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验学校章程

2024-08-22

xx实验学校章程(精选10篇)

1.xx实验学校章程 篇一

高 州 市 X X 镇 X X 小 学 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名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粤教督第【2014】7号)和《转发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茂教督第【2014】34号)精神,为做好《XX小学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XX小学学校章程》起草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教职工)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家长代表)XXX

XXX

XXX

成员分工:XXX负责起草《XX小学学校章程》初稿;

XXX、XXX、XXX、XXX、XXX负责为初稿查漏补缺;

XXX、XXX、XXX、XXX负责检查初稿是否乎合本校实际情况;

XXX负责审核章程修订稿。

2.深圳实验学校章程版 篇二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深圳市华一实验学校。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由深圳市煜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深圳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市教育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广场东侧。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深圳市煜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以下简称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捌佰陆拾万元;出资者:深圳市煜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金额:捌佰陆拾万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实行含小学、初中、高中在内的十二年“一贯制”。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 章程的修改;

(二)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校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董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4月9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3.xx实验学校章程 篇三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摄影爱好者社团是在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工会领导下的合法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二条:摄影爱好者社团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教职工生活、促进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爱好者社团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社团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根据校工会的要求,组织并选送作品参加校内外摄影展评。为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摄影艺术讲座及摄影技术的指导。为了严肃本社团纪律,活跃教职工课余生活,促进社团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会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从事摄影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摄影技术的愿意参加社团活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由本人申请,经过报名、填写入会表格,经校工会审查批准通过后入会,会员退休即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可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采访和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社团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3.会员入会程序要经过报名、填写入会表格、校工会通过几个阶段。

4.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社团委托任务的义务。

5.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元。

第五条:本社团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社团发展出谋划策。

3.社团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社团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团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社团内的有关制度,服从社团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社团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社团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三章机构

第八条:教工摄影社团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三名,由会员民主推选组成。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为顾问。

第九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社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社团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向会员作工作报告。

第四章 经费及设备

第十一条 摄影社团的主要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宣传活动工作计划,活动经费由校工会根据活动项目给予适当的支持。每年需制定工作计划及活动经费报校工会批准。社团每年向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用于摄影社团年度计划开展的立项活动中使用的摄影展被选用照片的冲印放大等费用。不包括会员本人在社团计划外的各种摄影的费用;

(二)用于摄影展、讲座等活动费用。

第十三条 会员的摄影器材设备,采风,考察费用由会员自行解决。

第五章 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休后即自然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有以下行为的劝其退会:

(一)有损坏社团声誉行为的;

(二)有影响社团稳定团结行为的;

(三)不能完成社团交办的工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摄影社团理事会。

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摄影爱好者社团

4.xx实验学校章程 篇四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录取办法:

、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老师

XX年12月25日

5.XX小学办学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XX小学

第三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 办学宗旨:依法办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按国家标准开设课程,开足课时。

第五条 学校自愿接受清新县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学校地址:清新区太平镇南北村

第二章 办学机构

第七条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1508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计划招生一至六年级等6个教学班,学生300人。

第八条 办学层次:小学教育。第九条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教育。

招生对象为:太平镇外来人口子女。

第十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X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首届董事会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召开举办人会议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五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1—

第十二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四人.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得兼任学校监事。

第十四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因不可抗力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由举办人会议选举补充。

第十五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五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第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为:XXXX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2—

第二十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校长一名。

第二十五条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3—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监事1名。监事为:XXXX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的财务;

(二)对董事、学校主要领导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监事的任期每届五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XXXX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与验资报告一致):

XXXX出资人民币 151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 —4—

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学校分立、合并、变更举办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五章 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六条 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三十七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八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

—5—

批准。

第四十条 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四条 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举办者签名:

6.XX车友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车友会总则

一、平安车友会是以QQ群为公共交流平台,由车主自发组织的非赢利性的车友制团队。

二、平安车友会宗旨:以车会友。

三、平安车友会倡导:文明、健康、高品质的生活方式,提倡会员平等互助,讲诚信,爱自然,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快乐人生态度。

