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廉政责任书

2024-09-05

工程廉政责任书(精选11篇)

1.工程廉政责任书 篇一

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项目名称: 舟山花园二期三区 发包人: 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协调好施工各方的关系,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管理,并参照本责任书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2.工程廉政责任书 篇二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给当前防腐斗争工作提出了新方法, 也给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根据党中央和政府的工作思路不断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落实, 需要党委和纪委工作人员加强认识, 不断进行思考与探索, 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理解

( 一) 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要应该发挥好领导作用, 为各项工作的开展选好负责人, 力求在选人上就防止不正之风的产生, 要对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一些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 党委要做好监督与查处的配合工作, 对相关人员的权力进行制约, 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健康有序的开展。可以说党委把好选人关是后续各项工作开展的必要保证, 做出正确人选之后对其各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保证其能够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党委还能够对纪委的工作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相关党政人员做好自我约束。

( 二) 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 其能够行使监督权力的范围很广, 能够对同级的党委领导班子、人大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政协领导班子、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工作计划的部署与落实、党员干部的培养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个人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时, 有权利对其展开调查。纪委与党委是密不可分的, 极为各项工作的展开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完成。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手段

( 一) 加强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党委与纪委的共同努力, 这就首先需要党委和纪委加强责任意识, 切实认识到各自的责任, 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党委和纪委相关成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 对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深入理解, 并针对会议精神做好接下来工作的部署。党委和纪委需要对各自的责任予以正确的认知与定位, 保证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针对各自的责任进行任务的落实。党委要切实认识到在党风了廉政建设中起到的主体作用, 注意做好带头作用, 把握工作方向。在进行相关人选的选择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保证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能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并为今后工作的开展负责。纪委则需要重视监督责任,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安排, 保证监督工作的完善, 要保证每位党政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在纪委的监督之下。特别要注意对百姓关心的问题投入更多的监督力度, 保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

( 二) 完善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对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 提升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效率。需要党委和纪委对各自需要负责的部分进行规划, 做好工作部署, 保证日常工作安定有序的进行。党委和纪委的日常工作需要有一个严格的规划以及规范, 领导人要做好领导与统筹的工作, 并将各项任务进行合理的分配, 对各负责人施以适当的压力, 并建立考核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从而使党委和纪委各成员能够以一种饱满的精神面貌去对待每一项工作, 获得适当的压力与足够的动力, 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更好完成发挥功效。

( 三) 改进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还需要对党委和纪委相关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 保证其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这就需要不断改进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了各自的责任, 但其承担责任的情况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来, 而一旦出现问题则需要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解决。这样就形成了责任追究制度, 对党委和纪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多种问责, 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证, 对党委和纪委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追究。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对党委和纪委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开管理, 保证责任追究制度的合理性, 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和考核制度相结合, 对工作落实到位的人员予以表彰, 激励党委和纪委各成员都能高标准要求自己。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我党的生死存亡, 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 这就需要党委发挥其主体责任, 纪委发挥其监督责任, 二者共同配合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们党的发展指明方向, 做好规范, 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为百姓的生活谋福利。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党委和纪委要共同发挥作用, 分别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需要对二者进行正确的理解, 并加强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观, 完善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 改进党委和纪委的组人追究制度。从而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风气。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探索

参考文献

[1]陈茂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中外企业家, 2014, 24:128-129.

3.建立党风廉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 篇三

关键词:党风廉政;责任追究;企业;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是对那些不能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导致消极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一项制度。建立党风廉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是按照特定程序与制度进行的,一项实践性活动,该机制是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的核心环节。如何全方位利用好党风廉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讲,推动企业发展来讲,是一个需要全面深入探索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廉政建设的实践发展和理性思考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既事关企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还会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应该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地位,花大力气解决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用反腐倡廉的成绩来赢得员工的认可,更好服务社会。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人们的认可,但不可回避的是,在企业内部还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认识还不到位,未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一个高度去进行全面认识,出现了牟取私利,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导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陷入困境。从这里可以看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特点。因此,必须从企业发展的未来考虑,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不仅是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更是服务社会发展,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分析

(一)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这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全面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并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针,特别是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被认为是长期性的一项制度,是我党的一项政治纪律,全面体现了反腐败的工作机制与领导体制,这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处发展来讲,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制,广泛参与党风廉政建设中结果。

(二)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能落实的追究”

