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图

2024-10-08

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图(共11篇)

1.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图 篇一

意外分娩演练流程

A护士:N1护士 B护士:N2护士 C护士:接生护士 D护士:台下护士

情景一:产妇入产房时胎儿已娩出

家属到达产前护士站,AB护士初步询问产妇情况(一胎,二胎;是否足月;是否已顺娩;具体位置)B护士即刻通知产房,通知值班医生,D护士接电话后立刻通知新生儿科医生,此时A护士与值班医生立刻带上消毒手套、碘伏罐棉球、若干张中单、平车随家属一同去产妇处,随后C护士带齐产包、新生儿窒息复苏包、接生器械包与B护士快速到达产妇分娩处。

1、如新生儿已断脐,迅速判断新生儿情况,评估阿氏评分,必要时配合医生就地行新生儿复苏术。

2、如新生儿未断脐,C护士立刻打开接生器械包,消毒脐带、断脐,治疗巾包裹新生儿,注意保暖。AB护士与家属一同将产妇移至平车处,将新生儿放至产妇旁,迅速将平车推至产房(此时ABC护士随时观察产妇与新生儿情况)。

到达产房后,新生儿方面:立即将新生儿抱到辐射台,(D护士已将辐射台温度调到最高,处于抢救备用状态),C护士与值班医生立即清理呼吸道,结扎脐带,评估阿氏评分,新生儿科医生到场,如阿氏评分7-10分,常规护理,必要时吸氧,<7分予吸氧,配合儿科医生实施新生儿复苏术,D护士正确及时记录病史。

产妇方面:D护士立即肌肉注射缩宫素,测量BP、P、R,C护士协助胎盘娩出,消毒外阴,检查宫颈、阴道及会阴有无裂伤,予以缝合,D护士正确及时记录病史。

情景二:在产床外见胎儿于阴道口

1.在病房的孕妇,A护士见胎头于阴道口,立即带消毒手套,堵住阴道口,按呼叫铃,B护士即刻通知产房,立刻将平车推至病床,必要时将病床一同推到产房,B护士提前将产房门打开,通知产房CD护士,产房值班医生,尽快将孕妇转移至分娩室产床,准备产包,行阴道助产

2.在病床上如胎头即将娩出,A护士即刻带上消毒手套,就地行阴道助产,让家属按呼叫铃通知B护士,B护士马上进产房通知CD护士带上产包。胎儿娩出后尽快将产妇转移至分娩室产床,同时向家属做好沟通解释。

2.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图 篇二

(1)运动伤害。它是指体育课或课外体育活动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体育活动很容易引起碰伤、擦伤甚至残废、死亡,最容易引起伤害的是跳高、体操、铁饼、标枪、球类、游戏等项目。

(2)课余伤害。它是指下课或午晚休息期间发生的事故。这种事故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一旦打官司,学校一般都要承担责任。学校容易发生此事故的地方有三个:一是操场,二是楼梯,三是走廊。所以学校要求下课有老师值日护导。

(3)上课期间发生的事故。这类事故一般是不会发生的,除非是不可抗力。上课期间发生的事故不是很多,但也不是没有,往往和老师擅离岗位有关。因此学校要求教师课前把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点,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离开教室。

(4)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

(5)上学、放学时发生的事故。“上学、放学”不仅指上学放学路上,也指上学放学进出校门那一刹那。要求:一是上学、放学要在校门口安排教师值日护导;二是每学期开校告知学生、家长开关校门时间;三是放学后要清校。

二、校园伤亡事故的性质和特点

(1)量大面广。从幼儿园到大学,此类事故几乎都有发生,而且各个年龄段都有。

(2)校园伤亡事故受害者90%以上是中小学生。一个原因是处在这个年龄段的中小学生,天性顽皮好动。另一个原因是在这个年龄段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以及对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预见能力比较差。两者结合就导致这一年龄段学生特别容易受到伤害。

(3)校园伤亡事故常常涉及多方面利益,这给事故处理带来极大困难。

(4)独生子女学生的增加给学校造成巨大心理压力。

(5)巨额赔偿费用常常使学校不堪忍受。

三、校园伤亡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制度不严,管理不善。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后勤安全保障制度一定要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要建立起涵盖所有学校安全的制度并严格管理、严格执行。

(2)设备陈旧老化或设置不当。比如电线老化或胡乱连接无警示;走廊、楼道、厕所无防滑设施和提示;体育设施设置不牢固、不科学;操场不平整等。

(3)教师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是渎职行为,是一种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要是工作态度问题,学校要加强思想教育。责任心不强导致的重大后果,可以认定是玩忽职守,教师为此要承担刑事责任。

(4)体罚或变相体罚。此原因学校和教师本人要负完全责任,因为教育法有明确规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学校安全措施不到位。部分学校校外活动没有完备的保护措施。