四、平安车友会指定交流平台:

五、平安车友会标识(LOGO)及车贴:

六、平安车友会创建纪念日:

七、车友会不设办公场所、不收取入会费、所有活动全部采取自助AA制,不通过活动赚取车友任何费用。

第二章 车友会服务与发展

一、平安车友会服务

1、基本服务(以车为主)

(1)、积极组织集中交流、汽车知识讲座、日常维护保养、驾驶训练培训等学术活动项目,增进车友驾车、养车、修车、改车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

(2)、凡参加平安车友会的会员都能享受到出险查勘、车险咨询、办证理赔服务。

2、附加值服务(以人为主)

(1)、平安是福,健康是福,平安车友会为广大会员提供定期体检、医疗咨询、住院冶疗等优质服务。

(2)、平安车友会将努力把户外运动、休闲旅游和驾车驰骋的乐趣有机结合起来,享受生活、享受阳光、感受亲情、感受友情;同时车友会还将为广大车友选择优质的购物和就餐环境,使车友通过活动有更多的机会亲近自然、放松心情、拥抱绿色,拓展个人社交范围及能力;同时,为车友会成员在遇到困难时,群策群力,共同找出最佳解决方案。

(3)、平安车友会将会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向社会奉献爱心,会让你的个人价值得到一个充分的体现,车友会还将会请专业人士授课,是大家学习交流的一个互动园地,二、进一步完善细化的组织架构、车友会管理细则确保车友会平稳运行发展;

三、以车友会团体的力量寻求到更多的联谊商家,为团体创造福利。

第三章车友会标识

一、标识管理

1、车友会统一定做反光车标,车友须张贴于车体统一部位;

2、车友参加车友会组织的车队出行须接受统一管理。

二、标识形式

车标、会旗。

第四章入会条件

一、入会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年龄:20--45周岁(男),20—50周岁(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并为车主或使用者;

3、持合法的驾驶执照,驾车者及其汽车的所有手续合法齐全,身体健康,车况良好;

4、热爱自驾车旅游、重视家庭、热爱生活、有团队合作精神;

5、承认车友会章程,遵守并拥护车友会有关管理制度。

二、入会程序

1.填写递交入会申请表:(详见入会申请表)。所有会员资料由专人保管,严格保密。

2.经审查通过后,领取车标,正式加入。

3、会员入会后在带有委拖性质的文件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车友权利

一、车友有自由入会、自由退会的权利;

二、车友有权粘贴本车友会车标;

三、车友有车友会管理机构的选举和被选举权,有监督和建议权;

四、车友有权提前得到车友会每次活动的通知与计划,并有权决定是否参加;

第六章车友义务

一、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车友会的形象和声誉,遵守车友会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车友会活动,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关注车友会的发展;

三、车友之间发扬互助互爱、乐于帮助的团队精神;

四、按照会标的统一规范将会标使用到位,外出活动时按统一要求张贴车友会相关标识;

五、车友有义务完成车友会交付的、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自驾游活动期间必须服从团体组织的安排调度,未获领队同意,不得中途自行离队或在活动中不听服从团体组织管理指挥。

七、积极参加车友会的各种集体活动。

八、参加活动前,以回复论坛报名贴或给组织者留言等形式报名,同意接受《车友会户外活动免责协议》。

第七章资格取消

一、入会自由,退会自愿。

二、车友影响车友会内部和谐。

三、超过两个月在群内不发言。

四、随意更改自己群名片昵称。

五、活动期间不服从团体组织的安排调度,无视集体存在,即时视作退会,不再为车友会成员。

六、3次无理由的不参加活动的人员自动退会。

七、车友会筹委会中有5个人提出某某人员退出的,由会长批准,该会员退出车友会。

第八章财务管理

一、本车友会是自发联谊的非盈利性组织,任何活动不以商业盈利为目的;

二、所有财务活动禀承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所有车友公开收支明细,接受车友友好监督;

三、本车友会相关活动费用来源

1、由车友采用AA制分摊;

2、商家赞助;

