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精选8篇)
1.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一
如何推动社会养老保险思考
自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以来,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中央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动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很多在基层工作的同志
不知道农村养老保险下一步工作如何进行,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困惑与不理解。我们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应终止,应当稳妥推进。
1.基本政策要稳定。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缴纳资金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制度。这些政策从总体上看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当继续坚持,并要逐步完善。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提出按商业保险运行,但商业保险公司因成本高、保费难征集而失去积极性。民政部门开展起来这项工作之后,又有人提出农村养老保险应不应由政府部门办理的问题,担心增加农民负担。1998年把农村养老保险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移交工作缓慢,致使许多地方工作出现了停顿、滑坡。对如何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的不统一,影响了工作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则性意见或大政方针,要基本统一并保持基本稳定,这是稳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的前提条件。
2.法律地位亟待确立。
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目前正在起草《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这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法律,《社会保险法》不能仅仅面向城镇居民,把广大的农民排斥在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将离开土地,需要进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有条件而又自愿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应当允许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并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法律的保护。
3.坚持因地制宜与自愿原则,避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刀切”。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很大。广大农村地区更是千差万别。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全国农民普遍参加进来是不可能的。要坚决避免强迫农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做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农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集体补贴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对经济条件好的富裕地区来说,集体补贴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经济条件是允许的,农民是有积极性的。贫穷地区的农民,普遍开展养老保险的条件不成熟。但是部分农民具有保险意识。他们小钱当大钱花,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甚至比富裕地区的还高。在自愿的前提下,无论是贫穷地区还是富裕地区,都可以搞养老保险。与开展养老保险制度不应“一刀切”一样,目前也不应把已经开展起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转向商业保险,以避免政策骤变对这项工作的冲击与不利影响。要避免单轨制,坚持双轨制。应当允许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开展社会养老保险,不愿意继续这项工作的地区可以转向商业保险。我们在调查时地方的同志普遍反映,不要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一刀切”政策。烟台等地的同志反映,至少应允许沿海发达地区在自愿的前提下,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4.坚持个人账户积累模式,不能搞社会统筹,不能搞个人账户空帐。
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个人账户积累模式,资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在户口迁移等情况下可以退保或转保。这有利于保证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自主性,也有利于该制度运行的灵活性。由于大部分地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缺乏集体补贴,不能向城镇好范文,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养老保险那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搞社会统筹,表面上“公平”,但条件不允许,“杀富济贫”,农民目前是没有积极性的。根据目前经济条件与农民思想觉悟水平,所有积累资金进入个人账户,成为个人的财产,并且在投保时集体有补贴,农民是有积极性的。在农村搞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只能是完全积累制。既然是完全积累制,必须坚持“实账户”,不能搞个人空帐。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都不许挪用农村养老保
险基金。
5.健全制度,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自1996年以来,我国利率连续下调,对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承诺利息造成了很大压力。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贴现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一些人感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个情况说明,完全积累制的农村养老保险,积累起来的资金必须保值增值,否则将变成历史包袱。健全制度是保值增值的关键。首先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因为增值最大化并不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最大目的。购买国债仍是主要的选择,并且应保证投资基金的绝对安全。其次,允许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适当放宽投资的领域。我们在烟台、上海等地调查,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率一般在5左右,高于同期银行利率。除去管理成本,仍有一定的积累节余。他们表示,如果让他们适当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领域,可进一步提高盈利率。再次,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可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另外,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分布在乡镇的资金正逐步向县级部门集中)。受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允许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只有实现积累基金的保值增值,投保农民的养老才有保障,才能实现这种积累制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
6.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补贴制度。
为了促进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民政部及各地区规定了集体补贴的一些办法。比如一些地区按交费额进行补贴,这在集体财力比较发达的村庄和乡镇比较普遍。大部分乡镇规定了按职业与职务给予补助的办法。相对来说,收入比较高、投保金额大、属于特殊职业的“村民”,得到的集体补贴比较高,而一般的普通农民得到的集体补贴比较少。为了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发挥其社会互助职能,有能力进行补助的乡村,应尽可能采取按人头补助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局面,使补贴制度更“公平”,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调剂功能。