(6)学校搞创收,忽视安全。主要是勤工俭学和学校租房租地。

(7)学生体质特殊或患有疾病。这类原因引起的伤亡,关键是看学校知情不知情。如果家长事先没有把子女的身体状况(如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告知学校,学生自己也没有对老师讲,学校一点也不知情,那么只要学校组织的活动符合教学要求和规定,各项措施也没问题,即使出了意外,也很难追究学校的责任。但假如家长事先讲了,或学生本人也告诉老师了,但老师由于时间长忘记了,或学校疏忽了,那么出了事情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学校一定要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有详细的了解,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经常检查、经常提醒,把这类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8)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指的是三个“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按照法律规定,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打雷、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

(9)学生自尊心过强,心理承受能力低。现在的中小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心理比较脆弱,在家里备受宠爱,在学校受点批评,想不通就走上自残甚至自杀的道路,我们老师千万要注意。遇到这种情况一是不要采取过激的措施;二是软处理,先做好教育工作,再采取纪律措施;三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多做尊重生命教育。

(10)学生中途离校。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因任何事情,让学生中途离校。因为这是变相体罚学生并停学生课,教育和管理方法有失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摘要:我们的教育在发展,但是教育界一直有一个很困扰人的问题,这就是学校里经常出现安全隐患,以及由此导致的学生在校期间的伤亡事故。要解决这类事故,必须认识校园伤亡事故的类型;了解导致校园伤亡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导致校园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借助于法律手段来妥善解决。

3.“意外”的处理 篇三

相机进水

出现的恶果:

1、最坏的结果是整个机器全部报废。

无论开机与否,相机都可能出现主件烧坏情况,通常出现的概率达到90%,因为相机或闪光灯中都存有余电,进水后就会断路。

2、相机的快门组的金属部分容易生锈。

3、相机的主板也容易受到腐蚀。

4、数码相机的电子元件更多,损坏部分就会更多一些。闪光灯不工作;快门不工作;相机不读卡的情况都可能发生。

5、镜头进水后,容易发霉。如果不及时清理,还可能在镜头中产生水雾,影响正常拍摄。

注1:无论是电子相机还是机械相机,都会造成严重损坏。只是电子相机出现的情况马上就能反映出来,线路烧毁或主板出问题,马上就可以看出来;而机械相机可能会过一段时间才会表现出来,主要是相机零件受到腐蚀没有及时清理所致。

注2:相机受损程度还要看进水的位置,是整个进水呢,还是局部进水?

注3:相机进入海水比进入淡水更加严重,因为海水中有盐分,腐蚀性更强。

注4:有的单反相机没有高压板,可能损坏小一点。

处理方法:

1、最好的方法是马上把电池取出,让相机断电,防止主板和电路烧毁。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打开相机,以防相机出现更大的损坏。

2、把水倒出去,防止水留在相机和镜头中腐蚀器材。

3、尽快送专业相机维修部门,及时用专业清洁材料清洗。

4、进水的相机要全方位地清理。

注1:切勿自行拆装。

注2:使用吹风机吹干的应急方法并不可取,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相机表面干,不代表受水侵蚀的地方不会受到腐蚀。

相机进沙

进沙的恶果:

1、损坏镜头。

2、损坏相机的齿轮等传动部件。

注1:进沙比进水要略好一些,相机不会因为电路烧毁而报废,但是清理却是极其麻烦的一件事情。只要一小粒沙子卡在机械传动部分,就可能卡住,使相机无法正常工作。

注2:相机变焦镜头的缝隙间、袖珍相机镜头启合部分容易被沙粒卡住。因此,在海边、沙漠地区拍摄时要加倍的小心。防止将相机掉在沙地上,遇到风沙也要保护好相机,不要让沙子吹进相机里。

处理方法:

1、发现相机被卡住后,最好马上把电池取出来,防止机械部分继续工作,使相机主板或芯片始终处于工作状态,引起相机严重发热而烧坏。使用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继续使用相机,以防相机出现更加严重的损伤。

2、尽快送到专业维修部门清理,每一个角落都要清洁干净,留下一点沙粒都会影响相机正常工作。这个问题基本上能修好,但是工作十分麻烦费时。

摄影爱好者中流传着不少相机进水后的处理“秘方”,很多是从一些专业摄影师中听到的,如使用电吹风吹干相机后继续拍摄,这是极不科学的方法。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摄影者在遇到类似的情况后能够正常处理,以免扩大损坏范围。

当然,相机和其他器材最好谨慎使用,不要发生进水进沙的事故,这才是最重要的。

进水后的相机污渍斑斑

进水后的闪光灯系统

4.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图 篇四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流程

尊敬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办理保险索赔,请您协助我们,在出险之后,按照下列步骤进行索赔处理: 事故发生——立即施救——报案(95518)——提供索赔资料——核定赔款金额--领取赔款。