3、联谊商家服务或其他活动收益所得(车友会基金)。

四、日常管理

1、车友会建立会费基金,主要用于车友会日常运作使用,如车标、会旗等车友会标识的制作。基金明细作帐,方便车友监督;聚会费用AA制,当次结算清楚,不与会费基金挂钩;

2、活动如有预付定金(如预订房间定金等),已报名且车友会为其预付定金后临时退出者需承担相应损失;

3、活动中半途退出或中途加入,亦需根据消费情况承担部分费用(含个人使用及公摊费用);

4、活动费用、帐目及发票由专人管理,定期公布;

5、每次活动结束前,由该次活动的发起人、车友会负责人一同与参加者结清费用,并在活动结束后七天内在网上公布费用清单。在活动参加者全部同意的前提下,可采取先收取费用,多退少补的形式;

6、车友对活动费用有疑问,可随时向活动领队或负责人提出,领队或负责人应立即调查并答复车友。

第九章安全责任

一、车友会是由车友自发组织的非盈利性团体,活动发起人只负责推荐、介绍活动内容,发起车友共同出游,参加活动者的人身及车辆安全责任由参加者自负;

二、参加自驾游的车辆必须保险手续齐全,所有参加车友会活动的车友均应对自己和随车人员的安全负责;

三、参加活动,必须准时集合,服从组织者调度,严禁在活动中飙车或类似比赛活动;

活动的领队及车友会负责人有义务经常提醒车友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后也应义务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连带责任;

四、活动中发生事故后,领队有权根据当时情况改变行程,车友应主动配合、协助救援;

五、不同的活动,对参加者体质有不同的要求,参加者应事先了解并保证自己能全程参加,否则出现意外责任自负;

六、活动中遇到事先无法预料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时,领队可召集车友讨论并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由出游者对各自的人身财产负责;

七、活动中出现意外后,车友各自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必要时车友会其他参与者有义务协助出具情况说明。

7.XX校友会章程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XX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第二条 本会隶属XX大学校友总会,是由XX创办的非营利组织机构。第三条 XX大学校友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弘扬XX大学的优良传统,搭建校友、学校、企业与社会的交流平台,使会员最大程度地获得知识、人际关系和财富的增量。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驻会地址设在XX。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范围:

(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学院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与各地校友组织的联系与交流;

(二)开展项目开发、事业合作、学术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三)组织联谊活动,建立并发展校友公共关系;

(四)推动学院及相关单位的校友工作;

(五)接受校友捐赠,筹集和管理校友活动基金。

第三章 校友会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理事会员、单位会员、荣誉会员。个人会员应是XX学位班在读、已毕业的学员;单位会员是学员为主要负责人的企业,且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单位;荣誉会员是对校友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党政领导、著名企业家及社会知名人士;理事会员是从会员中推举产生的。

第七条 校友会对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关管理规定的XX大学历届学员和在读生自愿申请加入、符合入会条件的,办理入会手续。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单位会员提交申请表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校友会理事会的秘书处是受理会员申请的机构,秘书处在收到申请表的15个工作日内,经资格审核通过,通知申请人交纳会费。

第九条 校友会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校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有权对校友会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四)个人或单位会员可在其相应的资信材料中标示会员资格;

(五)有权了解、查询或质询校友会财务状况或财务资料;

(六)享有校友会持续开发的其他服务。第十条 校友会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行业规则,遵守本章程及校友会其他有关规定;

(二)自觉维护西南财经大学和校友会的声誉;

(三)会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或单位信息,以便校友会与会员联系;

(四)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及校友会明示的其它费用;

(五)未经校友会同意并授权,会员不得以校友会的名义对外发布培训、论坛、咨询、招商等信息或组织相关商务活动并谋求利益;

(六)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包括捐资捐物等。第十一条 会员有以下行为,校友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严重违反校友会章程、规章制度损害校友会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严重破坏工作秩序,妨碍校友会正常运营的;

(二)两年内不参加校友会活动且无任何联系的会员暂停会员资格,直至恢复联系经会员重新申请并交纳会费后方可恢复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 会员连续两年未交会费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单位会员一年未交会费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职责

