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委会例会制度

2024-07-31

班委会例会制度(共8篇)

1.班委会例会制度 篇一

校委会例会制度

一、学校校委会行成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

二、校委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加决策,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例会上,各部门要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对本周部门重大工作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召开例会前要把会议的内容和议题提前通知各校委会人员,以便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

四、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制定制度、种类量化方案等重大事宜,均须经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五、例会实行民主集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未宣布前,不得随意乱说,一旦行成会议精神,必须遵照执行。

六、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

2.班委会例会制度 篇二

一、审判委员会的职能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 “规范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关系, 改革审委会制度, 完善办案责任制, 让审判者裁判, 让裁判者负责。”其中, 改革审委会制度就是为了规范司法归责。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应该立足于法律对其功能的赋予和法律地位的界定。在法律界定本身没有问题而是实践中制度被人为的异化的情况下, 改革的中心就需要放在对实践的修整。《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 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在第三十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了审判委员会由决定回避和决定案件再审的权利。《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审判委员会的决定 ( 院长) 回避和案件再审的权利。按照这样的制度设置, 法律赋予审判委员会四项职能:总结审判经验; 重大疑难案件的实体决定权; 决定 ( 法院院长) 回避和决定案件再审的权利; 其他与审判有关的工作, 一般为制定规章制度。

《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 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多样化, 成员包括正副院长、各庭庭长和一些行政部门的非专业人士。这种工作机制和组成就决定案件的判决是多数人共同讨论作出, 可以有效抵抗外来干预, 杜绝内部徇私舞弊, 增加个案判决的公平公正。同时, 审判委员会中大多是专业从事审理工作的委员, 专业水平高, 经验丰富, 由他们共同讨论案件, 可以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专业分析从而得出公正判决。

二、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但是, 在实践中, 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被滥用,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过于依赖审判委员会, 把多数案件都交由审判委员会审理, 并且对于审委会作出的决定全盘接受, 使得法官自身没有独立性。另外在法官的意见和审委会的意见不一致时, 往往是审委会的意见成为判决的依据, 这样法官的审判权被审委会架空。审判委员会中一些行政部门非专业人员的存在, 也会干扰法院对案件的裁判, 容易出现“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对于实体结果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而言,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由合议庭转述给审委会了解, 由于转述的间接性和片面性,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失去了对审判主体的影响力和约束作用, 法庭庭审空洞化和表演化。而审委会对案件的实体决定权, 判决内容的作出实体和审理案件的主体发生了绝对的分离, 审委会对案件的讨论是建立在合议庭整理人员的汇报基础上的, 而这种汇报是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言辞方式参加审判活动的转述, 是典型的审而不判, 判而不审。因此, 对审委会的改革就要可以通过诉讼化改造的方式避免其违反程序正义, 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 裁判者负责”。

三、推行司法责任制的原因

可以从“改革审委会制度”这项内容中看出当前司法改革的重心在于完善司法责任制, 从而保证公正司法, 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行司法责任制的原因在于其符合司法运行规律, 这一规律突出体现于司法的亲断性和独立性。而改革审委会制度就是为了使司法者亲身经历司法程序、直接审查证据, 从而有效建立心证、认定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 改变以往的审判分离的情形。司法责任制体现了司法专业化化与程序正当性精神。现代社会司法问题复杂, 法律关系混乱, 事实认定较困难, 如果不要求司法人员具有高度的专业能力, 那司法的公正与公信力不可能实现。

司法责任制针对的是我国司法固有弊端, 现实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司法活动中存在着大量以内部报告代替司法亲历, 以行政决策代替司法审判, 未审先判的现象。建立司法责任制, 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这种弊端, 从而保证公正司法, 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实行司法责任制面临的困难

但是, 完善司法责任制与司法资源配置的有限性可能发生冲突, 由于司法资源配置的有限性, 难以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与司法工作人员目前享有的待遇、保障相冲突。责任和待遇的极大差距可能会使法院检察院流失大量的司法人才。在高薪养司法难以实现的情况下, 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很难发挥应有的效果。司法责任制在实践中真正得到较好的实行, 与之相协调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必须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蔡辉.从审判委员会的职能看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J].法制与经济, 2016.1.

