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订舱流程

2024-10-11

海运订舱流程(精选9篇)

1.海运订舱流程 篇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出口货物托运和订舱的流程范文 篇二

出口商(货主)缮制“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一并交给货运代理委托其像船公司订舱;

货运代理收到出口商的委托书后,缮制“集装箱货物海运托运单”(俗称十联单)向船公司订舱;

船公司接受订舱后在“十联单”上标注船名、航次和D/R编号加盖船公司签单章并做装船日期批注(或电告装船日期)然后将“十联单”中第五制十联返还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留存“十联单”的第八联后,将第五六七九十联交给出口商。“集装箱货物海运托运单”,一式十联,因而又被称为’十联单”,各联的名称分别为: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理留底)第三联:运费通知(1)第四联:运费通知(2)第五联:装货单 场站收据副本(SHIPPING ORDER,S/O);

附页 缴纳出口货物港务申请书;

第六联:场站收据副本 大幅联;

第七联: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P);第八联:货代留底; 第九联:配舱回单(1); 第十联:配舱回单(2);

十联单虽有多联然而对于出口商而言,其核心单据为配舱回单、装货单和场站收据,分别说明如下:

第九联 配舱回单是对订舱委托的反馈,船公司完成配载后会在配舱回单上注明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码返还货运代理。第五联呢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又称关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向船上负责人(船长或大副)和集装箱装卸作业区签发的一种通知其接受装货的指示文件在准备装货前托运人必须先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装货单是报关时必须向海关提交的单据之一经海关查验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托运人才能凭此装运单要求装货。这也是装货单习称关单的缘由。第七联 场外收据(DOCK RECEIPT,D/R)是指承运人委托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在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的收据。场外收据的作用类似于传统运输(件杂货、散货运输)中的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M/R),托运人可凭签收的D/R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正本提单。

第六联 场外收据副本 大副联 供港区配载使用,由港区或由大副留存。

出口货物报检的流程

出口商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最迟在出口报关前7天,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货物出境报检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并收取检验检疫费后,对出口货物实施必要的检验、检疫、消毒等。出口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产地和报关地一致的出境货物,向出口商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和或商检证书;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则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口商凭此单向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和或商检证书。

出口货物投保的流程

CIF交易应由卖方办理货物运输的投保事宜。由于CIF术语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的,也就是说,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起的一切风险要由买方来承担。所以,卖方最迟应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应地,作为保险凭证的保险单据的出单日期也能不迟于装运日期。对此,UCP600也规定“保险单据的日期必须不迟于装运日期,除非保险单据显示承保责任生效日期不迟于装运日期”。因此,一般在订妥舱位后,出口商就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投保手续。

CIF条件出口的投保流程为:

出口商根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填制“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随附商业发票,像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公司接受出口商的投保申请后,收取保险费,出具“货物运输保险单”并提供保费发票。

以FOB或CFR条件成交时,通常在货物装船后,出口商应立即向进口商发出装运通知以便进口商办理投保手续。

一般原产地证明的申领程序

出口商最迟于货物装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

出口商需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制“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原产地证明”(C-O)一套,并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各一份,至签证机构申请出证。

签证机构会对出口商提交的申领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原产地证明”上签字盖章并退还给出口商。

通常一般原产地证明只签发一正三副,其中一份副本为签证机构留存用。

出口货物报关的流程

1.出口商将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例如设立海关的港口、机场等)后,应于运输工具装货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2.对于法定检查检疫范围内的出口商品,出口商应当在报关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然后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单(如出境货物通关单)接受报关。

3.另外,在报关前,出口商还应先向海关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的口岸备案,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如CIF、FOB等)、成交单价、数量、总价、运费、保费等,同时将相关内容正确填写在核销单的相应栏目中。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将不能用于出口报关。

4.一般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由四个环节构成,即出口申报、海关查验、缴纳税费、装运货物。通过海运出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5.出口商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已完成口岸备案的“出口收汇核销单”,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十联单的“第五联 装货单 ”、“第六联 场站据副本