1.企业责任的追究无法落到实处。企业责任追究无法落到实处,认为企业责任追究属于政府部门工作的范畴,如果是出现了大的事件就应该直接找政府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而企业作为一个生产型单位,各种各样的事情都会牵涉到领导的责任,这样会大大挫伤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在开展生产的过程中,企业专门负责生产经营的人员,如果是所有的事情都采取责任追究的话,企业就难以获得实质性发展。这些因素导致企业责任追究就是一个“空架子”起不到多大的实效性作用。

2.责任追究没有明确的规范。企业虽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但是责任追究并未建立确定的规范,也就是具体的标准。当前,一些企业表面上制定了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规范,导致这些制度根本就无法进行。比如,有的企业规定了出现重大经济问题,应该追究主要负责人什么样的责任,至于“重大经济问题”到底是什么,也没有确定的界限,到底给企业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具体追究到哪一层的领导责任,在何种情况下去追究领导责任,受到什么样的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罚,也没有确定的标准、假如出现了重大违纪的情况,也很难进行追究。

3.企业代表更换无法承担廉政责任。企业代表在更换后,在上一届领导中出现的责任处置就会陷于瘫痪状态,根本无法承担廉政责任。因为新的企业代表作为企业负责人,只重视接管企业后企业如何才能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取得好的成绩,实现更大发展,根本不关注企业上一级领导出现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应该承担的廉政责任,这样原来的企业代表即使是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也因为企业代表的更换而免于被追究廉政责任。

4.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体系欠科学性和系统性。企业廉政责任追究往往是“过去犯的错,现在被查处”的状况。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是对原发地的单位,对现任人员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因此会出现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成员及负责人并不是原有人员,却要代替受追究的尴尬局面。

三、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一) 建立企业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指标体系

1.创建责任追究领导体制。企业内部的纪委应该全面协调责任追究方面的工作,在企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联动性,开展推动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开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完善企业纪委部门协调责任追究体制,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展开全面的检查以及指导,充分协调好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对具体责任事件展开调研,并且向企业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具体倡议。

2.完善企业责任追究保障机制建设。首先,创建并完善企业内部教育保障机制建设。一方面,应进一步强化对企业主要领导开展履职教育,开展责任制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经过年底考察、责任分解等措施,让企业内部领导能全面站我责任制的实际内容,做好在整个个职责范围内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完成企业各个部门应该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加强警示教育,让企业内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全面认识到,如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就是渎职,如果是渎职就应该追究责任,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内外压力。其次,创建党风廉政制度保障机制。创建企业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制度,通过开展表彰先进、考核以及落实,对不能及时落实的人以及事件给予全面的追究;完善企业追究事件的调查制度,符合程序性规范。采取党风廉政责任追究的“双建议制度”,也就是说,不仅要指出具体的处理建议,更要对问题进行整改,对出现问题的企业部门加以规范;创建企业党风廉政追究情况的汇报制度等。最后,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督保障机制。强调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完善企业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制度,进一步以拓宽企业内部监督渠道,形成监督的合理,全面发挥审计监督、工会监督等作用的同时,切实发挥企业内部员工以及舆论监督作用,对被揭发出来的企业党风廉政责任不落实的具体情况,启动内部监督程序,并追求其相应的责任。

3.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处理机制。创建企业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排查制度。从企业内部专项治理、廉洁自律以及纠风等工作中全面排查相关线索,查看企业内部领导班子是否存在对已经交接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没有办理的情况,对禁止的不正之风不禁止的情况。其次,全面落实信访排查方面的制度,对出现的一些重大性质的信访事件应该开展跟踪问询,对企业领导班子拒绝办理、不及时办理的事件,应该尽快厘清线索,全面系统分析,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展开调研。

(二) 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部门

企业内的领导干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权力部门,以及关系到企业员工实际利益的核心点,在企业发展中将起到导向性作用,对此,强化对他们的各项监督,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部门,才能实现小的监督成本来获得大的监督成果,实现监督的目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部门运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监督好企业的“一把手”。企业内部的“一把手”为企业领导之首,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权力核心监督。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权,加强内部监督,将“集权”转化为“民主决策”,避免出现个人专断的情况;注重外部监督,经过创建评议评估机制以及落实经济责任审核、廉政兼做等相关制度,催促企业领导干部能廉洁用权、实现严以律己。其次,要全面监督好人、钱、审批等企业关键部门。这些关键部门是容易出现腐败的高发性部门,应加强对人、财、权等企业各个部门的监督,对权力进行分担,采取公开透明的运作方式;在固定时间内对企业人员开展岗位轮值,强化企业内部岗位机制建设,加强分工、业务方面的制约,创建权力运作的程序,创建彼此制约的管理格局。最后,应对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关注的事项展开全面的监督。要紧密围绕广大企业员工关注的一些重点事项,调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部门的职能,抓住重点环节,确定监督的具体内容,逐渐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获得好的监督效果。

