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制度汇编(7篇)
1.综治工作制度汇编 篇一
小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加强我校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校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教学,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支委),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执行民 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评时间
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自我评议;
2.党员互评;
3.党外群众测评;
4.党组织审定。
(五)总结整改工作。
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 6 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 12 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 批评和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支部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学习情况汇报,要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汇报。
2.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3.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校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党员结对帮扶制度,明确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结对帮扶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
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 1 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支部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局党委批准。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校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局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局党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局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1.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2.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5.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支部每半向局党委缴纳一次党费。
4.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内容
(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
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
(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
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
4.爱岗敬业教育;
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二、学习教育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
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等学习形式。
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
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2.综治工作制度汇编 篇二
一、突出重点, 坚持服务大局, 把创建“平安单位”纳入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贴近工作抓创建。东丽区市容委领导班子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要务, 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 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积极开展信访条例宣传。通过宣传活动, 提高干群的信访知识水平, 维护信访秩序。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研究, 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建立信访接待窗口, 设专人负责, 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登记、及时立案、及时调查, 做到小事不过天, 一般问题不过周, 复杂案件不过月, 遇有紧急问题, 急事急办。针对可能出现的上访问题, 加强协调, 针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争取领导的支持, 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办理。每月第四周的周三由区市容委主任亲自接待上访群众, 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截止到目前无一例上访事件。
二是贴近群众抓创建。为使广大群众树立人人自觉维护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意识, 东丽区市容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原有的宣传阵地, 根据不同阶段综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不断把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并利用每次学习的机会, 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发挥思想政治优势, 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宣传月活动中, 他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东丽”为主题, 以宣传《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信访条例》为重点, 认真落实信访条例中所提出的要求, 主动查找信访工作中的差距, 制定出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的措施, 充分认识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振奋精神, 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贴近实际抓创建。加强帮扶基层力度, 深入实际做好包村工作。在委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下, 多次到新立街西杨场村和邢圈村两个联系点走访, 帮助解决了联系村内存在的许多问题, 得到了两村村民的普遍好评。
二、务求实效, 扩大创建战果, 把创建“平安单位”作为市容环卫工作给老百姓的最大实惠
东丽区市容委担负着全区市容环境清脏治乱、环境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作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之一, 按照市、区综合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要求, 他们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带着深厚感情做好群众工作, 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进一步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 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单位、各基层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重点抓好对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 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把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 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 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实践证明, 开展“平安单位”创建, 选准了构建“和谐东丽”的切入点, 找准了筑牢社会稳定根基的着力点, 是以稳定促发展, 以发展保稳定的有效举措, 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与稳定的良性互动。创建后委机关呈显两点变化:
1. 干部职工参与热情明显提高。通过广泛宣传, 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参与率、满意率有了明显提高。大家把拥护、支持“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变为积极参与的自觉行动, 确保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
3.潍坊街道综治工作的做法与启示 篇三
潍坊街道综治工作的做法与启示
●张天明 孙靖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街道始终把推进综合治理、维护一方平安作为第一责任,把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执著追求,将基层社区的动员机制与保障城市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经验;启示;建议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街道始终把推进综合治理、维护一方平安作为第一责任,把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执著追求,二十年来连续十次获得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上海市保持这一荣誉最久的街道,2009年更被授予“全国安全社区”的光荣称号。如何将基层社区的动员机制与保障城市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潍坊街道的做法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本文主要介绍其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做法。
一、基本做法
(一)形成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格局。一是街道成立综合治理全覆盖办公室,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等部门推进综治工作,实现与公安的分类管理相吻合,对各居民小区、各行各业的全覆盖。二是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组建“护楼队”、“小红旗”巡逻队、“特保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群防群治的居民群众达到居民总人数的8%-10%,随处可见臂带红袖章的老伯伯、老妈妈在小区巡逻。三是深入发动驻区单位参与综治共建。对410余家驻区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预防触电、燃气爆燃、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2010年共培训上岗350人。
(二)提高“物防”、“技防”水平。为消除火灾隐患,街道对1982年以前建造的6个小区的旧式公房公共部分的电线等进行整治,2010年投入资金约140万,全部完成了19个小区930个门牌号19522户的多层公房共用部位及车棚、独居老人家庭的电线整治,避免了因居民乱拉接等引发的各类事故的发生。为辖区内独居老人及军烈属等特殊居民家庭,免费上门更换燃气开关及橡皮管,消除泄漏隐患。为12个小区45幢旧式高层住宅楼增配874组灭火器及对其余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在房屋维修基金不足的情况下,街道出资三分之一资金帮助崂东小区5幢高层住宅楼更新了消防系统。
(三)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202个地下空间每周检查1次,进行分类监管,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在迎博、办博期间,对社区宾馆旅馆、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地下空间、餐饮场所、商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特种行业、美容美发场所、学校、施工工地的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大检查。2010年,共检查单位2613家,查出安全隐患93条,整改完成93条,整改率达100%,共处罚单位29家。
(四)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与演练。潍坊街道每年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日和上海市119消防日开展宣传活动,设点进行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公安、消防、供电、燃气、驻区企业等消防重点单位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举行形式多样的消防演练,以提高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的自我防范意识。春节期间印制居民家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的“温馨提示”5万份下发到每家每户,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到在建工地,并进行宣传版面巡展。
二、主要启示
(一)维护城市安全的基础在社区。潍坊街道党工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二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坚持从严管理,“宁愿听到骂声,不愿听到哭声”,多举措查患堵漏,全力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上海“11·15”火灾引发的沉重思考之一,就是必须更加重视社会公共安全动员体系建设,群策群力弥补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灾害、减少损失。要从社区层面就高度关注、防范和处置台风、暴雨、高温、雷击、地质、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化学事故、生命线工程事故等重大人为灾害,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二)筑牢社区安全要完善体制机制。潍坊街道把资源、力量在一线整合,把矛盾、问题在一线解决,把防线、篱笆在一线筑牢,真正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形成合力。街道党工委积极支持辖区公安、消防、城管等专业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加强联动指挥,建立补充专业部门力量不足的辅助队伍,从而不断提高社会信息联网、重点工作联动、基层平安联创的水平。二是发挥民力。街道党工委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整合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楼组长、小区党员以及各类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网络。成立各类安全志愿者队伍,聘请消防安全指导员,建立社区业余消防安全组织。三是舍得财力。从2004年至2009年,共投入3300万元用于综合治理工作,其中用于技防设施1700万元。针对商业或住宅物业、公共区域或高档小区,积极尝试经费投入、管理使用、维修保养的新模式,使技防建设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潍坊街道在全市比较早地提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联动发展的理念,抓综治工作有规划、有项目、有检查,不断加强科技防范和专业防范力量建设。地铁运营、高楼防火、防汛防台、水电煤等市政设施、危险品生产与运输、疫病传染等是制约上海城市生产生活安全的主要薄弱环节,利用预警信息技术,可以极大地提高防灾减灾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比如,1970年,美国拉斯维加斯老的米高梅饭店火灾之后,美国法律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装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后,美国因高楼火灾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便很少发生。宜“早规划、谋全局、集资源、协合力”,着力完善社会公共安全动员体系,提高实战性,包括研究具体的项目、方案、措施、工程,供一线部门实际操作。
三、加强上海城市安全运行与安全生产的若干思考
(一)促进针对薄弱环节的技术创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美国90%以上的民用住宅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上海民用住宅很少装有此类系统。建议尽快立法规定,上海高层建筑都必须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新建超高层、高层建筑要提高消防设施标准(包括自动洒水、楼层消防栓、应急照明等系统),特别要加强对楼龄较长的老式高层民用住宅的消防设施改造。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包括视频监控、声像报警、信息分析等),进一步制订规范、提高标准、鼓励使用;大力研发先进技术(包括无线网络、“全球眼”、GPS等)。
(二)加强分级分类网格化管理。一是进一步整合条线力量。世博园运营的经验表明,建立统一的指挥平台,有利于科学决策,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快速反应。借鉴世博经验并形成长效机制,有必要研究把市级层面主要的安全管理与突发情况处置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改变目前多头管理、衔接不畅的局面,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议将市应急联动中心做大做实,建立以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水电煤等市政抢修热线为主,各类主要突发事件的统一发现、统一研判、统一调度、统一预警、统一先期处置的主体平台,由市公安局、建交委、卫生局抽调力量合署办公,并与各相关单位建立紧密的联动关系。建议设立市地铁安全运营监管局,进一步确保地铁安全运行。二是条块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城市安全管理的重心在基层、在社区。应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安全管理的责任,促进属地化管理,建立健全区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议各区县相应建立应急联动中心。三是进一步突出防治重点。要进一步研究危害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后果程度,对灾害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对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摸分析,将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治理最危险、最复杂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
(三)推进资源共享与专业处置。一是充分共享载体。探头、热线等目前分布在公安、城建、区县中,应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分级管理。二是提高研判水平。建立数据库、专家库,优化研判流程。三是增设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网络、户外公告牌等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有效发布信息。四是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比如,除公安消防部门外,在防火队伍建设上,还要建立社区的专业机构和志愿者队伍。
(四)建立健全相关法制保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制订完善本市的实施细则,建立完善防止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规章条例,通过立法确保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人才保障和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各类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明确灾后赔偿的责任与标准。
D669
B
1009-928X(2011)07-0044-02
作者单位:张天明:上海市决策咨询办公室,孙靖文:上海社科院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
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汇编 篇四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投融资管理 ●按预算做好全年投融资计划。
●组织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与非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供应。
●负责到期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工作。
●负责资金平衡计划工作。
●负责向各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提供评级授信和贷款资料报送工作。
价格与成本费用管理 ●组织公司制定成本核算规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编制产品成本计划和短期预测。
●负责组织公司做好公司费用指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月、季、成本异动分析报告。
●负责公司成本费用考核工作,指导公司开展车间班组成本核算。
●监督关联交易价格,规范公司与合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
税务与关联交易管理 ●负责组织公司对税法规定的贯彻落实及税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出合理的纳税方案,督办公司减免税业务。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配合稽查、审计、税务等部门以及上级公司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降低关联交易引发的税务风险。
资产股权管理 ●制订并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损毁、报废、处置等相关的制度、流程。
●对公司所辖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定期组织公司资产盘点,编制资产盘点报告。
●制订并规范股权管理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流程。
●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动态跟进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参与、监督公司股权收购、转让、重组、清算等事项。
财务绩效管理 ●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及公司关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项目成本管理 ●负责建立、完善、落实《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对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决算进行审核。
●负责对合同付款及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跟踪,及时反映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参与及监督项目的招投标审核工作。
●参与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审核,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协调开展决算审计。
●负责建立非生产性支出超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外重大非生产性支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与审核。
第二部分 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制度 三、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五、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六、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有效利用和控制资金,实现低成本高效益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差旅费、车辆使用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报销单据粘贴规范、个人借款、备用金借款的具体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管理 一、差旅费定义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企业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处理企业事务、开会、学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差旅费范围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和通讯补助。
三、出差申请单(一)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附经审批通过的《出差申请表》。
