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样本(5篇)
1.公证委托书样本 篇一
委 托 书
委托人:
,****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位于
市
区
路
弄
号 室房产登记在委托人张颖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号,为
所有。委托人因故无法办理出售上述房地产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事项。
凡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享受或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权利义务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1、代为签订、解除、修改定金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代为办理买卖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3、代为办理房地产的转移登记,签署相关房地产登记部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作出上述房产系委托人名下满五年唯一一套家庭生活住房的承诺)。
4、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5、代为领取银行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明(抵押证)等相关文件,办理抵押权注销、变更手续。
6、代为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密码挂失、修改等手续,领取新的密码凭证。
7、代为申报、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及其他合理之费用。
8、代为赴房地产登记、税务等部门查阅、调取购买该房地产时的原始材料。
9、代为收取房价款、开具收款收据,包括以委托人名义开立银行卡,用于收取房款。
10、代为配合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1、代为赴税务局开具境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免税证明、境外个人营业税完税证明/免税证明等。
12、代为向外汇管理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出售上述房屋所得款项等的购汇、汇出等手续(包括信息查询、领取编码、银行划账等事宜)。
13、代为交房,代为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物业过户、销户手续。
14、代为办理户口迁移(包括迁出、迁入)、递交并签署有关文件。
15、代为办理与提前还款、房地产出售、协助买家贷款有关的一切未尽事宜。
2.公证委托书样本 篇二
一、委托公证以及房产委托书
(一) 委托公证是近些年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项民事行为活动, 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委托公证是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对委托人提出申请的待公证对象进行依法有效委托的行为。委托人根据国家公证机关开具的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进行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法律活动, 都在法律保护之内。委托公证政策的实行对国家相关领域的完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 房产委托书是房产委托公证的主要书面材料和法律依据, 是由国家相关的权威部门制定, 由房产委托公证机构代为执行的法律文书, 一旦形成, 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 委托人在申请房产委托公证之后, 必须按照规定填写房产委托书。
(三) 房产委托书上所呈现的信息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资料、房产委托权限以及委托期限等方面。基本信息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完整姓名、需要委托公证房产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以及房屋现在的所有权归属。房产委托权限包括房屋的抵押权、变卖权、出租权等受托人具有的一般性权利。委托期限的制定由委托人决定, 委托人有权对房产委托公证过程中出现的关于房产委托期限的问题提出质疑。
二、房产委托公证中存在风险
(一) 就委托方也就是卖方来说, 由于房产委托公证是在委托方提出申请后的有效期限内受托方单方面的行为, 若委托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受托方将房屋的产权进行转交、变卖等非法民事活动, 当受托方逃走后, 委托方将对原转交、买卖方进行违约赔偿。这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委托方的财产安全, 更不利于房产交易的正常有序进行, 对于社会稳定和谐造成不良影响。
(二) 从买房人的角度来说, 一些非官方的中介公司会周旋在买卖双方之间, 寻找公证过程中的法律盲区和漏洞。当买方将钱款支付给卖方后, 有时房产权没有过户给买方, 此时房产权仍然属于卖方, 若此时中介公司不给买方办理房屋委托公证的话, 那么房屋的产权将一直归买方所有。因此, 在买房时, 一定要注意钱款与产权一同移交, 这样买方才不至于蒙受损失。
(三) 对于公证机构来说信誉极其重要, 也就是说公证机构的权威性以及良好社会形象是保障房屋委托公证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但是有些房屋公证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过名之后, 由于市场行情、个人情感等因素的变化, 致使委托人反悔, 不承认曾做过房屋委托公证。根据中国公证协会颁布的《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 房屋公证委托证明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并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公证机构来说, 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提起诉讼, 但这也给社会舆论带来不利影响, 降低了公证机构的社会形象。
(四) 对于国家社会财产安全来说, 有力的公证将会使财产分配更加合理有效, 反之, 就会给国家和社会、人民的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比如, 委托人利用假房产证或者冒名的关系骗取有效公证, 进而利用房产公证来进行房屋的买卖、抵押贷款等民事活动, 就会使得国家的有效资产不明, 不利于市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甚至使国家蒙受巨大的损失。
三、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 在政策保障层面, 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公证机构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规定, 并要求在进行房产委托公证之前, 三方都应了解相关规定, 并在公证过程中遵守相应法律法规, 不能逾越规定的权利, 违背自己的义务。当公证过程出现纰漏时, 会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后果, 公证人应就具体问题进行有效协调, 不能放任不良影响发展下去。
(二) 公证机构应对于委托人是否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 公民成年的界定是18周岁。《民法通则》规定, 16周岁以下的公民, 即使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 也不能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能担任委托人身份。有些父母委托人会将委托人姓名写成未成年的孩子,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 由于未成年的孩子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具备相对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能担任委托人身份。中国公证协会在《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公证机构有权在公证书中加尾注, 旨在对委托人的房屋处分权做出证明。在遇到此类情况时, 公证机构应当问清具体缘由, 说明情况后酌情拒绝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三) 公证机构对于房产委托公证书上委托人的签名以及审核盖章应核实其真实性。房产委托公证书一旦形成, 即具有不可抗拒的法律效力, 委托书上必须具有委托人的确认信息———签名或者指印, 公证机构应核实该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在公证过程中要求委托人亲笔签字, 对于不识字的委托人, 或者久卧病榻的残疾人等, 应在公证过程中留下影像资料, 便于日后的资料取证, 以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四) 公证机构对于委托书上标明的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有效日期应进行详细核查, 确保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中公协规定:在房产委托公证过程中, 必须保障房产的合法性。对于委托书上所呈现的所有委托事项, 房产委托公证人员应进行实地探访, 确保房产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买卖。而对于非本地的房产委托公证, 工作人员可以与该处房产的直属管理部门联系, 并进行详细确认。对于委托书上的有效日期, 房产委托公证工作人员应进行进一步详细核实, 对于能够进行转委托的委托书上所呈现的房产委托期限和权限不能在委托转交过程中进行扩大和缩小的改变, 保障其稳定性和合法性。
(五) 公证机构应在公证过程中进一步对于委托人的最终房产产权授予者进行确定, 减少因重复委托造成的不必要纠纷, 也是对房屋炒作事件的有效抑制, 防止委托人因重复委托多次逃税, 保障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安全。在信息统计以及房产委托公证过程中, 公证机构应使用相关的专业软件进行操作, 将委托人、受托人以及相应公证机构的信息进行舆论公开, 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确保房产委托公证顺利进行。
(六) 适当调整房产委托公证的收费标准, 将其正规化和体系化。为使市场经济自由贸易的大背景下房屋炒作现象得到有效抑制, 提高调整房产委托公证的收费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委托人来说, 提高收费有助于抑制公证过程中出现的逃税、炒作等行为, 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
四、总结
我国的房产委托公证在各个方面都具有很大风险, 给国家财政安全带来严峻考验, 其中的一些风险完全可以在实际操作中避免, 这就使房产委托公证员们面临巨大的挑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不断进步, 这也是国家、社会和人民对房产委托公证行业的考验, 是国富民强的前提和保障。
参考文献
[1]余丹.房屋安全鉴定认证在房屋二级市场的必要性分析[J].工程与建设, 2010, 24 (24) :279-280.
[2]丁方.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双重性及其法律责任[J].湖北社会科学, 2012 (03) :166-169.
[3]李飞跃.处置房屋委托书公证过程中几点问题的探讨[J].安徽建筑, 2010 (01) :124-125.
