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村民调查表(精选6篇)
1.村庄规划村民调查表 篇一
黄渚镇黄渚村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资料收集表乡镇领导签字:(公章)
一、人口(2006--2010年总人口及男、女人数)
二、行政村
总人口人,其中按性别构成分男人,女人;
按年龄分10岁以下人,10-20岁人,20-40岁人,40-60岁人,60岁以上人;流动人口人;
外出务工经商人口人。常期在外务工人员。
二、经济发展状况1、2006年人均收入元,村财政收入元。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务工收入;农用机械数量;
村办企业类型、个数;
2、2007年人均收入元,村财政收入元。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务工收入;农用机械数量;村办企业类型、个数;
3、2008年人均收入元,村财政收入元。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务工收入;农用机械数量;村办企业类型、个数;
4、2009年人均收入元,村财政收入元。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务工收入农用机械数量;;
村办企业类型、个数;
5、2010年人均收入元,村财政收入元。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务工收入;农用机械数量;村办企业类型、个数;
三、村庄现有建设资料
1、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2、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3、户均宅基地面积;建筑间数;
4、村庄建设规划构想、理想户型愿望:
5、村庄土地选用情况
四、基础设施
1、道路交通
停车场位置、规模
2、给水及供水方式、供输水设施
3、排水
4、电力
5、电汛及广播电视
五、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统计表
六、能源利用
现有能源类型、燃料类型、桔杆、煤、液化气、沼气等:
七、卫生环境设施
垃圾站及垃圾中转站位置、数量、面积
八、防灾、减灾,历史上受灾情况及淹没范围,是否有泥石流和滑坡隐患:
1、河流水系情况见下表
表1地下水情况一览表
表2河流情况一览表
表3渠道情况表
表4水库一览表
2、主要地质状况、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九、文物古迹 当地特有的民俗、风俗
2.村庄规划村民调查表 篇二
2009年12月7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一行4人组成的调查小组就北京市平谷区新农村村庄规划实施与建设管理进行调查。调查小组选取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和东高村镇曹家庄村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采取调查问卷和实地访谈的方式, 分别对平谷区区规划分局、区新农村办、乡镇主管领导、村干部、村民代表、规划编制人员等进行走访。主要调查内容涉及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村庄建设管理及相关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问题。
(一) 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
望马台村位于北京市平谷城区南部, 北京的上风上水地带, 人居生态环境良好。村域面积398.27公顷, 其中村庄建设用地27.29公顷, 林地128公顷, 果园197.44公顷, 其它为道路、排水沟渠等用地。望马台村共有530户, 1700人, 其中农业人口1300人, 非农业人口400人。从人口年龄结构来看, 本村20岁以下人口占16.89%, 20-39岁的占36.75%, 40岁-59岁的占35.1%, 60岁以上占11.26%。望马台村果树种植是农民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80%的土地以种植桃、柿子和核桃等经济林果为主。另外, 望马台村有两家企业, 分别为铸造厂和红装鑫苑工贸有限公司, 具有一定企业规模, 效益较好, 2008年利润达到100万。
(二) 东高村镇曹家庄村
曹家庄位于平谷城区西南部, 南与河北省三河市接壤, 大秦铁路沿村东而过, 东北距平谷城区10公里, 距镇政府驻地7公里, 交通方便。曹家庄村域面积68公顷, 其中,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7.34公顷, 耕地面积32.35公顷, 林地面积5.14公顷, 水域面积8.64公顷。曹家庄村共有146户, 410人。曹家庄村发展多种经营, 除粮食种植外, 另种植蔬菜150余亩, 鱼塘70亩, 养猪存栏500余头。
二、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
(一) 村庄规划编制
《平谷区村庄体系规划》对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和东高村镇曹家庄村定位均为保留发展型。
本次调研2个村庄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和东高村镇曹家庄村均在2008年7月完成村庄规划。望马台村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入村3次, 访谈村干部15人次, 访谈村民45人次, 以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位规划如平谷区村庄体系规划等为依据, 于2008年7月编制完成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村庄规划, 并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曹家庄村规划编制单位访谈村干部3人次, 访谈村民10人次, 于2008年7月编制完成东高村镇曹家庄村村庄规划。
根据《2006年-2007年北京市试点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成果要求 (暂行) 》, 2个村庄规划的核心内容大致可归纳为4个方面:规划研究、现状及分析、规划布局和近期建设。基本涵盖了上述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成果要求内容, 重点在农村产业规划、公共设施完善、基础设施改进、环境整治改善等方面。
1. 产业发展:
农村产业规划依托首都北京这座国际化大都市, 在对其发展内外因素进行充分考虑的基础上, 对其发展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做出判断, 并对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及用地规划做出安排。例如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定位为休闲旅游村和现代都市农业示范村。依托靠近镇区和邻近京蓟路的交通区位优势, 以大桃、柿子、核桃等果树种植为基础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适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大力发展休闲采摘、生态观光旅游。东高村镇曹家庄村定位为现代生态农业村和生态水域养殖、采摘垂钓旅游村。产业规划重点打造水域生态养殖区和现代都市农业两个重点项目, 依托此项目发展采摘垂钓旅游等产业。
2. 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系统等方面。
3. 公共设施:
主要包括行政管理 (村委会) 、中学、小学、托幼设施, 老年活动站, 文化站 (互联网) , 公共活动场地、公园、健身器械与场地, 便民超市等。
4. 环境整治:
绿地系统、绿化配置, 垃圾收集和垃圾封闭堆放运输服务、粪便处理、厨卫设施改造、村庄环境面貌整治等项目。
(二) 村庄规划实施
从2009年两个村的村庄建设情况来看, 可以将其概括为以北京市试点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主导的规划实施。例如, 2009年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主要在节水灌溉、打井、教学楼改造和厕所建设方面有所改善。其中, 节水灌溉的小管出流项目已经完成80%, 打机井一眼完成了60%, 教学楼防震加固项目完成30%, 修建公共厕所一所, 已经完成, 上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均为北京市试点项目投资。东高村镇曹家庄村在道路方面进行改造, 现已完工。
