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2024-10-10

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精选8篇)

1.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一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调研

1992年,绥芬河市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沿边开放城市,我市紧紧抓住这一强力和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凭借悠久的贸易历史和优越的地理条件、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和国家、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政策优势,促使对俄经贸合作以超常规的速度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快速攀升。1997年,随着陆海联运大通道正式开通,绥芬河市成为我省物流、人流和资金流的双向通道。以口岸进出口物质为主导的加工业迅速兴起。国家和省市的强力发展和推进政策、绥芬河市优越的发展环境、口岸便捷的交通条件构筑成我市引入省内外资金、项目流入的谷地,中外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广阔平台。绥芬河市已经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主通道,对外经济合作的窗口桥梁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省领导曾经指出:“我们不满足于窗口、通道、平台的地位。要做主体、主角,努力把绥芬河打造成‘北方深圳’,使我省成为东北亚经贸中心,保持和巩固全省对俄经贸合作牵头省、第一省的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依托绥芬河等边境口岸,扩大与俄罗斯等国的经贸合作,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基地。省政府关于推进对俄经贸技术合作战略升级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大做强绥芬河市,绥芬河市是我省目前最大的边境口岸和唯一的铁路口岸,在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地位十分重要。针对目前绥芬河市发展空间饱和、城市功能不适应对外开放需要的实际,要立足打造现代化国境商都,搞好绥芬河今后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通过口岸整合、资源整合等方式,使其尽快发展壮大。”作为哈、大、齐;哈、牡、绥两大工作带的出口和端口,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为解决我市经济发展的空间因素的制约,完善城市功能;为充分发挥我市口岸对全省经贸和科技合作的拉动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减少受国际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全力、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以促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在必行。

一、绥芬河市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要性

1、农村、农业现实状况。绥芬河市下辖11个行政村,农村人口7372人,耕地面积333014亩,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先天不足,我市位于我省的东南部,土地面积421.5平方公里,地处长白山系的老爷岭余脉,属于低山丘陵地带、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貌格局。由于地处寒温带,属大陆季风气候,冬季寒冷漫长,夏季短促湿润,高温日数少,无霜期短。年平均降水量为570毫米,全年平均气温2.3度,多年平均大于等于10度的有效积温为2072度,最高达2446度,最低达1801度。处在三积温带下线、五积温带上线,日照时数平均为2614小时,无霜期为119天左右。而且初霜较早、终霜较晚。农业生产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农业生产一亩地收益仅为150—260元,我市农业生产条件的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市第一产业发展缓慢、基础薄弱、规模小、效益低,2008年,我市农业总产值实现8056万元,为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点三;粮豆薯总产量为4042吨;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虽然这一指标在全省处于较高的水平,但是,农民纯收入构成已经转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转产收入为主体。而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16350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7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2044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5倍。城乡居民在生产、生活、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市民待遇、金融及法律等社会服务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城乡二元结构日趋明显。先天不足的农业生态条件和微小的农业经济总量决定了我市无法将第一产业发展成为我市的主导产业做大并做强。

2、城市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现实局面。绥芬河市下辖两个镇,而且都在城市区域之内,对我市来说效仿省内人口和农业大县,在现有农村地区另建小城镇,不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一是我市总人口仅六万余人,其中农村人口7372人,农村劳动力3900人,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争2000人,只有1900个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生产。位于我市城区内的前进、绥东两个村已经被老城区的改造所覆盖,成为“城中村”。建华、建东和建西三个村正在被开发建设中的西城区所逐步覆盖,宽沟村区域已经被综合保税区融为一体成为“园中村”,村屯将整体搬迁到城市区域之内。已经覆盖和正在覆盖的6个村人口已经占我市农村人口的40。5%。从交通条件上看,北离市区最远的双胜村距市区12公里,南距市区最远的南寒村距市区20公里。因此,从我市农村人口总数、已经被城区覆盖的村屯数量、转入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数量和最偏远村屯距市区的交通条件看,小城镇建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三农问题。从我市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及城市发展对现有农村和农民的覆盖和吸纳程度上看,只有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一体规划、统一布局、一元管理、统一政策、整合资源、统一利用、一体建设、共做基础、才能实现同步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3、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单位面积产值比决定了我市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要性。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我市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4.3平方公里,其中近期(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4平方公里。由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至2005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5.8平方公里,已经突破了上轮规划所确定的近期规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现状、机遇和前景,本次城市规划调整是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7.7平方公里,较上一轮规划增13.4平方公里,增加建设用地面积中,绝大部分占用基本农田,由于受发展空间所限,城市区域功能设置没有足够的空间予以充分发挥,现有的区域分工在区域经济产出水平上存在巨大的差距,土地、规划,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快速发展的瓶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以新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新的经营方式去解决发展的障碍,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城乡一体化是我市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城乡一体化,将农村人口和土地转化为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打通制约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瓶颈。

目前,哈尔滨市经济开发区工业产值密度目标为45亿元/平方公里,即每平方米产值为4500元。我市基本农田按照种植结构,以正常年份的收成计算,每公顷产值约9000元,每平方米产值约为0.9元,我市农业生产用地的产出现实,决定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经营和管理模式,调整土地使用规划。由于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如果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让每一寸土地都能迎合和适应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需要,地尽其力。按照我市城市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2010年以前,我市单位面积工业产值密度为30亿元/平方公里,即每平方米3000元,至2020年单位面积工业产值密度可达到50亿元/平方公里,即每平方米5000元,至2020年,我市可开发工业用地8.0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至少达到400亿元。我市仅有的可利用土地资源和扩大使用面积,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土地资源将给我市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发展潜力。也必将为全省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遇,必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外向型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更可从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上减少经济发展的波动。

二、绥芬河市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可能性

1、凭借我市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政策优势、人才优势和公共关系优势,近年来,全市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截止 2008年末,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1.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0.1亿元,对外贸易额实现58.28亿美元;口岸过货880万吨,过客163万人次,接待进出境旅游者85.5万人次。固定资产投资35.69亿元,招商引资累计到位资金20.4亿元。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市场功能不断加强,现代化城市构架基本形成,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城市知名度迅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逐步加强,人民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成为全省人均收入最高地区。