7.协调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必然涉及到如何协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问题。比如,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市郊农民可能转移到城镇,其养老保险也应向城镇养老保险体系转轨。如何转轨,值得进一步研究。目前上海市试图在城乡之间建立以小城镇及卫星城为依托的过渡地带。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如何接轨的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与之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按地区建立,还是以个人为依托。作为完全积累制的个人账户,应当以个人为依托,社区提供的集体补贴也应随个人账户流动。目前农村正在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把传统“五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家庭养老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健全发挥补充作用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
8.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90年代初期以来由民政部门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仅仅是探索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的一种形式。这也是一种比较统一的养老制度。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广东省一些无子女的农村老人,通过政府组织、自愿协议的形式,将土地与其他生产资料作为遗产转移给愿意承担养老义务的村民(甚至外来民工),解决养老问题,是一种比较好的形式。有些地区规定70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由集体供养其老年生活。在一些不发达地区,除了传统的家庭保障制度外,又建立起一些新机制。如一些少数民族村建立了储蓄互助会。参加互助会的成员,每年交10公斤粮食或谷物,积累起来以备养老。在发达地区,除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之外,还发展起一些商业化运作的“托老所”或老年公寓。我们在烟台市参观了一些社会化的敬老院、托老所与老年公寓,对开展社会化养老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9.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部门移交,理顺管理体制,稳定队伍,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与管理水平。
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好范文,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动与社会保障部部门,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农村缺乏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在乡村开展工作比较困难,因此要坚持人、财、物整体移交的方式。中央应尽快明确有关政策。地方要加快移交工作,尽快正常开展有关业务,防止这项工作的停顿、滑坡甚至中断。在理顺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稳定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供人员素质与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稳妥。
2.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二
一、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要义
中国作为一个颇具文化渊源的国家, 其文明形式及发展演变都能找到文化的痕迹。中国传统孝文化是指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族社会中, 为适应维护家族制度稳定和协调父子关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孝的观念、规范, 孝的行为方式及其政治性目的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 (1) 孝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为官方所吸纳、肯定, 并作为主流文化意识予以推广,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著名学者谢幼伟指出的那样:“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孝浸入中国社会的每一部门, 渗透到中国人的一切生活中。” (2)
《孝经》和《二十四孝》是孝文化最重要的著作, 前者为理论阐述, 后者是实践例证。根据《孝经》对传统孝文化的注解, 孝是“德之本也, 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 “教民亲爱, 莫善于孝”, 要求庶人“谨身节用, 以养父母”。《孝经》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养、敬、顺、恒四个方面, 其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表现形式, 但其思想上的指导作用, 作为文化的软约束力始终延续, 本文援引《孝经》中的论证, 提取其与养老有关的合理成分, 将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要义归纳如下:
第一, 养:赡养, 即物质层面的孝, 表现为对长者的奉养和悉心照料。基于血缘关系和父母权威的崇老思想, 使孝的首要表现为“善事父母”。
第二, 敬:尊敬, 即精神层面的孝, 表现为对长辈的敬重。孔子和孟子在阐述其伦理观时, 认为“敬”是发自内心真诚地爱父母。“子曰:‘今之孝者, 是谓能养。至于犬马, 皆能有养;不敬, 何以别乎?’” (3)
第三, 顺:顺从, 即行为层面的孝, 在合理的行事范围内不违背父母的意志, 使自己成为父母意志的执行者和体现者。孔子认为“孝”是“无违” (顺) (4) , 就是不要违反前辈。
第四, 恒:永恒, 即时间效应的孝, 就是保持一颗永恒的孝心, 同时使尽孝的能力不会穷尽空乏。孝道, 是一种永恒的孝和爱。
传统孝文化在养老方面的思想要义, 主要建构在以家庭为核心和养老支柱的养老环境下, 其相应的实现形式更依赖于传统的家本位养老保障, 这与封建社会相对简单的人口结构, 稳定的人口迁移, 大家庭的居住模式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盛行和孝文化的传承。然而现代社会养老环境的变化, 必然要求孝文化以新的方式实现和传承, 并且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养老环境的变化使孝文化以社会化的形式实现和延续
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演变, 养老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 使传统孝文化的实现形式相应改变。所谓孝文化实现形式的社会化, 并非否认家庭的基础地位, 而是以家庭为依托, 养老支柱和主体责任向社会倾斜, 构建政府、社会、家庭有机协作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一) 家庭保护职能的弱化使现代孝文化中“恒”的实现趋于社会化
伴随着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进程, 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趋于瓦解, 传统家庭由生产实体转变为消费实体, 其保障功能逐步缩小, 进而使传统的家庭保障在不同程度上逐渐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作为在传统孝文化下养老制度独立经济来源和责任承担主体的家庭, 其保护职能的弱化, 使得要实现孝文化的要义———在时间效应上永恒的稳定的孝受到冲击, 必使养老保障形式向社会倾斜, 即从社会寻求相对稳定和持续的保障支点。建立起包括社会、政府、家庭在内的孝文化的实现———即社会化养老保障的制度。
(二) 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使孝文化中“养”的资金来源社会化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严峻的挑战。人口老龄化使整个社会的劳动年龄人口在减少, 需受供养的老人在增加, 即社会总抚养比上升, 导致分配制度结构的变化, 进而打破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平衡。同时, 老年人比例的增加加重了家庭养老的负担, 使很多家庭难以胜任养老重任。因此为切实履行孝文化要义中的“养”即赡养义务, 养老资金来源形式向社会倾斜。通过养老资金的社会化汇集和调剂, 规避单个家庭短期和结构性风险。
(三) 人口流动使孝文化中“敬”、“顺”的实施主体转向社会化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伴随大量的人口流动, 这一现象延伸到农村则更明显的表现为空巢家庭的出现。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人口流动增大, 核心家庭普及, 空巢家庭出现, 家庭规模缩小, 子女闲暇时间和直接伴随长辈的时间显著较少, 甚至出现老人长时期独立生活的局面。在当代中国社会, 孝文化思想要义中“敬”和“顺”, 以家庭为单一依托无法继续延续, 无法完全依靠家庭成员作为实施主体, 进而必须向社区和社会寻求依靠。所以, 完全由子女承担传统孝文化中“敬”和“顺”的责任,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已经不切实际, 传统孝文化实施主体的社会化转变势在必行。
三、运用孝文化软约束力推动社会养老制度建设
