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台账

2024-07-30

医疗废物处置台账(精选9篇)

1.医疗废物处置台账 篇一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二、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贮存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暂存间墙面、废物回收车、盛装桶,每日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洗消毒;地面每日清洗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每次使用后的拖把、抹布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四、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五、工作人员在做清洗消毒工作时必须穿好防渗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渗胶鞋,做好个人防护后进行工作。

六、工作结束后进行手和皮肤消毒,消毒方法:使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七、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生环境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洁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原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2、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3、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密、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6、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朔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7、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8、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

9、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10、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11、医疗废物统一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医疗废物装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6、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8、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运送制度

1、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锐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7、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制度

1、我院建立的暂时贮存室在1楼左侧的一小平房。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贮存室内的集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4、贮存室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6、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7、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8、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9、病理性废物暂时贮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10、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转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罚款5000元,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罚款2000元。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渗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序。

3、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运转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内容包括: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②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③医疗废物泄漏、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④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的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消毒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7、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8、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暂时贮存室及区域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5、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0、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2.医疗废物处置台账 篇二

1 医疗废物的概念及分类

医疗废物是指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等医疗服务机构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的特种垃圾,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医疗废物管理不严或处理处置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极大的危害。

医疗废物分类见表1所示。

2 处置工艺简介

目前,医疗废物处理工艺主要有焚烧、微波处理和等离子处理等工艺。

2.1 焚烧处理技术

目前国内外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大多采用焚烧的方法。

焚烧是一种高温氧化处理工艺。在焚烧炉炉膛内,医疗废物通过燃烧把废物中的可燃物基本上氧化成二氧化碳、水和灰,可以分解、破坏有机废物,使之成为无毒无害的简单化合物。在此过程中,医疗废物的体积得到缩减,其易腐的性质得到了充分改变,焚烧排出的残渣容易处理。一般而言,医疗废物在焚烧时依次经历脱水、脱气、起燃、燃烧、熄火等步骤。焚烧处理技术的核心是燃烧的合理组织和二次污染的防治。

焚烧炉有多种燃烧形式,如流化床、回转窑、移动床、旋转炉排、滚筒炉排等。用于医疗废物的焚烧炉有固定炉排炉、回转窑焚烧炉和气化热解焚烧炉等。

2.2 微波处理技术

微波热效应杀菌处理核心技术是利用微波的热效应和非热效应杀灭病菌。

微波热效应杀菌机理:生物细胞是由水、蛋白质、核酸、碳水化合物、脂肪和无机物等复杂化合物构成的一种凝聚态介质。该介质在强微波场的作用下,温度升高,其空间结构发生变化或破坏,蛋白质变性,影响其溶解度、粘度、膨胀性、稳定性,从而失去生物活性。

微波非热效应杀菌机理:微波作用能改变生物能、改变生物性排列聚合状态及其运动规律。诱导基因突变或染色体畸变,从而影响其生物活性的改变,延缓或中断细胞的稳定遗传和增殖。简单地说,微波杀菌是微波热效应和非热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

全自动微波医疗废物处理系统系统采用大功率微波杀菌并辅之以紫外线高强度杀菌,配有防空载和激光自动跟踪系统,具有完善的自动保护和防微波泄漏功能。

2.3 等离子处理技术

在电场的作用下,电极的阴极和阳极之间充满的载气中极微量的离子产生定向运动,离子的定向运动反过来增强了电场的作用,使更多的载体电离,产生更高的带电离子并同样做定向运动,这一区域成为以载气为载体的等离子区。

将废物加入等离子区,在超过12 000℃的高温下,任何有机物都会在瞬间被打碎成为原子状态。

3 处理工艺比较

现将几种医疗废物主要的处理方法进行比较,见表2所示。

4 结语

根据表2列出的几种处理工艺,结合目前国内现状和技术水平以及国家政策,考虑到宣城市医疗废物量少、焚烧工艺在我国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宣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推荐采用焚烧处理工艺。

摘要:通过介绍宣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的现状,分析焚烧、微波处理和等离子处理的特点,合理确定焚烧工艺作为宣城市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案。

