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协议合同书

2024-07-05

卖房协议合同书(共11篇)

1.卖房协议合同书 篇一

卖房协议书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次性现金付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

乙方在付款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逾期不交,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2.卖房协议合同书 篇二

Agent技术已经被广泛用于人工智能和Internet领域的研究活动中。多Agent系统是分布式人工智能的研究热点, 其研究重点在于如何保证Agent间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协作, 这是多Agent系统成功运转的关键, 也是增强整个系统可靠性、降低系统通信开销以及提高系统效率的关键。其主要问题可描述为, 在MAS中, 当某一个Agent接收到某一项任务时, 如何在系统中利用最小的通信代价高效地选出一组符合条件的Agent来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在目前对MAS的研究中提出了许多解决该问题的方法, 在所有协作方法中, 基于协商机制的合同网协议 (Contract net protocol, CNP) 是最著名且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协作方法, 是用于分布式问题求解环境下各节点进行通信和控制的一种协作协议。

1 合同网协议

合同网协议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于20世纪70年代末共同出资研究, 用于分布式问题求解的高级通讯和控制协议, 是MAS中采用最为广泛的控制结构。目前, 合同网已经应用于通讯网络管理系统、敏捷制造系统、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分布式感知系统等多Agent系统。

合同网协议是用于解决分布式问题求解环境下各节点之间的任务分配而进行的一种合约协作过程。合同网的节点构成包括:本地数据库节点、通讯处理器、合同处理器和任务处理器, 如图1所示。

本地数据库包括与节点有关的知识库、协调当前状态和问题求解过程的信息。通信处理器与其它节点进行通信, 节点仅通过该部分直接与网络1相接, 通信处理器的主要功能是理解消息的发送、接收及实现。合同处理器主要负责合同网协议的执行过程, 在任务分配过程中, 合同网协议模拟人类商业活动中的招标-投标-中标过程, 合同处理器判断招标所提供的任务, 发送投标和完成合同。同时分析和解释到达的消息, 执行全部节点的协作。任务处理器的任务是实际处理赋予它的任务的求解, 从合同处理器接受所要求解的任务, 利用本地数据库进行求解, 并将结果送到合同处理器。

1.1 基本合同网协议

基本合同网协议的基本思想是将任务的委派通过节点之间的招投标过程实现, 将协作引入到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双向选择过程中, 节点之间通过招标—投标—中标机制进行任务分配, 使系统以较低的代价、较高的质量完成分布式任务。

在合同网协议中, 所有Agent可以归纳为两种角色:管理者和承包商。其中, 管理者的职责包括:对每一个待求解任务建立任务通知书, 将任务通知书发送给有关的承包商Agent;接收并评估来自承包商的投标;从投标中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 与之建立合同;监督任务的完成, 并综合结果。承包商的职责包括:接收相关任务通知书;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接受任务, 不接受发送拒标通知, 否则发送投标通知;如果投标被接受, 按合同执行分配给自己的任务, 向管理者发送求解结果。

在合同网协作方法中, 不需要预先规定Agent的角色, 任何Agent通过发布任务通知而成为管理者;任何Agent通过应答任务通知而成为承包商。系统中的每一待求解任务, 由承担该任务的Agent负责完成。当该Agent无法独立完成该任务时, 它就将履行管理者职责, 为该任务发送任务通知书;然后从返回的投标中选择“最合适”的Agent, 将任务分配给此Agent, 建立相应的合同。

1.2 基本合同网协议的优缺点

在经典的合同网中, 任务的产生、分配、管理者以及承包商的产生均是动态的, 系统的灵活性好。但传统的合同网协议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 影响了实际协商过程以及任务的分配的效率。这些不足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 标书的公布时存在的问题。在经典合同网协议中,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求解者并从中选择合适的最终问题求解者, 管理者Agent需要将招标信息以广播方式发送给系统中所有的承包商Agent, 所有的承包商Agent均可以参加投标。这不但容易造成系统中通信频繁, 管理者还必须对大量的投标申请作出评价, 耗费了系统中的大量资源。可见, 这种不加选择的标书公布方式不仅会造成管理者负载过重, 还可能导致网络阻塞。

其次, 管理者Agent分解任务时存在的问题。任务固有的分解方式可能会不适应开放的分布式环境。管理者Agent为每个子任务选择一个承包商Agent, 并将子任务分配给该承包商Agent, 没有一个承包商Agent通过自己的规划来获得一个子任务, 就算采取子合同方式, 将一个子任务分配给一个Agent的固定任务分配策略也会导致低效率。

2 改进的合同网协议

针对以上的问题,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改进动态合同网协议的Multi-Agent协作模型 (a Multi-Agent Cooperation Model based on Improved Dynamic Contract Net Protocol简称MACMIDCNP) 。MACMIDCNP中, 以联盟为基本单位进行任务的投标, 根据混合遗传蚁群算-法求得能完成任务的最优联盟, 根据可信度以一定概率直接选中该联盟作为承包商, 将通信范围缩小至该联盟内部, 从而大大降低了系统的通信代价, 节省了系统的运行时间, 提高了系统的整体性能。