2、从国际关系上看,中俄关系已经上升到最好时期。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从国家经济发展布局上看,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与俄罗斯重点开发远东地区战略已经形成互动对接,为绥芬河市彰显和发挥口岸服务和拉动功能和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综合保税区的批准和建设必将给绥芬河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省委、省政府打造北方深圳的战略构想和做大做强绥芬河的发展理念,为我市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开放优势、交通优势、市场优势、合作优势实现跨跃式发展提供了现实机遇,绥芬河将逐步成为我省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引擎和区域性商品集散地,将成为我国东北最活跃的商贸交流中心、区域性物流中心、中俄边境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中心、中国北方重要的进出口轻工机电产品加工基地、我省参与区域合作的实验基地和平台。

雄厚的地方财力为城乡一体化的整体推进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证,强大的发展趋势和美好前景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后续保障。良好的村级组织和经济状况为我市率先实现一体化创造了先决条件。我市被城市覆盖的几个村屯,固定资产都在300到5600万元,流动资金在300至2600万元之间,公积公益金达到7296万元,如前进村自建宾馆、商场及木材加工园区年收益可达450万元,象我市这种农村村集体无负债,还有大量良性资产和强大稳定的固定收入的状况,在我省农村并不多见。绥芬河市公有财力的总额扩张,村集体的良性积累,为我市实现城乡一体化解决农民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打下了坚实的资金基础。我市日益发达和发展的服务业和日益壮大的口岸加工业,正在不断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我市二三产业的良好发展态势可以完全解决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问题。

综上所述,绥芬河市有条件、有必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对外开放战略升级不动摇,坚持发展口岸特色经济不动摇,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不动摇,着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着力做强三大支柱产业,着力扩大区域合作,着力创建中国沿边国际合作型经济开发区和东北亚现代化商贸旅游名城,为打造“北方深圳”奠定坚实基础。争当延边开放升级排头兵。

四、实施城乡一体化推进步骤、任务与实施办法

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是从2009年到2013年,用五年时间完成城乡一体化的硬件建设,形成城市发展的框架和经济发展格局。第二阶段是从2014年到2018年,用五年的时间完善城乡城乡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就业体系以及相关配套体系的完善,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

(一)对我市整体区域按照长久的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的定位和布局,做好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

(二)加大公共投入,按照城乡一体化布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率先实现财政、公共事业、教育、卫生、医疗保险,社会及养老保险、文化、司法、金融等社会化服务的一体化。

(三)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取消乡级层级,按照区域功能分工的不同,在绥芬河镇基础上成立东城区社区管理委员会,在西城区管委会阜宁镇的基础上成立西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西城区的整体开发和建设,在城乡一体化完成后再将西城区管委会转为西城区社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西城区建成区的新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

(四)通过老城区改造、西城区开发,红岭区,服装和电子加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先行吸纳前进、绥东建华、建东、建西、宽沟六个自然村。前进村、建华村先期激活村屯良性存量资产,推进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造,实现公司化经营。

(五)通过撤村并村完成南寒村、北寒村、永胜村、红花岭屯的合并工作。建立统一的居住、生产、生活及社会服务功能区域。通过园区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第二阶段

(一)通过整合调整土地使用规划以及收购、参股和与城市商业区进行土地转换等形式,将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全部向政府集中。

(二)实现覆盖全市的劳动及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就业及劳动 培训体系。

(三)转化部分农民身份,实行市民化管理、享受城乡统一的市民待遇。

第三阶段

(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框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力推进各加工园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建设,扩张城市经济总量,为城乡一体化奠定经济基础。

(二)建全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就业体系及相关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

五、城乡一体化农民就业、安置及保障措施

我市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构想其目的就是扩展城市空间,整合公共资源,全面协调和整合城乡利益关系,打破城乡分割的原体制,促进城乡间人口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取消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别,共享发展成果,人尽其能,地尽其力,扩大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在发展中得利、在创业中受益。稳民、富民、安民。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

(一)、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区域分工。

我们所构想的城乡一体化既不是盲目的建城造镇,脱离经济基础去变农村为城市追求消灭城乡差别的目标,也不是简单地改变户籍制度,脱离就业结构去变农民为市民,更不是将失地的农民边缘化,而是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区域分工安置农民就业。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我们将通过全市规划调整,结合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在城市空间构架上,将设置一线带四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一线”是指以绥芬河口岸向牡丹江延伸,形成滨绥铁路、绥满公路发展的轴线,打造哈牡绥对俄经贸产业加工带。“五区”是指:一是跨境合作区,以贸易综合体为基础,强化会展功能和旅游观光功能,打造成全省最大的对俄商品展销中心和旅游目的地,向自由贸易区发展;二是东城区(原绥芬河老城区,绥芬河镇所在地,内含前进绥东两个自然村)、东城区的功能定位是作为商贸中心区进行规范整合,形成服装、建材、食品等商业街,同时加快金融、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西城区(现阜宁镇政府所在区域,内含建东、建西、建华三个自然村)功能定位为现代化的行政办公区和适宜居住的生活区,同时建设配套的文化体育中心;四是红岭区(阜宁镇所辖沿301国道、206省道的永胜村、红花岭村,内含北寒工业园区为北寒村所在村址附近)功能定位为现代化产业园区,实现一区多园模式,构建机电、物流、轻工产品加工等若干产业园区。将南寒村区域作为生态涵养区,将建新村地区建成生态园区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把红花岭村、永胜村、北寒村、南寒村统一搬迁到建新村与206省道区域之间,此区域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业产业带和园区配套综合服务区。距城区不足一公里的朝阳村纳入附近工业园区一并发展。五是综合保税区,以宽沟村周边建设国家级综合保税区。集保税、仓储、加工贸易于一体,这也将是绥芬河迎来跨跃式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二)绥芬河市土地使用原则和方式。

