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随笔: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2024-10-29

心情随笔: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精选14篇)

1.心情随笔: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篇一

好书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冰心自幼聪慧好学,特别喜欢听故事。为了鼓励她用心学习,当时担任她家塾督师的舅舅杨子敬常对她说:“你好好做功课吧,等你做完了功课,晚上我给你讲故事。”舅舅给她讲的第一部书是《三国演义》。那曲折的情节,鲜活的人物深深吸引了小冰心。等讲完一段,舅舅总是再讲一回。为了每天晚上都能听“三国”的故事,她学习更认真了,功课总是做得又快又好。可是,舅舅晚上常常有事,不能给她讲“三国”,有时竟停了好几天,这可把小冰心急坏了。不得已,她只好拿起舅舅的《三国演义》来看,这时她才7岁。最初,她大半看不懂,就囫囵吞枣,硬着头皮看下去,不懂的地方,就连猜带蒙,有时,居然被她蒙对了。这样,她慢慢地理解一些书的内容了,她越看越入迷,看完《三国演义》,又找来《水浒》、《聊斋志异》,母亲见她手不释卷,怕她年纪过小,这样用功会伤了脑子,便竭力劝她出去玩,她不肯。母亲只好把书给藏起来,可不知怎么搞的,那些书总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又被找了出来。

有一次,母亲让她洗澡,她就在澡房里偷看书,直到洗澡水都凉了,母亲生气地夺她手中的《聊斋》,撕成两半,扔到墙边,小冰心望望母亲,又看看那本心爱的书,胆怯地挪到墙角,捡起那本书,又接着读了下去。这一来,倒把生气的母亲逗乐了。冰心不但把读过的书都用心记住,还时常把书中的故事讲给别人听。假日时父亲带她到军舰上去玩,水兵们听说这个七岁的孩子会讲“三国”的故事,就纷纷围住她,当小冰心神气而又一本正经地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时,众人被她那稚气的神情逗得捧腹大笑。听完故事,水兵们拉着她的手,称赞她聪明伶俐,并把他们在航行中用来消磨时光的小说包了一包,送给冰心作为“讲书”的奖品。回到家里,小冰心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包书,那都是些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早期翻译的欧美名家小说,这些书令小冰心爱不释手。

十岁时,冰心又学了《论语》、《左传》、《唐诗》。她对唐诗抱有浓厚的兴趣,很快就能背诵许多有名的诗篇,并开始学做对联。有一回,老师想考考她,就让她对对子。老师刚说了:“鸡唱晓”。她就脱口而出:“鸟鸣春”。老师一愣又说:“榴花照眼红”。她思考了一下,便从容应道:“柳絮笼衣白”。这可把老师乐坏了,连连称赞说:“对得好,对得好。”

小冰心就是这样漫无目的地,但却是兴趣盎然地在书的海洋里游泳。书海启迪了这个小女孩的智慧,丰富了她的知识,一步步地把冰心,送入了文学的殿堂。

2.心情随笔: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篇二

1对开店所经营的东西非常热爱

注意,我用的是“热爱”,而不是普通的“喜爱”。因为开店面临的是很多挫折和繁琐的事情,如果不是对某样事物乐此不疲、执着热爱,是不可能坚持下去的。而且不管你经营什么,只有你热爱了才会去钻研,只有你钻研了才懂,只有你懂了才能赚钱。

如果你财大气粗地跟我说“我开店不是为了赚钱,纯粹是因为喜欢,哪怕赔钱我也愿意”,请你相信我,当你不断投入精力在某个事物上却永远得不到回报时,你就不会再有这种热情了。

2一颗做事情能够持之以恒的心

开店,尤其是开咖啡店,不是像很多人想象中的那样,做个咖啡店的老板,就可以捧着一杯香浓的咖啡往窗边一坐,上上网、看看书、跟朋友们聊聊天。开店意味着从人员管理到物料管理,甚至到油盐酱醋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要你去亲自处理,除非你已经做成了一个企业,有成熟的管理模式和可靠的管理人才。所以,如果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你还是多光顾光顾你喜欢的咖啡馆,支持支持人家的生意好了。

3打了水漂也不会心疼地投入资金

谁都希望自己的店是一个为自己赚银子的聚宝盆,但是这种可能性并不是百分百的。

100个人里有10个人喜欢咖啡,其中5个人想开咖啡馆,1个人成功了。虽然这句话所说的数字只是一个泛泛的数据,但是足以说明能够让店赚钱,尤其是咖啡馆赚钱实属一件不易的事情。在你投资的时候,你要清楚地明白,扔进去的钱有可能打了水漂。如果打了水漂你也无所谓,不心疼,再决定开店。

另外,除了最初投入的资金,你还需要有个止损的额度。比如说,投资一个店,从房租、装修等,也许还包括转让费,一共需要100万元,而等你需要再交房租时,之间还需要产生很多成本,比如进货、人员工资、维护成本,这期间你若还未达到盈利点,还需要再投入,那么当你投到多少为止,是再投入100万还是再投入10万时,你需要及时止损,停止再投入,考虑转让或退出。这个意思跟买股票很像。

4“好汉不搭帮”

看了太多的例子,几个好朋友甚至死党,大家都想开店,然后一拍大腿,你凑一万我凑八千,合着伙开起一家店。起初是你好我也好,但日子长了,就算是亲戚都难免有分歧,何况只是朋友。最后闹得鸡飞狗跳,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的不胜枚举。所以说,能自己开店的尽量别用朋友的钱。

5有面对刁钻路人甲的良好心态

可能来咖啡馆的客人基本上都是素质较高的,比起小饭馆、小餐厅要好得多,但是你必须仍然抱有一颗面对刁钻路人甲的良好心态。因为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即使99%的客人都是高素质的人,那也有1%的人可能会有各种理由来刁难你。当然除了客人还有可能你店面周围的邻居也有可能为难你。但是不管怎样,“和气生财”这句老话是没错的,即使对方打了你的左脸,虽然不必伸出右脸让他去打,但至少也要学会笑着说抱歉,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即使你没有任何错误,也不能跟客人狡辩。