3.医疗废物处置台账 篇三

胎死腹中,疑是私人诊所惹的祸

36岁的彩献宝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家在河南柘城县农村,几年前他和妻子焦霞随着打工的大军来到北京谋生。妻子帮别人打零工,彩献宝则靠着自己的一把力气蹬三轮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彩献宝每天早出晚归,挥汗如雨地卖着苦力,两口子每月打工赚来1000多块钱,除了维持生计还略有盈余。2004年秋天,他们开始按照自己的计划,在破旧的出租屋里“封山育林造小孩”。

很快,妻子的肚子水涨船高,这对他们夫妻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喜讯。每天蹬三轮回家,彩献宝第一件事就是趴在妻子的肚子上听听孩子的胎动,他一边听一边高兴地说:“嘿嘿,这小子在里面练少林拳呢,准是个儿子!嘿,又踹了我一脚。”

彩献宝只等着妻子一朝分娩,抱上孩子回家让父母高兴高兴。天有不测风云,已经怀胎7个月的妻子却一不小心患上了感冒,刚开始只是轻微的感冒症状,两口子都没在意,觉得扛一扛就过去了。可拖了几天后焦霞开始发烧,这下愁坏了彩献宝,他知道大医院太贵,于是彩献宝就蹬着三轮车把妻子送到北京市大兴区一家私人诊所治疗。

让彩献宝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妻子在这个私人诊所竟然治疗了20天。在这长达20天的治疗时间里,妻子逐渐出现了腿肿、脚肿的情况,后来全身也开始浮肿。

更让彩献宝夫妻担心的是,妻子的胎动一天比一天微弱,到2005年2月底,妻子的感冒是痊愈了,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完全没有了声音。

直到第5天,也就是2005年3月4日凌晨2点多,妻子痛得在床上直打滚,彩献宝发觉情况越来越不好,连夜把妻子送往北京某医院。

但是,一切都晚了!

经过北京某医院专家的紧急会诊,医生的听诊器里也听不到任何胎动。没办法,先保住妻子要紧,彩献宝含泪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字。3月4日凌晨3点多,他的妻子剖腹产出一个8斤重的男婴,但青紫色的畸形胎儿全身高度浮肿,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销毁死胎,孩子成了“医疗废物”

彩献宝认定导致自己的孩子胎死腹中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私人诊所,但是,要找人家要个说法要有证据啊!

于是,彩献宝开始准备四处寻找证据。此时,医生也注意到胎儿畸形,3月4日早晨9点钟,医生找到彩献宝夫妇,建议他们对胎儿进行尸检。彩献宝连忙问:“尸检能不能查出是不是感冒期间大量用药造成的死亡?”

医生却给了彩献宝夫妇一个不确定的答案,也就是说尸检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查出死胎的病因。彩献宝见医生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怕花冤枉钱,夫妻两人商议后,决定不进行尸检。

医生临走的时候告诉彩献宝夫妇:“如不同意尸检,医院就按常规进行处理了。”这时候,彩献宝并不明白,医生所说的“按常规进行处理”是怎样处理的。

孩子死后,义愤填膺的彩献宝立即到北京市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报案,准备控告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但是,警方告诉彩献宝说:“要控告非法诊所,必须得到医院的死亡证明。你赶紧去医院开死亡证明吧!”

3月7日上午,得到警方的指点后,彩献宝立即来到北京某医院要求开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北京某医院很快按照彩献宝的要求,出具了“胎儿为死胎且为多发畸形”的诊断证明。

但是,当彩献宝把死亡证明拿给警方时,警方告诉他证据还不够确凿。

彩献宝赶忙向警方提出给孩子作法医鉴定。随即,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

但是,当3月9日彩献宝拿着委托书来到北京某医院,准备为孩子做法医鉴定时,医生却告诉他:“医院已将死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了!”

“医疗废弃物?”刚刚听到这个陌生的专业名词时,彩献宝愣住了,整整七个月的怀胎,七个月的心血,结果得来的就是这个冰冷的词汇!

这个河南大汉顿时蹲在了地上,他眼泪汪汪地说:“从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仅仅6天,我的孩子还有用啊!你们也明明知道,对孩子的法医鉴定将直接影响我们索赔啊!你们凭什么把我的孩子处理了?没道理啊!”

