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一
关于申报2013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项目的通知
各安全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7〕6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安排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原则和范围
(一)项目申报原则
1、必须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用途范围与支持对象。
2、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和任务要求,重点突出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执法与治理、宣传培训和安全技术研究与推广、重大危险源监管、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资金的安排坚持集中、高效原则,突出重点,兼顾一般。3、2007-2012年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项目申报范围
A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撑项目;应急物资装备建设;应急救援训练、预案编制、演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维护项目;应急救援科研和技术推广。申报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
B类:安全生产执法项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含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快速检验检测装备、执法监察装备等)以及安全生产重大检查、督查、责任制考核和事故调查处理技术支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职业危害情况调查。申报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
C类: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宣教阵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重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安全培训管理系统及教材开发;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研究等;配置安全生产宣教器材;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几家通信单位,向移动电话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祝福用语短信息以及发挥广播电视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等主流媒体作用,开辟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在热点时段播放安全警 示或广告,推广安全文化等。申报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D类:安全生产应用研究与技术推广项目。重点用于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推广,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强制安装推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以及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生产安全技术改造;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申报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
E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管项目。重点支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治理,高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申报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生产经营单位。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各级政府机构、在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是在东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
2、根据东府办复〔2008〕451号文的要求,C类项目一般不再由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直接实施,用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并由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进行监督指导和成果验收。支持有培训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
2、按照项目类别填写《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其他相关附件。
(1)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上年度及最近一个月度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和安全生产状况;
(3)申报单位以前年度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4)申报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在建项目的进度、申请理由与方向及分年度详细预算(附具体预算方案)、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目标与效果、预计产生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5)其他有关材料,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提交有关部 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属于镇(街)项目的,须出具镇(街)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或预算资金下达文件;申报安全生产培训项目的要提交培训通知和参加人员签到表等资料。
申报材料需要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和电子文档一式2份同时报送,并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相关附件表格可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http:///)。
(三)申报程序
1、镇(街)项目:镇(街)属单位(企业)项目向所在镇(街)安全监管分局提出申请,由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初审、汇总后上报市安全监管局,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对申报项目做好备案工作。
2、市直项目:市直属单位(企业)或中央、省驻我市单位的项目,申报单位(企业)准备有关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安全监管局。
(四)注意事项
1、各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2、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进行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
3、请各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加强对辖区内申报项目的指 导,确保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申报程序符合要求。
4、凡项目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期申报的,一概不予安排。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地址:东莞东城区鸿福东路红棉二路,联系人:袁淑媛,联系电话:22229196。
三、项目安排
根据《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7〕6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下阶段将拟定2013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附件:
1、2013年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2、2013年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申报表(A类)3、2013年市安全生产执法及治理项目申报表(B类)
4、2013年市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C类)5、2013年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及推广项目申报表(D类)6、2013年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申报表(E类)
7、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2.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二
按照《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以“凯盛杯”冠名,冠名单位为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将2010年度申报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及要求
申报工作按《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革新奖励委员会严格按“技术改造类”;“技术开发类”;“技艺工法类”三种类别的内涵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从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一等奖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项目。全国性建材行业协会和中央国资委直属企业集团可自行组织评审,并从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中遴选申报项目。
二、申报材料
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请仔细阅读申报书中“填写说明”并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其中:项目简介要概括革新内容、创新点和革新成果的应用效果,字数不得少于800个汉字;创新点是革新成果的亮点,它不等同于项目实施中技术革新的全部内容,它是成果中最具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革新内容;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按每个完成人对本项目的技术贡献认真填写;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要完成单位项目,均应填写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评价附件,其中专利要有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的复印件,检测数据应由有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提供,使用报告应由用户提供。凡推荐参加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奖的项目,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申报书正式文本4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
