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2024-07-04

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精选8篇)

1.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一

木兰县地税局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连接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为此县局党组与各部门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失职、渎职和疏于管理的问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违规操作问题。

(二)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流程控制、痕迹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三)继续抓好“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各分局所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评议活动,取得好的名次。

(四)深入落实省局《四条禁令》。坚持公示经常化,查处违禁行为进入征管体系,各基层单位发现违禁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保证县局今年上报违反省局四条禁令的典型案例不得少于一件。

(五)认真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不发生严重损害地税机关形象的问责行为。

(六)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完成党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一)责任目标由县局监察室考核,考核情况报县局局党组审定,并在全系统通报。

(二)按照上述六项责任目标要求进行考核。第一项目标,第二项目标,县局根据日常检查和自查报告进行考核;第三项目标县局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当地政府评议结果进行考核;

第四项目标,县局根据日常检查和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进行考核;第五项目标,第六项目标,县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县局党组对完成上述六项责任目标的,按市局规定给予各部门全额奖励;完成五项责任目标的给予50%奖励;完成四项一下责任目标(含四项)不予奖励,并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责任追究

出现下列情况,依据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追究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一)各部门负责人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二)内控机制不完善,对流程控制、痕迹管理要求不落实的。

(三)对重大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不配合监察部门检查的。

(四)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卸责任,不认真调查处理,不及时上报市局,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造成社会影响的。

(五)对落实省局《四条禁令》不重视,队伍纪律松弛,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对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部门负责人和干部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或者免职等问责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木兰县地方税务局党组(签字):

基层各部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二

关键词:高校,党风廉政,探索,责任制,实践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工作制度, 是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搞好工作考评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1,2,3]。2013年南京医科大学完成了全校24个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资产管理处被列为首批检查考核对象。新形势下资产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如何与时俱进, 得以有效地贯彻执行, 促进学校队伍建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领导, 组织保障有力

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各项职责, 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文件作为处务会、资产管理处支部学习的专题内容。制定了资产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同时在制定资产管理处处、科工作职责、全处各岗位工作职责时, 均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是资产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 不仅与年度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总结考核, 而且在年度、学期开始及结束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听取分管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指导。同时处领导班子经常互相沟通, 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 采取相应的对策, 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的这根弦。建立健全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分工, 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工作分工。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每年利用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学习研究,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处领导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个人年度小结。

二、注重实效, 丰富教育内涵

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坚持将教育学习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 专门制定学习计划, 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当作大事来抓,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注重学习实效。

1. 坚持处务会制度, 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贯彻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 把学习廉政建设规定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2. 以支部专题学习为依托,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 根据学校纪委安排,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专题法律讲座等活动, 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坚持学思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从而做到学习真正有成效、思想真正有提升、工作真正有推动。

3. 结合工作实际, 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 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围绕物资采购、资源分配、固定资产残值处理等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环节建立、健全了工作程序, 规范了参与人员的工作行为。日常工作中资产管理处一方面主动接受纪委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另一方面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程序, 实现一项工作多人参与共同决策、多科室参与的局面, 形成了内部科室之间、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网格状工作体系, 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如物资采购从市场调研、商务谈判、招标定标、合同签订、物资验收、资产登记、货款支付一系列环节, 在资产管理处内部就要有两个科室多人参与, 确保了工作的透明度和程序的规范化。

三、狠抓制度建设, 用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开展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产管理处十分注重制度建设, 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职责分工明晰、工作程序合理、运行规范有序, 最大程度上减少内耗和人、财、物的浪费, 通过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弥补人手少、任务重带来的困难。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结合实际, 出台和完善了8项规章制度, 用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资产管理处制定了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 公开办事程序, 并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公布。工作中特别强调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处领导带头开展工作时严格执行制度, 并且督促检查其他同志是否按制度办事。工作中十分注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重大事项均能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处领导之间相互支持、相互沟通、相互提醒, 通过科长会议、职工大会、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通报资产管理处的重大事项, 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机制, 加强监督力度

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管理工作精细化, 自觉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按照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坚持处务公开, 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对工作中党风廉政的风险点,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督促检查制度, 将风险点的风险程度降低到最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 切实保障每一位党员的民主权利。处领导坚持对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把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廉政规定一起布置、一起要求, 未雨绸缪, 防微杜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各项收支均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 主动接受学校财务的监督。资产管理处在经济责任审计及有关专项检查中近三年无不良反映, 未发生乱收费行为和违纪或违犯财务规定的事件。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创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处自2007年初以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 把风险管理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 创建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扎实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物资采购、房屋资源分配、固定资产残值处理是资产管理处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风险点, 每个风险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针对廉政风险点, 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 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 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资产管理处以校第四轮机构改革为契机, 重新设置所属的三个科室, 及时制定每个科室的工作职责和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 确定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应达到的要求, 使每个科室和个人明确了工作的目标;我处定期开展支部学习活动, 学习中强调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工作中, 建立和完善工作程序, 如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程序, 消耗材料和试剂的采购程序, 房地产管理程序, 固定资产管理程序等, 同时建立各项工作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规范了工作行为, 在工作中狠抓制度的执行环节, 强调开展工作以制度为依据, 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 形成了责权统一的工作局面;我处还修订了资产管理处廉洁自律规定,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使每个职工都能明确什么能干, 什么不能干。中期监控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三种方式, 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托支部活动的民主生活会, 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查找各自不足, 紧绷廉政风险防范这根弦;另一方面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程序, 实现一项工作多人参与共同决策、多科室参与的局面, 形成了内部科室之间、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网格状工作体系, 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 资产管理处领导还会以抽查的方式和学院一线实验室老师进行交流, 征求老师对资产管理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期处置办法。通过警示提醒、诫免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 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或责任追究, 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 资产管理处把“群众无小事”作为处理信访工作的出发点, 及时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各项问题, 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信访调查工作, 资产管理处从未发现违法违纪案件。