从两个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来看, 现状设施基本满足望马台村民日常生活需求。具体设施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
注:已完成●, 正在进行中○, 未启动△
(三) 其他相关方面调查
1. 村民培训。
调查结果表明, 所调查两个村村民培训方面做的较好。望马台村村民培训主要集中在法制教育、果树技术、妇女保健等方面, 2009年参加培训的村民达到500人次。曹家庄村村民培训主要集中在法律和种植养殖方面, 2009年参加培训的村民达到500人次。
2. 土地相关问题。
调查过程中针对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访谈。所走访两个村庄的村民普遍认为土地确权是保证农民利益的较好做法之一, 同时表示土地确权的方法要根据不同村庄的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关于农民上楼问题, 80%被调查者反映不想上楼, 一方面是因为没有保障, 另一方面影响生活、生产。少数被调查者认为, 若在有产权的情况下, 可以考虑上楼。土地流转问题上, 所调查村民反映若存在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公司、大企业进行流转, 农民愿意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土地流转。
3. 建设管理。
调查内容涉及对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建设管理调查。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反映, 由于其目前对村民自建住房没有审批权, 村民住房建设基本由村委会决定。调查的望马台村和曹家庄村均未进行土地确权, 农民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
4. 村民意愿调查。
村民意愿调查主要集中在对规划的了解、农村产业发展、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娱乐、商业、村容村貌、新能源等方面。村民对新农村规划都有所了解, 知道规划编制单位入村调研过程, 并有很多村民参与过调查问卷填写和访谈等。产业发展方面, 村民表示希望能够在二、三产业方面进行发展, 而对土地入股和土地规模化生产兴趣不大, 希望乡镇给予农业更多的扶持。农民外出打工是村庄的普遍现象, 主要从事轻工业和服务业, 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同时, 村民表示希望更多地组织一些技术技能培训。在市政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娱乐、商业、村容村貌、新能源方面, 村民反映近年来有了较大改善, 基本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 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部分环节可进一步建设和改造。
三、存在问题
(一) 村庄规划编制的标准需进一步完善
村庄与城市不同, 空间尺度较小, 发展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 因此偶然性较大;社会经济发展与村庄建设受制于上级政府财政政策。城市规划方法涉及城市定位、城市规模预测、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工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 而村庄到底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规划安排, 值得进一步研究。
现阶段村庄规划大多照抄照搬城市规划做法, 导致村庄规划过于机械化、教条化, 无法实施, 或者实施之后难以满足村庄发展和农民需求。例如, 人口预测缺乏科学性, 村庄规划人口预测沿用了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的模式, 缺乏科学性, 未充分考虑到北京郊区, 特别是远郊区人口变动动力机制已经由原来的自然增长变为机械变动。受北京大城市的影响人口呈净迁出状态, 而且老龄化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严重影响人口规模的变化。调查了解到, 当地村干部反映, 就目前人口年龄结构来看, 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 该村人口在未来规划期内会呈减少趋势, 到规划期末人口会有较大比例减少, 届时会造成大量建设用地空置, 造成土地浪费。因此, 亟需适合农村发展的村庄规划标准和要求。
(二) 规划实施缺乏宏观指导统筹协调
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在区县和镇层面, 他们的统筹协调能力、社会工作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好坏。镇一级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是至关重要的。据调查, 目前镇一级对新农村规划的管理并没有完全到位。在管理层面上, 上级政府部门支持“三农”的规划计划、优惠政策、专项补助等, 都是分部门的、独立式的, 在市一级有新农村办作为统筹协调机构, 在区一级有区新农办协调, 负责项目计划;市、区的各职能部门都有各自的部门规划, 并根据部门规划进行建设。在实施过程中, 无法有效地对这些建设项目进行时序管理, 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不合理配置。例如, 村内道路修好之后, 改水施工又对其进行重新开挖。而作为广大受益者的农民只能被动接受, 无法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项目统筹安排。
(三) 村庄规划公众参与效果有待提高
村庄规划过于抽象, 规划成果理解困难。村庄规划成果表达, (主要方式为文字说明和图纸) , 由于村民文化知识有限, 调研发现多数村民看不懂图纸, 公众参与效果不明显。
(四) 村庄规划和实施中对生产设施考虑不足
从村庄获得资金的投向看, 主要用于道路、电网、沼气、饮用水等基础设施方面, 对发展生产的直接投入明显不足。因此, 调查的两个村庄编制的规划内容实质上是以上级财政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核心的建设规划, 由区县的城市建设部门管理。规划侧重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虽然包含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但内容只是对现状的整理和有限延伸, 缺少对村庄产业调整的深入研究。在实施过程中, 规划仅作为向上级申请资金、建设上述项目的审批条件, 而非指导建设的依据。
(五) 集体经济收入匮乏, 难以支持村庄日常建设维护成本
在调研中发现, 村庄发展普遍表现为集体经济不发达, 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的动力主要来自上级财政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自主产业支撑, 或者是自主产业发展类型比较单一, 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出租土地成为增加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手段, 收入较为有限。因此, 建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常维护成本难以维系。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 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办法, 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
完善《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 用以指导综合性规划的编制。加强对村庄规划的业务指导, 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要全面地表述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精神, 打破部门界限, 以村民利益和全局利益为主线, 立足区县和乡镇一级政府, 把“规划先行”的原则落到实处。村庄规划具体内容可删繁就简, 设置菜单式规划内容。内容可设置为必需性与引导性两种类别, 根据村庄需要, 规划除完成必需性项目外, 其余内容可自行选择。另外, 增加农业生产方面规划与政策。
