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2024-10-27

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通用11篇)

1.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一

公司让签劳动合同,有几点不明白

1.工资哪里写的是每月元,每月15日将基本工资打入银行卡,而我的实际工资是5000元,这是否合理,我应该注意什么

2.工作时间写的是综合工时,

还写着可以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但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的加班,公司不算加班,这里是否合法,我应注意什么

3.如果由于员工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由员工来赔偿,我想问下,这点劳动法上有没有什么规定,公司的损失,员工应赔偿多少,是否需要全部赔偿。

[请问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2.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二

每次小曼犯了错我都找她谈话, 可是收效甚微, 她仍是“本性难移”。上午第二节刚下课, 英语胡老师就气鼓鼓地跑来告状:“这个王小曼把课堂秩序搞乱了, 批评她还不服, 这样的学生真的没法教。”我一边安抚胡老师, 了解相关情况, 一边思考用什么办法来教育王小曼。“不能让她在悬崖边越滑越远, 得用力拉她一把, 让她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可是, 对待王小曼这类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 采用常规的教育手段肯定行不通, 得下点‘猛药’”, 我在心里想着。

大课间活动时, 我再一次把小曼请到办公室, 看着她一副尾大不掉的样子, 我十分严肃地批评了她, 并且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改正, 请家长来把你带回家去反省。”她听后似乎有些慌了。接着我对她说, 还有一种选择, 那就是和我签订一份“表现合同”, 以观后效。最后, 她同意签订一份“表现合同”, 紧接着, 我郑重地起草了合同内容———说郑重, 是因为合同中有正规的甲方班主任老师, 乙方王小曼同学, 有正规的合同条件 (每天哪些事情可以做, 哪些事情不能做) , 也有正规的违约后果 (如果做了不该做的事, 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王小曼也签了字, 并且按上了手印。

自“表现合同”签署后, 不论上课或是下课, 我都注意观察她, 发现她真的收敛了许多, 上课也不再欺负前后位上的同学了, 自习课时背书、做作业的次数也多了, 虽然仍有被值日班长举报的情况, 但是次数明显少于以前。

一周后的班会课上, 我表扬了王小曼的进步, 同学们也把班级进步之星的票投给了她, 看得出, 她很高兴。在以后的日子里, 我进行了一次家访, 将王小曼在学校的表现和进步向她的父母作了介绍, 小曼妈妈也说, 最近小曼在家里也变勤快了, 不向过去那样懒散了, 有时还会帮家里做点家务事。我要求小曼妈妈继续督促小曼在家的表现, 并且随时保持联系。一个月后, 王小曼找到我说:“于老师, 表现合同签了一个月了, 你看看我有没有违反合同内容的事情, 请老师给我指出来, 我好改正。”望着小曼那严肃认真的劲儿, 我想了想说:“表现比较好, 不过暂时还不能撤消合同, 等到学期结束时, 你再没有违纪的问题了, 我们就撤消合同”, 她同意了。

3.新手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三

新手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买房对于我们一般的普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情,既要花费大量的积蓄又要劳心费神,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不想因为最后的签订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烦恼,本文中有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各位买房者有帮助。

签订购房合同是保障买方和卖方权益的重要凭证,很多购房者对买房的专业知识不知晓而匆忙的签订购房合同,最后在合同的履行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了解一些地产的基础知识是购房的必要,房屋涉及的金额较大,因此签合同需谨慎。

住在汉阳的李先生最近准备买房,在陆陆续续的看了几个楼盘之后,最后选中了位于汉阳芳草路的龙阳1号,由于是第一次买房,李先生很多买房要注意的事项都不知道,具体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李先生也是一头雾水,实在是着急。眼下实在是没有办法,李先生在房掌柜龙阳1号业主群里请教已经买房签过合同和准备买房的购房者。今天房掌柜小编为各位买房者罗列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让各位购房者买房买安心。