[2]贺卫方.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几点评论[J].北大法律评论, 1998 (2) .

[3]孔祥俊.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5.

3.高校班长例会制度的创新与实践 篇三

关键词:班长例会制度 精细化管理 创新机制

一、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进班级建设

精细化管理应用于班级,通过刚性的制度、强化责任的落实等手段,来规范班级成员的行为规范,引导班级成员自觉向符合学校规章制度与班级发展要求的方向靠拢,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潜力,让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班级精细化管理,要坚持“以勤为本”对待班级的问题和现象要坚持勤观察、勤思考、勤分析、勤指导。对待学生的积极表现勤鼓励;消极思维勤转换。悉心对待每一个细小的问题和微小的情况,把握每一个细微的教育契机,不断提升教育效果。对班级日常情况和紧急情况有一个统筹规划和应急预设,对班情学情要做到心中有数。明确班级特点及优势不足,心系每位班长的成长和发展。比如每周一的班长例会,我会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安排,先让部分班长分析一下上一周班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然后全体班长一起出谋划策解决问题。当问题不多时,我会准备一些培训课程,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培训,鼓励班长出谋划策,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真正营造一种轻松和谐,民主开放的学习交流氛围,对班长的价值观、人生观给予正确的引导。同时对于部分班级管理出现的细节问题、突发问题及时说,说到位,并对班长日常的行为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估和引导。

在班级精细化管理中要求各位班长做到班级事务事事心中有数,发挥各岗位职能的作用,使班级事务事事清楚明白,每位班委都处理好自己所管范围的问题。例如班级卫生方面,为了进一步改善班级卫生状况,我们将使班级卫生制度在规范化的前提下精细化,使每位学生都明确自身的责任。进而细分个人职责为管理责任和岗位责任,细化奖惩机制,对恶意逃避卫生责任的人给予惩罚的同时,强化正面榜样的力量,树立班级劳动之星。细化班级室内外卫生区域,实现班内就近区片负责制,外环点面专项负责制。力求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同时,在班级精细化管理中,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力争做到当日当时问题,当日当时处理,不拖延、不累积,而且当问题出现时及时处理的效果也比过两天再处理的效果要好。并在班级精细化管理中,扩大管理幅度,使班级管理者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不留管理死角,提升管理质量。俗话说“群雁不乱靠头雁,万马奔腾,需一马当先”,要搞好班级建设,班长的作用非常重要,班长就是班级活动和各项工作的主群体,是“兵头将尾”,班长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班级的活力、创新力、凝聚力。

二、创新培养机制、提升整体素质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班级是学生成长的摇篮。一个良好的班级会激励学生不断进取,促使其主动、健康的成长。要到达到这个目的,班级管理骑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班级管理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探索出一个适合高校班级管理的积极的制度模式。创新班级管理模式,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充分发扬学生的民主、展露学生的自由天性等诸多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不断注入鲜活的动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班长的凝聚力,增强班长对于班长例会的认同感,在每年一届的班长论坛的基础上,尝试将项目管理的思想纳入班长管理。在班长内设立项目团队,以每一个具体的主题活动为单位,确定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开展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并要求各中心参与相关的活动部分。这样,若干个这样项目小组就形成了一个为完成专门任务而出现的横向系统,这个横向系统与原来垂直的职能系统之间就组成了一个矩阵,“矩阵式”管理模式在班长队伍中初步形成,通过“矩阵式”的设计,大大提高了班长各项活动的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班长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也得到了充分锻炼和培养。

采取后备人才培训方式,建立班长后备人才库,利用培训考核和优胜劣汰方式,对素质低,考试成绩差、管理能力低的班长进行及时的更换,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班长管理队伍。对于每年评选出的优秀班级、优秀班长及红旗团支部给予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班长给予优秀班长荣誉证书,在入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有一定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班长积极推荐其加入院干队伍。

通过实施对班长的各类全面培训,提升了班长业务技术素质和综合管理的能力,有了班长的以身作則,整个班级就有了前进的动力。他们的快速成长无疑在班级中起着很好的示范作用,对于班级整体素质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构建网络空间、创设交流平台

