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公司办理流程

2024-09-05

自然人公司办理流程(共10篇)

1.自然人公司办理流程 篇一

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的缴费登记,企业在完成缴费登记十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缴费登记的纸质证明、成立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2.公司办理流程1 篇二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内资企业年检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年检的对象:

凡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企业法人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经营单位都应该按时参加年检;

年检的范围:

凡上一以前设立的企业都应该依法参见年检;

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有些企业在3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的内容:

企业年检的内容只要有四个方面:

一、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三、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内资企业年检的程序:

一、企业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1、企业领取《年检报告书》

2、《年检报告书》的填写要求

3、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法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

(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主管机关的公章

其他材料是指年检时,企业因某种情况,须向登记机关说明或报告的材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三、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记或加盖年检戳记

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通过年检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上贴当通过年检的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年检标识分“A级”和“B级”两种。对遵守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胃口良好的企业定为“A级”,对有违反工商企业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定为“B 级”。

四、缴纳年检费,发还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报年检除应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根据本地年检机关的要求,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发起人、股东、出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说明是否已通过上年检;

2、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登记主管机关在必要时,可要求企业附带复印真实有效证明;

3、企业法人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当提交所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

二、前置审批的重新认证材料

在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以及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企业设立或者经营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了登记注册前置审批制度。前置审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许可证,二是批准文件

三、住所、经营场所继续租赁协议

对于租赁期限已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申报年检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继续租赁协议。

3.公司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篇三

一、流程 个人提出→离任工作交接→直接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助理审 批→后勤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财务 会计→总经理审批→正式离职(退保、解除协议)与本部门办妥工作交接,离职人员需按照工作交接流程将各项工 作内容在本部门与接收人逐一进行交接,对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对未完成工作的有关事项要有文字说明。正式员工辞职要提前三十 天,试用期员工辞职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以上各项办完后,本人签字方可离职。

二、填写表格: 《辞职申请表》《员工离职程序表》《移交清单》、、请按照以下步骤找相应负责人办理有关手续:

1、自己所属部门的领导→部门工作交接的审批(附移交清单领 导签字,工作临时交接人签字)

2、总经理助理:苏纯一→监督公司罚款追缴工作

3、后勤部门负责人:宁宗鹰→公司物品领用的审批(有无贵重 工作用品领用退还情况)

4、人力资源部:龚思→工作证、工装、办公用品归还的审批

5、财务部

(一):王仪松

6、财务部

(二):詹兰华→是否结清帐款的审批

7、帐务部

(三):王瑾→是否有营帐欠款的审批

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减退保险

1、办理好公物退还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办理解除 劳动关系协议手续。

4.公司员工请假手续办理流程 篇四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相关请假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员工的请假情况做如下说明。

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事假的应提前一天申请,并要求按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做好工作交接。如遇生病等不可预知的因素,应在当天上班前电话知部门经理事由及当天的工作安排(其他方式视作无效),并由部门经理代为请假并至行政人事部务案。员工返回分司当天必需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逾期视为旷工。部门经理级请假需总监签字审批。并交行政总务审批备案。

具体请假流和如下:

1、请假一天以内手续办流程序:员工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填写具体原因及请假时间——部经理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务案。

2、请假二天以内手续办流程序:员工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填写具体原因及请假时间——部经理签字——行政部务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务案。

3、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手续办流程序:员工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填写具体原因及请假时间——部经理签字————行政部务审批——总经理审打批——交行政人事部务案。

从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解释、监督、检查之职责。

行政人事部

5.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篇五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股东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确定公司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

4、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 章程(可至宜宾红盾信息网(gsj.yb.gov.cn),办事服务-企业-公司章程范本,股东为1人下载“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公司”,2人及多人下载“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根据公司股东需要下载其他相应的章程模板进行修改。)

5、公司住所证明(公司的办公地点证明,自有房屋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供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任一证明文件;无上述使用证明的,提交当地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可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相关许可或者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注意: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办理地点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光明新城)

