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

2024-11-13

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共9篇)

1.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浅谈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在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和重组过程中,由于利益的再分配、再组合,产生了企业内部的治安状况具有聚众性、突发性强、牵涉面广和影响力大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就如何加强企业内部保卫工作,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良好的生产环境谈一些见解。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一)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煤炭行业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受到破坏,会给国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同时还会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的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二)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三)为企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建设中去。

二、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逐步向单位内部高度聚集,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相对稳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环境,影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

(二)忽视抓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部分企业内部治安防范意识淡薄,多数单位防范机制不健全。单位的领导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从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为治安保卫工作非本企业本职,是公安部门的事,治安保卫工作在单位里的地位无足轻重,在治安保卫方面的投入过分吝啬。由于部分企业领导对企业保卫工作缺乏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根本没有重视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特性以及相对措施,仍然沿袭过去那种看门守院式、守门神式等方法办公,这些都导致了一些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基础薄弱,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设施未能达到规定的标准,治安防范网络还没有建立起来,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丧失了内部安全防范中应有的威慑力,给违法犯罪分子可利用的漏洞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三)治安形势相当严峻

一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进入企业务工的临时用工队伍壮大,有一些人文化素质不高,法制意识淡薄,不遵法守纪,由于利益的诱惑,有时会铤而走险,盗窃企业物资和产品的侵财性犯罪时有发生,这是当前危害企业治安的重要的行为因素之一。二是在企业周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废品收购站,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渠道。

(四)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突发性事件难以招架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停产、亏损企业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相互纠缠,使得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得一些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生活困难,部分职工心理失衡,成为各种不安定事端诱发的隐患。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不时出现,甚至有的群体上访时冲击、围堵内部单位大门及单位领导办公室进行打砸公物等违法行为,给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或加强这方面的演练和队伍建设以及能力培养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五)公安民警、企业保卫人员的职责和素质还不完全匹配

保卫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是目前企业内保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工作要求,原有治安内保基础工作必须延伸、重构和优化;公安基层组织、企业保卫组织的法定职能必须强化、细化和深化;公安基层组织、企业保卫组织的协调关系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三、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措施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主动适应社会及企业内部的治安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不断分析研究治安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预测,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适应动态管理的要求,改革基层单位之间各自为战、工作运行机制不协调、衔接配合不力等问题,不断加强点线面结合,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依靠公安机关的打击力量,实行打防控一体化。通过以基层单位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将内部治安保卫的范围和工作任务分解给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切实可行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把搞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肩上,建立起工作网络,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保卫工作的保障机制和惩后奖先的激励机制,逐级抓好落实,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渗透到企业各项管理之中,主动参与企业管理,发挥应有的职能,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

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单位自身特点,制定更加细致、覆盖企业全角落、有针对性的管理规章。同时要与企业和社会发展同步,不断修改和完善治安保卫管理细则,使之更有实际操作性,更有说服力和约束力。为实现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范,要制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事关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单位,要加快建立应急机制相协调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适时组织演练,以应对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引发的各种危机,切实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三)从源头上杜绝案件发生

首先是抓好部门门卫管理。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进出厂矿区的人员及车辆加大查验力度,凡是出入厂矿区的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持证入厂,杜绝无证车辆和人员进入厂矿区,从源头上把好第一关,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其次是抓好治安巡逻工作。要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巡逻,加强对重点装置、要害部位、危险库房等部位的巡查,辖区重点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筑牢第二道防线。只有抓好基层治安的稳定,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把治保会的作用发挥出来,才能保证第三道防线的可靠。

(四)确保企业内部治安稳定

“三查”即日常的治安防范检查、重大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和敏感时期的治安清查。“三查”工作的开展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不能分割开来。加强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管理,主动开展反盗窃的专项行动,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获(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查”工作的实施必定能够得到有价值的信息,从而抓获犯罪嫌疑人。“两个重点”,第一个重点是要做好上访期间安保工作,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严防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员制造事端。第二个重点是要做好

上级领导来企业视察期间的安保工作。要有工作的前瞻性,优化保卫方案,合理调配保卫人员,切实把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调动起来,做到万无一失。

(五)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实现企业内部治安防范的科技化

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如果没有科学技术作保障,仅靠人海战术、拼体力,其效能不可能有效提高。治安防范要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使科技手段成为推动治安防范的巨大动力。企业要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因此,我们应该向科技要稳定,向科技要安全,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和密度,最大限度、尽最大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内部治安防范的网络化,提高治安防范能力。要结合单位承受能力、安全现状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分步骤、分阶段、多层次、多格局的方式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依靠科技强保、科技创安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根本好转的强有力的手段。

(六)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发展

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与保障企业资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分不开的,也是促进企业和谐和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从而使企业达到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企业要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选配纪律严明、熟悉业务的人员来担任专职保卫干部,配备相应兼职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权划分明晰、机构设置科学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保卫部门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业务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在职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高保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树立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的形象。抓好业务技能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能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能人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专业技能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从思想上打牢“做忠诚卫士”的根基,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使保卫队伍都能具备胜任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切实解决保卫人员“说外行话,干不了本行事”的问题,真正起到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做好工作。

2.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

关键词:油田企业,治安保卫,特点,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时代的发展, 油田企业的改革也在不断地发展与深入,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趋于成熟, 因此, 以往的油田保卫安全工作方式及方法, 与时代发展的步伐不协调, 如何适应市场发现的新变化和新形势, 做好新时期油田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以下将做详细的探讨与分析。

一、新时期油田安全保卫工作的难点

油田企业关乎于国家的命脉, 在近几年所破获的涉油案件来看, 侵害油田的犯罪活动已经走向了手段科技化、主体集团化、活动职业化等方向的发展, 大大增加了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 一般来说, 存在的工作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犯罪发案率高。因为油田属于“无围墙”的工厂, 生产设备大部位都是放在野外作业, 这种分散化的作业方式, 使得犯罪分子容易有机可乘, 他们如果看到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器械放在户外, 并会萌发盗窃的念头, 顺手牵羊, 见什么值钱的东西, 就会拿什么去卖。

