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2024-07-25

交通局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精选4篇)

1.交通局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篇一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

根据临市府发【2010】52号《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仔细研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了83号《关于对城市居民收取卫生费制定统一标准的建议》办理情况

临夏市各街道现行的卫生费是依据1988年市政府《临夏市城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收取的,用于各街道社区雇员清扫街道卫生。根据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规定,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的收费标准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出台后停止收取卫生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单位是城管局,今年下半年,市城管局经省政府批准取得了执法主体资格,并上报了《关于制定临夏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报告》,经请示市政府主管领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牵扯到千家万户,是一项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价格,收费量大面广,因此要求对市州及各县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认真调研,并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在此基础上扎实搞好成本审核测算,慎重提出调价意见,然后根据调价程序,上报审批。目前,我局正在抓好此项工作。

二、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13号《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上半年,结合全市实际,物价、工商局对在上半年对已注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141 家(其中:房地产评估所1家,房地产经纪公司2家)进行了检查整治,对3家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中介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了解,于6月中旬分批组织了近50户中介机构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进行了培训学习。要求各中介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同时,工商和物价部门积极加大管理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和教育引导,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介行为,净化中介市场环境,9月初对全市中介经营者再次进行了检查,目前,全市中介经营者共有240多家,已纳入工商管理,中介机构收费按成交额的1%—2%或由买卖双方协商收取,没有超过 1995年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60号《关于合理确定居民供暖价格的提案》办理情况

自我市开展集中供暖以来,对供暖价格纳入了政府管理。2004年,我市对集中供暖价格成本进行了审核,并由州物价局召开了供暖价格听证会,统一了我市集中供暖价格。2006年市上根据煤炭价格等上涨幅度较大的实际,在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召开价格听证会,重新出台了价格。2008年,由于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州物价局在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召开了供暖价格听证会,制定了新的供暖价格,居民4.9元/平方米.月。2009年,根据煤炭价格下调的实际,物价局在审核成本后,报经政府下调供暖价格,将供暖价格从4.9元/平方米月下调到4.6元/平方米月。近5年来,3次召开了供暖价格听证会,4次调整了供暖价格,使供暖价格能上能下,形成了随运营成本调整的价格机制。近期,根据我局对市场煤炭价格的监测和调查,煤炭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经请示市政府,决定今年供暖价格维持不变。

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

2.交通局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篇二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答复工作的总结

2008年,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在重庆市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周年之际,用三把尺子衡量发展,让我们感受到急促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促使我们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真抓实干,力争取得实效。为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同时也接受社会监督。区十六届人大代表三次会议建议意见和区八届政协委员二次会议的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与分工

我办领导极为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立即明确承办责任,确定专人办理,我办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于3月2日明确承办责任人为别学孝,由各相关科室进行回复,综合科进行承办。并落实专人办理,并要求每位承办同志必须高度重视,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认真按程序如期办理答复,按规定在5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

二、认真答复并落实

各位承办人接受任务后,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认真阅读建议提案内容,理解其内涵,并及时与建议提案人沟通交流,准确理解建议提案意图,集体约谈10位代表和委员、登门走访7位代表和委员,结合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作答,字斟句酌完善建议提案回复,并报送领导审稿,以新农办复函的形式送达各位建议提案人、并抄送区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和区委督察室,全部于5月30日前办理完毕。现已陆续收到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回复表13份,其中,‚满意‛12件,‚基本满意‛1件,没有不满意的回复。

新农办今年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内容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对人才和人的技能的关心,建议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人才培养和劳动力技能培训;二是对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的关心,建议加快生产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三是对村民社会保障的关心,建议从就业、医保、养老保险、救助等方面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四是从意识形态和精神层面的关心,建议强化乡风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尊重农民的人格和劳动,深刻认识城乡统筹的内涵。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的全面关注,也表达了他们对‚三农‛问题的急切期盼,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动力和压力。

三、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对于第34号提案‚关于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的几个问题‛,主要从意识形态层面谈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我们也从历史、习俗等方面给予了回答,并从内涵、本质、文件要求、建设目标、长效机制等方面与提案人展开了电话沟通、约谈和走访,精心回复。鉴于城乡统筹是一个系统而长期的工程,在实施措施、方式方法、政策机制等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成效还不明显,未达到提案人的要求高度,提案人对回复表示基本满意,但未提出其他不满意的意见。

