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08-03

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用10篇)

1.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清理整顿废旧物品回收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清理整顿废旧物品回收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市综治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 废旧物品回收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废旧物品回收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行业中存在的收赃、销赃和非法收购铁路、供电、电信通讯、水利、市政公共设施等专用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创建“平安**”,市综治委决定对全市废旧物品回收业进行集中专项清理整顿。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集中专项清理整顿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创建“平安**”活动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合法经营为目标,依法律、按政策从严管理、从严打击,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废旧物品回收业合法、有序经营。

二、工作目标

集中专项清理整顿要依照国家、省、州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全面审核,控制废旧物品回收业网点的布局和数量,规范流动收购废旧物品行为,切实加强管理,严厉打击盗窃市政公共设施、居民财物、生产性废旧金属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违规经营、无证经营、一证多点经营、超范围经营、偷税漏税等问题,取缔无证经营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流动收购业户,确保批准经营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业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经营,使行业内存在的盗窃、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方法步骤

集中专项清理整顿分个两阶段进行。调查摸底和对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阶段

公安部门负责对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对其中的流动人口该发函的要及时发出,全面掌握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有前科劣迹的业主或从业人员重点掌握;对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人员、拾荒者进行调查摸底,对其中的外地流动人口要采取发函、网上比对等方式掌握其基本情况;要组织对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使这些人员进一步掌握什么物品该收,什么物品不该收,明确要求各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网点和业户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登记。

经济、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环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消防、铁路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对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的布局、消防安全、环保、卫生、办照、纳税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底数,并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与要求,对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集中清理整顿阶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为流动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业户办理胸卡、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网点和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对不按照规定登记、违法收购盗窃物品和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要按照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要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对明知是盗窃物品而不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仍违法收购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广建耳目特情,加强阵地控制,力争破获一批案件。要组织警力在出城要道检查车辆、查获盗窃公共设施后销赃到

外地的不法人员。要加强巡逻,及时抓获盗窃公共设施的人员。经济、商务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强化对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方式对收购网点,布局进行调整,对拒不接受整改的责令其停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对无证经营、一证多点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对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流动废旧物品回收的,要没收其用于流动收购的设备,对此公安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对工作中没收的设备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并办理相应手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对非法占道经营废旧物品回收的行为予以取缔;对在市区内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不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佩带胸卡、携带有关证照的,要扣押其收购工具。

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认真督促整改,对在期限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给予相应处罚,并建议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取缔。环保、卫生部门要针对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业户存在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等问题进行认真彻底治理,该处罚的加大力度处罚。

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对偷税、漏税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业户依照处罚上限予以处罚。

铁路公安部门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治安工作,确保列车提速后运输生产安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铁路沿线米以内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进行重点整治,对擅自变更地点、进入这一区域经营的和在这一区域内无证经营的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清理整顿废旧物品回收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市公安局政委

***市工商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国税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市爱卫会主任 ***市建设局副局长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办公室由前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

*,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

各相关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实施综合治理,彻底整治。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将每阶段成果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

2、依法从严查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顿,必须牢固树立“治乱用重典”的思想意识。对于问题严重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该取缔的必须予以取缔,该查封的必须予以查封,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和经营人员,要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处罚上限予以重处,绝不能以罚代拘,降格处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同时,建立健全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督促落实。对于扣押、收缴的相关物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登记,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将物品退回原主,违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法责任。

限制审批,严格管理 在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一律不审批废旧物品回收业开业。

如果经批准开业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迁移地址、变更负责人,要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营业。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要依法处罚。

今后,有关部门务必要严格审批制度,本着限制审批、削减数量的原则,对不

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地点设在居民区内达不到环保、卫生要求的,一律不予审。要坚决停止对铁路沿线米以内区域新开业废旧物品回收业网点的审批。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7月2日

2.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决定在XX镇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关要求,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妨害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重点为:

(一)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不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物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

三、方法步骤

专项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6日-5月10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小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维权须知、警示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执法检查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将被投诉过的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认真开展执法活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三)总结上报阶段(6月1日-6月6日)。

对辖区内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

成立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

(二)密切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本地实际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挽回。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由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三)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应急处置。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便捷及时维权。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加强风险研判,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新形式、新问题和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3.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7]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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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市统一协调行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字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2000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4.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日期:2012-06-13 09:43:00 文章点击数:164 稿源: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冷运岚

