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哈密瓜

2024-08-19

我的最爱-哈密瓜(共15篇)

1.我的最爱-哈密瓜 篇一

我吃过无数的水果,唯独苹果是我的最爱,让我百吃不厌。

看!苹果“将军”的穿着老威风了。一身红色的战袍,黄色的战尾。要是让它赢上一把,笑起来的酒窝老深了。但若是输上一把,马上发脾气,脸蛋红的都能煎鸡蛋了。它圆嘟嘟的身体,和一盏小红灯笼差不多大!仔细看去,身上有数不清的淡黄色的小气孔,似乎是用来透气的。

忍不住用手去触摸一下,你的手就会感到一丝凉意。它那光滑的皮肤,若是把一个粗糙的东西放上去,似似乎也会滑下来。我想,它应该每天都要洗十几次的澡吧。你凑近鼻子去闻一闻,就会忍不住想,它是不是喷了一点点的香水,散发着一点淡淡的清香味,让你忍不住垂涎三尺。

抱歉,先把口水擦一擦吧。轻轻地削掉它红色战袍,你会看到那个可口的,泛着嫩黄的果肉,上面溢满了新鲜的汁水,看着让人直流口水。我控制不住了,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香香的,甜甜的,脆脆的。慢慢嚼过之后,香味顿时溢满口中。

苹果的营养很丰富,苹果中不仅含有丰富的糖、维生素和矿物质,而且更富含锌元素。人们早就发现,多吃苹果有增进记忆、提高智能的效果。因此苹果素有“智慧果”、“记忆果”等美称。这就是苹果“将军”,我的最爱。

公众号:红艳传书

2.我的最爱-哈密瓜 篇二

你们也许会问我:“你为什么最喜欢画画呢?”别着急,容我慢慢告诉你们。

首先,我最喜欢简简单单的东西,画画正好符合。你只要拥有一张纸、一支笔和对画画的热爱,就可以画画了。

其次,是因为我喜欢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而画画,可以满足我的要求。你可以在纸上随便画,就算画一些天马行空的东西,也没有谁会阻拦。

最后,是因为我过不得悠闲的生活,一闲下来就要给自己找事情做。打篮球,踢足球?不行,没地方。去图书馆?不行,在下雨;画画?嗯,这个可以。于是,久而久之,画画便成了我的爱好,并逐渐替代了读书在我心中的霸主地位,变成了我最喜欢的爱好。

并且,每次我静下心来画画,就觉得自己变成了创造这个世界的人。有一次我当自己是想象中的创世主时:一开始,这个世界是白茫茫的,我非常不喜欢这个白茫茫的世界。于是,我就想创造一些动物、植物和其他东西了,我先将这个世界一分为二,然后在上面添了几朵乌云,那些乌云正在往下面浇水。创造完上面的乌云和雨滴,就该创造下面的动植物了。我在下面创造出一片森林,然后在森林里创造出了许多动物,有青蛙、野鸡、野鸭、野猪和熊。地上又出现了几个小水洼。现在,这个世界变得生机勃勃了,我满意地看了看,我这个造物主还不错。

虽然我结束了我的创世主生活,但是我还是不肯就此退场,于是我就当起了这个世界的园丁。我这个园丁看到了一些可以优化的地方,就优化,比如画多点雨滴,将动物脸上的表情画成微笑的,说明它们盼望雨的到来;将森林的植物画成勉强挺起身子,颜色由绿色改为绿中带黄,表示已经干旱了很久,修改完了以后,就珍藏起来。

我爱画画,并且乐此不疲。

【点评】文章娓娓道来自己对画画喜爱的缘由,在画画中找到创作的快乐。富有童心、童趣。

3.书法,我的最爱 篇三

有人说,图像所传达的信息最为直观,文字所包含的意蕴最为丰富。而书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将这两者自然地融合了起来。我从小就被书法独特的魅力所吸引,她自然也成了我的最爱。

最爱在万籁俱寂时读帖。夜深人静,耳根清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床头放一杯热气腾腾的香茗,水中轻盈舞动的茶叶散发出淡雅而清新的香气。手捧一本心仪的字帖,或篆或隶,或行或楷,心开始与古人神交。我爱看那随意自然的布局,高低错落,又不失整齐划一之感;我爱看那灵动自如的笔法,泼辣老练,又不失优雅古拙之风;我爱看那变化多端的墨色,枯湿浓淡,又不失自然和谐之趣。透过一幅幅作品,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位位书法宗师,看王羲之在兰亭饮酒作序,看颜真卿在侄儿墓前老泪纵横,看苏轼在寒食节他乡思亲人……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切于点画间表露无遗。遨游帖海,总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深深的感慨。