大学班级是高校管理体制下的一个基层组织,因此,班级管理的有效化直接影响到整个高校教育工作能否正常运行。由于高校课程的相对分散,年级层次的分化,导致我们很难用常规手段面对面的去进行管理,而新时期新媒体网络的出现,给予我们高校班级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在常规管理基础之上的,我们可以通过建立班主任、班委及个人的详细数据库,将班级管理网络化,利用手机、电脑等作为传输终端及时传播班级信息及管理下的异动情况。做到信息的实时更新,信息的准时传输,信息的公开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推动班长能更好的利用班级建立的信息传输平台去有效的进行管理。在新媒体盛行的当下加快建设班级管理的网络化进程是一种时代的趋势,对班级整体管理的科学性,执行力以及运行水平会有很大的帮助,提高班级管理的快捷性和方便性。

随着微信,微博的普及化,高校学生工作者从最初只利用QQ作为唯一的信息传输工具,而当下现在我们可以利用微信建立班级联系,传输信息,举办微课堂对班长进行实时的培训,利用微博建立班级微博网页,班长可以通过微博发公开的博文,对班级建设提出科学有效的建议等,这样以QQ、微信、微博三位一体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再结合传统的管理方法让普通同学可以共同参与到班级的管理和监督中来。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我相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校辅导员整天处于琐事缠身、疲于应付、到处救火的状态,能够有效的管理班级,腾出更多的精力与时间去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四、阶段性成果与推广价值

经过上述的不懈努力和探索,班长例会制度发展目标坚定,班长对班长例会制度的认同感不断增强,班集体凝聚力显著提高,班长队伍素质得到有效培养,班长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充分挖掘,在同类院系中逐步脱颖而出。两年来,经过学工队伍的努力和探索,班长例会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态势。通过成立班长例会制度以后,我院无论是从班风还是学风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班长的自身素质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院每年新生班主任助理几乎都是从高年级班长队伍中选拔出来的,各年级班长的成绩也均保持在班级前五名之内,他们成为了我院学生干部队伍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班长时刻与辅导员老师保持联系,做到了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当好了院部与学生之间的纽带。在班长例会制度的延伸下,我院各班自2014年起开始开展每学期一次的班委述职报告,班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被充分的调动起来,我院形成了一种“各司其职,各就其位”的良好工作氛围。2015年5月和2016年6月我院成功举办两届班长论坛,班长论坛成功的开展为我院今后班级建设与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班长这支队伍提供了更好的锻炼平台。

通过不断的思考和实践发现,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对于充分彰显当代大学生的个性与能力特点,提高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锻炼大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在教育改革的今天,全面提高高校教育质量,积极探索人才管理模式,也是高校人才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 陈沛然.《高校班级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考与实践》.学理论.2010.31.

[2] 刘春蕾.《精细化管理在民办高校班集体中的应用研究》.佳木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3] 陈沛然等.《优秀班集体的思维与智慧—以宿迁学院经济贸易系2008级会计学2班为例》.学理论.2010.

4.物业业委会例会会议纪要 篇四

会议地点:某某会议室

参加人员:

会议主持:

会议记录:

会议主题:

对20XX年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通过沟通所披露的问题

会议内容:

一、对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根据去年集团审批通过的预算,本月预计利润为-21067.65;实际完成利润17038.98,经营利润完成率为200%,对于实际情况与月度预算存在的差距,各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办:总经办主要是负责各种资源合同收入、集团营运中心下发的2,500.00/月服务收入、业务招待费、联络费四个预算指标:

本月回款执行情况如下:

1、某某公司因付款手续流程较复杂,未及时回款;

2、中国某某公司、某某科技的款项已于4月份收回;

3、中国某某公司续签资源合同,涨租20XX.00/年(创收),款项已于4月份收回;

4、原财务中心办公区3月份之前一直空置未出租,但已于4月中旬出租;

5、对于某某物协的20XX年度欠费的追缴工作,己上报集团相关部门,正在协助处理当中;除上述款项外的其他收入均已按预算执行到位。

另因本月A、B栋无退租户无房源,以致2,500.00元服务收入指标未完成。业务招待费联络费两项费用指标:我们一直是本着合理控制的原则,费用一定要发生在实处,正常情况下,这两项指标都不会超预算。