大幅联”和“第七联

场站收据”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若为法定检验的货物,还须提交“出境货物通关单”。

6.海关查验报关文件,核实实际出境货物是否与报关单上申报的内容相符,必要时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

7.查验无误后,如属于应缴纳税费的出口货物,海关签发《税、费缴纳通知书》。出口商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税费缴纳手续。8.海关在十联单的“第五联 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单”,并将该联及第六联、第七联退还出口商。

随着中国电子口岸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大部分口岸都采用了先电子数据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的申请方式,也有部分口岸开始试行“无纸通关事后不交单”的业务模式。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出口商顺利收汇后,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收汇核销手续。所谓出口收汇核销,就是出口商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银行出具的收汇证明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文件,以完成相应的核对程序。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开证行付款后,出口商将收到开户银行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俗称“银行水单”)

(二)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结关后,出口商向海关申请领取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证明联。而后收到海关加盖“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出口商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外汇核销:

1,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网的子系统,提交对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

2,提交成功后,出口商持银行出具的盖有“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海关加盖“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 收汇核销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3,受理核销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在“涉外收入申报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单”,并返还给出口商。

出口退税申报的流程

完成出口收汇核销后,出口商即可向国税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基本流程如下:

(一)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国税局完成发票信息认证,取得国税局出具的《认证结果清单》。

(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

(三)到国税局办理退税正式申报,提交加盖“已核销单”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退税专用”、加盖“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联”、出口发票,俗称“两单两票”,另附退税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3.海运操作流程 篇三

第一部分:询问报价及接单注意事项

一、询价

向船东提供目的港口有的港口会有多个码头则一定要说明)、柜型、货物名称(普通、危险品、冻货、食品、特殊货物等等)以及询问运价所包含的内容(有无含ORC/BAF/DDC/THC/WAR/PSS等等)以及船期、航程和是否中转

二、报价

1、了解运价在市场上有无优势以及客人对市场的了解程度)及舱位情况(特别是旺季),报价时首推公司优势航线;运费做PREPAID还是COLLECT(有些船东不接受COLLECT);

2、内陆港口中转费要先落实好后再报价,特别是有些中转港的DTHC或其它费用需由SHIPPER支付的;美国及加拿大港口特别注意货名、货重及 报价中有无含DDC/BAF/AMS等等;

3、公司有特价航线及主推航线时,要及时主动打电话给客户通知价格;发E-MAIL或传真报价不要注明船公司名称,只能用电话说明;

4、如客户需要到付运费,要注意我司是否在目的港有代理,报价要含手续费;

5、注意所报运价的构成(全包价还是ORC、BAF、报关、码头、拖车等费用分列开来)以及利润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等;

三、接单、审单、写(业务)单及录电脑

1、客户接受报价后无论使用客户委托单或我司委托单格式,都要注意审核:托运人、起运港、目的港、柜型、柜量、货名、毛重、体积、运价、运输条款、所配船东、提单类型、最后装船期限、客户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等,还有是否有加盖公章或签名,新客户还要留下联系电话;

2、有些特殊港口,如中东港口是否有船证要求,同时亦应询问客户是否要根据信用证初单,信用证有无特殊要求等,如有,要提前传真与船东确认;

3、确认有否舱位,如暴舱要及时告知客户,并给客户其它航线建议;

4、写单:即填写业务联系单,共三联,货主(四字简称)、应收应付金额、预(倒)付、代理使用等。填写业务单要求字迹清楚工整,运价填写准确,运费预 /到付清晰;如做到付哪些费用需预付,哪些需到付要清楚;利润是否合乎公司要求;如客户有特殊要求一定注明(并盖上醒目的“特别注意事项”章)提醒操作注意;

5、登本:即把工作号及其它信息登记上大本,分广州出运和深圳出运;如果深圳出运还需写上相应的深圳单号(由深圳总部提供);