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障沿江开放开发战略顺利实施,九江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用两个月时间开展园区用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为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港区、工业基地范围内所有企业用地。重点清理7个方面:一是未批先用和已批未供的用地,重点审查办理报批手续及供地手续的情况;二是工业用地出让程序不到位或未采取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的;三是达到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却未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四是虽已开工但未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及投资强度的;五是实际用地面积与批准用地面积不一致,少批多占、多建的;六是欠缴土地出让金、税金及有关规费的;七是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如新建厂区容积率未达到1.0,配建的办公、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超过项目总面积7%,厂区绿地率超过20%,建筑系数低于30%等。

“七个一批”提高土地利用率

——宜春市启动土地批后监管专项行动

日期:2012-05-31 09:12:00 文章点击数:277 稿源:厅宣教中心 李绍荣/宜春市局 李杰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把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主题活动与当前国土资源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手抓业务工作问效,一手抓干部作风整治,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工作目标。继全市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后,宜春市政府又召开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专项行动。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从5月下旬起,利用三个月时间,重点对2003年以来批而未用、批而未征和2005年以来供而未用、供多建少的土地,按照“加快供地、区位调整、完善手续、清理核销、开工盘活、依法收回、强化储备”原则,通过加快供地节奏,依法督查整改等措施,确保2009年及以前的供地率达到100﹪,2010年至2012年的供地率分别达到90﹪、80﹪、50﹪以上,供而未用土地开工率达8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80﹪以上。

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对批准时已有用地意向的项目积极跟进项目进展,具备供地条件的采取出让或划拨方式尽快供地;对政府机关、公路、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等已用未供土地,加快办理供地手续;对用地主体不明确,而实际已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项目,用地主体确定为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或征地拆迁迟缓等原因造成批而未供但短期内可以供地的,采取部门联动、落实责任,依照法律程序予以供地。

区位调整置换一批。对已完成土地报批,但因建设规划调整或征地拆迁难于到位等原因而不能供地的,依法实施区位调整,按照“同地类、等面积、定用途、合规划”的原则,及时进行置换。

完善手续办理一批。土地出让或划拨后,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批而未供和供地后剩下的边角土地,尽快完善手续,调整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按新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尽快供

地。对不具备出让或划拨条件但可以单独划宗供地的边角土地,可由政府划拨用于道路或绿化。

查明情况核销一批。对于道路、绿化、公益事业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经查明原因确属无法单独划宗进行供地的,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录入台帐,予以核销。

督促开工盘活一批。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对每个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做到动工前提醒督促,动工后定期巡查,竣工后复核验收。督促供而未用、批多建少和停工停建企业开工建设,盘活未利用土地资源。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严格按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追究违约责任,收取违约金。

依法依规收回一批。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标准,逐宗审核供而未用、供多建少土地,对已构成闲置的供而未用土地,认真分析闲置原因,针对不同的闲置成因,一地一策,依法分类处置。对因使用权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及以上的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政府收购储备一批。对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5号令)和《关于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整改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的通知》(国土督办发〔2010〕3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收回的闲置土地一律纳入政府储备。

萍乡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日期:2012-04-27 15:31:00 文章点击数:181 稿源: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姚建中

4月2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卫民在新城区管委会主持召开市长专题办公会,研究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会上,陈市长强调,要进一步清理闲置土地,设法盘活一批土地,实行集约节约有序用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采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亩产论英雄”等有效措施,着力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在全社会形成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今年仍然注重对土地用途的管制与引导;立足挖存量、控增量,提高现有企业容积率,深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和“联审联批”的后续评估管理制度,继续做好节约集约这篇“文章”。

全国通查悄然进行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2-06-1

3闲置土地“严打”再起风暴。

在投资热情高涨而土地供应减少的背景下,地方的闲置土地治理工作正在悄然进行。

目前,河南省正在全省范围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目前正处于第一阶段。”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表示,现时河南省还在摸底规划区内闲置土地的概况,而此次行动获得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国土资源局去下面查,如果县和镇政府不支持,基本上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位参与治理闲置土地的执法工作人员表示。

而在屡战屡败的停滞后,针对闲置土地的严查工作再次强力展开,这次活动由河南省国土厅、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三机构联合,集中4个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的专项治理。

“此次治理,要收回一批闲置土地,盘活一批存量用地,调整一批低效用地,促进一批项目开工,同时查处一批违规用地及土地闲置浪费背后的腐败问题,以期2006年至2010年的建设用地批后征地率不低于80%,征后供地率不低于90%,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60%。”张启生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副主任曲卫东则对此表现出一定的担心:“如果这次查处非常严格,那么对河南省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曲卫东认为,河南省房企或出现破产案例。