我们还通过多渠道收集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收集区级各相关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收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对新农村建设的新认识、新见解;三是收集前来视察的各级领导对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工作的意见。我办今年先后接待了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市人大陈光国主任、国家发展银行郑晖行长、谭栖伟副市长等领导的视察指导;接待了市发改委统筹办、市农委、青海省、广州市的领导;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区退休老干部的考察和区县新农村建设同行的交流,听取他们对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监督,他们的到来,既是对我们新农村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说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寄予极大的期望。

鉴于此,面对我们工作的不足和缺陷,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都是一个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所做的工作还是前期的、初步的,‚十大工程‛只是尝试,需要我们深入探索和总结。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会越来越多,综合试验改革的成效会越来越明显。我们有信心加强统筹力度、积极试点探索、不断总结提高、完善工作措施,为全区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区‚努力在全市率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互动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江北区新农办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 总结 抄送: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政府督查室

江北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

(共印

3.交通局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过去的一年,全县政府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发,认真办理人

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年全县政府系统41个承办单位共承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99件和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10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a类件40件,占总数的40.5%;b类件51件,占总数的51.52%;c类件8件,占总数的8.08%。政协提案a类件48件,占总数的48%;b类件45件,占总数的45%;c类件7件,占总数的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格式合格率达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

在办理过程中,各有关乡(镇)和县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创新方法,改进作风,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行“三走访”、“四转变”的办案模式,办理质量明显提高,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来源:好范文 http:///)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研究,决定对**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10个):交通局、建设局、水务局、教育局、交管大队、城管局、林业局、旅游局、新村办、人劳局。

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14名):陈荣汉(县交通局)、曾勇(县建设局)、陈秀端(县水务局)、卢毓军(县教育局)、黄友忠(县交管大队)、李宪光(县城管局)、刘京蓉(县林业局)、张全慧(县旅游局)、钟庆云(县新村办)、胡佳平(县人劳局)、蔡永群(县财政局)、赖化鹏(县畜牧水产局)、刘德春(县国土局)、李春新(县移动公司)。

4.交通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篇四

XX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4件(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3件)。其中项目资金类11件,解释说明类的3件。

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是县直单位办理任务较多的单位之一。二是办理的要求高。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局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或主动权不在县一级,解决的难度相当大;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百分之百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难度相当大。

尽管如此,我局还是认真按照全县建议、提案交办会的要求,按照“执政为民”的理念,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力尽可能地给代表、委员们一个满意地答复,进一步促进全县交通工作的发展。具体来讲,今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统一了高标准办理建议、提案的思想

全县交办会后,局长朱元敬在局党委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会上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股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提高执政能力,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高度,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思想认识搞统一。为保证办理质量。局长朱元亲自挂帅,亲自办理,并成立了由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曹国晖具体抓,局办公室、财基股以级县运管所、县公路局等股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具体承办人员的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加强了承办工作的领导力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对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

二、统一了高标准办理建议、提案的要求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把办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交通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基本达到了“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如局长朱元敬,多次利用下基层调研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交流意见。对建议、提案的回复,我们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坚持做到了“答复”行文简练、充实;数字慎重、准确;语言通顺、流畅;文字工整、清晰。

三、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促进了交通工作的发展

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近几年来,我们的路越修越多,越修越好,而相关的建议提案也越来越多。我们认为,这不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没有成绩。恰恰相反,是这几年的交通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是交通建设迎来了难得的机遇期,人民群众看到了这一点。因此,我们要调查研究,因势利导,引导好、保护好基层群众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统筹处理好建议提案的集中点与交通建设的侧重点两者之间关系,进一步促进交通工作的发展。如针对代表、委员们反映较为集中的农村公路建管养的问题,我们就作了一些有益的控索。我局在去年《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责任的通知》(华政发[XX]3号)的基础上,今年6月,又以《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突击抢修地方公路确保汛期道路畅通的通知》(华政办函[XX]44号)要求乡镇加强地方公路养护,确保交通顺畅。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县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投资、养护责任等方面做了一些有意的尝试,基本做到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与常年养护经费挂钩、与县财政转移的道路建护费拨付挂钩、与今后该乡镇交通建设项目的安排挂钩。

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已全部办复,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集中表现在:由于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的不到位,近几年交通建设负债高达万元,其中尾欠工程款万元,向县交通系统干部职工集资、借款555万元,尾欠集资款利息万元。我局实无力再筹资用于大规模的公路改造升级,无法满足代表、委员们关于升级改造公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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