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总结和心得体会

2024-08-08

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总结和心得体会(通用10篇)

1.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总结和心得体会 篇一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刑释81人,解教12人),脱管率为0,重新犯罪率为0。做到了有帮教登记审批表、有帮教协议、有帮教小组、有月谈话记录、有季鉴定结论,帮教率达到100%。全区现有矫正对象5人。

我区被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我局加强与政法各部门联系,学习外地区工作经验,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切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各项工作,为我区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处理社区矫正人员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了我区“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请求报告、责任追究,外出请销假等制度,落实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制度,避免社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外出后脱管现象的发生。

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思想和法制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如每月开展一次定期家访和谈心工作,购买《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读本,免费赠送给他们,让他们改过自新,成为学法、守法公民。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控,深入其家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形成社会、社区矫正办、家庭齐抓共管的局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区积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今年我区共年审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自收自支的运行机制。基层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城市的基层法律服务也是面向基层的社区群众。2011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2家,其中担任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委会6家,担任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26家。开展各类业务6154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

2.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和几点体会 篇二

**县社区矫正工作牢固树立“争取领导、借力发展、主动作为、务实创新、求为谋位”的基本工作理念,坚持“三敢”、“四同”的基本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体现在:

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衔接关。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的沟通,做好审前调查评估、执法监督检查、信息核查比对等工作。二是把好谈话关。对首次参加谈话的矫正对象、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三是把好制度关。完善社区矫正判前调查、案后评估和案后监管三大工作制度,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司法E通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管理系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目前,先后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64人,没有发生一起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行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认可,进一步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出监前故意隐瞒、虚报出监后的固定居住地,或因时间变迁其原住址已不存在,其家人也不清楚或拒绝透露其住处,工作人员无法掌握其活动情况。二是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因种种原因无固定居住地、无住处,有的暂住在亲戚、朋友家,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确定管辖时比较困难。三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我县有38个司法所有1个工作人员,既是司法所长,又是专职司法助理员;还有27个司法所只有1个兼职司法助理员。平时既要完成大量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要完成所在乡镇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全力投入社区矫正工作。并且,现有社区矫正队伍,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下面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实案前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工作衔接。对拟适用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做出真实、客观、准确的调查评估意见并提交委托机关,提前避免无法监管、不能监管,造成漏管、脱管的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和专职矫正工作队伍,做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主要应由专门矫正机构的矫正工作人员负责。加强社区矫正专职队伍职业化培训,让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进行矫正工作的能力。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重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与基层组织、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与公安、监狱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办理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撤销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收监执行。

四是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的测评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及时发现矫正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对社区矫正工作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有效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3.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总结和心得体会 篇三

今年上半年,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维护平川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平川,促进平川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就我区2011年上半年度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我区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9名,其中刑释人员38名,解教人员1名。以上人员均登记建档,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妥善进行了安置,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目标。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立足基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平川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深入开展了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根据白银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对全区近5年以来的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经排查,我区近5年刑释解教人员共计262名,其中刑释人员223名,解教人员39名,解矫人员2名,针对以上排查出的对象,我局加强了协调督促,特别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了重点帮教,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组织开展了走访帮教活动。我局在春节期间对特困服刑人员家属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同志和基层股同志走访了特困服刑人员家庭,发给慰问金1000元。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热情,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与司法所干警签订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奥运安保责任书。为切实做好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及法轮功邪教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成功举办,根据甘安帮发[2010]6号《关于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与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我局分别与各司法所一线干警签订了《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奥运安保责任书》,责任书对矫正、帮教对象的排查、衔接、管理、教育转化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通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干警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了奥运安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以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1、为使我区社区矫正志愿者熟悉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的开展工作。1月份,对我区招募的326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各辖区司法所组分别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

2、制定下发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转发落实了《##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省司法厅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