但是,医院给彩献宝的答复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胎死宫内娩出的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我们曾劝说你们进行尸检,但你们明确表示不进行尸检,也没有表示你们自行处理死胎,我们只好按照常规对死胎进行“处理”了。

状告医院,只为捍卫死胎处置权

“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学文化的彩献宝不了解那么多规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孩子的尸体没有被处理掉,一旦查明是因为私人诊所大量用药导致的死亡,这就是我状告私人诊所的证据。但是,现在证据没有了,那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而擅自处理了孩子尸体的医院就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没有证据,私人诊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彩献宝决定:状告把自己孩子当作废物处理掉的医院,捍卫死胎的处置权。

之后,彩献宝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中国首例死胎处置权归属案。

在法庭上,原告彩献宝称,被告未经我同意就把婴儿的尸体给私自处理了,致使我追究私人诊所责任的证据丢失,因此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误工费2万元、营养费6000元、交通费100元、通讯费50元,精神抚慰金12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北京某医院辩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不适用于死胎,我们按规定处理完全合法。

在法庭上,彩献宝当庭出示了自己收集的证据,包括他在3月9日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对话的录音证据。医院方面在听完录音后表示,死胎已于3月7日被处理。原告方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有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却在3月9日突然提出索要死胎。如果要医院保存死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也要有一套手续,这些原告都没有。他们认为,死胎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只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体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连胎盘都不是废物,我8斤重的儿子怎么就成了废物了?我的孩子还有用,他们怎么能说是废物?”在法庭上,彩献宝的情绪十分激动。

经过法庭上的双方激烈辩论和质证,法院查明了本案争诉的焦点问题是,医院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有无权利处置原告娩出的死胎。但目前,对死胎如何处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尚无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权利,故死胎不属于尸体。但其具有物的属性,死胎应归娩出死胎的产妇所有,产妇享有对死胎的合法处分权。北京某医院未经原告同意,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北京某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考虑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死胎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所以对北京某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法院适当作了考虑。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北京某医院给付焦霞精神抚慰金2000元,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焦霞赔礼道歉。

死胎处理,向法律界提出严峻问题

从我国的第一个人体胎盘纠纷官司即浙江省嘉兴市市民冷品伟追讨妻子5年前的胎盘,到现在彩献宝夫妇追究自己孩子死胎的处置权,这些案件向法律界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医疗废弃物”权利是何种属性,究竟应当归属于谁?

在目前,很多医院通常的做法是,死胎一般会先被放置在冰箱里,随后让家属填写一个表格,确定是领走还是交由医院处理。如果需要做病理化验的则送往病理科化验,不需要化验的,未经家属同意也不准擅自处理。

一般情况下,死胎在销毁前,医院必须征得家属的同意,而在销毁后,也必须对家属有交代。根据医疗行业规定,家属有权利决定尸体是否可以销毁,尽管是死胎,但有些家属仍然希望保留孩子的尸体,家属对孩子尸体的处理有要求,这些因素医院必须予以考虑。

但是,不同的医院可能会有区别,有些医院是在死胎出生后,以书面形式向父母征求意见,而有些医院只是在口头上向家属进行询问。

关于死胎属于医疗废物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现有规定,死胎并不属于医疗废物,应当归产妇所有或者产妇夫妇共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规定“医疗废物焚烧厂接收并处置经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

对于死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死胎的处置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认为,这一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死胎的法律属性究竟是什么?应当归属于何方所有?如果认为死胎属于医疗废物,那么医院自行处置就是合法的。如果认为死胎属于物的性质,那么就存在物的支配权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本案具有特别的典型意义。

杨教授认为,死胎的所有权归属于产出死胎的产妇:第一,死胎是产妇的身体组成部分,脱离了她的身体,就变成了独立的物。这种物的所有权,由产妇原始取得。第二,产妇与胎儿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如果胎儿出生,产妇就是出生的婴儿的母亲。死胎产出,尽管他没有法律人格,但是他曾经有可能与产妇形成母子的身份关系。第三,按照社会伦理观念,即使是胎儿,怀孕的孕妇也是他的母亲。

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界定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〇〇三年十月十日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二、各科室在处理医疗废物时要遵循以下分类处理的原则:

1、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2、损伤性废物如手术利器和使用过的针头装进专用的利器盒中。以上1、2类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的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程序进行消毁处理。

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脓液,先加1/5量的漂白粉(粪便加2倍量20%的漂白粉溶液)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移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口罩以及防护手套,工作中必须防止被刺伤或擦伤。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时按《医院固体医疗废物处理应急方案》处理。

万安卫生院

5.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篇五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1、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

2、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中的责任。

二、预防控制措施

1、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发生。

2、强化学习,提高责任。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的相关要求,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检查,以提高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在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立即按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在48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组织医务人员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污染扩大。

3、尽快确定流失、泄漏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大范围泄露污染时,应尽快对污染区域进行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立即清理现场泄漏废弃物,对污染的地面、物品以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酒、浸泡或擦拭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相应消毒处理。

5、对处置医疗废物意外事件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由于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处理措施,记录存档,并在12小时以内向卫计局报告。

6.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篇六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责任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按要求做好运送、交接、登记。遵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运送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该科室负责人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或考核。

2、按要求遵照规定时间(上午8-9点、下午4-5点)和路线(在运送途中不得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科室或场所,如供应室、敷料室等)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贮间。

3、必须将医疗废物放置在专用容器内进行运送,防止泄漏或伤及工作人员。

4、按要求做好科室与护士交接、暂贮间与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登记必须签全名。

5、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箱内,如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50元)。

6、禁止将医疗废物(尤其是输液器、针管等)带出医院进行交易,如发现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上报院领导、终止劳动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遵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给予法律制裁。

7、做好个人防护,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任何后果,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以上管理条例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签字为证,如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者,严惩不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

发生报告制度

一、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应急预案

一、立即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

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严重程度。

三、如有医疗废物泄露、流失、扩散等,立即追查医疗废物的去向和污染程度,了解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

四、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减少危害,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有扩散危险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

五、事件处理后,当事人将事情发生进过及所牵涉的责任人上报领导小组,给与相应处罚。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储间。

2、认真做好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3、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4、与处置中心工作人员交接要认真填写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

5、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6、医疗废物运送流程:医疗废物收集

产生地

分类→封口

规定的时间路线

小时交处置

运送 → 暂储间

交接登记

存放 不超过48中心→填转移联单双签字。

7、运送时间:上午 8 9点,下午4 5点。

8、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暂存设施管理要求

1、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并盛装于周转箱内,禁止打开包装袋取出废物。

2、暂存设施设专人管理(贾衍奎)及时对贮存设施和贮存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开裂等问题及时更换。

3、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1000mg/L健之素液),冲洗液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收集、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柜(箱)每天消毒一次。

4、暂存设施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污染的物品、损坏或废弃的容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5、暂存设施应配备应急设备及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设备、消防灭火装备、泄漏物清理工具、消毒设备等。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运送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一、按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及运送至院内焚烧炉焚烧。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 由专门机构处置。

八、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九、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一、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

措施

一、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工作服、水鞋、手套。

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每年两次).三、收集和运送过程中,应检查置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及贮存容器是否有渗漏,防止职业暴露。

四、对放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运送工具定期消毒和清洁,防止对工作人员的污染和感染。

医疗废物处理与防护知识培训计划

1、每年对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两次。

2、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对新上岗卫生工人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

4、对新上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废物运送流程。

3、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

4、检查医疗废物运送是否及时,包装袋是否注明产生地、科别、时间、包装袋是否封口。

5、医疗废物转交烟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登记签字,资料保存5年。

6、做好个人防护。

7、保持暂贮间清洁,定时进行消毒(用500g/L浓度健之素擦洗地面、墙壁,抹布用500g/L浓度健之素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8、做好各种设施的维护(防蝇、防鼠、防盗等)