我们遇到过在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帮我们为其他客人端茶 递水的客人,萍水相逢却不惜花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留下他们画作的客人,看到卫生间马桶堵了主动帮我们处 理的客人,甚至是其他客人把大便拉到马桶圈上,而主动帮我们打扫的客人;但同时我们也遇到过喝酒闹事的客人,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的客人,甚至还有把便便蹭到洗手间墙面上的客人……总之,你可能会有各种“奇遇”,但是你必须随时拥有良好心态,才能应付种种奇葩。

6还有另一种平常心

咖啡兴起不过短短二十年,在国人眼里,咖啡馆是可以一杯咖啡坐到天黑的地方。有人抱怨说国内咖啡太贵,这也是我们在开店之前总是抱怨的。

就比如星记,从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至今,一杯咖啡动辄就是三十几块钱,而在其他国家,星记咖啡的价格仅仅是国内的一半。比如在马来西亚,一杯卡布奇诺的价格仅仅是8马币,即使兑换成人民币也只需要十几块钱。

而在多年经营之后,我们才理解,不仅仅是中国的房价,中国人对咖啡的消费理念,导致了如今中国咖啡价格居高不下的结果。

我们遇到过这样的客人,3个大老板模样的人走进来向吧员点了三杯最便宜的咖啡 (我们一杯美式的价格是20元,卡布奇诺小杯22元),说坐一会就走,然后一待就是10个小时,如果是不开店的人读到这里觉得没有什么问题,那么请听我继续说完。后来他们第4个朋友来了,在这第4个朋友进门之前,那3位客人把喝剩的咖啡兑成了一杯“新”的咖啡,然后对那位后来的朋友说“这杯是帮你点的,你来太晚了,已经凉了”,如果这会你觉得已经够奇葩了,那么就请继续听我说完,10个小时内,这四位聊的都是上亿的房地产买卖。就这样,四位“上亿身家”的大老板在我这里聊了10个小时,一共消费了60元。

试想一下,假如说你的店有100平米,除了操作间的面积,客座面积能坐40个客人,而这40个客人都像这几位大老 板一样10个小时消 费60元,那么你每天的流水只能拿到200多块。要知道,在北京,很难找到3元 /天 / 平米以下的店面,而100平米的店面一天的租金至少要300元,这估计还是六环以外的店面价格,还不包括你的水电、人工、材料等成本。

我们有位朋友的咖啡馆还遇到过这种客人:一杯10元的布丁坐一天,蹭网蹭电源不说,还外带食品。还有一次,有个姑娘跟她点了一杯单份的咖啡,单份是15元,双份是18元,她用了一上午喝完这杯,准备再点一份的时候问老板娘“是不是能跟上一杯加起来算18元”。她家的面积本来就不大,但是遇到这种客人又不好说什么。这样就直接影响了翻台率和流水。

如果你在国内开咖啡店,你有可能会天天面对这样的烦恼。所以你还要有另一种平常心。

7喜欢做菜和开餐厅完全不是一码事

认识很多朋友,都是从喜欢吃到喜欢做到开店再到最后关店。要知道,你喜欢平时做做咖啡、做做菜、做做甜点,到真正自己开店,完全不是一码事。

喜欢做,是给自己做,心情好的时候,磨磨咖啡豆、打打奶沫、炒炒菜、烤烤蛋糕,然后拍张照,发到微博、朋友圈,秀秀小资生活。而开店,无论你心情好坏你都要做,而且还不能由着自己性子来。

有个朋友拍照技术了得,再加上生了娃以后全职在家,每天都晒一些自己做的小甜品、一日三餐在网上,餐具和菜都摆放得美美的,她跟我说特别想开一家自己的小餐馆,就卖自己擅长做的这些小食。我说:“你如果受不了每天烟熏火燎,不停地给客人重复做那几样菜,弄得每天身上油烟子味,根本没时间拍照发朋友圈,那你趁早打住。”

3.书永远是最好的礼物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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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来读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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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里克·莫迪亚诺《地平线》,

Kindle电子书18元 徐和瑾译

当我老了,当你老了,会否忆起一场爱情——迎面相遇、相知相爱,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安、迷茫、各自行踪难定,被命运的浪潮打散踪迹。那道身影早已远去,可心中的印记难以消除,构成你我独特的存在。

荐书人:张嘉佳

白先勇《台北人》, Kindle电子书14.99元

书里各短篇小说的成就不仅在于他的文字与结构,之所以成为经典,在于他写出了一整个时代族群的形形色色。

荐书人:廖信忠

刘大白《邮吻》,Kindle电子书0元

少年时代,看开明书局1926年出版的刘大白《邮吻》,作者写这些诗的时候,已经40多岁了。当时我心想,真是臭流氓啊,难得的是当一辈子流氓啊,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诗,还情诗。如今我心想,看来真是不能臧否人物,否则很容易有现世的报应。

荐书人:冯唐

周濂《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Kindle电子书12元

周濂每一篇时事评论,都保留了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的扎实的一些学理的功底,但是又用一种很浅近的文字来谈我们现在身边看到的很多社会政治问题。

荐书人:梁文道

The New Yorker Magazine《The Big New Yorker Book of Dogs》,Kindle电子书131.38元

写得非常生动。周日上午抱着自家的小狗,捧着一杯拿铁,在阳光下看看这些文字还是挺惬意的,我都想借条小狗制作一下这个场景。

4.心情随笔: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篇四

今天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话题,因为最近我听到一句名言,叫做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要相信自己的家永远是最温馨的、最温暖的。不论是豪宅还是寒舍,这座房子哺育着你,保护着你,在风雨来临的时候,它为你遮风挡雨,父亲母亲在这座房子里撑开了双臂,像一棵大树一样,你永远在他们的庇护下成长着。

当你困了,坐在床上睡着,当你饿了,可以从桌上取得吃的。当你无聊了,可以打开电视机,看一会儿。当你生病了,父母亲会一直照顾着你。不论你们的看法怎么样,我认为这就足够了,这就是我理想的家,满满是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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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是永远温馨的港湾感悟随笔 篇五

清晨

朝霞升起是时候

我们走出温馨的家

为生活奔波

“我回来了”

夜幕来临

劳累了一天的人们

回到了温馨的家

家里响起幸福的笑声

一天的疲劳消除了

女人们抄起了家务

男人们也没有闲着

女人做饭

男人洗菜

生活交响曲令人快乐

一阵忙碌

该是歇歇的时候了

妈妈看韩国电视剧

爸爸泡了一壶茶

在旁边看报纸

孩子们开始做作业

“进了,一比零”