工程部:

本月经营用电费、修缮费均控制在预算内:

其中经营用电费节余大,预算数的40000.00元,实际计算公摊数据为:27770.00元,节余12230.00元;主要收A栋业主/租户电价上调(办公性质住户用电电价由0.58元/度提高至0.93),配电间变压器停止使用一台,节约损耗;预算内地下车库地平漆整改工程款暂未付完,6250.00元/月的专项工程支出分摊本月未分摊。本月修缮费(此类费用一般为日常设施设备维修费用)较预算节约费用1056.00元。

安保部:

本月停车费收入58609.00,超预算4909.00元:其中停车月卡收入超预算13860元;临时停车收入低于预算8800元;电动车充电收入低于预算151元。

本月保安设备耗材费用超预算2830.00元,其中:采购巡更棒、铁链、LED灯款实际发生2550.00元,冲减1月份计提1070.00元后,超预算1480.00元;本月采购交通柱款1350.00元,属预算外费用。

本部门的费用指标,因编制预算时是按照往年发生的历史数据预估,可今年因一些管理上的需求及部门耗材单价上调,有些设备耗材费用未在预算内或超预算。

行政部:

本月用人费用较预算数节约11916.28,本月数据都是财务按预算计提,于下月实际发生时冲销本月预提,可比性不强。现用人实际情况为工程缺编1人,安管缺编2人,社保同时节约。另外,本月为每年社保年检月份,年检期间生育险、医疗险基数待定,扣缴不成功:2195.64元,于年检后(4月份)补缴。培训费、招聘费本月未发生。

客服部:

本月物业管理费回款64331.44元;某某物业移交欠费,大业主及业委会成员欠费均己通过工作报告形式向集团申请作为坏帐处理,但是我们还是会协同公司其他部门一起,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追回公司资产。

二、通过沟通所披露的问题

1、全公司上下仍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挖掘收入,争取按月完成指标;

2、客服员加强与业主、租户沟通,争取让大部分业主、租户能按季预交物业管理费用,按时交纳水费;尽量减少应收帐款额度;

3、这段时间客户办月卡的增多,临时停车的减少;另外3月中旬,地下车库地坪漆整改,车位减少导致车辆无法停放,是临时停车收入减少的另一个原因。关于道闸系统停车卡回收情况,现财务中心张总正现场指导跟踪。

5.班委会例会制度 篇五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对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二是对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进行再部署;三是围绕“三个零增长”目标,进一步落实今年最后二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市安监局局长王国强

同志传达了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宣传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布置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建设考核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包荣祥同志部署了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都讲的非常明确,非常具体,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我再强调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务求实效,认真抓好安全培训和《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是关键,而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此,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时指出,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大力建设安全文化,形成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为安全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抓安全宣传教育就是除隐患、保安全的观念,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当前,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要着力抓好两件事,一件是全面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另一件事就是切实抓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第一件事,关于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根据浙江省统一部署,今、明两年将对全省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同时,依法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村(居)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9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___市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各个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都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1、抓领导。全员培训工程是近年来省、市安全生产领域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确保这项任务全面完成,必须切实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各乡镇(街道)和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将全员安全培训作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确保培训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2、抓宣传。全员安全培训是一项全社会性的大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推动,更需要舆论和社会支持。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培训工程的重要意义,使全市上下真正把全员安全培训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举措,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大事来抓,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意识,努力引导广大企业主和从业人员自觉投身到培训教育中来。各乡镇、街道和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培训氛围。要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使全市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形成较好的思想基础。

3、抓责任。一是要做好培训任务的分解和培训责任的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全市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制订具体的培训方案,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和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要分工负责,加强配合。市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___市全员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的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住师资培训和企业全员培训责任主体这两个重点,总体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4、抓保障。一是要落实好经费。各乡镇、街道和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好工作经费。要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材、教学资料经费和培训工作经费,保证全员培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要选用好教材。在全员安全培训中,统一教材的发行量决定培训的广度和工作的力度,也影响着培训的效果。因此,要将统一教材的发行作为全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省安监局组织力量编写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全员安全培训教学系列片》等教材,具有较强的指