三、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五、办营业执照有关问题咨询:

电话:0831-8831729,8825503,或到县工商局注册股、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光明新城)咨询,本文未尽事宜,以工商部门解释或要求为准。

六、特别注意事项:

6.办理外商投资公司流程表格 篇六

(一)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不含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市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到5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市工商局决定应当由其登记的企业。收费标准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

(二)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的登记注册费:以承包合同金额为单位,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三)外国企业承包经营管理登记注册费:设立收取300元,每年延期按管理年限累计管理费的4‰收取。

(四)外国(地区)金融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外国(地区)保险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六)外国(地区)勘探开发石油资源企业设立收取2000元,进入生产期后以合同金额为单位,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费标准执行,但设立及进入生产期后一共收取的登记费不超过44000元。

(七)变更登记收取登记费100元。

(八)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收费最低为100元。

(九)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十)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到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还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中方投资涉及国有股权(资产)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是指: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资者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投资者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兴办的中外合资(作)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公民可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其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

特别提请注意:

以外商独资形式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10万元人民币的外币。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涉及以股权出资的情况,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18-《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

中外合资企业以实物(含设备)、工业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出资的,可不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由全体投资者签署价格议定文件,确认价值。

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一)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取得权属登记的合法建筑,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用途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一致。对使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用途为“工业、教育、医疗卫生、其他(涉外、宗教、监狱)”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屋产权人出具的确有配套服务需求的说明;对使用房屋的规划批准材料为2009年10月1日《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前取得,并且其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交通、仓储、商业、金融、信息、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综合”的,在不改变产权权属的情况下,可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注册。

(三)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特殊房产、住宅及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按下列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2、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从事经营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属于中央单位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2)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

(3)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的,由企业出具证明;

(4)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内的,由园区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属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业、仓储等用途的房产从事商业等其他用途开展经营的,由市国资委出具证明;

(6)属于铁路系统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文件中应明确所用房屋不在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7)属于宗教系统的,应出具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宗教房产《确权通知书》,或由该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使用以下特殊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原件。

(2)使用武警部队房地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武警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核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交许可证原件以便登记机关核对。

(3)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房屋提供单位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页中“产权人证明”栏应由市邮政管理局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县市政市容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6)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明确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设。

(7)使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36号)的规定,并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文件或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4、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除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外,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并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住宅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业。

5、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使用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该境外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等相关业务。但出租的房屋属于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实施(2006年7月11日)之前境外机构或个人在我市购买的,如出租面积在500平米以下,承租方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注册;出租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应成立相应的物业经营企业,并委托该物业经营企业负责出租等业务,承租方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加盖印章的物业经营企业执照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境外机构或个人委托该物业经营企业负责出租业务的委托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注册。境外机构和个人出租其购买的住宅的,除应按照第7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填写下页《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四)各级房屋管理部门需出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的,可直接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需要证明情况”栏出证,明确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用途及该住所(经营场所)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不属于违法建设,也可单独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应与“需要证明情况”栏所述内容一致。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名录》、《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方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 篇七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公司营业执照,既是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又是对外证明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资格从事经营动的资格证书。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应当悬挂公司营业执照。因此,公司的营业执照具有公示性。为了增加公司经营的透明度,让公众通过公司营业执照即可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这次修改公司法增加了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的法定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由于该法对公司实行了股东投资可以分期缴付的制度,为了配合这一修改,便于广大债权人及时了解股东的出资到位情况,本条要求公司营业执照中应当分别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公司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事项应为法定登记事项。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各主要事项所作登记,同时产生法律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及其他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事项。

二、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准备好所有股东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公司核准名称;

3、带好材料和通过的公司名称,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工商局刻光敏富盾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7、去银行开设基本户(至此,公司已经办理完毕)。

温馨提示:公司办理好后,剩下的便是公司后期的税务处理了,首先要到税局报到,然后第二个月就要开始做账报税了。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相对于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简单很多。