1、按照:土地合理规模流转,农民积极参与、生产生活平稳、各项保障机制健全、有偿、统一、合法这一原则,按照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这一主体权力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和鼓励农民在土地使用权和使用用途上发生转变。引导、鼓励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入股,进行土地产权股份合作制这一新型土地经营模式的探索,使土地变资产、农民变股东,失地农民按期分取红利。当入股企业或公司破产时,确保农民作为第一清偿人,优先保证把剩余资产清偿给失地农民,在农民收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农民以土地为资本再次参与经济合作。绥芬河市长远的发展前景和可观的土地使用价值,必然会给土地所有者提供长期高额收入的保证。采取土地产权股份合作制,具有单一的安置补偿费所不能比拟的作用,可以使农民永远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从所有的土地中获得收益。目前北京、上海等地郊区已经在此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我市利用这部分土地主要方式。

2、如农民不愿以土地入股,要求以货币作为补偿的,我市将根据我市土地状况,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对所征占的土地所有者予以最高额度的安置补偿费进行补偿。确保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资金保障。

3、从我市的地形、地貌的现实情况出发,结合中国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观念上的传统和作风,在近期和中长期城市发展所不能覆盖的区域,保留总分农用地,作为城市功能附属区域,为城市提供生活供给,为农民从事传统农业提供空间保证。

(三)、城乡一体化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及社会保障

1、位于城市区域内的五个自然村的农民就业安置及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前进村和建华村的村改居的股份制转化工作。随着老城区的改建和西城区组团三工程的全面展开,前进和建华两个村已经被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的新城市功能区所覆盖,原农转非户和村民已经大部分采取和利用房屋动迁补偿金购买新居的方式转入城市居住区域。目前,建华村实有农村户口176户,434人,建华村实有耕地面积为202亩,人均不足半亩,有建华村户口,但村委会不认可的为:173户,399人,为外来挂靠户。建华村实有现金存款2090万元,村委会固定资产合计5795万元,根据建华村的实际情况,大额的良性资产和西城区建设原村址和居住条件、生活服务设施的改变,已经为该村推行城乡一体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前进村实有173户,356人,原征地农转非户为66户,为解决农民上访问题村委会经研究决定每户回村一人享受村民待遇,计239户,422人。空挂户,村委会不认可的为:40至50户。实际以种地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的为8到10户。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为10101元,实有土地400亩,目前本着村民自愿的原则,村委会已经将该部分土地收归村委会所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收回,享受每年4800元的失地补贴金。村委会将该土地按不同的地类和状况以每亩:70、40、20元对外出租,使用权和所有权收归集体所有,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条件。村委会固定资产为4000万元,其中商场面积1200平方米,宾馆1500平方米,前进木材工业园区占地10万平方米,以上三项固定资产年均收入为450万元。为长期稳定的固定收入。

根据前进村和建华村两个村的土地、人口资产和收入情况为看,这两个村的股份制转制工作已经具备了基础条件,结合深圳和宁波及沈阳的股份制转变的经验2009应从以上两个村入手,作为首批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的试点,旨在改变城乡混居的局面为建东、建西和绥东村的一体化工作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农村户籍并拥有土地的农民参与集体经济股份制转转制,有农村户籍,不拥有土地,村集体组织不予认可的农民身份人员,首批转化为城市居民,不参与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具体的措施为:

集体资产彻底股份化,组建股份合作社,实行两保一险和集体安置就业

清产核资:将现有集体固定资产、银行存款、应收帐款或债权债务等,由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村民理财小组参与,由独立的会计师事物所和房地产评估所进行客观公正的清算与评估。然后,出售固定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核算出现有集体资产总量。

预提应由集体承担的两保一险资金:在清产核资、出售固定资产并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后,按省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对所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村民,核准其两保一险中应由集体承担的总金额,从村集体积累中一次性扣除,上缴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此后,陆续进入就业市场的劳动力,其两保一险参照现行城市居民两保一险管理办法执行。

建立“股份合作社”:按办法一中对集体资产分配的办法,对现有有籍有地村民确定股权。在股权数量明确后,将现有集体资产按股权数分配到股民头上。在此基础上,成立农民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可投资我市西城区开发及老城区中各项市政公用设施,目前,建华村已经召开村民议事会,将利用现有资金,在现村委会西侧建设综合性市场,待市委、市政府结合西城区整体规划统盘研究后确定是否建设。以便于盘活村集体的闲置资产。也可以投资其他行业。股民的股权可在股份合作社内进行流通和转让。股份合作社也可吸收外来新股,前提是:外来新增股份不能超过总股份的49%。确保农民的控股权。

集体安置就业:由新成立的“股份合作社”投资建立的新企业或参股后的企业,安置原农村社区适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的“安置补助费”一律留在新建的“农民股份合作社”内。对于已经有产业或生意,不需要在“股份合作社”内就业的村民,可将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个人。已经将“安置补助费”交给“股份合作社”的股民,其陆续进入劳动年龄的子女,可继续由股份合作社下属或参股企业安置就业。

股份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新建股份合作社每年的税后利润,应预留出后续和新增人口“两保一险”中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及其它福利资金,再按章程留出折旧和公共积累,剩余利润实行按股分红。不在股份合作社体系内就业的股民,同样享有分红权利。

社会保障: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享受养老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无子女赡养或无业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至领取养老金年龄;男18—55周岁以下,女18—50周岁以下,因病残等原因无力就业者,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此后,凡年满18岁,进入就业市场的,都必须加入社会统一保障体系,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交纳社会养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在阜宁镇前两年已经先期开展的农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医疗保险方案,政府资金合理注入,使农民都能够承受的广覆盖、低水平、全保障的医保政策。

住房保障:可实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与建经济适用住房并举等多种形式。对确实贫困无法支付城市住房日常费用的,或属于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群体,可租住由政府投资的小户型的廉租房。