2.1 基本概念1) 可信度

定义1管理者m相信承包商Ci能够顺利完成任务的程度称为可信度, 记为

可信度是进行任务委托的主要指标之一, 对某个承包商的可信度越高, 则将任务委托给它的可能性就越大。

2) 中标概率

管理者m修改承包商Cj对任务Tj的效用为u' (Ci, Tj) = (1-m) u (Ci, Tj) +m#Trmi (Ci) #u (Ci, Tj) , 其中u (C, T) 为承包商Cj完成任务Tj的效用, m![0, 1]代表可信度在投标决策过程中占的权值, 使用修改后的效用进行中标者的筛选。中标概率用如下公式表示:Z

管理者分配任务时, 根据相应策略探测承包商是否空闲, 若空闲, 则将任务直接以概率Pij发送给指定承包商Cj。

2.2 MACMIDCNP算法

利用联盟机制、相关参数更新规则以及中标概率公式, 以联盟为基本的投标单元, 构造MACMIDCNP算法如下:

算法:MACMIDCNP算法

输入:联盟集C, 任务集T

输出:任务完成记录3

步骤:

1) 管理者利用任务分解推理机及知识库, 将任务T分解为若干个独立的子任务, 即T= (T1, T2, g, Tn) ;

2) 管理者从T中随机选择任务Tj;if (T为空) , 输出任务完成记录, 程序结束;

3) 根据混和遗传蚁群算法求得完成任务Tj的最优联盟Ci及其效用u (C i, T j) ;

4) 对于任务Tj, 以概率Pij选择特定的联盟Ci作为指定承包商, 向其发送标书, 并设定响应时间为deadline;

5) 若承包商Ci同意执行任务, 向管理者发送确认通知;否则, 不发送确认消息;

6) 若在时间deadline内管理者没有收到该承包商的确认消息, 转9) 并减少承包商Ci的可信度;否则管理者直接向承包商Ci发送中标通知, 发送任务Tj, 并监督执行, 同时通知其他投标者投标失败;

7) 承包商Ci收到任务Tj后, 调用任务分解模块, 将任务分解为Tj= (tj1, tj2, …, tjn) , 在联盟内分配、求解。然后返回任务的执行结果给当前系统管理者, 同时根据相应的规则更新相关的状态参数;

8) 若承包商Ci没有完全完成任务, 则根据公式减少该联盟的可信度, 并设剩余任务为Tji, 令Tj=Tji, 将其加入任务集T中, 同时承包商Ci成为新的管理者, 转9) ;否则转11) ;

9) 一轮协作结束;

10) 若管理者决定进行新一轮招标, 转2) ;

11) 任务Tj成功完成, 把Tj从T中删除, 转2) 处理下一个任务。

2.3 仿真实验结果及分析

实验环境:

1) 硬件环境:CPU Intel P4 3.0GHz内存1.00GB;

2) 软件环境:Windows XP;

3) 软件平台:Repast (Recursive Porous Agent Simulation Toolkit) 是芝加哥大学社会科学计算研究中心研制的Multi-Agent建模工具, 设定有20个执行Agent, 任务数由50增至1 500个, 通信代价测试结果如图2所示, 运算代价测试结果如图3所示。

3 结论3

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出, 随着任务数的不断增加, MACMIDCNP算法的通信代价大大低于DCNP算法, 这是因为在MACMIDCNP算法中, 管理者根据可信度与承包商的效用进行决策, 而不是单一的以信任度作为决策标准, 以联盟为基本投标单元而不是以单一Agent为基本单位进行投标, 而联盟的任务求解能力要远远大于单一Agent, 很多单一Agent无法求解的任务可以在联盟内部成功完成, 最终使得系统的通信代价大大降低。另外, MACMIDCNP算法使得管理者能够优先选择能力更强的承包商, 从而节省了运行时间, 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在MACMIDCNP算法中, 管理者根据可信度与承包商的效用进行决策, 而不是单一的以信任度作为决策标准, 以联盟为基本投标单元而不是以单一Agent为基本单位进行投标, 不仅有效地提高了任务完成的效率, 而且大大减少了通讯量, 使得系统整体性能得到提高。实验表明在任务数不断增大的大规模系统中, 该算法比DCNP算法具有明显的优势。

参考文献

[1]万武南, 王晓京, 宋春雨, 等.基于范例推理的合同网模型[J].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 2005, 26 (9) :1578-1581.

