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2024-09-17

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10篇)

1.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一

关于开展上海银行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积极响应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关于“者权益宣传月”专题活动静安寺支行紧跟领导步伐自3月15日起在我行网点营业厅设置宣传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接受金融消费者咨询并开展相关向市民宣传包括“银行卡”、“银行理财”、“银行服务收费”等金融知识普及。银行卡知识——截止至3月底静安寺支行对旺季新增195张信用卡持卡人以及来营业厅亲自办理信用卡的客户详细说明了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前需偿还的最低金额否则不仅会产生循环利息还会产生滞纳金等此类问题。另外我行本着为每一位客户切身利益考虑的原则对每位信用卡客户进行安全用卡的意识。譬如刷卡时请不要让卡片远离您的实现以避免卡片被误用或盗刷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不要随意在空白或未填妥金额的签账单上签名警惕电话、手机短信及网络诈骗。切忌不要将个人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密码、卡片背面签名栏末三位数字等非常重要的信息透露给他人等等。银行理财产品知识——我行在每期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同时都对客户进行耐心的理财产品知识普及帮助客户选择适合客户自身的理财产品指导客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使得客户清楚自己正要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否具有保本条款、产品的投资方向或挂钩标的、产品的流动性安排、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产品面临的各种风险等。同时纠正一些常见的银行理财误区譬如说很多

客户认为理财产品等于储蓄存款。其实不然银行理财产品的本质是金融投资产品在流动性、风险、交易方式等方面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较大的区别。许多客户以为预期收益等于实际收益我行理财人员在和客户交流的过程中会真诚的和客户说明预期收益率即期望收益率是指如果时间不发生的话可以预计得到的收益率如果相关事件将直接导致预期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出现差异从而使得客户真正做到放心购买安心理财。银行免费项目介绍——根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三十四项服务收费2012年4月1日起按公示的九大类收费。本行所有员工积极响应根据分行下达的要求秉持公开、透明、全面、详细的原则公布价格标准在营业厅醒目位置放置纸质手册营业厅滚动屏幕同步公示收费标准客户还可以进行网点咨询等确保客户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此次活动虽然进行时间只有一个月但是我行会坚持为客户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理财环境让客户享受更快、更好、更安心的优质服务。

2.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二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内容。该社成立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由风险合规部负责,各部室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此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活动口号,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的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金融常识、金融风险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特殊客户群体服务、维权知识、金燕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信社特色金融服务产品等。

加强员工培训,深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农信社员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南》,同时开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存贷款专题业务培训。在宣传方面,利用45个营业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专门抽调员工利用上下班时间开展宣传活动,在城区信用社设立5个宣传台,布置10块展板,安排20名讲解员,走商户、进超市扩大宣传范围,每个乡镇信用社设立1个宣传台,抽调客户经理走村串户,深入村委、学校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彩页12.1万份,接待消费者3.2万人次。

加强督导管理,保证宣传效果。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和投诉处理纳入绩效考核,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规范办联合监督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宣传的扎实开展,促进了金融知识的普及,营造了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加强了公众金融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获得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好评,拓宽了农信社业务品种的营销渠道,带动了储蓄增长,截至3月底,该社各项存款余额94.72亿元,较上年底是上升9.08亿元。

3.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 篇三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在活动中发表讲话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就是倡导网络经济中的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的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环境。

当日,中消协发布了20xx年全国消协系统网络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xx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35万件,解决52.93万件,投诉解决率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人民币。其中,涉及远程购物类投诉2.99万件,远高于其他服务类投诉。

中消协同时启动了全国消协组织网络消费教育活动,从即日起,中消协将与地方消协组织联动,通过召开网络消费教育座谈会,赠阅网络及家电等领域的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及宣传视频,开展网络消费知识竞赛,探索开设网络消费教育网络课程,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厦”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网络及家电等有关消费知识、提示网络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监督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4.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积极弘扬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参与的方式,有效促进社会消费和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马耿良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云飞、丹阳工商局局长魏国荣任副组长,各消委会主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云阳路26号,电话:86522xxx,联系人:xx)。xx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杭志虎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进行宣传教育。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消费维权新闻发布。积极宣传20xx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宣传我市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开展咨询服务。3·15期间,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集中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咨询现场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大力宣传20xx年年主题,提倡建立文明的消费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三)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期间,要结合宣传贯彻20xx年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12315机构和消委会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五)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委会与上级消协将联合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要充分发挥消委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的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法》、《食品安全法》、年主题。

(七)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

(八)组织企业公开承诺活动。3·15期间,要认真组织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省(市)诚信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行为,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要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拉动消费,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十)组织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消费者代表,对纪念3·15活动进行视察和监督,营造消费维权氛围。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3月初,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xx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3月1日~20日期间,开展送法活动。

3、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3月15日,发行纪念3·15特刊。

5、3月10日~15日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局)和相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镇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各部门、各镇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五

为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和和谐的消费环境,20xx年3月10日xx市工商局在体育馆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20x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我们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的部分会干前去参与其中,协助是工商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见证了我们20x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的努力,丰富了我们协会的活动经验。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6.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六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成了了以分行王庆副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活动领导力度,明确活动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以部门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推动,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做好厅堂布置,营造宣传氛围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网点紧密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主题,以“学习金融知识 知晓风险责任 共建和谐金融“为宣传口号,通过门楣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20‘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权利·责任·风险 学习金融知识,知晓风险责任,共建和谐金融”宣传标语,在厅堂内设立了公众教育专区,张贴“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谨防通讯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等宣传海报,摆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指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篇(一)——从12月开始,银行开户你必须知道的事》等宣传折页;通过厅堂液晶电视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在柜面电子签名板为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播放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提示,营造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强化员工培训,开展线上宣教

为有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再次将《指导意见》下发全行学习,同时举办声誉风险及舆情管理工作培训,邀请南京消费者协会曹炜副秘书长为全行服务管理人员解读《实施办法》。

7.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七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建行莱芜分行响应监管部门及建行山东省分行的号召,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5日上午,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行莱芜分行组织各营业机构在网点周边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建行莱芜分行精心组织,认真按照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利用辖内营业网点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活动标语,安排业务骨干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点,积极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主题内容,解答市民问题咨询。同时,建行莱芜分行还将持续组织开展“每日一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堂微沙龙或外出宣传等形式,在客户等候高峰时段或人口密集地段开设消保知识课堂,加强消保知识宣传。

8.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篇八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我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

宗旨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9.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九

2.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3. 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4.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5.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6. 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7. 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消费环境

8. 倡导诚实守信 共铸消费和谐

9. 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0.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1. 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12.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3.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4.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5.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6.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7.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0.银行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十

银行“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平;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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