⑵申报书WORD电子文档,含说明本革新成果的数码照片2-3张及每张照片的相应文字说明(发送到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
⑶附件1、附件2各二份。
由于2010年奖励办公室将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试行网上评审,因此要求推荐上报评奖项目的电子文档材料一定要与纸质申报书同时送达,纸质申报书不需装祯。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和推荐单位,于2010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申报书及附件:
⑴附件;
⑵可在中国建材信息总网www.cbminfo.com下载。
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
jgb 2007@sina.com
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彭春华、王媛俐
联系电话:(010)88376354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政编码:100831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3.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三
全省煤炭政工研究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煤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3全省煤炭政工研究优秀论文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申报参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公司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2013个人或单位集体研究完成的煤炭政工研究方面的优秀论文。
二、参评条件
(一)观念创新,思维独到,坚持科学发展观。有利于节能、减排、环保,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促进煤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密切结合当前煤炭政工研究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煤炭工业的科学发展和对煤炭企业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资料真实、语言通畅,有较强的逻辑性和理论性。
(四)论文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
三、推荐要求
(一)实行以党群工作部集中统一上报的办法,每名作者只限一篇。
(二)“论文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按照格式要求报送电子版。
四、评选表彰
公司组织初评和推荐上报,山东省煤炭政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煤炭政工研究优秀论文”进行审定、评选。
五、推荐时间
参评2013全省煤炭政工研究优秀论文的推荐时间,截止到2014年 5 月15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单位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公司党群工作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55335,***。
地址:公司东办公楼四楼党群工作部。
附件一:山东省煤炭政工研究优秀论文评审标准附件二:煤炭政工论文申报汇总表
2014.5.7
公司党群工作部
附件一:
山东省煤炭政研会优秀政工论文评审标准
一等奖论文标准
总体要求:观点正确新颖,主题鲜明突出,理论有创新性,内容充实丰富,内涵实际深刻,可读性、实用性强,必须是申报人独立研究完成的成果,篇幅在3000字以上。
1、把握正确的理论导向。论文在理论观点上,符合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体现正确的人才观、政绩观、群众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论文从实践出发,站在较高的理论高度立意,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较为系统、深刻地研究探讨。有新的理论观点,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和使用价值。
3、注重发挥实际效果。论文紧密联系行业和企业(单位)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对策性。有利于推进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有利于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矿区和谐稳定。
4、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层次清楚,论述通透,文字通顺,表达准确。
5、在“山东煤炭政工”刊登、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将首页复印件附在参评论文后面)。
6、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一等奖论文数量,不得超过推荐上报论文总数的10%。
二等奖论文标准
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内涵实际,可读性、实用性比较强,篇幅在2000字以上。
1、符合十八大精神,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人才观、正确政绩观、群众观为指导,观点正确,态度鲜明。
2、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意有一定的高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推广和使用价值。
3、能够与本行业和企业(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对本行业和企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促进作用。
4、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比较强,语言比较简明,表述比较准确。
5、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一等奖论文数量,不得超过推荐上报论文总数的15%。
三等奖论文标准
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主题比较明确,内容比较充实,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实用性,篇幅在1500字以上。
1、符合十八大精神,能够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正确的人才观、政绩观和群众观。思想观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能够把握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一定高度的立意,问题分析有理有据。
3、能够结合行业和企业(单位)实际工作,对行业和企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有促进作用。
4、论文结构比较合理,表述比较准确,文字比较通顺
附件二:
4.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四
厂属各党支部、机关各部室:
按照全煤团指委2014年部署,将在今年“五四”期间继续评选表彰“全国煤炭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煤炭行业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煤炭行业优秀共青团员”。根据集团公司团委统一安排,甲醇厂将择优推荐一名青年员工参选“全国煤炭行业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力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甲醇厂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若林董正庆
副组长:宋得林
成员:刘华宾刘西兰高春雷吴 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政工部。办公室主任:黄孝华,副主任:赵子岳、王传敦,成员由政工部、组织人事部员工组成。
二、申报范围
全厂所有在册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并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甲醇厂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厂安全生产、节支降耗和经营管理工作,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三)能够立足本岗、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五)个人品德修养好,遵纪守法,在维护稳定、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
(六)获得过甲醇厂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受到上级党政通报处理。
四、申报程序
以支部为单位,择优推荐一名团员职工,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个人情况及事迹简介一份(300字以内)。由申报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投票选出一名职工上报集团公司团委。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并严格把关,认真
撰写材料,真正将职工的先进事迹突出出来。
2.各支部务必于3月19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报送至政工部(办公楼611室,联系人:郭宗燕),所有材料要用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上报电子版至ylnhzhb@163.com信箱。
附件:
年度全国煤炭行业优秀共青团申报表
2014年3月18日
2013
中共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委员会
5.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五
各部门:
200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现开始申报,请各部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2005年度高等学校科研立项工作指导性意见》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截止日期:学院受理时间11月21日,逾期不受理。
2、申请书一式二份、电子文档的软盘1张
3、申请书请在沈阳体育学院科研信息网中下载,网址:kyc.syty.edu.cn。
附:辽宁省教育厅2005年度高等学校科研立项工作指导性意见
沈阳体育学院科研处
2005年11月11日 辽宁省教育厅2005年度高等学校 科研立项工作指导性意见