导性和可读性,要求每个企业给每个职工购买一本《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每个企业购买一套《全员安全培训系列片》光碟。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选用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其他补充培训资料。

5、抓督查。市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培训内容、教学安排、台帐资料等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要及时协

调和处理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工作考核,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培训进度。市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考核督导组,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全员安全培训的深入开展。

第二件事,关于《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经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法规,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符合现阶段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依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在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和发展,是一部切合实际、注重实效、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该《条例》的制订出台和颁布实施,必将对依法规范管理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当前,务必做好两个方面、四个字的文章,即做好学习的文章,做好实施的文章。在学习方面,就是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认真学习《条例》,深刻认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领会其立法宗旨,熟悉主要内容,掌握精神实质。在如何组织学习方面,要切实做到“四个学”:

1、各级领导要带头学。即市政府、市安委会、各乡镇、街道的领导要带头学《条例》,切实做学法、知法、懂法的模范。

2、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监管人员要系统学,即原原本本地、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以利于更好地执法、用法。

3、企业领导和员工要结合学,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及平时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条例》。

4、各类媒体推动学,即市内的“一报两台”等要创新形式,宣传好《条例》,以配合推动《条例》的学习。在实施方面上,就是对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

这里有必要特别强调一下,不管是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这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都是一项基础的基础工作,其意义和作用就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可以促使全民自觉地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避免和防范发生最低级的常识性的安全生产事故。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而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永无止境的工作。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同时,必须切实做到认真负责对待,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工作实效。也就是要避免应付了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求实效,除了上面提的要求外,另外还要强调的就是,在方式方法上,在形式和内容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三个零增长”目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量,不断规范制度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特别是道路交通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市活动,造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分级管理办法,成效显著。1—10月,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82起,死亡108人,直接经济损失732.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1、17.6和17.9,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16.8,造纸企业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50.0,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大家扎实工作、不懈努力的结果,要倍加珍惜和保持。今年还剩下最后二个月,我们各项工作都进入了冲刺和收官阶段,各级各部门工作千头万绪。越是在这关键时刻,我们越不能掉以轻心,放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越不能忙中出错,放松抓安全生产工作。在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和宣传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同时,要继续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已进入秋冬季节。这一季节具有许多特点:(1)气候干燥、雨水少,容易引发火灾;(2)进入生产、消费等黄金季节,生产企业要开足马力生产,商场、宾馆、饭店等三产企业也进入消费的黄金季节,人流量大、公众场所集聚人多。(3)节日活动多,办会办节多,安全压力增大。(4)车流量加大。(5)烟花爆竹大量燃放,等等。而且,今年正值换届之年,人员调动较多,工作任务很重,情况比较特殊。因此,越是在这繁忙、活跃的时候,越是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适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监员,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设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二)狠抓重点,突破难点。要围绕摘除道路交通事故全省重点县市帽子和造纸企业事故全市老大帽子两个重点和难点,全力抓好平安畅通市创建和造纸企业信用程度评估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刚才包荣祥同志所提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平安畅通市创建职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创建成功。分析我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对照全年目标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讲,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能否实现“零增长”并有所下降,关键在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能否得到有效控制或者有所下降。因此,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平安畅通市建设中,当前依然要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要求,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危险路段、事故多发黑点的整改落实。全市造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工作已完成四分之三,要求在一个月内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市安监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按“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健全造纸企业安全员网络。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加强监管,减少事故。要严格执行造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分级管理的各项政策,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信用程度,使造纸行业成为我市的一个生产安全行业。

(三)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要全力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强化监管,强化整治,消除隐患,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在矿山企业进一步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切实加大对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等违法作业方式的处罚力度,限制并逐步淘汰浅孔排炮开采。要严防死守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贯彻落实市政府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年内要对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整治隐患。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事故。今年以来,我市消防安全总体稳定,但是火警出警次数上升幅度大,1—10月因火警出警448次,比上年同期317次增长41,充分说明我市消防安全隐患和苗头还很多,形势不容乐观。最近,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在不到二个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两起死亡14人、8人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我们一定要引以为诫,警钟长鸣。当前要着重做好多合一建筑物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此外,还要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及水上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农机安全等工作。