第二是犯罪方式与手段趋于多样化、复杂化。科技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以外, 也方便了犯罪分子作案, 从原来的开井放油演变成为了技术含量高的管道打孔盗油, 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和作案工具的科技含量也不断提高。此外, 在以往的作案中, 一般都是犯罪分子单独行动, 但是, 目前的很多盗油案件, 犯罪分子已经变成了有组织, 有预谋的犯罪团伙, 作案手段呈现出职业化的趋势, 形成了盗、运、销一条龙模式, 且犯罪集团内部分工明确。

第三是打击犯罪的难度越来越大。在传统的思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点影响下, 部分周边的村民一直把盗窃油田物质作为自己的生活经济主要的来源, 有的地方, 甚至形成了盗油专业村、盗油专业户, 所以, 如果犯罪分子发现有什么风吹草动, 就会立即相互通风报信。同时, 部分村民们也会包庇这些犯罪分子, 使得打击犯罪活动的工作更加是难上加难。部分村民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 围绕本地油田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 影响了油田挖掘、采油、运输等正常的生产秩序。

二、导致油田保卫工作困难的原因分析

首先是因为经济利益的诱惑, 近年来, 国际市场的油价持续大幅上涨, 为了保证国内成品油的供应需求, 国家不得不提高成品油的价格, 使得原油像“黄金”般的宝贵, 在巨额利益的刺激与诱导之下, 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不惜以身试法, 以获得暴利。

其次, 造成油田保卫安全工作举步维艰的原因之一, 就是当地的政府部门对油田保卫工作不够重视。油田的税金绝大部分都上缴中央, 地方政府虽有税收, 但与整个石油开采收入相比所占比例较小, 盗油分子重要的销赃渠道——土炼油炉又是很多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些地方受利益驱动, 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致使油田治安秩序整治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在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或民警被盗油团伙围堵时, 一些地方领导不但不协助民警工作, 反而极力维护当地人的利益。

再次, 是当地的警力资源分配不够合理。在当地的油田保卫工作中, 基本上都是油田围绕着生产区域成立保卫组、护矿队, 对油田治安秩序进行整治。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对发生的涉油案件查处大多持被动态度, 即案发后再进行查处, 所以不利于事前的预防, 往往也由于警力不足, 而未能抓捕到盗油的不法分子。

最后, 造成油田保卫安全工作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取证十分困难, 同时, 惩戒的力度也是不够的。由于盗窃原油的特殊性, 致使盗窃后赃物迅速转移, 有的一夜之间即可转移至几百余里外的土炼油炉, 并迅速炼制转化为成品油, 调取赃物十分困难。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事实证明, 涉油案件的发生一方面会给国家经济带来损失, 另一方面, 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 我们必须要坚决杜绝涉油案件的发生, 抑制油区涉油犯罪的滋生和蔓延, 一般来说, 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一) 探索企地共建的新模式

从近年的情况看, 全国各地开展油地共建、警企共建, 不断加大打击涉油案件的专项整治活动,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 油田安保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 尽可能的建立定期协调和治安情况通报制度, 在各方利益间寻求平衡, 力求达到共识。毕竟, 只有认识到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 才能更好地加强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效率, 也才能够减少涉油犯罪现象的发生。

其次, 基层生产单位必须要积极推进企地共建、全民联防的模式, 不仅要全面加强与油区所在地乡镇、村委会的联系, 开展企地联防, 更要充分发动岗位员工, 开展全员防范。

再次, 驻油区各警务室 (派出所) 要与油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席制度, 以便能够更好地展开联合法制教育、治安防控、涉油违法犯罪打击等工作。同时, 还需要在油区周边村庄建立一批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的信息员, 为油田的安保提供一切有效信息, 协助开展工作, 增强防范和打击效果。

(二) 强化执法和监督的职能

油田安保部门在打击犯罪, 整治油田治安秩序活动中, 一定要完全转变过去以人管人的落后思想观念和方式, 必须要形成以制度管人的新思想。首先, 需要制定油田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各辖区油田保卫工作量, 让安保人员签定责任状, 完成安防指标的量化, 责任到人。其次, 需要制定和完善油田保卫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按照责任大小追究有关人员及主管领导责任多年制度, 以便能够进一步强化油田保卫工作力度和效率。

(三) 强化综合治理的功能

安保部门一定要强化“保油与产油同等重要”的思想, 在赢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 形成长效机制的基础上, 坚决遵守“联手联治、企地共建”、“以打促防”的原则, 全面开展油区生产治安秩序专项治理, 实施和完善油地共建油区治理长效机制。并制定一定的奖励制度, 有效地调动和保护公安、保卫等各方面人员积极性, 严厉打击涉油犯罪。

(四) 提高人防效率

制定建设至关重要, 但是强化人的管理作用, 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 油田的安保部门需要创新以人为本的防范方法。一方面要强化专职巡护队伍的职责, 另一方面还有积极加强案件多发井区和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加强油区周边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做好对“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一定要把防治的重点, 牢牢控制在监管范围内, 如对盗油车辆、盗油分子必经路段设置治安卡点, 定期不定期的加强夜间盘查, 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涉油犯罪活动。

此外, 还需要发动群众的力量, 组织群众参与油田安保工作, 并且要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毕竟, 部分群众保卫油田的意识淡薄, 认为是公家的油, 能拿就拿。此外, 部分地方基层领导对油田保卫工作认识模糊, 对油田案件的认识不够, 以为与乡、村无关。同时, 还需要把防范作为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 通过宣传栏、法制课、标语横幅、短消息、公开信、防范手册等多种形式, 实现安全保卫的宣传工作。