电视里传来世界杯的声音

把声音关小点

闹得人睡不着

睡觉的.母亲抗议了

多么温馨的家

多么温馨的港湾

无论你走到那里

无论你有多么伟大

无论你多么富有

离不开家

离不开温馨的家

6.心情随笔: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篇六

想起来走过的这30多年,我们仨倒是始终陪伴在一起。喜欢家里有人气的感觉,就是每一个房间都能填充一个人在那里,说不说话都不是很重要。知道爸妈在客厅看电视,早上听到他们说话,回家知道有饭可以吃,还有那些并不容易的伴我长大的岁月。

“家”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那或许也是我研究生毕业但从未考虑留下来的原因,即便有很多的不开心,也会吵架,可是我还是喜欢。所以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家”,毕竟是那么不容易才会从有到成长。关于愿望清单,也会希望能够创造这样一个意义上“有温度的家”,有灯有饭菜有人而已。在“家”里面消化所有的开心不开心,度过每一个平凡无奇的日子。

快要过年了,很多在城市打工的人也要“回家”,偶尔还会羡慕他们积聚了一整年的想念还有超级厚重的“盼头”。就算有一颗不安分的心,希望年轻的时候多出去闯闯,春节的时候回家还是他们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渴望。和他们讨论如何抢票,才感觉到或许自己真的很幸福了,不需要抢票才能见到父母,有相对较多的相处时间。

最近常常有朋友提醒自己年龄的问题,大概我小时候觉得那些30几岁的人也真的是年纪一把了吧,可是真的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是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小孩”,虽然自己的孩子也是可以打酱油了的。

谢谢你们30多年来风雨中建起的“家”,生活肯定不是因为有感恩我们就一次架也不吵了,只是这是永远也吵不散的“家”。余生也感谢包容。

7.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篇七

2009年,我27岁,在一家外资公司做行政主管。那天中午正要和几个同事出去吃饭时,我收到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其中配着星星点点的情人草,还真是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

确实是惊喜,因为我不知道花是谁送的。旁边的文员小李说:“金莎姐,赵风哥送的吧?”赵风是我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现在是我嘴里的“榆木疙瘩”。

“不可能,就他那榆木疙瘩脑袋!”我又这么说他了。

我嘴里说笑着,手里却拨了赵风的电话:“喂,今天你做什么让我高兴的事儿了吗?”赵风那边诚惶诚恐:“莎莎,今天晚上我还得加班,等忙完了这一段我一定好好陪你!”我去,什么跟什么呀!小李说过,学理科的男生都不够浪漫,我说这跟学什么没关系,赵风从农村考到城里,虽然有个好工作,可经济负担很重,打死我也不信他会花钱买一样吃不着穿不着的东西。

走过销售部时,丹尼尔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丹尼尔是大海龟一只,身上的气质与众不同,不低调、不张扬,很有气场,能被他注视,我很骄傲。

晚上下班,我捧着花回家,老妈竟然欣喜若狂:“莎莎,赵风向你求婚了?”我顿时很生气:“妈,你真觉得我嫁不出去了吗?”老妈还在欣喜中:“你以为你好嫁吗?和赵风谈了三年恋爱,按理说早就该结婚了,再不结就该拜拜了!”老妈不顾我的情绪还自顾自的叨唠:“赵风家条件不好,不过小伙子人真不错,多迁就你!你说你这么大了,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房间都得我帮你收拾。我早就和你说了,他家没钱买房,我们出钱给你当首付……”我捂着耳朵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情愿认为花是丹尼尔送的。两个月前,就是丹尼尔刚到我们公司后没多久,小李就偷偷告诉我,丹尼尔向小李打听了不少关于我的事,当然,小李很实在地把我和赵风的事都说了。

我和赵风虽然没有住在一起,但背着爸妈,该做的事也都做了。可是我们真是没有爱情了,有的都是亲情,这多可怕呀,婚后变成亲情还算正常,可是只有亲情的人怎么能结婚呢?可能赵风也有这种感觉吧,所以一直没有明确提过结婚的事。我呢,和赵风相处惯了,也舍不得和他分开,因此两个人倒也没产生大冲突。

晚上九点,是赵风雷打不动的电话时间,他还在加班,偷偷跑到洗手间和我说了一通千年不变的话,听得我昏昏欲睡。

一个星期后,我又收到同样一束花,因为这花,我对丹尼尔也更加关注。有一次,在茶水间遇到丹尼尔,他微笑着向我打招呼,然后说:“你最近看起来好像心里有事。”这男人是在暗示我什么吗?我差点冲动地接过他的话问:“所以你就送花给我?”最后我还是没问出口,这一问,就露了我的底。我等着送花的人主动开口。

到公司年会前,我又收到两束花,依旧没有只言片语。年会前两天,我和赵风约会,在他的出租房。在床上,这块榆木疙瘩没有一点进步,还是笨笨地直奔主题。完事之后,我问他:“后天是公司年会,一起去吧!”前两年都是赵风陪我去的,这一回赵风为难了:“现在是设计的收尾阶段,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OK,我不强求你!”我摸了一下赵风的头,“不过既然那么忙,还不忘来约会?”赵风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是想你了吗!”

年会时,公司先在一家大酒店聚餐,每个人都没少喝,丹尼尔兴致很高,还敬了我一杯酒,祝我开心。之后,一群年轻人张罗着要去KTV唱歌,我本不想去,想想赵风还在埋头苦干,我却花天酒地,不太好。

小李还是拉着我去了,丹尼尔也去了,不时冲我笑笑,我有点害怕了,平时瞎想想也就算了,喝了这么多酒,太危险了。我想给赵风发个短信让他来陪我,却又被一杯酒拦住了。趁着还有点意识,我站起来走出包房,打算偷偷溜掉。没想到刚走出酒店,一个身影就走到我身旁,一把拉起我的手。我一歪头,却是丹尼尔,脸颊绯红,眼神迷离,很有味道。他拉住我的手让我停下来,然后直视我的眼睛说:“你最近太不开心了,我就是想告诉你,不要考虑太多,忠实自己的感受。明白吗?”