(四)狠抓当前,筹划明年。一是要抓好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都要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回顾总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漏补缺,健全台帐,接受考核。要及时部署和组织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兑现奖罚。要注意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突破和经验教训。二是要及时谋划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要针对各自实际,对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早作考虑,早作谋划。市安监局要及早做好明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早修改完善责任制。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最后我还是要说句老话,安全生产工作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不懈努力,不能松劲懈怠。让我们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负重奋进,再接再厉,实干苦干,确保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今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安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6.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篇六

为加强公司车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1)公司车队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和货运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司机及其他员工,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员工,不得连续三次缺席,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3)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车队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车队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完善车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负责车队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车队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5)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践操作,作好现场讲解,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6)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员工,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7)车队员工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罚款2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作停岗处理。

第十三章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制度: 1.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抓得好,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可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对评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部门,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可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公司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特大交通伤亡事故或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4.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5.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或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7.检委会制度专业化改革之路径 篇七

关键词:检察改革 员额制 专业化 司法亲历性

近年来,作为我国检察机关内部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项的重要制度,检委会制度得到不断地发展完善,检委会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但仍存在诸多亟欲解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委会制度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在检委会制度专业化改革与发展方面,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不够,缺乏对一些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的深入研究。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在系统梳理检委会专业化改革的发展脉络与根源性问题基础上,多维度地探索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的路径,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实践。

一、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重新定位检委会制度的功能

伴随着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推进,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委会的制度优势,实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与民主集中制的优势互补,使之更加契合检察发展规律,保障检察改革协调有序推进,我们有必要重新定位其功能作用。首先,有必要将其决策与指导功能逐步过渡为司法评议。从司法实践,尤其是基层检委会运行实践来看,议决重大案件是检委会的核心职能,这一现状导致部分检委会已沦为检察机关的“第二办案机构”。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确保检察官相对独立的办案主体地位,重新界定检委会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处断范围。案件的事实认定及证据采信理应交由员额制改革后的检察官承担,检委会的职能应从现有的司法处断逐步过渡为司法评议,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司法领域中的一些法律适用争议、定罪量刑的自由裁量以及类案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司法评议以及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上。其次,有必要彰显检委会的监督、管理功能。检委会的监督功能主要表现为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避免检察官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局限性,起到案件把关的作用。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经遴选进入检察官员额内的检察官,其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将会在检委会得到较为直观地呈现。另外,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发展,检委会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经验,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检察工作进行科学考评,充分发挥其在检察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将“检察管理”作为新形势下检委会功能拓展的重要方向。再次,有必要高度重视检委会负担的隐性权力协调功能。在我国,国家在一元化领导体制下实行内生型监督[1],这种监督模式体现在检察机关内部,即为检察长负责制与检委会集体领导的有机结合。检委会制度作为“这种内生性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一元化的领导体制下具有明显的政治性”[2]。一直以来,在中国的社会文化传统中,“各种纠纷往往被作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因此,解决纠纷不仅要求确认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还要求修复当事人及其周围人的人际关系,不仅要解决法律上的纠纷,也要解决社会上存在的所有争端。”[3]这样的文化传统体现在检委会制度运行中,主要表现在因“维稳”需要奉命处理一些“敏感案件”。检委会的最终决议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利益等重大政治与社会命题,同时也更容易受到相关的政治或社会压力。这种冲突与压力,已超出了一个检察官应当承受的范围,也是其所不能承受的。“要承担这种政治与社会功能,可能更多需要的是政治资源、政治权威所带来的政治协调能力。”[4]在检察机关,既具有政治协调能力,又具有检察权威的,非检委会莫属。检委会的这一隐性权力协调功能虽然事实上已被司法实务所熟知且运用甚广,但在理论上却很隐晦,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有必要予以重视。