(三)落实追究企业责任的方法和途径

完善企业纪委部门协调责任追究体制,达到责任追究不落空、不误伤,谁犯错,谁负责的科学追究体系。企业的纪委和企业的人事劳资应建立人力资源、劳资、党风廉政考核信息平台,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实施追究到本人的党风廉政考核系统。

对企业内部的干部违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规定,以及不能全面履行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需要展开责任追究。采取责任追究的方式包含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两个方面,在进行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时,不仅能单独使用,也能合并到一起来使用。企业的领导成员对职责范围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查处,并且去承担相关责任,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分,如果是对企业负责人领导内的压制不查、包庇纵容行为给予一定的处分与处理。落实追究企业责任,除了根据企业具体责任考核结果开展处理以及处分之外,还需要采用其它方式来发现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并加以处理与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量纪处分、责任认定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科学处置好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会审具体制度,科学界定领导责任。

企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企业责任的追究无法落到实处,责任追究没有明确的规范,企业代表更换无法承担廉政责任,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体系欠科学性和系统性,因此,构建企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可以采取建立企业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指标体系,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部门,落实追究企业责任的方法和途径等方式,提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 王永明,关晞昕,晁中雷.试论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保障[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1)

[2] 全素英.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1(01)

[3] 李法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J]. 求是,2011(05)

[4] 李青莲.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思考[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01)

[5] 祝彦,杨鑫洁.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思想与实践[J]. 科学社会主义,2011(01)

4.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篇四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甲方):

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公司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对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 1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从事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同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准参加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

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将被列入建设施工黑名单,永久性取消承建甲方工程资格;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

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党群(纪检监察)部备案一份,上报新业国资纪检监察部一份。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盖章):

5.工程廉政责任书 篇五

XXXXXXXⅡ标段

按照《铁路工程项目廉政建设互保责任书》第四章第3款的规定,对照责任书内容,对本单位履行廉政建设互保责任情况展开了一次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不得在工程(物资)招标中围标、串标。

由于本项目已经是在建工程,所以不涉及围标、串标行为。

2、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以及将主体工程、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由于本项目现在已经是收尾项目,主要剩余路基防护工程,所以不涉及主体工程、专业工程的分包情况。只涉及劳务作业分包情况,但是我标段已经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

3、不得弄虚作假申请变更设计和验工计价。

申请过变更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已经现场考察、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4、不得改变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结果。

本标段一直沿用原始的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单位。从未更改过。

5、不得在铁道部规定的银行以外开设账户、存储、借贷以及挪用、转移工程建设资金。

本标段所开设的账户一直使用的是进场时办理的账户、存储资金均符合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没有在铁道部规定的银行以外借贷、挪用、转移工程建设资金情况。

6、不得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业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为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对本标段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相关资质予以审核,分包单位都是与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没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参加。

7、不得违反规定向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赠送礼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

本标段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公事公办,没有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赠送礼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所有办公往来符合廉政建设文件规定。

8、不得举行可能影响与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正常公务活动的宴请。

6.廉政责任书 篇六

建设工程承发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地址:

施工单位(乙方):

(勘察设计、监理)

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市场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赞助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量问题处理等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不准将承接的建设工程转包、挂靠或者违法分包;不准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单位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的,即作为违规行为记入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不准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部门:(盖章)

7.行政自律的责任制廉政建设 篇七

(1) 构建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构建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必须对公务员的个体自利性与政府自利性加以监督和制约。体制内部实施的监督无法克服的自身障碍, 应进行全方位, 高效率的监督体制创新, 在强化人大代表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同时, 还包括监督职权与职责监督的重新分配, 更包括监督机关间彼此隶属与权力关系的独立与再造。

(2) 监督机制的创新必须体现“公民至上”的理念, 保障和维护公民的知情权, 听取公民的诉求, 接受公民社会的监督。监督主体与监督方式要遵循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原则下相互配合, 杜绝监督漏洞的存在。