最爱在平心静气时磨墨。看墨块在墨池中一圈一圈地滑动,我总是浮想联翩。有时,我会认为是一条小鱼在戏水,水面漾开了一层层涟漪;有时又会认为是一颗运动迅疾的行星,绕着恒星不停地转动。当然,最有趣的还是那墨色的变化了——从一开始的平淡如水到后来的厚重如油,心境也随之不断升华。我始终认为,磨墨时那种不骄不躁、怡然自得的心境,是任何其他活动所无法企及的。

最爱在心烦意乱时疾书。当心灵被各种各样的压力与焦灼填满,我就会摊开宣纸,抖腕挥毫,让笔锋似尖刀一般切入,像龙蛇一样游走。看墨迹的曲折变幻,听笔与纸摩擦时的低吟浅唱,身心在瞬间便会感到无比的惬意与轻松。亦可耐心地折上格子,屏气凝神,一笔一画,享受手腕腾挪的快感,感受笔锋翻覆的意趣,将微妙的细节展现得淋漓尽致。心灵随着笔的提按渐至平静,一切的不快也早已灰飞烟灭。

书法艺术博大精深,在她面前我无疑仅是沧海一粟。但我相信,凭着我对她的这份挚爱,我的书法之路会愈走愈宽。

江苏省东台市实验中学初三(20)班

指导教师:杨晓丽

4.书,我的最爱! 篇四

书,我的最爱!

蛟川书院701班干淇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要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就能扩展我们的想象力,锻炼我们的记忆力,增强我们的理解力。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与一位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使我回味无穷,因此它成了我的最爱。

读幼儿园时,我很喜欢看有趣的彩色版的漫画书《马丁的早晨》。书中的马丁每天早晨都会有一样新的东西出现,快乐地陪伴他一天。尽管第二天早晨就消失了,可又会出现另一样新的东西,十分有兴趣。到了小学二年级,我开始囫囵吞枣地读《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等。当时,我一拿起这些书,就如饥似渴地读着,忘了吃忘了睡,因为每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中都蕴含着做人的道理,使人受益匪浅。慢慢的,我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郑渊洁叔叔写的《皮皮鲁总动员》,周艺文大哥哥写的《冒险小王子》,故事中那些敢于挑战困难的激动人心的情节,都使我身临其境,产生无穷无尽的遐想。

现在,我已醉心阅读中外名著了,就像一头正长个儿的初生牛犊一样低着头专注地咀嚼着鲜嫩的青草;又像一棵刚刚破土而出的小树苗一样贪婪地吮吸着甘甜的雨露。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系列,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系列,罗尔德写的奇幻文学系列,犹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百看不厌的是那四大名著了:《西游记》让我懂得了要取得成功必须经历千辛万苦;《水浒传》让我懂得了长大后要为祖国做出贡献;《三国演义》让我懂得团结就是力量;《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五花八门的书籍中,我结识了许多有趣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机智过人的孙膑,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聪明机智的阿凡提,除暴安良的济公,认真执着的比尔.盖茨,勇敢顽强的奥斯托洛夫斯基„„一个个都是那么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我总是三天两头地缠着妈妈在当当网里买书。一次,我精挑细选了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感人肺腑的《父与子》、神乎其神的《哈利波特》这几本书。一买好,我就期盼着书早日寄到。本来一周内就能收到的,可却让我们苦苦等待了两个星期,我早就急不可待了,妈妈打电话过去询问,才知道发货人粗心大意,货发错了,重发。经过一番辗转,新书好不容易终于到了,我喜出望外,急急忙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兴奋,也很激动-----这种阅读的滋味!

我实在是太喜欢那些书籍了。不论是漫画书,还是童话书,不论是文艺书籍,还是中外名著,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它们让我泪落如珠,它们让我废寝忘食,它们让我浮想联翩,它们让我牵肠挂肚。我完全被书给征服了!

