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全新)

2024-10-09

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全新)(通用4篇)

1.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全新) 篇一

《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培训教案

编写人:吴建平授课人:吴建平

日期:2012年5月10日

教学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15日 教学地点:一楼会议室 教学内容:《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主 讲 人:吴建平教学方法:讲授

教学目的:

1、让职工掌握矿井中各种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2、提高职工安全理论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水平。

3、使职工明白作为一名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懂得如何用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录

第一节:入井须知

第二节:安全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与行走 第三节:灾害预防 第四节:灾害预防第五节:紧急避灾第六节: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第一节:入井须知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带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第二节:安全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与行走

1.上下井乘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要按照定员乘车,每个“猴车”(无级绳绞车)间隔不得小于8米。

2.开车信号已发出及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3.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车。

4.乘车、行驶途中,不能在“猴车”(无级绳绞车)上打瞌睡。

5.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6.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随意横穿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7.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8.钉有栅栏和挂有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9.严禁乘坐皮带,严禁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三节:灾害预防

1.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2.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3.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监测监控设备;不能因为监测监控设备报警、断电影响生产而擅自调高瓦斯监测探头的报警值、破坏瓦斯监测探头或用泥巴、煤粉及其他物品将瓦斯监测探头封堵上。

4.井下的风筒、风门、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5.掘进工作面是最容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局部通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6.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事,也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7.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8.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9.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征兆时,就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观察到以下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从作业地点撤出,并报告有关部门。无声征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煤壁发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有声征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炮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四节:灾害预防

1.有些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会造成矿毁人亡,后果十分严重;但只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煤帮等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是完全可能预防的。在井下工作时要爱护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2.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3.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即用钢钎或手稿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二是打木楔。既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既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离层,有冒落危险,应及时防范。

4.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5.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6.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臭鸡蛋味等。

7.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预先开好躲避硐,加强支护,规定好联络信号和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瓦斯。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

8.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发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闸刀(开关)、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不足时严禁爆破。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五节:紧急避灾

1.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2.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4.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5.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6.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聚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7.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援救。

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抓紧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臵或进入避难硐室。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六节: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1.享有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2.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3.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6.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的义务。7.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8.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有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9.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课后效果抽查: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煤矿新工人培训考核试卷 篇二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煤矿入井人员入井前的准备要做到的“三好”是:、、。

2、煤矿入井人员入井必须戴,必须随身携带必须随身携带。

3、煤矿入井人员入井严禁携带

4、煤矿入井人员“三个不准入井”是指:。

5、井口

6、煤矿中的一通指的是、7、“三违”是指:

二、选择题(每题2分)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A、1B、2C、3D、5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米。

A、5B、10C、15D、203、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

A、瓦斯浓度5—16%B、氧气浓度12%以上

C、氧气浓度18%以上D、引火温度650度以上

4、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

A、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B、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C、整改措施为落实不放过D、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矿井火灾的类型有()

A、自燃火灾B、内因火灾C、外因火灾D、电气火灾

6、煤矿井下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

A、0.00066%B、0.00006%C、0.0024%D、0.00024%

7、一炮三检”是指()

A、装药前B、装药后C、放炮前D、放炮后

8、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颁布时间是()

A、2005年1月1日B、2007年9月1日

C、2010年3月1日D、2011年3月1日

9、煤矿企业“三大规程”是()

A、《煤矿安全规程》B、《煤矿操作规程》

C、《煤矿作业规程》D、《煤矿技术规程》

10、自救器按原理可分为()

A、过滤式自救器B、压缩氧自救器

C、化学氧自救器D、隔离式自救器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安全帽必须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痕、破损的安全帽。()

2、携带较长的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两头用废旧软材料包好。()

3、乘坐人车时,如果工具超长,必须人工扛运。()

4、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根据情况可以进入。()

5、可以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6、煤矿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7、携带工具进入斜巷时,可以将工具直接抛在地面任其下滑。()

8、煤矿职工患尘肺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主要通风机房可以兼做它用。()

10、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煤矿职工应尽的义务。(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是什么?

2、触电事故的预防方法有哪些?

3、矿井通风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4、冒顶前的预兆有哪些?

五、论述题(16分)

3.煤矿新工人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篇三

(新工人摘要)

目 录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4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4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 第二章 矿纪矿规.....................................................................................8

煤炭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三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9 第一节 劳动合同..............................................................................9 第二节 煤炭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0 第三节 劳动保护..............................................................................11 第四章 入井须知.....................................................................................11 第一节

入井前的准备....................................................................11 第二节 矿灯......................................................................................13 第三节 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14 第四节 井下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17 第五章 自救、互救及现场急救........................................................17 第一节

自救与急救......................................................................17 第二节

现场急救..........................................................................18 第六章 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22 第一节

矿井通风..........................................................................22 第二节 瓦斯防治............................................................................25 第三节 矿尘防治..............................................................................29

第四节 矿井火灾防治....................................................................31 第五节 矿井水灾防治......................................................................34 第六节 顶板事故防治......................................................................35 第七节 爆破安全基础知识..............................................................39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和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落实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3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标准。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的《山西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山西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其内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二)《矿山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

目的: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

2.《矿山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缺德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险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 6 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煤炭法》 1.立法的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立法目的:一是规范煤矿安全监察行为,依法建立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确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二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煤矿事故。三是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煤矿安全规程》

立法目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矿纪矿规

煤炭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要求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指劳动者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也是一种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煤炭企业劳动纪律的基本内容如下:

1.遵守劳动时间和单位的作息制度,禁止旷工和无故迟到、早退。

2.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和管理,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3.努力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证生产质量。

4.在工作时间内,遵守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做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东走西窜、嬉戏打闹及斗殴等。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及作业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6.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7.遵守本单位其他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二.“三违”及其危害

(一)“三违”

“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的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的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之为“三违”人员。