(一) 加大对孝文化现代价值的宣传, 提高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重倡新时期的孝文化, 需要我们站在时代的前沿, 立足和谐社会养老保障的要求, 对新时期孝文化的内涵再发掘, 弘扬其精华, 剔除其糟粕, 并赋予其与时俱进的时代内容, 加大对孝文在现代社会养老方面优秀要义的剖析和宣传, 提高大众社会养老保障意识, 提高社会养老保障缴费率和覆盖面。
首先, 随着社会的发展, 传统孝文化中有些道德要求已经显得迂腐、落后、甚至愚昧, 如“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 “守我堂前三年孝, 不知门外四季春”, “父母在, 不远游”, “割股疗疾”等, 这些落后保守和不当的尊卑观念已不再适应新社会的要求, 必须剔除。其次, 养老环境的变化, 使孝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实现形式已经发生变化, 不再等同于家庭独立的养老壁垒。社会养老保障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 因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养老保障意识也应该是一种大众意识。在现有社会和经济发展难以触及的领域, 加强孝文化的现代价值的思想认同具有至关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 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文化建设, 健全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在中国, 孝文化的延续需要根据具体的层次建立不同的孝文化延续方式和衡量标准, 逐步推动层次间的融合。在社会养老保障领域, 通过孝文化的宣传建设, 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文化建设, 延续孝文化, 健全以家庭为依托, 以社会为基础和后盾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建立国家基础养老保障, 以社会和企业为补充, 以及家庭和个人自主养老保障模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模式, 使孝文化的承载主体多元化, 资金来源多样化, 服务管理社会化, 更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规范完善和孝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创新和传承。
(三) 以孝文化软约束力和舆论监督及时修补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不足, 提高养老质量
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主要是内在的文化自律与软性的文化引导, 社会养老保障文化也不例外。加强孝文化现代价值的建设和管理, 可以增强民众对社会养老保障的心理认同, 增强他们参与社会养老保障的自主意识和主动性, 使之在处理社会养老保障相关事务时达到自控和自律。通过孝文化的软约束力的渗透和舆论的监督, 及时快速的反映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缺陷, 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和完善的氛围和环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不仅仅指硬性指标的完善和制度建设的合理, 还包括社会养老保障的心理认同和制度缺陷的灵活弥补。对养老质量的提高, 还需建立完善的衡量体制和质量监控体制。
四、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推动孝文化合理传承
具有现代社会适应性的孝文化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很大的软约束和补充作用, 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优秀孝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一) 孝文化在现代社会延续的现状
30年来,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促进了经济的空前繁荣, 更引发了包括孝在内的道德观念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现代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意识深刻影响着家庭中的父代与子代间的关系, 代际公正、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 孝文化的现代化趋势日益增强。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习惯和家庭观念在事实上已经开始瓦解, “厮守家庭”意识逐步弱化。孝的运行机制———对父母“行孝”的原始形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孝文化理念实现的土壤缩小, 对传统孝文化的质疑增多, 而同时孝文化现代价值分析和认可的滞后, 合理的孝文化延续形式的缺失, 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以致对老人的遗弃, 忽视现象频繁出现。孝文化的缺位, 加速了社会动荡, 使社会养老局面堪忧。
(二)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推动孝文化的合理传承
制度是文化演变的工具, 制度的刚性可规范文化的合理传承。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 使对老人的赡养提到大众关注的高度, 通过社会资源的再分配, 让老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为孝文化的实现构建合适的平台, 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 丰富了孝文化在现代社会延续的土壤。而传统孝文化中的精髓是中国仁爱精神的根本, 中国人文主义的文化精神之一就是孝文化。弘扬以孝为起点和核心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 是建设当代社会文明、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文化资源之一, 是传统文化与当代文明衔接过程中的一个较为恰当的切入点。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中国的建立适应了孝文化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是现代社会传承孝文化的重要形式。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应当认可和利用孝文化的软约束力, 使文化与制度建设并行。充分发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传统孝文化二者的优势, 注重二者的结合和互补, 准确定位孝文化在社会养老保障领域的要义, 利用中国人的文化特性, 加快制度文化建设, 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同时推动孝文化的合理传承, 发展孝的现代价值, 办好社会公益事业, 实现文化和制度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吴俊艳, 吴俊蓉.中国传统孝文化探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 , 2007, (4)
[2]谢幼伟.孝与中国社会[M].上海:上海出版社, 1994.p58
3.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三
关键词:高校 社会化养老 路径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95(2012)10(a)-0160-01
社会化养老是个综合的庞大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多方面入手加以解决,既包括观念的转变,也包括实际的行动,既要有国家和社会的不懈努力,也要有个人的积极行动。具体而言,至少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加以解决。
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观念的树立或转变是行动的先导,每一重大行动和新工作的展开必须以观念转变为前提,对于社会化养老问题也不例外,要破除消极因素,增添积极因素。首先,是国家和高校要在思想上对老年事业高度重视。相当长的时间以来,由于对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认识误差,人们更加关注经济发展,关注GDP,而忽視了人的发展和生活,即见物不见人和GDP崇拜。在人的层面上,更加关注年青人的发展、就业,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因为这是祖国的未来,相对忽视了已退出历史舞台的老年人,使得目前我国老年事业相对落后;其次,是社会资源的分配利用上要坚持公平原则,充分照顾到老年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标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老年人作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理应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在社会资金分配、社会发展规划等都要兼顾到老年事业;再次,是打破区域界限、行业单位界限,以宽广的眼界对待老年事业。长期的计划经济使人们形成了牢固的地域界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观念和行为方式,无法适应老年人口广泛流动的管理需要,必须要打破单位界限、行政区域界限,全国一盘棋,统筹规划老年人事业。只有观念转变更新,才能使一系列具体工作顺利展开。高等学校及其离退休管理机构也要在观念上及时转变更新,使本系统养老事业与社会同步发展。
2 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是解决高校社会化养老的根本路径