(五) 完善技防设施建设

在具体的工作中, 油田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 不断探索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新模式, 尤其要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 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在技防上, 要尽可能地利用企业数字化建设的有利平台, 有针对性地加强红外线、远程监控等系统建设, 结合人工巡检、“大海捞针”的管理, 配以先进的智能管理、电子巡井、“精确制导”主动管理, 在发挥人力的基础上, 实现防范工作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形成立体防控体系, 治标的同时, 在治本上下功夫, 油田治安秩序不好的问题才能根治。

四、结语

总而言之, 油田企业在安保工作中, 需要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种油田安全事件, 维护油田稳定。一方面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企业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治安事件, 另一方面, 要针对各种危害油田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当然, 如何预防和处置, 需要油田安保部门根据其产生的具体原因, 采取不同的措施。此外,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油田相关部门需要联合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 一旦发生油田安全事件, 就能做到有条不紊, 及时处置。

参考文献

[1]张宏丽.关于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10, (19) .

[2]刘铁.浅谈如何做好当前油田治安保卫工作[J].经营管理者, 2009, (14) .

3.浅谈加强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 篇三

关键词:油田;治安保卫;现状;对策

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保证。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加剧,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经济效益的提升,而没有提起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视,导致企业经常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安全问题,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构建适应新形势的行之有效的综治保卫工作体系,提高治安保卫工作效能,促进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势在必行。

一、加强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在当前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能源紧缺的形势下,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油田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能源企业,加强油田治安保卫工作,也是提高国家能源持续供应的关键。近年来,尽管国家已经对于油田的安全生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这严重损害了油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开展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中,就应深入地对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现状进行研究,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从而更好地提高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效果,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

通常情况下,油田生产单位上缴的税收,中央获得的收税比例占绝大部分,地方政府取得的税收很少。同时,盗油分子在销赃的过程中,反而促进了地方收税的增加。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油田安全的意识,对油田治安保卫工作重视度不够,支持力度小,不利于建立油田保卫工作的良好执法环境。

(二)犯罪方式多样化发展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传统的个人作案形式越来越少,团伙作案不断盛行,与此同时,偷盗技术也处在不断的发展当中,犯罪分子都在采用高新科技不断作案,比如通讯设备、互联网等。

(三)队伍建设问题

从目前我国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发展状况来看,其中的管理队伍主要是由油田内部的保卫队来组成,在日常的治安保卫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地方的单位对于部分案件的处理态度较为被动。另外,很多案件的预防难度相对来说都非常大,同时事后的证据调查和收集的难度越来越高,整体队伍综合能力和条件都有限,严重阻碍了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油田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打击的力度

油田生产单位的人员数量大,素质参差不齐,而且成分相对复杂。因此,油田企业中的很多工作人员文化程度都偏低,法律意识比较单薄。此外,还有的员工在利益驱动下,与外面的违法犯罪分子勾结,参与到油田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因此,应该加强油田的安全防御宣传,定期对全体油田工作人员宣传油田安全、法律犯罪方面知识,并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对员工起到警示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员工的法律意识与油田保卫意识,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同时,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应该加强打击的力度,尤其要加强犯罪多发区域,以及重点区域的管理控制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企业治安保卫制度

第一,油田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并不断完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对其精细化处理,同时还要保证治安制度覆盖企业每个角落,体现其操作性,不断引导安保工作人员做好企业内部治安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第二,建立相应的油田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深入落实责任制,如若出现了治安问题,应立即对其进行问责并处罚。第三,企业还必须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建立合理的内部治安保卫防范措施,对于企业内部的治安环境要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对于重要部位要进行重点保护,争取从源头消除安全问题。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制度的修正,使之不留死角,得到全方位落实。例如,治安工作要细化到治安巡逻、人员物资进出、危险品管理、承包商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使企业各项业务都在安全的制度规范下有序进行。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在基层队伍建设上,油田生产单位要做好基层员工的福利保障。在目前我国油田企业生产中,针对基层职工思想意识不先进的问题,要积极地进行创新,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消除消极思想情绪。近年来,油田生产单位的安保队伍的构建上,主要是由油田经警大队的正式职工构成。众所周知,油田企业生产环境都非常的恶劣,并且工作难度和强度较高,再加上中介安保机构的待遇水平较低,从而导致了安保队伍人员流动性过高的问题。因此,为了安抚工作人员的情绪,企业就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并且提高基层队伍员工思想意识的先进性。除此之外,还要完善相关福利制度,为基层员工解决后顾之忧,保证他们的物质生活,让他们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当中来。

(四)建立综治考核奖惩体系

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第一,要健全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实行考核机制不仅有利于提高油田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并且能够达到构建和谐油区的目标。第二,创新综治责任单位考核机制。设置阶段考核分值比重,将考核重点放在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工作机制创新方面。

四、结束语

4.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 篇四

一、新时期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压力、任务和特点。(1)企业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钢铁市场形势的严峻,个别单位面临亏损、停产的窘况,待岗职工、劳资纠纷也将随之增多,使得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特别是一些待岗职工的工资待遇有所降低引起的心理失衡,倒闭、下岗等谣言引发的恐慌,都可能诱发事端的隐患,给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2)由于多数国有企业摊子大、占地面广、又地处市郊,使得治安不稳定因素对单位内部的冲击日趋严重。在企业有发展改建项目时,外来务工人员增多、人流动性强,促使内部防范工作的空隙加大,漏洞增多,很容易导致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进行盗窃活动。

(3)部分企业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得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不完善,存在可趁之机,造成一些重要运行设备、仪器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果是要害关键部位重要设备造成遗失,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4)在企业安保队伍中存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安全保卫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问题,有些国有企业仍按照老思想、老观念进行看门护院式办公,导致企业人防、物防、技防不能与时俱进,使得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丧失了内部安全防范应有的威慑力。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管理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度差等弊端,还会有部分安保卫人员法律观念薄弱,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内外勾结,造成严重内部漏洞,成为企业发展进程中的“蛀虫”。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中运用的对策。