买房签合同 开发商五证看清楚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该具备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有些开发商在五证不齐全的情况下为了出售房屋会提供虚假的五证,用复印件来蒙骗购房者,所以购房者需要确认复印件与原件。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会听到置业顾问天花乱坠的夸自己的楼盘哪里哪里好,而忽略了确定五证,五证当中最主要的是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需签统一印制版本

据房掌柜了解,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而实际上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很多购房者在签订了之后会有定金的纠纷。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需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签合同的时候要细读合同文本当中的每一条条款,了解各项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现在的购房合同大部分内容已经印好了,另一部分留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做很大修改,但是购房者认为不合理也有权利修改,印制好的内容不能由卖房者事先填好,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合同签订需明确具体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网(www.lvban365.net)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房掌柜购房群最近总是收到业主抱怨说交房时间延迟,买盘龙城某楼盘的张先生急等婚房结婚,但是苦于房屋一直拖延交房,张先生很是无奈。现在购房者买房大多是买的期房,而对于期房有很大一个弊端就是开发商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交房,而不能准时交房的开发商往往都是事先都在预售合同上留有漏洞,有的合同上只注明楼盘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房日期导致很多购房者误解,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交房日期确定到年月日,对于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还要完善开发商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确保到时候真的无法交房的时候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签订需注意建筑面积的细化条款

目前商品房的买卖是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细化到每一平方米都是涉及到购房者要交多少钱,建筑面积是由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计算而成,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各是多少,并要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面积发生误差,和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都发生误差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房掌柜网友安安咨询曾咨询关于公摊的问题,安安表示她买房遇到开发商在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而提高公摊面积而缩小使用面积,网友安安就是之前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的注明,以致于后期想要讨说法也没有起诉的理由,只有自己吃哑巴亏。

律伴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新手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是上面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4.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四

因此,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把握这样一条原则,就是在签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消费者在装修之前来到家装公司的时候,要了解的东西很多:有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负面的报道很多)、有关于装饰材料的(环保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消费者的关注)、有关于设计的、有关于售后服务的、有关于投诉方面的、有关于装修合同的等等。具体到某一家公司时,还有一些强弱项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笔者建议您,在没有做到心中有数之前,尽量不要急于签合同。

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笔者还提醒您,如果这家装饰公司谈判过程中频繁地变换谈判人员,就应该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人员流动,签合同就应该更加谨慎。

签合同的三大窍门

有的读者问,签合同是不是有什么诀窍?的确有诀窍,这个诀窍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把相关的合同文件准备完整,除非极其特殊的情况,不要约定开工以后再把合同文件准备齐全。

关于工程预算

家庭装修的工程预算,目前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应该说已经比较完整了。一般来说一份根据目前使用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表格做出来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参考材料等等在内的关键项目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缺陷。

但是,有的消费者反映,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时常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笔者在这里建议您,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关于设计图纸

根据笔者的统计,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笔者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合同文件

根据笔者的经验,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具体到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当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5.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五

这里你要注意条款,一般来说有认购书或详细的定金说明文本的话,会约定交款签合同时间,如果之前没约定时间,那有可能开发商还没有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他们就无法确定具体能签合同的时间,看你提到的说短信通知哪天来交就必须哪天来,应该是他们还未办理好。这个其实你不用担心,这是营销手段,若收到短信,而你碰巧那天又有事情无法前往办理,应提前电话与置业顾问沟通。

2.现在签合同都是在网上输入相应信息后再打印,客户看看直接签字确认,俗称网签合同,但一定要看看清楚,因为很多条款早已在房管局统一范本格式下修改并在网络后台填好,只需要输入买房人相关信息和房源信息以及价格和付款方式就可以了,加上签字付款这些流程最多1个小时/人(看打印机好坏,呵呵)。

3.合同中需要注意几个地方:

×重要的:

A.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B.是否有土地许可证号

C.是否有建筑施工许可证号

×这3个很重要,按理说缺一不可,否则就很有问题(当然不是一概而论,因为有些开发商还在办理当中,可能是先和你签范本合同,拿到证后再让你来换正式合同,看开发商操作),顺便说一下,其实你去买房时应注意大厅里是否挂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如:上面提到的三证,还有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等,按要求这些是必须要做公示的,也就是说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给你看看的!