(二)出差人员超标乘坐交通工具,需在《出差申请表》中得到领导事先审批。如未在《出差申请表》中填写或信息不完整的,则需另外提交《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申请表》。
四、差旅费标准(一)出差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报销标准 1、国内地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人员报销层级 北上广深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中高层 800 200 500 200 350 180 300 160 中层及以下 600 180 400 180 300 160 260 140 注:层级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认定。
2、国内地区分类:
北上广深: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城市;
一类地区:直辖市、经济发达城市。包括天津、重庆、厦门、大连、烟台、青岛、宁波、温州、福州、杭州、西安、济南、长春、太原、南京、西藏地区;
二类地区:各省省会或其他类似于省会的地区及包头、唐山、苏州和常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新区、独贵塔拉镇(含七星湖)视同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其他地级市(或等同于地级市)、旗(县)及以下地区。如内蒙古的临河、集宁、乌海、赤峰、通辽;
杭锦旗、鄂前旗、库伦、达拉特旗等。
3、境外地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中高层 2000 800 1500 500 1000 300 中层及以下 1500 500 1200 300 800 200 4、境外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巴林、法国、荷兰、意大利、德国、丹麦、比利时、瑞士、西班牙、英国、希腊、美国;
二类地区:韩国、马尔代夫、伊拉克、也门、阿曼、以色列、巴勒斯坦、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泰国、新加坡、黎巴嫩、土耳其、卡塔尔、香港、澳门、台湾、埃及、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马其顿、斯洛文尼亚、波黑、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阿根廷;
三类地区:除一、二类国家(地区)以外的。
凡上述没有涉及到的国家,参照同地区同等经济消费水平国家标准执行。
5、报销职务层级 5.1差旅费报销的员工职务层级仅作为差旅报销时使用;
5.2差旅费报销的员工职务层级划分按公司人力行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层级 包含范围 备注 高层 中高层 中层及以下 6、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序号 职 级 可搭乘交通工具 1 高管 国际航班商务舱、国内航班经济舱、高铁商务座、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2 中高管 国际国内航班经济舱、高铁一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3 中层及以下 高铁二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 6.1出差人员可在职级类别允许搭乘的交通工具范围内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票价实报实销;
6.2出差人员购票时正常支付的订票手续费用,因企业原因退票或改签费,凭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报销退票或改签费,需附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退改签说明;
6.3公务乘机可随机票报销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费;
6.4企业董事长、总裁的随从人员可参照同行领导层级乘坐交通工具,票价实报实销;
6.5聘请外部专家、顾问、演员和记者等人员搭乘航班出差的,由相关人员发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申请表》,审批后方可报销;
6.6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时,购买列车餐车茶座的费用不纳入车船费报销;
6.7出差往返火车站、机场等发生的交通费可入车船费据实报销;
7、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的差旅费报销 7.1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企业不予报销住宿费,每天支付50元的出差补助;
7.2未安排食宿的,按本制度中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8、员工外出实习、参加非学历培训和进修期间差旅费报销 8.1外出培训人员由培训单位解决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及出差补助,仅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往返路途费用;
8.2培训单位不解决食宿的,按本制度中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9、长期驻外人员差旅报销,不按本制度执行;
10、司机及其他人员差旅费报销 10.1公务车司机出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燃油费凭票按车辆使用费报销,住宿费按标准报销差旅费;
10.2工伤员工外出看病的,可视同为出差报销差旅费,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补助按照企业差旅费标准的70%发放;
随行护理人员按照其日收入*护理期限*护理人数支付(由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其收入证明,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内部派出协调人员按照差旅费标准报支费用;
11、员工报销差旅费发票规范 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目的地真实、有效的住宿费、餐费等发票;
12、境外差旅报销规定 12.1需附境外消费清单;
12.2报销凭证须附中文说明,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12.3因国际差旅目的地使用货币不同,出差人员按使用的外币与业务实际发生期间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各项标准。
13、差旅费报销时效要求 13.1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回到企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两周内报销发生的差旅费(节假日顺延);
13.2发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超过360天抵扣期的,相关税费由出差人承担。
14、长期外派至项目所在地,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一、车辆使用费定义 车辆使用费是指公务用车产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和车辆保险费等。
二、车辆使用费范围 车辆使用费包括企业公务车辆出车费,私车公用的车辆费。
三、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一)公务车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1、企业公务车包括所有权为企业的车辆及长期租赁的车辆;
2、企业公务车使用,需先申请后报销;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用车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
3、企业签订合同租用的车辆,企业承担的租赁费列入租赁费报支。
(二)私车公用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1、使用私车办理企业事宜,报销车辆使用费时按公务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定执行;
2、私车公用统一按1.3元/公里的燃油标准进行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报销管理 一、交通费定义 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且在企业驻地市内发生的公共交通工具费、出租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二、交通费报销范围 交通费报销范围包括市内交通费、包干车辆费、公务车运行费、临时租用车费。
三、交通费报销管理(一)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 1、市内交通费包括:企业驻地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费用;
2、市内交通费实行部门预算制度,报销人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车票实报实销,无需发起用车申请,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二)包干车辆费报销管理 1、包干车辆费是指高管、中高管及其他有单独交通费预算的车辆费;
2、包干车辆费实行预算制度,报销人需凭发票报销,无需发起用车申请,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三)公务车运行费 1、公务车运行费包括油费、固定停车费、维修保养、保险费;
2、公务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卡),加油卡充值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油费报销时发起“业务申请-通用费用直接报销单” 列入交通费报支,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油费报销时需附公务车出车记录表;
3、公务车所在办公地固定停车费,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4、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费,由司机负责,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四)临时租用车费 企业组织活动,临时租用车辆的费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金额进行据实报销,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定义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范围 业务招待费报销包括企业自有食堂招待、外部招待两种形式。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一)自有食堂招待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1、企业自有职工食堂,发生招待时一般由职工食堂安排,费用统一由食堂管理人员报支。接待申请人按企业规定填写公务派餐单。具体流程由企业自行设定;
2、企业自有职工食堂,但因特殊原因在食堂外安排招待的,报销业务招待费时,仍需要按照统一规定填写公务派餐单,实行一餐一单;
3、上述方式接待,在报销时需附经审批的公务派餐单、用餐明细清单及正规发票。派餐单是否符合要求由企业业务财务自行判定。
(二)外部招待报销管理 无职工食堂的企业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不需填写公务派餐单,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凭正规发票据实报销,实行总额控制。
(三)业务招待费发票要求 业务费发票出具地、日期须和招待地、招待日期相一致,不能交叉使用。
第六章 通讯费报销管理 一、通讯费定义 通讯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固定电话费(含网络)、手机通讯费等。
二、通讯费报销范围 通讯费包括固定电话费(含网络)和手机费。
三、通讯费报销管理(一)固定电话费 固定电话费(含网络)由各企业在核定的预算标准内据实报销,按部门分摊核算。
(二)手机通讯费 手机通讯费由各企业按制度核定标准按月纳入职工工资进行发放,不按报销方式发放。
第七章 办公费报销管理 一、办公费定义 办公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办公文具、纸张印刷品、报纸杂志费、图书资料费、邮寄费等。
二、办公费报销范围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文印费、邮寄费、资料费、办公耗材等。
三、办公费报销管理(一)办公费用按预算核定的标准逐月分解报销,一个预算内可以累计使用。报销办公用品时须附从开票系统打印出具的销货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
(二)企业可安排统一部门对企业各部门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采购,开具一张发票,报销时分摊到各部门。报销时除附发票和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办公明细清单外,还需附费用分摊清单。
(三)构成固定资产的办公及采购支出,按资产购置程序完成报销。
第八章 报销单据粘贴规范管理 一、报销单据粘贴规范管理 员工有义务在系统中及时提交费用报销单据,同时提交真实有效票据。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销。对偏离事项酌情处罚。
(一)单据粘贴规范 1、所有发票全部分类粘贴至A4纸上。为提倡节能环保,尽量利用已使用过一面的A4纸(不含机密信息),实物票据粘贴在未使用的一面上,不可双面粘贴;
2、除差旅、用车、交通费报销单外,其余所有单据发票必须平铺粘贴在A4纸上,不能重叠或折叠;
所有原始单据粘贴不能超出A4纸边缘,应在横向A4纸左侧2公分处开始粘贴,空出装订区域;
单据四周必须粘贴严实,不留空隙;
3、所有单据须按报销业务和项目(系统上报账单上的项目,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分类整理并按照每类单据的时间先后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粘贴在A4纸上;
4、如差旅费:
4.1需先粘贴车船费票据,再粘贴住宿费票据,后粘贴补助票据;
4.2如多地出差,可按出差地先后顺序粘贴,先粘贴A地车船费票据、A地住宿费票据、A地补助票据。再逐一粘贴B地车船费票据、B地住宿费票据、B地补助票据等(注:火车票需单张平铺四周全部固定粘贴于A4纸,勿重叠粘贴,否则极易脱落);
5、如车辆使用费和交通费 5.1车辆使用费需先粘贴燃油费票据,再粘贴过路过桥费票据,后粘贴停车费票据及其他票据;
5.2交通费需先粘贴打车票,再粘贴公交充值票等。各类票据必须分类粘贴,更加便于审核,提高审核效率;
6、增值税认证发票抵扣联不用粘贴 6.1不可抵扣的业务除外,不可抵扣的业务包括职工福利费等;
6.2小规模纳税企业无法进行抵扣的除外,需交于企业业务财务处进行认证抵扣;
7、无需扫描上传报销的原始单据,如差旅费、车辆使用费和交通费报销,可重叠粘贴。但必须确保单据至上而下、从左至右,均匀排列粘贴在A4纸上,不可将票据集中粘贴在A4纸中间或一边,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或一边 厚其他地方薄的情况,以至影响档案装订。每张发票必须直接粘贴在A4纸上,不能粘贴在另外的发票上。所有单据确保粘贴牢固,避免传递过程中脱落;
8、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完毕后,将每一份报销单对应的所有票据及支持附件按照报账系统上的报账项目进行顺序整理,再将从报账系统打印的报销单封面粘贴至对应报销单据最上面。每份单据不要用订书钉装订,也不要用回形针,以免传递过程中单据的丢失。
第九章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 一、员工个人借款定义 员工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临时性借款,主要用于零星、紧急或专项用途的费用开支。
二、员工个人借款管理(一)员工借款管理 员工借款时,由借款人本人发起《借款单》,经审批同意后,出纳根据审批后的纸质借款单予以支付。
(二)员工还款管理 员工因公借款应在公务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销且员工借款周期不得超过60天;
有未还清借款的员工报销时必须先冲销借款,冲销后的剩余报销款,方可支付给员工。
(三)管控措施 1、员工个人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财务部门每月向本企业负责人提供员工借款催收单,本企业负责人有权根据催收单,责令借款人报销费用或归还借款。若因审批不当或未及时清收而形成呆死账,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负责人全额承担;
3、员工未及时报销借款费用或归还借款的,财务部门可在发放工资、补贴及分红等各种款项前,告知人力部门优先扣除其未归还的借款部分。
第十章 考核与评价 一、费用报销人员保证发票真实有效,粘贴、扫描完整规范;
对于不规范粘贴、扫描附件的报销人员全公司通报。
二、当年发生的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跨报销的费用按报 销金额的10%对经办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明确企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业务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理念,本着激活“沉没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的资产)、优化“呆账资产”(长时间没有被利用或者使用的资产)、培育“高回报资产”的原则,力争通过加强资产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
本制度涉及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一)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的有形资产(二)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根据公司规定,将单位价值2500元以上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定义为固定资产(低于2500元的电子设备,是否需要列入固定资产由企业业务财务自行判断)。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一)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包括企业自建、外购、融资租赁等。
(二)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实施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开展资产新增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购置工作。
(三)按照《长期资产购置审批流程》执行固定资产购置审批。
(四)日常固定资产的购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依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制度执行;
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上,依据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五)固定资产购置必须要与供应商签采购合同,且采购款项必须以公对公方式结算。
(六)各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购置资产信息一致。
(七)各企业自建工程,应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外购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等,发起审批流程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八)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验收管理(一)固定资产交付(送货供应商应备妥发票、产品质量保证书或保修卡、使用说明书、送货单等资料及拟采购的商品)或者完工时,应由申请购置部门会同业务财务部门以及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办理资产验收;
在建工程等完工时,必须由公司其他专业部门会同工程部及申请购置部门办理资产验收;
其他需要专门机构检测的设备,如有必要,可请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检测后办理资产验收,资产验收项目包括: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附件资料及机器性能检测等;
如需要调试方可办理验收的(调试一般指大型生产线或机械的组装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检查、调整过程),申请部门及供应商调试成功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业务财务部门各存一份。
(二)凡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由资产管理部门督促经办人员立即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并按合同索赔条款处理。
四、固定资产编码管理(一)固定资产编码规则 1、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实物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标识;
2、固定资产在使用前必须先办理完毕入账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粘贴在固定资产实物规定的位置;
各使用部门必须保证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标识的清晰、完整。固定资产分配编码填制卡片以后,方能由使用部门领用;
3、编码规则:固定资产卡片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编码,至少包括公司账套号-固定资产类别编码-卡片流水编码;
实物资产粘帖的固定资产卡片编码应与系统编码一致;
4、已经编号的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调拨或者出售等,其编号予以注销,不再使用,以免发生混淆。
五、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实行使用部门负责制,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
1、除房屋、建筑物等由资产本身性质决定需由企业或部门管理外,其它各项资产都要确定专门管理人。资产在用的,使用人为管理人;
资产未用、停用或在维修而暂时没有使用人的,由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各企业(部门)负责人是本企业(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对本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没有明确资产管理人或管理人难以确定的,由各级资产占有企业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
3、企业内部固定资产使用人变更,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在盘点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六、固定资产修理管理(一)固定资产大修 1、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制定,经业务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列入预算,预算编制细化至月;
2、通过大修理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改扩建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2.1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
2.2使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增大;
2.3使产品质量提高;
2.4使企业生产成本降低。
(二)固定日常维修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一)固定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毁损报废等。
(二)各企业对本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处置。
(三)对于超出本企业审批权限的固定资产处置要报上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由各企业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报送业务财务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资产处置完成后,经办部门应负责催收转让价款。
(五)各企业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时,使用保管部门要负责查明原因,根据资产盘点 表及时填制《资产盘盈盘亏单》,按规定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八、固定资产盘点(一)每半终了后的次月资产管理部门与业务财务部对半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根据资产使用状态,应将资产分为在用优良资产、在用沉没资产、闲置优良资产、闲置沉没资产、毁损报废资产;
根据资产变现能力,应将资产分为即时可变现资产、年内可变现资产、未来可变现资产、无法变现资产;
实物管理部门及企业业务财务部门要对资产盘点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将盘盈、盘亏结果按照资产盘点汇总表上报公司财务部。
1、优良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收益,有较高的预期回报率的资产,包括企业在用及准备出售的资产;
2、沉没资产指企业以前购置或拥有的,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无法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企业在用的不能直接创造价值的办公楼、食堂等资产,以及闲置无使用价值的资产;
3、毁损报废的资产指由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等原因造成了毁坏和损失的资产,以及由于磨损或陈旧,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4、在用资产指已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等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已投入使用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
5、闲置资产指已停用一年及一年以上,且不需使用的,或是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所替代的资产。
九、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按实物形态分为: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
4、电子设备;
5、井巷资产;
6、管道资产;