根据当前国有企业保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保卫工作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对国有企业保卫工作进行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在保卫工作中实行五个加强,全面实现五种转变。

(1)加强组织领导,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当前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企业保持内部安全稳定,对于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尤为迫切和重要。各级企业领导在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不断强化预防职能、内部管理职能、协助职能、教育职能、服务职能的同时,还要着重解决好职责不清、职权不明、保卫不利,充分调动起广大职工群防群治的积极性,把安全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坚持抓热点、抓难点、抓苗头,做到制度常抓、嘴上常讲、心里常有。要建全各级安全保卫组织和多种形式的护卫队等途径,做好公司保卫处与二级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的协调、互助工作。各级保卫干部也要转变观念,走出科室,深入到部门、厂区、车间,参与现场管理,要根据企业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创造性地 开展工作,在各生产部门建立起以动态追踪管理为主的安全、治安、保卫、消防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实现事后处置向超前预防预控转变。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具体落实执行。要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加快建立与市场形势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保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保证人人有责,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和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力保证企业内部不出大事,少出小事,使之形成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单位,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发展。由于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分流、转岗、福利待遇等问题面临矛盾突出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因此,保卫人员在主动深入各分厂现场管理防范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通过职工、车间、班组等各种渠道收集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可能引发的治安、消防、盗窃和闹事苗头,掌握各种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3)加强素质教育,实现被动工作向精干高效转变。首先,加强保卫人员的业务技能,使其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治安保卫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和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保卫工作。其次,要通过专题讨论会、黑板报、专刊等多种形式的教育,使保卫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爱岗敬业精神,树立起服务职工群众的意识,大力表彰先进,形成一股奋发向上的风气。再次,进一步规范保卫人员的言行、规范勤务方式,并通过内部查勤 和聘请监督员等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使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企业发展要求,从精干高效的原则出发,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逐级聘用,采取自荐、答辩、民主评议等形式聘用保卫干部,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提高保卫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单一的安保工作为中心向综合管理为核心的转变。企业要根据《企业法》、《企业内部治安条例》、《企业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由公安机关对企业安全保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安全保卫部门还要与二级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紧密联系,随时了解基层动态,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企业所有活动都要紧紧围绕增效创效,低成本运行这一中心,保卫工作也不例外,要具有主动工作意识,参与生产,说办就办,为一线生产经营服务,当好配角,切实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突破旧习惯思维的束缚,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重心,提高对环境的适应性,安全保卫人员主动深入各部门开展服务,为单位的干部和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5)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实现传统闭门管理向开放现代管理转变。在新的市场形势下,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调整职能,不断探索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新模式,关键是要加强企业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骤、分阶段,多层次、多格局的方式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逐步实现过去闭门式管理转变为开发现代的管理。

5.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 篇五

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推行政务公开 转变政府职能 实现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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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细化标准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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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细化标准

第十一条

1、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对单位处一万

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五百元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4)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2、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对单位处一万五千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八百元罚款:

(1)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2)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治安隐患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治安隐患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罚款:

(1)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2)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2)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7、危险爆炸性物品从业单位单位违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对爆炸性物品从业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罚款。

(1)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2)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3)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4)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5)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6)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第十二条

1、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2、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罚款:

(1)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3、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4、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4)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5、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限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六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四千元罚款。

6、具有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4)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7、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限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四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8、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3年内二次违反的,处3万元罚款,3年内三次以上违反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十万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1)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3)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4)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5)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相关解释:

(一)文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文件中“X年内”的计算方法:以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时间开始计算,至第“X”年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前一日止。

(三)文件中所称烟花爆竹计量单位“件”的计算方式为:整箱包装最大规格不超过60cmX60cmX60cm,单个整箱超过最大规格不足1倍的,按2件计算,超过1倍以上不足2倍的,按3件计算,以此推算。整箱包装最小规格不小于20cmX20cnX20cm。单个整箱包装小于最小规格超过二分之一的按一件计算,小于二分之一的,按二分之一件计算,小于四分之一的,按四分之一件计算,以此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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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维护运营: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6.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工作标准 篇六

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工作标准

Q/LG-313.72-1998

代替Q/LGJ-313-16.01-9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的工作。

2职责

2.1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2.2 负责单位内部治安防范,高压输电线路案件的查破工作。

2.3 配合线路干事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2.4 协助内勤搞好档案材料管理。

2.5 协助科长加强治安基础建设。搞好治保会、护厂队的组织,落实严密各项治安措施堵 塞漏洞。

2.6执行我局《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基本技能

3.1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3.1.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3.1.2受过公安、保卫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

3.2专业知识

3.2.1掌握治安保卫的基础知识。

3.2.2了解犯罪心理学,熟悉和了解侦破案件的基础知识。

3.2.3熟悉确保各变电设施的安全规定。

3.2.4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及企业机构,人员分布情况。

3.2.5 了解所辖范围内的治安基本情况。

3.2.6有严格的保密观念,有坚定原则性。

3.3实际工作能力

3.3.1善于为科领导出点子当好参谋。

3.3.2具有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3.3.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本岗位各种证件、报告、总结等文字材料。

3.3.4基本掌握立案程序和立案方法。

3.4工作经历

从事治安保卫工作2年以上。

柳州供电局1998-10-14批准1998-12-30实施1

Q/LG-313.72-1998

4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职工的生活秩序。

4.2 认真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加强对电影院、舞厅、食堂、招待所、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 和易于发生案件的薄弱部位的管理。

4.3 同破坏生产,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严肃处理流氓斗殴、赌博、偷窃及其他扰 乱公共秩序的治安案件。

4.4 管理重点人口,帮助教育有一般违法和轻微犯罪及吸毒人员,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

4.5 积极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交通管理,防止火灾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6 配合消防干事开展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定期深入检查重点部位,仓库、油库、变电 站、调度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7 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及时反馈。