社区管理:取消村民委员会,以原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为基础,成立新的社区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的党支部、居民委员会、股份合作社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对新成立的股份合作社进行监督。城市化后的居民在新社区实行集中居住,以便于新社区的管理和社会服务。

2、位于城市区域外的六个自然村的农民就业安置及社会保障措施。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为需要搬迁的四个村屯由招商引资的入驻企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高标准、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备的一体居住生产综合服务区。

住房保障 统一建设罢换入住,提供统一的住房保障的同时,建设廉租房,供附近园区生活和配套服务,房屋租金可为失地农民提供长久的收入保障。

就业保障 随着各加工园区和服务行业的建立,首先招收产业化发展中失地农民,西城区新增的物业、卫生、社区服务及综合管理等行业首先考虑招用城乡一体化实施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城市综合配套的生态涵养区、公益事业可为失地农民提供看护服务的就业岗位。农用地和农民宅基地农民可以以入股的方式参与企业生产分得红利。

社会保障 在此区域如市政府征占农民土地我们将采取改变原有的土地安置和补偿办法和标准,将应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部分补偿给失地农民,用于失地农民的养老和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金。使失地农民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以此作为前提,有土地入股收益、有安置补偿费做基础,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才能得到提高。市政府通盘规划此新村区域土地时,给村集体预留出部分集体土地,以便于村集体壮大资产、盘活资产,进行合理化的生产布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享受养老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无子女赡养或无业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至领取养老金年龄;男18—55周岁以下,女18—50周岁以下,因病残等原因无力就业者,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 在已经开展的农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加大市、镇两级和村委会的资金投入,作为参保资金的主体,农民作为参保资金的辅助部分,使失地农民获得良好的医疗保障。

3、尊重客观事实,在建新村区域保留一部分区域作为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不能适应新的生产方式的农民继续以传统农业为收入主体的生产、生活区,充分利用我市仅有的这一部分土地较肥沃、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小区域作为我市绿色食品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服务区,为城市生产生活提供保障。市委、市政府加大此区域公共财政的投入,确保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与转移的劳动力家庭收入不再出现新的二元结构。

六、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思想意识,增强农民工贸化市场竞争能力。目前我市农民普遍存在着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思想意识比较落后,劳动技能不强问题,农民致富奔小康,眼前缺资金,长远缺技能。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深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采取政府引导的办法,让广大农民成为城乡一体化的主体,让广大农民主动参与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进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地出地。让他们从我市的自然条件和世代的传统经营观念和现在的生活水平上认识到如果不改变思想和观念,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和理解国家和省市强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富民政策这一时机如果丧失,那么他们将失去一次永远富裕的捷径。因些,教育和宣传工作应该贯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整个过程。让他们充分了解、理解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意图和富民这一宗旨。二是加大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按照我市加工服务行业的发展计划,制定一整套实用性、产业性的劳动技能培训。改变原有的就业培训体制,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将劳动力再就业培训基金直接拨付给新建企业,让企业按照所需自主培训,这样有利于从业者尽快熟悉所从事的岗位技能,避免出现技不适岗的现象,也可以节约社会资金。为城乡一体化的大发展提供劳动力资源,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七、确保城乡一体化顺利实施的具体保证措施

实现城乡一体化,必须坚持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快城乡一体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着眼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将深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打牢理想信念基础,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真正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理念在思想上生根、在实践中落实。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方针,保持和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在绥芬河探索出对全省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的新路子。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让思想解放体现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的创新上,体现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的完善上,体现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措施的落实上,做到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促发展,为城乡一体化这一系统工程提供不竭动力。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全局观念,不断提高宏观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在加快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保持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强劲发展态势。

(二)着眼于提升城乡一体化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功能的要求, 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在全省率先实现一体化的领导岗位上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识人要拓宽积极创造有利于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继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好全省人才试点工作,着重引进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的专业型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挂职的体制机制,用制度治市理政,用制度管人管事,建设一支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的干部队伍。

(三)着眼于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农业战线和与城乡一体化整体推进相关和配套的各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加强老城区社区和西城区新社区、“两新”组织、农村、机关事业等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提升标准,创造特色,建立健全社区党建议事机构,协调各方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让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收入方式和收入渠道发生质的变化的新城市居民共享发展成果。按照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探索建立党群共建农民股份公司等有效载体,搭建致富群众、服务群众的实践平台。以机关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努力把广大农民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帮带作用,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

(四)着眼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关键要体现在关注民生、力解民忧上。在我市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要深入基层,吃透情况,不断优化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和民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不思进取、拖拉懒散、无所事事、得过且过的庸人作风;坚决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只说不做、贻误发展大局的浮躁风气;坚决查处仗权设卡、谋取私利、阻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精力放在干事业上,把才干用在促发展上,把工夫下在抓落实上,不断开创城乡一体化的新局面。

八、绥芬河市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效应

城乡一体化革除了简单城市化的弊端,使城乡二元分割被打破,能形成城乡有机一体和同步发展的有利局面,所以北京郊区、上海、济南、浙江省绍兴、义乌、江苏省和四川省成都市已经根据本地实情陆续启动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绥芬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无疑会为我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提供可借鉴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思路,绥芬河小区域大发展相关制约因素的解决,必然对我省解决大中城市周边区域如松北区、呼兰区等地的城中村、园中村现象和局面必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促进和带动作用。绥芬河市是我省改革开放的前沿,我们所承担的改革开放是一种多角度、全方位的探索,那么在局部政策范围内我市就要在社会及政治体制上寻求更适宜经济发展、更有利于社会全面进步的政策和体制上的改革,为全省社会进步、经济加速发展探索出新的路子,寻求新的发展模式,绥芬河的窗口作用才能真正得到发挥。

2.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二

一、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是破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 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举措, 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