(3) 准确灵敏的反馈机制。政府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 在行政管理的运作过程中, 反馈机制往往决定了整个系统的运行效能, 反馈为执行政策的分析、判断、调整和落实提供科学的事实依据。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化的复杂生态管理背景下, 准确、灵敏的反馈机制必须建立在稳定、高效的网络与同步通讯技术的支持, 否则, 政府也无法及时、准确的了解公民的诉求和相关情况, 并且及时转达处理指令, 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公民的需要和诉求。网络技术通过电子政务的方式把曾经只能在真实的现实中才能处理的行政事务拓展在数字空间, 从而使得政府、社会和民众的交流与互动更轻松、更容易, 从根本上把政府从传统的封闭行政治理中拓展开来, 从而更开放、更透明地体现“公民至上”与“服务至上”的理念。

先谈谈政府行政职能的转换。政府应该只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行政部门不能也不应该拥有无限的权力和无限的责任, 因此政府应该是“有限的权力与有限责任”, 而应该管理市场主体和非政府组织“不该管、管不了的、管不好的”时, 市场主体以效率为路线, 而政府负责管理和保障公平, 同时, 最大限度地发挥契约和非政府组织方面的作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非完全意义的成熟的市场主体, 经济活动还受到较强的政府控制, 市场经济主体性还非常薄弱, 对资金、管理项目和经营活动对政府的政策有很强的依赖性。比如, 企业要购买土地来扩大生产规模、经营项目等方面都需要政府的批准。一些企业为了竞争为了牟利, 什么样的违背法律的违背公平的手段都来采用排挤竞争对手。这样必然有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巨大的空间。因此, 政府的行政责任深化需要成熟的市场主体, 政府才能把管理和控制市场和干预经济的职能完全转移。政府职能转化的困境有很多因素造成的, 但是市场经济主体很不成熟是阻碍政府职能转换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谈谈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理顺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管理中常常会出现办事难, 政府的办事效率低下、办事周期冗长拖沓。因此, 要重新改变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机关与各部门分工之间的明确, 减少重复、无效的流程。成都市通过简化流程、改善服务方式、大大地缩短了审批的时长, 如非政府领域投资、非政府限制类建设类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的周期从以往的68个工作日缩短到了51个工作日。

2 政务公开制度

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特点是暗箱行政、信息不公开、信息不对称和政务不透明, 它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交易成本, 还为行政官员提供了大量的“寻租”机会。破除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参与权。满足封建专政统治需要的传统保密文化的残余和管理型政府模式下“官僚主义”、“官本位”和“文牍主义”的现状, 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现今政务公开的发展。

(1) 政府行政的回应机制。“回应性”一般是指当面或者之间面对一项对行动或者信息的要求时, 行为或者信息的提供者具有的反映的速度和回馈的准确度。根据这一界定, 政府的反映速度是指公民对某项行为提出要求后, 政府机构或行政工作人员对给出回答之前的等待时间。政府准确的回馈意味着行政主体或者的回答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服务用户或者期望。

(2) 官员问责制度。政府权力来源与公民的权力赋予, 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代理者与委托者的关系, 政府作为权力的代理者必须代表和维护权力委托者的利益与意愿。因此, 对于权力代理者对权力委托者的利益侵害与意愿的违背行为, 必须实现官员问责制:一方面, 杜绝政府部门的自利性———部门利益;另一方面, 杜绝“公共人”与“社会人”双重角色下的政府公务员的自利性———个人利益。行政官员问责制的完善取决与系统制度的创新。一方面寻找实施的着力点, 即最优的实施路径。 (1) 官员问责制主要对象应集中于行政高官。从理论上讲, 任何行政官员都应成为官员问则的对象, 但不同层级的官员有不同的责任大小, 应将责任大的形状高官作为问责对象, 强化高官的问责意识。 (2) 强调官员问责的连带性。强调官员问责制是强化官员责任意识的前提, 强化政府高官关注和督促更多的行政官员和下属部门, 同时强化政府高官自我监督。 (3) 将政务公开与官员问责制度相结合。政务公开与透明是官员问责制度的前提, 即实现原有的“暗箱行政”到“透明行政”的转变, 消除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让公民充分了解政府权力的运作状态、效果和存在问题, 才有可能实现公民对官员的问责。如果公民对权力的运作不知情, 那么官员问责也只会成为无法实现的空谈。

