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协议

2024-08-26

公司内部协议(通用8篇)

1.公司内部协议 篇一

公司内部协议

一:基本工资问题

成立初期(第一年)无基本工资,或出差人员每月-----低保

二:出差全勤奖问题

整月出差奖励为每月-----整月无出差---------,月全勤奖月结

三:信息费问题

年结算,作为奖金

四:拒出差问题

以对方提出之价格为基准,对于不出差的人员给予大于等于其价格的罚款(公司董事举手表决)

五:工人保险问题

公司董事保险:

常用农民工意外险:

六:工地负责问题

谁签的合同,谁负责要本工地工程款全款,因个人问题导致公司工程款未及时到位的,公司给予-----的罚款

七:费用报销问题

差旅费用报销:须持正规车票,住宿发票或正规收据方可报销,未提供的不予报销 话费报销: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所有话费均可报销

公司财务的费用报销:须持所有有效单据或发票方可报销

八:年底分红问题

出资于分红成正比,年收入按照6:4分配,其中4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剩余6分除去公司年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税务款,各项劳务费),股东平均分配

2.公司内部协议 篇二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内部审计的要求

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简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该协议于2005年进行了一次修订。2006年巴塞尔委员会将1 9 8 8年旧协议未改动部分、1 9 9 6年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协定以及2005年关于新资本协议如何运用于实务的修订相结合, 颁布了新资本协议的综合版本。此外,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与2009年12月17日发布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的征求意见稿, 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改革、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建立提出了实质性建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强调银行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首先, 为鼓励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程序, 新协议将提供直接的资本激励, 鼓励银行采用更加精确的风险衡量技术和更为复杂的控制这些风险暴露的办法手段。风险管理建立在一个强大的公司治理基础之上, 因此在新协议中明确强调了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这些规定包括: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其银行面临风险的性质和水平, 确定银行对这些风险的可容忍程度, 确保组织建立强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并保证他们自身能够不断地恰当地获知所承担的风险。这些规定促进了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有理由相信, 如果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对银行面临风险的种类和范围有一个更好的了解, 那么他们就能够在企业战略层面和业务层面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其次, 新协议提出了收集和报告风险数据的严格操作标准, 通过提高收集和解释数据的门槛, 期望改进内部报告的质量、有效性和次数。为使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正确的信息, 以便于他们了解业务的性质, 新协议特别强调了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此外, 为了强调董事会、高管层以及内部审计师在内部控制、风险计量和合规性方面的责任,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8月发布了一份报告《银行内部审计和监管当局与审计师的关系》。该报告阐述了银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要求所有银行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 并提出了内部审计指导原则。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报告, 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审查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评价办法的有效性;审查和管理财务信息系统, 包括信息系统和电子银行服务;审计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审查保护资产的办法;审查银行与风险评估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审查已经建立的系统是否遵循监管要求、行为准则以及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活动的效益和效率;测试交易和特定内部控制程序的功能, 测试监管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执行特别调查等。

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管理机制的建议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和探索。

(一)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管理模式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独立于管理层, 充分发挥其权威性及独立性, 确保内部审计质量。由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章程, 明确其职责。同时, 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 以保障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 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机制

审计风险的形成受内外多方面因素的,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应积极建立和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机制, 主要包括: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内控测试确定被审计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实质性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审计结论并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审计建议书;实施后续审计, 监督审计结果的落实。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流程的重点是全面识别和评估被审计主体的风险状况。银行内部审计应建立风险防范模型, 重点评价被审计主体的风险管理是否能够及时识别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价被审计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在所有关键风险控制点上都设有专门的、对应的岗位人员负责控制, 其风险管理是否能够覆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

(三) 提升审计成果价值

加速促进内部审计成果的落实与转化, 可以实现内部审计信息资源共享, 实现审计效益最大化。从国际上看, 内部审计成果的提升, 可以提高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如设专人, 长期、专门深入分析研究审计成果, 对某一特定时期内, 各分支机构接受内外部审计项目所揭示的问题, 通过对各个业务类别具体问题进行筛选整理、汇总分析、归纳比较, 查找风险点, 定期向有关业务部门提交有情况、有分析、有分量、有价值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书。

(四)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

高素质、高层次、懂金融的审计队伍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风险的根本保证。为适应不断变化的风险控制的需要, 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审计技能和机相关知识的培训, 不断更新金融知识, 了解新的金融产品、相关业务流程及其风险。应制订中长期审计人员的培训计划, 通过送出去培训、请进来讲学等方式, 接受专业机构的外部培训和银行的内部培训, 不断充实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控制和实践技能。

摘要:内部审计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关键内容之一。本文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内部审计的要求进行了分析, 并且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完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审计

参考文献

[1]、章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兼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2]、屈延文, 等.银行行为控制——银行信息化与安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6.