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苏轼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从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范文给全班同学朗读。我认真创作许多作文分别在各家报刊上发表,在征文比赛中获奖。在小学时组织的一次课外知识竞赛中我居然以76分的好成绩夺得了全年级之冠。这些的的确确说明了要想写好作文,就要多看课外书。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它好似一位慈母指引我走向成功的大门,它又好似太阳和云朵,给予我最温暖最舒服的关爱,使我茁壮成长,我决心用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来打动人心。

5.我的最爱作文 篇五

我并不因各类篮球明星的耀眼而喜欢篮球,我钟情于它是因为它能给我无穷的力量。

我在孤单苦闷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篮球。因为它就像忠实的伙伴,任我发泄,陪我玩耍,让我表演,由我陶醉……当放下手中的篮球时,孤单苦闷已被快乐所取代。

我在没目标时,是篮球触动我换角度去追求。因为每当这时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球场上球员的投篮:手感要有,但力度与角度的配合更为重要,这样球才会乖乖地进入篮筐。于是,我就懂得了:该换个角度去追求,可能会更好!

我在感到无助时,篮球会给我力量——团结。因为每当这时沸腾的篮球赛就会展现在眼前:这边五个人,恰当的分配,巧妙的配合,严密的防守,有力的扣球,精准的投篮,比赛赢啦!这边五个人,紧紧地拥抱。因此,我尝试着去找人,寻求帮助……

6.我的最爱作文 篇六

认真一看这夜丁香,我才发现原来它有这么一番景象。它那一片片绿叶,青秀、修长,弯弯地向下垂着,就像河边的姑娘在打水时的资态一般,美得让人难以想象。在它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便是那一身犹如翡翠雕琢而成的身躯,绿得那么诱人,绿得那么出众。

在这里绿叶的衬托当中,只要你仔细观察,便能够不难地发现这绿叶包裹下的一簇又一簇的丁香花。只见它们在百花争艳着,互相搀扶着,竞相开放。那又细又嫩的叶柄上粘着七、八片淡绿色的花瓣,这几片花瓣儿实在是小巧玲珑,它们正用力地把身子向外舒展,好像要拉长自己的脖子一样,探测外面的精彩世界,露出了零零点点的花蕊,从正面看过去,就像夜空当中闪闪发亮的星星,带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忽然,吹来一阵微风,花瓣和花蕊随风摆动着,把它们的另一面也吹了出来,从另一面看去,每一朵小花就像一个小小的喇叭,它们各自爱着彼此,好像长了耳朵似的,在捂着手相互之间传播着美的信号。它们把头抬了起来,裂开了性感的小嘴,那小小的眼睛在一闪一闪地眨着,脸蛋显得那么圆润、可爱,一时间让我看了难以释怀,沉醉在了它那娇小、可爱和玲珑剔透的特质中。

其实,夜丁香的外表并不是它最迷人的地方。夜丁香更惹人喜爱的还是它那独特而清淡的芬芳味道。在明朗的夜晚,静静待在夜丁香的旁边,静静的等待它发香的时候。不一会儿,夜丁香就露出了一张和煦的笑脸,接儿就是打开了它那蕴含着花香的花苞,散发出了沁人心脾的独特清香。这时,只要你打开你的心灵,就能够感受到这一种清香独一无二的特别。夜丁香的清香不像玫瑰花的清香那么浓,也不像月季花的清香那么平淡乏味。夜丁香的清香是令人难以忘怀的,是与众不同的,它既有几罗兰那神秘莫测的几分浪漫,又有野菊花那充满欢乐的奔放,更有郁金香它那一种高贵独特的气质。在微风的吹习之下,夜丁香的漫妙幽香飘零在风中,一点一点地飘进了人的肺腑深处,使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7.我的最爱是红茶 篇七

红茶和绿茶不同,绿茶没有太大的视觉感,还有苦涩味而红茶却没有。越是高档的红茶,口感越好,如果你泡的红茶有苦涩味,那一定是焖的时间不够。

红茶可以单独泡制,也可做成花草茶泡喝,还可做成奶茶来喝,无论怎么泡制都是美味可口、香味扑鼻。

泡红茶是一种享受。泡红茶时先要选择红茶叶,记住要选择那些大小差不多,看起来密密实实,不油手、不涩手、不带手、无异味的才是佳品,闻一下有天然香味的才是正货,不同的红茶有不同的香味和色泽。