3.妻子背着丈夫卖房合同被判无效 篇三

钟源在梁萍和杨小兰办完全部买卖房屋手续后,才知道自己房屋已被卖掉。钟源气冲冲去找买主杨小兰,告诉她买卖无效,因为自己根本不知情。杨小兰却拿出梁萍手写的声明,表示自己有梁萍的声明保证,钟源应该去找自己的妻子,而不是来找买家扯皮。左右不得劲的钟源随即将妻子以及买房人杨小兰起诉至法院。

钟源表示,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私自出售房屋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二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妻子梁萍与买房人杨小兰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整个房屋交易行为无效。

[评析]涉案房屋所有权证明虽然登记为梁萍单独所有,但为夫妻存续期间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梁萍对于房屋的出售等重大事项应使原告钟源知晓并取得其同意。作为购买方的被告杨小兰经中介工作人员告知,已知房屋涉及钟源的利益,但仍在不确定钟源是否同意出售涉案房屋的情况下与梁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不具备第三人善意购买的条件。所以,买卖双方都存在恶意欺诈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动机和行为,这个合同应为无效。

4.个人卖房协议书 篇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出卖给乙方,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三、付款方式:过户前支付

元,过户后支付剩余

万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无转让,无抵押。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甲方应在 年

月交房给乙方,并将甲方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

七、2017年

日前,交付该房产,如发生漏水、漏电、所留物品固定资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移动的物体,如有改变,由甲方全权负责。

八、屋内所带的物品(冰箱、电视、洗衣机、饮水机、沙发、床3个、电视柜、餐桌、茶几、十字绣2个)及厨房设施(油烟机),卫生间(热水器)一律齐全,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带走。

九、2017年

日前,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此房屋经二老

同意,最终产权归二女儿

所有。

证明人:

5.个人卖房协议书(通用) 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楼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楼房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出售的楼房座落于()市()县()镇()街道()小区()号楼()单元()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该房屋按照建设面积计算,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元 大写()万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并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于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在乙方全部交付房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具有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所有权无瑕疵,无抵押,产权合法;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并由此产生责任和后果由甲方一并承担。

第七条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该房屋正式交付前涉及到的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缴清。“或者甲乙双方需要共同协议”可以由()方 自行负责缴清。

第九条该房屋的一切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由乙方承担。乙方接收房屋之前,应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6.卖房合同 篇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xx小区号楼单元

室(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的房屋(新房未装修)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本房按套计价,实际测量面积大与小均不影响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格。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

四、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后,甲方应在10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物品及材料转交给乙方。

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六、甲方交付房屋后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均由乙方负担;房屋毁损等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由乙方承担。1

七、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以受让人身份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住址:

乙方(买方):

住址:

7.卖房协议合同书 篇七

(1) 如果合同的发起者发送了自己的签名信息, 但是长时间没有收到响应者的合同签名, 将会一直处于等待状态。

(2) 在解决争端时, 如果可信第三方发送给合同发起者的信息丢失的话, 将对合同发起者是不公平的。

上述两个问题都是由于合同发起者不能够联系到可信第三方引起的。因此, 本文提出了一个电子合同签名协议模型, 包含签名交换子协议、签名取消子协议和争端解决子协议。本文在电子合同签名协议中引入取消子协议, 使合同发起者能够联系到TTP, 因而解决了上述存在的问题。

前言

本文设计协议是基于两方的电子合同签名协议, 协议的参与者为Alice和Bob。Alice是协议的发起者, Bob是协议的响应者。SIGA (.) 和SIGB (.) 分别是协议用到的两个安全签名算法, 分别代表Alice和Bob的合同签名。假设M总是可以从SIG (M) 中恢复。ETP (.) 和DTP (.) 是TTP安全的加密/解密算法。加密算法ETP (.) 加密随机数R和消息M获得密文c=ERTP (M) 。假设从密文c中TTP可以不仅仅能够得到M, 而且能够得到R, 也就是 (M, R) =DTP (c) 。H (.) 是一个单向哈希函数。

C代表两方即将签署的合同, A代表Alice的身份识别码, B代表Bob的身份识别码, TP代表TTP的身份识别码。SIGA (A, B, TP, C, Z) 和 (M, R) 是Aliee对合同C的承诺, Bob对合同C的承诺是SIGB (A, B, TP, C, Z) , 其中Z=ETPR (A, B, H (c) , M) 。如果Alice得到Bob对合同的承诺, 那么Bob将必须履行合同。相反, 如果Bob得到Aliee对合同的承诺的话, 那么Alice将必须履行合同。合同签名协议的公平性体现在要么双方都得到对方对合同的承诺, 要么双方都得不到对方对合同的承诺。在双方都诚实并且网络正常的情况下, 只需要运行签名交换子协议即可完成合同的签署。而在出现争议的情况下, 合同的发起者可以执行取消子协议取消自己的合同签名, 而合同的响应者可以通过执行争端解决子协议来获得公平。

为了使协议的发起者能够联系到TTP, 并且能知道最后的签名结果。在现有电子合同签名协议的基础上, 增加了一个取消子协议, 同时增加了一个整型变量finished:0, 1, 2。默认值为0, 当仅仅执行交换子协议完成合同后finished值仍为0。当执行交换协议完成合同后, 但是Alice还试图取消合同, TTP检查发现合同完成后将finished置为l。如果是通过执行争端解决子协议完成合同签署, 那么finished的值为2。

一、签名交换子协议

签名交换子协议是电子合同签名协议中主要协议, 正常情况下仅仅执行签名交换子

协议即可完成合同的签署。执行交换子协议是非常高效的, 因为只执行三步即可完成,

并且TTP是不可见的, 即不参与协议的运行。签名交换子协议的形式化描述如下所示。

(1) 假设Alice和Bob己经协商好合同C。Alice首先选择随机对 (M, R) , 用加密算法ETP加密消息得到Z=ETPR (A, B, H (c) , M) 。之后Alice形成自己的签名SIGA (A, B, TP, C, Z) , 并将该签名发送给Bob。