社会化养老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行政管理、资金筹集、医疗、人员、场所等多方面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建立老年工作综合体系,全方位推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高校离退休人员必然要逐步融入社会化养老体系,因此,加快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同样是解决高校离退休人员养老问题的最根本路径。首先是政府主导。目前,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并取得一定成果。以吉林省为例,近年来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以养老服务站为指导,以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社会服务实体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2012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省全覆盖。[1]长春市政府2012年要对每张养老机构床位提供2000到7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有力推动了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这也是高校离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基础;其次是广泛倡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可以由民间力量独资或入股创办,协办养老机构,高校也可由编外人员或闲置设备组织非公办养老实业活动,国家在工商管理和税务上给以特殊照顾。还可以借鉴海内外的一些做法,如台湾的荣民村,政府出资同时,从特定旅游、商业经营中抽取一定资金加以资助;再次,发挥高校优势,组织志愿组织和个人的以老助老活动。以往我们对由政府、单位对老年人的正向扶助关注较多,而对老年人的反向自我扶助关注不足。高校退休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有知识、有技能、思想开放活跃,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部分有偿的生活支持,如医疗保健、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信息联络、相互照料等,使社会化养老充分注入老年人自身的力量,变被动为主动。同时,还可组织高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志愿服务活动,参与高校社会化养老工作,既是社会公益教育,也是对老年事业支持。总之,高校离退休人员首先要以一般社会化养老为平台,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根本上解决高校离退休人员养老问题。
3 构建全国性老年管理协调机制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主要解决本地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针对高校离退休人员分散流动的特殊性,还必须建立全国性的不受地域限制的养老协调机制。不少老年人在异地生活、工作和居住时普遍面临医保,养老资源共享,各类组织关系,生活待遇等多方面限制,使这些人处于管理上的盲点和面临生活上的障碍。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这一问题会日益明显,各级组织和管理部门必须对此加以解决。值得欣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近年已开始重视这项工作,胡锦涛在一次讲话中就指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2]等。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乘中央领导讲话的东风,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行区域协作,切实推进跨区域养老关系体系建设,并不断将其加以完善,使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安度晚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全国协调一致的社会化养老机制。
4 建设网络平台实现信息畅通
社会化养老的现代要求是信息畅通。当今社会生活和管理方式无不依赖网络平台以实现信息畅通。社会化养老主要在于设施的建立运行和人的现场服务,但也离不开信息通畅。由于人的分散流动、扩散分布,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信息;另一方面老年人的许多生活问题可直接通过网络解决,如咨询、购物、邮政、汇兑、查询通知等,网络平台建设对于社会化养老是不可或缺的。由于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基本普及电脑应用,今天对大多数老年人使用电脑已不成问题,起码对于高校离退休人员来说,由于相对较好的经济条件和工作中对电脑知识较为熟悉,应做到每人一部(本)电脑,率先实现网络化,使个人、社会、单位之间信息互通,全面完善高校社会化养老工作。
以上阐述可见,高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与其他老年群体的养老一样重要,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着力加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它与一般社会化养老既联系又区别,呈现出许多自身特点,要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以社区养老服务为基础,同时深入挖掘高校资源,利用自身优势,采取相应对策,使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社会化养老体系和机制,实现服务管理无盲点。如此,将使高校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养老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参考文献
[1]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
4.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四
(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作用逐渐削弱。
目前,我国农民虽然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其家庭养老功能已经明显弱化。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耕地逐年减少,农民作为生存依托的资源严重稀缺,导致农村外出打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造成许多老年农民无法获得家庭的养老支持。同时,由于农民收入提高缓慢,使农民的养老问题面临着既缺乏经济支撑,又缺乏家庭保障的困难。
(二)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根据最近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的现象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左右。农村人口在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进程,靠传统的自力更生、家庭养老很难满足老年农民的生活需求。
(三)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下降。
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经营收入。但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人均占有的耕地越来越少,同时受市场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农民的土地收益率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在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组织结构之下,农产品成本不断地增加。这就导致了农业增产不增收,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不断降低,土地的保障功能弱化。
(四)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我国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主要依靠农民个人交费,政府的责任和财政支持不足,农民获得的保障相对较低,不能切实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而且基金投资渠道单一,资金的收益率就被限制在了较低的水平。同时绝大部分基金的管理、运营集中在县级,由于监管手段缺乏,难以防止基金违规,基金管理运营效率普遍偏低。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的管理与运营模式缺乏创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难度增大。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保基金管理并没有遵循征缴、管理、使用三权分离的原则,由于基金实行的是省、市、县三级管理,按比例分级使用,职责和义务不明确,约束机制不健全,基金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新农保制度主要是以个人账户为主,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基金结余额会越来越大,但是基金增值渠道单一,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是各级农保基金增值的主要方式,在养老保险基金完全或者部分积累的情况下,资金如何投资运营,如何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保值增值,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还处于县级管理的层次,由于受管理水平的制约,资金被违规挪用的风险较大。