3、今年上半年,基层股对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就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应着重把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做了具体指导。目前,对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接收,所接收人员全部建档造册,并开展了入矫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201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按照“帮教社会化,压滤机滤布 就业区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责任化”的工作要求,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形成专群结合,协调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排查活动,建立个人档案,完善衔接机制,强化信息反馈,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4.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总结和心得体会 篇四

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服刑人员主动接受矫治,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报经领导同意,决定在12月份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警示教育月活动,全面查找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帮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及措施,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升矫正质量,使服刑人员在刑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刑罚执行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活动内容

1、区矫正局于12月5日召开全区安区安全监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4年社区矫正人员惩处情况,深入剖析案例,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警示教育。

2、矫正局、各司法所对今年以来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严防脱漏管和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3、认真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处罚规定,强化在刑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开展教育帮扶,珍惜监外服刑机会,认真改造。

三、活动范围

教育对象是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并提倡和鼓励社区民警、村居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学习,查摆剖析

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讨论、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省条例》、《流程》、《监管办法》,加强工作人员、村居和社会志愿者的业务培训,提升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结合收监、处罚情况开展矫正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剖析社区服刑人员刑事犯罪、违规违纪和重新犯罪以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案例,将警示教育活动与处罚、收监相结合,开展相关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习,将集中学习教育与提高矫正执法业务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规范相结合,有效维护我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各活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摆社区矫正队伍中存在的刑罚执行理念不强、安全稳定意识欠缺,廉洁自律意识薄弱和执法工作不规范、规章制度不落实、工作精力不集中等突出问题。在查摆剖析过程中,做到六对照,六查摆:一是对照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要求,查摆是否存在法制观念淡薄,刑罚执行理念不强问题;二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八条禁令等规定,查摆是否存在乱收费、接受礼品、礼金和宴请等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对照近三年来我省发生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例,查摆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四是对照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要求,查摆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手机定位形同虚设,平台数据虚假、录入滞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对照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查摆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监管不落实的问题;六是对照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要求,查摆是否存在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在对照问题,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各所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实行限人限时限期整改。注重从完善制度、落实监督上,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的社区矫正队伍教育管理机制。要切实加强规范执法工作,健全机制,细化流程,落实措施,着力解决审前社会调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和日常走访等方面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此次教育月活动,适逢1213国家公祭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2、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效绩工作考评结合起来、与特殊时段监管、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预防再犯罪等相关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广泛宣传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结合起来,与纯洁队伍、强化素质、提升能力、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努力提升警示教育活动质量,真正把警示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劲动力,进一步提高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未雨绸缪,积极作为。

(三)严格监督,力求实效。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交流会、执法检查督察等形式,重点检查活动方案是否可行、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队伍素质是否提升,着力督促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五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

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

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

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

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

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

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

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

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

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

6.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六

我镇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名,我们严格依据《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实施办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等项工作,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归档。同时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多样的矫正方法,帮助、教育、走访、感化社区服刑人员,使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未出现一例重新犯罪现象。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前安保工作,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人员监管,防止脱管失控,确保不发生问题,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现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深入摸排,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补齐补全档案内容,落实矫正措施。加强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管理,强化十八大前安保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在2012年7月6日集中所有社区服刑人员与他们签订了《社区服刑人员十八大前遵纪守法保证书》,各帮教小组进一步核实《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表》,加强监控力度,确保本辖区秩序安全稳定。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今后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教育两次,内容包括政策形势、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文件精神、公民道德等。要求他们业余时间认真自学,通过多种教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意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运用面对面的个别谈心教育,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正

三是加强帮困解难工作

在国际、国内发生重大事件时期,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解难工作,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思想、生活状况,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安心改造,最大限度的预防其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个性化矫正工作

分类施教,因人施教,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是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方法。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并通过一人的教育转化达到以点带面、全面促进的积极作用。

7.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七

一、安置帮教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县都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

1、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半年开展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年底统一考核。

2、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在加强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的基础上,规范了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村、居委会均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各乡镇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夯实安置帮教基础。

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但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

1、大力加强帮扶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比如从事社区的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的工作。