第十三条 校友会设顾问委员会和理事会。

第十四条 顾问委员会是校友会的顾问机构。顾问委员会成员由西南财经大学领导、教师及部分专家组成,由MBA教育中心推荐、校友会聘任。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组成,理事会是校友会开展活动的管理和工作机构。

第十六条 校友会秘书处是校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XX,秘书处负责校友会的日常事务处理和业务开拓。

第十七条 校友会理事会由会长、荣誉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构成。第二届常务理事由各班级班长担任,每班1名,理事由各班级推选担任,每班不少于1名。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成员推举产生,每班不超过2名常务理事。

第十八条 校友会的一切重大事项由理事会决议,其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校友会章程,审议年度预算和结算报告,审议校友会的发展计划、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重大活动策划和项目的立项审批;

(三)决定机构设置;

(四)确定常务理事、理事的人选;

(五)决定校友会主要行政和工作人员的聘任及薪酬等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会由会长和执行会长召集主持,每年至少定期召开两次,负责讨论、决定理事会的重大事宜;

(二)理事会必须是10人以上的理事到会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理事表决才能生效;

(三)如遇突发重大事宜,可由会长决定提前或推迟,或召开临时紧急会议;

(四)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任期三年,期满举行换届选举。第二十条 会长(理事长)的职责

(一)全心全意为校友会服务;

(二)召集和主持校友会会员大会及理事会;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审议校友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制定校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制度;

(五)代表校友会参加有关社会活动。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的职责

(一)组织实施校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审批校友会会员的加入;

(二)负责收集、管理校友会会费及赞助费;

(三)报告校友会年度会费的收入、支出及使用情况;

(四)策划、组织各种活动的日常业务及管理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校友会实行会籍管理制,会员须按规定交纳会费:人民币1000元/年/人;

(二)校友或其他社会组织资助和捐赠,募捐参考信息如下:

1、推荐拟任副会长级不低于人民币X万元/届;

2、推荐拟任理事级不低于人民币X千元/届。

第二十三条 校友会设专户对会费进行管理,校友会经费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校友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度经费的收入、支出及使用情况应公示报告给各会员。

第二十五条 校友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二十六条 会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行政办公费:日常办公费、交通差旅费等行政性开支;

(二)事业活动费、会议费、资料费和其他必要支出。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能尽述之条款和细节,将由XX校友会理事会另行修改、制定,以校友会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的形式颁布,具有与本章程等同效力。

第二十八条 会员在校友会活动中的言论仅代表该会员个人观点,不能代表校友会在同一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

8.XX县作家协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新昌县作家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全县文学界人士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本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文学创作、翻译、评论和培训。不断发现和培养文学人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学创作和文学交流 活动,为发展和繁荣我县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是新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接受绍兴市作家协会和浙江省作家协会和新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并接受新昌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新昌县人民中路19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文学创作、评论、翻译。

(二)组织文学交流活动。

(三)组织教育培训活动。

(四)组织省内外作家、评论家、编辑家进行文学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昌县公民;

(三)在本县文学界有一定影响和突出贡献者。

(四)文学的编辑工作者和文学评论工作者。

(五)在本县的省市作家协会会员为本会当然会员(需办理过会手续)。

第九条 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学团体有意愿成为本会团体会员的,需经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同意并由理事会讨论同意。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缴纳会费;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严重刑事犯罪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文联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名誉职务和副秘书长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到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负责召 集,负责日常工作和决定经理事会授权的重大事务,办公会议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文联批准。

第二十四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继续发挥老一辈文学工作者的作用和工作需要可设立名誉职务,由主席提名,理事会通过予以聘请。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主席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

(三)协调及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经县文联批准后报民政局登记。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县文联审查同意,并报县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会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文联审查同意,并到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县文联指导下进行财务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9.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经营企业的名称为:武汉好运天天饮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法定地址:胜利街164号

法定代表人:王革胜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四条投资方名称:王革胜出资8万元占80%,徐月英出资2万元,占20%。

第五条本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本企业是在武汉市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七条本企业的宗旨是:采用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餐饮管理咨询服务、餐饮店面设计服务等。