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学科、人才、科技资源等优势,引导我省高校广大教师及科技人员积极面向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继续实施《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针对性较强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现提出省教育厅2005年度科研立项工作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度科研立项工作继续结合《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人才、智力、学科等优势,组织动员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积极跟踪世界科学发展的前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及和谐辽宁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立项原则
2005年度科研立项工作遵循“立足创新、注重实效、鼓励联合、突出重点、重点资助”的原则,要求研究项目“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强化研究项目成果的转化及应用意识,重点资助具有较强应用及产业化前景的研究项目。注重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注重团队建设,课题组成员组成合理,梯队层次鲜明。鼓励教师及科研人员深入到工农业生产第一线进行选题,解决困扰我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难题。鼓励学科间、校际间积极开展联合攻关与科技合作,在提升我省高校整体科学技术水平的同时,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科研计划类别与构成
(一)科研计划类别
200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计划仍然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两类。其中“A类计划”指科技项目经费以省教育厅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资助为主;“B类计划”指科技项目经费主要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科研计划的构成
2005年度高等学校科技项目“A类计划”构成为:攻关计划(含重点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青年基金计划、示范市服务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
四、科研计划要点
(一)“A类计划”要点:
1、攻关计划(含重点项目)
攻关计划面向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紧密围绕“两大基地、三大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要以符合辽宁产业发展方向,解决我省工业生产中关键技术难题为研究方向,加强具有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开发研究工作;加强农产品、水产品的深加工技术研究,发展营养产业,积极促进我省经济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强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课题研究。
攻关计划要求:从工农业生产第一线选题,支持以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为主,研制开发出市场占有份额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及产品;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产品(附合同)。择优资助可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重点项目: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具有自主创新,可获发明专利,能迅速实现转化或产业化,短时间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要求附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立项背景、技术来源、主攻关键、技术路线、风险预测、投入产出比及效益分析等)。
2、基础研究计划
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团队建设,提高我省高校科技整体创新能力,广泛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开发应用和产业化前景的基础性研究。计划要求:跟踪国际、国内学科发展前沿,占领学科制高点,具有创新性,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青年基金计划 加速优秀科技青年工作者脱颖而出,大力培养和扶持我省高校科技后备力量,加强科技队伍梯队建设,支持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具有自主创新的应用研究项目。计划要求:项目主持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示范市服务计划
针对我省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与振兴,积极促进接续产业的发展,组织全省高校科技力量积极深入到资源型城市与地区,为辽西北经济发展、贫困地区脱贫做出应有的贡献。计划要点:重点支持与教育厅“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阜新市、“产学合作示范市”锦州市两市联合攻关、科技服务的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获发明专利且有两市企业、政府等部门的科技合作正式合同,或列入两市科技计划。
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
面向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扶持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辽宁情况要落实的选题项目,扶持辽宁省“十一五”规划相关的选题项目,扶持关系我省社会发展、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项目,扶持对学科创新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研究项目,扶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二)“B类计划”要点
1、符合A类计划的要求;
2、必须保证确有经费资助。
五、科研项目的申报 申报工作的说明:
(一)“A类计划”面向省属高等院校。“B类计划”面向全省高校。
(二)攻关计划(含重点项目)、基础研究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主持人,必须具备副高职以上技术职称;“青年基金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三)各高校要切实做到与省教育厅对科研经费按1:1进行匹配。我厅财务处、科技处将在适当时间,联合对科研经费使用及匹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科研经费使用原则及没有做到按要求比例进行匹配的省属高校,将取消其申报“A类计划”研究项目的资格。
(四)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课题主持人,不得连续进行申报。
(五)与以往雷同的项目不再资助。
6.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六
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与申报工作,市科技局研究编制了《2014年度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在廊坊市科技信息网(http://)上发布。请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201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工作,按时完成项目申报。
附件:
廊坊市科技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201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 2014年度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廊坊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廊坊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高端发展,绿色崛起,奋力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发展战略,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高端发展的战略支撑,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制约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增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切实解决廊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落实廊坊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创新廊坊建设重点任务,为“高端发展,绿色崛起,奋力打造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有限目标,突出支持重点。重点围绕开发区、高新区、科技园区、创新孵化基地等载体平台,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办大事。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入产业化开发,加快形成一批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
三、申报内容
(一)科技支撑计划
1、工业领域(1)电子信息产业 围绕智能终端、平板显示、软件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高端电子元器件、智能交通联网联控、区域电子商务平台、大型数据中心、数字微波通讯设备等研发与产业化。
(2)装备制造业
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航空航天、专用设备等领域,重点开展石油管道机械装备、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高精度数控机床、全自动造纸装备、航天精密机械设备、智能装备测量机、大型冶金制造设备等大型专用及通用设备研发与产业化。
(3)新能源产业
围绕新型储能技术、新能源综合利用、智能电网等领域,重点开展新型储能设备、分布式能源电站、用户侧并网光伏电站、新型硅材料制备技术、光电建筑一体化等研发与产业化。
(4)新材料产业
围绕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领域,重点开展半导体能源材料、金属软磁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有机陶瓷材料、大口径复合材料管材等研发与产业化。
(5)传统产业升级
围绕保温建材、金属压延、汽车零部件、胶合板、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重点开展制动器总成及系统、车身零部件、工业废酸处理、环保性胶粘剂、食品灌装机械、新型低碳可降解保温材料等关键技术升级改造。
2、农业领域(1)种植业
开展农作物集约化育苗、环境调控、节水灌溉、平衡施肥、绿色控害等综合技术的创新集成与示范应用。引进和选育一批优质农作物新品种,集成研究相关配套种植技术。
(2)养殖业
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建立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开展适度集约化养殖模式研究及安全健康高效养殖技术的引进与集成研究。
