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综办主任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措施(共2篇)
1.农综办主任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措施 篇一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核减
和核销工作的通知
云农综办[2008]39号
各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加强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风险,减轻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进一步调动农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性,全省已累计核减和核销中央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291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有偿资金1842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690万元。由于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使用和管理政策性强,在各个时期的使用和管理不尽相同,核减和核销中央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年限跨度较大等原因,存在合同与账册,中央和省级资金数额不相同,借款单位变更、合并,法人、会计主体消失、死亡等复杂情况。为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核减、核销工作,将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延期还款和呆账处理暂行规定》(财发字[2000]2号),现重申有关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各州、市必须严格按核减、核销资金的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对县级核减、核销资金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县级按程序解除与农村基层组织、农民和具体借款单位有偿资金的债权债务关系,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级农开办应根据核减、核销资金的清理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账务处理意见的通知》(云财发 [2003]1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减中央及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账务处理意见的通知》(云财发[2007] 10号)精神和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核减、核销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
1.核减、核销资金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1)基层借款单位与项目计划批复的实施单位应一致;(2)本级借入资金合同与本级借出资金合同应对应一致;(3)实际核减、核销数额应与本级借出有偿资金相对应;
2.核减、核销资金的会计处理必须做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资金脉络清晰、财务手续完整、账务处理规范;
3.涉及核减、核销资金的各类材料,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专项立档,建立完整的核减、核销资金会计档案,永久保存;
4.核减的资金应与原合同借款数一致,因特殊原因形成核减数与合同借款数不一致时,必须说明原因。
三、对于已及时归还的借款,应将其核减、核销的资金按原归还渠道退还基层借款单位和农民,严禁截留。因财政垫还等特殊原因造成不能退还的核减、核销资金,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各级财政通过上级国库与本级国库往来款、银行借款、其他借款等垫还的有偿资金,在按程序解除与基层借款单位的债务关系后,按原垫还渠道归还;
2.各级财政已通过本级预算列支垫还的有偿资金,在按程序解除与基层借款单位的债务关系后转入本级有偿资金;
3.因各种原因造成借款项目擅自变更;借款单位合并、撤消;法人、会计主体消失、死亡等其他情况的,其核减、核销的有偿资金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后,才可转入本级有偿资金。
四、转入本级有偿资金科目进行管理的核减、核销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五、各州、市要及时组织有关县、市对历年中央、省级所有核减、核销的资金,按退还基层借款单位和农民、返还原垫还单位(财政、银行、其他渠道)、转入本级有偿资金等情况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按附表的格式于九月三十日前报省办。
六、违反有偿资金核减、核销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发[2006]4号)严肃处理。
附表:云南省历年财政有偿资金核减及核销情况调查表
2.乡镇农综办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篇二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和政策,紧扣服务“三农”,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我办精心组织,瞄准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开发任务。现将我办2015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地治理方面:(1)高标准实施2015赤岸镇、上富镇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该示范工程总投资18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67万元,地方配套473万元,自筹13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21万亩,涉及2个乡镇、5个行政村。该工程于10月底完成项目招投公开标工作,办领导在项目区乡镇提前召集乡、村、组干部及农户代表参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会,于11月6日全面开工,至12月底已完成总工程量75%。在今年特殊天气的情况下,项目做到早落实、早动工,抓住工作主要环节,可望达到预期目标,准时交付使用。
(2)圆满完成2014年宋埠镇三洪、罗市镇梧岗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1.36万亩,项目资金1755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4月下旬全面完工,开挖疏浚渠道50公里,衬砌渠道74.46公里,埋设水涵管4.71公里,建成机耕桥10座,修筑田间道路46.156公里,田间平整土方31.4万立方米。项目运行后,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新增灌溉面积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22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6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年节约用水量15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251.5万公斤,油料9.07万公斤,棉花6.3万公斤,项目区农民收入总额增加833.21万元。2015年6月通过验收,一致认为项目建设标准高、质量好,群众满意,运行良好。