(二) 紧密与上位规划衔接,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要充分考虑与市级、区级、乡镇规划的衔接, 充分发挥好上位规划在村庄与上级政府、相邻村庄等的协调作用, 充分发挥镇一级规划在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区域协调作用, 做到各部门优惠政策均衡化、专项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浪费。
(三) 加强部门协作, 推动村庄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管理部门与新农办、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部门规划的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落实效果体现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例如, 大多数农村居民对养老问题表示担忧, 如果出现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方式转变而造成的隐性显性失业人员增加, 目前的保障体系难以达到保障目的;各村基本都完成了医疗室建设, 但并没有医务人员的服务跟进, 从而影响了规划实施效果。因此, 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应进行跨行业协作调研工作, 与行业部门及时协调和沟通, 建立联动机制、协同推进。
(四) 因地制宜, 多种方式探索土地确权和流转问题
多层面、多渠道加强对北京市农村地区土地政策、措施与做法等相关问题调查与研究, 深入倾听农民群众声音, 协调各层次、各部门利益, 根据近郊区、远郊区等面临的不同问题, 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模式进行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
(五) 普及规划知识, 提高公众参与度
深入研究适合农村农民的村庄规划, 并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规划知识普及, 采取更符合农村现实的公众参与方法, 使之能够有效地进行公众参与, 如进行公众座谈会、村民意见公投、村民代表大会、民意问卷调查、入户访谈、规划培训等, 鼓励农民更加自由而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观点。公众参与中应注意语言通俗易懂及沟通的方式, 问卷调查中应减少开放性问题, 尽量增加问卷调查采集数量。抽样访谈应增加抽样访谈者数量, 选择有代表性的抽样访谈者, 减少抽样访谈者利益相关的几率, 这样才能保证采集到的农民意见能够反映现实情况。
3.村庄规划村民调查表 篇三
摘要:在我国现代农业进一步发展、城镇化过程仍在继续的背景下,新农村建设规划如何实施,是政府部门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文章基于对Z市部分县(市、区)村庄规划建设的现状及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的调查,概括总结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应做好村庄布点规划研究、依法加强土地管理、抓好示范工程建设等几点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 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豫东平原
一、Z市的基本情况
Z市地处豫东黄淮平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热条件适中,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较好,但因开发历史悠久,人口稠密,人均耕地占有量较少。据Z市统计局2009年资料,全市总人口1090.57万人,耕地面积1251.2万亩,城镇化率29.4%,当年粮食播种面积1683.44万亩,占河南省粮食播种面积的11.59%,总产量716.71万吨,占河南粮食总产量的13.3%,粮食播种总面积、总产量均居河南17个地市之首⑴。
二、Z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的现状
通过对Z市辖区内部分县(市、区)的农村调查,我们认为目前该地区在村庄规划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点问题,第一、部分村庄居民房屋建设布局零散,农民在村头或路边的责任田及自留地里乱搭乱建小饭店、小超市、小加工厂、田间宅院等现象普遍存在;第二、单户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几乎所有农村住户宅基地面积都超出了河南省政府规定的167平方米的最高标准⑵,不少住户宅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有的甚至超过400平方米;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质量较差;第四,耕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第五,土地使用中的违法现象普遍存在。
三、农村新建居民点的情况调查
(一)、新建居民点的基本情况
通过走访有关部门,我们了解到Z市所辖区域近5年来搬迁新建的村庄数量不多,总体来看,因工程建设或城市开发搬迁的村庄数量多于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数量。根据调研分析需要,我们选取了H县和S县有代表性的5个新村建设案例,这5个案例中,因高速公路建设、河道防汛整治及城区开发而搬迁新建的村庄各一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两个。5个迁建点的建设资金来源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因工程建设、城区开发搬迁的三个村庄,村民的房屋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给予的拆迁补偿,差额部分由村民自己筹集,搬迁责任方对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相对较
少;另一种情况是两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村民房屋建设资金全由自己筹集,村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一方帮助解决,新村规划基础设施齐全,需投入的建设资金较多。
(二)、群众反映
访谈中我们发现,由于各个村庄、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群众对村庄迁建的反映态度有所不同。因工程建设和城区开发搬迁的村庄,由于搬迁户得到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且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总体来看,他们对村庄搬迁的反映意见不大,但对政府低价征收土地表现出的是更多的无奈。两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由于采取的政策不同,群众的反映意见也有所不同。正在建设的L村由于不存在强制搬迁和限期搬迁问题,目前尚未发现群众有不满情绪。已经建成的Z村,由于经历了村庄的整体拆迁和重建过程,完成了地块的调整工作,村民的反映意见则有明显的不同。那些搬迁前在老村建了新房的农户因拆迁损失较大,对村庄搬迁抵触情绪明显,尤其对村委会拆了楼房盖瓦房的决策更为不满;部分计划建房的农户,因新村宅基地面积没有减小(有的还略有增加),旧房正常拆除不存在经济损失,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感觉相对比较满意;从Z村和L村村民的普遍反映看,他们对新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改变比较认可,但又认为新村各项建设占地面积较大,搬迁并没有腾出多少土地。
(三)、新村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财力难以包揽更多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投入
调查中我们发现,地方党政部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鼓励农民迁村并居,一般都会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支持Z村的建设,H县委、县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动员”县里条件较好的职能部门对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对口援建。据Z村村委干部介绍,H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局、电业局等单位为该村小学、村文化大园、村委会办公楼、敬老院、卫生所、自来水厂、村内外道路、供电及照明等项目建设共计投资3000多万元。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县直各部门大多不是创收盈利单位,这些建设资金最终还要由政府财政支出。新农村试点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大手脚投资建一两个形象工程,如果更多村庄趁机跟风,地方财政根本无力应对。