2、重视和发挥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我县今年注重抓好了对典型的宣传,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利用《郴州日报》、永兴电视台、永兴红网、手机报等新闻传媒,对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

3、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系统上核实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后,立即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实行必接制度。今年我县共有名重点帮教人员全部实行了必接。

4、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近年来,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帮教工作“三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向后延伸、向前延伸”),并着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如我县城关镇解教人员陈某某解教回到家,整日愁容满面,不愿出门。安帮站将他作为一个帮教安置重点人进行专门教育,组织的帮助教育和感化,使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走向新生活的信心。安帮站的同志找他谈心,拉家常,结合他的实际情况,建议他搞种植或养殖业,在安帮站同志帮助下他养猪20余头,基本上走上小康之路。

5、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我们在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在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一是“三无”人员或回籍后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贪求享乐的;二是外出活动打工的;三是原属暴力犯罪,现性格粗暴,劣迹较深,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人员;四是本年度归正人员。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三)积极探索,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律,认真总结安置帮教工作的经验,深入挖掘,培育和树立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典型,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帮教对象积极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的考核,我们树立了一批积极改造的个人典型,有效地带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如刑满释放人员宋某某因在监狱中表现突出提前释放回来,当他回到家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母亲卧病在床,屋里凌乱不堪,他困惑了,原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开始动摇。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帮教小组的同志们向他伸出了温暖之手,到他家里问寒问暖,与他交朋友,启发他正视人生,并积极为他申请城镇低保。经过几年的思想帮教及生活上的关心,宋某某变了。由过去“帮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帮教小组的帮教活动,并以自身的经历、告诫其他的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重新做人,对我们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社区矫正工作

(一)严把两关,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

1、把好衔接关。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目前,我局共为法院、监狱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58件。二是配合检察院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漏管现象。

2、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通过谈话了解掌握矫正人员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永兴县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健全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份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制度》、《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通报制度》、《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三)注重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为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于3月15日,4月10日,8月23―24日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于8月24日组织了社区矫正知识闭卷考试,对考试成绩前三名的给予奖励,不及格的给予罚款并补考。同时各乡镇由司法所长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以人为本,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效果

8.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篇八

从教育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

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一是要有爱心。一颗爱己爱人的心,永远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一个充满爱心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给他的服刑生活带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从服刑人员入矫谈话、组织入矫宣告到要求服刑人员思想汇报等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秉承一颗爱心,就算是心肠再硬的矫正对象都会软化。陈某,男,62岁,古县镇营下村人,2010年6月因一念之差盗窃邻居5000元被判盗窃罪管制两年。我2011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初次接触他时,神情低落、态度强硬,几次找他都爱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况,陈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某高校教书,一个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条件较好,出了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无脸见家人总觉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了解他的情况之后,与他的家人取得联系,经常主动走访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扬他种田积极、为人诚恳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态放平稳了,敢于面对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只要他会悔改,大家多包容一点,他一定会给点阳光就灿烂的!

二是要有细心。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2011年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两年。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后来她主动辞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矫正教育。虽然我们后来由于能力有限并没有帮到她多少,但她还总是记着我。2013年3月她解矫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务工时还特别地向我请假,我笑着说:你已经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员了。是的,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女性矫正对象,她们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之举,细心真心对待她们,往往最后还能成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对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这样才能出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样。社区矫正对象为何当初会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单薄、纪律观念的松散。古县镇是林业大镇,丰富的林业资源给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机,所以我所17个社区矫正对象中有12个是盗伐林木罪,而且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小团体作案。谢某、涂某、邱某、张某,男,均为古县镇古县村坳上人,四人因2011年12月盗伐林木被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开始来报到时四人中三人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唯有谢某按时到我所接受入矫教育。我一边做好谢的工作,一边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来报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等不来,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们家中一一告知他们这样做法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们最后主动到所里报道,并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12年、2013年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每次需矫正对象参加的活动均由这四人代表,并且他们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明白了违法要负责从而更加守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矫正对象也是人,只要认真耐心对待他们,要求他们做的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会配合做好的。