(二)产业化项目方面:按照省办提出的一县扶2—3个优势产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完善了2014年江西飞宇竹业集团有限公司、xx县富维猕猴桃专业合作社、xx桃仙波尔山羊专业合作社、xx县应星农业合作社等4个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精心实施了2015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3个,其中“一县一特”项目1个,龙头企业项目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1个,共争取财政资金639.8万元。目前3个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向上级申请2016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5个、贴息项目4个,为我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这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利润1476.7万元,直接带动农户增收1137.8万元。带动农户1688余户,提供就业岗位475个。
(三)招商引资方面:招商引资工作是我县常抓不懈的工作,也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心。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我办高度重视,主任亲自抓,明确了一名副主任具体抓,制订了招商引资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出击。目前江西新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安防设备产品项目已顺利落户开发区,总投资达4200万,第一期厂房工程已建成,设备购置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2015年工作突出亮点
(一)科学规划设计,做实前期工作。搞好规划设计,是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前期准备工作做实做细了,项目建设就成功了一半。主要抓好了以下二点:一是选点要准。项目区的选择除开发条件好、交通便利和集中连片外,还要看项目区群众的开发热情和乡村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要求迫切,乡村班子敢打硬仗,愿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地方优先立项进行申报;二是规划要实。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我们按照“实地勘察—初步规划—征求意见—修改定型”的工作步骤来组织实施。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前期勘察,编制项目初步规划方案,然后召开项目区村组干部及群众座谈会,多方征求群众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设计方案,使工程规划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真正体现农民意愿,避免项目规划的盲目性和主观性。
(二)提升施工标准,推行“三种工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量的工程任务就是渠网衬砌,为提高工程质量,我们注重施工工艺的创新,在大渠道采用传统水泥预制板衬砌和“混凝土渠道三线定位施工法”的同时,我们大胆改革创新,对支渠底板30厘米和40厘米的全面使用“卡扣t型水泥槽”。我县卡扣t型水泥槽在参观考察兄弟县市基础上,通过科学认证和反复实地考察,自主创新,自行设计,压顶宽度由12厘米增加到15厘米,并加厚了压顶的耳肩。通过改变模型,使设计卡扣t型槽更耐用,工程更加牢固,形象更加美观。这一创新得到了国家、省、市开发办领导的高度赞扬。通过两年的实践证明,我们深有体会,卡扣t型槽推广使用非常成功,与往年相比主要体现在“四个最”,即工程质量最好、进度最快、形象最佳、群众最满意。
(三)创新筛选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下乡、开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条件等,让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内容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各经营主体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要求去创造申报条件。(2)扩大项目筛选范围。及时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要求符合申报条件,有申报意向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向县农发办提供相关的基础性材料。同时将基础性材料齐全,合规的项目列为县级项目库中的备选项目。(3)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对备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据实填写《项目考察情况表》。最后经考察符合要求的项目在本级电子政务公开平台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项目进入县级项目库备案。(4)建立项目推荐制度。对进入县级项目库备案的项目,县农发办及时向市办推荐该项目进入市级项目库备案。(5)实行项目优先原则。原则上未在县级项目库备案的项目不予申报,对列入了项目库备案但因指标原因未申报的项目,下一项目申报时优先予以考虑。
(四)落实“八项规定”,做到廉洁开发。在项目建设中我们时刻做到:一是推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公平、公开、公正,有效地杜绝了“人情干扰”“条子工程”,使农业综合开发真正成为了“阳光工程”。二是严格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关,杜绝不合理开支,防止项目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三是严禁卡拿索要,开发办人员一律不得插手工程承包建设,不得接受施工单位、项目村组和群众的任何物品、吃请,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通过这些有效措施,使项目实施更加规范健康,较好地维护了农业综合开发队伍的良好形象,打造了一支勇于创新、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农发办的指导下,认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按照“一个确保、二个按时、三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创出一条具有xx特色的农业综合开发新路子,使我县2016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1、确保2016年4月中旬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2015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开发任务,力争以科学的管理、一流的工作、优良的工程顺利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
2、按时完成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3、按时完成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写等前期工作。
4、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寻求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融入县委县政府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建设,进一步明确区域布局、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两类项目并轨,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将2000年以前实施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予以更新提质。
5、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寻求突破。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围绕确定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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