3.公司内部协议 篇三

[关键词] 《新巴塞尔协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内部评级法

2004年以来,我国银行系统的一系列大案要案,暴露了我国商业银行系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如今混业经营正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运作的趋势,但新业务在产生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作为国际商业银行监管风向标的《旧巴塞尔协议》,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为各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提供着可供参考的指标和依据,其几经改革和变迁,体系和框架日趋成熟,逐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因此,怎样在《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这一课题对于我国实现入世承诺,于2007年年底前全面开放银行业,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关系

从表面上看,《新巴塞尔协议》侧重的是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监督。其实,《新巴塞尔协议》在更深层次上,是一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规范文件。

首先,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诸多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就是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新巴塞尔协议》在根据不同的资产面临的风险提供不同的风险系数的基础上,提出内部评级法,使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面对的风险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其次,《新巴塞尔协议》在制定之前,吸收了2003年7月美国COSO公布的《风险管理整体框架》(草案)的理念,即八个因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众所周知,COSO是美国自律性的内部控制规范制定组织。《新巴塞尔协议》对其理念的吸收,说明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不仅是企业界的共识,还是商业银行经营满足安全性、赢利性和流动性要求的重要方面。

另外,根据众多国家实施《旧巴塞尔协议》的经验,《旧巴塞尔协议》在改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有十分显著的作用。无庸置疑的是,实施《新巴塞尔协议》,必然迫使商业银行改变风险资产机构,提高资本充足比率。这个过程,会带动商业银行多方面的改变:通过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和表外项目的控制;对资产相对收益和风险进行比较,实现资产组合优化;协调统一的资本比率和风险权数也有利于商业银行之间的比较,以便迅速找到不足,提高营运效率。

二、《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内容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对于最低资本率仍然要求维持8%,内容包括:建立内部评级系统、修正标准法规定、提供信用风险减轻交易的计算方式、资产保全以及增订操作风险要求。第一支柱第一次对操作风险提出了明确的资本要求,鼓励好的银行自行建立内部评级机制,以期符合自身经营特性。

第二支柱提升了监督检查的作用,旨在鼓励银行为了识别、度量和控制风险,发展适合自身特征的内部风险资本评估,为银行监管提供了防止银行无正当理由的减少资本进行监管干涉的依据。

第三支柱体现了巴塞尔委员会通过增加透明度促进市场约束的努力,特别强调资本和资本充足率披露(其中含有资本结构的组成和监管资本率),包括风险暴露的风险信息的市场披露(其中含有信用、市场、利率和操作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与《新巴塞尔协议》的比较

为了实现与国际银行运作机制的接轨,我国银监会于2004年3月1日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者有联系,也有不同:

1.《办法》在许多方面借鉴了《新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将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在内;《办法》还借鉴了新资本协议标准法,在计算风险时摒弃以OECD成员与否决定风险权重的不合理做法,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在资本要求计算方面,《办法》合理确定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并对《旧巴塞尔协议》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2.《办法》参考《新巴塞尔协议》第二支柱和我国《银行监督管理法》第四章的规定,明确了监管当局的监督职能,在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方面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标准和程序,其中,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是按照资本充足率的高低,把商业银行的类型划分为三类: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为了防止资本充足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到最低监管标准以下,监管当局可以采取干预措施;对资本不足的银行,监管当局可以采取纠正措施;对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监管当局还可要求商业银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并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3.《辦法》与《新巴塞尔协议》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没有明确将内部控制的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之所以有这个重大区别,是因为我国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部评级系统始终处于不健全的状态。商业银行虽然已经根据《旧巴塞尔协议》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风险资产的测算工作始终未能制度化。风险测量成本高、信用环境差使得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和推行存在巨大障碍。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最后达标期限。近两年,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纷纷达到标准要求,成功上市。

四、《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要点

多种障碍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目前不具备全面实行《新巴塞尔协议》的现实条件。但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在满足最低资本监管要求的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当重视改善风险管理”。可见,在2007年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必然会向《新巴塞尔协议》过渡。根据我国的现实,这一制度有以下几个要点:

1.确定外部评级机构,关注信用等级转移概率。针对信贷业务,传统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审贷分离”制度。《新巴塞尔协议》特别强调内部信用管理问题,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内部信用评级法。我国目前《办法》主要借鉴的是《旧巴塞尔协议》的做法。但是经过比较,可以发现,只要在原法的基础上稍加改进,便可以达到《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新巴塞尔协议》和《旧巴塞尔协议》在内部信用评级法上的不同如下表:

表《新巴塞尔协议》和《旧巴塞尔协议》在内部信用评级法上的不同

构建外部评级机构,让其在内部信用评价法下发挥作用,是实现商业银行有效内部控制的有效途径。

其次,这个制度要关注信用登记转移的概率。结合表1来讲,就是某一项资产的信用级别由AAA转移到BBB的概率是多少。这一概率的计算,主要的工作室做好内部信用评级的管理,这种管理除了给出评级级别结果外,还侧重于级别的变化和变化的方向、程度的大小等,同时要掌握变化的可能性以及变化的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建立自己的信息库,并将信息库在商业银行之间的互通和共享十分有必要。

2.新兴业务必须强调在险价值。我国商业银行很重视开展新兴业务,比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国债买卖等。这些业务所蕴含的风险不同于传统信贷业务,在内部控制上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因此必须强调其在险价值(value at risk),尤其是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新巴塞尔协议》提倡商业银行应该有自己的内部风险和内部评级模型,并用这些模型去解决新业务带来的新风险。由于我国目前利率并未市场化,金融市场也没有相应的衍生工具来规避利率变化带来的市场风险,因此,国债买卖业务亟需构建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信用风险,特别是提前还款风险,也需要制定相应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控制。

3.构建独立的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西方许多国家的银行都建立了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该部门独立于整个企业的风险,从而保证客观、公正、独立、透明化监督的作用。这与《新巴塞尔协议》的主旨不谋而合。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独立的评价监督部门内来考核内部控制的建设。目前我国许多银行都没有建立独立的评价监督部门,这一部门的缺失,使得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处于相对无序状态,大大降低了银行识别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3.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内部控制。《新巴塞尔协议》建议商业银行使用金融衍生产品来规避风险、适时获利。许多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也十分注重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但是,金融衍生产品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利、技术能力不强的情况下加以利用,后果可能是很严重的,巴林银行、远东证券就是典型的例子。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金融衍生产品,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商业银行涉足证券业主要是以“代理商”的角色出现。但是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控股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往来,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因此,尽早在金融衍生产品这个方面进行风险权重的规定和控制,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可喜的是,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向《新巴塞尔协议》过渡的过程中,有许多的障碍和问题,但是,一些有实力的银行,比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建立了自己针对《新巴塞尔协议》中内部信用评级的研究队伍,而以中信实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则采取了与国外公司联合开发内部评级系统的策略。《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初现雏形,监管当局应当顺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和我国金融体系对内部控制制度构建的需要,尽快改进相关法规,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快速发展。

4.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篇四

甲方:济宁华建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承揽的施工工程项目实行公司内部承包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内部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五里屯村

四、承包内容:

五、开竣工日期:

六、工程质量:合格

七、合同价款: 壹佰陆拾肆万柒仟元整(约1647000.00)

(最终以建设单位总决算为准)

第二条 承包指标

一、承包费用

(一)承包费用的支付

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管理费、人工费、材料、税收)的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包括应缴的税费。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和现场签证为准,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

二、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图纸和合同要求)

第三条 内部承包方式

一、乙方自行成立该工程的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本工程由王宜建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全权负责。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因本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用于缴纳建委的欠薪保证金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是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由甲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工程完工甲方收 到返还的欠薪保证金后5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三、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亦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本工程发生亏损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一)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

(二)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外防护架。

(三)乙方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方和甲方指令,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根据合同内容,建设单位缺乏项目资金,乙方应垫资建设,不得停工。如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无故停工一周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更换建筑队伍并不承担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开工乙方不得阻碍。

二、财务管理

(一)工程价款管理。乙方工程款必须存入甲方账户,如不存入甲方账户所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及建设单位承担。在工程价款到甲方账户后,符合支付手续的,甲方扣除管理费后,甲方拨付给乙方。

(二)人工费核算管理。工程款存入甲方账户后,乙方必须持有近期发放的人工工资表及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甲方备案审批。甲方有权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各项保险管理。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并办理项目全体员工的工资以及它项费用。

(四)财务核算管理。乙方为甲方下属项目部,实行二级核算方式。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按月向甲方申报财务报表,以备甲方核查。