“我们现在也在治理闲置土地,只是没有公布而已。”东部某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告诉笔者。笔者拿到该市市区闲置土地统计方案得知:其闲置土地63亩,其中已盘活土地面积44亩,收回闲置土地11亩,从查处的结果来看闲置原因主要是规划不符合、企业原因、法院查封三大类,三者所占比例相当。

随后笔者从东莞国土资源局、成都国土资源局、湖南国土资源厅等单位了解到,这些地方也在集中清理城乡接合点的闲置土地。

“2012年各地政府换届完成后,刚上任的地方政府官员建设热情强劲,而2012年国土部土地供应却减少,同时加强了违法违规的监督力度,这个时候地方国土资源局规避土地使用风险的重要方式就是盘活闲置土地,这对国土部和地方政府来说都是好事。”国土部咨询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分析说。

按照以往经验,国土部每年3月至7月都会集中力量清理查处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的闲置土地等突出问题。

5.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为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和用工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文件精神,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于2月8日至3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04人次,检查职业介绍机构112户,查处违反职业中介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269件,其中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212件,提供虚假就业信息10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35件;责令改正35件,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等0.275万元。通过专项集中整治,有效地维护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一、统一领导,积极协调,明确职责

我市此次专项行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我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方案,并指定各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同时,为达到全面清查,不留死角的目的,在2中旬,我们充分发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优势,调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的力量,通过调查和填报《职

业介绍机构情况调查表》,及时掌握全市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对证照齐全、有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的、有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既无营业执照又无许可证的中介进行排摸分类,确定重点地区、场所,完成清理整顿对象梳理排查等清理工作。同时,专门向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下发自查自纠表格,全面督促其自查自纠,主动整改。

二、切实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多样化载体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对此,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春风行动”为契机,专门设计了“用人单位招工须知”、“劳动者求职须知” 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指南”等宣传资料,全市累计发放4万余份。并开通了宿迁市劳动保障网络咨询投诉平台,公布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各协调小组单位的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同时制作专门横幅,在求职人员聚集区和醒目位置予以悬挂,提醒务工者到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市各级监察大(中)队、社险办、培训等等职能科室深入招聘会一线,现场办公,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有效的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障意识。

三、突出查处重点,确保取得实效

在专项行动中,市监察支队高度重视,制定了详实的工作计划。针对人力资源市场、汽车站,家政服务公司密集区域等周边可能自发形成劳务市场的情况,特别是针对中介领域的违法活动制定落实了专项行动的监察检查方案。检查组每到一次,采取查、问、看、讲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即:查:企业和业主有无合法证照,是否合法经营,有无招收童工和未成年人等;问:用工时间,工资待遇是

否合法;看:工作环境是否合格是否危害职工身体身心健康:讲:就是宣讲《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招用工政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宿迁市张军中介信息服务部在没有任何职业介绍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把一份工作介绍给两人,并通过现场竞标的方式收取高额手续费,针对这一情况,联合检查小组现场责令张军全额退还所收手续费,并依法取缔这一 “黑中介”。

针对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及时了解职介内用工规范情况及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市场内的职业介绍所部分新招用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的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取得职业介绍资格证,市支队及时督促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职业介绍培训。同时,各县区也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专项行动。泗洪县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对出现的超范围经营的现象,监察人员当场予以制止,指出违法行为并晓以利害关系,向其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教育后屡教不改的按照程序进行处罚。宿城区针对非法中介机构经营场地隐蔽、不固定等特性,打破常规检查模式,采取迂回调查、声东击西、错时错地检查等方法,进行反复拉网式的突击检查,有效地遏止职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了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整个专项行动中,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虽然,我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遏制了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从检查情况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劳动力市场需求中,合法职业中介机构缺口较大,导致非法职介机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从事职介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用人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高,招聘、用工行为不规范,出现常招聘、高流失的恶性循环;三是个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场地小,信息化程度低,也是制约整体秩序因素;四是部分市属建筑装饰企业招用人员途径不规范,通常是通过违法分包的方式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合法资质的自然人,通过老乡带老乡的方式寻找劳动力,从而导致施工项目的劳动用工管理较混乱,不能有效地掌控劳动者的动向和工作内容。

6.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汇 报 材 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

首先,我谨代表XXXX煤业全体员工对省煤矿安全督查组莅临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并对省厅、市、县两局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XX煤业目前基建工程进展和安全集中整治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概况