第九条本企业的经营规模为:年营业额为10万元。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王革胜投资人民币8万元,占总投资的80%。徐月英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20%.投资者的出资期限: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缴清出资。

第十一条投资方缴清出资后,经聘请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本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是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投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验资报告应报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本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为本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本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

2、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确定他们的职权、义务、报酬。

3、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审查经营预决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4、通过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

5、决定企业增加或减少、转让注册资本、变更、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

6、修订企业章程。

7、负责企业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8、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4年,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0天发出书面会议通知,说明会议内容、时间、地点。董事长缺席时由其他董事召集主持,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未委托代理人,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下列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企业章程的修改;

2、企业的终止、解散;

3、企业的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或转让;

4、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企业在外地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

第十九条除第十八条以外的其他事项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通过决议。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设立经营管理部门,具体机构设置由董事会会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企业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聘请,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企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签署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企业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设技术总监、总会计师、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兼任其他经济组织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总经理、技术总监、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方可离任。

第二十八条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触犯法律,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税务、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报税务机关批准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中国有关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按照中国有关法规缴交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按时向投资方和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需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七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计帐本位币。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

第三十九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主要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减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按规定编制上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及董事会,并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出具审计报告,由总经理及董事会批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四十二条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根据中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依法纳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将分配给投资方。

第四十四条公司利润每年分配一次。总经理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投资方应分配的利润。

第四十五条公司以往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的分配。

第七章劳动管理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六条企业雇佣中国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并依法订立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企业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劳动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十八条企业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企业签定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企业签定集体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为工会提供活动条件,并按每月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八章期限、终止与解散

第五十条企业经营期限为2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经营期满后,如需延长,应在期满六个月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经营;

6、依法宣告破产。

当出现本条第1、2、3、4、5项所列情形的,投资者可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三条企业终止之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原则依照《企业清算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在清算结束之前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带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第五十四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九章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励制度;

5、财务管理制度;

6、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7、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六条企业接受武汉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税务、环保、劳动及海关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之处由董事会补充修订,其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或者出资方同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10.xx实验学校章程 篇十

一、德育工作:实字当头,打造精品本学期学校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人为本,注重实践,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打造德育工作精品。

(一)抓队伍建设,强化育人意识。

1、本学期坚持每周一次的师德学习制度,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德育大纲》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全校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了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师德培训工作,与全校教师签订了师德承诺书,开展了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主题的教育活动,使全体教师真正成为了德育管理者,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

2、本学期开展了班级文化活动,在教室外面的墙上粘贴了班级特色文化材料。图文并茂,丰富了学生校园生活,提高了能力和水平。学校坚持每月一次的班主任例会,落实好班主任培训工作,提升班主任的德育理论水平和班级管理经验。(二)、抓常规管理,促进习惯养成。

1、以行为规范为切入口,认真落实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身边小事抓起。开展了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当文明小标兵主题教育,狠抓常规管理,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推行了文明礼仪监督岗,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对各班的卫生、文明礼仪、纪律、两操、安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定期进行小结和考核评比,使全校形成了班班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抓活动开展,提高德育实效。

1、坚持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做到周周有主题,国旗下宣誓以学校八荣八耻为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等阵地的宣传作用,对学生进行五爱教育。

2、本学期学校开展了法制、安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途径对学生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制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定期聘请法制辅导员来校上法制教育课。

3、本学期学校贯彻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诚实守信为重点,促进学生基本道德观念的形成和文明习惯的养成。

4、本学期充分发挥了少先队组织作用,以每周一升旗、重大节日、重要人物和重要纪念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提高德育实效。

(四)、抓特色创建,推进德育内涵。

1、本学期开展了课前三分钟诵读工程,以《新编三字经》、《新编弟子规》、《中华好人颂》等为诵读内容,课课诵,天天诵,入脑入心。

2、开设了励志崇廉校本课程,以《童谣伴我成长》、《清风伴我行》为教材,建立励志崇廉专题网页,向学生宣传廉洁思想,激励他们从小树立公平正义、克己奉公、民主法制的理念。