二、遵循司法规律强化检委会制度决策机制建设

首先,合理界定检察长在检委会中的角色定位。实践中,由于检察长既是“统一领导检察院工作”的行政首长同时又是检委会集体中的平等一员,这就难免会产生角色内冲突,可能导致检察长作为检委会集体中的民主一员与作为行政首长角色的主持人之间产生矛盾。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检委会与检察长决策权限内在逻辑矛盾的深层原因在于检察长的角色双重性(即“出主意”角色与“选主意”角色)。[5]笔者认为,理想的情况下,检察长参与检委会决策活动时应立足于“选主意”的会议主持人,在检委会决策体系中仅限于“主持人”角色,不得越位越权。尽量减少作为行政首长这一角色对其他检委会委员的潜在影响,进一步弱化检察长在主持检委会时事实上的主导地位,坚持“最后发表意见”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检委会决策的表决程序,在检委会议决重大案件或重大事项时,将无记名投票模式引入检委会议决程序,以确保检委会的决议是多数委员的意见而非检察长或个别委员的意见。

其次,改革检委会决策模式,增强决策主体的司法亲历性。检委会“作为检察机关的业务决策机构,其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等具有诉讼化性质的议题是检察机关从事司法活动、履行司法职能的体现,理应符合司法对于中立式公正和对抗式参与的要求”[6]。一方面,对检委会议题进行二元化区分,建构对“重大案件”议题的“准司法化”决策模式。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检委会主要审议“重大案件”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议题。其中,“重大案件的内容是一个个案的研究与认定,主要是一种具体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过程”[7],属于诉讼化议题,检委会决策是将法律规定运用到具体个案的司法认定过程,是履行检察机关诉讼职能的体现;而“重大事项则可归结为一种检察政策、刑事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具体检察工作的抽象总结,主要是一种上下级院之间、本院内部上级与具体承办人之间的宏观的政策指导过程”[8],属于行政化的议题,是履行检察机关诉讼职能以外的职能的体现。因此,我们有必要改变过去不加区分地对二元化的检委会议题一概适用一元化(行政化)议事模式,设置与之相适应的二元化议事模式,即“根据审议议题性质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议事程序:对于具有诉讼化议题性质的重大案件,适用‘准司法化模式的议事程序;对于其他性质的重大检察业务事项,适用‘行政化模式的议事程序。”[9]另一方面,适当引入辩论机制以及多媒体示证等方式,增强决策主体的司法亲历性。由担负议题实体审查职责的检委会专职委员提出辩论的动议,委员们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围绕着同一个议题进行交叉论辩。通过自由、充分的论辩,委员们的“不同意见可以实现平等交流,互摆道理,以理服人,有利于委员提高自身素质,也有利于更好发扬民主,消除分歧、增进共识,实现检委会决策的科学性”[10],增强检委会委员对议决议题的熟悉程度与直观感受。

再次,科学界定检委会的职责范畴。一方面,合理限缩“重大案件”议题范围。综合考虑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及其关注度以及改革过渡期内检察官的职责履行匹配度等因素,注重把握适度、循序渐进原则,重点审议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如涉及新类型案件、介入罪与非罪的案件以及具有法条竞合性质的案件;拟在检察环节作出具有终局性决定的案件,对于不诉、撤案等案件办理前期非终局性的案件一般不宜审议;以及其他涉及诉讼法律监督方面的如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等重大、疑难案件。另一方面,准确界定检委会、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的职责范围,合理界定“其他重大问题”范围,充分展现检委会应有的行政属性。尽力避免实践中存在的将检委会视为“第二办案机构”,“其他重大问题”交由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审议决策的现象,充分彰显检委会制度应有的行政属性。将“其他重大问题”的议题限定在涉及检察机关发展方向,对检察工作有着长远的、普遍性的影响,或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重大检察业务问题之内。而其他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则交由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审议。