4.8 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4.9 做好值班处置工作。

4.10完成科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检查与考核

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的工作,由保卫科科长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与我局现行的经济责任制挂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标准化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保卫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张桂英杨国仕

审核:刘继安

7.油田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调研报告 篇七

1 深刻认识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经营, 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扎实的基础

企业环境良好, 工作有序进行是十分必要的。在客观环境保持稳定和主观环境的竞争相结合的环境下才有企业的发展, 治安保卫工作的意义体现在, 首先, 能够保证企业的核心人物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去从事建设性的工作。而平常员工能够有更稳定的工作来发挥自己的特长。从总体上保证了单位的工作和效力的整体性。使工作有了更加快速和直接的可能, 从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二, 一些企业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导致的工作危险性的增加。例如能源行业, 大量的能源聚集在一起实际上就是导火源, 如果处理不好爆炸, 人员伤亡, 就会发生, 还有一些化工企业也是如此。利用好了能够帮助建设国家, 而利用不好就是国家财产损失的罪魁祸首。三是工作不能强调个人的努力程度, 应当将自己的工作的多个配合点联系起来, 将企业空间环境的守护和文化的守护相联系, 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人员的工作, 对于违纪犯罪活动给予适当的惩罚力度, 使企业的环境更加健康。所以应当从各种角度扩展企业的工作能力, 使得内部的发展更为和谐, 有更多的经历应对不断激烈的市场矛盾而不是安全矛盾。

2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 充实保卫人员, 为构建企业和谐稳定生产、经营环境奠定基础

保卫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也是整个大行业中不能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的稳定安全和经营性工作的内涵保证必须可靠得力。这要求一个单位能够认识到该行业对于企业运行的重要性, 与安全生产实际上是异曲同工的作用。一是应按照《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 充实保卫人员。把素质好、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勇于付出的职工充实到安全保卫组织。二是提升培训等级和培训效力。保卫人员的工作应当及时到位, 时间可能就意味着生命。按照要求, 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工作, 要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技能、责任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 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保证。保卫人员只有掌握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增强法律意识, 在工作中才不会偏离正确的工作轨道, 方式方法得当, 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工作中才能有热情, 持之以恒;在工作中才会勇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勇于奉献。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有规可依, 有制可遵。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应根据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更应把管理制度的标准落实到安全保卫工作当中, 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堵塞各种漏洞, 解决问题, 杜绝不安全行为, 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 用规章制度检验管理行为的正确性, 规范企业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四是制定治安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治安保卫工作应有预防意识, 前瞻性, 治安保卫工作要想在前, 走在前, 提前安排和布置。在治安保卫工作中, 应加强制定应对各种治安突发事件的方案和预案。假想各种突发事件, 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加以演练, 提升应对能力, 同时发现方案存在问题, 并加以改进。

3 加强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建设, 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 确保企业内部的安全稳定

治安安全防控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 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项主要的工作措施。企业各级领导要有用金钱买平安、保安全的思想, 对治安保卫工作要舍得投入, 舍得付出。企业在各种资金预算中应把治安保卫工作中的资金做足、留足, 甚至有所倾斜, 大力支持治安保卫工作。第一, 人防是基础。人是安全工作的主导因素, 发挥好人防作用, 治安保卫工作就做好了一半以上。因此, 在企业各种门岗、重要场所、要害部位、生产物资和产品库房等地方, 按照要求配齐素质好、作风良的治安保卫人员, 发挥人的能动作用, 认真做好防范工作。第二, 物防是保证。对机要、财务、档案、物资、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库房 (室) 等治安要害部位应安装质量可靠的铁窗、防盗门等, 发挥防范作用。第三, 技防是手段, 建立起“天眼”工程。企业应在所有重要场所、治安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红外线报警设施, 起到时时监控和报警作用, 防止企业财产丢失。

4 加强治安监督检查和巡逻、守卫, 落实安全防范制度, 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发生

治安保卫工作是一项只有起点, 没有终点的安全工作, 只有不断地提高防范意识, 循序渐进的做好工作, 才能力争单位内部安全稳定。首先, 制度是工作准则, 也是规范操作者的行为, 更是防止工作出现偏差的保证。因此, 严格执行和落实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是顺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保障和基础。治安保卫组织应把制度执行的好与坏, 作为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是否有力的一项重要标准, 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其次, 各级治安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保卫。

保卫工作一旦介入, 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 因为安全隐患是随时存在的, 并且周期性的出现, 所以保卫工作也应该随时保持警惕, 周期性的进行预防, 打击违纪现象。才能够谈到持续稳定的促进工作的发展, 制度是这一工作实现的关节点。应当按照规范来进行保卫共同做, 使得工作的运行得以有效进行。并且在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有严格的依据来确保。应当将其作为保卫工作是否完成以及完成程度的一个依据。并且, 各地方的保卫人员应当有自己独立的意识, 找到适合自己地方的保卫依据, 工作上要注意主动。在危险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主动进行关照。遇到问题快速找到解决办法。尤其是一些危险多发的地方和危险容易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特别是煤矿单位要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火工用品”、“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力度。为企业“政治稳定、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再次, 治安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认真履职。坚持“谁上岗、谁负责”的原则, 加强对治安“重点要害”以及水、电、气等部位的监管力度, 严防死守, 坚持二十四小时巡逻守卫工作。做到巡逻不留死角和空白点, 做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尽职尽责, 确保一方平安。

总体说来, 应当从领导干部的作用抓起, 保卫人员的能力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将科学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新的大发展时期将保卫工作更为系统地落实, 使得其他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人员的工作环境得以保存到最安全最平稳的状态, 煤矿企业是社会的细胞, 如何改革和加强矿区的保卫工作, 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保卫工作新机制, 切实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 是煤矿企业改革和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摘要:企业治安状况受到挑战往往就是企业的稳定性受到了挑战, 这些挑战具有群居性, 突然性, 受害面较广等特征, 能够严重侵害企业的利益, 从大的方面更加关心到国家的发展状态。所以安全保卫工作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 也关系到企业的安全和国家的发展, 本文强调了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改进保卫工作的重要因素, 进而带来工作的进步性。