接近午夜的新年夜实在太容易让人犯错了。我的身体里好像跑进来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灵魂,她借着酒劲眯着眼睛,用着妖精一样的语气说:“明白什么?”丹尼尔明白了我的诱惑,他吻了我,然后他带我回到了他的公寓。之后的可以省略,不可以省略的是他带给我同赵风完全不一样的感受。这感觉说不出的美好,后续却是说不出的难受,我对不起赵风。

丹尼尔让我留在他的公寓过夜,我拒绝了。他又拦住我,试图教育我,我轻轻推开他的手,然后拉开房门。可那一刻,我崩溃了,赵风困兽一样地站在丹尼尔公寓的门外,表情瞬间变化无数:震惊?悲哀?凄凉?愤怒?我完全形容不出。

他用握着手机的手恶狠狠地指着我:“你为什么要关机?你为什么会在这个男人的房间?你和他做了什么?”

丹尼尔却很镇静:“你是赵风?你要冷静……”赵风一拳打过去:“我冷静个屁!”赵风不知道,丹尼尔是跆拳道高手,他顺势反倒把赵风扳倒在地。我使劲推了丹尼尔一把:“不许打赵风!”又拖着哭腔上去扶赵风,赵风狠狠地推了一把我,骂道:“滚!”

还是丹尼尔最镇静,他对着赵风说:“金莎没有错,她不爱你了,你的几次求婚她都没有答应,你们应该结束了!”赵风又野兽一样地冲上来骂着:“放屁!”我的心一阵悸动,一边拉着赵风怕他吃亏,一边也冲丹尼尔吼着:“赵风什么时候向我求婚了?”丹尼尔说:“难道那几束玫瑰不是赵风送你的吗?”

瞬间花谢。我悲凉地问丹尼尔:“那花不是你送的?”丹尼尔想了一秒钟认真地回答:“如果是我,我会送你一束白百合!”

李丹阳:

为了爱情做一件让人不齿的事

我叫李丹阳,公司的同事都叫我小李,大学毕业我过五关斩六将进了一家外企。主管叫金莎,人挺好相处,私下里我都叫她金莎姐。我来自一个小镇,家里条件不太好,只能靠自己奋斗,金莎姐就说:“你和我的男朋友经历有些相似,我刚认识他时就是被他的认真和执着感动了。”金莎姐还说:“你也该交个男朋友了,赵风公司里有一些小伙条件挺不错的,可以让赵风帮着介绍。”

我叫李丹阳,公司的同事都叫我小李,大学毕业我过五关斩六将进了一家外企。主管叫金莎,人挺好相处,私下里我都叫她金莎姐。我来自一个小镇,家里条件不太好,只能靠自己奋斗,金莎姐就说:“你和我的男朋友经历有些相似,我刚认识他时就是被他的认真和执着感动了。”金莎姐还说:“你也该交个男朋友了,赵风公司里有一些小伙条件挺不错的,可以让赵风帮着介绍。”

因这层关系,我见了赵风几次,我叫他赵风哥。赵风哥是个典型穷人家的孩子,自尊、自爱,也有些谨慎和卑微。这一点和我一样。

如果和金莎姐结婚,赵风哥一定是那种工资全交,家务全干的好男人;可如果我嫁给赵风哥,我会很心疼他,让他在有我的日子里活得舒服一些。这些是公司新来的帅哥丹尼尔在请我喝星巴克咖啡,向我打听金莎姐的情况时,我最真实的想法。说真的,金莎姐太不珍惜赵风哥了,她女王一样地在我们面前称他“榆木疙瘩”,如果是私下里两人世界这么称呼他,应该是很甜蜜的吧。

我看似毫无心机地把他们两人现在的状态都说了,事后我被自己的处心积虑吓了一跳,我是喜欢上赵风哥了吗?答案是肯定的,我确实喜欢赵风哥了,不,是赵风,我竟然总是找机会向金莎姐打听赵风的所有资料。金莎姐肯定是毫无心机地告诉我的,她怎么会想到她心中的“榆木疙瘩”在我心里是个宝。

我承认我是有些小心机的,更何况为了爱情,我愿意做一件让人不齿的事。那天,我通过网络让鲜花公司在中午给金莎姐送一束红玫瑰,而且要匿名。对,你猜对了,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金莎姐感觉到还有人喜欢她,这样她才舍得放弃赵风。我知道她肯定先会给赵风打电话确定的,如果赵风承认是他送的,我宁愿借花献佛,以修补他们两人的关系。谁让我爱赵风呢,我愿意成全他。

可是我知道赵风是不会冒认的。我不知道金莎姐会不会主动去问丹尼尔,反正问或不问,玫瑰花就摆在那儿,对于那个时候的金莎姐,都足以让她胡思乱想。

金莎姐没有发现她身后一直有双眼睛在窥视她,所以我才顺利地在年会后跟着丹尼尔走出KTV,才会跟在他们两人的出租车后面到了丹尼尔的公寓。我残忍地用一个新号码给赵风发了短信,让我们四个人的生活完全改变。

那晚,赵风扔下金莎姐跑了出去,我在公寓大门外又上了出租车跟着赵风,看他一个人进了一家酒吧。之后金莎姐也追来了,她慌乱哭泣的样子让躲在暗处的我也心生难过,那一刻我认为她还是爱着赵风。

这时我,还有酒吧里的许多客人,都听到了赵风歇斯底里地一声吼:“我没办法理解,更不可能原谅。你若是已经和我分手做这样的事我说不出什么,可现在,你还是我的女朋友,却和别的男人上床,我受不了。这两个月,我没白天没黑夜的加班,就是为了及早把这个设计完成,这样我就能多拿到四万元的奖金,我们房子的首付就够了,我就可以娶你了!你为什么不能多等几天?三年你都等了,难道还差这几天吗?”

新年过完了,金莎姐没来上班,她病了。我去看她,她没有和我细说,只是说已经和赵风分手了。我以金莎姐的名义去了赵风的出租屋,他开了门后就一言不发地窝在床上,电脑里翻来覆去地放着一首歌《等一分钟》。

当听到第五遍的时候,我忍不住了,一把拔掉电源,大声地喊道:“榆木疙瘩,难道你现在还不懂吗?即使她再等你一年,你们也没有将来。她不爱你了,她只是曾经爱过你,她现在只是觉得对不起你!等你们都平静下来你就会知道,分手是早晚的事!”