3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工作态度上, 以切实为人民服务与人民满意为重心;在技术的使用上, 加强对电子技术与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 提高行政办公的工作效率, 同时也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1) 公共行政中的低效。公共行政中的低效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的过程里不能以更短的时间和更少的办事成本来提供适当的质量更高的公共产品和更令人满意的公共服务。它具体表现在:职责规定分工不明晰, 缺乏切实可行并高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缺乏公平的竞争机制, 人浮于事, 缺乏开放和透明的招聘和解聘制度。行政腐败是由于对行政人员的自利动机缺乏强有力的制约, 那么行政的低效率原因则有所不同: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行政程序、责任分工设置的不合理;对行政人员的公利性动机的激励机制不充分。

(2) 公共行政中的腐败与公共行政中的低效存在的相同的根源。公共行政中的腐败与公共行政中的低效存在的相同的根源。 (1) 政府对市场的过分干预。公共行政过程中对市场行为设置了不必要的关卡, 市场主体为了顺利突破这些关卡的阻碍就对关卡上的负责主体有强烈的贿赂动机, 本应该用于市场竞争中的精力与物力的投入, 用于政府的“公关”, 从而为行政过程中满足个人的私利提供了腐败的基础和条件。 (2) 行政部门结构与功能重叠、职责不明确。行政部门以责任不清来相互推委, 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另一方面, 行政管理对象为了防止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推委申办事项而造成工作进程的延误与不利影响, 不得不找路子、找关系, 甚至通过行贿的方式来提高行政办事人员的积极性。 (3) 公共行政人员普遍缺乏公共服务的道德意识。行政效率的低下和行政人员自利性缺乏有效的约束, 导致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面前, 无法摆正两者关系, 过度追求私利, 而产生腐败行为。 (4) 公共行政人员的公共责任的动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5) 行政行为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社会的外部强制的评估和监督制约和推动。

参考文献

[1]王卓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与服务型政府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9, (7) .

[2]石国亮.服务型政府[M].北京:研究出版社, 2008, (12) .

[3]秋风.政府的本义[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 2010, (4) .

8.工程廉政责任书 篇八

关键词: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引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出发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既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促进两个责任的互动共进,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内涵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格局。

“两个责任”不是给党委加压、给纪委减负,而是针对党委和纪委的地位和职权,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各尽其责,从而有效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证;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目标要求上与党委保持一致。

二、正视存在问题

(一)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

从过去的“全面领导责任”到现在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党委如果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只挂帅不出征”,这远远不行;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这远远不够。

(二)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

近些年,纪检监察的工作领域越来越宽,一些职责范围外的事成为分内事。个别领导干部只拿“要支持纪委工作”这样简单的表态来应付,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委。有的表面上大家都负责,实际上大家都不负责,责任“空转”现象较为普遍,实际工作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三)重业务工作轻“一岗双责”的现象还存在

部分领导把“一岗双责”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就行了,实际工作中只关注业务工作,对自身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明责、不履责、轻问责,结合分管业务加强风险防范、主动监督管控有待加强。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

有的党委和领导干部担心查办腐败案件影响企业的形象,影响上级领导对自身的满意程度,影响群众的测评,因而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有的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对出现的腐败案件,只注重处理当事人,对应负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人问责少,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问题。

三、推动责任落实

(一)落实“两个责任”,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

1.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

“两个责任”是政治纪律、政治任务,是具体化的纪律和规矩。要加强党的纪律的宣传和教育,把严明纪律、遵守规矩的要求落实到“两个责任”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上,增强党员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性和紧迫感。要注意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要求,不违纪、不逾矩。

2.进一步强化责任“底线”“红线”意识

“两个责任”明确了党委、领导干部个人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各自该承担的责任,严格意义上讲,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和红线,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和原则意识,促使自己习惯在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下干事创业。要在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的同时,针对职责范围内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

3.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

要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肃查处落实责任不力和目无组织、欺骗组织等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特别是管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相对少数”。

(二)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强化“三敢意识”

1.敢于担当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作为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体现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

2.敢于作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敢抓敢管、主动作为,以立说立行的做派、求真务实的作风带动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履行好“两个责任”。

3.敢于创新

发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深入研究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在提高警示教育成效、加大案件查办、强化责任追究上提出新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落实“两个责任”,必须抓好“三个延伸”

1.延伸传导

利用基层调研、廉政谈话等就落实“两个责任”逐级开展约谈,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身上,把各级各方面承担的领导、用人、管理、教育、推进和示范责任一一传递下去。