1、准备好经营者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注:个体的是去工商所办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办理);

8.公司成立手续办理指南办事流程 篇八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所有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领取办理工商注册相关资料。

二、项目立项(宿州市或区发改委)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根据具体项目定)

2、申请单位立项备案报告

三、验资报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依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把注册资金转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临时验资账户。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股东会议纪要

4、存入临时验资账户的银行进账单

5、会计师事务向企业设立的临时验资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金询证函

四、工商注册(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1、公司章程

2、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股东会议纪要

5、新办企业实地调查表(企业所在工商所审核盖章)注:1—5项资料由工商局窗口提供

6、立项批文

7、验资报告

8、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或租房协议)

11、特种行业要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市行政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核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

六、税务登记证(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复印件;

3、租房协议;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七、征用土地测绘平面图(区国土局)

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申报材料目录

1、**年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3、项目投资主体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情况简介(属外商投资的,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4、资金到账证明;

5、项目所在地县或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6、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7、符合国家规定用地标准的审查意见。

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市环保局)

1、位置图

2、立项报告

3、项目建议书

九、项目建设许可证(区建设局规划科)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书一证)

1、建设单位拟选用地位置申请报告;

2、测绘部门晒印的地形图;

3、原址扩建、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持土地使用权属证件;

4、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5、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6、属开发项目的应有开发项目的批文,开发协议书、有关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批准的拆迁红线图;

7、规费缴款证明;

8、工业项目要附《环境影响报告书》;

9、甲乙双方征地协议书;

10、计划部门有关文件;

11、可行性研究报告;

12、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13、规划用地总平面设计;

14、其它需要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基建单位申请报告;

2、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征拨用土地手续或土地使用证;

4、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方案图;

5、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

6、地形图及总平面图;

7、资金证明;

8、建设工程预算书及合同书;

9、规费缴款证明;

10、其它应附的文件、材料等。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填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3、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图;

4、“一书两证”

5、竣工图纸;

6、建设工程放线测量回执。

十、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区国土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区国土局提供);

3、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出据的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或批准书;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放比例尺为1:2000的勘测定界图、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平面图;可研究报告或规划设计方案中要反应出项目的投资强度、征地费用、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基本建设的建筑系数、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

5、建设项目拟选址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1:1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6、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7、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区国土局提供)。

注:土地预审报批过程中还有部分资料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签字盖章的,在征地款未发放前通知区国土部门填写征用土地情况调查确认表及不听证证明等资料。

十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证

1、安徽省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要资料登陆省商务厅网站直接网上申报。

2、如果经营执照的经营范围无出口贸易内容,到市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3、蚌埠海关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

4、合肥海关办理电子口岸IC卡。

9.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的流程 篇九

二、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规定: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

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账。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10.广州旅游公司办理流程 篇十

旅行社、旅行有限公司设立审批(内资旅行社,国内,境内游)

在广州设立旅行社或旅游有限公司,必须到广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旅游许可证,才能经营旅游业务,具体设立条件如下。

设立条件、营业场地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申请者必须具备场地备案租赁合同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需向房屋出租中心办理备案,属于自有房产的需要提供房产证,面积不能少于30平方,、办公配备有2台以上固定电话、配备传真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配备专业的旅游专业电脑。、在核准名称时,公司起初拟定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万人民币。、需要银行出具最少20万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按照注册资金的数额来规定保证金基数注册资金越大所需出具保证金就越大。

办理程序、先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中必须需含有“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的字样),再向广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并下载《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填写好申请资料后,提交给广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广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批准文件及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要求改正至符合规定后才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旅游许可证》后需要到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登记,填写公司注册资料,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填写旅游相关旅游的经营项目。并且要提供旅游许可副本复印件,工商部门在核对材料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取得《旅游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套公司证书起3个工作日内,持所有证照副本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相关的证明文件交回广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领取《旅游许可证》 正本。

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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