金莎:你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好

从酒吧回到家我就病倒了,丹尼尔毫不掩饰地来我家安慰我:“你没有做错,不爱就是不爱了,分手对赵风才是公平的。”这话说得挺不人道,不过我又把这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现在对赵风的感觉确实谈不上爱,如果我还爱他,怎么会没有看透赵风一直没有向自己求婚,是因为他想用自己的能力给我一个家,他不过是一个平凡且有些自卑的男人,他需要证明自己。可是不爱他,我为什么又要去求得他的原谅?丹尼尔摸摸我的头发说:“这证明你是个善良的姑娘,你曾经爱过他,可是却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你觉得对不起他。等你们平静下来就会知道,分手是早晚的事。”

小李来看我时,我把这些话讲给她听,还对她说,如果有可能见到赵风,你帮我安慰安慰他。

一个月后小李辞职了,我们便没了联系。几个月后,我也辞职了,因为我接受了丹尼尔的求婚,我们不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丹尼尔很吸引我,虽然他说:“莎莎,做你自己就好,我就是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可是我却停不下脚步地做了一些事:我学会了一些他爱吃的中餐西餐,学会了简单实用的家务,还偷偷增加着衣柜里的衣服,青春时尚的、高贵典雅的、性感诱人的。我告诉丹尼尔:“这就是我现在的样子,你喜欢吗?”丹尼尔严肃地说:“宝贝儿,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

我并不觉得累,相反却很快乐。丹尼尔不知道,我也不敢想象,如果没有那几束莫名的玫瑰花,我们现在也许只能是咫尺天涯呢。我和丹尼尔已经着手准备要个小宝宝了。我的QQ上还有小李,虽然头像一直黑着,我给她留言也未见回复,可她更新的签名却正是我的感受:生活,是用来经营的,不是用来计较的;感情是用来维系的,不是用来考验的;爱人是用来疼爱的,不是用来伤害的……当初,我可能真的不够爱赵风,所以才一直伤害着他。赵风,对不起了,你现在过得还好吧!

李丹阳:

我的人还在尘埃里,心却飞高了

很长时间,赵风的情绪也没有恢复过来,我就天天下了班去他那儿,开始是说说话,后来就帮他做晚饭收拾家。再在公司看到金莎姐,我就会很不舒服,尽管我总是暗示自己没做错什么,可还是觉得欠她的,便辞了职。

我没有对赵风说过我喜欢你一类的话,赵风却主动劝我:“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忘不了金莎,会耽误你。”他不爱我,可我爱他,我愿意赌一把。慢慢的,赵风开始习惯了我的存在,一次我生病了没去他那,他很焦急地给我打来电话,下了班还提着我爱吃的东西来到我的出租屋。

就是那天,我们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两个出租屋也变成了一个。可住在一起,事情就多了。那天我们去逛街,一家小店里正放着哀伤的《等一分钟》。我们俩全站住了,赵风是无意识地,半分钟后,他才假装不在意地拉着我的手走了出去。而我是下意识的,我竟然很在意他听到这首歌时的感觉。

之前,赵风还是金莎姐的男朋友时,我可以完全不计回报,甚至不择手段地要爱赵风,我就是想和他在一起,用一句很俗的话说:我已经跌到了尘埃里。可是现在不同,赵风就在我的枕边,是我的男朋友,我不愿意他心里还想着金莎姐,不愿意他在亲热时把我当成金莎姐。我的人还在尘埃里,心却飞高了。

赵风是个感情不外露的男人,我有时看不清他的心。我想试探他一下。他的QQ里已经把金莎姐拉黑,可我的QQ里还有她,我想骗赵风说:金莎姐和我联系了,询问你的情况,她已经和丹尼尔分手了!

我想了好几天要不要说出这样的话。最终,我放弃了,我想起赵风在房产证上主动加了我的名字,虽然那房子本来是要买给他和金莎姐的;我还想起了他每天仍在不辞辛苦的加班挣钱,就是为了让我不太操劳。更主要的是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用来经营的,不是用来计较的;感情是用来维系的,不是用来考验的;爱人是用来疼爱的,不是用来伤害的。

8.你爸爸永远是你爸爸生活的随笔 篇八

这本书的语言特点还透漏着一股子贫劲儿!想起韩少功在一次与王朔的交谈中说:王朔小说的人物生动,但却太单一,“男女老少都贫,一贫到底”这句总结也算是点睛之笔了!

故事讲的是一个在书店工作的单亲爸爸马林生在儿子马锐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作为一个旁观着可能会觉得讽刺至极!但又能真实感受到父亲在面对儿子的成长时所感到的无所适从,想要和儿子亲近但又时常以父亲的身份压着儿子!讲的是一个在书店工作的单亲爸爸马林生在儿子马锐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作为一个旁观着可能会觉得讽刺至极!但又能真实感受到父亲在面对儿子的成长时所感到的无所适从,想要和儿子亲近但又时常以父亲的身份压着儿子!

儿子上课指出老师的错误却被当做反面教材处理,最终屈服于马林生的暴力之下,他教育儿子:‘当权威仍然是权威时,不管他的错误多么确凿,你尽可以腹诽但一定不要千万不可当面指出。权威出错犹如重载列车脱轨,除了眼睁睁看着它一头栽下悬崖,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所有努力都将是螳臂当车结果只能是自取灭亡。”这么一段言辞让马林生得到儿子‘茅塞顿开,如沐春风’的回应。是呀!‘还有什么比沉默更可怕?那就是胁肩谄笑虚言奉承!’这么一件儿子上课指出老师的错误却被当做反面教材处理,最终屈服于马林生的暴力之下,他教育儿子:‘当权威仍然是权威时,不管他的错误多么确凿,你尽可以腹诽但一定不要千万不可当面指出。权威出错犹如重载列车脱轨,除了眼睁睁看着它一头栽下悬崖,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所有努力都将是螳臂当车结果只能是自取灭亡。”这么一段言辞让马林生得到儿子‘茅塞顿开,如沐春风’的回应。是呀!‘还有什么比沉默更可怕?那就是胁肩谄笑虚言奉承!’这么一件生活的小事就立马让马林生这个角色鲜活生动起来了。的小事就立马让马林生这个角色鲜活生动起来了。

‘在成年过程中,他改变了不少初衷也忘记了许多心愿。’谁又何尝不是呢!?你瞧着这当爸的当儿子时倒是想好了怎么教儿子,可结果呢?孩子倒是“教育”的超出年龄的成熟了,自己反而活回去了!种种行为让人感受到这么一个所谓的知识分子知识倒是没多少,知识分子的臭毛病倒是不少!