(3)农产品精深加工
加强农产品加工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展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物流等关键技术、工艺的集成研究。高附加值加工技术的引进和集成开发,以及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功能性产品集成开发。
(4)农业科技园区
围绕深度对接京津,积极发展高效、优质、生态、休闲观光“城郊都市型”农业。推进高端食品生产,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立高标准生产基地,以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发展融加工、生产、科技展示、旅游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档次观光农业。
3、社会发展领域(1)生态环境
重点支持大气及雾霾污染物成因分析及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污水深度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垃圾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金属压延、家具制造、建材、印刷等行业的节能技术及主要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节能环保产品和装备关键技术研究。
(2)人口健康
重点支持常见病、传染病、职业病的诊断和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中医治疗慢性疾病标准化研究,创新医药成果的转化技术研究,医疗信息化技术应用研究,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开展临床研究。
(3)公共安全
重点支持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预测预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火灾、地震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科技强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廊坊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围绕我市区域和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对我市开发区、高新区、科技园区、孵化基地等创新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单位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取得中试阶段性成果并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2-3年内能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着力构建集聚创新资源、汇聚创新资本、凝聚创新人才的高端平台,推动创新平台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孵化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科技合作计划
重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优先支持:有助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支柱产业更快发展的项目及新兴产业形成的合作项目;国内外先进、成熟、有优势的技术和特色种质资源引进项目;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合作,在我市联合建立的中外研发中心(实验室)的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合作项目。重点领域包括:新材料、新能源领域;信息科学技术、先进制造及控制技术领域;新品种、特色资源引进及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生物技术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领域。
(五)软科学研究
以促进廊坊“绿色崛起、高端发展”为目标,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重点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传统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社会管理创新与民生等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的决策参考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条件
(一)在廊坊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研资信的在职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其他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研究职称,并有一定的研究专长。
(四)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具有良好信誉度。
五、限项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作为项目主研人(前三名)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未验收项目的主研人(前三名)不得作为主研人(前三名)申报新项目;
(三)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实质为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六、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市科技局不直接受理项目单位和个人的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1、申报软件下载
请登陆廊坊科技信息网“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栏目下载“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软件,在本地计算机上进行安装。
2、填写申请书
按照申报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的申请书填写,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填写廊坊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项目填写廊坊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项目填写廊坊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同时通过软件打印申报书。
3、填写要求
(1)项目申请材料内容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项目情况者,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2)项目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组织机构代码、技术领域、科技活动类型、应用行业、学科分类等关键信息填写正确、不出现逻辑错误。填报出现错误的申请材料将影响项目的受理和审批。
(3)项目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财政经费支持获得研究结果的项目、重复研究的项目,以及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再次进行申请。对于故意在项目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同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任何项目申请。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客观。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是项目立项评估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市科技局资助经费一般是项目的补助经费,科技项目均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否则市科技局将不予立项。企业牵头申报科技支撑项目的自筹比例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大学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企业参与的科技项目,参与企业应有相应的自筹经费;大学或科研院所独立承担的科技项目应落实一定的自筹经费。
(二)申报材料报送
各项目申报单位用软件的“数据导出”功能将数据导出到移动硬盘,将移动硬盘和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科研管理专用章)于9月2日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申报材料审查
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将项目电子数据及时导入廊坊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并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于9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经主管局长签字后的项目汇总表报送计划财务科。
七、受理咨询
7.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七
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办农〔2011〕10号)和《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1年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科学、公正地做好项目筛选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
3、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2、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农业科技开发业绩,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转化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优先支持的项目
(1)农村科技创业效果好、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带动面宽、产业特色鲜明的转化项目。
(2)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等相关项目。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改善农村民生,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3)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合作及发挥产业技术联盟作用的项目。
(4)省农业良种工程、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取得的成果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的单位
(1)积极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活动、科技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良好产业前景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前景好和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鼓励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合作。