2、关联部门对试点区的农村现状缺乏深入调查研究
根据对本文调查的两个试点村有关负责人的走访,我们了解到,在新村规划建设方案实施前关联单位(主要是建设规划部门)没有对当地农村和农民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旧村该不该拆迁,新村如何建设,完全是基层政府部门的领导说了算,规划设计部门只负责进行村庄布局和居民房屋建设方案设计,至于试点村建设涉及的农户有多个家庭有建造新房的经济能力,村庄整合后能腾出多少土地,没有单位和个人为此提供相关的调研报告。由于对上述基本信息缺乏全面掌握,结果在实
践操作中出现了诸多尴尬局面。如Z村在迁建规划中本打算全行政村6个自然村全部集中到新村居住,但其中两个自然村因新建楼房住户较多村民拒绝搬迁,结果只有四个自然村的村民迁进了新村。表面上看,村庄整合腾出了一部分土地,但实际上由于新村建设宅基地数量增加,村内主干道、环村路及单户宅基地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加上临街门面房、自来水厂、文化大院、敬老院、卫生室等新增基础设施用地,腾出的土地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基本持平。而对于该村的搬迁农户来说,由于没有分到老村腾出的土地,又要公摊新村的基础设施用地,结果凡得到一处宅基地的住户责任田差不多减少了1亩左右。关于Z村的调查可以给出这样的结论,因为搬迁,村民们或花光了手中的积蓄,或欠下了部分外债,不少青壮年劳动力把房子建成后远去大城市打工挣钱,尽管新村村容村貌整洁、道路交通条件很好,但他们很少有机会体验这种生活,这的确让人觉得尴尬。
3、村庄规划脱离地方实际
理论上讲,新农村规划建设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超前意识,但也应注意与本地实际结合,不可盲目照搬县城或乡镇经济点的规划模式。这里仍以Z为例,一个总人口不足1600人、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距乡政府所在地不到两公里、对外联系并不通畅的村庄,村中却规划了一纵一横宽30米的主干道,主干道两侧规划建设了近450间临街房(占地面积至少相当于110处住宅),由于本地劳动力素质较低,加之发展项目缺乏,目前已建成的临街房用于加工或其它经营活动的不及总数的3%,这样不切实际的规划建设,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造成了建设资金的极大浪费。
4、农村经济发展缺乏产业支撑
通过对5个新建村庄的调查了解,我们感觉地方政府官员对中央新农村建设文件精神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具体表现是,在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文件精神的过程中把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实践任务几乎全部交给了市、县级规划建设局,同级农技推广部门、能源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则很少参与。从目前的情况看,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只是房屋、道路及社区附属设施的建设,规划设计者并没有把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富裕劳动转移就业放在重要地位。除此之外,新村建设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做的远远不够,5个建设点在规划建设方案中根本没有体现出这一发展理念。
五、对策建议
1、做好农村居民点规划建设的编制指导工作
目前,从全国范围看,新农村建设尚处在试验探索阶段,个别地方虽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难以在全国普遍推广,如四川成都的“拆院并院”改革试验,浙江嘉兴的“两分两换”试验,天津的“宅基地换房”改革以及重庆的“地票交易”改革试验等⑶都是靠城市周边高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补偿给农民实施搬迁的。Z市经济发展落后,城市化水平较低,近期城市发
展用地少,农村可以整合的土地多,如果政府方面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问题上不采取一定措施的话,新的一轮建房高潮很快会掀起,以后再进行村庄布局规划需要考虑的问题会更多,拆迁难度会更大。眼下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关键是做好县(市)域、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工作,无论建设新村,还是整治旧村,应尽快给群众有个明确的表态。
2、坚持依法管理土地,刹住农村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歪风。
前已述及,目前Z市农村住房建设混乱状况的形成,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期对土地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管和处理不力造成的,如果继续放任自流,后期治理整改的难度或将更大。针对目前的现状,我们认为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有关土地管理和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用法律手段制约乱占、滥建现象的发生。
3,抓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综合对Z市5个农村建设点的情况调查,我们认为,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前期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不够成功,群众参与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试点村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如不切实际的规划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强行迁建使村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等。因此,我们建议,基层政府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农村试点工程建设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在政策措施的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的实施、建设资金的筹集等方面多做调查研究,根据各地发展状况和各类村庄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不同的村庄建设和治理途径。根据我们的调查体验,我们认为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应该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对那些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布局较为合理的村庄,或虽然规模不大但区位优越、生产生活便利的村庄,要注意基本保持村庄整体布局结构和农民住房现状,重点做好公共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着力发展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第二、对那些因城市扩展、重大工程建设等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庄,可采取土地置换等方式另选新址迁建新村或直接迁建到小城镇、中心村;第三、对那些村庄规模偏小、位置偏远、基础设施配置困难的村庄,可就近集中向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中心村迁建;第四、调整充实旧村中的“空心”部位,合理安排公共基础设施或住宅建设⑷。