(二)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不明确,地方财政补贴没有具体规定。
此次新农保制度设计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建立各项财政补贴机制,构建普惠式的农民养老金。在强化了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说明了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能力和村集体经济的发达程度是新农保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在试点地区,财政主要是对县、乡政府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省、市两级还缺乏专项投入。而县、乡两级政府事权多、财权少,普遍存在财政困难,不仅对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小,而且资金投入不确定,再加上各地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差别很大,而农民收入又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使新农保的资金来源具有不确定性。
新农保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中央和省一级财政的支持,难以实现地区养老保障的均等化,在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三)新农保与老农保、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不够,缺少转换。
目前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等不同人群有多个养老保障制度和办法。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要考虑相互转换、衔接的问题,才能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但是新农保仅规定了同上述不同养老制度衔接的原则性意见,还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筹资方式不合理,制度变动过于频繁。
由于新农保方案基本上是县级统筹,个别地区是市级或省级统筹。每个地区关于筹资模式、筹资各方筹资比例、筹资渠道等内容都不相同。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没有国家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养老基金筹集和支付存在很大的风险。同时,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新农保试点,出台的方案,缺乏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协调,这些方案在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最低参保年龄、缴费水平、缴费基数的确定、政府补贴、调节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基金的运用也缺乏有效监督。制度变动过于频繁,注重短期效益,不利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一是领导干部要重视宣传工作,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宣传工作决定了新农保成败的关键。在制度推进过程当中,不搞强迫命令,不片面追求参保率,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逐步扩大新农保的覆盖范围。
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向广大农民充分展示新农保制度的优越性,以形成新农保的全方位整体宣传效果。三是村干部及宣传人员要向广大农民讲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规定,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让农民知道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要加大信息透明度,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运行机制,完善监督体系。
首先,应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行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事业单位负责基金管理。农村养老基金由省、市县共管,市县负责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省级负责基金管理并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多元化组合投资运营,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
其次,拓宽基金运营渠道,尽快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中央政府可每年发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优惠债券或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储蓄优惠利率,也可确定一定比例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样既保证基金有较高的回报率,又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在基金的监管方面,首先,强化行政监督,社会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对农村养老保险运行机制的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基金监督责任制。要把专门监督落到实处,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其次,完善实务操作流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逐步推广和应用个人账户IT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最后,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由农民、乡镇企业、农村居民委员会、舆论机构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对政府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控告、检举等。
(三)强化政府的财政职责,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体系。
新农保注重强化政府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财政稳定、长效的资金补助机制,由政府对参保人员根据年龄的不同给予适当的补贴;建立养老保障待遇调整的储备基金,以保证被保险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基础养老金随物价水平上涨适时调整。财政补贴应以统筹地区地方财政为主,省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支持,地方财政每年应列出专项预算,充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同时要界定各级财政职责,妥善解决各级财政责任分担问题,要明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筹资责任,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在选择新农保筹资模式问题上,要打破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建立项目齐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又标准适当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同时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体系。此外,新农保的出资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筹资体系应区别对待。
(四)注重制度有序衔接,妥善解决新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一是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接续的操作办法,在制度模式衔接上采用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
个人缴费与集体缴费部分属于自有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分两部分,对于中央政府补贴,主要补出口,确保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对于地方政府补贴,主要补进口,对参保人进行鼓励资助。