大吉岭红茶

大吉岭红茶,此茶是红茶中的极品,有红茶香槟之称,茶叶是金黄色的显眼的叶子,冲出的红茶水是金黄色的,气味芬芳高雅,极品大吉岭还带有葡萄香味。

大吉岭红茶清新典雅,拥有一种特殊而迷人的王者之气,是世界上卖得最好的红茶,自然也是我的最爱。

阿萨姆红茶

阿萨姆红茶是世界产量第一的红茶,茶叶外形细扁,呈深褐色;茶水深红中略带深褐,带有淡淡的麦芽香、玫瑰香滋味浓,属烈茶。阿萨姆红茶虽然给人的感觉是粗砺和固执,但实际上它却充满了温柔。

锡兰红茶

锡兰红茶,形碎茶,呈赤褐色。茶水桔红明亮,极品锡兰红茶的茶水的水面环有金黄色的光圈,犹如加冕一般;其风味具刺激性,透出如薄荷、铃兰的芳香,滋味醇厚,虽较苦涩,但回味甘甜,在口中久久留驻。

祁门红茶

祁门红茶简称祁红,素以香高形秀享誉国际,产于中国安徽省西南部黄山支脉的祁门县一带。当地的茶树品种高产质优,植于肥沃的红黄土壤上,而且气候温和、雨水充足、日照适度,所以生叶柔嫩且内含水溶性物质丰富,以8月份所采收的品质最佳。

祁门红茶外形条索紧细匀整,外形像刷一样一丝丝的,色泽乌润;内质清芳并带有蜜糖香味,上品茶更蕴含着兰花香,馥郁持久;汤色红艳明亮,滋味甘鲜醇厚,叶底红亮。清饮最能品味祁红的香味。

祁门红茶香味扑鼻、温和清新,虽然略带一点特殊的怪癖,但与人相处却是诚实以待。

锦上添花红茶

此红茶是茶中皇后,高贵、优雅。锦上添花就是美上加美的意思。此茶主要采用一芽一细嫩芽叶为原料,造型活泼优美。其外型似一顶翠绿色小草帽,中间含有三朵相连的贡菊花。色泽翠绿明亮,花香、茶香相得益彰,汤色碧绿明亮,滋味爽口,回味甘香,叶底嫩浅黄绿,此茶因与菊花融为一体,茶水是红褐色的香味持久,让人不能忘怀。

伯爵红茶

伯爵红茶是红茶中的贵族。初啜似乎无味,片刻之后香气大升,弥漫于空气和齿颊问。第二杯茶颜色红艳、明亮,香馥如兰,如石榴,如薄荷,滋味香甜、超爽,回味无穷。

伯爵红茶并不是产地红茶,而是用中国的红茶和锡兰红茶再加入佛手桔香味的调味茶。

滇红功夫茶

滇红功夫茶是中国产的极品红茶,茶叶略肥,茶水红艳透明,香气扑鼻,滋味浓厚。极品滇红功夫茶与茶杯接触处会显出金圈,冷却后立刻出现白色乳凝状的“冷后浑”现象。滇红是云南红茶的统称。滇红工夫茶芽叶肥壮,金毫显露。

为红茶设计的茶具,多以精细陶瓷做成,且常常绘有浪漫的花卉图案。整套的茶具种类很多,有银制品、木制品或水晶等。为了从细节上体现出高雅的品位,一般还会在托盘中铺上一层蕾丝。当然,音乐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

泡特红茶时,先把一壶水烧开,把开水冲入准备好的透明的玻璃茶壶中,盖上盖用力摇晃,到出水。把壶温热,放入红茶叶,约二勺,一人份是二勺,二人份是三勺,冲入开水,立刻盖上盖子,包上大毛巾,放焖五分钟,然后打开包布,轻轻的抱着水壶来回轻轻荡一荡,让红茶叶在水中翩翩起舞。倒入茶杯中,放在玻璃碟上,即可上桌。此时红茶水是红色的略带点褐色,有着非常诱人的色泽和香味。

8.书——我的最爱 篇八

小时候的我,喜欢玩,喜欢吃,但对书一点兴趣都没有,直到7岁那年,我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才知道了书的重要性……

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清早,我踏着轻盈的脚步走进了学校,进了班级后,我看见有许多同学,心想:这么多小朋友,以后有的玩了!可是,他们并没有跟我玩,而是在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当时就奇了怪了,他们为什么不去玩,而是要看书呢?我走过去碰了碰他,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当我是空气,我问他们:“你们为什么不去玩,而要看书呢?”他一本正经的说:“因为书能告诉我们许多知识,帮助我们学习。”听了这番话,我突然间恍然大悟,也回到位置上去看书了。从此我与书就成为了“终极好朋友” ,我睡觉时要看书,吃饭时要看书,走路时要看书……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当我遇到不会念的字时,《新华字典》会帮我,当我不开心时,《老夫子》会惹我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

书是我的好朋友,好似一个一个跳动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里面拥有另一五彩缤纷的世界。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宝藏的大门,自始自终的陪着我攀登那知识的高峰,是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新的目标。让我们大家一起在书的世界遨游吧!