第五、拓展农村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本区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Village Plan and Construction during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ZhouKou, Henan, 466001)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 China, and the urbanization still continuing, it is how to implement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tha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academic circles generally concern.The paper, based on the survey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ome counties(cities, districts)in the Z City and the experiment unit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such as in the future to study the villageplanning of distribution, strengthen land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 ensure construction of demonstration projects and other rural development.Key words:urbanizatio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village planning
4.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篇四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为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党委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以及影响村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科学规划、注重特色。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特色彰显等要求,优化村庄布点,完善村庄规划。切实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整治重点,挖掘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村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确定不同的整治目标和方式,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
——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坚持以块为主,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机制,形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用3-5年时间对全省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结合实际,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山区更具山村风貌,水网地区更具水乡风韵。
——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二)实施步骤。全省村庄环境整治分两个阶段推进。
1.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2011-2012年)。全面动员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技术培训,兼顾不同区域和村庄类型实施示范项目。全省20%以上村庄实施环境整治,完成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及其周边村庄环境整治,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完成40%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2.全面实施、显著改善阶段(2013-2015年)。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目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在2013年底提
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三、全面整治村庄环境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
收运处置体系。苏南地区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苏中苏北地区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
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
到2015年,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
率达80%以上。
(二)整治生活污水。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
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太湖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点区
域,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
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
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
到2015年,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苏南50%、苏中25%和苏北15%的规划布点村
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
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
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
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
法取缔、关闭。
(五)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
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
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
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
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
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
(六)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
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
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
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
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3年,全省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5年,全面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
(七)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
(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
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
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