7.医疗废物处置台账 篇七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这些医疗废物携带的病菌和有毒物质必须采取相关的手段及时进行处理, 否则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包括HW01医院临床废物, HW02医药废物, HW03废药物、药品等[2]。关于医疗废物处置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被世界各国所重视, 1998年和2003年我国相继颁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逐渐开始把医疗废物的处理重视起来。但跟世界水平相比, 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很落后, 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很多发达国家在医疗废物的处理方面都会采取高温焚烧这一措施, 并对实施焚烧的单位采用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危害可以分为急性危害、潜在性危害。相比于潜在性危害, 急性危害发生的时间较短, 主要表现为急性中毒。而潜在性危害是长期的, 主要指的是致癌、慢性中毒、致突变等方面。在这些危害之中, 可燃性、反应性、腐蚀性和安全有关;与健康有紧密联系的是致癌性、有毒性、突变性、放射性。除了这些直接对安全和健康造成威胁之外, 医疗废物还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大气、土壤、水体的安全质量, 危害我们生存居住的家园以及濒临灭绝的物种。

2 目前处置医疗废物的主要办法

2.1 高温焚烧

这一方法是国内处理医疗废物最主要、最广泛的技术。高温焚烧主要是将医疗废物在高达1000℃的温度中焚烧, 最终达到对其进行彻底的杀菌、消毒的目的。与生活垃圾相比, 医疗废物含有的热值更高, 对于焚烧技术也就更适用。在焚烧处理中, 可以最大化的降解存在医疗废物中的病原微生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 保证医疗废物的排放没有污染性, 而且在焚烧之后也可以缩小它们的体积、数量或者容积。同时, 对于焚烧医疗废物所带来的热能我们也可以充分利用, 最大化的增加资源的利用率。

2.2 化学处理

化学处理主要是把化学消毒剂和粉碎好了的医疗废弃物混合并放置一定的时间, 使得废物中的病菌等被杀灭。化学处理这一方法成功的前提是要保障废物能与消毒剂得到最大的接触。因此, 通常通过旋转式的破碎设备将废物破碎至最小, 使消毒剂可以最大化的穿透碎片。通常还要在这一过程中加水来使化学反应产生, 并吸收掉废物破碎时发出的热量。

3 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1 高温焚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高温焚烧是国内市场中技术水平最为成熟, 应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处理办法。它具有无害化、安全化、稳定化、减量化等优点, 可以最大范围的被运用, 杀菌程度也最为彻底。但是焚烧技术也存在投资大, 对废物的热值要求高等缺陷。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设备投入来利用或处理焚烧中产生的烟气, 将会对空气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 严重的甚至可能会造成“二恶英”等问题, 而且在处理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飞灰和底渣, 这些东西一旦进入空气中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而且如果长期被人体吸入, 就会造成严重的呼吸疾病以及其他疾病。

3.2 微波处理技术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微波处理技术除了需要的资金投入较高, 运行和工程建设的耗费较大之外, 它的灭菌效果也会被微波的辐射时间、电磁波以及废物的含水量、混合程度所限制。在执行的过程中, 技术人员如果没有得到充足的安全保护就会受到电磁波、细菌的侵害。微波处理技术还会产生臭味, 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破坏, 危害人们的健康。而且对于危险的化学物质、血液等方面的处理, 这一方法并不适用。

3.3 化学处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在进行化学处理废弃物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和废液。如果这些废气和废液不能得到妥善的净化或处理就排放出去, 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而且地表的土壤以及水质也会遭受破坏, 对人们的呼吸健康和饮水健康造成危害, 对土壤的破坏也会影响到栽培于土壤中的植物、农作物等。在这一方法中用到的很多消毒液都会对人有害, 因此需要高劳动强度的工作人员, 长此以往, 很有可能使工作人员患上职业病。而且对于放射性、化学疗法废弃物来说这一方法并不适用, 对于破碎设备的要求也很高。

4 结语

医疗废物的病菌比普通生活垃圾的多成百上千倍, 里面隐藏着的化学成分以及致病的微生物随时都有可能会威胁人们的健康和自然环境的质量。但是, 相关单位对这一威胁的重视度不够, 在资金、人力的投入方面也较低, 人们的思想意识也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对此, 我们必须加强宣传, 加大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的研究力度, 力求把医疗废物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最小化。

摘要:在医学科技不断进步的时候, 医疗废物的处置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医疗废物自身特有的传染性、潜在危险性等特点不仅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也提高了对相关处理技术的要求。如何使医疗废物在被处置之后不会发生二次污染是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需要攻克的重点。现如今, 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与其对环境影响的研究必须结合起来, 尽可能的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降低处理医疗废物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环境影响

参考文献

[1]谷良平.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式医疗废物处理系统与应用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 2010.

