长,需要多家企业、院所和院士团队集成,需要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创新网络和基于内生动力、合作选择、协作协调、责权利保障与利益分配的长效运行机制。这就需要实质性的深度合作模式。但目前大多数工作站仍停留在点对点的交流沟通、项目合作和技术转移、委托研究的层次上,一体化、网络化、共建研发基地与研发实体的不多,依站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还处在探索阶段。

三是引导扶持上,工作推动、政策措施与保障也不够。由于建站工作主要是科协推动的,手段单一、资源有限、力度不大,又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跨部门的合力协作也难以形成。与其它创新平台和人才项目比,工作站的补助经费也少得可怜。加上一些地方推动目标不明确而盲目开展,结果徒有虚名,建站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只顾“拉郎配”,重数量轻质量、重建站轻规范、重形式轻实效,缺乏长效机制。有的企业对工作站的性质、内涵要求认识不到位,条件也不具备,或是主动性不够,合作意识、服务水平、研发能力存在很大差距,致使双方无法进行有效合作。部分省份还发生了科协与其他部门各自为阵开展建站工作,使院士和企业处于尴尬境地,也给这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四是院士资源上,不仅数量不足、结构不优,联系方式也缺乏创新。目前我国的两院院士共计1658人(含外籍院士),其中80岁以上的资深院士占35.17%,70~79岁占41.59%,60~69岁占9.84%,60岁以下仅占13.4%。目前除海南、西藏外,全国其他省市区和新疆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全国科技社团开展了此项工作,争抢院士资源和一个院士在多地建立多个站点的情况已经存在。一个院士建站过多无疑会影响作用发挥。因此,如何创新、拓展联络联谊方式和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来吸引、集聚更多的院士资源和海内外优秀科技专家为我所用,是值得各地关注并设法解决的问题。

三、打造院士专家工作站“升级版”的几点思考

(一)进一步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创新驱动发展中作用的对策

一要从“面上量的拓展”向“内涵质的提升”转变。从面上向重点、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就要突出重点、抓典型示范。突出重点是要把有限的资源集聚到需要且能发挥独特作用的重点领域、重点方向、重大部署上来,使工作站建设既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能起到辐射引领的作用。典型示范就是各地要集中力量扶持培育若干示范工作站,特别是模式创新的工作站,以便积累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推动工作站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要从“合作协作”向“集成裂变”转变。用什么方式和载体把院士及其团队“粘牢”并发挥作用取得成效,需要探索与实践。浙江省已经提出了依托工作站平台实施“院士智力集聚工程”,并与“浙商回归工程”相衔接,把海内外的院士专家和科技社团的智力资源柔性引进到浙江,为浙江服务,在浙江发挥作用。为此我们要研究院士专家的成长成才脉络、学术谱系、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地理与人文分布与演化,以及他们与本地创新发展的关联度,为集聚更多的“天下院士专家为我所用”奠定基础。同时还要搭建院士智力创新创业服务高端平台,如依托高新区、科技城等创设院士科研孵化园区,推动工作站产业化,使院士专家高端智力能够发挥知识溢出、创新互动、引领发展等集成裂变效应。还要推动院士专家与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结对,或依托工作站与院士所在大院名所联合培养专业硕士,更好地发挥高端智力裂变作用。

三要从“多层次多主体合作推动”向“点线面结合系统推进”转变。10年来,我国已逐步形成工作站建设“大联合大协作”机制,但政策、资源的利用挖掘不够,特别是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与政策,相关法规也是空白,对不同层次、主体和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权利关系也不够明确。为此,我们要按照加强顶层设计、资源系统整合的要求和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已从成果转化向技术创新模式转变、从线性模式向全创新链关注转变的新趋势,逐步构建以工作站为点、以全产业链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联盟为线、以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基地和战略决策咨询制度为面的点线面结合的系统推进机制。“点”上的合作包括项目、人才和单个企业、院所、高校与院士团队的对接,重在突破一些关键技术。“线”上的合作主要是通过产业技术联盟,沿着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通过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与开放创新,构建高效的共性关键技术供给平台,主动为行业共性核心技术创新突破服务。“面”上的合作主要是通过站地协同创新基地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战略咨询等解决区域发展战略问题。这样就可以实现由分散式、短期性合作创新向实体化、团队化和长效化转变,形成持续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动态系统机制。