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
体系。到2015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
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村庄绿化应以乔木
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
闲健身。到2015年,苏南地区和苏中、苏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35%以上。
(九)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用自备水源的村庄要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满足村庄用
水水量和水质要求。靠近城镇和基本具备区域供水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
供水。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
(十)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
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
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
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到2015年,全省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和行政
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比例达50%以上。
(十一)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
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
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
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
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
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结合城镇总体规划修编,适时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综合考虑
当地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乡村特色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劳作半径和集聚规模,选择
与生产相适应的居住方式,科学确定村庄布点和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充实完善村庄规划,统
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强化对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作用;注重保护村庄地形地貌、传统肌理,营造优美环境和鲜明特色,引导适宜产业
加快发展。村庄规划报批前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要
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二)推进康居乡村建设。以“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为
目标,组织开展省级康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引导各地加快推进康居乡村建设。苏南地区要
以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全面推进康居乡村建设;苏中、苏北地区要在优先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农民迁入城镇的同时,以改善农民最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有
序推进康居乡村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带动10000个规
划布点村庄达到康居乡村建设标准。
(三)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依法加强村庄建设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严格规划实施管
理。注重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规划布点村庄人居环境。充分尊重农
民意愿,采取自建、联建与统建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引导农民向规划布点村庄有序集中。
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引导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村庄建设
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新建农房要结合地形地貌及道路走向等灵活布局,力求空间围合丰富、户型设计多样,体现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加强
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农房符合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抗震
等要求,切实提高农房建筑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
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
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
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突出工作指导。根据各地村庄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苏
南等有条件的地区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强化地方特色和农村风貌塑造,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其他地区要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自然的村容村貌。突
出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靠近城镇的要按照城镇社区标准进行整治,具有自然和人文特
色的要注重特色保护和培育,经济条件较好的要加快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经济薄弱的要优先建设和改善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收运、河塘疏
浚整治等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环境面貌。对非规划布点村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
性地提出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加强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结合,整合资源,集中
力量,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跨村组宅基地置换,保障村庄规划
建设整治用地需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和集体经
济发展。加快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
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乡村建设的财政投
入力度,并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县乡财政补助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
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