三、安全管理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有事故伤亡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三)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牌等,易燃、易爆地点放置灭火器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 损失。

(五)其他有关安全事宜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六)由甲方指定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负责检测、安装、拆卸、运输及日常维护等(起重机械设备相关手续由安拆单位办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四、其他经营管理

(一)乙方承包工程的其他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工程的全部经济、质量、安全、赔偿、违约等法律责任。

(二)如乙方没有违规或者违法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其他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发生根本违约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承包工程款的结算

由乙方自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资料并进行决算(结算)。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方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质检等有关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合格。

四、以上所有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等计取的违约费用外,尚需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期间由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工期、质量及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附加条款

一、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公司形象、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二、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企业受到上级部门处罚的,除罚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外,乙方向甲方支付二万元违约金。

三、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企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外,承担法律责任。

四、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勒令企业停产整改的,除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外,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五、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相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外,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六、由于项目部的原因,造成企业年终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扣分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分1万元违约金。

七、因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或在媒体上曝光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八、因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专业承包资格的处罚,影响公司晋级、增项、评优、投标3个月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九、因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总承包资质取消投标资格6个月以上的处罚,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二、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部过程管理,施工过程中要满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所需的资源配置满足图纸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支付竣工业绩交档保证金(2000元/楼),待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证及其他必要的业绩资料交付甲方后,返回保证金。

三、乙方负责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索赔等工作,负责承担工程款的收缴与清欠,承担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

四、由乙方承担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人身伤亡、机械、火灾、失盗等所有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因此工程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往来信函,都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 律效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认真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各项条款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甲方:济宁华建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5.公司内部保密电子协议条款 篇五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所有;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鉴于此,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秘密来源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三条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第四条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该资料;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

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或者按照拥有方指定的方式销毁。

第六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自开始至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2)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行为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5.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6.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6.公司职工内部退养协议书 篇六

甲方: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自愿向甲方提出内部退养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申请内部退养时间自年月日起,直至乙方60周岁;乙方内部退养期间不得向甲方提出再次上岗要求。

2、乙方内部退养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双方在各自的经营活动中,若有利害冲突,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利益。

3、乙方内部退养期间,依照甲方规定,享受甲方内部退养相关福利和待遇。

4、乙方内部退养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及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担任何责任。

5、乙方内部退养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若有违反,甲方将解除乙方劳动关系,予以开除。

6、乙方内部退养期间,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承担乙方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甲方承担单位部分费用,乙方承担个人部分费用;其中乙方所承担的个人部分费用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生活费中扣除。

7、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续签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7.公司内部协议 篇七

(一)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与传统的内部控制相比,处于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主体地位的基本规范具有以下主要亮点:

1. 着力打造内部控制五要素框架。

基本规范合理借鉴了国际上内部控制的先进经验(主要是美国COSO报告),提出了企业建立与实施的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体现了内部控制框架的国际趋同。

2. 内部控制被植入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

基本规范拓宽了内控的视野,突破了我国传统上将内部控制局限于会计与审计的局面,将内部控制嵌入公司治理并融入生产、人力资源、营销等环节的管理,体现了“企业的一切管理,应纳入预算管理之中;企业的一切活动,都不能游离于内控之外”的新理念。

3. 拓展内控目标,强化风险管理。

基本规范拓宽了内控的目标,不仅要保证企业经营的合理合法,保护资产的安全,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还将目标延伸到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服务于企业战略的实施;将内控关口前移,以事前的内部控制环境评价和风险评估为前提构建内部控制系统,将以往的查错纠弊式内控转化为事前防范和威慑与事中查错纠弊相结合的内控体系。

(二)关于《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为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了实施时间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此次发布18项,涉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的3项指引暂未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处于配套指引的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提供的指引。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1.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础良莠不齐。

不同特点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也有差异,表现如下:交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整体优于仅在境内上市的公司;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未成立风险管理部门的公司;披露社会责任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的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水平较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低于标准意见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未出具的公司;出现财务报告修订、重述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低于未修订、重述的公司。

2. 企业内控制度尚未形成实施体系。

尽管有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事项进行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复核;有的公司每个季度会对上季度的内控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内部控制报告,并制定下季度控制目标。但总体而言,绝大多数公司还未形成内控制度实施体系,全面性、有效性、重要性有所欠缺,对公司制度建设与内控运作的全面化、流程化的动态监控亟待形成。