9.书——我的最爱 篇九

说到这里,很多人就会笑。你还是个小学生,怎么可能天天拿着书呢?其实,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书好像对我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书是磁铁,我是铁,天生就互相吸引。如果有一本书摆在我面前,我自己也控制不了,非要去翻一翻,看一看,要不然我脑袋整天都会想着寻那本书。如果拿上一本好书,我可以连续几个小时,一动也不动地在那里。书跟我之间,好像有一种缘份。我的阅读速度特别快,夸张一点说,简直是一目十行。往往刚刚买回来的书,一会儿就看完了。

爸爸、妈妈,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得不断地买新书。每天晚上临睡前,早起后,按照习惯,都要看一会儿书。

不过,我并不是什么书都看。比如像那种全是画儿,几乎没什么字的书我就不爱读。我觉得那类书无聊,浪费时间,弱智。我喜欢看长篇小说,还要带点儿神话色彩的,隔几页就有点儿插图最好;我更喜欢看童话和那些憧憬未来的科幻作品,它们能让我充满想象;偶尔我也看些作文指导之类的书。

10.最爱我的人老了 篇十

可曾几何时,说话快人快语,做事利利索索的爸妈开始向我频频示弱了。

老妈厨艺一直相当不错。早先逢年过节,她一人忙活一大家十好几人的的饭菜,还不要我们插手,照样做得又快有好。

但这几年,一到大节气,老妈就会打来电话,欺欺艾艾地对我说,闺女,有没有空啊?有空回来给妈妈帮帮忙。我把材料准备好,你回家直接炒就可以了。唉,妈老了,动作慢不说,又赶不上美食潮,怕做得不好怠慢了客人啊……

老爸原来走起路来疾步如风,我一般要小跑才跟得上。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上下楼中间会歇口气;他的身上,老贴些骨痛贴膏;他每天都吃钙片,可走起长路,还是明显要比我慢上一拍。偶而上我家吃饭,他会跑到厨房大声对我说,丫头,鸡炖烂点,你爸老啦,牙口不好……

父母会反反复复,絮絮叨叨地对我说一些事情。他们还会一边拿着家庭相册,一边热情耐心地给你讲每张照片背后的故事。又生怕你不耐烦,不停解释说人老了,就喜欢回忆,趁现在还记得多说说,哪天痴呆了也不会后悔……

我知道,最爱我的人,他们终于老了。我更明白,今后的岁月,我应该努力为他们撑起那片爱的天空。

因为爱,所以爱。因为这些年来,你们给了我那么多的好。所以别怕,有我!我会把你们,当作手心的宝。

11.我的最爱――香蕉 篇十一

说来也巧,我和音乐有着不解之缘,因为我妈妈是音乐老师,耳濡目染,我从小便喜欢上了音乐,起初我只是跟在妈妈后面唱唱歌,逐渐我开始练习弹琴了,我又从只会单手练琴,到了现在的加踏板、四手联弹等等。像w四小天鹅》、w致爱丽丝》、《蓝色多瑙河》都是我的拿手曲目。

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也是音乐一直鼓励着我,让我不断前行。那次,离考级时间已经不多了,即使每天练习四个小时以上,也很难完成最后一支曲子了,难道我就这么放弃吗?这时,音乐仿佛在鼓励着我:“加油!行百里者半九十!千万不要放弃哦,不要畏惧困难,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是啊!我明白了,我要坚持下去,再苦再难决不放弃,“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我开始埋头苦练,不知疲倦。“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顺利通过了十级的考试。

12.书——我的最爱 篇十二

阅读可以使人开阔视野:阅读可以使人升华气质;阅读可以使人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阅读经历,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阅读经历吧。

小时候我是非常不喜欢看书的,认为读书就是一种煎熬,每次妈妈叫我读书,我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逃避。我每次一到图书馆就开始抱怨,这不好,那不好的。爸爸妈妈也真是拿我没办法,直到那次,我才对读书有所改观。