同时要解决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管理手段要科学。将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权限收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从政策制定、费用征缴与养老金发放以及基金运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手段,规范管理流程,精简管理手续。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接续转移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农保关系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要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的政策,使用与身份证信息相连接的社会保障信息卡,提供缴费、支取、记录、转账、管理、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功能,卡随人走,方便管理。
5.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五
——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群众盼望已久的一项惠民政策,他的出台将基本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但具初步了解,此项工作开展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存在的问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新兴事物,部分老百姓不理解、不支持,部分群众不知所措,无从选择,处于观望状态。
2、举家外出农户较多,部分联系不上,联系得上的通过别人传达政策,传达内容和接受的效果大打折扣。
3、个别群众(特别出现在70周岁以上或长期外出人员中)在当地派出所没有户口,属于无户籍人员。
4、个别群众实际年龄已满60周岁以上,但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现在的户籍资料不满60周岁,改动难度大。
5、少数特困群众,确因家庭困难无法参保。
6、部分干部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理解不到位,给群众宣传有出入,群众因政策理解不透故意不愿参保。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没有明确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领取养老保险金额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增加。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管。结合自身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增强干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证干好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2、宣传保障。加强电视、网络宣传,同时要创新宣传模式,可以通过召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群众会;可以设立答疑台,公布解答电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热线);可以进行入户宣传,帮助特殊家庭(行动不便或不识字家庭等);对外出群众,可以通过其亲戚或邻居通知宣传。等。特别是在宣传内容上,必须把握政策,更不能有驳政策规定,为完成任务而乱宣传。
3、机制保障。各部门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大事来抓,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或个人,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保障机制,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部门配合,特别是公安系统必须全力配合,及时为无户口或年龄错误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户或更正手续。
4、设施保障。现在,不管是社保机构或是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想办法解决群众缴纳或领取保险金设施,但行动迟缓,工作滞后,而且达不到全覆盖。所以,必须加大投入,达到全覆盖,保障设施快速、全面运行。
6.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六
社会养老保险思考
摘要:扩大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然而,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克服许多困难,要积极而审慎地开展这项工作。
进入21世纪,我国将面临三次“银发浪潮”的冲击,即
1950~1958年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近2亿人口将于2010年前后陆续进入老年期;1962~1970年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2亿多人口将于2020年前后陆续进入老年期;1985年以后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近1亿人口将于2045年前后陆续进入老年期。至2000年,在全国近13亿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重已达到6.96,比1990年上升了1.39;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现在的71岁;老年人口负担系数已达到9.92;人口老年化进程加快,养老负担越来越重,社会养老的形势已十分严峻。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在总结各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2年,江西南昌、辽宁锦西率先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此后改革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1995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原则上肯定了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案。民政部也于1992年在山东烟台、威海两市的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通过12年的努力,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三大支柱——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已初见雏形,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业已形成。当前,许多地方正在积极地扩大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力图使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由公有制企业职工扩大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其他社会劳动者,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甚至企图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到农村居民。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下去?又将如何进行?本文拟就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有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当前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利弊分析
1、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截止2000年底,我国已有10376万城镇职工和3173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约为50;全国已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1800多个县市开展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7400多万农村居民参加了保险,占全部农村居民的11.18,占成年农村居民的11.59。可见,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重道远。
2、扩大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合理性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所有这些都客观上要求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各地开展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有其合理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符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既然是社会保险,就必须充分体现其“社会性”,而“社会性”又以广泛性为基础,当前城镇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勉强过半,显然谈不上广泛。同时,社会保险覆盖率过低又形成了参保和未保两种不同的公民待遇,有悖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这种不公平在现存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上反映得最为明显;据统计,1999年我国社会保障总支出为1103亿元,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只占有社会保障总支出的11.4,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有88.6,政府在农民养老问题上的无所作为与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牺牲性贡献是很不对称的。有鉴于此,我国当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确定为“低水平,广覆盖”。