6、录入电脑:即录客户托运单,如果是老客户,则一定用回原名,如果是新客户,增加时一定要填写完整资料,如公司名称、电话、传真、联系人、地址、所属部门(或业务员);录完保存后有一工作号自动跳出;如果是深圳出运在参考号一栏加上深圳单号(从大本上获取);

7、交单:即交单给操作部并向其交待客户特别事项,必要时应跟踪操作是否已按特别要求做;

8、录入计费及审核:即在操作完成后(柜子做完,报关也通过,操作部已录完订舱资料,提单类型也基本确定后),操作部将业务单中的第二联与第三联(即红联与蓝联)返回市场部,录入FMS中的计费,这一项一定要准确无误,因为涉及到应收应付对象、金额、币种等,一有差错就会影响到财务部付款;审核即审应付费用的海运费有无变动、船东有无更改、柜量(型)有无增减、操作途中产生的杂项费(查货、换证、植检等)有无向客户收回。

第二部分:操作订舱注意事项

一、订舱

1、接到市场部转来的委托资料及业务联系单后必需先审核业务单与客户委托单要求是否 一致,资料是否齐全,订舱前务必仔细阅读客户的委托单,审核货物是否危险品,重量及尺码是否适用客户要求的柜型,特别注意客户的特殊要求(如船证、信用证、船期、启运码头、免舱期或装载要求等),如果是特殊货物应先向客户查询清楚货物的特性(如 超重货、食品,冷藏货,危险品等),致电船公司落实货物托运可否接受,如可行,则 填写订舱委托书向船公司订舱,并要注明有关特别事项,如船公司不接受,则注明原因退回市场部;

2、注意船公司是否接受货代单或做电放等,所使用的代理是否经代理操作确认;所有业务单必须有市场部人员签字才有效,否则不给以订舱;对于急单,如果直接电告操作部订舱,须经市场部人员确认允许,但应尽快补上业务单;

3、黄埔地区的订舱原则是在一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向船公司索要订舱确认书或放柜纸,如遇船公司舱位紧张应及时反馈给市场部,以便与客人协商改作其他安排;深圳地区的订舱应考虑到船公司的开舱日期以及客人拟定的拖柜时间来催促深圳公司向船公司索要放柜纸,如遇舱位紧张的情况尽快反馈给市场部作新的安排;

4、在收到船公司的放柜纸后,应将放柜纸上所预定的船公司、柜型、柜量、目的地、船期等资料与客人的原始订舱单一一核对,在确认完全准确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如发现放柜纸资料有误,则应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船公司更改并要求其提供新的放柜纸,直至完全正确为止;若向同行订舱,S/O传给客人时注意抹掉同行的电话及传真,以免泄漏;

5、客户的任何要求及保证,应有书面文字及盖章,以免日后争议无凭据;

二、货物进场

1、客户自拖自报

A)、从深圳出运的自拖自报客户,应将放柜纸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明确告知客户船公司的开舱,截重,截放行条时间及要求;并落实客人的做柜时间以及做柜的情况,必须落实重柜已经回场以及已经放行,并将相应的柜号通知深圳的操作部。如遇客人取消订舱的,务必尽快将消息通知深圳操作部,以便确保舱位充分利用;B)、从黄埔地区出运的自拖自报客户,应将放柜纸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明确告知客户黄埔地区的驳船船期,要求客人尽快提供货物的中文货名、柜号,以及分柜的装货情况(毛重,件数),并将该资料提供给船公司,以便向船公司索要黄埔的头程船名、航次、相关的船舶编码、以及运输方式(国际中转、国内中转、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运输)、截单时间和地点等并将相关资料尽快告知客户,以便客户自行安排报关。跟紧客户自行报关的情况,落实客户的货物已放行并能顺利装船;如遇到驳船名更改的情况,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客户更改,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通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责任方收回改船名费用。