8.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之浅见 篇八

【关键词】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对策

一、当前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现状

(1)个别人素质低,容易诱发违法违规行为。随着企业的发展及新的企业不断增加,劳动用工随之递增。在这当中,有许多是进城务工人员或直接从农村人员转变角色而成,由于环境的改变、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少数人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2)法制宣传和教育做得不到位。我国开展普法教育多年,取得了很好成绩,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制观念得到加强,但我们同样看到:社会上及企业内部仍然不时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普法的对象不全。开展普法教育不是全员参与,只是在少数职工中进行,普法走过场。二是一些单位在进行普法时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实际工作和生产经营需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失真。(3)一些企业内部保卫机构不健全,致使治安不稳定。一些企业为降低费用,未按保卫职责设立机构和配置内保人员,或者将保卫机构并到其他部门,个别企业的少数内保人员综合素质低,年龄老化,工作开展不到位,从而造成各类事故、案件经常发生。(4)一些企业领导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企业改制中将保卫机构直接改掉,或者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经费上截减,致使保卫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另外,对保卫人员也不够重视,视内保工作可有可无,内保人员的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致使一些防范工作不到位,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

二、企业内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1)企业内有一个良好的稳定治安环境,是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做好内保工作,确保公私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合法利益不被不法侵犯,确保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内部保卫工作的天职和根本。(3)保护企业要害部位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一些重点企业或者特殊行业,如化工(炸药)企业、石油公司、国家重点企业及特种制造业等等,很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或者被盗,就会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给社会和人民带来恐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

(1)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有条件的单位,在保卫机构里设立党支部、党小组,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支部的带领下,开展“党员责任区、创先争优、争当服务生产经营能手”等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以点带面,引导内保人员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首先自己做好本职,然后影响和带领身边同志做好工作,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镜子、一面旗帜。三是,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经常关心群众,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让职工群众体会到党的温暖,分享到党的关怀,使广大职工群众更好地投身到实际工作中。(2)加强内部保卫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战斗力。建设一支战斗力强的治安保卫力量,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和内容之一,是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企业要依据《条例》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选配年富力强、品正、懂业务的人员来担任机构领导和专职保卫干部,配齐有战斗力、综合素质高的内保人员。(3)加强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用科技实现治安保卫科技化。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要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靠人防是远远不够和低效的。所以要以科技手段为推手,推动内部保卫的各项工作,因地制宜安装布局一些电视监控系统和红外线电子报警装置,逐步形成防范网络化、智能化,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在保卫重要目标时,还要善于利用狗的灵性及其对主人忠诚的特性,增加“狗防”。在实践工作中,狗在某个时段甚至比人的作用还大。有效发挥“人防、物防、技防、狗防”的各自作用,实现多渠道、全方位的防控网络。(4)制订和完善各种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故)。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制订出系统、有预见、可操作、实用、全面、超前的常备性预案和具体任务预案,并且经常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模拟演练。在实际操作中,还要不断对各种预案进行优化,使预案总是适合工作和形势需要。(5)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治安保卫管理能力。关键点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以及执行力如何。因此,要制订出符合工作要求、任务完成、操作性强、有约束力、公正的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

有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有制度做保障、有强大的防控体系、有内保人员的努力、措施得力、各种困难能预见到,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是能高效、出色、全面完成的。

参考文献

[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9.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细则 篇九

目录

一、总则----------------第1页

二、职责----------------第2页----第6页

三、制度----------------第6页----第25页

四、管理---------------第25页---第26页

五、考核---------------第26页---第28页

六、奖惩---------------第28页---第30页

七、附则---------------第30页---第31页

XX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辖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科研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公司负责、突出重点、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

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防泄密和防治安灾害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第五条

主管部门要协助公安机关检查、监督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

本细则保卫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富有全面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重大决策,领导部署全所治安保卫工作;

(二)组织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工作,责成各部门、单位和员工做

好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定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

(四)负责保卫机构和群众治安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第八条

公司领导人职责

部门、单位的领导是所在部门、单位的治安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细则》规定的保卫工作任务、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业务、行政管理范围;

(四)经常对本部门、单位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五)领导并组织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

(六)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做好各类案件、事件的调查处理,发生治安灾害事故,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侦破和处理。

第九条

员工职责

(一)员工是公司内的主体,对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应负有责任;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公司纪律、规

定,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干扰和破坏本所治安安全行为作斗争;

(三)积极协助所在部门、单位的领导抓好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整改;

(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制理念,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第十条安保总监职责

(一)在本公司党政领导下,按照本处的职责主持日常工作;

(二)积极完成公安机关和所领导布置的各项保卫任务;

(三)深入基层检查安全、保卫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五)组织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并负责对其考核;

(六)做好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政治和业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一条保卫人员职责

协助总监搞好保卫保密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治安组组长职责

(一)在领导的指导下,主持治安的日常工作;

(二)拟订组内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搞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处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经常组织人员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促检查到位,岗位责任制落实;

(四)配合公安机关处理一般案件和一般治安问题的查处;

(五)做好全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正常的考勤和考核,帮助解决

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积极预防治安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共组。第十三条巡逻人员职责

(一)巡逻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尽职尽责;

(二)维护园区内治安秩序,保障公司内安全;

(三)对园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巡逻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漏洞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巡逻盘查形迹可疑的人员,纠察、防范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

(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调解各种纠纷;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四条门卫值班员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做到文明值勤;

(二)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遇到问题既要热情耐心劝说,又要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在门卫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问题;

(三)进出公司的车辆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各种载物车辆和所内物资出门需凭盖有公章的《携物出门证》方可放行;