三、以专业化标准强化检委会决策主体的司法能力建设

首先,规范检委会委员的构成模式、选任标准及程序。针对实践中存在检委会委员构成行政官僚化,选任程序与标准随意化以及委员任期长期化等问题,一方面,要严格委员的选任条件,调整委员结构,将检察业务熟稔、职业伦理素养高的优秀检察官充实到检委会。改革传统的检委会委员选任与行政级别挂钩模式,依照选贤任能原则,除正、副检察长外,其余检委会委员名额按照代表性、广泛性与公正性要求,明确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资深检察官可以担任委员,其他非业务院领导和非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委员;另一方面,严格委员的选任程序,引入竞争性机制,通过公开竞聘等方式进行选任。可采取检察业务考试、公开答辩以及业务素能评比等方式在检察机关内部进行选拨,提出差额候选名单并附个人检察工作业绩在公众媒介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提出正式候选名单报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同时,在选任委员时要严格控制委员的员额比例,优化委员的年龄机构,注重培养优秀的年轻检察官担任委员;另外,明确委员任职期限,原则上应当与检察长任期一致,不得连任两届。但对于检察业务专业人才而言,则应强调检察资历与经验的累积,不能过于强调任期,除有明显过错或违法,一般不得随意任免。

其次,强化检委会专职委员的地位及职能。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检委会专职委员主要是为解决检委会讨论议题时缺乏司法亲历性的缺陷和获取信息递减的矛盾,并使其成为独立的制衡主体(相对于业务部门)而设立的。实践中,专职委员存在着定位不准、角色不明、职责混乱等问题,因此,一方面需要明确专职委员不是检察机关的行政领导,而是检察业务方面的法律专家,应区别于检察机关的副职领导,在检委会中其应“扮演相比其他检委会委员更高瞻远瞩地对议事议案发表决定性参谋意见的角色”[11],进一步完善其“首发”发言制度,并建立与之适应的“首发”行为规范;另一方面要明确专职委员是独立于其他委员的法律专家,应当分管检委会办事机构工作,对检委会议题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杜绝兼任其他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其他院级领导,以充分保障专职委员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

再次,合理配置检委会办事机构及决策辅助机构。实践中,办事机构的配置和职能发挥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检委会的决断能力与司法效率。因此,有必要科学定位其职能,凸显其为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参谋与服务的基本功能与职责,其核心是对拟提请讨论事项、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做好检委会会务及其他相关延伸工作。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已有违改革的总体目标。可考虑在实践的基础上继续采取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合署方式,但必须由具备专业法律素养与检察实务工作经历的专人负责。尝试在办事机构内设立检察业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保障检委会的科学决策。在吸纳刑事法律专家为主的前提下,适当补充民事、经济、法律理论等方面的专家,优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人员结构。

注释:

[1]参见谢佑平:《中国检察监督的政治性与司法性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第253页-第255页。

[2]刘昌强:《检委会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年版,第194页。

[3][日]高见泽磨:《现代中国的纠纷与法》,何勤华、李秀清、曲阳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4]洪浩、操旭辉:《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功能的实证分析》,载《法学评论》2011年第5期。

[5]姚建才:《论检委会民主决策》,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5期。

[6]卞建林、李晶:《检委会议事程序之思考》,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17期。

[7]田涛:《检委会制度的二元化改造》,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8]同[6]。

[9]同[7]。

[10]柳振华、陈明涛:《检委会可否引入辩论机制》,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期。

8.例会制度 篇八

为了对公司各部门月工作进展状况做以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以部署,同时提高团队整体工作效率、力争把公司业务运作推向条理化、计划性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会人员

1、每月月初的第一个星期日早晨九点整,为公司月例会日。

2、原则上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人员(驻项目或因业务出差人员)除外,但各部门应至少派一名代表参加。

3、因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者,需于会议前30分钟告知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

二、会议内容与要求

1、参会人员须认真准备各自当月已完成工作,未完成、需要公司协助待解决等工作事项汇总,总结;要求条理化清晰、语言简练易懂。

2、所有参会人员需携带个人记事本,记录笔等记录工具于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到达现场。

3、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各自会议纪要,并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三、会议组织形式与实施 为了达到会议应有的效果,会议采取轮流汇报、共同协商、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的组织,实施形式。

1、各部门代表逐一汇报工作,有工作障碍现场提出,大家共同协商,并制定出可行方案。

2、最后由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对下一步工作做以部署,具体流程如下:

四、会议奖惩

1、对于积极按时参加月例会,工作善于总结汇报的员工,公司决定将其列为企业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

2、无故缺席或在与会约定时间未到达会议现场的员工,第一次公司将给予其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经济处罚。为了将我们这个大家庭建立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优秀团队,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以上会议规定。

此制度规定自下发之日起严格实施!

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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