2、代拖车――包拖

A)、代拖车必须选择与我司签约的车队,如果有特别原因使用其它车队的,应向操作部经理说明并得到同意才可使用,并由操作部联系安排,公司统一支付运费;B)、首先要落实船公司的开舱及截重日期的要求,将具体情况告知客户;要求客户传委托拖车的要求单(一般包含在客户的订舱单中),明确拖柜的具体地点、时间、联系人、电话和是否需要提货单,是否转关等资料,如与船公司的规定时间有冲突应尽快通知客人,以便客人做出适当的调整;

C)、填写拖车作业委托书,注意是否转关还是一般贸易,并标明客人的要求,将船公司的放柜纸以及拖车作业委托书传给拖车行,并电话落实车行已收妥。重要的注意事项必须逐一解释清楚,以便车队能顺利执行;在转关的情况下,要明确告知车队封关地点,以便车队根据当地海关要求派车;D)、装柜当天应将车队提供的柜号、车牌号、司机的联系方式通知客人,以便客人了解代拖车的实际进行情况。监督车队的拖装情况,有问题要尽快处理,落实货柜已安全返回指定的码头。将重柜进场纸提供给负责报关的有关单位。(蛇口出口的货

物仅提供重柜进场纸的复印件,盐田出口的货物必须提供重柜进场纸的正本,黄埔出口的货物仅需提供正确的柜号)。

3、码头内装

A)、如果客人要求我司安排代装箱的,应该在订舱时声明,要在订舱之前与客人落实出运码头,以便安排客人的货物进入相应的仓库装箱。订舱同期应该与客人落实送货时间、货名、数量、重量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客人提供货物的装箱单资料。另外应将进仓的地图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知悉仓库的联系方式,客户送货的单号。另外,如客人对装柜有特殊要求要客人传书面确认。尤其所装货物超过一个货柜的,一定要客户传装柜要求,对装箱数量,型号,先装,后装,货物可否挤压的均需明确;B)、在拿到船公司的放柜纸后,根据船公司的开仓以及截仓时间,将放柜纸连同装箱要求,装箱委托书,货物明细资料,货物入仓号等一并传真给仓库,应电话联系仓库讲解装箱的要求,确认仓库明了各项要求并执行。在装箱过程中应与仓库保持联系,如有问题应尽快联系。C)、装箱完毕后,应尽快核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有额外费用应尽快告知客户确认和落实相关的费用。应尽快告知客户柜号,货柜还场以后,重柜进场纸应参照我司代拖车的第D项进行操作;E)、装箱的实际件数要告知相应的文件,文件要严格按照此数量签发提单给客户

三、报关工作

1、如有订舱客户委托我司代报关的,应在接受订舱单后将《海关报关要求》的通知传给客户,并电话告知客户按通知上面的要求来准备报关资料;

2、当客户将报关资料送至我司或送至我司指定的报关行,应先审核报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任何错漏应及时通知客户更换,并予以落实,以免延误。审核完毕应将报关资料交给报关行;

3、传报关委托书给报关行,落实报关行已经清楚报关的各项要求及相关的船名、航次、柜号、单号、截收放行条时间等,并保持与报关行联络,以确认报关过程顺利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尽快联系客户,以便妥善解决。

4、报关放行后应确认放行条已经交到指定的船公司或者船公司代理,并将报关放行的结果通知客户。

5、报关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填好业务联系单,核对好相关资料,并将资料输入FMS系统,将单证交给文件,并告知文件在核对提单时应注意的具体事项。如遇对单过程中客人有特殊要求,操作人员要协助文件解决。

注意事项以及要点:报关基本文件:

1、无炭复写报关单一式两份,需盖报关专用章;

2、代理报关委托书一份,需盖公章;(黄埔旧港,罗冲围,广州内港以及深圳盐田的请使用代理报关委托书; 黄埔新港请使用代理报关及运输委托书;蛇口地区请使用蛇口代理报关委托书);