六、与时俱进, 注重工作创新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 资产管理处特别注重创新工作, 通过创新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资产管理处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1. 坚持制度建设常抓不懈, 资产管理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工作的特点,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有据可查, 公开、公平、公正, 避免工作中的人为操作因素。近几年先后制定和修订了8项规章制度, 覆盖了资产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同时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 监督每位职工均能主动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

2. 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工作内部监控体系。物资采购工作既是资产管理处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资产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最主要的监控点, 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资产管理处制定了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多人参与, 集体决定, 不同阶段由不同的人和科室负责, 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同时又对每个阶段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确保采购工作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 既满足了师生的要求, 又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七、存在问题, 明确努力方向

资产管理处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党风廉政工作并且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还存在不足, 根据《关于资产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 资产管理处认真落实整改, 具体措施如下:

1.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 通过集中学习和业余时间分散学习两种方式每隔一周定期组织大家学习廉政理论知识, 并持之以恒;

2. 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各类活动的同时, 我处积极开展丰富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以读书、纪录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来引导党员干部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

3. 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对工作中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进一步加强监控。

总之, 腐败问题的产生和反腐倡廉的斗争往往也有规律, 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规律, 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4,5,6,7]。

参考文献

[1]朱静.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J].教育教学论坛, 2014, (12) :4-5.

3.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三

一、实际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

这里讲的“一岗双责”,就是要求分管领导不仅要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外,而且还要管好自己的人,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科室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法律监督和反贪腐重要职能部门,检察机关更应该严要求、高质量的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这就要求分管领导在工作中重视“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除对自身工作严要求外,不但要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既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顾此失彼。但在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的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对于“双责”中的廉政建设职责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抓业务工作,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有些分管领导觉得在年初签订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就算是完成任务,对于责任状的落实却谋划考虑的少,而更多考虑的是完成自己的业务目标。仅仅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挂在嘴上,缺乏实际的行动。尤其业务工作繁忙起来更是顾此失彼,放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分管领导觉得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有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实施,与自己的业务工作关系并不大,自己的主要工作是抓好业务,从而造成了“一岗双责”在履行过程中缺位现象的发生。

2.职责任务不明确

在推进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过程中,基层检察院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与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和“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细化、量化。但这些优化往往只流于形式,多数停留在书面文字上,如填个报表、写个总结和签个责任状等。而在落实行动的过程中出现责任内容不清晰、工作任务不明确、责任人不具体的情形,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无所适从,造成“一岗双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3.日常管理不严格

“一岗双责”制度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廉洁奉公的自我意识,将思想建设作用于业务工作,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而在实际的廉政教育中,因为疏于对干警的思想政治的教育和管理,致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廉政风险意识没有得到真正提高。个别干警没有真正绷紧组织纪律这根弦,心中缺乏敬畏感,甚至对检察纪律有恃无恐、麻木不仁,缺乏“底线思维”,纪律观念淡薄、行为举止失范。另外,分管领导往往碍于情面,对出现的萌芽性问题不及时过问,不及时提醒、教育,致使小问题日积月累引发大过错,极易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提高能力,严守准则,切实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是党中央推进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更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政治任务。作为基层院分管领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等同步推进实施。

1.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

能否抓好黨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问题的关键还是思想认识问题,如果思想认识的重视程度上去了,在行动上就会认真对待,主动出击,不用担心会有推诿懈怠。因此要充分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主人翁”的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本人的政治任务,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要抓好”。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又要以同等的重视程度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廉政风险防控、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在业务工作当中,使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思想觉悟与建设的有力保障,从而促进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强有力的力度。

2.领导带头,层层传导压力真担责

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日常工作中将分管领导充分履行“一岗双责”的部署和要求贯穿始终,将“一岗双责”压力传导出去,形成严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分管领导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办好自家事、管好自家人,营造起“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责任”的压力传导氛围。组织开展落实“一岗双责”的履职约谈专项活动,通过分管领导带头开展履职约谈的方式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因此,只会抓业务工作、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是不合格的干部;只抓业务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是不称职的干部。抓好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也是政绩,两个都抓好才是完整的、全面的政绩。