1.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我国农业基础脆弱, 农村发展长期滞后, 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根本原因就在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近年来,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 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失的速度明显加快, 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更加突出。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就必须在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上作出重大调整, 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障碍, 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2.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 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为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不平衡, 差距主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只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农村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 才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目前, 城乡发展不协调,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一些农民权益受到侵犯, 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因素。只有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环境, 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措施, 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才能使广大农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足, 使广大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因此,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农村发展、改善农村民生, 就抓住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

二、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长期形成的城乡失衡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城乡割裂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

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 是追求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目前, 我国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在城乡之间差别巨大, 成为是阻碍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矛盾。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直接与城市户口联系起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保待遇, 也以病假、生育、退休、死亡等单项规定的形式逐步完善起来。城市的集体企业, 大都参照国营企业的办法实行劳保。城市就业人员除享有劳保待遇外, 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城市社会福利制度还保证了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可享有多种补贴, 在业人口可由其所在单位近乎无偿地提供住房。总之, 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可以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等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而广大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民, 则不能享受任何相关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 只能靠自己出钱。

2.城乡割裂的财税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 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和城市优先发展的战略, 并采取一系列抑农促工、强城弱乡的财税手段来保障这一战略的实施, 造成我国城乡差距的迅速扩大。一是在财税收入上, 加大农业和农村剩余向工业和城市转移。1952-1989年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国家从农业中获取了9716.75亿元。加上农业税1215.86亿元, 共达10932.61亿元。二是在财政支出上, 重点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在城市, 一切公共设施的建设经费和开支均由国家、政府和全民单位负担。但在农村, 农民必须自己出钱办中小学、办医疗、文化事业、道路、水电几乎农村中的一切公共设施。这种城乡严重割裂的财税体制, 严重制约着城乡协调发展。

3.不对称的城乡土地制度。

城乡土地的不对称性, 使农村无法与城市平等地分享由发展机遇带来的资源收益。一是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收益和附着物所有权收益很难流动, 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流动。应当尝试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边界进行界定, 对征用土地用途进行严格限定, 缩小国家强制性征地范围, 以使其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是缺乏对农村强制征地的严格限制, 而且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偏低。现行的补偿标准配合广为施用的征地权利, 而且征地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大都流向了城市, 已经导致社会的不满和政府对征地权的滥用。三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为承包农民提供了更大的交易土地的自由, 但没有提供以承包权进行抵押的法律基础。四是与城市居民拥有的处分其房屋的权利相比, 物权法草案对农民在处理房屋及其房屋下面的宅基地方面的权利限制的过于严格。

4.城乡有别的户籍管理制度。

目前, 我国户籍制度对于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城乡有别的各种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制度, 这一系列的政策保障大部分都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 但实际却是拥有城市户口的可以享受, 农村户口的则不能享受。二是户籍制度中对居民户口身份迁转的严格限制。根据政策规定, 只有少数几种特殊情况才有资格申请将农村农业户口转为城市非农业户口并迁入城市享受相应待遇。三是城乡有别的户口管理制度削弱了户籍制度在人口信息统计方面的功能。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是根据居民的城市户口或农村户口身份进行建立的, 这样, 在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就不能很好的考虑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规模, 造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教育、医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不能满足当地居民特别是长期居住在当地而没有当地户口居民的需要。

三、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对策

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 既需要中央加大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 也需要各地积极探索, 大力推进农村制度创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 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重大, 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 依靠广大农民的智慧和首创精神, 把各项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1.改善民生, 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核心, 首先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最能够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诸多制度安排中,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直接和个体相联系的, 能够最直接地促进人的发展。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恰恰是政府推动城乡一体化的目的和出发点。另一方面, 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是城乡差异最重要的环节。由于城市部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存在相对完善的保障制度, 因此, 在近年来通过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制度转换, 比较容易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制度相容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 在城市已基本建立起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网, 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的最后社会保障线。相形之下, 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不仅是导致城乡之间的福利差距的直接原因, 也是阻碍城乡一体化最重要的制度条件。因此, 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是打破多年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最有效的手段。

2.增加投入,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不断加大“三农”投入,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立各级政府合理负担的财政投入体制, 依法安排落实好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出,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 逐步增加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增加对农村水利、环境整治、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进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通过运用参与投资、专项补助、资金配套和贷款贴息等方法, 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

这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前提。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流转, 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 对现有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和安排, 搞好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合理布局, 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必须切实改变城乡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 理顺规划体系, 打破城乡规划分离的状况, 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制度, 通盘考虑和安排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 统一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4.统筹城乡社会管理。

这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基础。要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改变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 逐步形成城市工作与农村工作对接、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 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人口服务落户条件, 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秦峰.用现代理念建设新高陵[N].陕西日报, 2009-07-07 (4) .

[2]周国富.全方位推进城乡统筹发展[N].人民日报, 2004-11-16 (9) .

3.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三

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地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摘编自《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

4.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四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

新民居和城镇化建设为载体,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城镇化水平有新提升,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56%,人均gdp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比重达60%左右,城乡差距得到明显缩小。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城乡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社会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均衡,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基本实现同质化。全市选择抚宁、北戴河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区,并分两个层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到2015年,三区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到2020年,四县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构建城镇体系框架。按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秦皇岛的目标,着眼于环渤海地区、京津冀城镇群区域发展,科学编制《秦皇岛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秦皇岛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县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实施中心城区“西移北进”主体战略,带动西部滨海地区和内陆地带卫星城镇发展。以新民居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基础设施建设向中心村集中。按照 “一次整体规划、分期推进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及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一建四改”的要求,确保到2015年有25%以上的村完成新民居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与城市接轨。到2015年,全市建成20个中心镇,300个中心村,30个产业园区(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10个,超50亿元的20个)、100个乡村休闲旅游农业观光点。

(二)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聚集。从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产业合理布局、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城乡经济要素有序流动和城乡产业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按照 “一个中心、三个基地”的产业定位,充分依托中心城区对县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强力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