三、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它与奖惩制度结合,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各岗位职工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是实施奖惩的具体依据。

第三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

第一节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2)试用期限、合同期限;(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5)劳动纪律;(6)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8)劳动争议处理;(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节 煤炭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2.安全生产监督权3.安全生产知情权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7.拒绝违章指挥权.8.紧急避险权9.批评、检举、控告权10.投诉上告权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二、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第三节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就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的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时的安全、健康。

2.劳动保护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自救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呼吸护具、眼防护用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第四章 入井须知 第一节 入井前的准备

一、入井前的准备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包括合同工、农协工、轮换工等)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工人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所传达的各项安全检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入井前,还要认真想一想,自己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预防方法及采取的措施;入井前要认真检查一遍,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带齐,工作中该使用的大小工具是否带全,不要遗忘在井上,以免影响工作。锋利的工具,应套上防护套或装入工具箱内,以防伤人或伤己;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

二、《规程》关于新工人入井前的有关规定

1.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3.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

5.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第二节 矿灯

一、矿灯是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的照明工具,它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被称为矿工的“眼睛”。

二、矿灯检查

《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

电池盒体上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面三刀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牢固,灯线长度应在1m。

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灯光是否明亮。

三、矿灯使用及其使用中的安全事项。

1.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凭灯牌到固定窗口领灯和交灯。2.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要求灯房人员及时修复或更换。

3.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皮带串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4.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

5.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7.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8.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9.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闪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10.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11.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第三节 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

井下信号

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信号是指挥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

乘人车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听从司机及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线或关上车门。

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

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严禁乘坐重、空矿车。井下行走

工人要下井,就必须经过井口。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主井井口处、井筒和各水平连接处都有安全栅栏门。入井人员只有在安全检查门打开时,把钩工允许的情况下方可通过。行人要想到井筒对面去,必须经人行绕道过去。也可从井筒梯子间过去,禁止行人直接走提升间(即井筒)过对面去。

井下运输大巷的一侧,都留有足够宽度的人行道供人行走。这防止来往来往车辆伤人,禁止在两轨道中间行走。不能随便穿越电机车轨道,如果因工作一定要横过时,就要看清前后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要横过绞车道或无极绳道时,只要有钢丝绳在

运行,无论所提升的车辆有多远,都不得横过,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并注意不要被提升绳绊倒。

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时,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等车过去后再出来。行在接近巷道拐弯处、岔道口、巷道口、风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并静听有无车辆接近的声音,确认没有时,方可继续前行,千万不要只顾行走,不管安全,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踩实踏稳,方能确保行走安全。

在回风巷行走要走巷道中间,不要走巷道两侧。注意巷道中的水坑、石块,谨防因矿压等作用形成的底鼓绊脚,压梁碰头。

在施工期间的斜巷中行走或在既提升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行车中发现斜巷上方的红灯亮时,立即就近躲入躲避硐。红灯灭后方可行走。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

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或刮板输送机巷行走时,无论输送机是否开动,都不得乘坐或在机槽内行走,不准越过输送机驱动滚筒处的保护栅栏,防止被传动装置缠伤。横过胶带时,要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或积聚有害气体,行人绝对不能鲁莽进入。

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

第四节 井下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

井下安全设施

1.防止竖井罐笼坠罐的罐卡;2.防止斜井跑车的挡车器;3.井底水泵的防水闸及防水门;4.井底车场的防火门;5.井底及采区的避难硐室;6.进风大巷的消防材料库(非常仓库);7.倾斜巷道中防止跑车及防止"突出"事故的躲避硐;8.井下机电硐室的防爆门;9.井下爆破材料库两个出口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密闭门;10.机电硐室的消防沙及灭火器;11.瓦斯抽放和监测装置及系统;12.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及系统;13.隔爆水棚、水袋(槽)、岩粉棚;14.防水水沟、防火墙;15.密闭、栅栏、风门、风桥等。

二、井下安全标志

井下安全标志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五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路标、名牌、提示标志;指导标志。

第五章 自救、互救及现场急救

第一节 自救与急救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得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2.积极抢救

灾情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跨落等再生的发生。

二、自救器和避难硐室

自救器是入井人员在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时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的一种随身携带的呼吸保护器具。自救器是一种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的防护个人呼吸器官的装备。

矿工自救中,设置避难硐室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自救器有效时间较短,当佩戴自救器后,在其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撤退路线无法通过;若有自救器而有害气体含量又较高时,避难硐室可以发挥作用。

第二节 现场急救

一、外伤出血急救:

主要是全身软组织损伤出血,临时急救止血包括六种方法:

1、加压包扎法:用于小静脉和毛细血管出血,如井下可用毛巾直接捆住出血部位,以减少出血。

2、缚带止血法:可用橡皮管、毛巾,切忌用绳索、铁丝、雷管线、以免缚住过久造成远端缺血坏死或损伤。如:上臂中1/3上止血的横神经。应缚住伤口上方。

3、加垫止血法:主要用于前臂、手和小腿。足的出血方法是将棉垫或布块垫放在肘窝或 窝部,使肘关节或膝关节尽量屈曲,并做8字形包扎。

4、充填止血法:如软组织损伤局部缺损,尽量找干净的棉垫或纱布,毛巾填充缺损处,然后包扎即可。

5、直接指压法:如现场没有毛巾、纱布,可直接用手按压出血部位。

6、间接指压法:用手指按压伤口近端或伤口近端血管博动处。

二、骨折的临时急救处理:

1、看伤肢是否变形,触摸是否有骨擦音。

不要慌张、盲目搬动伤员,还要观察伤员是否清醒、瞳孔的变化(如散大等)。

2、抢救生命

如骨折较重,或造成内伤导致失血或疼痛性休克,可用大指按压人中穴或涌泉穴,可找如针尖大小的利器针刺十宣穴。

3、骨折临时固定法

(1)、目的:减少疼痛及继发损伤,减少断端的再移位,可以避免加重骨折端附近组织、神经、血管的损伤,便于搬运。

(2)、固定材料:木板、木条、木棒、毛巾、皮带,为了减少皮肤损伤,在骨突部位或变形部位用毛衣或衣物衬垫。

①、上肢骨折固定可直接用毛巾或皮带将上肢捆在躯干上。②、下肢骨折固定可用木板条伸直位从腋下至脚跟,捆在伤肢侧位。

(3)、背椎骨折处理:应牵引下平放木板搬运

搬运方法有滚动式、平托法两种。尽量用双手托住背部、腰部、骶部和下肢。颈椎受伤,应保持中立位,头颈两侧用衣服或其它垫保护,不要头歪向一方。

滚动式:即采用整个躯体直体翻滚,不能使肢体及腰背弯曲。平托法:即多人搬运,整个躯干抬起放在木板上,躯干不能屈曲。

三、循环呼吸骤停的抢救

指各种原因造成的循环呼吸的突然停止和意识的丧失。

1、诊断标准:①、触摸心脏博动消失。②、瞳孔散大。③、触摸颈动脉消失。④、呼吸停止。⑤、面色灰白、口唇紫绀、意识丧失。

2、现场急救:一是及时。二是方法得当。(1)、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异物。(2)、人工呼吸,心脏按摩。

四、电击伤抢救

1、切断电源、脱离电器。

2、击伤后对神志清楚的伴有心慌、全身软弱者休息数天,并观察。

3、对伤后呼吸停止,心跳存在的用人工呼吸法,包括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压胸式人工呼吸,呼吸频率每分钟12次左右。

4、对心博停止,呼吸存在的,主要进行心脏按摩也可辅助人工呼吸,首先选择胸外心脏按摩法,手掌压迫的部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每分钟60次左右。

5、心博与呼吸同是停止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五、心脏复苏法:

1、叩击心前区:

左手掌覆于病员心前区,右手握拳捶击左手背数次,一般心脏停博后一分半钟内,心前区叩击可使心脏复跳。

2、胸外心脏挤压:

病员仰卧硬板床或地上,头部略低,足部略高,以左手掌置于病员胸骨下半段,以右手掌压于左手掌背面,挤压时手臂与病员胸骨垂直,用力急剧压下,然后放松,加压后使胸骨下段下陷3~4厘米,每分钟60~80次/分。

3、人工呼吸:

托起下颌,尽量使头部后仰,一手捏住病员鼻孔以免漏气,以病员口对口吹气,直至胸部扩张为止,然后放开病员鼻孔,让气从病员肺部排出,反复进行;每分钟16~20次左右。

注意:吹气压力不宜过高,易造成肺泡破裂,胃胀气和影响循环。

第六章 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第一节 矿井通风

一、矿井通风的主要作用

1.供给井下人员足够的新鲜空气,满足人员呼吸的需要。2.稀释和排除有害气体、矿尘、使之符合《规程》规定。3.调节井下气候条件,提高生产效率。

二、矿内空气

1.矿内空气是指来源于地面的新鲜空气和井下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浮尘的混合气体。井下主要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浓度为0.4%时就可使人致命中毒)、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气。

2.预防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

加强通风,供给井下各用风地点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浓度以下;加强检查与检测,监视其动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局部有害气体含量较高,涌出量较大的地区,可以采用投放或局部通风稀释的办法,使其降到安全浓度以下;凡井下通风不良的区域或巷道,要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未经检测确认有害气体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时,不得入内;要按《质标》要求构筑用于封闭井下火区、盲巷或抽放瓦斯的各种密闭,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防止有害气体泄出,严禁随意破坏密闭,更不准任何人擅自入内;对中毒人员应立即移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及时抢救。

三、井下气候条件

1.温度:《规程》规定进风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超过30℃时必须停止作业。

2.湿度:人感到舒适的相对湿度是50%-60% 3.风速

四、局部通风

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是掘进巷道时采用的主要通风方法,根据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同分为三种方式:压入式、抽出式、混合式。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并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设消音器,任何人不得故意停、开。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供电和闭锁装置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恢复掘进面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有风流动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五、井下通风构筑物

风门、风墙、风桥、风硐、风窗

第二节 瓦斯防治

一、矿井瓦斯概述

(一)瓦斯的概念、性质、危害

1.概念: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2.性质:无色、无味、无臭,相对密度1.554,能燃烧和爆炸,难溶于水,有较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瓦斯的化学性质很不活泼,不助燃也不供给呼吸。

3.危害: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瓦斯窒息。

(二)、矿井瓦斯涌出、喷出和突出 1.瓦斯涌出

瓦斯涌出是指瓦斯从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出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的放出瓦斯的现象。瓦斯涌出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是瓦斯进入矿井的主要方式。

2.瓦斯(二氧化碳)喷出

瓦斯(二氧化碳)喷出是指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异常涌出现象。

3.煤(岩)与瓦斯突出

煤(岩)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4.矿井瓦斯涌出量大小可用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来表示。

(三)、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1.低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3/min。

2.高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二、瓦斯爆炸及防治措施

(一)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瓦斯爆炸是指瓦斯和空气混合后,在一定条件下遇高温热源发生的热—链式氧化反应,并伴有高温及压力上升和现象。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瓦斯浓度在爆炸界线内,一般为5%-16%;足够能量的点火源;混合气体中氧气的浓度不低于12%。

(二)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加强通风、加强瓦斯检查、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

2.消除引爆火源

3.限制瓦斯爆炸事故范围扩大的措施

三、瓦斯突出及防治措施

(一)、瓦斯突出的特点、预兆和危害 1.突出的特点

①大多数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内,抛出物大块在下面,小块在中间,煤粉在上部。

②突出的高压瓦斯能使煤炭破碎成煤粉并抛至数十米甚至数千米;使井巷风流逆转。

③无力效应大,能推倒矿车、破坏巷道和通风设施。救灾以及恢复生产难度大。

④孔洞形状呈腹大口小和梨形、台形、倒瓶形。2.突出前的预兆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主要有煤体内有声响、煤硬度变化,煤光泽变化、煤的层理紊乱变化,掉渣及煤面外移,支架压力增加,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顶钻、夹钻和喷煤。