2.延伸办法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层层厘清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把各级各方面该干什么、该怎么干逐一确定下来,确保做到履责有依、担责有据。

3.延伸效果

坚持把实践效果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首要标准,从实践中倒查工作的漏洞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改进和提高。

(四)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体现“三严要求”

1.严肃查办案件

高度重视巡视、信访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盯紧营销服务、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进行核查、问责和处理。

2.严格选人用人

各级党委要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选拔一批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各级纪委要严把对拟任人选的廉政审查关,对公示反馈、信访反映问题核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探索完善考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办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有效落实责任。

3.严厉追究责任

要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快处理,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要进一步研究落实和兑现“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追责的内容、范围、时限、程序和标准,督促各级各方面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四、结束语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担。各级党委、纪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通过“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

[1] 姜向红,单扬,杨德超.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 王绪林.正确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9.廉政责任书 篇九

廉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任 书

工程项目地址:

施工单位(乙方):

(勘察设计、监理)

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及南宁市建设局、监察局关于《南宁市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 》、《南宁市有形建筑市场廉政准入制度》,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赞助费等;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韵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合同条款,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赞助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量问题处理等到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不准将承接的建设工程转包、挂靠或者违法分包;不准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单位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的,即作为违规行为记入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不准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部门:(盖章)

10.廉政责任书(财务) 篇十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财务工作人员廉政意识,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财务部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廉政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全体财务人员

二、责任要求

1、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的监督。

2、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重品行、作表率,以身作则。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保证集团投融资、会计、合同、招标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肃的工作作风,不搀杂个人主观意愿,不为他人意见左右,不偏不倚地处理业务事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严格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财务监督体系,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按法律、法规自我约束自己,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6、正确行使企业赋予的职权,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任何理由索取和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现金、回扣、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以任何方式接受吃请或参加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7、在业务、经济交往活动中严守纪律,无法拒受、退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在收到1个月内主动上交。

8、不发生其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有违犯本责任书约定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区纪委相关规定处罚。对公司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司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或线索加大查办力度,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电话:025-58538105

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责任领导:

责任部室:

****年**月**日

11.落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篇十一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责任主体是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包括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委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负有监督责任,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有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中石油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各级党委重点落实10项主体责任,即落实党委统一领导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责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责任、落实组织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责任、落实选人用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纪委履职责任及落实业务部门监管责任。纪委重点落实好5项责任,即落实组织协调责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落实惩治腐败责任、落实正风肃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三转”责任。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必须着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才能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构建有自身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才能顺应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形势。中油测井公司吐哈事业部经过几年的实践,已逐步形成了责任细则、责任清单、责任约谈、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班子集体廉洁公约,机关工作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制定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机关部门、基层单位相关业务岗位。识别廉洁风险,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执行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各岗位廉洁风险。年中,对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考核,做到签约、检查、考核覆盖率100%。为规范权力运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强化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党委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对重点岗位领导进行沟通性、提示性约谈。纪委针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性约谈,指出问题,作出提醒,保障和支撑“两个责任”的落实。对履行责任不力,发生违纪违规的班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几项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更趋完备,但还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完善。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基层单位要从两个层面进行主体责任的落实,首先从单位整体层面上进行落实,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按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内容,制订重点工作运行计划,从上到下,从一级到另一级,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其次是从班子成员个体层面上进行落实,也就是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如何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与所管单位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要求。二是按照责任书的规定时间对所管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所管单位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填写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年终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是通过党建三联、工作检查、现场办公等多种沟通、交流方式,不定期到主管部门、单位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廉洁谈话,宣传廉洁从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等,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避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纪检部门要围绕本单位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聚焦中心任务,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企,提升合规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察,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在监督方面,始终要把纪律摆在前面,违反纪律的事要坚决制止。追责的事情交给纪检部门,但监督的事却不只是纪检部门的事,要把纪检部门的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相结合,以监督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各司其职、相互沟通、通力配合、协调联动,发挥大监督作用,落实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纪检部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退出一般性监督和业务牵头工作,该由业务部门监督的事项由业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纪检部门不再参与具体业务的监督工作,如合同谈判、招投标、职称考试、废旧物资处理等,由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纪检部门加强对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盯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重要决策、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确保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得到全力推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中油测井公司吐哈事业部)

(责任编辑:胡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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