(2) Bob收到Alice的签名SIGA (A, B, TP, C, Z) 后, 先验证签名是否正确, 并且检查消息的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签名不正确或消息结构不符合要求, 则Bob停止协议。否则Bob形成自己的签名SIGB (A, B, TP, C, Z) , 然后将自己的签名发给Alice。

(3) Alice收到Bob的签名消息及SIGB (A, B, TP, C, Z) 后, 同样验证签名的正确性及消息结构, 如果不正确或者没有收到Bob的签名则执行如图1.2所示的取消子协议, 否则将随机对 (M, R) 发送给Bob。

(4) 当Bob收到随机对 (M, R) 后, 用加密算法ETP加密A, B, H (C) , R, 并将结果与Z比较, 如果和Z相等, 则 (M, R) 是正确的随机对, 协议结束。否则Bob可以发起争端解决子协议获取正确的随机对。

二、签名取消子协议

当Alice发出自己的签名而长时间没有收到Bob的签名或者收到错误的签名时, Alice可以求助TTP来执行取消子协议, 取消自己对合同的签名。签名取消子协议的形式化描述如下所示。

TTP收到Alice要求取消协议的消息后, 首先检查消息的正确性。Requestproof (用来取消交换的签名消息) 是用来证明是Alice请求执行取消子协议。如果该请求是正确的, 那么TTP将会检查整型变量finished的值。

(1) 如果finished的值为1, 说明合同已经完成, TTP将会发送错误消息给Alice。

(2) 如果变量finished的值为2, 说明Bob已经联系TTP执行了如图1.3所示的争端解决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 TTP已经将随机对发送给Bob, 也将Bob的签名发送给了Alice。但是Alice可能没有收到TTP发送的消息, 因此TTP再一次将Bob的签名发送给她。

(3) 如果变量finished的值为0, 合同有两种状态:签署和未签署。如果仅仅执行交换子协议完成合同签署后finished将仍是默认值0。如果交换子协议没有被执行完, 这时finished的值也是0。TTP必须证明合同是否签署, 因此, TTP发送给Bob一个消息:Alice wanted to cancel SIGA (A, B, TP, C, Z) , 并要求Bob发送随机对 (M, R) 给它。如果Bob确实收到了Alice发送来的随机对, 并且将其发送给了TTP (如果不发送, TTP将取消Alice的签名, 这是Bob不愿意看到的) , 那么Alice将不能取消她的签名, 因为合同已经签署了。否则如果Bob发送了错误的随机对 (可能Bob确实没有收到) 给TTP, 则证明合同没有被签署, TTP可以取消Alice的签名。

上述三种情况下, 执行签名取消子协议后对双方将是公平的。

三、争端解决子协议

如果Bob将自己对合同的签名发送给Alice, 但是Alice没有将随机对 (M, R) 发送给Bob, 或者发送了错误的随机对, 这时Bob可以求助TTP执行争端解决子协议来获得正确的随机对。在争端解决子协议中引入布尔型变量cancelled, 该变量有两个值:true和false。如果其值为true, 表示合同已经取消。否则合同尚未取消。争端解决子协议的形式化描述如下所示。

Bob为了获得正确的随机对, 发送SIGA (A, B, TP, C, Z) 和SIGB (A, B, TP, C, Z) 给TTP, TTP首先检查收到的信息, 如果收到的都是正确的消息。TTP将执行进行以下操作:

(1) TTP检查布尔型变量cancelled的值, 如果该值是true, 说明Alice已经求助TTP取消了自己的签名, 这时TTP将同样将Bob的签名取消。

(2) 如果cancelled的值为false, 说明Alice尚未执行取消协议, TTP将 (M, R) 发送给Bob, 将SIGB (A, B, TP, C, Z) 发送给Alice, 并且将finished的值改为2, 并且储存Bob的签名和变量finished的值。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三个子协议被执行后, 对参与合同的双方都是公平的。而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 协议结束时为参与方提供了有效的证据, 而且在协议不能完成的情况下不会使一方比另一方有利, 较好地解决了电子商务中签名公平性和非否认性的问题。

(2) 协议实现了网上交易的最优化, 可信第三方不必一直在线参与每一次交易, 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被涉及到, 这使得可信第三方成为瓶颈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3) 签名取消子协议的使用, 避免了以前电子合同签名协议存在的问题。

摘要:本文提出了一个基于两方的电子合同签名协议模型, 包含签名交换子协议、签名取消子协议和争端解决子协议。在电子合同签名协议中引入取消子协议, 使合同发起者能够联系到TTP, 从而解决协议中存在的等待和争端问题。

关键词:签名交换子协议,签名取消子协议,争端解决子协议

参考文献

[1]曲亚东, 侯紫峰.基于不经意传输的合同签订协议[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003, 40 (4) :615-619.

[2]袁丹, 孟波.基于web的谈判支持系统合同数字签名的设计[J].计算机工程, 2005, 31 (2) :166一168.