3.突出的危害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可能突然间使工作面或井巷中充满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突出能破坏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或逆转;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埋人、推翻矿车和设备、破坏支架和设施。

四、瓦斯的检查、监控

(一)、瓦斯检查

1.目的:一是了解和掌握井下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以便进行风量计算和分配,调节所需风量,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通风的目的;二是为了防止和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等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的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2)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3)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检查应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和班报三对口,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①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二)监控

煤矿监控是指为煤矿安全和正常生产而进行的对各有关参数或状态的集中监测,并对有关环节加以控制。煤矿安全监控装备主要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甲烷断电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第三节 矿尘防治

一、矿尘概述

1、矿尘概述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伴随煤和岩石破碎而产生的煤、岩石及其它固体物质的细微颗粒称为煤矿粉尘,简称粉尘。矿尘是指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按矿尘的岩性可分为两种:煤尘和岩尘。煤尘是指细微颗粒的煤炭粉尘;岩尘是指细微颗粒的岩石粉尘。

按矿尘的存在状态可分为两种:浮尘和落尘。浮尘是指悬浮在矿井空气中的粉尘;落尘是指矿井内,因自重而降落、沉积在巷道顶、帮、底板和物体是的粉尘,落尘受影响又可再次飞扬起来变为浮尘。

2.矿尘的来源

矿尘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随着煤(岩)体破碎、转运而产生大量矿尘。

3.矿尘的性质

密度、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浓度、比表面积、可见度、悬浮性、凝聚性、润湿性、自燃性、爆炸性、荷电性。

4.矿尘的危害

主要危害是引起工人患尘肺病,发生煤尘爆炸和燃烧事故。

二、煤尘爆炸

(一)煤尘爆炸的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且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45~2000/gm3);引爆火源的温度为700~800℃;氧浓度不低于18% 30

煤尘爆炸的主要特征有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重要原因;有“皮渣”和“粘块”产生。

(二)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

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可分为三大类:防尘措施、防爆措施、隔爆措施。

三、矿尘防治措施要点

1.通风防尘;2.湿式作业;3.净化风流;4.《规程》规定的防尘措施

第四节 矿井火灾防治

一、矿井火灾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或发生在地面井口附近,并能直接威胁井下安全的火灾。

(一)造成火灾的原因

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可燃物的存在、有引火热源、空气供给。

(二)矿井火灾的危害

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产生火风压;产生再生火源。

二、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火灾发生的原因不同,一般把矿井火灾分为两种: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指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突然发生、火势凶猛、可防性差,可能发生在井下任何地点,但多数发生在井口房、井筒、机电硐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往往可能酿成特大事故。

2.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又称自燃火灾。由于煤炭或其它易燃物自身氧化积热,发生燃烧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发生在有限的条件下,有预兆、燃烧过程较为缓慢,伴生有害气体,不易早期发现,且火源隐蔽,有些发火地点很难接近,灭火难度大,时间长。

三、煤的自然发火 1.自燃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低温氧化特性,即具有自燃倾向的煤呈碎裂状态堆积存在。

②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的发展。

③在煤的氧化过程中生成的热量大量蓄积,难以及时放散,当温度超过煤的燃点时,即会最终引起自然发火。

2.煤炭自燃发火的发展过程

低温氧化阶段、自热阶段、燃烧阶段。

四、矿井火灾的预防

预防矿井火灾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并举”

(一)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杜绝产生火源、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设置消防供水系统。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减少各种发火隐患。主要从采矿技术方面、通风技术方面。(2)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初始阶段。

(3)对采掘过程遗留下和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然发火的几率。

五、矿井火灾的处理

(一)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应识别火害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当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迅速而可靠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要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值班领导人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井下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危险区。

④在进行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变化情况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二)直接灭火方法

直接灭火方法是指用水、砂子、岩粉、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灭火或挖除火源。

(三)隔绝灭火法

隔绝灭火是利用各种密闭墙,把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封闭,将火区与空气严密隔绝,断绝供氧来源,使火自行熄灭。

第五节 矿井水灾防治

一、矿井涌水来源及危害

矿井水来源于地表水和地下水,其危害主要有:

1.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出现淋水时,空气潮湿,人易患风湿病。

2.矿井水腐蚀井下各种金属设备、支架、轨道等。

3.如果发生了突水和透水,就可能淹没采掘工作面或矿井,造成人员伤亡。

二、矿井水灾事故的防治

地表防治水可以概括为“疏、防、排、蓄”四个字。

三、透水事故 1.透水前的预兆

①煤层发潮发暗。②巷道壁或顶板“挂汗”。③煤层变凉。④工作面顶板淋水加大,或出现压力水头。⑤从煤层或岩层裂缝中挤

出“嘶嘶”的水叫声。⑥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⑦煤壁或巷道“挂红”。

2.透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发生透水事故或矿井被淹,首先是救也井下人员,其次是排出积水,尽快恢复生产。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最先发现透水的现场工作人员,一方面报告矿调度室,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抢救。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水势猛来不及进行加固时,人员应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万一被堵在其它巷道内,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在巷道内或硐室口放上衣服、工具做标志,以便救护队员早日发现,前来营救。

②应保持静卧,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延长生命的时间。③硐室内只留一盏灯照明,将其余灯关闭,以延长照明时间。④间断地敲击,发出呼救信号。⑤要听从指挥,团结一致,等待救援。