(3)国家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等。
(4)国家或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的企业与或单位。(5)国家或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转化资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
(3)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4)不属于第一部分“申报重点”范围内的项目。
2、不支持的单位
(1)注册资金少于50万元的企业;
(2)获得国家和省级转化资金支持、但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第一负责人和申请企业。
(五)支持方式及相关要求 1、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
2、国家项目支持资金额度为一般项目60万元、重点项目100万元、重大项目300万元。省级项目支持资金额度为20万元。各单位申报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上限。
3、国家重点项目与重大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并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金投入。重大项目的组织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国家占有优势地位的主导产业,重点围绕粮、棉、油、果、蔬、畜牧、水产行业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申报重大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转化的技术成果必须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申请品种转化的必须是国审品种或多省审定品种。
二、申报限额
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每市限报4项,其中国家项目2项;威海、日照、莱芜每市限报2项,其中国家项目1项。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办、省农机办限报2项,其中国家项目1项。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和青岛农业大学限报4项,其中国家项目2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每县限报1项。推荐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下达的控制指标数量,否则将不受理其所推荐的所有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文件
推荐项目申请文件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申请国家转化项目的,按规定在线填写申请书并在线打印。项目立项后,合同书将由申请书内容自动提取生成,不再修改,《项目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请务必填写“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申请省级项目的按照附件填报WORD格式文件,《项目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填写省直有关部门或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科技局、财政局。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申报国家项目的必须在线提交并打印,申报省级项目的按照附件填报WORD格式文件。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预算及其分解情况,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及计划进度,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相关附件
申请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成果证明:必须具有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008年以后,含2008年)或新品种审定证书(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5)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要提供201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要提供2010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等。2011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2011年开办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6)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申请单位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并即时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发布。申报操作规程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http:///)通知公告栏。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申请材料填写 申请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国家项目需在网上填写并在线打印,同时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先提交后打印);申请省级项目按照《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申请材料格式》要求认真填写,上报word文件格式,无需在网上填报。
(3)申请材料装订
申请材料的装订顺序是: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
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同时,在书脊上部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的名称。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申请材料中申请书首页的“申请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均须为原件。即在装订纸质申请文件时,应该“先复印、后盖章(签字)”。
(4)上报申请材料。申请单位按要求装订以上材料和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报送推荐单位。
2、各市、部门(单位)审查程序
各市、部门(单位)须对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同时,为了适应网上评审及财务评审要求,在《项目申请书》中设置了“单位财务情况”等栏目,须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认真核对、审查有关文件、数据。
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申报的省级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联合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双方公章;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省级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项目汇总审核后,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送。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和电话: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省科技厅农村处
武 军 何乃波
电话:0531-66777081 省财政厅农业处
张绍生
电话:0531-82669780 附件:
1、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1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申请材料格式
山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8.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八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校团委与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通力合作,近年来不断完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体系,着力思想引领、组织建设与管理创新,不断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选题辅导、培训、过程管理和成果转化,设立自由组队项目、集中组队项目、委托调研项目、基地合作项目、纵向规划项目和基层建设项目等多层次的实践项目,全方位地为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搭建平台,打造了社会实践的“人大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评优中,我校更是以1个先进单位,17名先进个人,56支优秀团队,27项优秀成果的优异成绩再创获奖数量新高,继续在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中保持绝对优势。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人民大学迈入“十年腾飞”新阶段的起步之年。立足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新起点,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反复强调“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理念。校团委将继续整合资源,与相关部处和各学院紧密合作,以“强化优势、创新模式、提升质量”为基本原则,高起点推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服务社会、探求真知、提升自我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11年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由组队项目介绍
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是我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选择实践地点,拟定实践方案,自主开展活动的实践项目。
自由组队项目主要分为“社会考察类”、“社会服务类”和“社会调研类”三类。“社会考察类”主要是指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教育基地(例如科普、环保、法制、道德、禁毒等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活动,旨在开阔视野、了解国情、提升认识;“社会服务类”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的智力和专业优势开展的、旨在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的公益性实践活动;“社会调研类”主要是指应用科学方法,对特定的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求其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为解决理论性或政策性的问题贡献力量的实践活动。