7、其他设备。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1、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公司为构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1.1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1.2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1.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1.4融资租入的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较低者进行计量;
1.5接受捐赠的资产的初始计量:
1.5.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1.5.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5.2.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1.5.2.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1.5.2.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1.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1.8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
1.8.1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8.2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部分价值。固定资产被损耗的该部分价值应当在其有效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累计折旧统一选用:平均年限法(二)。
3、企业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以下情形:
3.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2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净残值率(%)1 房屋建筑物 20-40 2.38-4.85 5 2 机器设备 5-30 3.17-19.40 5 3 运输设备 5-10 9.90-19.40 5 4 电子设备 3-15 6.33-32.33 5 5 井巷资产 25 1.90 5 6 管道资产 20 4.75 5 7 其他设备 3-15 6.33-32.33 5 5、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5.1后续支出的资本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5.2后续支出的费用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二)固定资产减值 会计期末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处置 1、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2、冲销被清理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将被清理资产的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借方。
3、以资金核算收回价款及支付清理费用。
4、将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收益)转入“营业外支出(收入)”账户的借方(贷方)。
第四章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一、无形资产定义(一)无形资产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四个特征的资产: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2、不具有实物形态;
3、具有可辨认性;
4、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无形资产保管管理(一)公司应配备专人保管无形资产。保管无形资产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三、无形资产使用(一)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二)有权使用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次使用,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使用人、时间、时长、目的、批准人。
(三)出租、出借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会同业务财务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四)公司应定期对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至少在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业务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五)对于无形资产的购置、验收、编码、调拨、处置,参照本制度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无形资产核算管理(一)无形资产分类 1、权利型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水权);
2、关系型无形资产(如顾客关系、客户名单等);
3、组合型无形资产(如商誉);
4、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二)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时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购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购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以及可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支出,包括法律服务费等。任何销售折扣和回扣均应在计算成本时扣除。对于分批取得发票购入的无形资产通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过渡进行核算。全额取得发票后一次性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其入账价值通常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3.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3.2.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2.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4、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于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
5、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5.1如换出资产与换入无形资产不同类,则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收到补价,应将补价扣除;
5.2如所换出资产与换入无形资产同类,则换入无形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6、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应按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其成本。
(三)无形资产摊销 1、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3、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4、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无形资产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五章 资产权证管理(一)资产的产权证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
(二)对于资产权证,应建立资产台账、并实时更新台账信息,对权证原件严格进行整理、保管、归档。
(三)对于资产权证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督促管理部门对权证有效期续展。
(四)资产权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权证、专利权证、特许权证及其他权属档案资料等。
(五)每季度财务部门与权证管理部门对权证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实物与记录信息一致。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一)各企业资产每半年盘点一次,资产盘点表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包括资产状态和使用状态);
未按时盘点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元罚款;
(二)各企业资产账实不符的,对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人各处以2000元罚款;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统一会计核算形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建立规范、高效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企业财务准则(2006)》及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管理、核算处理管理,结账、单体报表编制及信息服务管理。
二、管理原则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会计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本公司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定义 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连续地、系统地记录,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形成一系列财务、成本、成本指标,据以考核经营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为经营决策的制定综合平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二、会计核算原则 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配比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三、会计主体 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公司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本公司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且每个公司只能是一个会计主体。每个会计主体只能设立一个账套进行会计核算。四、会计科目设置(一)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三)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公司自身特点,满足公司实际需要。
五、会计核算办法 各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公司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范围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 会计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公司,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四)各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会计账簿 使用财务核算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记录、核算、更正,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记录、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记录、核算。
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各核算主体每个会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核算系统会计账簿的打印工作,并分类装订成册,在封面加盖公司财务章,存档保管。
(六)会计凭证 列入核算范围内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公司重开。
会计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七)单体会计报表编制管理 1、单体会计报表的范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主表及附表)、往来抵消表(资产负债表项目、现金流量项目、利润表项目)、往来款账龄管理分析表(非关联企业)、资产数据核对及统计表;
2、单体会计报表出具时限要求:
每月1日:业务处理截止日;
每月2日:结转、记账截至日;
每月3日:报表生成上报。
(八)财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公司,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九)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三章 结账管理 一、结账定义 结账是为了总结某一个会计期间内的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状况,据以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而对各种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进行的计算总结,是出具报表的前提。
二、结账基础(一)各企业结账前完成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完成现金流量校验;
出具银行调节表;
出具票据、现金盘点表。
(二)计提各项税金;
计提投资收益;
增值税科目结转。
(三)物资、材料、资产账账一致,账实一致。
(四)完成往来核销;
完成成本结转;
损益结转。
三、结账流程步骤及责任人 结账流程步骤及责任人参照附表《总账业务分工切分表》。
四、反结账 结账后,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反结账。因监管要求、数据披露、重大差错(金额重大、性质严重)等原因必须进行反结账操作、对当期经济业务进行调整时,应通过填制《反结账、取消报表上报申请表》,企业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各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 为维护本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还原历史真实面貌,各企业要确保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文件合同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或重要文件。
二、会计档案具体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科目余额汇总表,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如表外业务备查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重要的文件合同类: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险合同、评估合同、审计合同、公证书、募集说明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减免税文件、各类债券发行的批复和合规文件、其他国家及行业监管(管理)机构出具的重要文件资料等。
(五)其他会计档案类: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各类资产盘存表,国地税税务申报表,土地证、房产证、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按月装订立卷,会计人员每月将打印好的记账凭证连同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按记账凭证序号排序组卷,不得空号、跳号。
(二)会计账簿按立卷,在会计终了后按各类会计账簿分别整理、组卷。货币资金日记账(含日记总账)和其他账簿要分开单独立卷。
(三)财务报告按立卷,报告要与月度、季度报告分别组卷。
(四)文件合同类按季度分类立卷。
(五)其他会计档案按分类立卷。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一)重要的文件合同类和证件类资料不加封面,直接归档原件。
(二)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会计档案封面必须包括的要素:
1、档案名称: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季度、中期或财务报告,其他会计档案等;
2、单位名称:填写立卷单位的全称,并加盖与编制单位名称相符的财务专用章;
3、类目名称:记账凭证,**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等;
4、年月:会计凭证填写起止年月,除会计凭证外其他会计档案填写所属 ;
5、数量:会计凭证填写本月册数、册号,会计账簿填写本度度会计账簿册数、册号,其他会计档案填写所属;
6、编号:会计凭证需填写起止编号,其它类会计档案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确定是否编号;
7、责任人:由财务负责人和立卷人签名或盖章;
8、保管期限:见后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9、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填写。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要求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 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当年会计档案的组成部分归档保管,一份留存财务部门备查。各企业历年会计档案均应编制留存《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公司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两类,从会计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公司纸质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表所示。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年 2 记账凭证 30年 二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年 4 明细账 30年 5 日记账 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年 三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财务会计报告 10年 9 财务会计报告 永久 四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永久 17 重要的文件合同类 10年 二、会计档案的移交(一)公司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半年内移交本企业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其它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后半年内一次性移交。无档案机构的企业,在没有设立档案机构期间,由财务部门承担保管责任。
(二)会计档案移交时,移交双方应按照二级类目、、组织机构、保管期限排列顺序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案卷目录》。交接时双方逐卷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案卷目录》分别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的保管年限留存备查。
(三)各企业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在本企业保存十年后,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保管。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查询和借阅会计档案必须执行所在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公司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与企业现行债权债务无任何关联、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1、由本企业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请示,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拟销毁时间等。2、由所在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对销毁请示签署意见,由公司内控中心、督审委、财务部心就销毁请示签署意见,并共同派出人员进行鉴定和监销。3、销毁后由参与销毁的各方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各企业会计档案案卷销毁后,应在案卷总目录和案卷目录上注明该卷已销毁,案卷号永久保存,新收进的案卷不能顶替该号。
经鉴定需继续保存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案卷目录的备注栏中分别注明抽出的记账凭证号和新编案卷号。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促进公司货币资金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一)、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二)、本办法规范的对象为本公司。
三、岗位管理(一)、本公司的出纳员为货币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所有货币资金的收取和支付只能由出纳进行,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公司的现金和现金支票。
(三)、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本公司应严格履行货币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特殊事项和意外应急事项须临时收付资金,须按审批程序中规定的人员口头同意后先予办理,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禁止未经授权操作货币资金,禁止超越权限批复资金。
四、资金计划(一)、本公司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
(二)、各公司于每月23日前将下月资金计划提交至本公司财务部审核,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每月24日前将本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下月资金计划(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财务管理中心;
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25日前完成对所属公司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
每月26日总管理中心召开资金调度例会,对本月资金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定下月资金收支计划。会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将审定的资金计划下发各公司执行;
每月26日各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下发的资金计划,填写《亿利资源集团资金计划》,并录入NC系统;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亿 利资源集团资金管理部。
(三)、各公司、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收付资金。
(四)、资金计划在执行期间,由于项目预算调整、出现无法预测的经济业务等原因,需进行调整的,由本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常务副总裁审批。
五、支付程序(一)、支付申请:各用款单位或个人需向外付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是否属于预算内款项或列明预算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并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参照《重大款项支付流程》、《内部员工公务借款流程》、《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对外捐赠、赞助审批流程》等执行。
(二)、支付审批:审批根据第十二条中相应的审批流程中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予以拒绝。
(三)、支付复核:相应的会计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的内容为:
1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2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
3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4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5支付办理:出纳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凭证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并按时间顺序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6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凭证支付资金后,根据支付资金的种类在审批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在附件上加盖“附件”章。