3、装箱单一式两份,需盖单证专用章;

4、发票一式两份,需盖发票专用章;

5、合同一份,需盖正本公章或正本合同专用章;

6、核销单,需盖公章,不可以涂改;

7、如有商检换证的,黄埔地区出运的请提供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如在罗冲围、石牌、广州内港、深圳地区出运的请提供报检委托书,需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所有报关单证要清晰,不能涂改;

2、公司所有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需标明箱号并注明于装箱单上,否则海关将不接受报关;

3、公司出口的商品如有牌子,请注明于报关单上,(例如:剪刀,小刀,电池等);另外要注明货物的生产厂家。

4、若是外省的报关单证,请注意是否有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深圳海关注册或年审;

5、八位数商品编码(H.S.编码)认定必须准确。

6、凡三资企业,报关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为保障贵司利益,贵司在提供报关单证给我司时,必须将所有资料填好,如需我司代填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我司概不负责。配送、特殊单证。

要求:

1、当出口的货物需商检或植检时,请先与我司市场部查询,落实是否可行后再订舱;

2、当出口的货物为整套机械时,需提供彩图及中文说明书;

3、当出口的货物为轴承或带发动机的商品时,合同盖正本的机电商会章

4、如需出口到香港的纺织品需提供香港入口许可证;

5、如有动物皮毛所制成的商品,需提供非濒危证明。

海运操作员的工作

询价---报价---确认BOOKING---向船公司定舱---船公司放S/O---拿S/O提柜---做柜---还柜---报关---放行---提供补料---对单确认---开DEBIT NOTE---付款---放单

详解如下:

询价,报价自不必说了,从下BOOKING说起。

1、确认BOOKING:第一次传的BOOKING可以不用写那么详细,写上公司名称/目的港/几个柜/ 什么柜型/品名/要配哪水船/谈好的价格就行,最后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最好盖上公章。

2、向船公司定舱:货代接到BOOKING后根据和客户谈好的情况让操作向船公司安排舱位

3、船公司放S/O:船公司确认有舱并放S/O(SHIPPING ORDER)给货代。S/O是提柜,装船的凭证。

4、拿S/O提柜:拿到S/O后根据S/O上面写的指示打单,并去指定地点提柜。打单后才会产生柜号和封条号。封条其实就是个塑料和金属制成的锁头,是一次性的而非概念中的那种纸制贴上去的封条。当然MSC这个船公司是不需要打单就可以S/O上面的显示直接去指定地点提柜就行。此间会产生打单费(一般为30),有时会出现提柜的时候会有个吊柜费,出重柜的时候也可能会有一个选重费(根据船公司的)。

5、做柜:拖车拉了吉柜(空柜)去工厂装柜也叫做柜。

6、还柜:装完柜子,打上封条,拉回码头堆场,也可以叫还场。(空柜还场也叫返空柜的话要交纳返空费,船公司不同费用不同)

7、报关:拖车一过闸,海关的系统上有显示过闸,就可以开始报关了。快的话半天就可以报出来,慢的话要等上一天。如果运气不好碰到查柜,货没问题查的快点,海关瞄一眼就走的话,出个查柜费了事,盐田一般是550(码头不同费用也不同)如果还柜还的晚,海关又把货全掏出来一个个查,那么完了,等着上下水船吧。所以尽量早还柜。截关当日报关被查柜的概率最大。当然查不查你的柜子还是和你的品名,海关大爷的心情有关系。

8、放行:没问题了,放行了,就等着安排装船了。可以送口气了。

9、提供补料:因为第一次的BOOKING上面的内容只是大概,所以要确认最后提单上的详细内容,就要提供补料。

10、对单:三方对单。货代和客人对,船公司和货代对。对好无误,确认OK11、开DEBIT NOTE:船公司向货代开,货代向客开。确认无误,就按指定帐户付款(汇率问题一定和你的客人谈好,不要小看了那几分的汇率差,也许只有那几块钱的差别也会让你的客人搞的很不开心,影响下次合作)