从关注领域的角度,2011年暑期自由组队项目主要分为“追忆建党伟业”、“关注社会民生”、“建言公共服务”、“思考教育发展”、“考察文化变迁”、“聚焦城乡经济”、“探究企业管理”等七大类。二. 活动主题
2011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题为:
知行合一,助力人大十年腾飞;学用并重,献礼建党九十周年
三. 选题领域
依照惯例,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不设具体题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优势,自主选题组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校团委实践部整理编制了选题指南并已经发布在人大实践网公告栏内,供广大同学申报参考。
选题指南仅列明选题领域,学生可以在这些领域中考虑具体的选题,也可以在所列领域以外自主选题。
四. 申报要求
1.自由组队项目团队全体成员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并按期注册的,非毕业年级的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已经取得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或已经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也可参与; 2.自由组队项目团队规模严格限制在2-5人,其中领队(项目负责人)1名。如果申报团队超过5人,一律不予立项;
3.每个实践团队须联系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教师(含博士后)或行政人员。五. 实施流程
(一)申报咨询
即日起至2011年4月9日,校团委实践部将委派专人就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相关问题接受电话咨询,帮助学生团队组队选题。
(二)学生组队申报 学生自行组建实践团队,并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确定选题,制定实践方案并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1.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该申报表可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注册后从“下载专区”下载,表后附有填表指南,请务必事先仔细阅读,以免因填写不规范而被取消立项资格; 2.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所有成员亲笔签字后到领队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批并加盖公章;
3.2011年4月21日23:00前,进行网上申报。请在“人大社会实践网”点击“网上申报/自由组队项目申报2011”,填写相关内容。请务必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认真阅读申报网页上方的申报指南。
4.2011年4月21日23:00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2003格式)发送至 yv@ruc.edu.cn ;
5.2011年4月22日9:00-20:00将以下材料交至校团委实践部(学生活动中心105室):(1)经各院系分团委审查盖章后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申报表》1份;(2)实践地相关单位接收证明(非必需);
(3)其他可以证明选题价值、团队优势的材料(非必需)。
(三)项目审批
申报工作结束后,校团委实践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进行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查。凡是未进行网上申报、纸质版与网上申报信息不符、弄虚作假或信息填写不规范者,一律视为初审不合格。
在此基础上,校团委将组织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复审,重点对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报团队的综合优势进行立项审批,在2011年5月5日前公布立项名单。
申报者可登陆“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查看立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校团委实践部申请复议。
(四)培训辅导
校团委实践部将组织举行2011年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辅导和有关培训,邀请相关老师和同学就社会调查方法、调研报告写作等对立项团队进行辅导。同时,校团委实践部将就社会实践项目涉及的安全、危机处理、记录存留、经费使用等问题进行说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自2011年起,校团委将组建自由组队项目辅导团队,通过组织建设和制度创新,大力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专题辅导,促进各自由组队项目团队的交流和互助,全面提升学生社会实践的过程管理。
培训辅导过程中将发放社会实践旗帜、介绍信等相关物资。
(五)启动仪式
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展实践
各团队根据计划利用暑期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并尽可能在实践地开具相关证明,保留实践团队在实践地的合影等相关证明材料。
校团委实践部将在暑期委派专人值班,处理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实践团队建立即时联系。
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如果有项目团队成员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实践活动,项目领队需第一时间向校团委实践部进行电话申报,说明情况并登记备案;如果领队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实践活动,请直接按后文要求提交撤销申请。请注意,不允许调整领队,也不允许新增团队成员。
如因特殊原因,实践活动计划(例如调研题目、实践地、访问对象等)有小幅调整,经指导老师同意可以直接调整,不必专门向校团委实践部申报,但在结项时需提供指导老师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不允许实践活动计划的大幅调整(例如实践地出现跨省调整,新选题与原选题关系不大等)。不进行大幅调整无法继续开展实践活动的,应按要求提交撤项申请。
(七)结项或撤项申请 按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请全体成员一起于2011年9月10日9:00-19:00,9月11日9:00-16:00到校团委实践部(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归还社会实践旗帜和未使用的介绍信,并提交以下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申请结项:
电子版材料包括:
1.团队活动总结1份。总结要求反映实践活动的行程、活动开展情况、社会效益、团队收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2.实践感言若干。每位同学1份,体裁不限,主要为实践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3.调研报告。社会服务类项目可以不提交。
4.实践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JPG图片格式。照片要求反映团队成员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至少有2张全体成员在实践地的合影,至少有2张记录实践活动过程的照片。照片请务必分别命名为:2011年×月×日,团队名称及照片说明.jpg
5.实践活动视频(非必需)。可以提交电视新闻报道、活动过程录像等视频材料,但请不要提交任何形式的照片集视频材料。
请注意,各团队务必到人大社会实践网“下载专区”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结项材料范本》,并将上述1-3项材料填入其中指定位置,然后将该word文档命名为:领队姓名:项目名称.doc
然后,请将该word文档和照片、视频材料直接存到一个文件夹下,并将文件夹命名为“领队姓名:项目名称”后,复制至U盘或光盘提交。
纸质材料包括:
1.调研报告1份。社会服务类项目可以不提交。2.实践过程中的所有发票。
包括从北京出发直至回到北京的所有火车票(或机票、长途汽车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的票、地铁票等)、办公用品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行程的发票和收据。3.实践地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仅限有接待单位或访谈单位的)
证明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写明当地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及其联系方式。
4.实践活动计划调整说明(仅限项目有小幅调整的团队,需指导教师亲笔签字证明)5.实践活动媒体报道,或其他成果转化证明(非必需)。
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实践活动,务必在上述结项时间内(2011年9月10日9:00-19:00,9月11日9:00-16:00)到校团委实践部(学生活动中心105)提交书面撤项申请(须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全体成员签字),说明相关情况,报校团委实践部审批。
(八)结项审定
校团委实践部将派出专人现场受理结项或撤项申请。
对于结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将根据项目实践方案和实践成果,对结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结项证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结项。请注意,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对于撤项申请,校团委实践部老师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做出“同意撤项”或“不予结项”的决定。
凡是不按期提交结项申请或撤项申请的项目,一律按“不予结项”处理。
凡“不予结项”的,项目团队所有成员,不能参与任何社会实践评优,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校团委将汇总“不予结项”的项目及团队名单,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处通报,另行处理。
(九)成果分享
校团委实践部将于9月下旬举行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分享会,全面展示学生社会实践风采,交流社会实践经验,分享社会实践成果。具体方案和时间另行通知。
(十)评优表彰 学校将于2011年底召开2011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包括自由组队项目在内的各类获奖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表彰。六. 保障与奖励
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是学校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的重要项目。社会调研类项目的成果,也可以作为“社会调查”学分获取的依据。