一、出险报案 发生事故后请先行施救,并在48小时内报案,(注:在校内发生事故由校方报案;在校外发生事故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报案),报案方式如下:

1、全国客户服务专线免费电话:0755-95518(24小时接受报案)

2、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传真电话:0755-25555733(24小时自动接受)

3、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人工电话:0755-25251027 25251956 25251012 25251013 注:人工电话接听时间周至周五8:30-12:00或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4、估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事故可在治疗完毕后直接将理赔资料寄给我公司办理。

二、查勘 由客户服务专线电话0755-95518统一调度安排

1、对于需要进行急救、包扎、疏散等抢救行为的事故,可免予现场查勘,直接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资料理赔。

2、对于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案件,实行免查勘制度,可直接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理赔。

3、正常案件在到场半小时之内完成现场查勘工作。

4、案情复杂的情况,我公司会同专业医疗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人员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三、案件受理 接到您的报案后,我公司将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由学意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专人给予赔指引。

四、提供索赔资料 被保险人治疗完毕后请提供索赔资料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资料后将与您沟通,确定损失金额,并尽快处理赔案(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所需资料指引可在我公司网站:/branch/ShenZhen/下载)

五、审核与支付赔款

保险公司根据报案和索赔资料,对事故责任、损失项目和理赔金额进行核定,并与被保险人或家长确认。双方对保险责任和理赔金额达成一致、索赔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您对上述内容有不解之处,请致电0755-95518服务专线或我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接受监督。

5.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图 篇五

1.0目的:

为更好的维护员工的经济利益,使已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公司工会会员,个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伤害情况的时候,能及时按规定时间和手续上报并按相关程序获得保险金,特制订本流程。

2.0适用范围:

公司已缴纳会费,且由公司工会统一办理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会会员。

3.0报案

3.1会员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当天,要将具体情况及时用电话上报所在单位的工会分会(单位人力资源部);

3.2分会接到情况后,自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3.3集团公司工会在自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潍坊办事处报案(法定节假日顺延)。

4.0申请给付

4.1报案并被确认为在保险理赔范围的,会员申请给付须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160日内向所在单位的分会提交以下材料:

4.1.1会员证;

4.1.2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附后)

4.1.3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相应的X光片。CT的诊断报告单、证等资料);

4.1.4会员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

证;

4.1.5会员造成意外死亡的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4.2单位分会接会员材料并审核无误后要立刻将全部材料提交公司工会; 4.3公司工会要在会员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潍坊办事处。5.0审核领取保险金

5.1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潍坊办事处在十五日内对有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5.2审核通过后,公司工会携带公司工会公章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潍坊办事处领取保险金,并通过分会通知其本人到公司工会签字领取保险金。6.0本流程自发布之日期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00七年六月三十日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潍坊办事处

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篇六

——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唐俊

本学期我校在政治学习中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此次学习深有体会。

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

我由学习感触到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

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7.校园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篇七

2003年4月25日, 某小学组织学生到野外春游, 学生们都非常高兴, 大家排着队跟着老师到野外的小河边。学生们尽情热闹和嬉戏。后来, 老师安排学生分组自由活动, 大家就三五成群地散开了。学生李某发现一种好看的野果, 就问其他学生。没有人知道, 李某就说:“我先尝尝吧。”于是, 李某小心地摘了一粒果吃起来, 觉得味道还不错, 就又吃了一粒。其他同学看到, 也一边摘一边吃起来。后来其他小组的同学也好奇地吃起来, 而老师并没有制止该种情况。等到下午要返回学校时, 凡是吃了果子的学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头晕现象, 尤其以李某的情况严重。老师意识到学生可能吃了野果中毒了, 于是赶紧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因为李某吃得过多而中毒死亡。最后, 大家才知道这种野果就是叫水麻桑果的毒果。

点评:该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就在于学校或教师在出游的过程中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并在发现学生吃野果的时候, 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以制止学生吃野果的行为, 结果造成李某中毒死亡、其他学生不同程度中毒的事故发生。因此, 学校及老师没有尽到职责, 在他们的教育管理责任范围内是有过错的, 属于学校责任事故范围, 学校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导致校园伤害

上海青浦某中学生吴某在中午放学后, 约了6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 在那里玩“射箭游戏”, 围墙边满地的植物杆就成了他们“攻击敌人”的最好“武器”。在嬉戏中, 同学庄某的“武器”正好射向吴某的右眼, 班主任立即找来吴某的父亲, 将其送至医院, 吴某为治疗花费了一万余元的医药费。后来因赔偿费用与学校及庄某家长没有协商一致, 吴某家长将学校和庄某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点评: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 在校园伤害案中占有很大比例。由于这类事故的加害人为另一学生, 学校大多认为其不应为这类事故“埋单”。但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 吴某在中午放学后, 约了6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 在那里玩“射箭游戏”, 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都具有一定危险性, 学校因疏于管理, 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劝阻, 结果导致吴某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 由于学校对围墙边的植物杆未及时清理, 且在学生游戏时未及时制止, 属管理不当, 负次要责任, 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教师体罚学生导致校园伤害