[3]杨波, 王芷玲, 张玉清.一个公平电子合同签署协议的设计[J].计算机工程, 2006, 32 (19) :159一161.

8.卖房合同 篇八

公司一年合同额突破千万

“名单已经出来了?”当记者恭喜刘嘉达获得“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时,刘嘉达一时没太反应过来,后来想想说,是记得参加了这个评比,但是结果真不知道。

在创业之星名单上,刘嘉达的名字后,是他公司的名字——青岛欧卡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生产针对养殖场的喷雾消毒器系列产品,现在有20多名员工,20xx年的合同额突破千万元。“现在干了七八百万元的活了,前段时间流感比较厉害,资金回笼慢。”大三学生刘嘉达,话里话外已经很有公司老板的.感觉了。

刘嘉达告诉记者,这个公司,是20xx年10月26日注册的,那时自己才上高二,到现在公司运行了四年多,在平度有了工厂,在青岛市区也有办公室。“公司在青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有个办公室,免租金。”刘嘉达说 ,自从去年有了这个办公室后,对业务开展帮助很大,很多客户来到青岛,一般在这里接待。刘嘉达所在的青岛工学院,也专门为其开辟了间办公室,给刘嘉达在校办公用。

妈妈卖房子鼓励儿子创业

“初中毕业时,跟着叔叔去养殖场干活,发现养殖场的喷雾消毒器有问题。”刘嘉达说 ,他干了一段时间的活儿,发现当时市场上的喷雾器都不好用,一种农科院研究的喷雾器,基本是塑料做的,但关键部位是陶瓷做的,容易堵塞,而且没有止漏装置,水洒到鸡舍里潮湿、容易滋生细菌,另一种德国进口的喷雾器,精细是精细,但是中国水质太硬,也容易堵塞 ,当时他就萌生了自己研发个喷雾器的想法。

“我那时年龄小,就有这个想法,别的没考虑,但是妈妈发现了商机。”谈到自己的创业之路,刘嘉达特别感谢妈妈。妈妈在得知他的想法后,就鼓励他搞研发,刚开始搞研发的模具花了七八十万元,妈妈把房子卖了给筹的钱。

刘嘉达回忆说 ,自己研发的喷雾器完全是塑料制造的,刚开始挺艰难的,好多套都不成功,后来成功了开始往外销售,一段时间后出现塑料老化问题 ,喷头盖都碎了,一批用户找上门来,都崩溃了。后来,刘嘉达求助化工研究院,用了一种特殊的塑料材质,解决了塑料老化问题,“现在喷头技术已经很成熟了,而且发展到多套系统。”

在深造和发展事业间犹豫

大学三年级的刘嘉达,很快将面临毕业带来的抉择。“我现在毕竟还是学生,很多时候要把精力放在学业上,公司的有些事情妈妈帮着打理。”刘嘉达说,高中时自己在平度九中,搞研发办公司占用了自己很多精力,高考成绩并不是特别理想。这几年办公司研发产品的过程中,,经常能感到专业知识上的不够用,自己一边学,一边向专家请教。

“妈妈很希望我能考研再深造两年,往研究的方向再发展发展。”刘嘉达说,自从自己搞研发选择创业以来,妈妈放弃了本来的工作,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如果自己能成功考研的话,妈妈说可以再帮两年。

虽然做着考研的打算,但是刘嘉达也迫切希望能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现在很矛盾,但是也要尽快做决定了。”

9.《个人卖房协议书》修改好的 篇九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家属曲五幢一单元四楼401室,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房屋在第 四层,面积为 66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四万四千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两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月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四千元;*年月日前把剩下两万元付清后;才把产权转移到乙方名下。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

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如公司有任何变动,待付清余额后,由乙方独自承担,不得推卸给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10.卖房协议合同书 篇十

3月1日,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国五条”细则落地,其中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笔者因为年前签订的一桩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过户时间定在本月,遂被下家和中介催促着于3月4日“新国五条”细则颁布后的头一个工作日,前来张扬路办理过户之前的涉税事项。却不曾想,赶上了一场“交易大战”。

张扬路2899号的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是整个浦东新区房屋过户交易审税、缴税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唯一地点。3月4日、5日,这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实际上,浦东的交易盛况,恐怕是其他一些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一个缩影。

下午3点,中介小刘通知我,他已拿好号,叫我6点来即可,早来也是要排队。

6点,笔者赶到张扬路受理处,从那时直至第二天晚8点,一步步漫长等待。

首先遇到的是停车难题。离交易中心50米左右之隔的一居民小区,操着一口苏北话的保安对我隔空喊话:“么得命,今天来了上千人来停车,早就停不下了。”

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停好车,时间刚好6点,这个时间点,本是上海各部门、各单位下班时间,但见张扬路的交易中心,不见人出,只见人进。一楼、二楼、以及楼外的绿化带旁,黑压压挤满了或站或坐的排队人群。而门口处的交易时间告示显示,这里平时的下班时候是下午4点半。