“传道、授业、解惑”是师者的职业要求,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其实一定程度上担当了“解惑”的职责。我想,人性最初都是善良的,多给矫正对象一份关怀、一度温暖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满。以上便是我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点点小体会。

9.2016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九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

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

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区、市、旗工作要求,逐个抓

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2015年6月3日篇二:2015年x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现有矫正服刑人员八名,缓刑七人,管制一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王立新任组长,和山嘴子派出所副所长张强及司法所所长梁建文为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山嘴子司法所召开了社区矫正会议,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8个村委会中,各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山嘴子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

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手机使用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手机使用管理等制度,并定期向县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县司法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3、规范工作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司法所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县、镇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镇领导小组与村委会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 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 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 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打算 : 2015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 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 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 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山嘴子司法所 2014年11月5日篇三:2016年白衣阁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白衣阁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白衣阁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中心和司法所职能作用,紧紧贯彻上级要求,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一方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工作中心,立足本职开展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载体和运行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琐,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上半年中我所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1、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三八”特殊节日,在乡文化广场进行妇女维权法制教育宣传,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半年白衣阁法律服务所成立,完善了全乡法律服务工作。同时我们坚持“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方针,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长期建立健全法制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3月15日在白衣阁中心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进学校,和县司法局法律

服务所、公证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律师现场法律咨询,参与人员近两千人。5月20日在白衣阁法治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以交通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交警大队警官现场宣讲教育,对于文明交通出行和交通法规实例宣传。

2、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运作调解程序。新形势下地区的矛盾较多,范县新区南部建设地区特别是涉及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的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讲理中心工作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对调解工作进行考核,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居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乡村共调解294起,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重大和群体性事件。

3、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各项工作规范和规定不断更新,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相关法律也会相继出台,我所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规范入矫、教育、社区服务,开展定期走访,严控外出请假,重点人员重点掌控,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矫正工作交流与学习,以吸取别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目前社区服刑人员24名,上半年接收新入矫1名,解矫5名。其中缓刑20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2名,手机定位7名,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为提高对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司法所总结往年工作经验,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责任,确保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继续坚持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目前安置帮教人员共有19人,重点人员2人。

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风建设,一直坚持以开拓创新、管理规范、执法为民、廉洁自身的总体标准,争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资金不足,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而经费不足是最根本的制约。

2、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3、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少,有许多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工作没法开展。地区范围较大,对于日常矫正和安置工作走访开展带来很大的出行不便。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所将紧紧围绕区级中心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维护和保障地区稳定为重点,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努力探索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1、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4、完成好上级所交办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新思想、新观念,凝聚司法工作力量,付出智慧和力量。篇四: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这一年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矫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人,其中缓刑对象47名,假释对象4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重点对象8人,实行手机定位监管15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村委会)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五为电话汇报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镇集中在每月的25日);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已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四、公益劳动重效果。

劳动作为我国罪犯改造地三大手段之一,为此,我们既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形式,更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效果。形式上镇有公益劳动基地,以便矫正对象集中劳动;社区

有场所,以便矫正对象能发挥各自的特长为社区服务。为了确保公益劳动的效果,每个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安排、记录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并报司法所存档备案。从而使他们充分认识自己罪行,增强其改掉恶习、认罪服法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来回报社会。

五、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省、市、县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篇五: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度**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 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10.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十

一、0 0 8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立足我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现有矫正对象1 3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1、建立、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因人事变动,我区社区矫正单位均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经费保障方面,经领导同意追加了1。3万元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去年游仙镇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后,今年经济试验区、涪江街道办事处和富乐街道办事处也相应成立了各所辖区域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给协会会员颁发了《社区矫正志愿者))聘书。

从而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立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今年社区矫正共计召开三次矫正工作联席会,在联席会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 5个成员单位中,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障