小学五年级学生军军因迷恋上网已逃学两天。班主任唐老师了解实情后, 利用自己上语文课的时间, 罚军军站在讲台边。但军军站在那里并不老实, 故意伸出舌头, 左右摇晃脑袋, 逗得下面的同学忍不住笑出声来。唐老师见状很是气愤, 上前推了军军一把, 导致军军摔倒在地, 右手腕关节处的手骨移位, 花去医疗费3200多元, 还不得不休学一年。经教育局调解处理, 学校赔偿了军军致伤的全部损失。

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还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 军军年幼贪玩, 逃学上网, 作为班主任的唐老师本应对他进行耐心批评教育, 促使他认识到错误, 逐渐改正缺点和不足, 但唐老师却对军军又是罚站又是推搡, 致其受伤。由于唐老师系学校工作人员, 是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 他体罚军军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依法应由学校承担。

不宜参加的活动导致校园伤害

某市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商场, 与外资公司合营, 重新装修, 即将开业。为造声势, 他们邀请了社会名流、领导来参加开业庆典仪式, 还邀请了附近的某小学鼓号队助威。该商场许诺活动时间为5月18日上午9点到11点, 前后两个小时即付学校酬金2000元, 学校同意。鼓号队20名学生于18日上午8点40分就到商场门口等候。其中打小鼓的10岁的李某身体虚弱, 这几天又在发烧吃药, 早上他妈妈已经代他向老师请假了, 可是学校找不到人替, 非要李某来不可。这天天气气温反常, 竟有36℃, 身穿厚厚的演奏服背着鼓号的小学生们站在太阳下, 大汗淋漓, 可还得在老师的督促下, 一遍一遍地练习着。就这样在烈日暴晒下, 李某突然晕倒, 经查为高温导致的急性脑颅出血。后经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 并不得不休学一年。

点评:学生到学校接受教育, 是为了更好地成长, 以便将来能够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为自己的未来更美好而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需要学校重点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 使其成为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但是, 在实际的生活中, 学校为了某种目的往往不合时宜地安排学生从事与其不相适应的活动。在学校违反规定, 让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体育活动的情况下, 造成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 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属于典型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 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其他活动, 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对此, 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学校是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

学校设施有疵瑕导致校园伤害

某中学的住宿生唐某到热水房去提水, 在其接水时, 锅炉发生爆炸。唐某来不及躲避, 被开水泼溅到脸上及全身, 造成大面积烫伤。学校迅速采取措施, 对唐某进行紧急救助和治疗。后该学生脸部和身体留下大面积伤痕。

点评:《教育法》规定, 设立学校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另外,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 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交通意外的紧急处理 篇八

1、基本的紧急救护步骤有哪些?

首先,快速地为伤者进行以下检查:如果伤者仍有知觉,需检查其是完全清醒,还是神智不清,和伤者说话将有助于确定他是否仍然清醒。若伤者是清醒的,应在其情绪较为缓和后再为其作检查。伤者若是昏迷不醒,轻轻掰开伤者的嘴巴,检查里头是否有任何因为车祸而飞溅入口的物体。

接下来,检查三件重要的事项:呼吸、失血和骨折。检查伤者是否尚有呼吸。方法是看胸口的起伏,倾听其呼吸声,用脸颊感觉呼吸的顺畅程度。如果伤者穿着高领子的衣服,需把领口的钮扣打开,使呼吸更为顺畅。

一个人如果停止呼吸4~6分钟,就可能导致死亡。若受到严重的脑部创伤,则可在2~3分钟内导致死亡。因此,危急时若能当机立断,马上给伤者进行嘴对嘴的人工呼吸,将能救人一命。

如果伤者已停止呼吸,应试以嘴对嘴人工呼吸法助其恢复呼吸。若是脉搏也停止跳动,则以心复苏法为其施救。

2、如何自理车祸中的休克病人

休克伤者的症状是全身发冷,肤色发紫,脸色苍白并冒冷汗,脉搏跳动特别快,但很衰弱。呼吸急促、短浅且不规则,显得辗转不安、紧张,并诉口渴或要作呕,睑上茫然无衷情,双眼瞳孔张大。处理休克者的方法是:让伤者躺下,将其双脚抬高(用物体垫高),直至超过头部,借以帮助血液循环。用一件大衣或一条被子包裹伤者,此举可帮助伤者保持体温。伤者若是昏迷不醒但却又没有严重的皮外伤,就可让其侧躺。侧躺的程度是面部大约3/4朝下。这能使血液流向口腔,并确保舌头不会堵塞气管,此为“恢复姿势”。