校团委原则上将为所有获批立项的自由组队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同时,校团委实践部将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支团队提供社会实践旗帜1面、介绍信若干,并向每位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提供主题文化衫1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份。
校团委将根据社会实践的成果及其分享情况,对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其参评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个人。对于圆满完成社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将推荐其参评学校相关奖学金。
同时,对于特别优秀的实践成果,校团委组织报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推荐其参与“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乃至“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结集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汇编2011》。七. 联系方式
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p.ruc.edu.cn。联系人:李彦谕
温明超 联系电话:62511092 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9日
附件:
2011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自由组队项目 选题指南
请注意:选题指南列明的不是具体的实践项目,而主要是选题领域,申报学生可以在这些领域中考虑具体的选题,也可以在选题指南所列领域以外自主选题。一. 追忆建党伟业
1.革命博物馆、革命军事博物馆参观 2.革命战争纪念馆参观 3.革命先烈故居、纪念馆瞻仰 4.中共中央旧址考察
5.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实践
6.红色1+1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主题实践 7.创先争优主题实践 8.老红军寻访行动
9.基层优秀共产党员寻访行动
10.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寻访行动
二. 关注社会民生 1.下岗职工生活状况与再就业 2.返乡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 3.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 4.居民住房期望与居住意愿调研 5.居民就医认知、态度与行为选择研究 6.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婚姻家庭问题 7.舆论与国民心态 8.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调查 9.居民消费意识与消费结构
10.民族地区农(牧)村少数民族人口就业和外出务工情况调研 11.女性流动与社会分层研究 12.老年人养老与服务体系构建
13.流动人口家庭社会服务需求调查与对策 14.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入
15.新传媒环境下的公众信息获取与传播机制
三. 建言公共服务 1.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基层医疗机构运营现状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 4.公立医院转型与功能分 5.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调研 6.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接续问题 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 8.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 9.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 10.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机制 11.食品安全管理
12.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与管理
13.可回收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14.中国特色老龄化社会管理模式 15.扶贫救助管理和模式创新 16.残疾人社会权利与保障体系建设 17.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及其管理 18.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现状与问题 19.公共服务目标群体的需求表达机制 20.公众参与的模式和途径探索
21.垄断性行业与公益性事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及管理 22.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的价格监管机制和手段研究 23.网络社会运动及管理 24.农村社会安全与维稳方式转变 25.志愿者组织的社会功能 26.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27.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现状及模式探索
四. 思考教育发展 1.社会变迁与青少年人格塑造 2.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的个性成长 3.传媒多样化与青少年成长 4.当代大学生思想状况与身心发展 5.高校教育服务学生满意度调查 6.高校行政和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 7.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8.城市贫困家庭学生教育问题 9.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10.农民工子女流入地就学问题 11.流动儿童城市生活和学习适应 12.农村教师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 13.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运行状况 14.特殊儿童职业教育模式 15.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 16.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
五. 考察文化变迁
1.社会转型背景下大众文化产生机制研究 2.新时期婚姻家庭文化观念变迁
3.城乡统筹视野下的农村“村改社村”组织建设 4.中国女性社会学发展脉络与趋势 5.新型传媒对文化发展的影响 6.地方性文化保护与开发 7.转型期民间文化变迁 8.流行话语与社会变迁 9.文化与社会心理建设 10.文化变迁与社会管理创新 11.城市文化与形象传播 12.谣言的产生与发展机制
六. 聚焦城乡发展 1.统筹城乡发展与城乡一体化 2.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 4.产业升级
5.新兴战略产业的培育机制 6.后金融危机时代通货膨胀治理 7.西部区域自我发展能力提升 8.中小企业转型成长
9.物联网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 10.发展低碳经济问题
11.农民工市民化的困难和路径 12.鼓励民间投资体制与机制改革 13.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14.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过程研究 15.公共政策影响居民消费率 16.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 1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18.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策研究 19.居民收入差距
20.区域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 21.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情况 22.文化产业发展与支持情况调研
七. 探究企业管理
1.企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模式创新
2.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3.新型媒体的发展与企业营销战略
4.制度变迁、公司信息披露与内部人交易行为
5.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民营企业的战略定位和竞争优势 6.后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风险与应急管理 7.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路径初探 8.公司治理的绩效评估方法研究
9.董事会特征对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的影响 10.全球化背景下的服务业发展 11.创意产业发展战略 12.服务外包企业创新能力 13.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改革
14.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企业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 15.小额信贷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9.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九
教务通知(2012)第61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的相关要求,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和实践创新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校本年度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成员构成1、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分为自拟题目和指导题目两类,研究周期为1年。其中指导题目类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指定内容,学生根据项目内容自主申报,低碳能源研究院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学生名单。
2、成员构成:
项目组成员由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构成。申请人为我校10、11和12级,建筑学专业含09级的普通本科生个人(团队的组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的在籍本科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目前未担任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责任心强、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
3、申报立项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过程参与和自主性原则;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1个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接纳学生人数为3-5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5、凡有到期尚未结题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不予立项。