D.建筑施工时间,竣工时间

E.房屋结构(砖混、框架、框剪等)反正卖房的给你说的什么结构,那合同中应该要体现出来

F.房屋用途,土地用途

G.土地年限(这要解释一下,一般来说都是70年,但有些开发商拿地途径不同,可能实际达不到70年,当然能达到最好,不过可以谅解,只要他们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但一定不能低于50年)

H.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赔付的方式,不过这个一般都是开发商定的,他们说怎么赔就怎么赔的,没法商量

I.小区内的设施提供,如水电气光纤,花园之类的J.交房时间

K.办证时间,国家规定原则上是2年之内办齐双证,一般是从交房时间算起,第一年内办好房产证,从办好房产证的时候算起次年内办好土地证,这个看开发商怎么约定,有些开发商会直接把办证时间约束到2年

L.物管,要注意有没有物管公司的名称和资质证号,还有就是物管费收取标准

合同中大致要注意这些,一般还会有个合同副本,副本中还会有其它约定,要仔细看,副本不是网上出,都是开发商自行拟定的。

建议,如果有律师朋友,最好带上一起去看看,但不用太较汁,因为有些条款大家都心知肚明你是改不了的,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没必要争执。

6.商铺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六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承担。

三、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税费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的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的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能以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为长期的标准。

五、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承租商铺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合法——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原已注册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的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六、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事项:

1、明确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等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签定合同后的租赁登记事项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九、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签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

十、商铺的租售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7.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七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二、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三、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约定

签约时,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四、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范围。

五、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没写进补充协议的.都是空头支票;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六、卖方合约的注意事项

根据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8.签合同应注意事项 篇八

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房地产市场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作为购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况和消费层次,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骛远,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明确自己应该购买哪一类商品房后,更为重要的是了解开发商的售楼资格。由于开发商与购房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双方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实践中曾出现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卷逃预售款和在预售房地产上设置抵押等情况,严重侵害购房人的权益。

为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发商的售楼资格作了若干限制,即开发商作为预售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使预购人能够较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商品房预售的信息:(一)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三)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四)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五)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六)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七)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帐户;

(八)物业管理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的话,说明开发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商品房小区规划的确定和商品房预售前的开发等过程中,都较为规范,没有出现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对商品房后期建设与管理也有明确的计划,购房者大可放心与之谈判。

二、看清“内部认购”的真面目

许多开发商在楼盘预售前,喜欢搞内部认购,一为造势,二为摸底,都是为预售作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相对而言,内部认购的价格相对较低,有一定的吸引力。对此,笔者认为,由于内部认购行为政府不认可,也没有纳入管理,商品房的内部认购可能存在以下隐患:一是开发商还没有缴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导致将来难以取得房地产证;二是该商品房可能已经被开发商拿去抵押,将来购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三是由于内部认购合同没有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开发商可能会将房屋一楼多售。因此,购房人切不可因为内部认购商品房的所谓价格优势而麻痹大意。

三、明确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

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对于广告的效力,法律理论一般认为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将广告的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预售广告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预售人发布预售广告时,应当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欺骗公众和不符合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内容,并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预售人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预购人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预售人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当提前五日将拟发布的广告式样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该广告内容与项目不符时,应当责令其停止发布。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发现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四、慎签认购书

在实践中,为了尽早销售商品房,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双方先签订商品房预售认购书,购房人依认购书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又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争吵不休。对于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认购书没有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人所缴款项应当退回。对于认购问题,《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订金;预售人收取订金前,应当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预购销合同草案。收取商品房预购订金时,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订金的具体数额和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后,预售人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订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此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这也可以避免适用“定金罚则”,但前提是购房人在认购书上也使用了“订金”的字眼。