我时常觉得这个爸爸也忒能‘作妖’了!挂着爸爸的名,端着做爸爸的架子!做儿子的倒是看的清楚‘你从来就不能正确认识你自己!’每每吵架的结果就是‘后来,这种历数变成一种无休止的唠叨,变成了一种反复强调的丑表功,一种意在使对方从道义上感到理亏从而突出自己高尚的肆无忌惮的自我表白和自我夸耀’说起来这么一幕倒是分外熟悉,大多数为人父母的在孩子的叛逆期大抵都有如此一番的表现吧!

记忆最深的一场冲突还是翻记忆最深的一场冲突还是翻日记毁隐私的那一段吧!简直看的满腔怒气!儿子冷眼观望让人心疼的.不得了!那一瞬间文字搭建了一个如此丑陋的父亲角色!面目可憎到极致!毁隐私的那一段吧!简直看的满腔怒气!儿子冷眼观望让人心疼的不得了!那一瞬间文字搭建了一个如此丑陋的父亲角色!面目可憎到极致!

这么一个父亲谈起恋爱来也是让人哭笑不得,第一段结束的婚姻便是逃不过‘你变了’的定律,当年喜欢的清纯少女变成了追求时髦的女人,后来儿子搭桥拉线的相亲对象对他说:‘我根本就没打算让你爱我。我有自知之明,我已经不年轻了,早超过会让人爱的年龄。不讨厌我就行了,或者心里讨厌嘴上不说能跟我和和气气地把日子过下去也可以……用不着自欺欺人。不会让你为难的。’马林生也会因为这席话感动!瞧着可悲可将就的婚姻观心上却是一紧,可是又能怎么样呢?那个幻想中的S总归是不切实际的。

一个无法融入他人,无法融入社会的人从一开始天天黏着儿子教育儿子到最后彻底放纵自己享受自己所谓的自由,这中间的性格变化却是让读者看在眼里的心疼而又觉着可笑!好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要告诉你你爸爸终究是你爸爸,虽然严格意义上算不得一个很好的爸爸,但是我想爸爸从法院出来看着懂事的儿子心里或许在想‘以后的日子我会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爸爸!’

9.尊重才是最好的给予杂文随笔 篇九

鞋子擦好了,亮的几乎让人舍不得丢掉。母亲把鞋子递给女孩:“去,现在你可以把鞋放在垃圾桶旁边了。”

“直接把鞋子送给捡垃圾的人不是更好吗?”女孩问。“不,”母亲摇摇头,“当面给他们东西,会使他们觉得难堪的不如放在那里让他们高高兴兴地捡走。”

后来,母女二人在阳台上,看到那个捡垃圾的人小心翼翼地收起那双鞋子,快乐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丢掉一双已经不能穿的鞋子是一件太寻常的生活琐事,然而,故事中的母亲却把它演绎成了一个温馨的故事,这只是源于这位母亲拥有一颗对他人的尊重之心。

尊重才是最好的给予。没有哪个人不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尊重别人。只有懂得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你对别人表示了尊重,别人就会觉得你的心中有他的位置,他对于你很重要。父母尊重孩子的选择,孩子也就能理解父母的苦心;学生尊重老师的劳动,老师也就真心实意地授以学生全部知识;商家尊重消费者的挑剔,消费者也就对商家抱有真正的信赖。

同样的道理,不仅仅适用于与人交往,也适用于办企业。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永远都是把尊重员工、尊重下属当成立业之本的人,他们十分清楚,老板给予下属多少尊重,那么下属也就给予老板多少尊重。

10.永远不说你做不到 篇十

某人看完报纸后感叹:“哎,这个材料我也想过,可是为什么作者不是我?”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只有想法没有行动,他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少人喜欢说:“我个子太矮,我智商不高,我长得太丑,我没有背景,我的条件不成熟……”他们为自己的不成功找到了各种理由和借口。他们似乎永远不明白,思想再丰富也推不动一块石头,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成功还得要自己付出艰辛和努力,永远都不要说:我做不到。

美国男孩乔伊先天足畸形,多次的手术都没有让他的脚还原成正常的样子,他走路总是会感觉到很累,但是他却梦想着参加马拉松比赛。乔伊下决心练习长跑,即使发着高烧也不间断,他丝毫不给自己一个停止努力的理由。最终,他以顽强的意志参加了环城赛,并获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乔伊的故事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具有顽强精神的人更容易获得成功,也更容易受到别人的尊重。

有的人遇到困难和挫折就放弃自救,因为他们在困境中看不到希望,看不到目标,也就失去了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决心。

其实,抱怨和颓废都无济于事,生活中的无所适从感和不稳定感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新的突破。面对突如其来的厄运,与其花力气抱怨“我做不到”,还不如闭上嘴巴,积极自救。为了一次小小的打击,放弃长期以来的理想和目标,总有一天会后悔莫及的。

美国著名的节目主持人拉斐尔在她30年的职业生涯中,曾经18次被辞退,理由是她的外形不够靓丽。后来,多尔尼加发生了一次震惊世界的暴乱事件,拉斐尔借了路费去现场采访,及时获得了第一手信息,她把这个报道出售给电台,电台录用了她,她成功了。被辞退18次后的拉斐尔,却在第19次意外地获得了成功。这是偶然还是必然?如果拉斐尔对自己说:“我长相不漂亮,做电台主持人,我做不到……”如果她因为自卑或者灰心而放弃努力,那么她永远不会被美国民众所熟知和喜爱,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电台主持人。是她顽强的毅力征服了别人,是她的坚持打动了别人。

拉斐尔说过:很多人认为我会一蹶不振,可结果是一次次的打击反而锤炼了我的意志,加速了我的成功。

朋友们,请永远不说“我做不到”。

其实,最骁勇善战的将军,并不是每战必胜的,而是每一次失败后还能保存实力,还有再战的勇气和再次取胜的决心。只要顽强不屈,心志坚定,你终会成功,胜利属于坚持不懈的人。

永远不要说你做不到。只要你愿意努力,你一定行。

[作者系湖北省洪湖贺龙高级中学校长]

11.回家是最好的礼物情感故事随笔 篇十一

陈爱莲(四川)