3、校风建设:学校机构健全,形成党、政、工、团、少先队齐抓共管的局面。校训:求真创新校风:感恩真诚 活力向上教风:敬业创新 爱生奉献学风:合作创新 善思质疑

二、教学工作:提升内涵,优质发展本学期,学校总结了前期改革工作经验成果,在细、实上做文章,搞好教学评估回头看工作,确保课程改革目标在我校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常规管理,营造人文和谐的教学氛围

1、健全了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课程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按教学进度、备课内容上课。实行提前候课,准时下课制度,强化各项教学活动的量化考核,转变观念,努力创新。

2、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的调控机制,强化质量意识,把好质量关。本学期在教研室组织的各项验收的基础上,将采取单元验收、随时抽测、部分学生摸底、竞赛、过关的形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调控,随时掌握教学动态,梳理教学思路,促使教师真正做到堂堂清、课课清、单元清,使学生掌握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培养健康向上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3、特别抓了作业布置、批改、辅导等环节的管理。教师要按学生的学习情况合理科学地布置作业,作业的批改应及时,学校将采取定期与抽查结合的方式,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对学生的辅导要紧紧围绕培优转差这一总目标,对特长生和学困生进行分层次个别辅导。

4、本学期在全校教师中进行了讲课大会战,对全校教师进行了教学质量评估。落实了《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标准》,完善教学管理量化考核制度,认真开展了教学回头看活动,顺利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师的教学评估。

5、学校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每月对学校全体教师进行讲座。今年9月份讲座--如何进行集体备课,10月份讲座---怎样上好一节课,努力营造学校学习氛围,努力倡导教师不断学习,相互学习,争做学习型教师。以推进教育改革,教育创新,从而增强学校的竞争力。

(二)依托校本教研,打造教师专业化成长道路

1、本学期组织教师开展了读书学习活动,举行了读书汇报会,交流心得体会。并实施网上资源共享,教师将自己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发表在博客和论坛上,达到共勉的作用。

2、以课改为载体、以校本为依托,以科研为导向,完善了学校校本教研管理制度,确定了研究课题,认真组织研究,抓好过程管理,做了阶段小结,保证了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3、以教研组为阵地,开展了提高课堂效率的学校研究专题,每个教研组结合教学内容每月进行二次研讨交流,将教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实现教育理论向实践行为的转化。并在平时的教学中通过示范课、优质课、组内交流课、同讲一节课等形式进行,各组每月开展一次课例研讨,形成研---教---思---改为一体的研修模式,并将各组的教研信息、资料上传教研论坛,要求学科教师参与网上交流,让校本教研成为教师阐述教改经验、促进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4、学校领导多次深入实验班开展实验研究工作,同组同事一起搞公开课研讨,多次请教育局领导来校指导实验班教学工作。无论是备课、讲课,公开课、研讨课,都是同组同志一起研究、探索,然后同组推广。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创新与改革。确保了实验班工作扎实、稳妥、有效地展开,达到了预期效果。

5、学校领导重视对全体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培训全体教师上《唐山教育研修网》,学习教师专业化成长业务知识,参加网络教研,发表研讨帖子。获得《唐山教育研修网》-------教师专业化成长培训辅导学习先进集体奖。

(三)优化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学校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努力优化课程结构,经过探索形成了必修+选修的校本课程结构。本学期,开展了以古冶足迹、廉政、童谣为必修课程,以数学、写作、绘画、十字绣、合唱等16个选修课程的校本课程的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富有特色的成长环境,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教师专业的成长、学校特色的形成。

(四)增强课题研究的有效实施学校校承担了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本课程开发的教育实践研究》,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促进教师发展的心理研究》《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教学整合》《创建和谐师生关系,优化学生心理生活》等课题研究工作。每个教师将课题研究落实在每一堂课、每一次教学活动中,用科研指导课堂教学,用课题引领课堂,从课堂实践中积淀研究资料,逐步向科研型教师发展。

三、师资队伍:开发潜能,孕育卓越学校要发展,就要有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思想超前、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所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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