人群中钻来钻去,没有寻到小刘。被炽热的人流烘烤着,我很快感到口渴。交易中心对面的快客超市,一瓶原价2元的康师傅矿泉水,卖到了4元。超市收银员告诉我,实在没有预计到这么多人,矿泉水下午4点已卖断货,碗面也卖完了,出门时,我发现,超市门口堆满了矿泉水、康师傅方便面的空包装箱。

晚8点,终于见到刚陪下家审完税的中介小刘。他告诉我,现在轮到作为上家的我递交审税资料,不过,我们的号码前面还有300号,至少要等两个小时。

时间充裕,于是跟小刘走到附近一家火锅店边吃饭聊天边等候叫号。火锅店满满的也是办理“房事”的人。

小刘说,照这个架势,交易中心肯定要通宵了。“我下午1点拿到号,到4点的时候,我后面已经跟了1000多号。”

你告诉我,上周五,新“国五条”出台,他们就通知已签订合同或准备合订合同的客户尽快审税缴税并完成交易,今天他们门店就要协调10几对客户办理审税。“交易中心忙得甚至连步骤都简化了。原先带你们上家去审税的时候,我们都要填表1、表2 (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表格),然后交易中心会按照大概100比1的比例抽查,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有个案例是罚了税款的3倍。现在填写表1、表2的步骤都省去了。”

饭桌上,我纳闷,我的房子满五年,且唯一,并不是炒房客,难道也要受新“国五条”的影响而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小刘劝告我,“这不是国家政策出来了,但地方细则还没有出来吗。当然上海的细则很有可能不会将满五唯一的房子纳入纳税范围,但不是一万只怕万一,你这两天辛苦点,还是赶紧交易掉吧。”

查阅资料发现,2006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吃完饭回到交易大厅,发现前面还有100多号。

继续等待。

闲来无事,我发了一条微博,简单叙述了交易中心人满为患的场景。一小时之内,数百人跟贴。

此时,电话响起,是一个朋友打来的,他说看到我的微博,很紧张。他的房子也准备这个月交易,目前已经审完税,问我如果没有及时过户,会不会受影响。我用刚从小刘那里了解的知识点现学现卖,安慰并建议他:“只要缴税环节完成,什么时候过户倒是其次。所以呀,你审完税就去把税缴了,赶紧的。”

时间快到了,我来到二楼审税大厅,八个审税窗口仍在工作。窗口大厅等待的人丝毫没有减少。小刘说,下午4点多的时候,本来要关闭4个窗口,有人因为从8点钟等到此时,怒而与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4个窗口继续开启,至于到什么时间关闭,没有人知道。这一夜,肿着睡眼的窗口审税员和交易中心的税务专管员,注定无眠。

晚1 1点,终于轮到我的号。我来到23号窗口,工作人员审了几分钟,发现我的案子是个疑难杂症,需要税务专管员来审核。

离开时,我慰问了这位擦着血红的双眼的窗口工作人员,他告诉我,后面还有400多号呢。

跟着一位赵(音)姓税务专管员,我们来到了专管员办公的205房间,这里,汇集了各种疑难杂症。一对穿着时髦的小夫妻要卖房,但下家审税时漏了一个环节,没有把他们作为上家的输入电脑,现在输入电脑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他们排了一整天,却被告知要明天再来。

小刘私下里跟我分析,这种失误今天肯定多有发生,他经常带客户到这里来办理交易,今天发现窗口很多陌生面孔,有些看上去象刚毕业的大学生,对办理流程不太熟悉。

赵专管员一番沟通与协调,小夫妻离开房间走回大厅。

接下来,赵专管员又处理了一起疑难杂症,大概是一套房子,只有一个产证,却有两个门牌号。中介做了两份买卖合同,由于下家手中唯一一套房过户给“下下家”的手续已经办理,仍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再买进这“两套房子”,则属于限购范围。这个案子中,虽然上、下家的买卖,其实都是“唯一”一套,却被弄成上家卖两套,而下家拥有一套,还要再买两套。这个案子,恐怕需要重新走流程。

赵专管员一番调停之下,好不容易轮上我。好在,我的案子,大概不是什么太疑难。不过,仍然需要明天再来一趟。

我走出交易中心,已经是凌晨12点半。

第二天一早9点,我和小刘如约再次来到205房间,赵专管员满脸倦容地告诉我们,他昨夜工作到凌晨4点。

赵随我们来到窗口,如此这般与窗口工作人员交待一番。并给了我们一个非正常排队的号码31 16,叫我们等待叫号。

我满心以为拿到了这个号就可以插队,毕竟,我们昨天就已经等了一夜。到窗口一问,我这号是昨天的号,并不按今天的顺序叫号,什么时候叫到我们,他也不知道。

于是,我和小刘只有等,不能离开,如果有谁要喝水上洗手间,只能轮流来。由于人声嘈杂,根本听不清叫号,只能死盯着翻号的液晶显示屏。

中午11点,我托付小刘帮我守着,出来透透气。一出门欣然发现,跟昨天的措手不及相比,超市今天进步明显,竟然推着小车送水到交易中心大门口来卖。

笔者随机与一些人交谈,发现许多人与笔者一样,也是满五唯一,很可能不受新政影响。但他们的心理与笔者一样,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一堆貌似中介混杂着交易客户的人聚拢在一起,他们在谈论这次新政可能对未来房市造成的影响。笔者凑上来前去听,居邦置业一位中介人员告诉记者,就在昨天,他们一个门店就成交了十套,今天全部拉来办各种手续。他还告诉笔者,目前可能看到的影响是,因为市场相当多的人都推测满五唯一的房子不受影响,所以,这两天,满五唯一的房子,不跌反涨。