第六节 顶板事故防治

一、煤层的顶板

煤层的顶板分为三层:伪顶、直接顶、老顶

二、巷道支护形式

1.砌碹支护。2.棚式支护。3.锚杆支护

(1)锚杆的种类:木锚杆、竹锚杆、废钢丝绳锚杆、金属管缝式锚杆、钢筋锚杆和玻璃钢锚杆。

(2)锚杆支护的配套形式:锚喷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喷支护、锚梁支护、锚杆钢带支护。

三、煤矿顶板事故

(一)冒顶的原因

1.地质因素的影响。2.顶板压力变化的影响。3.采掘工序的影响。4.人的因素影响。

(二)易发生冒顶的地点 1.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可概括为“一道、一线、两出口”。“一道”是指采煤工作面机道。机道上方支护力相对较小,加之煤壁片帮及破煤后顶板支护不及时,顶板失去控制,极易发生局部冒顶,如果局部冒顶处理不及时,还会发展为大冒顶事故。

“一线”是指采煤工作面放顶线。在采煤工作面放顶线处,顶板最易破碎,顶板压力也最大。在回柱放顶过程中,由于压力的重新分布,在回收受力最大的1 ~2根支柱时,易发生冒顶事故。

“两出口”是指采煤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在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前后10m范围内,由于应力集中,压力很大,加之控顶面积大、顶板破碎,发生冒顶的次数最多。

2.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在掘进工作面处。由于打眼、放炮工作对顶板振动破坏大、放炮后来不及支护、放炮打倒支护棚子等都易造成冒顶。另外不采用前梁支架、不敲帮问顶而空顶作业还会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三)冒顶的预兆 1.声音方面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冒顶前会发出许多声音,如采煤工作面老顶断裂时发出鸣炮声,直接顶受压时的碎裂声,掘进工作面棚子及背顶材料受压后劈裂声等都是冒顶的预兆.2.直接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直接顶在受到老顶压力后,会更加破碎,裂隙条数会增多、加宽,出现掉渣甚至下“矸雨”。同时,直接顶的下沉量也会增大,下沉速度加快。在掘进工作面,顶板同样会出现裂缝、掉渣、离层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冒顶即将发生。

3.支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冒顶前反映在支架上的预兆有活柱下缩速度加快、下缩量增大、支柱被压折压弯或整体向一方倾斜推倒。在掘进工作

面,棚子及前探支架被压弯压劈。这些都说明顶板压力极大,而且支架已难以控制顶板,冒顶事故立刻发生。

4.煤壁上的预兆

顶板来压时,工作面煤壁会因受压而片帮,且片帮速度比平时快,片帮程度严重。同时,由于煤壁片帮,导致顶板裸露,破碎的直接顶失去支撑也会发行冒顶。

(四)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防止冒顶事故的措施有:

1).充分掌握顶板压力分布及来压规律。2).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3).及时处理局部漏顶。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5).特殊条件下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2.冒顶事故的处理

1)首先加固冒顶边缘支架,防止冒顶扩大。

2)发生冒顶埋人事故时,要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搬运矸石,接近被埋人员。搬矸中,只能用手扒,不许用镐挖,防止伤及被埋人员,人员救出后,先现场急救再升井。

3)采煤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用木垛刹实顶板,不能架空棚。

4)掘进工作面的冒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木垛接顶法或撞楔法处理。

5)在处理冒顶和抢险救人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有二次冒顶危险时要立即撤人,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节 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一、爆破器材

煤矿井下生产所用的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矿用炸药、雷管、发爆器等。

(一)矿用炸药

把适合于矿山工程的炸药叫矿用炸药,常见的几种矿用炸药有铵梯炸药、水胶炸药和乳化炸药、被筒炸药、离子交换炸药。

(二)雷管

煤矿井下一般使用雷管放炮,主要有瞬发电雷管、秒延期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

(三)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安全,防止爆破材料散失造成事故,井下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许穿化纤衣服。

2.学习安全方针,把防止爆破材料散失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具体内容来落实。

3.进行岗位责任教育,使工人形成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的习惯。4.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要懂得散失爆破材料造成严重后果者即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5.严禁任何人私拿、倒卖、转借、赠送、丢失爆破材料。6.严格遵守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制度,执行奖惩和丢失报告制度。

二、井下安全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炮眼布置(1)炮眼的种类及作用

①底眼:位于工作面底部,其作用是先将煤层下部的煤炸出,为腰眼和顶眼创造自由面,为装煤、移溜、支护创造条件。

②腰眼:位于煤层顶底板之间,作用是扩大底板掏槽的自由面。③顶眼:位于煤层顶板以下,它的作用是爆落顶煤,为挂梁创造好条件。

(2)炮眼的排列方式及试用条件

1.炮眼的排列方式:单排眼排列、双排眼排列、三排眼排列 2.掘进工作面的炮眼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

(二)煤矿爆破有关安全事项 1.领药、做引药及装药

(1)领药。由爆破工完成。当爆破工所领的炸药较多拿不完时,可去一名熟悉《规程》和井下情况的老工人帮助背药,但只能背炸药不能背雷管,并用不导电容器如木箱背药。

(2)做引药:就是将雷管装配到药卷中。做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通风良好、设有淋水、避开机电设备和金属物体的地点进行。雷管只许从没有聚能穴一端全部装入。

(3)装药:就是将药卷装入炮眼中。其程序是:验孔,检验炮眼角度、深度、数目及位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要求;清孔,将打好的炮眼中煤、岩粉末清除干净以便装药;装药,按爆破图表要求,将药卷按起爆顺序用木炮棍轻轻推入孔内,每卷药连接紧密;封孔,用炮泥(水炮泥和粘土砂炮泥)将炮眼封严;最后将每个雷管脚线纽结短路。严禁超量装药,严禁装盖药和垫药。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装药。

2.放炮前检查与警戒

放炮前要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设警戒。(1)检查顶板情况,加固支架,敲帮问顶。(2)检查瓦斯、煤尘情况,实行“一炮三检”。