按照旅游立市战略,以休闲旅游市场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农业旅游资源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民增收为出发点,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构建融现代农业和现代旅游为一体的城乡旅游产业体系。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按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的原则,加快城镇水、电、路、气、讯和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聚集区和小城镇建设相协调、相配套,不断增强城镇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推进津秦客运专线、承秦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国省干线与乡村道路相互交织的四通八达、布局合理、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构建我市半小时经济圈。加快四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适时谋划中水回用和垃圾处理项目。加紧谋划建设向各县工业园区输油、输气管道项目,为用油、用气企业落户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抚宁360万千瓦、卢龙240万千瓦电厂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昌黎风力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对市域内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人饮安全、“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抗灾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构筑市域绿色生态保障体系。

到2015年,实现市、县区高速公路联网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或公交化,实现所有乡镇通柏油路,宽带网覆盖率、电话普及率达100%,城市水网、气网延伸到三区所有行政村,四县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自来水或实现集中供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2.98%,其中,50%的城镇及村庄绿化率达30%以上。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垃圾场(站)建设,形成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

5.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五

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平遥县住建委

冀致明

城乡一体化建设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是实现城乡经济良性循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关键所在,也是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近年来基层工作实践,就大县城、大新城、中心集镇等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化、构建及实施等进行了调研,现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本现状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认识明显提高,强化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落实政策措施,把握工作着力点,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镇布局和规模更趋合理,城镇化率达到34%以上。首先是逐步构建起了大交通格局,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向农村延伸,县、乡、村三级公路交通网基本形成,基本实现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乡镇新建了乡村客运候车厅,公交班车通乡率90%,城乡公交一体化已经形成。其次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业,推广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部分村庄已开始或正准备实施户集、村收、街道中转、区处理,农村改厕任务基本完成。

第三是大力实施了改水工程,实现了城镇供水网络向农村集镇、中心村延伸,目前,除个别丘陵山区外,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同时,推进了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农村用电与城镇用电全部同网同价,农村居民用电质量明显提高。

第四是农村民主法制不断健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实行村务公开,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同时,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在文化、服务、娱乐等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移动电话、互联网开始进入农户家庭,农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从对我县农村的调研情况看,虽然我县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方面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受到下列一些因素的制约:

1、农民收入仍然偏低,增收后劲不足。近年来,虽然进一步加大了支农力度,但农村土地有限,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因此仅靠现有土地和种养方式很难实现农民收入的突破。与此同时,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偏低,对农民增收的支持能力弱。特别是一些“家庭作坊式”的个体私营企业,严格意义上说,是“三合一”企业,经营的规模与效益不佳,发展前景令人担忧,而且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2、村镇规划建设水平低,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不少村庄建设缺少规划或者规划编制不够完善,执行不严,部分村镇建设无序,管理水平低下。多数村没有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村民环保意识淡漠,农户将生活、生产垃圾堆放在院内、大街上,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村中街巷缺乏硬化,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给农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目前农业生产方式普遍粗放,农产品加工程度低,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精深加工很少,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此外,农村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推广难度较大。由于农户缺技术、少经验、无资金,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高效经济作物比重小,名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优势农产品规模小,布局分散,缺乏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

4、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由于城市化对于高素质人的迫切需求和较高回报,吸引了有一技之长的农民纷纷流入城市,农村优质劳动力不断流失、日益缺乏,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淡漠,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

5、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相对滞后。我县农村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绝大多数村缺乏文化活动室和相应图书,缺乏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农医保报销额度偏低,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6、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难以支付,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无明细帐,当地群众有意见。

三、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优化途径与思路 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乡一体化,是我县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由于我县县域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思路和模式,努力推进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具体建议如下:

(一)、突出一个创新。从经济中心和经济总量看,城市是大头,从人口分布和地域空间看,农村是大头,统筹考虑这两个大头,是解决城乡发展问题的一个重大创新,把城市和乡村紧密联系起来,综合研究,通盘考虑,做到联系农村研究城市,联系城市研究农村。

(二)、加快两大建设。一是必须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要以大西高铁建设为契机,全方位发展城市,扩展城市的规模,推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吸纳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广阔的生存空间,顺利实现农民向城镇转移,着力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迅速改变目前我市城市化建设滞后的局面;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大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制订好科学的规划,逐步推进,分阶段实施,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三)、落实三项政策。要统筹城乡发展,缩小不断扩大的城乡差距,有关资金政策必须对农村实行倾斜,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资金严重短缺的现状。一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向农村倾斜,主要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对农用工业发展的投入,对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广播电视文化等公共事业的投入;二是金融货币政策应向农村倾斜。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努力改进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加大农业信贷的份额,积极建立区域性的风险基金、行业性的担保基金、农产品贷款担保基金等,以解决银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招商引资政策向农村倾斜,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在农村、小城镇投资建设。加大对高科技农业、旅游观光、小水电开发、绿色农产品、现代化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的建设。

(四)、深化四项改革。城乡统筹破解“三农”难题,要通过改革排除城乡统筹发展中种种体制性障碍,为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性保障。当前应深化以下四项改革:一是农村税费改革,要通过改革达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预期目标。二是户籍制度改革,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流动的户籍制度,三是城乡就业体制改革,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让农民与市民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竞争。四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努力扩大城市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将进城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五)、实现五个统一。一是统一城乡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统一城乡规划就是要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形成城乡空间一体化发展格局。二是统一城乡发展导向。城乡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为理念,促进城乡整体性发展。三是统一城乡资源配置。要协调好城乡资源流动和配置关系,引导城市资源要素流向农村,引导农村劳动力资源进入城镇,在促进城乡资源合理流动中切实解决城乡资源配置失衡问题,为城乡协调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四是统一城乡发展机制。要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实现城乡社会全面进步,尤其应注重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在城乡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优美乡镇、生态村等活动促进城乡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五是统一城乡发展战略。一要抓城镇化,城镇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的载体,城镇化是实现城乡共同进步的枢纽工程,必须全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二要抓县域经济,县域经济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可以起着承上启下连接城乡的作用,努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共荣共进。