8.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防止医疗废物污染坏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有偿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共同努力将医疗废物处置妥当。

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的医疗废物的种类: 种类: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病中原体的培植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前应当就地消毒)。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器官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医弃的药品。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应有明显的标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或沾染有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敷辅料等废物。

二、甲方权力义务:

1、确定医疗废物专职收集员,每天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规范进行包装后储存在交通方便、分隔明显、防风雨、防渗漏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内。

2、每天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及设施进行严格消毒。

3、应定时运送医疗废物至乙方指定地点。

4、建立台账,与乙方共同完成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的三联交割清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包装用具(垃圾袋、周转专用箱、利器盒)防治损坏、污染。除包装医疗废物外,包装用品不得另作他用。

6、医疗废物贮存于甲方时产生的污染由甲方负责处理。

7、根据医疗管理条例,甲方不得代收、代储与本单位无关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

三、乙方权力义务:

甲方产生的医疗废物乙方按照XX公司协议进行处置。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医疗废物回收费定为每月30元,一年一次性缴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对甲方完成交付行为的医疗废物未进行或不符合标准处置的,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

2、甲方所交付的医疗废物未符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本协议约定,乙方可拒绝接受,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无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正当事由,擅自解除本协议或者人为设置障碍,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一方将承担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或责任。

4、对各方职责的承担和负责的义务,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解约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如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合同期限:本协议期限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

九、附则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20

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篇九

今天我跟大家学习的主题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技术规范”,会议报到时,大家都已领到了一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资料。请大家会后仔细对照规范要求去落实。下面我想就“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原则及办法”、“现阶段我县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的工作要求”这四个方面的问题简单地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医疗废物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

二、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1、应当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

3、制定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方案。

4、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的培训。

5、建立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制度。

三、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的原则及办法:

1、医疗废物的收集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封口应紧实、严密。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确保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无损伤、渗漏和其他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化学性药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

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医疗废物的转运

1、运送前后检查包装物和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

2、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送。

3、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

4、运送结束后应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3、医疗废物的暂存

1.不得露天堆放。

2.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3.暂存设施、设备应有封闭措施,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有防鼠、防苍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4、医疗废物的转移

1、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有转移联单制度,保存转移联单至少3年。

5、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

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帽、鞋、手套和消毒设施。应安排其定期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等。

6、医疗废物的相关登记资料

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资料保存至少3年。

7、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处置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机构应当按以下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四、前阶段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的工作要求:

1、前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两年来,我们衡南县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100余起没有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查处,其中经过社会媒体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有:县第三人民医院黄竹分院向无资质的废品收购商出售医疗废物案;衡南县鸡笼镇中心卫生院未按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医疗废物,导致医疗废物散落医院周围,严重影响周围环境案;衡南县岐山镇卫生院集中处置医疗废弃物选点不科学、操作不规范,导致周围群众反响强烈、上访案;衡南县光彩怡园老年公寓医务室未按规定及时处置医疗废物而导致废弃用针头扎伤儿童案;以上事例都是经过社会媒体公开曝光后我们县卫生监督所查处的典型案例,还有许多均如以下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1、许多单位未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2、未建立健全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

3、未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4、未对医疗废物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5、未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6、未及时收集、医疗废物的收集按规定应当在当天分类收集。

7、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8、医用废物未使用专用运送工具、未按规定运送时间和线路运送。

9、未及时运送医疗废物。

10、丢失医疗废物,在非储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11、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12、将医疗废物交由不具备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13、发生意外时未及时报告或未采取有效的紧急处理措施。

14、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大多数单位未达到国家标准。

15、多数乡镇卫生院的村级卫生室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未及时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未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未及时消毒并深埋。

2、下阶段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废弃物处置事关人民身体健康、事关卫生部门的社会形象。各级医疗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作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单位内部和乡村医生会,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2、要依法增强管理和处置水平

各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培训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度为培训重点,实施全员培训,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熟悉,掌握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增强依法管理医疗废物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社会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3、要严格推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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