四要从“完善考核管理”向“主动引导创新模式”转变。加强考核、完善评定和规范管理,在建站初期是必要的,但带有“计划”思维。工作站建设与发展如何发挥好市场与党政部门的作用,特别是如何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自组织功能,最终形成企业主导、市场决定、多方有效协同的产学研集成创新模式,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新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强调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作为以企业为主体的工作站建设也要更新理念。此外我们还要主动引导工作站基于企业创新能力与合作模式的协同演化和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内生耦合的创新模式,特别是基于产业链技术创新要求的产业技术联盟,以及共建研发基地、组建研发实体进行机制创新。可以说,工作站的生命力就在于模式创新。能够基于企业主体和市场需求,推动创新周期引发、催化机制的相互配合以形成螺旋式互动协调机制,使工作站自发调整其研发方向与合作模式,就能够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全国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协调机构。从浙江实践看,党政有关部门通过顶层设计,将企业“自下而上”需求驱动型自发建站模式,逐步丰富发展并提升为与“自上而下”顶层设计相结合的系统化推动建站模式,是工作站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许多创新平台建设的通行做法。建议构建由中央组织部、中国科协、科技部、教育部、两院、财政部、人力社保部等组成的全国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或管理委员会,协调小组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可设在中国科协,或在全国四部委“讲、比”活动小组的基础上增加工作站建设的内容,并由中国科协承担工作站建设协调管理机构办公室的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重大事项,组织研究院士专家及团队引进、培养、选拔、使用以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创新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模式。一要开展国家级工作站建设试点或在已有基础上的评估认定。加强对全国范围工作站进行分类研究,重点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里选择一批科技创新工作基础好、急需实现从技术跟随到技术引领跨越的企业,作为试点和典型,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明确由院士专家领衔、企业主导联合创新的全过程,提出各创新主体的重点任务和职责要求,为推动和指导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要引导构建工作站战略联盟。围绕国家振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工作站高端、前沿、跨界、集聚和战略引导独特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取得突出实效的同行业建站企业和上下游建站企业组建产业工作站战略联盟,进行联合攻关,共享知识产权,促进国家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指导和鼓励地方立足本地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构建支撑本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区域工作站战略联盟。鼓励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依托本行业院士专家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战略咨询、科技评价等作用,推动本行业工作站战略联盟的发展。三要搭建工作站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建站前、中、后期配套保障、评价服务以及为院士专家、企业和工作站长效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建立工作站资源开放、共享、合作、交流的机制。组织开展院士专家产业行企业行恳谈会、圆桌会等活动,促进院士专家及研发团队与企业创新团队的深度交流,帮助院士专家与企业建立合作共赢的互信机制。定期组织实施院士专家高层论坛,促进高校、院所、企业、政府和科技社团的交流,摸清区域发展优势和结构调整升级的发展趋势,帮助区域制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点领域。支持院士创新团队与企业科研生产一线技术人员开展技术互访、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活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资源和信息共享。

三是突破现有人才政策限制,专项研究制定院士专家工作站培养、引进高端人才的相关政策。我们要将工作站作为国家“聚智”的重要平台和实践基地之一,与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紧密衔接,如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要突破现有的人才培养政策限制,在依托工作站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为企业培养高端人才上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如依托工作站为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开辟工程类硕士、博士培养渠道等。要在依托院士专家为企业培养跨学科跨区域跨产业创新团队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合作开展未来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设立工作站人才引进培养专项资金。要构建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包括中央和地方有关部委办局以及建站企业都要有具体的支持和发挥工作站作用的具体方案,制定科学的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做好工作站的规范化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按照习总书记“在政治上关怀院士、工作上支持院士、生活上关心院士,当好‘后勤部长’”的要求,加强相关政策保障,“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四是加大支持、强化保障,构建面向企业协同创新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体系。工作站的建设与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站主体与合作方、合作项目与技术、利益需求与权责以及协同创新的多方面、多种要素,对指导、管理和服务的要求也是多方面的。不仅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还要有效指导、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更要从观念、体制、机制、氛围以及资金、信息、项目、政策等方面着手提升、拓展和丰富管理服务的内容与方式方法。首先要加强对工作站协同创新需求的调研,针对各地发展战略布局、高新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重点,引导建站企业在基于内生需求的前提下优选院士专家和合作项目,有针对性、定向性的引进院士团队,为建站企业和院士团队提供机会识别,提升工作站运行的有效性,为使双方合作的交易成本最低成效最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其次要建立健全工作站合作信息平台,完善信息传导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发挥科技评价、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作用,在完善院士专家信息库、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库和成果专利库的基础上拓展其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还要加强与海内外院士、科研机构、高校和科技社团、学术机构的联络联系,创新联络联谊方式,拓展联络联谊渠道,优化联络联谊措施。要发挥行业协会和科技社团的优势,对本行业、本学科领域的工作站建设加强指导与协调,推动行业协会、科技社团与企业联合开展工作站建设。

五要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品牌效应。工作站是科协服务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科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效载体,已对科协整体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成为科协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品牌,已经引起党委政府和各界的关注。为使这项工作做得实、打得响、守得住,必须通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站的品牌效应。首先要完善对接与融合机制,推进工作站与企业研发体系的融合,发挥其核心和驱动力作用,引领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行为主体;其次要完善互动与互利机制,推动工作站与博士后流动站、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其他创新平台的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多种形式适合创新驱动发展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此外,完善评价与协调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在对已建工作站考核的基础上,以评优晋级为抓手,推动工作站不断上新台阶。还要减少部门分割、相对封闭、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为工作站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责编/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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