6.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六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4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0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交融、方便群众出行的重要手段。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利于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格局,整合城乡客运资源,促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实现客运资源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城乡客运市场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城乡交流;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有利于整合资源,保护城乡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有关部门、单位、镇街要把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城乡公交装备水平和营运效益,拓展延伸城乡公交覆盖范围,提升城乡公交服务能力,使广大群众享受到公共交通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二、指导思想、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科学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政策扶持、优先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惠及群众、提升服务”的工作原则,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为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交通保障。

任务目标: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奠定基础,逐年推广”的思路,2009年先行开通试点线路邹城至城前101线路,在取得经验的前提下,逐步建成以城区为中心、连接镇街、辐射村居的城乡公交运营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预留公交站场用地,并优先考虑公交车行驶、设站、衔接、换乘等需要。规划确定的公交站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优先改造影响公交车通行的路段和道路交叉口,有条件的道路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交通信号系统应保证公交车优先通过。城市绿化及其他设施应有利于公交车的安全通行。

(二)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市政府制定对城乡公交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市政府每年列支城乡公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站场设施建设。市政府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财政补贴制度,通过对公交企业的成本费用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政策性亏损,定期对公交企业进行财政扶持,建立起城乡公交“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长效机制。对于公交企业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年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政府定期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政府对现城乡客运经营者公司化改造工作进行财政扶持。

(三)强化政策扶持。对城乡公交场站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绿地占用补偿费,对符合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审核批准后,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对城乡公交车辆统一安装GPS系统,对车辆运行实行全时监控。对城市公交现有燃油车辆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为燃气车辆,改善城区环境。

(四)强化设施建设。根据城乡公交发展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力建设的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站、镇街客运站、港湾式停靠站、终点站等站场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城乡公交站(场)纳入道路建设规划,镇(村)公交站(场)纳入当地镇发展规划。公交设施建设资金筹集采取市场化运作、争取上级补助和纳入市财政预算等多种方式解决。

(五)做好现城乡客运班车改造工作。在开通城乡公交线路的同时,保持现城乡客运班车运营模式不变,与城乡公交车辆平行运行。在城乡客运班车运营年限内,给予城乡客运班车一定运营补助;经营业户自愿退出客运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营运到期后,由有客运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取得许可后,按许可车型购车经营。

(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要求,抓紧制定落实城乡公交市场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共交通企业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七)强化宣传发动。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介和渠道,加大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采用电视播发通告、向群众发放公开信、张贴标语口号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由市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做好原城乡客运班车经营业户的说服教育和有关稳定工作。

(八)作好应急处置。全面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应急保障,编制城乡公交一体化应急预案并组织好应急演练。市公安部门成立公安公交中队,负责保障公交安全通行。市交通、信访、公交公司、运输公司等部门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班子,负责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城乡公交沿线镇街及驻地派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做好原城乡客运班车经营业户说服教育工作,确保辖区内的公交线路运行安全。对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置;一旦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发动、信访事件处置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落实。各有关镇街都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纪检部门负责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和工作纪律,对有关镇街、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展,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纪检、效能监察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宣传部负责组织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宣传工作,对各有关单位、各镇街的宣传发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城乡公交财政补贴制度,保障营运客运班车的营运补助费用,对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偿;保障城乡公共客运停车场首末站、港湾式停车站、换乘枢纽站(停车场)、调度中心等设施建设和公交企业车辆更新、维护费用。

交通部门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管理工作,成立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专门班子,实施城乡公交线路设定、许可和市场规范管理;提出城乡公交线路、中转站、换乘点及公交站场的建设意见,确定公交车型,编制线路编码;落实城乡公交市场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强化

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应急工作预案,牵头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协同公安部门查处妨碍公共交通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

建设部门负责将城区公交站(场)建设纳入城区道路建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协同交通、公安、规划等部门提出城乡公交线路、中转点和公交站场的建设意见。

公安部门负责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公安公交中队以及应急工作队伍,制定专门工作预案,提前摸排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会同有关部门作好信访稳定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城乡公交开通运行过程中阻挠、破坏正常交通秩序、危害公交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好城乡公交运行安全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根据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确保公交站场所需用地。

物价部门负责核实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线路里程和途经站点,按照有关程序科学核定公交票价。

公路部门负责将城乡公交站(场)纳入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建设公交线路港湾式停靠站,协同交通部门安装公交站点牌。

信访部门负责制定信访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信访稳定工作,及时排查不稳定苗头隐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一旦发生信访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调度有关部门、镇街作好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有关镇街负责将镇村公交站场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强所辖区域公交运营环境治理,整理村街道路和清除路障,排除人为干扰, 维持通行秩序,确保线路畅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乡公交一体化信访属地责任,制定各自应急工作预案,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对城乡公交沿线村居落实包保责任,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第一时间作好信访稳定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7.浅谈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措施 篇七

1.1 城乡一体化的定义。

城乡一体化是指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垒,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使生产力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合理分布,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之间的基本差别,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融为一体。

1.2 城乡一体化的特点。

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广东佛山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和经验

在推进农村制度创新、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具体方面,佛山提出了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二是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三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着力点,全力解决民生问题。同时配套了21条政策措施,其中有不少是对农村制度的创新发展。比如“鼓励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购买自主用房,并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等等。

3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3.1 系统把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是城乡统一规划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要求,做好总体规划,明确各个区域的功能定位;立足现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城乡发展基础,有效整合城乡资源,加大投入,指导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发展;加快“城中村”改造,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推进农村融入城镇、城市的进程。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保证。认真研究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民生产、生活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一步投向小城镇建设,完善城镇社会功能,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等向城镇集聚,增强现有城镇辐射带动功能,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一体化发展的局面。三是促进城乡自由流转是城乡一体化的主攻目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同时,健全劳动力转移服务网络,搞好培训、中介、跟踪管理、权益保护等一条龙服务,畅通劳动力转移渠道,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