下午3点,小刘告诉我,他等待的26号窗口不知怎么,税单打印不出来。只好继续再等。

11.卖房协议合同书 篇十一

平常在合同纠纷中提到的违约责任,一般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基于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主张的合同责任。在我们代理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中,大部分都是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基于约定或法律规定在一方违约时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换言之,一方当事人无论是基于合同约定还是法律规定,都有可能在另一方违约时行使解除权。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作为守约方当然可以基于合同约定,在合同并不解除的情况下向违约方提出违约责任,这一点不难理解。而有相当一部分合同纠纷,是因为一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客观上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而致合同终止,那么,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行使合同解除权致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同时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呢?

实践中,确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是合同既然解除了,则违约责任不能再主张,认为是解除行为使合同终止的结果已经吸收了违约责任的内容。另一种认为,违约系一方的背信,也是提出合同解除的前因,不能因解除合同而损害守约方的利益。

日前,我本人代理的一起因为买卖二手房屋的案件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案件的情形是这样的:

来自江苏南京的金女士,在2009年7月间,在上海某知名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居间下,就购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小区的的房屋,与作为共有人的葛某甲、葛某乙共同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两名共有人以75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给金女士,双方应于2009年7月31日前,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同时明确,在签订合同以后,如果卖方不出售该房屋,除将已收的房款全部退还给买方金女士以外,还应按总房款的20%支付违约金给买方。此外,双方也在合同中对合同的解除做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购房心切的金女士当即交付了购房定金,并积极筹措购房款,随后按合同约定数次向卖房人交付了房款49万元。就在金女士积极为履行合同进一步筹集余款时,卖方突然无故违约,表示不愿意再出售房屋。后来,迫于卖方的坚决态度,金女士无奈与对方签署了解除合同的书面约定。2009年8月16日,卖房方退还了金女士交付的49万元房款。金女士认为,由于卖方的无故毁约行为,导致自己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虽然合同解除了,但作为卖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经协商无果,金女士决定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的权益。事后,她委托我作为其案件的代理人,向房屋所在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1月7日,浦东新区法院对本起诉讼案作出“2009浦民一(民)初字第20384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了金女士关于要求葛某甲、葛某乙两名被告承担违约金的诉讼主张,两名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金女士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因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支付能力,金女士没有主张房款的20%,即150000,而是只主张了100000元)责任。这起案件就是以解除合同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结论定裁的,也是因为实践中常会遇到这样的讨论吧,所以将本案的情形提出来,也供相关的当事人朋友借鉴与参考。

附:本案判决书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9)浦民一(民)初字第20384号原告金X,女,1967年1月27日出生,回族,住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XX路X号XX幢XXX室。委托代理人李前军,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葛某甲,女,1963年1月26日出生,汉族,现在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法定代理人

葛某丙,男,1959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桂林东街XX弄XX号XXX室。被告葛某乙,男,1987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桂林东街XX弄XX号XXX室。被告葛某丙,男,1959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桂林东街XX弄XX号XXX室。原告金X诉被告葛某甲、葛某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9月29日受理后,经原告申请,本院于2009年11月28日依法追加葛某丙为本案被告。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周婉独任审判,于2009年12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X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前军、被告葛某乙、葛某丙(又系被告葛某甲的法定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金X诉称,2009年7月,原告在居间方上海安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居间下,就购买被告葛某甲及葛某乙共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严中路XXX弄XX号XXX室房屋与被告葛某乙及被告葛某甲、葛某乙的共同受托人葛某丙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葛某甲、葛某乙以75万元的价格将其共有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双方于2009年7月31日前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同时明确在签订合同以后,若卖方不出售该房屋;除将已收取的房款全部退还原告以外,并按总款的20%支付违约金给买方。合同签订后,原告分数次向被告交付部分房款49万元。就在原告积极为履行合同进一步筹措资金时,被告突然无故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2009年8月16日,被告退还了原告的49万元房款,但却拒不承担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原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认为,被告背离诚实守信的合同基本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另被告葛某丙系被告葛某甲的监护人,其作为监护人应当对其监护过程中处分被监护人财产行为的合法性承担责任。故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

1、判令被告葛某甲、葛某乙赔偿原告违约金10万元,被告葛某丙承担连带责任;