六.现金管理(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本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各项目部只能在下列规定范围内支付现金,除此之外,财务支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二)、现金的库存管理 1 本公司的现金限额的核定,由财务部门根据现金支用量的多少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即时存入开户银行。
经批准可以收取现金的机构和部门,当日收取的现金下班之前必须全额交给出纳或存入开户银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
库存现金必须全部存入保险柜。出纳违反规定私自在外存放现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未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对出纳处罚300元,财务负责人处罚100元。
出纳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不得随意将保险柜钥匙交给他人,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出纳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单位保险柜在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凡经发现,一律作为公款现金溢余处理。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 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应妥善保管,并做好安保工作。
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抵库。收入的现金必须入账反映。
对于现金收入,出纳员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验明货币真假;
对于当面没有履行点验手续或当面履行点验手续而由于工作失误事后发现短缺或假币的,由出纳员负责赔偿。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账目要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要盘点库存现金,与开户行核对银行存款,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差异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财务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抽查盘点一次库存现金,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记录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七、银行存款管理(一)、结算范围 本公司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供应商、客户、公司员工等)发生各种结算业务,除按本办法第5.1条的规定可以支付现金以外,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二)、账户的开设: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亿利资源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
(三)、账户的使用 1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之外的收支结算。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没有资金保证的其他票据,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本公司会计每月必须核对当月的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调节事项必须查证原始凭证;
对调节不符的事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八、其他货币资金管理(一)、本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
(三)、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记账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清理。
九、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票据、印鉴管理,严格结算制度,严密工作手续,保证票据、印鉴的安全、完整,堵塞票据、印鉴使用、管理中的漏洞,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其中,内部结算凭证是指由单位报账员填开的费用报销单、申请付款单和借款凭证等,财务印鉴指各家银行的预留印鉴及领导的各种手章、财务转讫章。
三、具体规定 1、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规范传递手续,禁止制证、复核两个岗位由一人兼任,加强内部牵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稽核。
2.建立银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经管人员在购买、签发票据时应即时登记《银行票据登记薄表》,登记内容包括购买、签发票据时间、使用单位、开户银行、票据种类、号码、使用内容、金额、经办人员。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发生退票、作废等事项,票据经管人应顺序登记、妥善保管退回和作废的票据,连同《银行票据登记薄》一并归档备查。
3.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送交会计报账时,对经审核合法、合规的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并在单据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记账凭证经复核无误后,经管人应妥善保管,月末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档案保管人归档,并及时编制档案清册。
4.经审核不能报账的外部、内部原始凭证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5.规范会计内部结算凭证的使用。单位以外部、内部原始凭证报销时应填开“费用报销单”。进行结算入账款项及预付账款时,而暂时无原始凭证的,填开“申请付款单“。因公出差借款或补充备用金的,填开“借款凭证“。
6.票据管理出现过失行为(如票据丢失、毁损等),影响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财务部门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7.各企业应严格管理财务印鉴,因业务需要已刻制多套印鉴的,须将印鉴进行编号管理,建立印鉴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印鉴使用情况。印鉴需进行分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以外的人员专人保管,印鉴的使用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8.财务印鉴管理人负责各银行账户的管理,包括提现、转款、背书等与银行有关的各种款项的收付管理并负责与银行对账,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9.对外提供的各类财务文件或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加盖财务印鉴的,由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加盖。
10.对于票据和财务印鉴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上规定,违法以上规定使用者出现问题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承担民事责任。
11.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财务信息及财务资料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规定(一).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和所经办的账务核对不符或由其追索的债权尚未清回的,不得调动和离职。
(二).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应由移交人、接管人和监交人三方共同完成,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监交;
会计主管工作交接财务负责人监交;
财务负责人工作交接由督审委审计后,股东方派人监交。
(三).移交工作必须在账账、账表、账证、账实相符的前提下进行,接收人必须逐项核对清点接收,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必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报送股东方一份。
(四).移交时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注明起止号)、发票、文件、未了事项说明、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和其他会计资料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财务软件用户名及密码、财务软件数据备份及有关资料、实物。移交时必须按照清册逐项移交,所有的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基本情况及会计核算情况说明 1.1注册资本总额,如有增减变化列明原因;
1.2业务范围、业务特点和主要结算方式介绍;
1.3本及以前的纳税申报表原件及所有税种的填制说明;
1.4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报种类、编制要点及报送单位、报送时间节点;
1.5其它内部或外部需要填报的表格与资料说明;
1.6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日、逾期部分的主要原因、目前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收回金额预测等;
1.7资产负债主要科目介绍及增减变化原因;
1.8重大的财务收支及财务人员的情况介绍;
1.9对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2财务档案和资料交接 2.1财务相关印章、证件;
2.2空白及已用发票、支票,相关领购及使用登记簿;
2.3现金、存单、有价证券及保险柜钥匙、密码;
2.4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2.5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6历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等会计基础档案,上一及以前的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2.7上报当地有关部门的各种申报、统计报表;
2.8固定资产有关档案;
2.9各种保险有关档案;
3重要文件;
3.1其它财务档案及电子文档。
(五).接替人员应该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为接替人员重新授权或建立新的用户名、密码,并立即禁用移交人原使用的用户名、密码。
(六).财务工作交接过程当中,凡本规定中未尽事宜应由监、交、接三方协商后,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七).财务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不得保留任何财务数据备份,并对交接报告由监、交、接三方签字之前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
接管人应对所有交接工作与报告进行核对,并对签字之后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接替人在继任期间对于交接报告中的未尽事宜有权向移交人追查资料,同时,移交人有义务给予解答和协助。因交接人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与处罚的权力。
(八).临时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要办理临时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九).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十).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由受托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未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推脱责任。
(十二).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财务信息和资料有保密义务。
(十三).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第四部分 业务审批流程 财务业务流程目录 1.公务(个人)借款审批流程 2.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 3.月度资金计划内重大款项支付流程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的采购申请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询比价审批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入账及应付款的支付 公务(个人)借款审批流程 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的公司借款人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借款单。
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 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的公司报销人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报销单。
5.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制度汇编 篇五
录 1 材料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1 2 材料工程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6 3 材料工程学院教职工学习制度..........................................................................8 4 材料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系(室)、所、中心制度..........................................10 5 材料工程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规定..............................................................14 6 材料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21 7 材料工程学院班导师工作例会制度..................................................................25 8 材料工程学院科研团队组建原则(试行)
........................................................26 9 材料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设备管理规章制度.....................................................28 10 材料工程学院关于实验室违规处理的规定........................................................30 11 材料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试剂/材料/气瓶管理规章制度.....................................31 12 材料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日常/假期管理规章制度.............................................32 13 材料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技能培训规章制度.....................................................35 14 材料工程学院 2014 级研究生新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机制..................................36 15 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38 16 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开题流程及细则..............................................................41 17 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检查细则..................................................................43 18 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44 19 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57 20 材料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申请、验收的规章制度.......................58 21 材料工程学院团组织推优制度........................................................................60 22 材料工程学院“五四评优”流程.....................................................................66 23 材料工程学院重点关注学生管理制度..............................................................67
材料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和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学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试行)》和学校《关于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定》(试行)(沪工程委【2004】10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在学院职权范围内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院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其他重要事项,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通过。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参加成员为院党总支正副书记、院行政正副院长、院工会主席。列席人员:院办公室负责人,必要时可由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确定其他列席参会人员。若会议需要通过表决形成决定时,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3、院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会前要确定议题,会议要有记录。
4、会议原则上由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分工主持,书记主持讨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群团工作和稳定工作等,院长负责主持讨论行政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凡经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和拒绝贯彻落实。如因情况变化确需更改,需交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6、会前充分准备。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会前议题必须明确,不开无准备的会议,会议期间不搞临时动议。
7、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
8、对会议讨论的情况及会议作出的决定,除需要公示、公布的以外,与会人员不得泄漏。违者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处理。
10、院党政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长和书记商量可临时召开。
二、议事内容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和意见并认真落实。
研究制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分析和总结学期、或阶段性的工作情况。
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
等重要事项。
讨论决定学院权限范围内的干部推荐、系(室)干部推荐和调整、师资引进、培养,教职工培训、进修,出国(境)学习、访学,岗位设置、教职工聘任、考核、职称职级评定、津贴收入分配、奖惩意见和有关荣誉称号的推荐提名等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以及决定上报审批的事项。
讨论决定学院重要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讨论师生员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办法。
研究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及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等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研究决定学院财务预算、教学业务经费及教学建设经费的分配,学院收入分配方案、大宗资金使用、教学设备购置,以及有关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通报等。
通报交流学院日常工作情况。
研究决定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其他重要事项及其他需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议事前,院长和书记要对重要议事内容交换意见,在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如对某方面意见不太一致又需急办,也可提交会议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如对某些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不宜匆忙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
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校党委或行政。
会议议题由院长、书记共同商定,根据议题侧重由院长和书记分别主持。有关学院的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机构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经费使用、内部改革和分配等方面的工作,一般由院长牵头,其他议题由书记牵头。
院党政领导及其它需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院办公室汇总,并附需讨论事项的有关材料。院办负责人提前将会议主要内容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有关准备。
会议形成决定时实行表决制,必要时可由院长、书记确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议事采用回避制,凡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的,其本人不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其个人意见可通过院长、书记在会上反映。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可在会前提出本人对所要讨论的议题的意见和建议,由主持人在会上转达。会后由办公室负责人转告会议议事情况和讨论结果。
院党政联席会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重要议题,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和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策。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要明确贯彻执行的意见,分工落实到位。
院办负责人要全面、准确地做好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会议纪要和记录要妥善保存,按归档备查。
四、检查落实 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和决议,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明确由系(室)执行的,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布置督办,并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执行情况或进展情况。
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应根据情况及时报告上次联席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本规则未尽事宜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材料工程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学院改革发展和实践,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人员组成 学院党委中心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系(室)、所、中心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院分团委书记、组织员等组成。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可参照校中心组的内容组织实施),确定学习主题和研究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
秘书由学院党委组织员担任,负责学习的考勤、落实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准备上级汇报材料等。
第三条 学习时间 每学期集中学习5 个单元,每人每学期自学不少于 10 个小时。