五、确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为加快资金回笼,实践中有的开发商对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提供一定的优惠,有的经济条件优越的购房人也乐于一次性付款,以免麻烦。但这种做法其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开发烂尾,购房人极有可能血本无归

。因此,购房人应尽可能争取按照开发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支付房款,这样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避免将来被“套牢”。如在合同中约定签约时支付房款的10%,签约后开发商应保证工程应建至四层完工,购房人再付10%……等等。另外,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商品房开发商(预售人)代购房人办理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留百分之十五的商品房价款,其中百分之十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验收之后、交付使用之前支付,百分之五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购房人自己办理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留百分之十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项目产权确认证明书并将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六、明确约定收楼标准

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项目包括: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包括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专业验收是指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落实工程报建审批事项情况所作的检验和认可。竣工验收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依照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房屋建筑以及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质量的认定。综合验收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情况所作的认定。

对于交付标准,此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办法没有明确,而且广州市综合验收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得解决,使开发商与购房人在收楼标准上存在很大争议。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第八条规定收楼标准由合同双方约定。建议购房人尽量不要选择争议较大的“(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以免日后对验收的定义产生歧义,另外,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七、规范商品房面积增减的处理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的测绘结果为准。而合同的签订往往在测绘之前,因此,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往往与实测面积不相符。对于面积增减的处理,建设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有明确的规定,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广州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

八、了解按揭的办理方法

大部分开发商都在售楼广告中写明提供多少年的几成按揭,并列出月供多少,以示供楼是件轻松的事情。有的购房人也以为签了合同交了部分房款,并提交了一系列按揭申请文件后,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了。实际上,提供按揭的是银行而不是开发商,银行对购房人资信进行调查后,可能不会批准提供按揭。实践中也存在开发商把按揭作为一种销售手段,明明没有却明目张胆地宣扬。如果银行不批准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购房人已缴了一部分房款,那购房人则十分被动。比较好的方法是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按揭申请得不到批准时如何处理作一明确规定。

九、追究交楼违约的技巧

有的购房人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形,接到开发商的交楼通知书,兴冲冲地到楼盘一看,商品房的许多设施都没有到位。对此,有的购房人急于入住,直接收楼。有的购房人则以书面方式明确通知开发商不接受交付,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两者的处理其法律后果是不同。前者收楼后,即使商品房根本不适于居住、使用,购房人也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金。当然,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已收楼的购房人还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财产损失,但这与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是两码事,而且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的难度是相当大的,获得赔偿的成本较高。相反,由于开发商已明显违约,后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违约责任的难度就小多了。

十、了解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条件

在房地产交易中,存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情形,即原来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俗称“炒楼花”。由于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利于转让人的融资,对受让人而言,可能有价格上的优惠,而国家又能增加税收,因此,“炒楼花”虽然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却一直客观存在。

但由于“楼花”毕竟不是现楼,其中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购房人全面了解转让人原来合同的具体情况后作决策。简单而言,如果转让人已付清全部价款,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无须事先征得作为预售人的开发商同意。如果预购人尚未付清价款,则转让事先须征得预售人的同意。

9.签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篇九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10.签劳动合同注意要点 篇十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021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

地址: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各类学校;

2.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向各类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

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实习生要求:

1.实习生共____名,其中男生____名,女生____名;

2.实习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____

4.甲方所输送之实习生必须经过乙方面试,并在开始实习前经乙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能开始实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2.甲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按照乙方指定时间到乙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且学生流失率不得超过10%(剔除当地已体检不合格人员,需出具医院体检不合格证明);

3.体检结果需由乙方确认,体检不合格者由甲方负责带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实习生实习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实习生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退回学生;

5.学生从面试到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的整个过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师全权负责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学生进入企业工作;

6.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实习或学习,乙方提供具体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让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

8.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学生安置费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计算,其中80%费用应在学生到乙方所在地且体检合格之后、进厂报到之前缴纳,剩余20%费用在学生进厂当天缴纳;

9.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甲方需主动协助乙方处理;

10.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实习协议,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1 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0.2 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0.3 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 学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10.5 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10.6 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根据一定要求和标准,对甲方输送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实习的人员;