(四)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和发现进出本所的可疑人、可疑事,发现可疑情况时要认真搞清,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交接班手续,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门卫无关的事情;夜间不得睡觉;

(六)经常打扫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第三章制度

第十五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有一个良好的正常生活环境,保证公司内科研生产的安全,特制定此《门卫制度》,请遵守执行。

一、骑自行车出入大门,必须主动礼貌下车,机动车辆进出大门须缓慢通行;

二、外来人员(探亲访友)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三、入公司务工,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不得私自带小商小贩、修理人员叫卖、搞维修;

五、严禁散发广告、传销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六、出租车禁止入内;

七、外来车辆进入园区,要主动停车登记,按要求换取通行证;

八、携物出门时,要有物主送出并登记;

九、门卫上岗人员要根据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可禁止其通行,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第十六条“三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单位使用的“三工”(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人员必须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用工单位书面申请、说明用工部位及理由,并通知保卫职能部门;

三、“三工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由用工单位负责人带领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三工人员”持临时出入证出入,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服从管理;

五、“三工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超越指定区域;

六、在制定区域内施工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及水电设施;

七、“三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用工单位必须派专人管理;

八、“三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赌博、偷盗、破坏等违法活动,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九、“三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只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十、“三工人员”在施工期满后,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十七条“三工人员”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公司工作区的“三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

二、进入工作区域进行施工的“三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动用明火,且在进行水、电作业时,做好人身安全和消防防范措施;

三、进入生活区的“三工人员”只能在制定的区域内活动同时,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四、“三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拣、拾与施工无关的物品;

五、在施工区域进行施工的“三工人员”都要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赌博、偷盗、破坏等违法活动,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内部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单位内的活动中心、、食堂、商店等人员来往较多的复杂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根据内部公共场所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及规定;

二、公共场所应设专职负责人,负责对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四、加强对防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发挥其在突发事件时人员安全撤离;

六、对违反本规定,有意滋事生非、寻衅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治安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内部易发案部位管理制度

易发案部位主要是指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库房等重点部位,为了维护这些重点部位的安全,确保科研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根据易发案部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管理规定;

二、对内部易发案部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审查和等级备案;

三、各重点部位应设专职安全负责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四、严格执行值班守护制度和规定;

五、经常性的对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并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使其随时处于良

好的工作状态;

七、对任何违反内部易发案部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二、根据要害部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管理规定;

三、加强要害部位的防范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确保科研生产工作的安全进行;

四、组织实施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审查防火隐患整改计划,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五、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审查和登记备案;

六、各要害部位应设专职安全负责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七、严格执行值班守护制度和规定;

八、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并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使其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一条临时雇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暂住人口登记和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雇用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二、用工单位必须按照“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登记和管理规定,坚持做到来人登记和人走注销;

三、凡雇佣外来人员要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在我园区内暂住的人员需经公司审查和备案;

四、监督在我园区内暂住的人员遵守园区内的各项治安管理规定;

五、加强对在本园区内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内部治安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值班巡逻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巡逻时必须携带防卫器材、照明电筒,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三、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查报,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发生火灾要奋力扑救,并及时上报;

四、控制巡逻区域内的保护目标周围的治安情况,预防发生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守卫任务。第二十三条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主要是指来公司工作、洽谈业务等,非本公司员工,如农民工、外包工(包括来公司施工的建筑队等集体单位人员)、临时工、住宿等人员;

二、我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用工单位领导即是治安责任人,有责任加强对外来人员审查

和考察工作,对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教育,负责督促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

三、使用临时工、农民工、合同工有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外来人员均需持所在地及我公司用工单位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等级手续;

四、进入公司内部施工的成建制工程队应建立内部治保组织,明确治安分级管理责任制,教育内部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基建部门应督促工程队和其他施工人员在入公司一周内到相关部门登记有关情况,签订治安责任书,为原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外来人员相关证件,对外来人员中的治保组织、治保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制度,接受用工单位和保卫人员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七、外来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赌博、打架、盗窃、流氓滋扰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违法乱纪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生活,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经济处罚。第二十四条安全防范检查制度

一、保卫人员对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督各单

位安全防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二、保卫人员每月开展全公司治安安全检查,边查、边宣传安全工作重要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三、保卫人员根据工作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要害和易发案部位安全防范检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漏洞,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措施落实,不断完善这些部位的安全条件;

四、各部门坚持月查;各单位、办公室实行周查;实验室、车间等易发案部位要天天查;查制度落实、责任履行、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卫人员。第二十五条涉外活动保卫制度

一、涉外接待部门在接待参观的外宾、外籍专家等涉外人员来公司之前,必须与保卫人员联系,由保卫人员协助公司办公室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外宾参观,公司办公室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保卫人员会同接待部门检查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三、在外事活动中,公司办公室要教育所有接待、服务人员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保密工作,做到“内外有别”。既要热情周到,又要维护国家安全,防止泄密;

四、外籍人员来公司参观、住宿、用餐、乘用、旅游、文化娱乐等各个环节的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和保卫人员互相配合,检查落实;

五、涉外工作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由保卫人员和公安机关查办。

第二十六条案件、事故的报告与查处制度

一、重大政治性案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国家安全部门,并采取积极措施控制态势;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四、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保卫部门指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员工自救自护的能力;

六、认真做好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对他们进行法制,安全防范制度及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公司利益高于一切,员工安全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的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公司举行大型活动前,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安全教育,以便全公司员工提高警惕,明确安全隐患,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二、成立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应急工作小组;

三、及时报警、并发紧急情况信号:

活动中,如发现紧急情况(如火灾、洪灾、地震、车祸等十分紧急情况),应在迅速确认后,立即发出紧急情况信号,并向110报警,报警后,应迅速按紧急情况安全应急预案,进入各自的工作部位,针对不同的险情,采取不同的方法,排除险情或疏散被困、救助人员。