最近读到毕淑敏的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深为动容。

在这世界已经活了二十年,我越长大越发现家的好。前几天打电话给我妈,说我快放假了,她答应着,说明天就给我做腊肠,我一回家就有得吃了。细想想这事儿,还是前段时间跟她提到在同学那里吃到的腊肠好吃,不论多么小的事,哪怕只是顺嘴一提,她总是放在心上。

我一直疑心自己感情淡漠,因为我从小是在奶奶身边长大的,爸爸妈妈常年不在身边,我记得那时候我才上初一吧,有好些年他们都不曾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很久很久才有一个电话打来,而我已经生疏到不会叫“妈”,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妈”这个词很奇怪。那时候他们远在浙江,而我在四川的家乡。如今我远在广西,他们在家里。大概真是换位的生活,我独自在异地求学,识尽“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滋味,但我起码生活无忧,他们当初却是背负着重大的压力离家。浙江喜吃甜,不爱辣,最开始妈妈也抱怨说吃不惯,而我现在待在不喜辣喜吃酸的广西,她曾经的在我看来无法理解只是随便听听的苦恼,我一分一分全部感觉到了。

为了帮助家里经济的分忧,我周末也在做兼职,不记得谁说过一句话,倒是字字珠玑:“第一份工作的意义,往往在于让你知道你不能以哪种方式谋生。”餐厅有些同事总是难以相处,几位上司也是难以伺候,大概这在所难免,毕竟那不是理想构筑的世界。我悟到太多人情世故,如果这也算成长,那我大概也有所受益。我渐渐意识到,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会无条件包容你、接纳你,那就是家。我想起来每年春运时火车站汽车站永远人山人海,那里都是等待着回家的人。所以说家是温暖的港湾的比喻很是贴切,家就是一个给人力量,给人温暖的地方。

很多人离家时带着满腔的热情和抱负,想要在远方大展拳脚,末了终归是要回家的,甚至可以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体体面面回家的,“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我们生来接受到的文化教育把家的理念深深植入我们的骨髓,那是我们最终的归属。现在居高不下的房价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在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土观念,从经济的角度讲,租房比买房便宜,但大多数人普遍认为租来的房不是家,买来的写上自己名字的才是。有家的人是自豪的,心有所依,所以更衬得无家可归的人无所依傍,因为有个地方是我们最不起眼但却最重要的砝码。

常有人感慨年轻时候不懂家的好,为什么年轻时候不懂?因为那时候我们心里装着的都是远方,都是梦想,等到后来遭遇了现实的打击,明白了很多的冷酷世情,回头却发现总有一个地方,总有那个地方的那么几个人在等我们,不管我们成功与否,那里永远欢迎我们,永远期待着我们。天地再大,人生再长,能让你说出“回”这个字的,寥寥无几,有些东西是一定要去捍卫的。常说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说是这么说,但能懂得珍惜的人太少,我们懂得那个道理,但多少人还是过不好这一生。所以最好的人生大概是活在当下,既能心怀远方又能兼顾脚下,两全其美岂不乐哉?

一直觉得,对一个地方的怀念和念念不舍,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因为某些人。对我来说,家这个地方最重要的就是爸爸妈妈,如果有一天他们不在了,我的家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我突然发现我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跟父母讲过,而我的爸爸妈妈也是一样,这是中国人的通病,觉得显得难为情,糟糕的是,我现在完全继承了这个难为情。又或许还有一种解释,人一生当中,非要说得明明白白的话,并不是那么多。有一些人,十分的话他们一定

会说到十分,而另一些人,他们宁可一分也不表达。

春节将近,回家吧,回家是最好的礼物。

12.遇见你是生命里最好的事情随笔 篇十二

我是怎么跟陈潇走到现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来,自己都会吓一跳。

我跟陈潇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她喜欢享受生活中每个不经意的瞬间,从来不替未来着想。大学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样的美食吃了个遍,跟她出去吃饭,她会习惯性地掏出一大堆会员卡。

而我有着自己日复一日的梦想与追求,爱情和食物在我眼里从来都不会显得那么重要。 但是,她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着她的体重夜以继日地往上长,我也顾不上恰当的语气,直截了当地告诉她:“陈潇,你这个死胖子,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陈潇的语气没有半点生气,她说:“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对,我将来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但一开始却不是这样子的。

认识陈潇是因为部门活动,那天部门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突然间门口站着一个长相稚嫩的女生,后来她入座后做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陈潇。我对她第一印象没什么好感,简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够,颜值也不够,只能靠一脸婴儿肥来凑。而且我是个特别讨厌在时间观念上不准时的人——第一次部门聚餐,她就迟到,这样的人,我丝毫没有兴趣结识。

最关键的是,当时我有个很爱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么特别中意的女孩,我也不会造次。所以在认识她一年以内,我们都没有什么交集,甚至都没说过话。

当然这一年内也发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够和平,搞得人尽皆知,每个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这其中也包括陈潇。

那阵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门开会讨论活动方案,讨论了十几分钟无果的时候,陈潇突然出现在会议室门口,脸上愧疚的表情一览无余,我没给她好脸色,劈头骂道:“下次你迟到就可以滚蛋了。”

陈潇没有摔门离去,而是默默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直接离开了,唯独陈潇没有直接离开会议室,而是在我手旁边放了一张纸条。我刚想问她写着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走出门外。

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们之间很熟吗?然后把纸条扔进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让她带我去领略美食圣地。

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是个生性活泼的`女孩,她乐观向上,好像在她身上从来没有隐藏悲伤,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找到久违的味道。

之后的一年里,她带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渐渐走出失恋的阴影。有时候我也跟她开玩笑:“陈潇,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呀?做我女朋友门槛挺高的。”

她从来不会让我占上风:“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盘中餐了,还等到今天。”

其实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让陈潇做我女朋友。虽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轻松愉快的事,但是谈恋爱和做朋友是两码事,我总觉得在她身上找不到冲动去爱的感觉。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复合的时候,陈潇好不容易帮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乱了。那阵子我开始躲着陈潇,我怕陈潇知道后说我没骨气,当然我也没有给前女友回复。陈潇是在我不理她一周后在我常去的咖啡厅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么似的,直接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没有给我回旋的余地。

我说:“我不知道。”

陈潇说:“既然没有忘记,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说:“但是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我并不想伤害她。”