(3)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浓度达到1%时都禁止装药放炮。(4)放炮前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每一个进口处设一个人,并挂牌、拉线绳作为警戒。

(5)与放炮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人数清点准确后,班组长才可通知爆破工放炮。

3.联线与放炮

(1)联线。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可参与。母线长度要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绝缘要好,接头要用胶布包好。雷管脚线间接头及母线接头要扭紧并悬空,禁止与杂物接触。

(2)母线要随用随挂,禁止用固定母线。(3)放炮必须用放炮器,禁止用动力电放炮。

(4)掘进工作面必须用毫秒延期雷管全断面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采用分次放炮时必须符合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也可用毫秒延期雷管起爆。

(5)无封泥、封泥不足,都禁止放炮。

(6)《规程》规定,在岩石中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在煤层中不小于0.5m(7)严禁放糊炮和明炮。糊炮是用炮泥糊着炸药放炮;明炮是用炸药裸露着放炮。

(8)放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发出警号或鸣哨。

(9)躲炮时背靠巷道帮底部蹲下(或坐下),双手臂保护脸面,以防伤害。即使在警戒以外也不许站在巷道中间躲炮,以防冲击波冲倒。

(10)放完炮不要急着进工作面,要等检查后再进入工作面。

4.炮后检查

(1)放炮后,由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先进入工作面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2)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将其亲自撤回。

(3)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警戒撤回,检查瓦斯不超限,影响作业安全的崩倒、崩坏的支架修复时,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4)放炮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内洒水降尘。

(5)发现并处理瞎炮(包括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方法要正确,在距瞎炮0.3m处另外打一个平行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炸掉,不可用手拉脚线、镐刨等错误做法处理瞎炮。

5.防止残爆、爆燃、缓爆发生

残爆:指炮眼中炸药未爆炸完,留有残药。爆燃:是炸药爆轰中断而转化为剧烈燃烧。

不装盖药、垫药,不用变质、受潮炸药,装药方法正确,药卷间不留孔隙等可防止出现残爆、爆燃现象。

6.防止炮烟熏人

炮烟中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粉尘等,特别是二氧化氮是剧毒气体,能使人中毒,轻者发炎,重者死亡。

4.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全新) 篇四

一、单项选择题

1、矿山企业必须对(A)进行安全培训。A所有从业人员 B部分作业人员 C部分管理人员 D部分特种作业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C)A防暑用品 B防寒用品 C劳动保护用品 D保健用品

3、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B)

A将高危作业统统取消 B实行“安全优先”原则 C安全系数越高越好 D矿领导带班作业就安全

4、煤矿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B)A预防办法 B应急预案 C管理制度 D安全技术措施

5、新工人入矿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矿山作业的(C)A只能试用 B只能从事地面工作 C不得录用 D有关系必须录用

6、煤矿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C)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 20 B 36 C 72 D 80

7、煤矿三大规程是指(D)

A《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规范》

B《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

C《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D《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8、煤矿企业在安排女职工工作岗位时,(B)以任何方式加以歧视和限制。A可以 B不准 C必须 D有时

9、未成年工指的是(C)的劳动者。

A年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 B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 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D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10、劳动者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吸收新员工,双方(B)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不必 B必须 C协调 D适当时间

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B)。A 0.25% B 0.5% C 1.0% D 2.0%

17、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毒性很强,《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为(C)。

A 0.5% B 0.25% C 0.0024% D 0.00066%

18、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B)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A 0.5% B 0.75% C 1.0% D 2.5%

19、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C)。A 30m B 20m C 10m D 5m 2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使用(B)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A 2台 B 3台 C 4台 D 5台

21、回采工作面的最高允许风速是(D)。A 1.5m/s B 2m/s C 3m/s D 4m/s

2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的体积浓度不得低于(C)。A 12% B 18% C 20% D 21%

23、掘进中的煤巷,允许的最低风速为(B)。A 0.15m/s B 0.25m/s C 0.5m/s D 1m/s

24、下列叙述中,不是造成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原因是(A)。A风筒破口严重,漏风量过大

B局部通风机安设的位置距离掘进巷口太近 C矿井总风压的供风量小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 D采用串联通风

25、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的次数为(B)。A 1次 B 2次 C 3次 D 无要求

28、煤矿井下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A)。A不得带电作业 B可以带电作业

C煤电钻综保可以带电作业 D安全员允许下可以带电作业

29、下列人员,(C)可以不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A瓦斯员 B电钳工 C支护工 D安全员

30、煤矿企业(D)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A每周 B每月 C每季 D每年

1、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B)A认可 B特种作业资格证 C批准 D通知

3、煤矿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A)。

A停产整顿 B劳动改造 C停职检查 D吊销证件

4、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D)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A矿长 B管理人员 C特种作业人员 D有关人员

5、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B)工伤保险费。A缴纳 B不缴纳 C按比例缴纳 D收取

6、生产矿井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得超过(C)。A 20℃ B 26℃ C 30℃ D 34℃

7、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得超过(B)。A 20℃ B 26℃ C 30℃ D 34℃

8、回采工作面的最高允许风速是(D)A 0.25m/s B 1m/s C 2m/s D 4m/s

9、《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的浓度不得超过(A)。A 0.5% B 0.75% C 1.0% D 2.5%

1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C)。A 0.5% B 0.75% C 1.0% D 2.5%

11、下列关于瓦斯爆炸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是(D)A煤矿井下有瓦斯的地点就会发生瓦斯爆炸

B瓦斯爆炸通常发生在回风巷中,进风巷道中不会发生瓦斯爆炸 C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就会发生爆炸 D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就会发生爆炸

12、工人上下井乘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A上下井乘罐时可以争抢拥挤,多挤一个算一个

B人员时入罐笼后,可以打闹,但不得往罐外井筒里扔东西

C不准乘坐提升煤炭的箕斗、无安全盖的罐笼和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 D矿长和检查人员可以与携带炸药、雷管的爆破工同罐上下