3.2 掌握好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路径。

一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我国应该调整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逐步提高消费比重,降低投资的比重,使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逐步达到能够使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水平。二是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当务之急是应该从体制上解决城乡居民机会不均等和劳动力市场的地区分割问题。我国需要创造条件尽快取消对农村居民的各种非国民待遇的政策规定,使得农民有与城镇居民均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三是依靠科技和制度创新繁荣农村经济。需要继续加强农业科技研究,通过引进良种,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等措施促进农业丰收,提高农民收入。还需要健全农业社会化的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积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龙头工商企业与农户合作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

3.3 建立健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合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有进有退”的政府引导机制。在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变的实践过程中,关键是在于政府正确定位、科学引导,树立政府在管理市场经济过程中“有进有退”的新理念。把支持农村、关心农民、调整农业摆到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以建立公共财政、满足人民公共需要为目标,加大政府对公共产品和农村、农业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从体制机制上发挥政府对农村、农业等基础设施投资的“引致效应”,形成政府启动与引导、市场(社会)公共参与,农民积极响应的运行机制,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和发展。二要建立健全按规律、规则调节资源配置的市场推进机制。市场机制是市场内在的主体机制。一方面,通过政府对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完善与严格执行,充分维护公平与公正,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通过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建立健全社会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市场配制机制,进而形成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经济机制。三要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产业支持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经济是基础,工业是动力,三产是后续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必须按照规模化、基地化、企业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龙头企业带动型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植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挖掘本地有特色及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增强产业的整体实力,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四要建立健全涵盖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1)统筹城乡教育事业发展。(2)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力度。(3)统筹社会保障,积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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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推进2011年城乡一体化 篇八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拆迁改造;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6-66-2

0 引言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其实很多地方政府一直在不断推进,只是这个过程相对比较缓慢而已,自从中央政府明确要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不断提高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这也就使得各地方政府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逐渐提速,工程质量也得到不断改善。但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在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过程中,确实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不仅是城乡结合部原有住户对于故土的留恋,也有一些具体施工的问题,这些纷繁复杂的问题都必须得到切实的解决,以便继续开展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1 城乡结合部拆迁改造的必要性

1.1 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较差

对于城乡结合部来说,不仅是地理位置上比较尴尬,在基础设施的条件上也较为不足,城乡结合部不属于农村自然不会有土地可供耕种,但是严格来说城乡结合部也就是城市的郊区,但是郊区地带一般会比较荒凉,人口也会相对稀少,这也就导致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投资必然较少,条件自然好不了。但是随着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和城市建设汇集了较多的农民工,这些因素都导致很多城乡结合部的居住人口不断攀升,但是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却并未与之配套,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城乡结合部的住户面临着看病难、学生上学难的诸多社会问题。

1.2 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管理混乱

除了存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足,城乡结合部还存在着社会管理混乱的问题。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城乡结合部就需要增加大量的住房,但是这部分后来增加的住房大部分缺乏合理的规划,乱搭乱建随处可见,这也就加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同时,随着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治安也随之恶化,寻衅滋事者层出不穷,但是又由于城乡结合部缺乏足够数量的社会管理力量,很多事件都只能被陈压在卷宗中,不利于维护城乡结合部住户的合法利益。这些问题也成为了阻碍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必须要得到清除,以便进一步推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

2 目前城乡结合部拆迁改造存在的问题

2.1 城乡结合部原有住户的不理解

对于很多在城乡结合部居住了几十年的好住户而言,城乡结合部就是他们的故土,很多城乡结合部的原有住户不愿意离开这片故土也就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很多人不仅不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工作,甚至于会公然阻碍施工进程,不利于城乡结合部的整体拆迁改造。

2.2 个别地方政府拆迁改造的不合理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在很多地方政府的官员看来就是行政任务,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推进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他们的办法可能会侵犯城乡结合部原有住户的利益,甚至于在个别地区存在强拆的现象。这些内容都在充分说明很多地方政府在推进城乡结合部拆迁改造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不当之处。例如2015年在某些地区的拆迁建设过程中就出现了拆迁机构雇佣社会人员纵火烧死村民的事件,后来涉事区镇的个别领导被撤职,相关人员也被追究法律责任。

3 城乡结合部拆迁改造工作的措施建议

3.1 城乡结合部的住户应充分理解拆迁改造工作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原有住户而言,虽然故土被拆迁改造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一定要被迫离开这个地方,而且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只是为了对城乡结合部进行统一的规划,更好的建设城乡结合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而已。这确实也需要城乡结合部住户的理解,只有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才能更加顺利的开展,减小施工难度,更好的建设城乡结合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3.2 地方政府需要改变工作方式,循序渐进

中央政府的果断决策需要各个地方政府的积极执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只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城乡结合部,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中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采用更加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既要得到广大住户的充分理解,又要保证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循序渐进,积极进取,逐步开展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每年国家的扶贫资金都是以亿元为单位,但是不难发现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还是有着很多贫困人口,或许贫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势必涉及到部分地方政府的不作为。

3.3 合理规划建设,实现城乡发展的对接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一定要有着切实可行的规划,因为城乡结合部的居住人口较多,其中大部分又是流动人口,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一定要切实做好城乡结合部居住人口的安置工作,不仅是永远安置,更要处理好部分人口临时安置的工作。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规划中做出合理的说明,反对突发问题的出现,处理好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3.4 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于老旧房屋的拆除以及新住房的建设上,更多的是要建立与城乡结合部未来发展有关基础设施,既要解决好住户的看病医疗问题、交通出行问题,也要处理好学生的受教育问题。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都应该在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中得到合理解决。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仅是为了服务城乡结合部的住户,更多的是要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打好基础,实现农村与城市发展的衔接,更好的利用城市的发展优势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

4 结语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必须要充分重视,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是政府建设的重点,也是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发展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好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改造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会成为做好民生工作,让普通民众感受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良好契机,这不仅是对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成果的肯定,更是我国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新动力,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措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也切实需要实现城乡发展的一体化,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让全社会都能够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让发展的成就惠及千家万户。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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