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2024-07-29

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2篇)

1.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2014年富蕴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分配方案

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根据地区财政局 审计局关于印发《地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具体工作分配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指导原则。专项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实行县级与各乡镇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财政、审计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

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专项治理范围,细化专项治理内容,提升专项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专项治理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

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 2

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3

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与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4

进行。

(一)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8月18日)。

(二)重点检查时间(8月26日—9月10日)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 耿彦忠

成员: 库丽夏提 章丽莎 哈力达

检查单位:教育局、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工业园区、交通局、疾控中心、文体局

第二组:组长: 吴圆

成员: 杜菊芳 叶尔克西 何满霞

检查单位:发改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统战部、食品药口监督管理局、林业工作站

第三组:组长:宋冬冬

成员:齐阿琴 米扎木汗 曾迪 娜孜古丽

检查单位:人事局、职业高中、职业培训中心、民政局、妇糼保健站、政法委

第四组:组长:南慧英

成员:艾力扎 常桂萍 徐翠珍 邵新贺 庞克伟

检查单位:喀拉布勒根乡 恰库尔图镇

富蕴县财政局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

2.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长期以来,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更没做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同时本人从内心拥护《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具体是能够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能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工作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学院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全局对后勤工作的要求,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搞好后勤工作是高校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积极认领后勤处党员服务先锋示范岗;能够做到刻苦钻研业务,能够以饱满的热情、明晰的思路,全身心地投入到后勤管理工作中去,凡事多思考,多与大家商议。同时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实时检查工作情况,注重部门之间、内外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不说糊涂话,不做出格事,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以饱满旺盛的热情投入工作,在处理工作关系上,比较注意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自觉地维护大局,维护团结,维护学院利益,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正视自己所在岗位应尽的义务,坚持把轻名利、远是非、正心态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努力实践,没有任何违反中央、省市以及学院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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