13、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指(B)。A断电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 B漏电保护、保护接地、过流保护 C断电保护、保护接地、过载保护 D漏电保护、断电保护、过载保护

14、煤矿井下安全用电,说法正确的是(D)。A掘进风机和开关可以带电搬迁

B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在无检查人员的情况下可以甩开不用 C当班在保险丝用完的情况下可以用铜丝、铁丝代保险丝

D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或瓦斯超过规定不准送电

15、“一炮三检”是指在工作面(B)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使用煤电钻打眼,不准装药。

A打眼前、装药前、装药后 B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 C打眼前、爆破前、爆破后 D装药前、装药后、爆破前

16、“三人联锁爆破制”是指(B)3人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都要密切配合,并执行换牌制度。A安全员、瓦斯员、爆破员 B班组长、瓦斯员、爆破员 C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员 D班组长、机电工、爆破员

17、在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中,说法中不正确的是(C)。A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爆破

B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爆破 C一次装药,可以分两次或多次爆破

D一个工作面不可以同时使用二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8、下列阻断风流的通风实施是(A)A密闭 B风桥 C调节风门 D导风筒

19、采煤机前后20米内,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B)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A 1.0% B 1.5% C 2.0% D 2.5% 20、关于掘进通风,风筒管理说法不正确的是(D)。A风筒要求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B风筒拐弯小于或等于90度的应设弯头 C风筒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D一台局部通风机可以用不同直径的风筒,可以花接

21、关于辅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中,正确的是(D)A串车运输时,保证连接时,护绳可以不使用 B“一坡三挡”设施不全时,最多可以运输3天 C调度绞车的缠绳量可以超过绞车滚筒外边缘

D辅助运输中必须信号齐全清楚,多人协作,不可放跑车

22、煤矿井下调度绞车由(C)操作,以确保安全。A安全员 B代班长 C绞车司机 D运输队任何人

23、刮板输送机的正确启动方法是(A)A先点动再启动 B直接启动 C任保人都可以启动 D班组长启动

24、煤矿井下关于皮带输送机的说法,正确的是(C)。A低瓦斯矿井可以使用延燃皮带

B皮带输送机综合保护不齐全或甩开保护可以运行 C皮带输送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D皮带输送机机头段可以不安装防护网

25、提升警告信号应为(C)信号。A声 B光 C声光 D音响

26、(A)保护不属于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须安装的保护。A过流、欠压、过载 B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C防滑、堆煤、跑偏 D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

27、井下安全供电必须做到(C)。A五不准 B八不准 C十不准 D四不准

28、掘进工作面要求“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实现“三专、两闭锁”,两闭锁是指(B)。A风机和刮板闭锁、风机和煤电钻闭锁 B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C通风与瓦斯的闭锁、风机和刮板的闭锁 D风机和刮板闭锁、瓦斯电闭锁

29、井下电器设备电压在(A)V以上时就必须有保护接地。A 36 B 48 C 72 D 127 30、不属于矿井透水预兆的是(D)。

A煤壁“挂红”、“挂汗” B空气变冷、出现雾气 C水色发浑、出现臭味 D刮板断链、皮带不能启动

二、填空题

1、目前煤矿使用的自救器,按其防护的特点可分为 过滤式 和

隔离式 两大类。

2、瓦斯爆炸浓度界限为5%-16%。

3、爆破落煤包括 打眼、填炮眼、连线 和 爆破 等工序。

4、违章作业就是违反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 和 操作规程。

5、工人长期在有矿尘的环境中作业,吸入大量的矿尘,轻者会引起

呼吸道炎症,重者会 导致 尘肺病。

7、井下爆破作业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 2台 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8、掘进工作面的炮眼按其用途和位置可分为 掏槽眼、辅助眼 和 周边眼 三类。

9、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 26℃,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

10、瓦斯爆炸必须具备 瓦斯爆炸浓度、引爆温度、足够的氧气 三个条件。

11、井下电钳工处理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停电停机,并挂上 正在检修,不准送电 的牌子。

12、现场急救常用技术包括 人工呼吸、心脏复苏、止血、创伤包扎、骨折临时固定和伤工搬运等。

13、“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行为。

14、煤矿井下五大灾害为 水、火、瓦斯、煤尘 和 顶板灾害。

1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16、我国煤矿安全法律体系主要有四部分组成,有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7、安全培训的内容有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18、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19、根据工作面使用的设备不同,可将工作面分为 炮采工作面、普采工作面、综采工作面。20、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 风电闭锁,停风后,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矿井通风方式可分为 中央式、对角式、混合式 三种。

2、矿井气候条件是井下 温度、湿度 和 风速 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3、顶板事故的征兆有 响声、掉碴、片帮、裂隙、漏顶、脱层现象。

4、矿井必须坚持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的探放水原则。

5、煤矿企业对 新工人 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6、劳动防护用品 是用以保护煤矿井下从业人员作业,操作安全和健康泊一种预防性辅助装备。

7、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三无”是指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为 0.0024%

9、瓦斯防治体系包括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可靠、管理到位。

10、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三大支柱为 管理、装备、培训 三并重原则。

1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按规定交纳各类保险,包括 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井下意外伤害保险。

12、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井风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S

13、带式输送机的各转动部位要安装 保护罩或保护栏杆

14、“一炮三检”指 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炮后

15、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应安装

防爆门。

16、利用倾斜巷道由地面进入井下的开拓方式称为

斜井开拓。

17、矿井必须有完态的独立通风系统。

18、瓦斯涌出量大,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预先采用 抽放措施。

19、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要检查 2次 瓦斯。

20、法律责任可分为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大类。

三、判断题(每题0.5分,共10分)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吸收新员工,双方可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职责。(√)

4、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5、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远至近又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6、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20分钟内开动。(×)