陈潇说:“那你约她好好说清楚。”

我没有约前女友吃饭,我给她回复了短信: 对不起,我想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我了,我不能再像当年那样喜欢你了。

前女友并没有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她给我回复的短信出乎意料般地透着善意:是那个经常跟你走在一块的女生吗,看她的样子挺单纯的,挺适合你的。

跟陈潇在一起后,我们的生活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约会常去的地方还是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或者新开的餐厅。她对我说:“我喜欢你,所以我要带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愿意跟你分享我喜欢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除了吃,你还会做些什么?” 她倒也不生气,就像递交挑战书似的语气跟我说:“喜欢你呀。”

说实话,陈潇这种类型我之前从来没有喜欢过。我觉得这种女生成不了什么气候,太小家子气,目光短浅。跟这种女生在一起久了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就这样开始嫌弃陈潇了。

我打电话告诉她:“陈潇,我不喜欢什么都不会的女生,更不会喜欢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胖子,你好自为之吧。”

我说出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我想我应该委婉一点比较好。

陈潇很敏感,那天晚上零点已过,我收到她的短信:我知道我自己从来都不是你喜欢的模样,我知道自己好吃懒做、没什么目标,但是跟你在一起后,我真的已经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从来就没有奢望你会一直陪着我,如果你要离开,我也会像一开始那样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们分手吧。

看到短信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给她打过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我给她发短信: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如果你愿意原谅我的话。

跑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平常情侣的身影也早没了踪影。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都快凌晨一点了。手机也忘记充电了,那个时候我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你最好不要下来,下来绝对不给你好脸色看。”

我坐在草坪边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还是我之前失恋的那会儿,陈潇带我出去吃完饭,我不想早早回学校,就让她陪我在学校附近转了转。我带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习惯的路径。

陈潇当时跟我提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她让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说她要闭上眼睛走一段时间,问我她可不可以拉着我的衣角。

我没有拒绝。

后来如愿以偿——我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会不经意想到陈潇拉着我衣角走路的那几分钟。我会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

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我听见她宿舍门口有人出来,路灯渐渐照亮她的脸庞的时候,我毫无计划地跑过去拥抱了她。

“傻瓜,谁说要离开你了。”

那一瞬间,我觉得即便她什么都不会,但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这么未遂了。

后来,陈潇再也没有跟我提出分手。 虽说她开始有意识地去学习在我看来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她对吃的热爱丝毫不减。

她就这么理所应当地胖了。

后来,有人问我,你喜欢陈潇什么呀? 我说,不知道,就是拿她没办法。

13.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杂文随笔 篇十三

森林里的的白桦树

在青色的织锦上,涂抹着洁白的灵魂。

我,还是那几千年来

天地之间的一个轮回的五尺身躯,但是,却要让自己的时空,点缀上色彩美丽的旋律、灵动欢快的乐音!

我有着传统的品行,忠诚和坚韧,我有着艰苦的人生经历,在百战中走来,血染衣襟,不倒下,不屈服,依然奋进!

我没有强健的骨构,却从不少

铮铮的精神、坚定的斗志、自强自信的灵魂。

我不能避免形容日渐老化,但是

我的心

却是永远的充满激情,似乎,从来没有把时光的流逝过问;

像那田野里面的绿树,永远不会

在春天到来的时候,耽误过舒展枝叶,摆弄罗裙。

今生的有限,来生的无限,精神的世界

永远不会穷尽。

在思考中

时间似乎停顿,思想却在兴奋,战斗的生命永远年轻

这是人生

14.家才是最好的归宿随笔 篇十四

黑夜是星星的归宿,大地是落叶的归宿,丛林是小鸟的归宿,而家则是我最好的归宿。

小时候,我对家总有一种莫名的依恋。到了上学住校的年纪,我对家的思念愈加强烈了。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到了叛逆期。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开始厌烦这个家,厌恶爸爸的严肃,厌恶妈妈的唠叨。

“砰”的一声,我再次摔门而去,长久积压在内心的怨气在这一刻倾巢而出,身后是爸爸妈妈无奈的叹息。我漫无目的地走在漆黑的大街上,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滑落。我讨厌这个家。我说他们不可理喻,他们却说我顽固不堪,我和父母间似乎隔了一条鸿沟,无法填补,也无法跨越。

不一会儿,天空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有些惊慌失措,但内心告诉我不能回去。我小跑到一处屋檐下,夜晚的`风吹得我瑟瑟发抖,不争气的眼泪掺杂着雨水滑落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寒意袭来。我有些后悔了,后悔不该一时冲动地跑出来。这一刻,我是多么渴望家的温暖!

夜越来越深,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媛媛,媛媛!”风雨中,我似乎听到了有人叫自己的名字,这声音雄浑有力,是爸爸的声音。我有些开心,又有些忐忑。

声音越来越近,直至这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我才确信,这就是我的爸爸!只见他那被雨打湿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雨水顺着雨衣流到脚下,黯淡的眼神在发现我的那一刻明亮了起来。“媛媛,你怎么在这儿啊,冷不冷啊!”抬起头,我发现爸爸嘴里的热气在空中飘散,嘴唇冻得发紫。看到这儿,我的心不由得一颤,后悔不该这样任性。上了一天班的爸爸應该很累了吧,在这个寒冷的晚上,他还冒着风、淋着雨找任性而不懂事的我。

“来,快穿上雨衣!”说着,爸爸便解开大衣,拿出了雨衣。在为我披上雨衣的一刹那,爸爸冰冷的手指划过我的后颈,我猝不及防打了一个寒噤。令我不敢置信的是,爸爸为了让我不感到寒冷,竟把雨衣牢牢地护在了怀里,取出时还有着些许暖意。这一刻,我内心的抗拒早已消失,心理防线被攻破,不争气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

寒风肆意地刮着,我和爸爸在微弱的灯光照耀下走回家,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因为我心里明白,爸爸是爱我的。当看到家里的灯光还亮着时,我知道,妈妈也在等我。有人等待的感觉真好。

“冻坏了吧!来,快来暖暖手!”妈妈倒出为我烧好的热水,拿来毛巾说:“傻丫头,以后有什么不开心,可千万别离家出走啊!不知道爸爸妈妈多担心你呀!”我把冻僵的双手放进热水里,无比温暖,就像我此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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