社区矫正在今年年初试点的单位都没有办公场所,在地震后,经过我局与各相关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等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无数次的商洽,目前,在涪江、富乐街道办事处、游仙镇、经济试验区司法所,都有独立的司法所办公室,并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为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对象的悔罪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弓l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11月我区首家也是全市首家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游仙区小枧沟镇敬老院正式挂牌。并与敬老院签订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游仙区1 O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小枧沟镇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活动。在每次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后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并由司法所统一进行考核。

3、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原有的工作制度上,今年我局又统一翻印了省、市社区矫正办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发到司法所使用;统一制作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 0项制度下发给各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要求各司法所所长定期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处报到请、销假。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4、规范工作流程。在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

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局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指定公益劳动地点,安排每月8小时的公益劳动;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区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区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分类管理。今年我区对矫iF_对象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等类别进行了分类疏理,对如李金亮因打架斗殴这种具有代表性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跟踪、教育、管理。对如于凤玉这种因故意伤害暂予监外执行的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心理和经济上必要的帮助。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冢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1 0月1 5日,游仙区司法局就组织涪江、富乐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1 5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市局组织的到绵阳监狱进行了一次集中警示教育。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我们又进行矫后的跟踪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让矫正人员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还没有正式的立

法,司法局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二是社区矫正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努力方向: 0 0 9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按照区司法局的安排和部署,淮滨街道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于2007年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成立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制定社区矫正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配合、稳定有序推进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在领导的充分重视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矫正组织的通力配合下,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完成现定目标任务,按程序纳矫正在册对象4名,实时帮教、耐心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或受治安处罚,总体情况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符合区社矫正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淮滨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街道党工委书记贾书记为组长,司法所所长朱彩玲为副组长,街道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本辖区拟纳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按照法律文书等确定执行根据的文书齐全以及受矫正期限大于三个月的要求,确定符合诸项条件的4人纳入矫正对象,并分别对4人的资料进行备档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矫正对象的矫正前教育工作。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矫正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司法所对每名矫正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正前教育。在矫正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街道矫正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街道矫正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正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截至目前,街道社区矫正办共对纳矫正对象开展矫正前教育2批3人次,(三)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社区矫正硬件建设,为社区矫正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性的保障。为确保社矫正工作规范开展,街道添置档案柜1只,配置电脑,添置办公桌,并重新调整办公室布局,特意腾置出办公用房1间,作为社区矫正办公室以及谈话室。同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将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纪律等。

(四)做好常规衔接和宣告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严肃性。在区矫正办的指导下,完成了首批共计2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在衔接仪式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促使纳矫正对象能正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配合社区矫正活动地开展,增强其自身身份意识。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明确,与监护人及志愿者签订协议书,明确监护及监督帮教责任,并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专档,专人管理。

(五)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社区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街道社区矫正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社区矫正小组的开展。目前,已建立淮河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社区治保主任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小蚌埠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矫正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六)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街道社区矫正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去年开始以来,司法所共接收矫正对象9人,其中到期解矫转入安置帮教的1人,目前在册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回顾过去,现对工作作以下几点总结: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吴山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法委书记李生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派出所所长付世华、司法所所长陶智勇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吴山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陶智勇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17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12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3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如矫正对象李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以及子女间关系紧张试图杀害家庭成员被判三缓五,置入社区后自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与家庭成员间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无颜面在与亲戚邻居们相处沟通,几乎失去生活的勇气。通过心理疏导,家庭成员间的沟通,摆脱了她心理上的阴影,目前她与丈夫、子女关系融洽和睦,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曹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帮人打架,在被判缓刑后,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并为2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付某,自接收为矫正对象后,由于因交通肇事背上10万余元的沉重经济负担,妻子埋怨赌气跑回娘家不归,思想上十分悲观,生活上也失去了信心。在矫正工作人员的鼓励和帮助下,协调吴山贡鹅店给付某夫妻俩安排了工作,有了固定经济收入,生活有了保障,工作也干得很出色。这类典型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上一篇:内部培训讲师评分表下一篇:美食网项目策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