6、项目不得与以往立项的各级项目重复。
三、自拟题目类项目选题范围
本次申报的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下列范围内自行选题:
1、指导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校实践创新基地、开放实验室、实习或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各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申请办法及程序
1、自拟题目类项目
(1)、项目团队由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由组合,指导教师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在相关学科领域内自行聘请(其中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子项目的指导教师只能由项目承担教师本人担任)。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精神,积极发动教师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承担指导任务,认真组织学生选择研究课题、组建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请表。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在分配名额内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具体流程和操作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的自拟题目类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2、指导题目类项目:
(1)、低碳能源研究院提供项目选题、研究内容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并安排指导教师,学生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组队申报。
(2)、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并对申请同一题目的多个团队进行排序推荐。
(3)、低碳能源研究院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申报学生名单,并由教务部汇总公示。
项目经立项后,项目组可直接启动进行研究。
五、经费资助和名额分配
1、自拟题目类项目由教务部资助,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指导题目类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资助,每项2000元。
2、各学院自拟题目类项目名额将根据学生人数和2012年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综合确定,学生人数和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的权重为7:3,全校计划立项300项(见附件1)。指导题目类项目数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自行确定(见附件2),共15项。
六、立项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要集中组织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中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部选派人员参与。指导题目类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七、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umtsjk@126.com,材料包括: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书。
附件:
1、2012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低碳能源研究院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简介
3、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书
4、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5、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教务部
10.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篇十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学校继续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10级、2011和201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10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创新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3-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设项目负责人1-2人。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完成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不得更改,并且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3. 2012年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项目申报。
三、指导教师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均应确定至少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研究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通过项目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在所指导项目的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
3.创业实践项目应选定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项目指导的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前,项目组成员应认真研读《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学校行政文件)及“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2.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学院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4.项目申报时,各项目组需提前准备“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书中的“项目简介”(见附件),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自行下载。其中项目简介中内容需在线录入,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5.为了配合学校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工作,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经科研基地申报,学校审核,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提出的“基于小波变换的红外/紫外动态图像融合研究”等30个项目选题见附件,列入2013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和对学生的要求见附件,请有兴趣的同学主动与项目指导教师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按申报程序和要求完成申报有关工作。
五、项目经费
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项;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0万/项。
六、申报程序
1.2013年3月27日—4月25日,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各项目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前期准备工作。4月22日—25日,各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登陆“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登陆系统,修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截止后,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能更改。项目申报网址:http://cxcy.jwc.whut.edu.cn/,或通过教务处网站点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入申报网页。过期概不受理。
2.4月26日—5月3日,各学院管理员负责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线确认是否同意申报。学校只对学院确认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过期未确认的项目视为学院不同意申报。学院账号:“教学办公电话号码”,密码:“888888”,登陆后请自行修改密码。
3.5月6日—1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上网公示。通过学院审核后的项目,负责人自行登陆申报系统导出申报书留存,并打印一份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对同意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1-2年;创业实践项目资助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2.附件所列学校科研基地提出的项目选题,按同样要求在线申报,接受学院资格审查和学院格式审查,不参与专家评审。
3.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项目实施方案”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4.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联系电话:87857742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发文版)
2.关于做好201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13年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选题统计表
4.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选题的项目研究内容及对学生的要求
5.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6.项目实施方案-创新训练类
7.项目实施方案-创业实践类
8.项目实施方案-创业训练类
9.二级学科代码、名称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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