那天,是个雨天,爸爸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拿着一本新书,尽管被雨淋湿,爸爸还是很开心的把他手上的书给了我,为了不辜负爸爸的一片心意,我只好勉强看了几页,谁知,才翻了几张我就就迷上这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上面讲述了唐僧取经的故事,他有三个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师兄。他们为了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披荆斩将,经历了不少磨难,最终取得真经。我在这本书中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以前从未想象过的神奇的世界,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给她拿个苹果,当时我还在看书,没有听清,最终拿了块橡皮给妈妈,妈妈看后也是哭笑不得。

13.最爱我的那个男人 篇十三

哈哈,一个大写的尴尬!

自从被普及了母亲节这个概念以后,每逢母亲节,我都会给老妈买花、买礼物。在父亲节这天我却鲜有表示,想了想我在父亲节这天递给我爸一束花说“爸爸节日快乐,我爱你”的画面,我就默默收回了买花的手。

从小,我在老妈面前撒娇耍宝混不吝,一到我爸面前,一句话都不敢多说,我姐经常说我见了我爸就像老鼠见了猫。哼,有宝宝这么可爱的老鼠吗?

我爸一贯贯彻“女儿娇养,儿子穷养”的理论,我跟我姐在家里从来就是两个待遇。小的时候,姐姐摔了,哭着跑到我爸面前,我爸会很紧张地抱起她,仔细查看伤势,即使连皮都没摔破,我爸也会心疼老半天。

有一次,我终于逮着我爸在家的时候摔了一跤,摔得可厉害了,我哭着跑到我爸面前求抱抱,我爸眉头一皱:“男孩子摔个跤哭什么哭!”找出一瓶红药水给我,然后就走开了。

咦?!留下一脸茫然的我。

端午节,姐姐陪老妈去奥利地旅游了,我本来也想跟着去,老妈说:“你还是不要去了,要不只剩你爸一个人在家过端午节了,多可怜哪。”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跟我爸单独待在一起了,除了看球赛。没有老妈和姐姐的调剂,父子俩单独相处总有些莫名的尴尬。

端午那天早上,我把闹钟设定在七点,因为我爸最烦我睡懒觉,说女孩子才有权利睡懒觉(……)。我起床后就看到餐桌上摆了蒸好的包子和粽子,我爸却不见踪影。

我正吃着早餐,我爸开门进来了,提着满满一麻袋的菜,说:“今天中午给你露一手。”天哪,要知道我爸已经十多年没有正经地下厨炒过菜了!

我有些小兴奋,也有点期待。小时候,我最喜欢吃我爸做的麻油猪血了。

老爸说完就钻进厨房开始忙活了,也不让我进去帮手,我一边在客厅看电视一边在微信跟老姐炫耀:老爸在给我做饭呢!

然而那边凌晨四点,我姐睡得正酣,并未给我回复。

我觉得我爸是终于逮着我妈不在家的机会想要过一过做饭的瘾,我们两个人吃饭,他居然炒了十个菜,还一脸期待地等着我下筷品尝。

我在我爸严肃(……)的目光中,颤抖着伸向了青椒小炒血浆鸭,啊,好咸!但这是我爸做的!我哭着把它吞了下去,然后颤抖着筷子伸向了仔姜炒鸡,咦?好像没熟……算了,不管了,咬牙吞下去。

我爸看我吃得一脸纠结,终于伸出了筷子,之后我们俩就开车出去吃大餐了。下午我收到了我姐的微信回复:呵呵,祝你好运。

果然还是我姐懂我爸!

跟我爸待在一个空间总有些局促,我就想出门浪,随手拿起沙发上的手机准备查看下天气。我跟我爸用的同款,当手机界面出现时,我才发现我错拿了我爸的手机,但想着就查查天气而已,也并没有换回来。就这样,我发现了老爸的一个秘密,他的天气APP里预报的城市除了长沙还有姐姐和老妈现在所在的维也纳和即将去的布尔诺,甚至还有个东南亚的小岛,我前阵子去过的那个小岛。有天岛上暴雨,老妈还打电话提醒我不要出门。

我看着坐在沙发上一脸严肃地看着央视新闻的老爸,突然就想像个女孩子一样哭出来。这个下雨时常常忘记带伞的粗心男人,他手机上天气预报的城市列表里,却包括了亲人所在的城市。这个从来不会哄我的人原来一直在用这样一种方式默默地爱着我,爱着他的家人。