3.公证委托书样本 篇三
關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4.房产赠与公证书样本 篇四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赠与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赠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愿意将本人所有的××××(财产或者权利名称)[注4]赠与×××(受赠人)。
×××(申请人)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5]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赠与行为。证明赠与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赠与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2.引用文书的全名。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赠与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赠与书是其
真实的意思表示,赠与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4.赠与的财产为共有的,应当据实表述。5.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篇二: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探讨与研究
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样本范例
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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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公证书()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 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ххх与 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х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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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______)___字第___号
兹证明______与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前面的《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
公证处: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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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专家疑难解答
房产公证书相关问题?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现在单独住一处房产是我个人所建(私房),此房没有房产证,父亲的户口在我自己家。现在父亲要写一份公证书,想公证下今后若此处房产拆迁还有个人户口补偿这块和我兄弟姐妹没有关系,拆迁所有都归我所有,这个应该怎么写? 中顾网律师解答:
写个赠与合同,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
相关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流程和费用--房产证办理流程和费用
两种方法: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二、自己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注意:
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都存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您也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房产证。
如果贷款银行要求委托代办,就不能自己办理。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省去代办费用1000元左右。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免除代缴的风险。
自己办理房产证需要花费时间和体力。
您需要提前了解自己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要求。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办理流程(一)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办理流程(二)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篇三: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159。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
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转载于:房产赠与公证书样本)受托人:何小平,男,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31011。
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答:我已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你处在出具公证书后交予受托人即可。问:以上记录,请你认真阅读,有无修改、补充? 答:无。
当事人:篇四: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
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
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
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159。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
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问:请仔细核对以上笔录,有无补充? 答:已核对,无补充。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31011。
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729。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答:我已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你处在出具公证书后交予受托人即可。问:以上记录,请你认真阅读,有无修改、补充? 答:无。篇五: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每一份赠与协议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其中心内容是一致的,就是写清楚赠与人所赠与给受让人的房屋状况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双方还有什么附加条件,也一定要同时在协议中写清楚。我来举一个例如:
房屋赠与协议
赠与人 x 受让人 y x现有产权属自己的房屋一套,欲赠与给y,订立如下赠与协议:
1、赠与房屋为坐落在**市**路**小区的楼房一套,门牌为**号,面积为**平方米。
2、双方同时约定:受让人对赠与人的父母予以生活起居的日常照顾(生活费用由赠与人支付不要受让人承担),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3、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反悔。
赠与人(签字)
受让人(签字)
(日 期)
没有第二条也可以 但是最好签字后做公证。
房屋赠与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决定将位于上海市 区 路 楼 层 号的房屋一套(结构:,产权证号:,产权类别:,建筑面积平方米),无偿赠与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2、乙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3、乙方保证本次增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将其所知的一切注意事项告知甲方,否则,乙方愿意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等事项。
5、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 日内向甲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 日内协助甲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6、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甲方负担。
7、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8、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不动产赠与契约书
赠与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x x 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
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x x x x年x月x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x x x x年x月x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坐落于x市x街x号
面积:x x亩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x x亩
二楼x x亩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x x x x年x月x日
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 室,建筑面积平方
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父女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什么
一般来说,采取赠与过户比较省费用。但是将来的税费可能会高!
过去很简单,现在麻烦点!
可以采取赠与的方法,比过户便宜点
大额的有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如果南京是4%的契税!各地可能会有小不同!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登记要件
①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②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5.公证委托书样本 篇五
办理借款、担保合同公证的程序(样本)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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