第四条 学习内容 根据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主要是结合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市委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人才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有关文件、干部必读文献;学习履行职责所
必须的教育、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
第五条 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和集中研讨的形式,也可以安排收听录音、观看音像资料、组织参观考察等。
第六条 学习要求 学习要有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理论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如何更好地推进学院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请假制度 各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事后要以一定方式及时补课。组织员做好考勤。每学期由组长通报一次学习考勤情况。
第八条 学习考核 鼓励中心组成员每年写 1 篇以上认识深刻、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体会或文章,用中心组学习成果带动全院师生的理论学习,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材料工程学院教职工学习制度
为不断提高学院教职员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及创新能力,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每二周安排 1 次(寒暑假除外),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各党支部根据党委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如有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时间。
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参加对象和时间。
三、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和原著;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 4、国家和本市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性文件、会议精神,教育理论、思想; 5、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6、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7、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四、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可以采取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知识竞赛、调研考察、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
五、学习组织 学院党委负责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和宏观指导。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组织实施。人数较多的部门可划分学习小组,学院党政领导分别到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学习。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专题教育由学院党委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党委安排,作出总体布置,组织和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料。
学院党委负责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督促,适时总结和通报学习情况。
六、学习考核 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党委或各党支部严格考勤。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评选先进个人和其他评优活动以及评职晋级中思想政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材料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系(室)、所、中心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和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立联系点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明确一至二个部门作为工作联系点(详见材料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系(室)、所、中心人员安排一览表)。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领导班子成员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进一步了解情况,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创建和谐文明学院做好服务。
3.具体指导。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联系点的实际,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制定部门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4.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认真了解分析,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学院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联系形式
1.参加联系点党组织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点党组织的活动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同时,结合联系点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联系点及时整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
2.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3.走访座谈。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4.调查。通过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征求联系点师生员工对学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具体要求
1.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
2.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了解和掌握联系点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带动联系点党政班子积极开展工作,完成工作目标。
4.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
5.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树立榜样。
五、组织实施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包括人员、联系点的选定,联系点制度各项内容的落实,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附:材料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系、室、所、中心人员安排一览表
姓名 联系部门 备注 陆展华 材料工程系
于治水 焊接技术与工程系;激光工业技术研究所;院办
段海霞 学生办公室
林文松 材料物理化学系
李
军 材料工程中心实验室
张可敏 材料科学系
材料工程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教职工党支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组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重要责任。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促进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等方面,都要依靠教职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教职工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教职工党支部的设置 1.教职工党支部原则上按系或部门设置。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部门,均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部门,可视具体情况,根据党员人数和有利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与工作性质相近、业务相关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
2.党员七人以上的党支部,―般应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数的多少,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党员不足七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
3.党支部委员会每三年改选一次。实行“公推直选”,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应及时报
学院党委同意,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委员缺额时应及时增补。
4.党支部书记应选党性强、作风正、办事公道、善于联系群众,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的技术专长),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同志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可兼任行政领导职务,并享有相关待遇。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支委会团结协作、勤政实干,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每年至少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1 次支部工作和党建工作情况。
6.党支部由学校党委和学院分党委领导,党支部应当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第二条 教职工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出成就,组织党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等开展学习讨论,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本部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党支部应健全并坚持党内生活制度,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活动的内容要有利于党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党员的全面成长。采取支部自查和学院党委督查的方
式,保证党内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参与本部门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
7.党支部应认真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形成“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机制,努力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
8、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
第三条 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 1.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对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切实保证党支部书记参与本部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实施。
(2)本部门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及教学科研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与实施计划的制定。
(3)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止。
(4)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人才的引进等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5)教职工的职称晋升、评选先进、考核等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严格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 1.“三会―课”制度是党内生活的基本形式,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一季度一次。
2.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的重要保证。党员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保证每月至少 1 次。
3.联系群众制度是党支部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员必须密切联系本部门群众,主动及时地了解他们思想状况,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自我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本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小结。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保证和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6.要善于运用信息网络开展党员教育和党务工作,有序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第五条 党员教育和管理 1.要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党支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教职工党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当敬业爱岗的先锋,争当关心群众的模范,争做教学、科研与管理的骨干,做“全员育人”的楷模,为创建现代化特色大学作贡献。
3.党支部应定期了解、分析、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深入了解、掌握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促进党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4.党支部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凡涉及本单位的重要问题和情况,要先在党内通报、听取党员意见,并向党员提出贯彻有关决议的要求,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群众测评党员,党员定期评议支部活动。
5.党支部应认真做好日常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出入(境)党员党籍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等工作,实行党务公开。
6.督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下达的任务,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指导性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做好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入党动机教育。
3.加大培养力度,积极慎重地吸收优秀青年,尤其是有高职称、高学历的青年骨干教师加入党组织。
4.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中考察、培训、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发展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
5.重视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
第七条 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党支部负责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经常了解、及时准确掌握党员、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动态,特别是要深入了解、掌握―些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热点问题,认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要重视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工作。
3.认真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要从了解人、关心人入手,创造性地建立支部凝聚党员、党员凝聚群众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党员应时时处处注意以身作则,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影响、团结、带领教职工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4.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
第八条 附则 本条例如与上级党组织今后发布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则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材料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为不断加强和改善党支部建设,规范、指导并促进各党支部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学院党建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形成上下互通、相互交流、整体提升的党建工作机制,提高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质量,特建立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例会的召集 党支部书记例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召集,党总支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总支书记指定其他人员召集会议。
二、参会人员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各党支部书记。根据需要,也可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例会的形式及时间 支部书记例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每学期根据教师课表确定例会具体时间并相对固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可采取会议形式、现场会形式和社会实践等形式来传达精神,沟通信息;部署工作,协调行动;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督促检查,交流经验。
四、例会内容 为保证例会的实效,根据各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校党委和院党总支的主要工作安排,本着强化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强化支部参政意识,强化工作全局意识,强化工作质量与效率意识,确定例会内容如下: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务工作知识;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时势、政治理论学习。
研讨学院党建工作,对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问题;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指导。
汇报各党支部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和经验,包括各支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中心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工作落实情况;新形势下加强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新问题及新对策;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的作法;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的作法;一个时期党内、群众反映最大、议论最多的热点问题和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中心工作服务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总结、交流、推广支部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或校党委、院党总支党建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部署近期党支部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在会后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并在下次例会上通报情况。
研究、部署其他有关党支部书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对学院和党总支将要做出的重大决定、改革措施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对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
调研,并为学院领导正确决策提供预案或建设性意见。
组织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推荐和评选党内先进等。
五、会议的组织与领导 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是学院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各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工作,积极参加党支部书记例会,并通过例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
支部书记例会在院党总支的指导与协调下进行。例会的时间、地点相对固定,会前根据工作需要及各支部反映的问题,拟定讨论的议题; 组织员负责将例会的议题提前两天通知参会的支部书记,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积极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请假,并派其他支委代替出席;会上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献计献策。党总支将把能否坚持参加例会,作为党支部书记考核的内容之一; 例会前,各支部书记必须对近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当月工作的设想,做到心中有数,汇报工作时做到重点突出。
会上,要对会议议题进行逐项讨论研究,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归纳集中,形成明确意见。组织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会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党总支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组织员负责有关会务及协调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材料工程学院班导师工作例会制度
为规范班导师对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搭建辅导员与班导师、班导师之间交流、学习的平台,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一般例会由党委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各班班导师参加,如重要会议可邀请院领导、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共同参加。
班导师例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加开。
全院班导师会议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持,各年级班导师会议可以由年级辅导员主持。
第二条 班导师例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班导师阶段性工作。
2、布置学院在不同阶段的班主任工作任务。
3、交流各班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分析、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学生在日常教育管理与纪律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形成措施。
5、学习班导师工作的理论,努力探索提高班导师工作能力和效率的方法,交流班导师工作经验。
材料工程学院科研团队组建原则(试行)