若怀疑伤者的颈部或脊椎骨受了伤,千万不可移动。所有在严重车祸中受伤的人都有可能伤及颈部或脊椎骨。尤其是当伤者呻诉颈部或背部疼痛,或者双脚不能移动时,可能性就更大了。

3、如何为伤者止血

用干净的布块或棉化团盖住并压着伤口,即便是棉花已被鲜血染湿,也别将它拿开。继续加盖棉化团并用力压住伤口。

如果四肢没有骨折,把双手或双脚抬高到相当于心脏那样高的位置,最好能卷起一条毛巾或一块布料托着受伤的手或脚。

千万不要犹豫,以最快的速度为伤者止血。如果一个人的大动脉血管破裂,可在5分钟内流血到死。

4、如何检查严重骨折或脱臼

如果四肢或关节红肿、疼痛,并且动弹不得,就可能是骨折或脱臼了。

在情非得已之下,不要触动伤处。用三角绷带(平时车中可备急救药箱,里面配置好各种药品、绷带、三角巾、止血钳、消毒巾等,可直接在汽车用品店中购买)和一块大布料(如毛巾等)托着断骨或脱臼部位,以帮助骨头还复原位。这会减少触动伤处,并有助于减轻疼痛。

5、如何处理车祸造成的轻微烧伤

用清水冲洗烧伤的部位,用一块干净的布盖住伤口,不可在伤口处涂抹任何药油。

6、如何处理眼伤

9.车辆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篇九

一、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严重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应立即报告物业主管,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

2、留在现场维护停车场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物业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业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4、视情况调遣相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5、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6、报(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伤者已送抢救情况)交巡警大队(电话110)处置。

(二)一般碰、剐、擦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维护和保护好事故现场;

2、询问并记录车主有关信息(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车牌号码、车型等);

3、向物业主管报告事故情况;

4、视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可建议车主相互协调解决;

5、协调不成的,负责报110处理;

6、负责将事故处理经过与结果记录于值班日记。

二、偶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车主丢失停车卡事件

1、车主丢失贵宾卡事件

(1)车主需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根据车主申请,收费员对车主姓名、卡号、车号、驾照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比对是否相符,确认是否购买过贵宾卡;

(3)通过电脑核对并确认贵宾卡购买起至时间等信息;

(4)缴纳贵宾卡成本费;

(5)发放新贵宾卡;

(6)消除原贵宾卡电脑记录并记录在案。

2、车主丢失停车卡事件

(1)车主需提出(口头)申请;

(2)收费员通过电脑查对并确认是否领过停车卡;

(3)通过查询电脑确认车辆进场时间;

(4)缴纳停车卡成本费;

(5)按原停车卡收取停车费;

(6)注销原卡并记录在案。

(二)免费车辆停放车场收费事件

(1)免费车辆种类

军车(解放军、武警)、本办系统、政府机关因公务进场车辆。

(2)需经管理处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并记录在案;

(3)领导不在收费员放行的,须有进、出车辆拍照的留存图片;

(4)交班时需单独说明情况并进行确认,否则将追究放行者责

任。

(三)无卡车辆出场事件

1、查询车主无卡原因,记录车主(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车辆信息(驾驶证、行驶证、车号、车型等),确认车辆归属无误;

2、需经物业主管查清原因后方可放行;

10.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助组织机构

1、抢险救助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校委会其他成员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助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政教处主任

成员:安全办主任、协警、保安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科学任课教师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副主任

副组长:后勤主任

成员:总务处其他人员、炊事人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经常性地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助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生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班主任、当堂课上课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导、帮助班主任处理。

(一)重大突发事件

1、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加强文明礼貌教育,严禁师生在外滋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杜绝侵害事故发生。②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应急预案

①校外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其驱逐出学校,并向其发出警告。

②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门卫、保安及学校教职工应果断采取一切必要的自卫措施将其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③对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救治。

④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2、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后,校长、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按程序向上报告。

(3)如果有人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面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驱散其余人员。

(5)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6)如是社会人员来学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求助。

(7)如遇歹徒疯狂伤人,除组织教职工进行自卫救助外,应立即组织疏散撤离,迅速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地段。

(8)事故发生后,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二)、火灾事故

1、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要及时向教育局和消防大队报告。

2、组织施救:

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采取如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做好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工作,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人员开展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器及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三)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及突发性传染病

1、报告程序:

当学生发生中毒事件、突发传染性疾病及学校所在地发现传染性疾病时,第一发现人要根据病情及中毒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拨打120电话。学校领导要根据现场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或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或排查燃烧、燃气、燃油等器具,切断一氧化碳来源。

(3)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件现场,对中毒食物、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

(4)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5)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流行性传染病的控制,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和机制。加强学校早餐部和饮水卫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四)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

1、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设置安全隔离带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