四、按照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积极抢救、疏散被困和受伤人员:

发生险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告知员工发生险情的具体情况,让大家不要惊慌,要冷静,听从抢救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方向疏散。疏散领导小组应迅速进入预定位置,引导人员疏散,引导时应注意:前方有引路人,后方和中途有人维持秩序,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稳定被困人员情绪。注意扶老携幼,帮助受伤和老病残及行动不便人员疏散。应尽量避免对面人流、交叉人流和相互拥挤,使被困和受伤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到安全地带。救护小组应将疏散出来的危重伤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处理后,用值班车或拦截车辆,就近送往医院抢救。

五、正确运用战术措施,迅速控制或消灭险情:

抢救小组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查明险情和部位,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险情的不同情况,正确运用抢险战术,控制险情,消灭险情,达到最佳效果。第二十九条保卫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保卫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保卫工作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

行制度化管理。

一、保卫工作简历安全档案,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安全、保卫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公司内制定的保卫管理计划、各种保卫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

四、各部门、单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要归档管理;

七、保卫值班记录、日常巡查记录等,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保卫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第三十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处置原则

1、报告及时、准确。

2、救援及时、得当、有效。

3、调查事实就是、尊重科学。

4、处理客观公正。

5、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应急处理

(一)火灾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同时向119报警,部门领导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迅速撤离办公楼;

2、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救灾;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4、如有伤员,立即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5、火灾扑灭后,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方可解除。

(二)暴力事件

1、如出现暴力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同

时向110报警;

2、领导小组集合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救援赢得时间。

(三)群访事件

1、发生群访事件时,领导小组人员要及时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公司内的正常工作秩序;

2、要沉着冷静,稳定局势,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原因,所存在的主要矛盾,甚至主要参与人员等;

3、冷静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耐心记录他们要求解决的具体问题。在接触中以听为主、安慰为主,避免发生争执,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事情真相,做出具有针对性的、具有说服力的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要督促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定时、定期给予答复;对于确属非法、不合理要求的,要讲明政策,阐明利害关系,对于多次劝阻无效,仍然煽动闹事、围攻领导的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予以制止;

4、稳定群访人员的情绪,关心和同情群访人员的实际困难,强调“冷”、“热”结合,稳定局势,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领导小组人员要亲自参与处置预案的制订工作,对答复和有关说明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做到方案要经得起推敲,工作要有针对性,答复要具有说服力。

(四)失窃

1、失窃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并报警;

2、被盗部门要及时清查被盗财物损失,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3、协助公安人员侦破案件。

(五)集体食物中毒

1、发现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事故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

2、领导小组人员要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并及时送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调查事故;

4、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5、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扩大;

(六)其他安全事故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性质和单位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成员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树立临战意识,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2、所有员工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职责明确,坚决果断的应付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忠于职守,沉着冷静,机智灵活,临危不惧;

4、处置的方法要因地、因事、因时灵活多样,只要有利于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就要果断指挥,灵活处置。

第四章

管理

第三十一条单位招聘员工,应该对身份证造册登记,并交保卫部门备查。

第三十二条选配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时,应严格考察专业知识技能与实际表现并重,择优录取。不适合在要害部门工作的在职人员,应及时调离。

第三十三条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监督、考察和教育在职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裁定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以及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第三十四条妨碍、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坏公共财产,侵害单位负责人或其他职工人身安全的行为人,对其进行劝阻、制止或将其带离现场;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组织处置、抢救工作。第五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考核制度

(一)保卫部门每月对各部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一次,主要查隐患整改情况;

(二)保卫部门着重查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狠抓隐患的整改并开出

整改通知书;

(三)各部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查责任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做到查的勤、隐患清、改的快、记录准、坚持实事求是、考核有据、奖惩有理。第三十七条考核办法;

(一)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般隐患已整改或积极采取措施改进的,并作了妥善处理的,原则上不扣分;

(二)根据本《细则》,保卫部门将进行治安安全责任规章的综合考核,提出对各部门奖惩的依据,提交所领导审定。第三十八条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安全工作,经常进行法纪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治保条例和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公司有治保会;各部门、单位有治保组;有安全员,并积极开展工作;

(三)防范措施落实,治安秩序井然,无刑事案件、政治事故、治安事故;

(四)勇于检举、揭发、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

(五)发现或排除各种治安灾害和重大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做好重点人口思想转化工作,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凡模范遵守本细则,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平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和查处案件、处理治安灾害事故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公司将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四十条凡本公司员工在犯罪分子侵害本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时,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用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者;在救死扶伤、抢险救灾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使全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作出特殊贡献者,将给予见义勇为奖励。第四十一条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单位或领导有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位领导忽视治安保卫工作,防范措施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导致发生各类案件或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

(二)单位领导违反治安管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保卫部门通知后仍不整改已造成损失的;

(三)单位领导对易燃、易爆、剧毒、贵重物品、机密文件、重大科研项目等管理不力,严重失职,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人民生命受到威胁的;

(四)单位领导不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玩忽职守,对国家财产管理不善,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甚至门窗未关,造成被盗或损失的;

(五)主管单位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违反安全规定,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

第四十二条处罚原则

(一)各类公共、科研、生产、服务场所等,因责任人或管理者疏于防范而造成被窃、火警、火灾及其他事故,当事人要予以纪律处分,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

(二)集体公共场所因违章用电、使用明火而发生火灾及其他事故,对当事人以纪律处分,同时赔偿经济损失;

(三)科研成果因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措施,导致发生失窃、破坏事件,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事件调查中,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加重处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凡在公司内服务、施工作业的单位和职工,包括外来人员及员工的家属子女违反本《细则》的,处罚原则上与公司员工相同,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

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细则》的个人进行党纪、政纪、公司纪律处分时,主管部门应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征求保卫部门的意见。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授予公司保卫部门,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敬请领导审查并修改,提出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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