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提供技术保障。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指导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基层
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
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环境条件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
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科技、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
机制。制订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导图集,免费发放给基层单位及农
民参考选用。
(五)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
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
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
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科学发展、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
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考核
评价的办法,加强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
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村庄规划合同 篇五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规划设计单
位资质等级: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村庄规划设计合同
一、项目名称
规划。
二、中标价格
人民币(大写),¥。
三、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4、乡规划或镇总体规划;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定。
四、规划质量标准及编制期限
规划设计质量应达到或超过
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规划设计项目范围1、2、3、4、5、6、7、8、9、10、六、规划编制内容
(一)编制村庄规划
1、综合评价村庄的发展条件。要进行村庄经济基础和
发展前景的评价,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现状,提出村庄发展的优势和限制因素。
2、明确村庄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村庄产业结构、发
展重点、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方案。
3、划定村庄规划区范围。
4、预测村庄人口。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的人口数量,确定人口发展的策略。
5、明确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规划措施。包
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
6、确定各项建设要求与用地布局。包括住宅、畜禽养
殖场所、文体设施、医疗卫生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等。
7、确定道路系统。包括道路系统的平面及控制点的坐
标与标高,道路红线宽度与断面形式。
8、明确各项工程设施配置和建设要求。包括供水、排
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等工程设施的建设要求及其线路走向、敷设方式。
9、确定环卫设施的配置和建设要求。包括垃圾分类及
转运方式,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的分布和规模。
10、提出村庄防灾减灾的要求并作出具体安排。包括消防、抗震、防洪、地质及气象灾害防治、防疫等设施的分布、规模和建设要求。
11、安排分期建设时序。对近期建设的工程量、总造价、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和估算。
(二)制定新农村建设方案
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提出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村容村貌改造、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任务,明确建设项目、标准和完成时限。
(三)规划成果
1、规划说明书。
2、规划图件:
(1)区位分析图;
(2)村庄综合现状分析图;
(3)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图;
(4)村庄道路系统规划图;
(5)村庄工程设施规划图;
(6)村庄环卫与防灾规划图;
(7)推荐户型图;
(8)节点透视及鸟瞰图。
七、规划文件交付份数
8份(需提交书面文件、图纸和电子文件)。
八、提交供审查成果的时限
九、付款方式
规划成果评审通过后付合同总价款60%,成果批准后付合同总价款40%。
十、其他
(一)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不属违约范围。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条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执行中如有纠纷,应本着平等、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行政部门调节,也可通过项目属地仲裁机构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四份,乙方五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备案部门:
联系人:
6.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篇六
建村[2013]1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指导各地结合农村实际提高村庄整治水平,我部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7日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质量,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规划广泛应用的重要类型之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人员应熟悉农村情况。[1]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 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
第八条 注重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第九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和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1]
第三章 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按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按照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要求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 在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村庄安全防灾整治:分析村庄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排除隐患的目标、阶段和工程措施,明确防护要求,划定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各类灾害的措施和建设要求,划定洪水淹没范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区域;明确村庄内避灾疏散通道和场地的设置位置、范围,并提出建设要求;划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建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二)农房改造:提出既有农房、庭院整治方案和功能完善措施;提出危旧房抗震加固方案;提出村民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控制等设计指引。