(五)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

1、学生上下楼梯时楼层值日教师应在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3、一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并立即想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救援;

4、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教育局和卫生部门报告,并亲临指挥,很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执行申报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项安全工作方案和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学校有关领导要全程在活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如有学生、教职工伤亡等情况,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七)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

1、校园周边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第一发现人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2、门卫要关闭或控制校门,防止事态向校内蔓延,并阻止学生到现场看热闹,以防止事故殃及学生;如事故现场有学生,要及时安排专人将学生撤离现场或集中到校内。

3、安排专门人员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八)交通安全事故

1、发现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后,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2、在相应位置设置危险警示标志,防止连环事故发生。

3、迅速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4、组织保护现场,监控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协助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5、搞好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做好情况汇报。

(九)自然灾害事故

1、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马上停课,组织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向110指挥中心和教育局报告。

2、学校领导、教师要冷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安全为第一位。

3、转移时要坚持就地、就近、就高和自救互救逃生为主的原则,按照预定路线组织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十)盗窃事件

1、高度重视,积极预防。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高度重视防盗工作,建全制度、加强

值班巡逻。保卫人员要熟悉学校各个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技术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3、一旦发生校园盗窃案,学校保卫人员要迅速赶赴案发地点保护好现场并向110报警,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并对当事人进行问话,查明登记失盗的物品,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4、案件发生后,学校要对案件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及保卫工作中的漏洞,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再次失盗,并就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教育局。

(十一)科学实验室事故

1、对科学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对因此引发的灾害性事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善后工作。

2、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案件和灾害性事故,保卫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拨打110、119、120报警求助。

3、组织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办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4、立即负责吧病号或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5、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材料、物证进行具体了解,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6、事故查清楚后,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送交县教育局。

六、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其他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和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要详细、准确。必要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救援人员、车辆。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进程情况。

2、如发生事故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接受新闻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按上级部署,及时向职工、学生、家长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以安抚情绪,稳定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禁止任何人传播和扩散事故有关消息。

4、按救人优先的原则,首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抢险、救灾等工作。

5、按学生上号事故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6、要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七、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在现场的安全小组成员协商处置,并由在场的最高职务者发布命令,组织自救或互救。

2、学校其他成员应在预案启动后迅速到岗,抢险组、后勤组人员待命。

3、应急预案实施必须以人为本,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有发布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怎样面对医疗意外与事故 篇十一

9岁的晓洋终日呆傻地坐在家中,失控的口水流淌在衣襟上……面对病前儿子活泼可爱的照片,他的父母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儿子因天生睾丸长在腹腔,做了分步引睾手术,岂料在第二次手术牵拉精索时发生麻醉意外。手术台上的晓洋呼吸心跳骤停,虽经抢救保住生命,却因大脑缺氧造成脑瘫。

事后,麻醉学界权威们认定这属麻醉意外,但患者家属认为这属于医疗事故。这个医患纠纷一拖数载,给双方都带来沉重压力。它使我们不能不认真思索如何面对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

主持人:目前,对“医疗意外”的理解有很大不同。一般人往往将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不良后果统称为医疗意外,如死亡、残疾和严重功能障碍。而医学界则根据现实的医学技术水平,将这些不良后果按能否避免、有无过失,细分为医疗意外、难避免的并发症和事故。下面请浙江大学医学院丁涵章教授解释这三者的区别——

丁涵章: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出现难以预料、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如利多卡因硬膜外麻醉,有时会出现心跳骤停的不良反应,虽及时抢救,死亡率仍较高,有的会由于严重脑缺氧而成植物人。

难防范的并发症,是指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虽能预料其出现的可能性,但防范的难度大。如脑瘤切除手术很易引起肢体瘫痪;某些化脓性疾病手术后很易引起穿孔;腹腔镜下腹部手术易并发出血等。对于这些并发症,医生事先会告知病人家属,并做好防范准备。但医护人员尽力了,未必全能防范,这受现有医疗技术条件限制。

医疗事故是指因医护人员的过失给患者造成的严重不良后果。也就是医护人员该做到而未做到、能做好而未做好,而引起严重损害的。包括对医疗意外和并发症的处理不利,未予重视,加重了不良后果,也依具体情节负一定责任。

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的;(二)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三)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四)以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

主持人:随着医学的发展、法制的完善,随着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该《办法》规定的基本精神将有更透彻的理解,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正在修订中,我们相信,实事求是,惩恶扬善,罚所当罚,保护应当保护的,永远是法治的根本宗旨。

增强共御医疗风险的意识

主持人:有病找医生救治,自古如此。我们在电视里也看到,古代的皇亲国戚有病也是急呼太医。但医学不是万能的。尽管以前很多不能治的病,现在能治了,但未攻克的疑难问题还有很多。面对患方的过高期望,有必要强调医疗过程的高风险:祛病不像洗澡那么简单!医药是把双刃剑。医护人员只能因势利导,促进生命过程向健康、康复方向发展,但事与愿违的事是难免的。对此,懂医的人往往更易理解。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赵友文教授对医疗意外就有深刻体验。

赵友文:“前年,和我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伴住院做溶血栓治疗,就在疗程快结束时,忽然他腹内的大动脉破裂,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很多人担心我承受不了,我却冷静地对有关医务人员说:“我曾经在这个医院工作过,医护人员的心情我能理解。你们可以对这个病例进行讨论分析,吸取经验教训,不必告诉我,我也不追究!