科研团队的建立原则:以任务为牵引,一般应该由重大项目的承担人负责团队的召集和组建,团队成员一般在 3~10 人之间,团队规模主要由科研方向和科研目标决定。团队负责人一般应该按照项目完成期限与团队成员签订合约,团队负责人有权按照合约调整团队成员。学院将在尊重团队负责人意愿的基础上,把控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和动态变化的平衡。
学院负责把握科研团队的审批标准,做好协调工作。在团队负责人选拔、选聘团队成员时学院提醒其应该注意成员技能的多样性和互补性,注重团队成员的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团队领导人要把握好教授、副教授、讲师的比例,团队应形成一定的年龄、知识梯度。团队的组建要以优势学科平台为依托,集中现有科研资源,创建名牌团队。
科研团队组建后应明确科研团队的具体目标。目标必须明确时间节点,要具有清晰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团队成员也应该明确个人的具体任务和职责,为自己准确定位。
科研团队的绩效考核:科研团队的绩效不低于团队所有成员应完成业绩的总和,学院从科研团队完成的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两方面对团队负责人进行考核。团队成员的业绩由团队负责人完成考核,对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应该包括个人的任务绩效和对团队的边际贡献两个方面。
科研团队的激励机制:学院设立团队基金,鼓励全体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和技能特点加入适当的科研团队,在完成同等科研业绩的条件下,团队成员能得到额外的物质奖励。
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经学院教代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材料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实验室安全,现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中由财政拨款购置的设备,由学院指定教师或实验室老师进行管理和维护;由教师通过所承担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由该教师负责管理、维护、使用,设备维护费用由教师承担。
第二条 实验室设备根据使用条件不同分为四大类,一类设备只能由实验室老师操作,教师和研究生不得操作,师生需提前预约并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付费使用(如扫描电镜、X 射线衍射仪等);二类设备经过实验室老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教师或研究生可以独立操作,但需提前预约并付费使用(如摩擦磨损试验机、光学显微镜等);三类设备经过实验室老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教师或研究生可以独立操作使用,无需付费(如研磨机、硬度计等);四类设备为高危设备,非专业持证人员严禁操作(如机床、重型压机、磨床等)。
第三条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且未经培训的师生不得使用、挪动设备;如实验需要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必须报请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师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如未按操作规范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由操作者负责维修。
第四条 各种仪器负责人对负责仪器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在仪器附近墙壁上醒目位置张贴。
第五条 在使用设备中,如损坏仪器设备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实验室副院长审批。
第六条 实验中心的各种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编制。
材料工程学院关于 实验室违规处理的规定
1、实验室实行房间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度(参见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如该房间负责人和所指导研究生违反《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中第三条 1-6 中任一所列行为和第四条,第一次违规将对房间负责人和当事研究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实验室公开通报批评,且当事研究生不得参加校级以上奖学金及荣誉的申报;违规两次及以上将在材料工程学院全院范围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对房间负责人酌情进行处罚,当事研究生不得参加校级一、二等奖学金的申报,并按照学生手册沪工程学[2014]64 号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根据情节轻重,报送学校给予以下之一的纪律处分:
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2、如教师和研究生有其他违规行为,学院酌情对教师和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惩罚。
材料工程学院 中心实验室试剂/ / 材料/ / 气瓶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试剂/材料/气瓶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实验室安全,现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对于研究生教学培养计划中设置课程的相关实践环节所需的试剂、材料,实验室给予无偿、充足供应。
第二条 对于未列入研究生教学培养计划,或有经费支撑的其他实践环节,如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毕业课题等。在满足本科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实验室仅无偿、限量供应库存部分试剂和材料(如酒精、丙酮、乙醚、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镶嵌粉、抛光布、研磨剂、砂纸等)。其中:丙酮属于违禁品,学校对实验室限量供应,因此丙酮仅供配溶液使用,不得用于清洗试样。
第三条 试剂、气瓶、材料由实验室统一保管。经实验室负责老师批准,指导老师老师或学生签字后方可领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更不得将其私自带出实验室。
第四条 使用试剂、气瓶、材料进行实验室必须在指定房间进行,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用毕后,应将剩余试剂、材料和气瓶等归还实验室负责老师或放于指定处,并将各类器皿清洁后放于指定处,不得随意摆放;同时将地面和桌面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或杂物堆放。
第五条 下班前,相关房间的实验室负责老师务必认真检查实验室水源、电源、窗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无疑后,方可锁门离开。
材料工程学院 中心实验室日常/ / 假期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实验室安全,现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前三周接受 2 课时的安全教育,满勤并考试合格后方能获准进入指定实验室工作和学习,如缺勤或考试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实验室不予安排学习用桌椅和房间。
第二条 实验室各房间实行责任包干制。拥有独立实验室的教师是该房间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期初教师要指定所带研究生作为日常具体负责人;对于众多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的公共房间,由实验室主任在学期初指定在读研究生作为日常具体负责人。
第三条 具体负责人要制定翔实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日常值日安排表,安排房间使用者定期进行大扫除,保证房间的清洁常态化,消除安全隐患。具体负责人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和管理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如自身无法解决,请立即与房间第一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
第四条 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实验室主任和研究生导师要不定期常态化巡视实验室,对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离开实验室时,具体负责人务必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窗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无疑后,方可锁门离开。
第六条 实验室严禁以下行为:
1)从事和实验无关的事宜(打牌、打麻将、抽烟、饮酒、炒菜、做饭、聚会、嬉戏、打闹、文娱活动、阅读或观看淫秽、邪教内容的书画、音像或网络视频等); 2)使用明火(如点燃蜡烛、油灯等)和各种与实验无关的违禁物品(如电炉、油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热毯、加热器、电磁炉、微波炉、蚊香等); 3)闲杂人员长期逗留并在实验室留宿过夜; 4))将易燃、易爆、危险药品或试剂(煤油、汽油、丙酮、酒精、硫酸、盐酸、硝酸等)放置房间; 5)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放置并使用液化气、乙炔、氧气、氢气等各种气体钢瓶; 6)将实验室钥匙私自配制给他人使用。
第七条 实验室负责人和主管副院长将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执行情况:
如房间负责人和研究生违反学习工作篇第六条 1-6 中任一所列行为,第一次违规将对房间负责人和当事研究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实验室公开通报批评,且当事研究生不得参加校级以上奖学金及荣誉的申报;违规两次及以上将在材料工程学院全院范围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对房间负责人酌情进行处罚,当事研究生不得参加校级一、二等奖学金的申报,并按照学生手册沪工程学[2006]52 号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根据情节轻重,报送学校给予以下之一的纪律
处分:
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如教师和研究生违反试剂、气瓶、材料篇,设备篇中的相关规定,学院酌情对教师和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惩罚。
第八条 本办法由材料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评审条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材料工程学院 中心实验室技能培训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现制定如下技能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 在第二学期前三周完成对研究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操作相关设备进行相关专业实验。专业技能培训分为三个模块:
1)“金相试样制备、观察及硬度测试培训”; 2)“高温热处理炉培训”; 3)“磁控溅射仪和摩擦磨损试验机培训”; 4)“注塑机和压力机培训”; 5)“焊接机器人培训”。
第二条 研究生根据从事毕业设计情况,选择相应模块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后经过书面考试和现场两个环节考核合格后方能预约使用。
材料工程学院 2014 级研究生新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机制
1.参加双向选择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如对导师的年龄限定及培养人数的规定)。
2.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参加双向选择。各位导师在双向选择开始前必须向全体学生简要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培养经历、对学生的最低要求;因故未能到场的导师必须指定其他老师代为介绍。
3.双向选择首先由学生选择导师,导师在这些选择结果中选择学生;第一轮双向选择时,每位导师最多只能选择 1 名学生,剩余的学生和轮空的导师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的选择规则与第一轮相同,仍没有选择成功的学生和导师进入第三轮,第三轮的选择方法与前面两轮的选择方法相同。
4.三轮双向选择过后仍然没有选择成功的学生和导师自由组合双向选择,但每位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选择 3 位学生(根据学校的规定, 每个每位导师最多招生不超过 4 人)。
5.为保证研究生电子注册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在双向选择中,硕士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一律以当研究生新生名册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名称为准,原则上不做更改,学校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6.硕士生在培养过程中需跨专业的导师参与共同指导,可以选择两个导师,双导师各自的工作量和培养责任由导师自行协商,报学院备案。
7.外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本次的双向选择,由这些学生自行选择理论课期间的指导教师并报学院批准和备案。
8.学院研究生秘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和汇总《硕士生与指导教师名单》、《双向选择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各学科(方向)负责在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各自的研究生公布双向选择名单。
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3 年修订试行)
为了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的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2013 年修订试行)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的要求发表相应的符合本学科要求的学术论文,获得本学科要求的授权专利可以充抵相应的学术论文。
论文的统计标准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且发表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规定的学术刊物或《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上。
在任何情况下,每位研究生必须发表至少 1 篇以第一作者署名的论文。每位研究生的学术会议论文最多统计一次。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其统计数为 1,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发表的论文其统计数为 0.4,其余不计。
研究生第一作者发表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的研究性(非
综述类)学术论文,相当于 1 篇 C 类论文;研究生第一作者发表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的综述类学术论文,相当于 1 篇 D 类论文;第二及其他排序的作者不列入统计。
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可替代 1 篇 B2 类论文,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可替代 1 篇 C 类论文。专利成果署名要求与论文署名要求一致。
2.不同学科方向的最低要求 (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二级学科:发表 1 篇本学科A2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以及 1 篇 C 类(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发表 1 篇本学科 A1 类(含)的学术论文。
(2)材料学(080502)二级学科:发表 1 篇本学科 B1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以及 1 篇 B2 类(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发表 1篇本学科 A2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
(3)材料加工工程(080503)二级学科焊接方向:发表 1 篇本学科 B1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以及 1 篇 C 类(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发表 1 篇本学科 A2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
(4)材料加工工程(080503)二级学科塑性成形及模具 CAD/CAM方向:发表 1 篇本学科 B2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以及 1 篇 C类(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发表 1 篇本学科 B1 类(含)以上的学术论文。
第二条
确认标准和方式 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国内刊物
还必须附有版面费发票)。专利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授权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书为准。
第三条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学院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第四条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及以上 A1 类学术论文,且已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可申请提前按规定程序毕业和取得学位,但最多不超过半年。
第五条
本规定从 2013 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材料工程学院 研究生 开题流程及细则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的社会评价及美誉度,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开题报告内容和要求 1.课题来源及选题依据。主要由研究生对该项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着重说明自己所选课题的经过,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开展此课题研究的设想。
6.人才工作经验交流文章汇编 篇六
目录 聚焦脱贫攻坚大局.....................................1 探索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新路径...........................1 以“人才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为抓手不断推进人才增量提质 5 化危为机云端引才.....................................7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活力.........................7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9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9 用好人才第一资源....................................12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 系统谋划梯次推进....................................16 奋力实现年轻干部工作高质量..........................16 青蓝相继携手共进搭建年轻公务员成长平台..............19 拧紧选育用链条......................................23 锻造优秀年轻干部队伍................................23
聚焦脱贫攻坚大局 探索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新路径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紧扣脱贫攻坚大局,坚持人才工作向中心聚焦、向大局聚力,推进人才工作创新突破,探索出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新路径。
一、规模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着力打造人才“洼地” 立足贫困地区实际,构建比较优势,千方百计招贤纳才。
一是做优政策招才 坚持优秀人才特殊对待,对刚性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8万元至200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400元至1万元工作补助,对柔性引进人才给予每年1万元至20万元生活补助;在全省率先建立引才专项编制,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引才带编进入,名校博士、“海归”人才可直接挂任或调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二是拓宽渠道引才 主动出去“引”,引进清华、北大等高校20名专家领建新型智库、17名博士主研特色产业;定期集中“考”,面向全国招考硕士以上人才479名;柔性合作“请”,坚持不求我有、但求我用,先后引进18名两院院士、310名专家、29个科研团队来广引领创新;乡情召唤“归”,回引2.7万名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回家发展。
三是建强平台聚才 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57个,人才创新基地、孵化园区等创业平台96个,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服务中心等智力服务平台29个,人才公寓千余套,为各层次人才搭建多样化创新平台和阶梯式成长空间。
二、大力实施人才扶贫工程,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贫困地区引进人才不容易,我们聚焦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等重点领域排兵布阵,用其所学,用其所长,人尽其才。
一是在脱贫攻坚中挑重任 实施千名人才下基层扶贫工程,分领域分区域组建扶贫小团队,到脱贫攻坚一线常态开展医教帮扶、科技指导等。搭建科技人才服务平台和“乡土人才超市”,“订单式”开展科技扶贫,鼓励科技人才到农村开展成果转化。调配优秀人才担任县乡领导干部、村第一书记,交任务、压担子,确保带富一方百姓。
二是在项目投资中显身手 实施项目扶贫人才引领工程,采取“外聘院士专家+本地专业人才+创新型企业家”模式,组建新型智库,为项目投资献策 把脉;统筹调配市直机关干部人才,组建30个重大项目包装团队、招商引资团队、协调监管团队,全程服务项目建设。
三是在产业发展中当领军 实施特色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围绕我市五大特色优势工业产
业、“6+1”农业特色产业和全域旅游发展,开展“千名人才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支持“致富能手”“行业明星”“电商精英”等实用人才落户园区创办实体,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扶贫“造血”功能。
三、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筑人才吸附“磁场” 贫困地区硬环境先天不优,唯有营造良好软环境,方可留住人才。
一是靠激励机制留 持续开展创新人才、科技拔尖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选活动,给予一次性10万元至30万元奖励和管理期内每月500元政府津贴;对离岗创业的科技人才保留人事关系;对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具备聘任资格而未聘用的,可享受相应经济待遇;对选派到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提拔重用,让作出贡献的人才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二是用真情实感留 定期走访联系高层次人才、定期组织青年人才交友联谊、邀请优秀专家人才休假疗养、实施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计划,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扎根贫困地区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是以优质服务留 制定优秀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在平台搭建、政策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在配
偶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切实让人才感受温暖和阳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为推动我市从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强力支撑。
以“人才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为抓手不断推进人才增量提质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坚持以名医工程为引领,大力实施“人才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不断推进人才增量提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委党组认真履行党管人才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理念,聚焦“引育用留”全链条人才生态,细化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将人才工作纳入直属单位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清单,真抓实做、持续发力,力促人才总量质量全面提升,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医务人员为守护疫情防控“北大门”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撑!