⑵、非公有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需求。当前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促使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由公有经济向非公有经济延伸,这主要基于非公有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客观需求。1997年,非国有经济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当年GDP总额的58.1,当年城乡从业人员6.96亿人,其中84.1的人就业于非国有经济,可见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已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至2000年,全国非国有经济职工已有1亿多人,在经济发达地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已经相当大。为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必须有效地满足非公有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
7.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七
一、营口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养老工作的现状
目前营口市有可供老年人进行文化活动的社区活动室114个, 星光老年之家26个, 2012年, 营口市政府投入300万元支持各市 (县) 区建设了15所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方便条件。针对实际情况, 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于老年人的措施。一是扶持发展老年人业余文化团队。营口市现有文化团队127家, 参与人数6980人, 87%为退休的老年人, 他们积极投入到全市的各种大型演出和广场活动当中, 市文化广电局根据各个团队的不同情况给予了分类的帮扶指导。二是给老人“送文化“。每年母亲节、重阳节、春节等节日, 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等单位都会到市养老院、市光荣院, 为那里的老人送去文艺节目和书刊杂志。三是免费开放文化场馆, 为老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二、“文化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
无疑, 上述措施给老年人的晚年文化生活提供了条件, 但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文化素养的整体提升, 老人们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 “文化养老”工作呈现出捉襟见肘的态势。一是“文化养老”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从新闻媒体到普通百姓, “文化养老”一词都属“新鲜”范畴, 大众当下最为关注的还是物质养老这一社会性问题, 对“文化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老人对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三是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活动较少。四是文化养老的服务欠缺。各文化单位对老年人开展慰问活动仅限于母亲节、重阳节等特定节日, 频率低次数少;“送文化”过程中, 没有详细了解老人的文化需求, 存在走形势的问题;专门从事和研究“文化养老”工作的人材短缺。
三、多措并举促进“文化养老”发展
“文化养老”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认为, 文化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文化养老”真正让老年人受益。
(一) 大力营造“文化养老”的社会氛围
目前, “文化养老”的社会关注度不高, 人们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 这就需要文化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这项“功课”。一是借助大型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现已成功举办20届的“营口?望儿山母亲节”是全国知名的节庆活动, 文化部门要抓住活动的有利时机, 以发放宣传品、开展文艺演出、组织论坛等形式, 把“文化养老”的概念和内容推到人们的视线里, 扎根于人们的思想中。二是依托新闻媒体, 扩大受众群体。营口电视台《滨城报道》节目因反映民生问题, 深爱营口市民喜爱, 收视率较高。可邀请其栏目采编制作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养老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作用”为内容的专题报道, 相信可达到满意的宣传效果。同时, 可以利用春节、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契机, 把“文化养老”内容巧妙地融合进去, 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 打造“文化养老”品牌活动
使“文化养老”真正为民服务, 根本途径是以活动吸引老年人参与, 让老年人在活动中享受到文化服务。一要做大做强现有活动。2013年, 为助力“夜经济”, 营口市开展了“美丽营口”大型群众广场演出系列活动, 为打造“文化养老”品牌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唱响营口”合唱展演和“群星闪耀”社区艺术团“百团”展演两个板块中, 老年演员成为中坚力量。这两项活动受到了老年人群的热捧, 很多老年文艺团队主动找到市群众艺术馆, 希望能够登上这样正规的舞台, 一展风采。文化部门要大力办好此类活动, 使其成为老年人的“星光大道。”二要发掘老年人乐于参与的新活动。明湖广场的“百姓大舞台”是文化部门为群众自娱自乐表演搭建的, 现场有专业乐队伴奏, “想唱你就上台来”。一些老年人表示, 很想上台去唱一首, 可是又不好意思和年轻人抢话筒。文化部门不妨定期为老年人开设“百姓大舞台”的专场, 让更多的老年朋友过过歌星瘾。三是多方合作, 增强活动吸引力。每年, 市民政局、老龄委等单位都会举办针对老年人的义务讲座和各类比赛活动。文化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和沟通, 创造性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优势作用, 为这些活动提供“亮点”, 吸引老年人参与。2013年, 营口市图书馆结合市老龄委的老党员教育宣讲活动, 将老党员们邀请到馆内的共享工程展播厅, 利用辽宁省文化资源共享频道的资源, 为他们播放了《感动中国人物》《永远的丰碑》等专题片;辽河大剧院也开展了“请老党员进影院活动”, 他们与市内各社区党支部取得联系, 把星光社区等五个社区的1000余名退休老党员请进电影院, 观看了《焦裕禄》《郭明义》《雷锋》等富有思想内涵、催人奋进的影片, 受到老党员的高度赞誉。
(三) 提高文化养老服务水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文化养老”不能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 而是需要群众文化工作者用心地去研究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让文化项目与老人的需求高度契合。一是提供菜单式服务。主要服务于农村老年人的“农村数字电影”工程, 于近年开展了“电影超市”服务, 即观众可自己选择喜欢的电影, 由电影放映队来放映, 由“送”变“选”, 这种菜单式的服务, 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启发。营口市群众艺术馆2013年转变工作作风, 在开展“五月鲜花献母亲”慰问演出活动之前, 请老人们“点”节目, 老人们也为他们点了“赞”。二是让文化志愿者充实到文化养老的服务队伍当中。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室、农家书屋之所以利用率低, 老人们走不进去, 缺乏专人管理是主要原因之一, 导致了这些优质的文化设施空置, 老人们只能望洋兴叹。我们要发挥文化志愿者这股新生力量的能动性, 引导他们进入文化养老的服务领域, 广泛开展辅导、讲座及各类文娱活动, 带领老人们“玩”起来。三是加大资金投入, 创建文化养老示范区。临海的鲅鱼圈区的市民活动中心具有优质的硬件设施, 可以满足拥有不同爱好的老年人的需求, 老人们可在专业人员的辅导下进行舞蹈、声乐、书画等各种培训课程, 是全国一流的市民活动中心。因此, 在“文化养老”工作尚未形成一整套的工作体系之前, 文化部门可在“文化养老”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建立示范区, 以点带面促进发展, 使全市“文化养老”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8.社会养老文化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长期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之一。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其关系的人群比较广范,而且基金规模非常的大,因此对我国社会和经济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前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基本还是能够准时的发放,但是制度、机制和体制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养老保险的发展,对其未来的工作产生影响,这也是养老保险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1.人口老龄化问题