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县XX镇XX村,行政区划属XX镇管辖。XXXX煤业是晋煤重组办[XXXX]XX号文批准的XXXXXXXX矿井,由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为主体,兼并重组原XXXXXXXX有限公司XXXX煤矿而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批准开采XXXX#煤层,井田面积XXXX平方公里,保有储量XXXX万吨,生产规模为XXXX万吨/年。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自燃等级为Ⅱ级,属于自燃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XXXX年XX月取得开工报告,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新公司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XXXX煤业自实质性接管以来,成立了以“六长”为首的领导机构,还配备了XX名副总工程师,设立了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调度室、地测科、总工办等十二个井上下职能科室,成立了探放水、瓦斯抽放等专业化队伍,目前为止,配备有B类安全管理人员XX名,特种作业人员XX人,均经临汾市煤炭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能满足矿井建设需求。宝欣煤业还通过公开招投标分别与XXXX集团有限公司和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定了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与XXXX有限公司签定了矿井建设工程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12]110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安委会晋安发[2012]4号《关于开展全省百日煤矿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县文件会议要求,我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本次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做了安排布署,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通过条幅、班前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发动。重点针对文件中提到的整合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瓦斯治理工作、水害治理工作及劳动用工管理四个方面共28条检查内容,由各专业科室自行组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每月还由领导组牵头、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参加,对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涉及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1)我公司自2010年12月14日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1696号文批准开工建设以来,严格按初步设计进行建设施工,不存在建设期内擅自组织生产行为。

(2)公司是单独保留矿井,初设中无安全措施井,不存在变更用途。

(3)开工建设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初步设计未发生重大变更。

(4)公司是单独保留矿井,利用原有系统进行扩建,无废弃系统。

(5)建设中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没有变化。

(6)经排查公司不存在重大隐患,目前按照市、县要求“一停三不停”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

(7)公司规范施工,不存在擅自组织施工现象。

(8)矿井由主斜井和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合理。

(9)矿井按规程调配风量,各作业地点风量充足,不存在无风和微风作业行为。

3进行建设。

(27)施工单位中十冶、温州井巷分别与施工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28)公司劳动组织管理规范,不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混乱现象。

2、组织对XX月XX日、XX月XX日省、市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来我公司检查存在的XX条问题和隐患进行了回头看,目前为止,已整改XX条,剩余3条正在积极整改中,具体如下:

(1)加强CH4抽放管理,合理布置抽放点,抽放不测定流量,采空区抽放不测定O2含量。

原因:公司原有一套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不能满足矿井需要,正在对现有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改造。

(2)地面主扇供电(低压)配电无联络柜,现使用换相刀闸开关。

原因:目前公司正在对供电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主扇供电配电安装联络柜,现已制定了《关于主风机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装联络柜前风机停送电安全。

(3)矿井入井双回路供电,但目前是双回路环形供电,应做好停送电的安全工作。

原因:目前公司正在对供电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将实现双回路分列运行,现已制定了《关于井下高压环形供电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3、XX月XX日、XX月XX日市县煤炭局煤矿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检查组分别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31条,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公司召开了由总经理主持的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人数、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集中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经县局领导批示,认真组织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同时为保证集中清理整顿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公司还制定了整顿期间专项安

工人同下同上,及时协调解决现场作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3、严格按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煤矿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针对在各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组织整改。

4、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公司领导包项目、科室包业务单位形式,从安全、思想、素质三方面,全面加强全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水平。

5、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定期对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时整改完善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完工一项,达标一项,争取在联合试运转前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

6、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副立井筒、主斜井、排水管路防冻工作,防患于未然。同时,进一步加强矿区及周边地区防火工作,并组织员工学习火灾预防及火灾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公司抗灾能力。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切实加强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精细化、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平稳运行。

7.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专项治理方案

近期,一些省(区)发生的私屠滥宰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第355号)要求,严厉打击图木舒克市私屠滥宰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屠宰市场秩序,强化肉品卫生安全,商务局、公安局、卫生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决定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6月,在图木舒克市开展打击畜禽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图木舒克市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公安局、卫生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位负责人及各团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副局长余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及时收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向市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传达上级指示;

(二)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根据整治进度,报请市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总体要求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户或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宰前、宰中、宰后等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图木舒克市畜禽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私屠滥宰问题。到2012年6月底,努力实图木舒克市销售的畜禽肉品全部来自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到2012年年底,努力实现城镇销售的畜禽肉品全部来自畜禽定点屠宰企业。

三、整治任务

(一)坚决整治违法违规屠宰畜禽行为。图木舒克市商务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会同公安、卫生、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以城市偏僻巷道、城团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偏远连队为重点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整治违法、违规屠宰畜禽行为,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私屠滥宰专业户或私屠滥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严厉打击往畜禽或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换发及使用管理。目前,自治区商务厅已启动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屠宰资格证和标志牌、章换发工作。图木舒克市商务局要在行政机构改革中,保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不断不乱,根据商务厅有关要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再进行一次认真审核,认真填写审核意见。