(二)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1. 协调现有法规,形成监管合力。

从1996年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先后颁布了二十多个法律法规或行业准则,确定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与监督检查等,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但也形成了长期以来我国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政出多门”的局面。只有各监管部门对企业监管要求统一到基本规范之中,才能让企业减少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成本。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如何统一协调的问题尚未解决。政府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形成监管合力成为迫切的现实需求。

审计指引其目的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专项审计,应与《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相协调。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一要正确处理好内控咨询与内控审计的关系,确保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二要研究内控审计方法,增强内控审计能力。

2. 辩证理解内控成本,树立适宜的“内控观”。

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宣传力度,不定期地组织企业相应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活动,增强企业降低内部控制实施成本的信心,为切实施行基本规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础差异较大,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有资质与丰富经验的咨询机构协助企业搭建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控制工作融入企业日常运营,降低内部控制实施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再次,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的转变,由被动合规变主动合规,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是内部控制成功实施的一项重要因素。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观”将能控制风险、消除弊端、保证信息质量、提高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的价值创造。

3. 充分运用内控工具,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内部控制评价应尽可能独立客观,实施的各环节应该规范、公开、明确。评价结果应该和奖惩考核机制紧密联系,有据可查。首先,应该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并作为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其次,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对于评价实施中的工作记录、相应表格及工作底稿等设定统一的格式并妥善保存,使内部控制评价实施过程规范化,评价结论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从而有助于内部控制建设的持续改进和动态调整。再次,从定性和定量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的内控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并建立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内控信息技术手段。

8.校园大使打入公司内部 篇八

获选校园大使

2015年10月初的一天,广西大学新闻系年级QQ群里辅导员发了一则通告,大意是说碧桂园集团要来选拔校园大使,如果表现好,则有机会签约留用。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云梦清楚虽然自己成绩不差,但对新闻她并没有强烈的理想,原本一心想研究日本的宝冢文化,无奈国内在这块做的并不好,暂时又找不到自己想学的研究生专业,只得好好考虑自己的职业之路。关于碧桂园,云梦知道这是一家挺有名的房地产公司,其他则一无所知,但知名企业的成功,总有一定的道理,总有它吸引人的地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云梦决定报名。

校园大使的选拔比赛跟应聘差不多,设有无领导小组讨论。云梦还记得当时的题目是“团队去沙漠生活选择五件必备物品”。当时小组中对于带帐篷还是毛毡更适合过夜争论不休,眼看小组讨论时间过半还没有结论,云梦认为必须适时地打断了,否则这样漫无边际的聊下去一定没有结论。她提议大家举手表决,这才在规定时间内结束了讨论,形成了一致的结论。大概是得当的把控力,让她和另外四名同学最终成为校园大使。

无领导小组这种形式是面试过程经常采用的方式之一,云梦认为两类人最容易从中脱颖而出,一类是具有一定领导力,能把控整个讨论节奏、走向的人,还有一类是善于做中间调节的人,比如当讨论小组众人意见无法统一时,这位中间人能从中调节说服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当然,如果你无法胜任这两类角色,那也无妨,只要能大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同时具有一定的团队意识,也能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最怕就是刻意地要出风头,拼命展现自我不顾团队的人。

成为校园大使之后,云梦才清楚,她的工作是协助10月下旬碧桂园在广西大学的校招工作,校园大使可以和通过笔试、初面的同学一起进入中面。云梦明白这是一个大好机会,既然已经比别的参加应聘的同学往前前进了两轮,那么一定要做好校园大使的工作,给公司留个好印象,同时也借此机会深入了解一下碧桂园。

作为五名校园大使中唯一的一名文科生,学的又是新闻学,毫无疑问,校招的宣传语写作和宣讲会、招聘会当天的拍照工作都落在了云梦头上,这相当于给了她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云梦自知专业所学跟文案唯一沾点边的就是公文写作,但好歹也算有点基础,她把碧桂园楼盘的广告文案策划拿过来仔细研究,先得抓住企业亮点,再分析和广告策划的不同之处——校招文案的策划需要重点突出公司能给员工提供什么样的机会、平台、待遇以及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当然语言还得尽可能贴近95后大学生的口味。一番琢磨后,她才开始写,果然文案一次就通过了。

跟碧桂园接触的过程中,云梦也在暗暗观察着公司。这次负责广西大学校招的有两个部门,一个是营销团队,另一个是房产团队,两块都有校园大使和HR。云梦所在的是营销团队,虽然是两边都在招人,但大家忙活起来毫无嫌隙,为了圆满完成任务,常常合并在一起做事。而且公司的同事们对工作热情度很高,这些都让云梦觉得这是个有人情味、很团结的组织。