“我先后在妇科、外科、精神科做了40多年医生,医学领域的未知数太多了,许多医生都是越干越胆小了。有些患者家属抱怨医疗意外发生时,说患者是走着进去,躺着出来的。他们不知道治疗就是对人体这个极其复杂精密的系统进行干预,有些是无创性的,有些是有创伤性的;有些副作用小,有些副作用大,尤其是个体差异和各组织器官的承受能力千变万化,现在的医疗技术尚不能完全掌握和监控。拿我爱人来说,他虽仅65岁,可患糖尿病多年合并下肢动脉梗阻,医生先后为他做了手术取栓、搭桥,又发生血栓再注射药物溶栓时,发生了意外的腹腔大动脉破裂……

“当时,很多人叫我找医生算账,我的态度是我既是患者亲属,又是医生,我知道这种意外是难以避免的:用药少了,血栓溶不掉;用药多了,就有出血的危险。而且谁能事先知道他腹内的动脉那么脆弱?如果我们处处苛求医生,医生还有积极性吗?

“在我行医40多年中,与很多医生共过事,尽管各人性格不同,有的细致些,有的粗犷些,但在医疗的关键时刻,没有谁马虎过!生死攸关、性命相托啊!出了医疗意外,亲属悲痛,医生的心理压力也不轻呀!”

主持人:对医疗高风险,医生、患者及家属都要有心理准备。这就是手术等有风险的诊疗项目实行前,往往要将种种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并发症告知患者及亲属,签字后执行的原因。

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律师:家属在有关治疗单上签字,就意味着了解该项治疗的风险,同意承担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因此,患者、家属对治疗前签字一定要重视,认真问清缘由,慎重对待。当然,医生并不会因为患方签了字,出现意外就不抢救了,不及时处置了。如果医护人员在此医疗过程中有过错仍要承担责任。

主持人:基于对医疗风险的深刻理解,医疗、司法和医疗事故纠纷争取协商解决

从医疗诉讼案例学维权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纷纷建议,探讨建立全社会共御医疗风险的机制。新兴的保险业陆续推出相关险种。据悉,京城医务界已有30%从业者加入执业保险,百姓也开始关注或购买以生命和自身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人身和健康保险。国外成功经验证明,这是合理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患纠纷的可行之路。

主持人:近年来,媒体不时有医疗事故案件报道。如北京某职工医院手术中将金属钳遗忘在患者腹中,给她造成迁延不愈的病痛。乌鲁木齐几家医院推诿拒收一患儿,延误治疗时机使患儿夭折。这都是严重违反诊疗制度造成的,责任明确,患方理所当然受到赔偿。但更多的医疗不幸事件是在复杂的医疗干预和复杂的病情演变中发生的,因此首先应冷静对待,弄清情况。丁涵章教授对解决医疗纠纷有25年实践经验,请听听他的意见——

丁涵章:如果不幸医疗事故发生在您身边,或怀疑是医疗事故,您可首先与医院协商,口头或书面提出给予调查解释的要求。对院方的解释,涉及技术很专问题难以听懂时,也可向其他有关医生请教。

实践经验证明,与医院协商解决此类纠纷是简便有效的。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将医患协商处理列入程序,要求“医疗单位要首先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做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结论准确,处理得当。”“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主持人:近年来,随着维权意识的增强,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案例在增多。应运而生的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成立一年来,已代理了60多起诉讼,并开设了国内首条医疗纠纷咨询热线。下面是他们的见解——

37岁便出现几缕白发的邓利强律师说:医疗事故官司涉及复杂的医学专业内容,劝告患方不要打赌气官司,必须采取冷静客观态度,必须有证据证明存在医疗过失,而且这种过失与不良后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有些医疗不良后果是难避免的医疗意外或并发症,并非医务人员过失,状告医院最终是不会得到支持的。近年来,已有10位当事人接受邓律师忠告,撤消了诉讼。