2、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葛某甲、葛某丙共同辩称,双方就系争房屋的交易应在2009年7月31日到房产交易中心,后没有去,拖延至8月9日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基本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原告称系争房屋内的所有东西都不要,当日原、被告达成协议,原告在8月9日支付第三笔款项,交易也是在8月9日交易的。原告支付的第一 笔款项为2万元定金,原告7月4日支付第二笔款项21万元。7月26日本来约好去交易;结果没有去,被告葛某丙与中介电话联系,询问是否交易,中介说程序上虽有问题也可先交易,不过时间较长,故8月9日到交易中心交易,原告支付26万元,交易基本上已经成功,原告说要腾出房屋,双方约定8月31日交房的,中介将被告的合同原件收走,8月9日后几天被告将系争房屋中的空调、洗衣机、床、大衣柜等等全部处理掉,腾空了系争房屋,过了一个星期之后中介直接与被告葛某乙联系,到8月16日直接叫被告葛某乙去了,后到中午将被告葛某丙叫去了,中介说交易无法继续了,被告向中介公司提出如何处理此事,原告说其身休不好,只要钱还回来,其他不管,出于和谐考虑,被告还款给原告,当时被告也提出要求赔偿违约金。既然双方终止合同了,写了解约函,代表事情已经结束了。被告没有违约,双方已经协议解除合同。被告葛某乙辩称,2009年8月9日原告支付第三笔款项后,本来是要继续办理手续;中介说是程序问题时间要拖延较长,原告说时间较长拖不起。其是在外租房的,故要求解约,后8月16日去交易中心原、被告协议解约,当日被告归还原告全款。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27日,原告与作为被告葛某乙、葛某甲代理人的葛某丙及上海市安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葛某乙、葛某甲购买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严中路XXX弄XX号XXX室房屋,协议约定了房屋的总价、房款的支付、违约责任等。同日,被告葛某丙出具收条,确认收到原告支付的购买上述房屋的定金20,000元。2009年7月4日,原告、被告葛某乙及被告葛某丙作为葛某甲的代理人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买卖的房屋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严中路XXX弄XX号XXX室、房屋转让价款为750,000元,合同另约定了房款的支付、房屋交付时间、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补充条款第八条约定,自签订本合同

后。如果原告不购买该房屋,原告应按总房款的20%支付违约金给被告葛某乙、葛某甲;如被告葛某乙、葛某甲不出售该房屋,被告葛某乙、葛某甲除将已收的房款全部退还给原告外,并应按总房款的20%支付违约金给原告。同日,被告葛某乙出具收条,确认收到原告支付的房款210,000元;2009年8月9日,被告葛某乙出具收条,确认收到原告支付的房款260,000元。2009年8月16日,原告与被告葛某乙签订《解约函》,内容为“出售方葛某乙,葛某甲就出售严中路XXX弄XX号XXX室房屋给买受方金X的买卖合同现予以解除,双方约定将已支付的所有房款计人民币肆拾玖万元退还给买受方金X。出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材料也一并归还给出售方葛某乙,葛某甲。”,上海安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该《解约函》上盖章。同日,原告出具收条,确认收到被告葛某乙退回的房款490,000元。2009年9月1日,被告葛某乙及原告出具《情况说明》,表明因卖方原因不想卖房,故交易无法进行;同日,被告葛某乙及葛某甲向税务部门提交《二手房交易撤消申请表》,在撤消原因一栏中明确“因故卖方不卖了”,葛某乙并代表葛某甲在该申请表上签名。另查明,被告葛某甲患有精神分裂症,于2003年12月4日一直在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至今。被告葛某甲的父亲葛X丁、母亲肖XX共生育四个子女,即葛XX、葛X、葛某丙、葛某甲,葛X丁于2001年2月28日死亡,葛XX于1996年2月16日死亡;肖XX因精神异常于2008年2月10日起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至今。2009年7月22日,葛X与葛某丙就肖XX及葛某甲的监护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出具《委托书》,葛X委托葛某丙作为肖XX及葛某甲的全权监护人;严中路XXX弄XX号XXX室房屋的交易事项委托葛某丙全权操作;上述房屋卖掉后再买一套新房必须要保留葛某甲的名份、权利,房产证上要登记葛某甲的名字,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由由四村居民委员会、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由由四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该委托书上签署意见“以上情况属实,同意葛X的委托”,并加盖公章。审理中,葛X、葛某丙也向本院确认一致,由葛某丙担任葛某甲的法定监护人。上述事实,由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条、情况说明、二手房交易撤消申请表、解约函、葛某甲病史资料、肖XX病史资料、相关户籍证明、委托书等证据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在案佐证。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被告葛某乙及作为被告葛某甲法定监护人的葛某丙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与法不悖,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按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葛某乙与原告于2009年8月16日签订《解约函》,葛某丙作为被告葛某甲的法定监护人对此也未提出过异议,并按《解约函》的约定退还原告全部购房款,应视为对该《解约函》的认可,故本院确认双方于2009年7月4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于2009年8月16日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的承担;双方在《解约函》上未予明确,但双方也从未承诺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被告葛某乙在2009年9月1日的情况说明及二手房撤消交易申请表上均明确系卖方原因不出售系争房屋,故原告有权根据合同补充条款的约定向被告葛某乙及葛某甲主张违约责任,原告自愿降低违约金数额,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原告要求被告葛某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院认为葛某丙非合同当事人,其仅是被告葛某甲的法定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被告葛某甲虽系精神分裂症患者,但其本人有财产,故原告要求被告葛某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葛某甲、葛某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X违约金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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