二是用好用活政策,海纳百川引才聚才
用好刚性政策引才,积极采取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考试招聘、考核招聘)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编内人员,医疗机构还通过自主招聘补充员额管理人员,组织市县医疗机构参加引才宣讲活动、省内外高校组织的双选会等招才引智活动20多场次,发布岗位200多个,引进高层次人才80余人,签订意向协议书200余份。用活柔性政策聚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才引智,吸引一批专家团队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
三是强化科教兴卫,多措并举育才强才 创新“1+X”培训教育模式,依托市级规范化培训主阵地,采取外派学习、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全科转岗等方式,大规模培养卫生技术人才。落实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与开展支医和巡回义诊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帮带基层专业能力大提升。开展战略合作,落实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与名校名院在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环境留才用才 搭建平台用好人才,立足区域医疗中心、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和全省十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优势,着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让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团队有用武之地。实施名医引领工程,落实“英才工程”,牵头组织评选第三届“名医”50名、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20名、优秀乡村医生100名,以“名医工作
室”助推重点专学科建设。扩容高层次人才储备库,完善医疗卫生人才专家数据库500余人。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推行公立医院员额管理,稳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医疗卫生领域人才评价工作,实行分层分级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和专家制度,搭建好服务平台留住优秀人才。
化危为机云端引才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活力
今年以来,我区创新做实云端聚引人才工作,全区引进院士专家团队2个、国家级领军人才13人,落地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43个,投入各类人才资金1.29亿元,人才工作在争先创优行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一、强化“云支撑”,下好人才集聚“先手棋” 一是区委重视 常委会把人才招引作为重要议题专门研究,成立“云招聘”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云端”代言人才工作,向海内外推介“人才品牌”,诚邀各路英才创业创新创未来。
二是组建专班 抽调230名机关干部组建海外引才团、跨省招工队、就业专列号等6个专班,“点对点”落实人才招引举措,探索形成“三
包责任”“三单服务”等有效做法。
三是完善机制 实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招引工作的八条意见》,推行“云上”设摊招工、“线下”包车接返等“招工八法”,为2105家企业解决用工31076名,有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组织“云招聘”,打好人才招引“主动仗” 一是聚焦主导产业 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两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开展项目引才工作,上半年全区共签约重大项目60个,其中一个“云签约”项目,国科生物医药产业园就带来高层次人才20多名。
二是瞄准供需两端 持续深化“三驻三服务”,442名驻企服务员深入摸排用人需求,借助人才网,发布315家企业9808个岗位需求;发挥校企联盟和引才基地的纽带作用,聘请引才大使15名,“云”上宣讲人才政策,累计收到各类人才简历8530份,储备高层次人才203名。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 为人才和企业提供“跑零次”服务,52件人才事项实现“掌上办”。实施高层次人才项目云路演、云答辩,意向引进人才项目147个。推出“一校一码”云选才平台,举办10多场线上招聘会、153场次线上专场推介和人才项目洽谈会。
三、推行“云签约”,形成人才落地“组合拳” 一是“不见面”签约 通过“键对键”洽谈、“屏对屏”会商,架起链接人才、企业的“云桥梁”。总投资30亿的半导体产业平台项目通过“云签约”成功落地,另签约海外引才工作站3家、高校引才基地2家。
二是“不见面”揭榜 组织参加“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发布,首批10个揭榜项目中已有7个项目完成揭榜签约,如由中科院半导体所光电子国家重点实验室揭榜并签约。
三是“不见面”接才 在“解封”第一时间,组织参加全国首趟“专列”,接回304人。经“云”上对接联系,开出首趟“人才大巴”,专车为防控物资生产“战略兵工厂”接回老员工53名,还为它从各地新招引员工207名。这让企业老总倍感信心,感到复工扩产、为打赢防控战作更大贡献有了基础和支撑。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进培育了
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为全市各项事业“提档升级、争创一流”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多管齐下,完善人才引育机制 一是完善政策吸引人才 制定实施了《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完善了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等配套措施,提高了人才政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设立了100个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建设1300余套人才公寓,设立2亿元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每年安排1亿元人才经费,对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持。
二是工程引领培育人才 积极支持本土人才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人才评选项目,全市现有“千人计划”专家20名、“万人计划”专家4名,“草原英才”专家204名、团队90个、基地14个。同时,构建了“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名医人才”等人才培育工程体系,共评选出“英才”个人481名、团队97个、示范点23个,评选出各领域优秀人才429名。
三是优化服务留住人才 制定了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实施意见,市委常委直接联系服务25名专家。对建国初期为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18名老专家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推
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过市场化运作,为人才培训、咨询等提供集中服务。为“英才”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在项目申报、子女入学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让各类人才在细微处感受XX的城市温度。
二、筑巢引凤,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一是搭建产学合作平台 先后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等国内50多所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建成稀土研发中心、北大创新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研院、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研究院等15家产学研用合作机构,成建制引进300多名专家学者来包实施合作项目200余项,联合培养本地硕博214人。
二是搭建柔性引才平台 注重采取“柔性引进、刚性培养”的人才引育模式,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43家,柔性引进院士47名、团队专家363人,实施关键性技术开发等项目195项,培养本土人才532人。通过举办“稀土论坛”、开展“千人计划”“海外博士”等活动,吸引各类高端人才来包开展项目对接、学术研讨、创新创业。
三是搭建科技研发平台 围绕主导产业,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创建各类研发平台,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97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家,汇聚专家人才300余名,组织实施
科研项目90余项。
三、强化统筹,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理顺了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加大对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力度,对重点政策落实、重大工程实施等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人才工作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会,了解掌握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 形成了组织部门统筹协调、人事编制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用人主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组织旗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启动了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集中引进工作。建立了地企联动引才机制,每年牵头组织包钢、一机等企业赴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先后引进博士77人、硕士719人,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
用好人才第一资源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区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做到“三个注重”,不断壮大人才队伍 一是注重引才,扩大总量 制定《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奖补办法》等人才政策,每年单列100万元工作经费,对人才引进、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持,提供105套公寓保障人才住房。以纳入市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试点为契机,启动人才经济工程,大力吸引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到我区创业兴业。实施“鸿雁计划”,着力抓好在外人才联络工作,与209名高层次人才建立联系。近年来,共引进院士2人、博士42人、硕士380人。
二是注重培育,优化存量 实施项目带动,通过建立“人才项目库”,培育精品人才项目72个,支持各类人才申报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现有国家“万人计划”1人,院士工作站2个,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基地4个,“草原英才”团队12个,“草原英才”10人,市级以上人才项目32个,累计争取“草原英才”资金560万元,落实配套资金780万元,高层次人才增加到1510人。实施“教师青蓝工程”“名师工作室”
“国医堂”、农技人员“阳光工程”等人才培育工程,培树市级优秀人才培带人68名、市级重点产业人才培带人40名。目前全区入库人才已达5.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1%。
三是注重服务,激发能量 召开科技创新暨人才建设工作大会,对全区5个人才工作先进单位、6个高层次人才团队、12个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进行表彰,聘任10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科技顾问,向海归医药博士团队提供研发资金1000万元,形成了爱才重才的良好环境。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强化政治引领,制定了《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实施意见》,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座谈等活动,了解人才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和建议。提供就医保健、子女入学、项目申报等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力争通过点点滴滴、实实在在的情感交流,提高人才归属感,营造较好的留才环境。近年来,累计为各类人才解决问题1700余件。
抓好“三个平台”,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一是抓好产学合作平台 与中科院、农科院、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20多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建成10个产学研合作机构,以合作方式柔性引进110名专家学者参与到新产品研发,激发了全区科技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共获得各项专利568项。
二是抓好创业孵化平台
围绕人才创业孵化培育,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纺织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创业基地等6个孵化平台,打造1个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众人合创、云计算等2个国家级众创空间,促进36支高层次人才团队实现创新创业,培育中蒙药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3家。
三是抓好科技研发平台 围绕主导产业,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建各类研发平台,打造自治区级创新平台32个,创建2个自治区级创新战略联盟,建成新型科技研发机构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中蒙药研发、医药化工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2个,汇聚专家人才120名,组织实施科研项目45项,有效推动了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获批创建。
突出“三个强化”,全力保障人才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将人才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实体运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重大项目实施、重点政策落实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 制定《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深化人才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工作责任分解到20个部门、5个园区和13个镇街,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促进了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齐抓共管 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进一步优化整合工作力量,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起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云计算中心5大园区和教育、卫计2个系统7家人才工作站密切配合的“一室七站”工作网络,形成了运转协调、沟通顺畅、配合紧密的良好局面。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人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才工作的制约性瓶颈还没有完全打开,人才集聚效应还未完全释放。我们将以此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推动我区人才工作再上新水平。
系统谋划梯次推进 奋力实现年轻干部工作高质量
近年来,我市围绕换届要求,聚焦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坚持在萌芽期发现、成长期培养、成熟期使用、成就期重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当下有活力、发展有潜力、未来有竞
争力的年轻干部队伍。
坚持眼光向前,建好“蓄水池”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一个系统工程,发现储备是基础和前提,关键在于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一是分析研判机制 统筹近期需求和长远需要,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中青年干部成长“五年计划”的意见》《年轻干部“青优”集训营工作方案》《年轻干部“青苗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综合运用整体研判、个体研判和专项研判,定期对年轻干部现状、配备目标、个性化培养措施进行分析,科学谋划年轻干部工作阶段目标、具体任务和培养路径。
二是发现储备机制 市乡联动实施全域储备,更多地把好苗子“选”出来,注重将省选调生、党政青年人才纳入视野,刚入职就明确培养导师。每年底开展“阳光评议”考察了解乡镇(街道)、机关部门班子运转情况,重点掌握一批85后、90后年轻干部名单,分层次、分领域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
三是动态管理机制 从严把关,好中选优,优进劣出,做到既综合比选排队,又允许破格插队,更果断淘汰出队,择优确定25名85后副科职干部进入第一层次重点培养,60名90后中层干部进入第二层次跟踪培