我国人口比例和西方国家相比存在以下的几个特点:第一,老龄化速度快。第二,大部分人群未富先老。第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老龄化程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历史遗留问题
养老金债务是指旧的养老金制度对养老金领取者承诺的期望养老金价值,是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面临的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确定了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从现收现付向“统账结合”转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的是一步到位的改革模式。已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现收现付体制中积累的养老金权益,作为一种旧体制的遗留责任,全部进入新体制。制度转轨确定以后,由于政府没有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为了确保企业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问题,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积累用的个人账户基金,使得目前的“中人”进入新制度后个人账户继续成为“空账”,这就是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由来。
3.关于做实个人账户和制度定型问题
我国的养老保险发展道路有过很多的里程碑,在这改革发展的20年中,很多的制度也都逐步的趋于完善,自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对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进行结合的制度实施开始已经有10多年了,其工作也应该要有进一步的提升。目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比较良好,职工的收入有所增长,国家财政收入也在增加,所以应该要抓住实际,将个人账户做实,快速的将制度定型,向新的制度进行转变。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扩大基金覆盖面,完善养老金的发放,建立一套完善的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
4.关于多层次保障体系问题
我国现有的退休人员他们的生活依赖完全是靠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形式比较单一,在未来应该可以将养老保险的结构进行调整,分成5块。
第一块是基础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基金实行现收现付,体现政府责任,条件成熟时实行全国统筹。第二块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确定,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体现个人责任。第三块是地方养老金,在将来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后,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确定,体现地区差别和地方政府责任。第四块是企业年金,在国家政策指导和税收优惠支持下,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主建立,便于吸引人才。第五块是商业保险,鼓励职工自愿参加,进—步提高生活水平。
5.关于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的资金积累比较缓慢,1998年的时候也仅仅只有500亿,虽然近几年的增长幅度有所增大,但是仍然过于缓慢,在进行个人账户做实后,此情况会有所好转,积累速度能够获得比较大的提升,主要工作将会是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这些基金是未来参保人的养老基金,是他们老年的生活依赖,因此应该要慎重的做好这些工作。
按照“安全至上、服务经济、依托市场、强化监管。的思路,对不同类型的基金应采取不同的办法。统筹基金实行现收现付,承担着确保当期支付的任务,要严格执行现行规定,结余基金原则上存银行、买国债,不进行其他投资。逐步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基金数额巨大且积累时间长,可以通过用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来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保基金是中央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投资管理办法运作。这项基金要进一步做大,并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工具,提高收益水平。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计划,也是积累制基金,应有更快更大的发展,基金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
根据对我国的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进行调查,我们发现将近一半的退休人员已经没有了原单位,所以他们的养老金就需要由社会以及政府来承担,为他们提供服务。最近几年,各地响应中央的号召,加快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速度,强化了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将退休人员进行组织管理,超过半数的企业退休人员在社区中工作,为企业的社会事务工作起到了帮助。但是我国目前的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因此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将会更加的艰难。夕阳产业也就成为了缓解这一压力的有效渠道,通过为这些人群提供服务,来丰富他们的老年生活,让他们能够有一个快乐的晚年,这项工作是必须要开展的,而且是必须做好的,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鼓励和支持。
6.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对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从建国至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最初的现收现付筹资到后来的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进行结合。这一转变是依照我国国情所开展的一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希望以个人账户的方式将职工的缴费保存起来,成为一种筹资渠道。
所谓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在坚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下,对记人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基金实行单独记账、单独管理,不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混账管理,统筹基金不得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确保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
做实个人账户是为了平衡和稳定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现有5000万企业退休人员,他们的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必须按时按数的发放,不能够有所影响,在此基础上将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来完成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转变,形成一个稳定的过度,最终让制度能够拥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可是这是理想状态,实际工作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因为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要去解决当前的是否需要做实个人账户以及如何去做实等等问题。
一是从2041年起,也就是新人开始大量进入退休年龄时,“空账”规模越来越大,缺口随之急剧增加。
二是做实积累的“实账”可以实现双赢效用。做实个人账户,到2020年,预计实账积累额为62000亿元,而到2050年则高达26万亿元。这样一笔巨额积累资金,既可缓解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在积累的过程中,又可通过政策引导,用于经济建设,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抉择。
三是通过“做实”,可以最终建立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为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继续现收现付难以为继的局面。这也是“做实”与“做空”的根本区别所在。
7.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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