华卫律师所的几位律师走路似小跑,频繁的电话铃声使他们不时放下手中沉甸甸的代理案卷。复杂的诉讼 案卷有四五本之多。包括有关陈述、票据,有关病历和医学资料复印件,医疗事故鉴定书复印件等等,不厌其详。有着医学、法学双学历的邓利强代理过100多起医疗事故诉讼,深知其艰难。作为律师,他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事宜尚且疲惫不堪,当事人在精力财力上的消耗可想而知。一起医疗事故官司短则一年半截;长则拖延数年。很多人深陷其中,悔不当初调节解决。因此邓利强说:我最不主张打医疗官司!他常劝导咨询求助者,能调节解决是最理想的。

一位6岁的男童因医疗事故死亡,其父母提出60万的高额索赔。经邓利强苦口婆心地调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终于使医患双方达成谅解,找到了双方均能接受的处理办法。

邓利强认为,调节解决成功的关键是兼听双方意见,提出的要求必须合情合理,具现实可行性。

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您的此项权利受到侵犯,可依据《民法通则》或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您想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就须向属地法院提出诉讼。下面请律师讲讲有关问题:

林江湧律师:法律是重证据的。如果你想状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你或亲属的健康有损害、有过失,你就要有起码的证据。

14岁的学生刘某因左睾丸疼痛约30小时,于去年10月10日去某医院泌尿科诊治。医生检查不仔细,未认真阅读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报告,造成误诊,没有及时手术,使挽救患儿扭转的左睾丸的最后一线希望从医生手中流失了。尤其让当事者难忘的是:接诊医生检查了病情后,边写病历边对另一位医生说:前些天看过一个男孩,是睾丸扭转。刘某的母亲当即便问:“我们孩子是不是也是睾丸扭转?”那个医生说:“不是。”

过后,刘某的睾丸疼痛加重、阴囊红肿,4天后,手术切开时发现:左睾丸扭曲360度,睾丸呈紫黑色坏死,只好切除。患儿家长今年5月向法院递交了损害索赔的诉状。

在律师代理案卷中,巴掌大的一张诊断书复印件上赫然写着:“(左)急性附睾睾丸炎,建议休息叁天”,成了误诊的明证。

律师还复印了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泌尿生殖系统急症》有关章节,其中荧黄彩笔标示的语句强调:“睾丸扭转,若不及时诊断,尽早治疗,将会发生失去挽救睾丸的机会,以致影响生育功能等。”“更重要的是医生在对于睾丸疼痛者就诊时,要想到睾丸扭转这一疾病,这就能提高睾丸的挽救率。”多普勒超声仪检查,对睾丸扭转、急性睾丸附睾炎诊断准确率可高达81.1%~90%。

林江湧律师:这些医学专业性很强的论述,是确认医疗技术过失必不可少的科学依据。

北京郊区待业女青年雍爱民因呕吐腹痛,1997年3月27日8时许,由其父母陪同来某院急诊室就诊。值班医生怀疑她患宫外孕,请妇科会诊。虽家人再三否认:“她没男友,就在家学习,门都很少出。”但经治医生仍固执己见。11点后,患者要排尿,值班医生说:“正好验验尿吧,”开出二张验尿单。

下午1时许,值班医生看了妊娠试验阴性报告单,说“这就好了”,妇科会诊医生离去,可患者病情越发严重,不停输液输氧,仍出现休克。下午5时许,医生发出“病危通知单”。之后,医生才注意到中午化验单上尿糖的4个加号,于是才赶紧抽血送检……第二天凌晨3点40分,患者心脏停止跳动。雍爱民死后11个小时,家人将尸体送去火化,未接受医生做尸检的建议。

2000年1月,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当时病情推断雍爱民死于感染中毒性休克,合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构成一级医疗技术事故”。据此,其父母将该院告到区人民法院,索赔101969.2元。

2001年4月10日,该区法院审结此案,原告败诉。其判决书再次重申:“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的一方负责。”

主持人:据了解,雍爱民之父因感情原因,未同意尸检,给维权造成无法弥补的证据缺撼。专业律师认为,此案病因不清,但死因清楚(病历资料证明死于中毒性休克),而医生未及时对症采取抢救措施,是有责任的。可见,解决因素复杂的医疗纠纷,聘请专业律师是必要的。他们常能为解决争议较大的医疗事件提供思路和切实帮助。

汪老太太患尿毒症做血液透析治疗,护士在做颈动脉穿刺时,连扎了几次,造成局部渗血,形成脑水肿,压迫呼吸中枢死亡。

专家们在鉴定此事件时,意见分歧很大。有人认为,穿刺时用点止血剂可减少渗血,从而避免不良后果;但也有人认为,尿毒症晚期的病情已无法逆转,死亡是疾病自然的转归。穿刺处置欠周只在死因中起次要作用。

郑雪倩律师认为:对混合因素造成的医疗不良后果,应区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很多医疗事件,可能既有医护人员的工作未到位或瑕疵,又有患者自身特殊体质、病情发展的因素。这就要组织有关医学专家、法学家共同讨论分析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再依据责任大小确定经济损失(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打官司费用、鉴定费等)分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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