7、综合机械化掘进就是在掘进工作面采用了巷道掘进机,实现破煤(岩)、装煤(岩)、转载(岩)的连续机械化作业,有的掘进机还装有锚杆钻装机,可同时完成支护工作。(√)

8、在综采工作面的采煤生产过程中,液压支架的工作方式是:支撑—降柱—移架—升柱—支撑。(√)

9、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有毒性气体。(√)

10、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度。(×)

11、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1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13、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以免发生循环风。(√)

14、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5、绝对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

16、相对涌出量是指矿井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平均每采1吨煤所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

17、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18、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min。(√)

19、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min。(√)20、矿井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只有做到供风稳定、连续、有效,才能保证及时冲淡和排除瓦斯。(√)

1、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远至近又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2、逆断层:上盘相对下降,下盘相对上升。(×)

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20分钟内开动。(×)

4、矿井供电系统必须有单回路电源。(×)

5、“一通三防”指的是加强矿井通风,防止水、顶板、煤尘事故的发生。(×)

6、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7、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8、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有毒性气体。(√)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以免发生循环风。(√)

10、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1、绝对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

12、相对涌出量是指矿井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平均每采1吨煤所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

13、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14、煤层自燃分低温氧化阶段、自热阶段、自燃阶段。(√)

15、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6、井下可以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7、乘罐时要服从井口把钩人员指挥,自觉接受井口检查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18、任何人不得与携带炸药、雷管的爆破工同罐上下。(√)

19、井下人员可以乘坐提升煤炭的箕斗。(×)

20、斜巷必须设有防跑车装置,做到“一坡一挡”。(×)

四、简答题

1、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的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2、为什么煤矿从业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

答:因为从业人员在生产一线作业,是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目击者,及时向班组长或其他管理人员报告,就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以免造成灾害事故或者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扩大。

3、煤矿从业人员应履行哪些安全生产的义务?

答:(1)煤矿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2)煤矿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规,服从管理。(3)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煤矿从业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报告。

4、简述劳动纪律的主要内容?

答:劳动纪律的主要内容是①遵守劳动时间和本单位规定的作息制度,禁止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②服从分配和管理,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③努力工作,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④在上班时间内,遵守生产秩序,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东走西窜、嬉戏打闹、聚众赌博和打架斗殴等,不得在班中睡觉。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作业,做到安全生产。⑥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5、入井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①检查作业服,穿着要整齐,严禁穿化纤衣裤入井。②检查烟火,通守自查、互查,绝对不能带烟火下井。③检查个人防护、自救器、互斯检测仪及其它仪器。④检查随身物品是否佩戴带牢固,以防乘罐笼和乘人车时坠落和滑下。⑤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矿灯要立即到灯房更换。

6、简述预防煤尘爆炸的主要措施?

答:预防煤尘爆炸的主要措施有(1)降尘措施:①煤层注水②湿式打眼③喷雾洒水④通风除尘⑤净化风流⑥水封爆破⑦清扫积尘(2)杜绝引爆火源。(3)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

7、矿井透水的危害有哪些?

答:矿井透水的危害有(1)当矿井涌出量大于矿井的排水能力时就可能发生透水事故。(2)如果矿井透老空积水,聚积在老空区内的瓦斯和硫化氢随之涌出。(3)为了预防矿井水害,必须留设安全防水煤柱,造成矿井回采率降低,严重地影响了煤炭资源的开采利用。

8、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是什么?

答:①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②不准甩掉无压释放装置和过流保护装置。③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④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爆破。⑤不准用钢丝、铝丝、铁丝代替保险丝。⑥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或瓦斯超过规定不准送电。⑦失爆的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送电。⑧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和拆卸矿灯。⑨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⑩保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1、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守哪些原则?

答:(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3)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押解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简述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答:(1)劳动合同保障权(2)危险因素知情权(3)安全管理参与权(4)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安全问题的检举权(6)紧急情况避险权(7)安全教育培训权(8)事故伤害赔偿权。

3、煤矿为什么要建立入井检身和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答: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4、什么叫敲帮问顶?具体怎样操作?

答:站在安全地点,用镐由轻而重地敲打顶板和煤帮,如有空声,表示顶板离层有可能立即掉下来。敲的时候如果是发出清脆的声音,还不能断定顶板不没有问题,还需要用手指紧贴顶板,再用镐敲打几次。如果手指感到有震动,说明顶板离层有冒落的危险。这时应立即在这里补设支架,把顶板支撑好,使它不至冒落;或人为地使之先冒落。如果声音清脆又没有震动感,说明顶板没有离层,是安全的。

5、如何加强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安全管理?

答:加强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安全管理:①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②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以免发生循环风。③风筒无破口;吊挂平、直、稳;拐弯或变径处要使用过渡节;到工作面迎头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④局部通风机应与采煤工作面应分开供电或安装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高突矿井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⑤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正在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⑥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风后,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6、简述上下井乘罐的注意事项?

答:上下井乘罐的注意事项有:①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的规章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等罐笼停稳后,排队按次序进出罐笼,不得私自撩开罐帘、罐门。②乘罐时要服从井口把钩人员指挥,自觉接受井口检查人员的检查和劝告。③人员进入罐笼后,不准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衣服以及随手携带的工具物品不准露出罐外,不得往罐外井筒里扔东西。

④任何人不得与携带炸药、雷管的爆破工同罐上下。⑤不准乘坐提升煤炭的箕斗、无安全盖的罐笼和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⑥上下井乘坐吊桶时,必须系牢安全带。要脸向外,身体任何部位都不能突出容器外缘,吊桶的安全装置应齐全、良好。

7、煤矿企业职工健康检查的查体时间间隙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答:煤矿企业职工健康检查的查体时间间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1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1次。②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③对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每年检查1次。

8、简述采煤工作面发生爆炸时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的措施?

上一篇:游牧谷农场写景作文下一篇:好的作文范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