3.明确责任,制定落实工作制度

4.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四

为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教体系统实际,制订本责任书。

一、任务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单位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人事权”、“财权”、“事权”等重大事项,必须按《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3、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贵重物品,带头严格遵守《廉政准则》。

4、坚持校务党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和校长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通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5、不得以学校、班级名义违规统一代办服务项目,严禁通过代办服务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和实物馈赠。学校及教师不得违规推荐或变相推荐、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违规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5.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五

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确保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保证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稳步发展,根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土所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三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力度,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职责任务

(一)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1-

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工作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坚持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认真落实责任追究。

(三)认真研究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制度落实和组织监督的工作总路,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实施警示训诫防线,不断提升惩防体系建设和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水平。

(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拓展教育渠道和途径,建设和弘扬廉政文化。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开展学习《党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调动各方面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五)带头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反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拓宽并深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监督渠道和监督效果。

(七)履行监督职责。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八)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建立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认真分析和解决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临时性任务。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

施。武乡国土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将平时掌握的情况也作为参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并作为确定考评档次的依据之一。对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其进行戒勉谈话。

国土所廉政小组组长:

成员:

6.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篇六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教师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学校各项工作做到依法有效、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教师职责,公正公平、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不乱办辅导班,不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原则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5、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6、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7、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追究

1、中心校校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教师、教育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教师、教育干部(签名):

2017年 9 月

7.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七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给当前防腐斗争工作提出了新方法, 也给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根据党中央和政府的工作思路不断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落实, 需要党委和纪委工作人员加强认识, 不断进行思考与探索, 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理解

( 一) 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要应该发挥好领导作用, 为各项工作的开展选好负责人, 力求在选人上就防止不正之风的产生, 要对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一些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 党委要做好监督与查处的配合工作, 对相关人员的权力进行制约, 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健康有序的开展。可以说党委把好选人关是后续各项工作开展的必要保证, 做出正确人选之后对其各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保证其能够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党委还能够对纪委的工作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相关党政人员做好自我约束。

( 二) 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 其能够行使监督权力的范围很广, 能够对同级的党委领导班子、人大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政协领导班子、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工作计划的部署与落实、党员干部的培养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个人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时, 有权利对其展开调查。纪委与党委是密不可分的, 极为各项工作的展开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完成。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手段

( 一) 加强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党委与纪委的共同努力, 这就首先需要党委和纪委加强责任意识, 切实认识到各自的责任, 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党委和纪委相关成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 对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深入理解, 并针对会议精神做好接下来工作的部署。党委和纪委需要对各自的责任予以正确的认知与定位, 保证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针对各自的责任进行任务的落实。党委要切实认识到在党风了廉政建设中起到的主体作用, 注意做好带头作用, 把握工作方向。在进行相关人选的选择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保证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能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并为今后工作的开展负责。纪委则需要重视监督责任,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安排, 保证监督工作的完善, 要保证每位党政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在纪委的监督之下。特别要注意对百姓关心的问题投入更多的监督力度, 保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

( 二) 完善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对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 提升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效率。需要党委和纪委对各自需要负责的部分进行规划, 做好工作部署, 保证日常工作安定有序的进行。党委和纪委的日常工作需要有一个严格的规划以及规范, 领导人要做好领导与统筹的工作, 并将各项任务进行合理的分配, 对各负责人施以适当的压力, 并建立考核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从而使党委和纪委各成员能够以一种饱满的精神面貌去对待每一项工作, 获得适当的压力与足够的动力, 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更好完成发挥功效。

( 三) 改进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还需要对党委和纪委相关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 保证其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这就需要不断改进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了各自的责任, 但其承担责任的情况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来, 而一旦出现问题则需要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解决。这样就形成了责任追究制度, 对党委和纪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多种问责, 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证, 对党委和纪委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追究。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对党委和纪委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开管理, 保证责任追究制度的合理性, 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和考核制度相结合, 对工作落实到位的人员予以表彰, 激励党委和纪委各成员都能高标准要求自己。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我党的生死存亡, 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 这就需要党委发挥其主体责任, 纪委发挥其监督责任, 二者共同配合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们党的发展指明方向, 做好规范, 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为百姓的生活谋福利。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党委和纪委要共同发挥作用, 分别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需要对二者进行正确的理解, 并加强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观, 完善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机制, 改进党委和纪委的组人追究制度。从而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风气。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探索

参考文献

[1]陈茂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中外企业家, 2014, 24:128-129.

8.党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篇八

党组合力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机关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审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二是六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视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中共宜春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分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和任务。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宜春市审计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分解落实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全市审计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五是组织审计干部赴革命圣地瑞金参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计委员会旧址、缅怀革命先烈、学习先辈事迹、重温入党誓词、牢记肩负职责,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主要领导全面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在全市审计工作暨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10个县(市、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也要严格遵守,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分析全市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四是每项审计项目实施前,必须召集审计组长和主审开会,要求审计干部自觉遵守审计纪律、自觉维护审计形象。五是实施现场审计时,必须到场看望审计组、并检查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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