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资格证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的,立即按有关程序,取消其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对一证多用、违法设立屠宰分厂和车间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冒用或使用伪造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章的,以及取消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后仍然屠宰畜禽的,依照打击私屠滥宰的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三)严格实行畜禽屠宰检疫检验。畜牧兽站要规范屠宰检疫行为,严格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以及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现象,严厉打击出场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行为。商务局要督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和检验证章使用,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厂(场)。畜牧兽医站和商务局要密切配合,确保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全部为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并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章。

(四)深入整治经营私屠滥宰肉品行为。工商局要以各类经营畜禽肉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盖肉品检验合格章和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章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品的违法行为,督促畜禽肉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肉品安全责任。

(五)严防私屠滥宰肉品流入加工消费环节。卫生、质监和食药监局要监督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各地要以肉制品加工专业村、肉类加工小作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肉品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1年11-12月)。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养殖、收购贩运、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餐饮、集体食堂等肉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实行分类、分片、分级跟踪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月-2012年4月)。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5-6月)。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目标进行督促检查,形成总结报告报商务厅,由商务厅汇总报商务部。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统筹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及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的,要抓紧研究解决;对部门职责不清、存在监管漏洞的,要及时明确负责部门;对长期存在的私屠滥宰专业户,既要坚决予以取缔,也要考虑历史因素,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处理好善后事宜,避免激化矛盾。

(二)加强部门协作,坚持综合治理。商务局要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牵头建立打击私屠滥宰部门协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关系,共享监管信息,形成打击私屠滥宰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链条。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者销售、使用私屠滥宰肉品线索的,要相互通报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尤其要注意追踪畜禽源头和肉品流向,查清违法违规网络和非法生产经营链条,坚决打击分工明确、宰销一条龙的私屠滥宰违法犯罪团伙。要进一步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间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各监管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挖违法犯罪网络,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三)建立公告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商务局要抓紧研究建立公告制度,对供应当地市场的屠宰企业,依法及时予以公布,对从事过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公布并采取专门的监管措施。深入研究私屠滥宰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从法律、经济、行政等方面入手,制订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探索完善各环节索证索票机制,积极推进各环节记录信息的电子化和互联互通,实现肉品全过程可追溯,为打击私屠滥宰提供有力支撑。

8.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发[2009]4号)文件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区范围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 1

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介(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区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臵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

(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的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

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营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区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4月开始,至2009年8月中旬前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月初)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中旬-5月中旬)

各有关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报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

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09年5月15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行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中旬前报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中旬)

在推进集中整治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加快组织制订市场中介机构方面的政策制度,推动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少云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木发,区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邹志辉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效能投诉中心、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安源土地分局、区建设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工作要求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附:

1、安源区清理和整顿中介机构自查登记表

9.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和村集体合法权益为中心,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努力构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因政策不落实、农民负担加重而发生涉负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纠正和查处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取消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三、清理内容

重点对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

(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赞助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报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会费、治安费等;

(四)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五)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

动;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15日前完成)。

(二)集中排查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三)清退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10日)。

(四)总结报告阶段(10月10日前)。

五、清理方式

全乡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采取以村

自查为主、乡里组织督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村组织人员对本村2009年以来财务进行全面清理。乡抽调业务人员对各村自查情况进行复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由盘楹乡长任组长,李琳红、欧方仁、袁方达任副组长,刘燕、谭红任、何庚雄、曹曼英、刘健玉、马英、曹安平为成员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乡经管站,谭红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精心组织,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在全乡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中,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定期督导,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活动结束后,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及时向市监管办、纠风办汇总上报相关情况。

10.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

针对安徽省的1.4万吨工业“废渣盐”流入市场,严重扰乱了盐业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事件,引起了州盐务局的高度重视,为防止“废渣盐”流入巴州市场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12年2月17日,巴州盐务分局成立了以王安明局长为组长的巴州清理整顿盐业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会同当地工商、卫生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食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012年2月20日,副局长董彦林带领州、市两级盐政执法人员,深入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和静县城乡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商店、食品加工企业、餐馆等地,加强食盐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对从事盐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一检查,将对违反国家盐业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此次展开专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正在进行中,整治的重点对象是无证擅自批发和销售食盐、非法渠道购进食盐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购进劣质盐、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业,包括边远乡村、农牧团场、城乡结合部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地区。严格的执法和拉网式的检查必将给各类涉盐违法活动予以严厉打击。

梅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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