(三)生活给水设施整治: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村内道路的选线、断面形式、路面宽度和材质、坡度、边坡护坡形式;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道路照明方式、杆线架设位置;确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位置;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第十三条 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引导分类利用,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对露天粪坑、杂物乱堆、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提出整治要求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堆放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提出村内闲散荒废地以及现有坑塘水体的整治利用措施,明确牲口房等农用附属设施用房建设要求。
(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确定管径、沟渠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雨污合流的村庄应确定截流井位置、污水截流管(渠)走向及其尺寸。年均降雨量少于600毫米的地区可考虑雨污合流系统。
(三)厕所整治: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四)电杆线路整治: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
(五)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合理确定村委会、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敬老院、文体活动场所和宗教殡葬等设施的类型、位置、规模、布局形式;确定小卖部、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
(六)村庄节能改造:确定村庄炊事、供暖、照明、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第十四条 在提升村庄风貌方面,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庄风貌整治:挖掘传统民居地方特色,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措施;确定沟渠水塘、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码头驳岸等的整治方案;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种类;划定绿地范围;提出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整治方案。防止照搬大广场、大草坪等城市建设方式。
(二)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出村庄历史文化、乡土特色和景观风貌保护方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确定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案。防止拆旧建新、嫁接杜撰。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提出农村生产性设施和环境的整治要求和措施。第十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建设要求和建设时序。
第十七条 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1]
第四章 编制成果
第十八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原则上应达到“一图二表一书”的要求。第二十条 “一图”主要包括:
(一)整治规划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村庄用地布局方面:明确村庄内各类用地规划范围。
安全防灾方面:标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范围、防护范围、防护要求;河流水体防洪范围;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给水工程方面:标明给水水源位置、应急备用水源位置、保护范围;给水设施规模、用地范围;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提供给水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道路整治方面:标明各类道路红线或路面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路灯及其架设方式;停车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环境卫生方面:标明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场、公共厕所等)、集中畜禽饲养场、沼气池等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提供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排水工程方面: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尺寸和主要控制标高;截流井位置、标高。标明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宽度、主要控制标高;提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电杆线路整治方面:标明电力、电信线路的走向;电力电信设施的用地范围。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明公共活动场所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用地范围。绿化景观方面:标明主要街巷、村口、水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的整治范围;提供重要节点整治示意图、绿化配置示意图、地面铺装方式示意图、水体生态护坡、硬质驳岸等的整治示意图。
文化保护方面:标明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位置和四至;划定保护区的范围;提供保护要求示意图。
主要整治项目分布图:标明整治项目的名称、位置。
村域设施整治方面:标明村域各生产性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整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二表”主要包括:
(一)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用地规模、人口规模、户数、各类用地指标。
(二)整治项目表:包括整治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建设要求、经费概算、总投资量以及实施进度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 “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及问题分析,附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整治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说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1]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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