付完款了,到帐后,就可以给你的客人放提单了(如果是电放就电放)如果是到付,月结的情况另说了。

4.货代海运操作流程详细 篇四

首先客户会给你一个走货计划,就是把 booking给你传真过来(注:有时候客户会给你打电话而不传委托书)。注:booking的作用就是告诉你,你该给他订哪天的船,什么箱型,到什么目的地,订船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比如该船企业的价格优势,拖班情况,然后你要做的是把这些信息给船企业。(不要透露客户名称,这属于企业机密)。

然后船企业给你出号了.这个时候你要做的是把这些信息录入你们企业的系统,没系统的用手写,并打出入货通知发给客户.注:入货通知上要列明船名/航次/海运提单号/截港日期/目的地/出港日期,然后开始联系客户到底是你们货运代理安排车还是他们自己派车 如果是货运代理派车。你应该联系客户什么时间去工厂装货.并自己安排时间让车队去场站背箱.并给车队发派车通知。

注:派车通知内容显示为船名/航次/海运提单号/目的地/背箱日期(可以让车队自己安排这个)/背箱场站/去工厂日期/返回场站日期(截港前2小时)。

如果是客户自己派车,你应该让客户至少在截港前4个小时到达场站(正常是2个小时前)但因为他自己送货,到了场站还要往里装货所以这个日期一定要把握准确!宁可早点不能晚点有些船是没有加急时间的!千万注意!

然后等者客户给你发装箱单商业发票.核销单进行报关。注: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是传给报关行的,核销单是报关行的跑单员来你这拿的.核销单非常重要一定要做好记录,然后给报关行船名/航次/海运提单号/目的地/箱号/皮重/核销单号如果做C&F就要写海运费 如果做FOB/做拼箱CFS海运费不写。

然后等待海关的放行..(海关有一定几率会验货,各位祈祷吧.无法避免.)

5.危险品海运申报流程 篇五

一,提供申报资料

发货人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明,我司可协助办理)和装箱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危标(我司可提供)、监装所拍照片。

1).装箱时,集装箱的四周都要贴上危险品标志(25cm*25cm)和UN NO(26cm*13cm)

2).照片要求:

a.空箱一张

b.装半个柜一张

c.装完一张

d.装货加固一张

e.半关门一张

f.有柜号有货物

g.关门一张(45度角照的,一定要有危标)

二,海事申报(我司有专门危险品申报员进行申报)

凭危险货物安全适用申报单、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出入境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副本)、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装箱单、照片等向海事局进行海事申报。

三,报检、报关(客户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我司报关)

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

1、核销单;

2、发票;

3、装箱单;

4、报关委托单;

5、报关单;

6、合同等进行报关

我司承接过品名:丙酮、硝酸铝、碳酸氢铵、氯化铵、硝酸铵、硫酸铵、基础油、甲苯、碳酸钙、硝酸钙、樟脑、木炭、漂白粉、磷酸二铵、蓄电池、盐酸、氯化镁、甲醇、氯化钾、奈丸、草酸、苯酚、磷酸、氢氧化钾、氯酸钾、硝酸钾、聚氯乙烯、树脂、油漆、氯化钠、硝酸钠、亚硝酸钠、元明粉、过磷酸钙、氧化锌

6.深圳海运出口报关流程说明 篇六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文件(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贸易公司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有时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7.海运出口整箱业务操作流程 篇七

基本流程为:接受货主委托--租船订舱--装箱集港--报关--制作提单--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

一、接受委托

接到货主委托后.应先从以下几方面确认,包括该单位在出口地海关备案(年审)情况;报关单据是否齐备(全套报关单据有委托报关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各种证件);海关监管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该票货物配哪种集装箱;有无特殊要求等内容。