无声的父爱原来最让人感动,亦让人心安。

14.书——我的最爱 篇十四

在小时候,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妈妈总会给我讲许多美丽奇妙的童话故事:可爱善良的白雪公主,坚强单纯的丑小鸭,善良天真的灰姑娘都给了我最美的回忆。长大后,妈妈不再给我讲故事,而是买回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供我阅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勇敢机智,《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单纯善良,《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汤姆·索亚乐观活泼......这些性格鲜明的人物都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读书,不仅可以扩展自己的视野,而且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丰富自己的想象力,还可以给予我们许多好词好句,令我们的课余生活充满色彩。在读书的时候,不能只是囫囵吞枣的看一遍,要注意书中词语的运用,思考一下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也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写在书上,方便阅读理解。

15.疯瘫男人是最爱我的人 篇十五

Part 1

周阔和张骄在酒店里,面对面地坐着吃饭。张骄忽然拿起纸巾,爱怜地给男人擦嘴角。而男人脸上的笑容,是那么暖昧而色情,虽然隔了一条街,还隔着一面玻璃,但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

张骄也笑得越发淫荡。她忽然站起来,摇晃着,要倒的样子。周阔不失时机地扶住她。然后搀扶她上了楼。二楼,有包房。可以提供给想休息的客人。

已是午夜,街道上的风越发地凉了。我掏出手机,挂了个电话。很快,一辆警车驶到酒店门前,我急忙赶过去,跟在几个警察的身后,快步地上楼。周阔和张骄的房门被打开时,周阔还光着身体。同样光着身体的张骄急忙将一条毛巾被遮在身上。但我还是看见了她的裸体。我毫不客气地端起相机,把两个人的丑态摄了下来。

Part 2

张骄说她在少女时,曾被男人强暴过,致使她无法接受男人的追求。我没有性感的身体,却让她感到冲动和踏实。同是两颗寂寞的心,撞击出璀璨的烟花。我们很快同居了。

但我没想到,口口声声说爱我的张骄,却跟男人上床。

虽然我用相机摄下了两人的丑态,但我并没有写成新闻。我假装不知道房间里的人会是他们。我当着张骄的面,将相机里的东西删除了。但几天后,张骄死了。

公司里,传播着张骄的艳史。说她想嫁富商周阔,但周阔接到一沓张骄的艳照,并且那艳照里,张骄是跟女人的,而不是跟男人的。周阔跟张骄断绝了关系,张骄就自杀了。

Part 3

周阔向我求婚了,我没有理由不答应。

那天早上,一个女人来报社找我。那是个妖娆丰满的女人。叫小高。小高说她是周阔的女友。周阔曾对她说,一直纠缠他的张骄是园为知道他们的事,跳楼自杀的。周阔希望她先安静一段时间,他们再继续。但没想到,周阔又有了我。

小高还说,张骄是被周阔刺激得自杀的。那晚周阔的车停在小高的楼下,张骄就寻了来,把周阔找了回去。周阔曾咒骂张骄贱女人,缠着他不放。而张骄没有反驳,只是恳求周阔回去。

小高的家,和周阔家只隔一条街道,站在阳台上,周阔给女人打电话。电话里,女人听见张骄歇斯底里地喊:你走我就跳楼。周阔真走了,张骄真跳楼了。小高最后说:“跟一个致使你好姐妹送命的人在一起,滋味不会好受的。”

我没有搭理这个骨子里蛮横的女人。她只是在挑拨我与周阔的关系,她恨不得我立刻离开周阔才好。

Part 4

我记得,和小高分手时,她的嘴角微微上翘,挂着一个森寒的笑容。几天后,我接到公安局刑警队的电话,让我跟踪报道一个案子。一女人在家中上吊。而那个女人,就是自称周阔女友的小高。吊在暖气管上的小高,嘴角依然挂着森寒的笑。

后来,她的笑一直闪回在我脑海里。梦里,我竟然看见她挂着森寒的笑,一直看着我。醒来时,是夜半。黑漆漆的房子里,我猛然品味出,女人的那个笑,带着一抹讥讽。她讥讽谁呢。是我吗?