说到未来的发展前景,云梦了解到,广西是公司新开不久的区域,虽然相对其他地方而言,这里刚刚起步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但正因如此,对于一个职场新人来说也有了更多学习和展示自己的机会。“大公司的分工太细了,而新公司则需要你成为多面手,这最能锻炼新人了。”云梦说。

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时,云梦就对当时向自己提问的那位HR印象深刻,他的问题犀利、尖锐且思维敏捷。问答问题时,云梦有意识巧妙回避的一些漏洞都被他一一捕捉。做校园大使期间,这位HR又成为她的导师,作为策划主管,云梦十分欣赏导师做事雷厉风行毫不拖沓的工作风格。校园大使的活动结束后,云梦顺利通过中面和终面,她得知这位导师将成为自己的主管领导,既然各方面都十分满意,就没必要犹豫了,云梦欣然接受了Offer。

时刻做个有心人

担任校园大使期间,云梦的身份挺特别,虽然同为大四毕业生,也参与碧桂园的应聘,但在那一刻她是作为工作人员的,站在那个视角,她看到许多不一样的情况。无论招聘会结束还是初面结束后,总会有那么几个同学不会马上离开,而是继续跟HR攀谈。云梦认为如果十分想去一家公司,这无疑是一种好的方式,要知道一场群面之后,HR能记住的脸寥寥无几,如果能近一步跟HR聊天,既能更多地展现自己,又能从侧面加深对公司的印象,定能给应聘加点分。

去年八月暑假时,云梦正在广西一家省报实习,她计划实习结束后先完成毕业论文再慢慢找工作。谁知同学的一则吐槽电话让她慌了神,原来同学海投了多家单位都没有音信,大呼就业形势严峻。云梦如梦初醒,看来得放下一切抓紧找工作,不能再这么晃晃悠悠了。可她没想到一个多月后,自己就获得了理想的工作,求职之路出奇地顺利。分析自己成功的原因,除了担任校园大使走了一些捷径,云梦相信跟自己大学期间频繁参加各类校园活动,锻炼了个人能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大一到大三,云梦都在校园网的动漫频道担任主编。因为对动漫的痴迷,她还加入了广西大学漫画研究社,负责外联工作。记得最忙时,是第一次统筹动漫频道的大型嘉年华活动,同时又要参加西漫的Cosplay大赛。因为没有经验可循,一开始连嘉年华活动的策划方案,她都有很多地方看不懂,还得请教前辈。而西漫那边Cosplay活动宣传海报的工作也交到她手里,偏偏自己跟负责设计的同学观点大相径庭,云梦希望风格偏二次元,而做设计的同学不允许别人擅改自己的创意,为了使双方的审美契合,云梦可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白天参加嘉年华活动的彩排,晚上回到宿舍后还得上网查资料,找来一些漫展的热门作品拿给设计看,再跟设计讨论风格,一遍遍磨,设计一遍遍试。那几天两个人每晚都聊到后半夜,只睡三四个小时,辛苦换来的成果自然不差。嘉年华活动吸引了远超往年的同学参加,盛况空前。参加了Cosplay的同学则发信息告诉她玩得十分开心,对她表示感谢。

做外联工作,收集人脉资源很重要,云梦是个有心人,大一的时候她作为摊主参加过漫展,因为自己的东西比较少,她灵机一动加入了摊主群,跟一个老摊主拼摊,就这样跟人混熟了,后来通过这个摊主,她又认识了很多圈子里的人,每次有漫展活动也积极参加,跟圈子里的人关系也越来越好。到自己做外联时,她很自然地找到这些朋友,了解了很多问题,社团活动也办得很成功,而自己也一路从外联干事做到了社团的创作宣传部副部长。

Q&A:

问:求职中,有没有跟学长请教过面经?

答:有,比如面试要注意哪些,穿什么样的衣服比较得体等等。此外还会对应聘的公司做一点侧面了解。比如我去碧桂园,这是一家房企,我会问一些在房企工作的学长了解情况。

问:你觉得大学生找工作难吗?

答:我觉得不难,我从开始找到最终拿到Offer只花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当然这跟心态有一定的关系,我明白招聘季才开始,未来也许还有好的工作机会,这时候就需要你有一个坚定的态度,否则这山望着那山高,很可能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我奉劝正在找工作和即将找工作的同学,遇到心仪的工作,要态度果断,不要犹豫不决、瞻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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