二、订舱

根据货主的海运委托书的要求,与船公司落实舱位(取得船名、航次、提单号)装箱点、集港时间、地点。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根据订舱配载留底缮制装货清单、预配清单,预配船图、货物舱单等送到码头供收货和装船之用。

三、装箱集港(凭配仓回单=场站收据)

货代向船公司或船代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堆场领取空箱。货代到委托单位储货地点装箱(或委托单位送货到货代仓库装箱)后,将集装箱货物连同集装箱装箱单、设备交接单送到码头。码头将船公司或船代提供的装货清单及集装箱装箱单送海关供海关监管装船。

1、产地装箱::船公司根据货主要求,把空集装箱运至托运人的仓库或工厂将货物装箱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集装箱堆场或直接集港。

2、工厂送货(内装箱):工厂或 托运人将货物发运到船公司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在需要时,托运人要到装箱现场察看装货情况,防止短装或装错。

3、门到门:把配仓回单传给车队,车队提箱去工厂装箱,进港。

4、客户自做箱:把配仓回单伟给客户

四、报关(出口通关操作流程)

码头收货后根据预配船图和预配清单配定载位,缮制装船顺序单脚船舶。大副凭装货单接载,装货后签发场站收据。装货后场站收据由码头交船公司或船代。码头根据装船实际情况绘制实装船图交船公司或船代。船公司或船代将实装船图、舱单、运费舱单、提单副本、集装箱装箱单副本等交船舶带交卸港。

箱子必须进港才能报关,做完箱,凭客户提供的报关资料和正本配仓回单交报关行报关。

海关核运后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将装货单、场站收据等联退给货代。货代将盖章放行的装货单、场站收据交码头配载室。码头根据箱子进港和报好关的场站收据放关,配船。

五、制作提单

在船开前1-2天和客户确认提单。

根据舱单以及海运委托单的有关内容打提单,并把提单内容传真给委托人确认无误后打制正式提单。

MB/L 船公司提单(海单)HB/L 代理单 国外有代理,凭此单去代理处换单。

六、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

在确认货物已装船启运后,要尽快把全套提单寄给委托人,使其有充足时间办理结汇手续。船公司或船代凭场站收据签发装船提单给货代。货代将装船提单送交委托单位。船公司或船代将船舱单送海关。海关根据装船舱单核对发票退税单等凭证给货代。货代取到退税单、外汇核销单等送交委托单位。

友情提示:

报关所需基本文件

1.报关单

2.核销单

3.发票

4.装箱单

5.报关委托书

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件,如商检,许可证等

退税所需单证

1.理货证明

2.退税申请书(2份)

3.税单正负本

4.开户银行证明

5.情况说明书

8.化工品及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篇八

(一)化工品及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一、订舱

在订舱前,需要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3份文件传真到我司:

1、海运托书;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包装性能结果单;

3、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注1:托书上注明中英文品名、化学分子式、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注2:非危险品:化工研究院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确定为非危险品。或者请提供MSDS和非危保函。

注3: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订舱

货运公司把货物情况提供给船公司与船公司确定价格,向船公司定舱。船公司接收定舱后,告知船名、船期、提单号。

三、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包装性能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注1: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注2: 海事局签发:

1、一份箱申报单海事局留底;

2、签发3份正本货申报单;一份海事局留底; 一份货代留底;一份进行船申报;

四、做箱

1、仓库做箱货运公司把船名、提单号,通知仓库。赁介绍信去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提箱,待货主送货后做箱。

2、厂地做箱货运公司提箱后,根据托运人提供的工厂地址做箱。

五、提供报关资料

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核销单;

2、发票;

3、装箱单;

4、报关委托单;

5、出口报关单;

6、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注1: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

注2: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六、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

9.海运保险理赔流程 篇九

二、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主要有两个步骤:

1.港口联合检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2.异地联合检验。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

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三、核实保险案情。

四、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五、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保险赔偿的计算,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m)。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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