周阔睡在我身边,呼吸也不平稳。难道他也做了和我一样的梦吗,那个女人也对他森寒地笑着吗?我被自己的想法惊住了,半天不敢喘息,怕喘息的声音惊醒周阔梦里的女人。

但我又想叫醒周阔询问他与那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电话忽然响了,在静夜里,那声音犹为刺耳。让人心惊肉跳。我的手有些颤抖地接起电话,是刑警队的宣传干事。他说法医结果出来了,小高是自杀。干事还把法医的鉴定报告传到了我的邮箱。因为明天要交稿子,所以我曾经嘱咐那个干事,法医的鉴定结果一出来,就告诉我。

我打开电脑,发现还有一封陌生的邮件。打开这封邮件,竟是一段视频。里面是两个人,一男一女。男人激烈地咒骂女人,指责她卑鄙无耻下贱,竟然在酒里下迷药诱惑他上了床。男人说着说着,忽然将女人一推,女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从阳台上飘了下去。

我的身体颤抖成一团。因为视频里的男女,是周阔和张骄。邮件里,还写着这样的话:这样的男人,你敢睡在他的枕畔吗?还是把他让给我吧,我是最适合与他匹配的女人。

那封邮件发出的时间,是前一天的。那个时候,小高还没有死。她还想让我把周阔还给他。那么,她怎么会是自杀?

Part 5

有人在我身后咳嗽一声。我惊住了。站在身后的,是周阔。

“你都知道了?”周阔问我,但他并不需要我的回答。他急躁地接着说:“但你不知道这一切,都因为你。”

我被周阔的话弄糊涂了。周阔越发急躁地在房间里兜着圈子,越走越快。“知道吗。那次你采访我,我就被你迷住了。我既迷恋你的高傲,又惧怕你的高傲,怕你拒绝我的追求。于是我找到张骄,想让他为我说媒。没想到张骄假意应允了我,却在酒里下了药,把我骗上床,并让我对她负责。她还对我说,你是个同性恋,并把你和一个女人的床上照片拿给我看。她后来见我执意不会与她结婚,就要把你的床上照片散布到网上去,以此要挟我跟她结婚,我愤恨至极,才失手将她推下楼。叶子,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是爱你的,我真的想娶你。”周阔越说越激动,有些语无伦次。

电脑上,那段视频依然播放着。我趁着周阔走到离我远一些的时候,把那段视频发到宣传于事的邮箱里,并把周阔家的地址,用短信,发到了干事的手机里。

“小高也要拆散我们,我绝对不能让她得逞,这个恶毒的女人,竟然每天都在阳台上偷窥我和张骄,并拍摄下来。她还拍到我将张骄推下楼的一幕。要挟我……”周阔忽然一把攥住我的肩膀,热切地说:“我爱你,从我见到你第一眼就爱你。你处女一样青涩的身体,你处女一样高傲冷艳的神情,藐视一切众生的样子,让我痴迷到极点,为了你,我什么都能做,我就想得到你,娶你做我的妻子,恩恩爱爱一辈子。”周阔的眼神,在幽暗的房间里,闪着灼人的光彩,那光彩,像一把匕首,插进我的心窝,令我动都不能动。

Part 6

我没想到,还有一个男人,这么热烈而执著地爱着我。虽然在床上我能感觉到他对我身体的痴迷与呵护,但我没想到,他心里曾这样地爱着我。

我没有办法取证,周阔说的话,是否是真实的,因为他疯了。在刑警破门而入时,他轻声对我说:“我是这样地爱着你,舍不得把你一个人扔在人世上,让我带你走吧。”他的话是温柔的,他抱着我,走向阳台,要我与他一同跳下去。那时的我。浑身已经瘫软成一团,无力反抗。

周阔没有把我扔下楼。周围自己跳下楼。经过抢救,他没有死,但他终生坐在轮椅上,且疯了。

记得周阔跳下楼的一瞬,他曾喊着:叶子我爱你。

他说他爱我,为了爱我,他失手杀了张骄,又吊死了小高。

张骄爱周阔,竟然装作同性恋引诱了我,踩着我的身体去跟周阔约会。而小高,为了爱,要毁灭那个男人,最终,毁灭了自己。

毁灭,竟然是因为爱。爱。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究竟爱的是谁?这些问题太复杂,我不去想了。我的脑子时常陷入混乱焦灼的状态,尤其去敬老院里看过周阔以后,周阔熠熠灼人的眼睛,就像匕首一样刺入我的心房。那眼神似乎在说:我疯狂地爱着你,而你,毁灭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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