2.乙方保证实习生薪资待遇与事前宣传的相符,如有不实之处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意愿的,由乙方负责,并重新安置;

3.实习生工资由乙方确定,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实习生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如无擅自离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发实习生工资;

5.乙方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负责在工厂工作期间的劳动安全;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根据劳动法并结合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有偿宿舍,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6.1 实习生在来____时需带足现金以支付住宿费及当月生活费。住宿费在入住当天缴纳,以后逐月交付。如不及时缴纳,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习,同时乙方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和当事人,同时在学生当月工资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6.2 实习需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出宿舍,并终止其实习行为,由甲方负责带回;

6.3 实习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学校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乙方批准后方可搬出,同时乙方不再承担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责任;如实习生不经允许擅自搬出宿舍,一经发现将终止其实习,同时乙方也不承担在此期间的任何责任;

7.实习期未满而乙方无正当原因辞退实习生的,乙方负责另行安排工作;

8.实习生不得擅自离职,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学生离职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正当原因而离职的,乙方有权扣留学生的实习推荐表并扣发学生当月工资;

9.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协助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10.实习期内,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解约人数而定。

五、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11.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十一

[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共2篇)]篇一:租房子签订合同是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子签订合同是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我们选择租房时,一定要谨记合同是物业的唯一凭证,上海推推99小编在这里提醒租客们,租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共2篇)]”

3、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

上海推推99小编编辑。

篇二:租房注意事项及租房合同

租房注意事项及租房合同 房屋中介租房买房上当受骗的事例,近年来在媒体上屡见不鲜。房屋中介鱼龙混杂、素质不高,有些甚至是非法经营,唯利是图,也是不争的事实。怎样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呢?特提醒您注意三点:

一看两证,细辨真与假

所谓两证,即房产中介既要有市国土房管局审发的资格证书,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格证书的,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可搞房屋的租赁、买卖等中介;只有资格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属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从事房地产咨询租赁、买卖等中介活动。所以当您准备找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 两证。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看 两证 时,一定要细辨真与假,要坚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您与 两证齐全 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或市国土房管局投诉,一定会得到处理和解决。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人予以受理。

二签合同,要细不要粗

目前与中介公司有关的房屋投诉案件有增无减,分析起来可以归纳为 两多,一是被投诉的多为两证不齐的中介公司;二是产生纠纷的原因多为合同条文界定不清。几天前一位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她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中介一周内向她提供10条安贞一带租房信息,并看房两处,她一次付清400元委托费。但一周后合同期满时,中介公司只给她提供了两处的信息,其余的只是安贞地区周边的,不是范围之内的;看房也只看了一处,因为

她觉得房主是托儿,2、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3、你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5、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6、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臵、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8、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租房正规程序】 a.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b.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c.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d.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e.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共2篇)] f.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租房注意点】 a.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房主勿信

b.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c.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d.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查看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e.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目前国家并没有标准的租房格式合同,多数合同都是房主与租房者共同拟定的,根据情况不同,租房合同可以比较简单,也可以繁杂详细一些,但无论什么样的合同,一些基本的内容也是必须有的。这些内容包括:所租房屋的具体地址、房屋具体情况如几居几室、屋内有些什么家具等;租金具体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怎样,是月付、季付还是年付,以及具体交房租的时间;租房的期限,房屋如果需要修理,应该由谁来修,自己修还是房东负责修;租来

的房子可不可以再转租给别人;违反合同约定会承担的责任等等,此外还有一些细节也应该注意,如合同中要写明房子内的基本设施、家具、家用电器;写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等。合同内容规定得越细,将来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小。

【租赁应办理登记手续】 出租房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租赁双方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30天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只有办完了登记手续才算履行了有效的程序,租赁行为才算在法律上有效,租赁合同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否则,未办理登记的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有效的,一旦出现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就是转租的租凭合同也要再次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上一篇:幼儿园游戏化培训心得下一篇:《淡定》读书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