养,先后补充100名年轻干部进入第三层次提级培养,始终保持“一池活水”。
坚持脚步向下,练好“千里马” 年轻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干出来的、练出来的,要做到“墩苗不拔苗、催长不催熟”。
一是平台梯次锤炼 深入开展“争先进位创优”大讨论活动,开设“一线实干讲习所”,推动年轻干部既筑牢政治忠诚,又提升实操本领。量身定制、纵向贯通“淬火计划”“青春驿站”“靶向行动”三个平台,对优秀年轻干部分类施策、精准滴灌。
二是一线常态历练 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主阵地和主赛场,有计划地安排到“三重一线”摔打磨练,先后选派3批63名市乡机关年轻干部到园区挂职,30名“青春驿站”培养对象到基层墩苗,30名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一线锻炼。
三是吃劲岗位淬炼 对有发展潜力、培养潜质的年轻干部,遵循成长规律,开展递进式培养和完整周期历练,循序渐进、逐步加压,推动年轻干部多经历“风吹浪打”、多捧“烫手山芋”,在攻坚克难中磨出“金刚钻”。近年来,先后选拔4名85后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6名85后年轻干部到机关综合部门担任副职。
坚持肩膀向上,用好“实干家” 信任是对年轻干部的最好激励,使用是对年轻干部的最好培养。
一是突出服务大局 按照泰州市委“一高两强三突出”部署要求,紧扣XX市委“抓项目、优生态,超千亿、创高地”目标定位,聚焦“产业转型、城乡转型、治理转型”三大转型,建强三支队伍,精准配备懂经济、懂规划、懂项目、懂金融的优秀年轻干部,看准一个培养一个,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增强人岗匹配度,达到人事双赢。
二是突出用当其时 对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培养锻炼力度,打破隐性台阶,坚持刀用其锋,力求在干部成长成熟的最佳时期,为其提供更加宽广的舞台,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潜能。
三是突出实干导向 凭实绩论英雄,注重提拔使用在基层一线实干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树好“风向标”。近年来XX市提拔的85后副科职干部大多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目前,XX市共配备80后乡镇党委书记6名、乡镇长6名,85后正科职干部4名、副科职干部32名,90后正科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3名。
青蓝相继携手共进搭建年轻公务员成长平台
近年来,我区探索实施年轻公务员“青蓝行动”培养工程,采取师徒抱团结对的模式,筛选政治素养好、理论水平高、工作成绩优的骨干,组成“导师团”,在政策理论、业务技能、调查分析、能力实践等方面给予帮带指导,实现科学化管理、精准化培养,帮助年轻公务员成长成才,着力建设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年轻干部队伍。
帮带培养“分层级” 结合不同招录批次年轻公务员的成长需求,分级优化导师团队结构。
“聘任制”职业导师 给每位新录用公务员指定一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职业导师,聘任期一年,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有目的、有重点、一对一的职业训练,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提高工作效能。
“老带新”抱团结对 筛选往届优秀学员组成“导师团”,每位导师帮带3-4位试用期满公务员,以老带新,以新促老,通过政策理论领学、业务指导促学、调查分析研学等方式,推进年轻公务员携手成长。
“1+N”分类帮带 结合年轻公务员中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区级机关、镇街基层等不同类别,从区管干部师资库中抽调导师,通过观摩实践、— 21 —
交流互动、体验教学等分类帮带形式,帮助年轻公务员快速掌握工作方法、吸收成功经验。
专题学习“有干货” 定期举办基本功学堂,以基本行为规范、职业素养和领导素质为重点,提高年轻公务员整体水平。
课前学员自主预习课前一周内,根据本期基本功学堂主题内容,区委组织部通过班级QQ群分享相关学习资料及专题课件,学员自主预习。课前一天,班级内以小组为单位,交流分享预习心得。
课上导师集中领学 “导师团”结合本培训主题与学员实际情况,研究商定“基本功学堂”授课主题、内容及形式,举办专题讲座,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经验分享,帮助学员们在学习交流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业务能力。
课后效果检验测试 采取现场问答、随堂测验、模拟考试、心得交流等评估方式,了解培训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为后期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制定与实施等提供借鉴。
实践锻炼“多维度” 结合各项中心工作,搭建一线实践锻炼平台,进一步增强年轻公务员的为民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全员参与“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 学员们在“导师团”的指导建议下,根据自身特长及岗位特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分别加入“党员关爱”、文体志愿、法律援助等14支志愿服务分队。
全程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 通过摸清家底、整合资源,构建“1+8+N”实践矩阵,探索制订需求、资源、服务“三张清单”,解决群众需求和资源供给不对称的矛盾,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加入党员“突击队”、年轻干部一线专项服务“突击队”、机关干部进小区等志愿队伍,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物资配送保障、困难家庭帮扶等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
结果运用“刚性化” 实行由XX区委组织部、帮带导师以及各届班委共同参与的联动考评机制,让学员参训更主动,学习更有效。
日常表现实时考核 主要包括集中活动出勤分、学习任务完成分、综合评价印象分等,区委组织部根据所有学员的实际表现予以打分;帮带导师对学员参加帮带活动的效果进行考核,量化成分值。
综合评价计入年底总分 根据基本功学堂、成长论坛、在线学习等内容,通过能力展
示、成果比选、现场笔试等方式,组织期中与期末基本素养考试。结合日常考核结果和基本素养考试成绩,按照60和40的比例进行分值计算。
培训结果作为激励依据 参照全年总分,征求学员所在单位与帮带导师意见,确定优秀学员,并作为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培养期满对两次及以上考核优秀的年轻公务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优先晋升职务的建议。
拧紧选育用链条 锻造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新精神新要求,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发,不断健全机制、拧紧链条,着力锻造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找准短板抓源头 市发展改革委是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部门,需要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强、协调能力好的干部队伍。委党组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源头抓起,健全工作链条。引入好种子。根据委机关人才需求、专业需求实际,主动与组织
部、人社局等单位对接,在招考公务员、选聘党政青年人才和基层遴选时,招录合适人选,注入新鲜“血液”。近年来,先后引进了15名学历高、有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其中,省委选调生5名,党政青年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7名,博士1名。储备好苗子。对委机关年轻干部充分“摸底”,从个性特质、专业特长、培养方向等维度,进行分析研判,并研究每个人的成长路径。在此基础上,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确定80后正科职储备人选6名,85后副科职储备人选10名,专业人才储备人选5名。结成好对子。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既需要“一把手”自己抓,更需要班子成员一起抓。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制度化设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1名年轻干部,每季度谈心谈话1次,每年帮带2项以上重点工作,年底对干部现实表现、成长情况作出鉴定,始终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抓在手上。
优化路径精准培 为了让年轻干部尽快挑起大梁,尽早成为中坚力量,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人在事上磨”的理念,充分利用各种机会,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
多渠道提升 依托“专家型中层干部训练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年轻公务员成长计划”等培训渠道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与清华、复旦、浙
大等高校合作,举办“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年轻干部专业化水平。
多岗位磨练 加大交流轮岗力度,通过不断地交任务、压担子,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开展集中性轮岗交流,打破部门、身份和处室的限制,将年轻干部安排到重要处室、核心处室进行磨练。
多通道历练 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到改革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攻坚战最前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先后选派5名年轻干部到国家发改委挂职,5名干部开展对口支援,6名干部到招商一线,1名85后副科职到医药高新区街道“墩苗”,1名选调生到基层锻炼。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又抽调了36名年轻干部奔赴战“疫”前线,参与物资保障等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实践实干中经受考验。
加强统筹科学用 培养年轻干部,关键在“用”。市发展改革委克服岗位职数限制等实际困难,创造条件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解放思想大胆用平时有岗位空缺的,优先补充年轻干部,对表现突出、相对
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坚持打破隐性台阶,大胆使用。2019年3月,新提拔中层干部9名;2020年5月,新提拔副科职干部8名,其中85后年轻干部6名,90后2名。
抓住机遇迅速用 抓住机构改革定岗机遇,1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原粮食局2名年轻正科职干部,直接任业务处室正职。
7.综治工作制度汇编 篇七
关键词:综治保卫;石油企业;措施
石油被誉为“黑色黄金”,当前阶段国内虽然在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但是社会上仍存在一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做好石油企业综治保卫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石油企业综治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没有深入了解到综治保卫对自身的重要性
石油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综治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思想意识中对治安工作不重视。还有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生产经营只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不重视企业内部综治保卫工作的发展,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影响石油企业综指保卫工作的发展,长此以往必定会影响石油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石油企业中,综治保卫工作成为工作的热议点,有的石油企业剥离综治保卫工作和生产运行的关系,显然,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和企业管理者对综指保卫工作的无为而治有很大的关系。
(二)不确定因素难以预防
纵观石油企业发展历程,往往会出现一系列不确定问题,如:不可抗力导致的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一旦出现灾害情况,如果石油企业的安保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临时组建治安保卫工作队伍往往力不从心,为石油企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其中典型的灾害主要有:火灾、地震等。这些自然灾害的出现难以预测更难以避免,一旦发生必然造成严重的损失。不仅为石油企业内部工作带来沉重的灾害,社会因素也为石油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如,金融危机,如果石油企业缺乏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会让石油企业陷入经济危机,严重的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安保机制弱化
国内石油企业内部大都设有综治保卫部门,但是就是管理范围和权限而言,和石油企业本身的关联性较差,甚至有的石油企业综治部门的设置有违社会司法制度,致使石油企业内部综治保卫部门开展的工作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综治保卫部门进行工作的时候有时和法律相冲突,无法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和情况,从整体上弱化了石油企业的安保机制。
二、如何做好石油企业综治保卫工作
(一)强化治安保卫工作
石油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存在于社会之中,也就意味着其综治保卫工作要符合社会现行的制度,在这一宗旨的指引下进一步完善石油企业内部综治保卫工作,不仅如此,石油企业内部综治保卫工作的开展要以法律为后盾。唯有如此,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综治保卫工作。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发现石油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更新企业相关制度,针对现存制度存在的问题不断更新和完善。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强调综治保卫工作的主动性,作为石油企业的综治保卫部门不仅应该做好预防工作,更应该主动出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综治保卫工作,保障石油企业和社会动态管理相结合,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提高石油企业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认识
石油企业内部综治保卫的工作性质就决定了石油企业能否稳定发展,其综治保卫工作会对石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作为其中的重要问题,石油企业内部综治保卫的发展在现今这一特殊时期,对石油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有莫大影响。所以,这就要求石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突出综治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视综治保卫工作是石油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三)确定重点
纵观石油企业的发展历程,都需要在实际生产中落实各项工作目标,把综治保卫工作紧密的链接石油企业的发展,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综治保卫自身的建设。如果石油企业在经济上存在弱势,那么就要求按照石油企业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自己行建设企业的安保队伍,不仅如此,企业综治保卫队伍还应该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同一部署和相关要求下,积极完善综治安保工作。
(四)建立优秀的保安队伍
要想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中获得发展,石油企业首先就要保持企业内部的稳定、和谐,强化企业内部建设和管理,对当前企业内部综治安保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有所认识。就现今情况来看,需要企业建立优秀的安保队伍,如吸纳退伍士兵以及社会上品行良好的青年充实企业的安保队伍,强化企业自身的综治安保工作。
三、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论述,开展综治保卫是保护石油企业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石油企业应对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清醒的认识,自觉主动的强化综治保卫工作,为石油企业建设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柴德平.石油企业如何做好维护稳定及武装保卫工作[J].办公室业务,2012(09).
[2]王小红.新时期企业保卫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6(01).
[3]黄日.加强保卫工作促进企业和谐发展[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12).
【综治工作制度汇编】推荐阅读: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汇编11-24
乡镇 综治工作06-27
医院综治工作制度09-04
综治平安工作制度11-11
如何做好综治工作08-31
局综治工作要点11-19
维稳综治工作制度09-07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制度10-31
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年度综治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范本!!)(推荐!!!)11-11
县政法综治工作讲话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