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2024-08-19

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共8篇)

1.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篇一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人社部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

5月25日-26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会前,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为更好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着眼于我国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大局,深刻阐述了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一系列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进行了全面部署,充分说明我们党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对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性地位有了新的定位,标志着我国人才工作开启了新的发展篇章。《人才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明确了新时期我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提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重大人才政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人才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5月27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召开了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座谈会,李源潮同志对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规划纲要》作了具体部署,强调要“思想落实、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尹蔚民部长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和李源潮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人才规划纲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推动人才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切实抓好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组织学习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四个落实”和“四个明确”的要求,把组织学习全

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作为当前的重大任务,紧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切实抓紧抓好。

(一)突出学习重点。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人才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重点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深刻理解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全面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贯彻落实人才工作会议和实施《人才规划纲要》中承担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二)丰富学习形式。要将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培训、学习计划,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研讨、进行理论征文等各种形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格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人才工作部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深入学习,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学习、促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迅速掀起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学习热潮,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增强学习效果。要结合学习,认真分析查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今后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要结合学习,认真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重要任务,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要结合学习,努力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要学深学精学透,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将中央领导同志和《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自觉转化为推动人才工作的科学理念、工作思路和实际行动。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着力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中组发〔2010〕10号)要求,在91项任务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实施32项,参与实施35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推动人才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着力加强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人才发展的重要基础。《人才规划纲要》从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部署,任务分解为33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10项,参与实施13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人才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培养宏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实施并完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要突出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加大各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留学

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创新引才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完善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努力掀起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的热潮。积极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大幅度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国家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实施万名专家下基层服务行动。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完善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要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在突出重点的同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发展,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领军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扶持,做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

(二)着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人才发展的关键。《人才规划纲要》贯彻以用为本的思想,提出了创新人才体制机制的一系列举措,在涉及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人才机制的31项工作任务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落实18项,参与实施7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紧紧围绕《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着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要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在企事业单位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要加快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工程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要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要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要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重点领域科研骨干人才分配激励办法,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基础的考核评价制度。要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建立国家荣誉表彰制度,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才。

(三)着力完善重大人才政策。完善人才管理是提高人才工作水平的迫切要求。《人才规划纲要》针对当前人才发展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0项重大人才政策,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2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人才规划纲要》的政策目标,逐项分析,认真研究,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规范、促进和保障人才发展,推进人才开发促进法和终身学习、工资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职业资格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要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限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引导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有序流动。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加强人才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发展国际人才市场,制定维护国家重要人才安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要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国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要不断创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方式,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对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满足人才多样化需要。

(四)着力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是做好人才工作、打造人才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12项重大人才工程,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2项,配合实施6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抓好这些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工作。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提高,在装备制造业、信息、生物技术等12个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抓紧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从完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的政策入手,以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为重点,率先在一些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

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高素质人才培养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人力资源开发、就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人才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习近平同志强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在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人才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领导,将人才工作纳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统筹考虑。要切实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制定重要政策、作出重大部署、开展重要工作和实施重大工程时,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他们的指导和支持。要加强配套规划制定实施工作,制定实施好《国家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政府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四个落实”和“四个明确”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对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的工作任务,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抓好具体分工和组织协调。对由其他部门负责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政府人才工作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凝聚起来,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贯彻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要深入实际,及时了解贯彻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项目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及时掌握、指导解决《人才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人才规划纲要》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深入宣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宣传,做到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工作一起策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举办首届中国人才发展论坛,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人才规划纲要》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宣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0年是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站在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站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不断开创政府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一○年六月四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0年6月4日

2.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篇二

工作思路

党的十六大提出“实施海洋开发”, 十七大提出“发展海洋产业”, 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发展要求, 必将引领中国发展模式发生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中央建议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百字方针, 为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2年海洋政策法规和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海洋发展战略任务为目标, 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海洋发展战略规划、海洋法律法规、海洋经济、海洋能力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促进海洋事业大发展。

工作思路是:履行“拟订国家海洋战略政策”职责, 务求与国际背景和国家需求相适应, 不断探索与拓展海洋发展新领域、新空间;履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规划”职责, 务求与国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相衔接, 准确接轨国家社会发展总目标;履行“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监测、评估和发布海洋经济信息”职责, 务求以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决策、国家综合部门制定政策和地方政府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依据为宗旨, 全面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职责, 务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方合法利益为根本, 切实保障国家海洋事业大发展。

重点工作

根据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 2012年政策法规和规划司落实会议要求的重点工作包括:

深化海洋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深化海洋发展战略重大专题研究, 组织重大专题研究座谈与调研, 跟踪海洋热点和敏感问题, 深化海洋发展战略研究。

推进海洋规划实施。深化规划重大问题研究, 制定规划实施评价体系, 跟踪规划重点任务落实, 加强规划实施后评估, 促进海洋事业发展, 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质量。

构建海洋法律体系。借鉴海洋发达国家立法经验, 立足海洋事业发展现状, 稳步开展海洋基本法、渤海保护法、大洋矿产法、海洋经济促进法等立法储备项目的研究, 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

开展立法执行情况后评估。组织制定《海洋立法后评估办法》, 对正在执行的法律进行检查及总结, 查找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组织推进有关涉海法律条款的解释工作。

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 建立全国海洋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明确报告范围、层级、内容与程序, 确保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海洋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配套制度, 建立“规范性文件层级备案及统一公开制度”“依法行政统计报表制度”“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 促进国家对地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推进海洋督察制度建设。加大对海洋督察的宣传, 确定海洋督察的重点内容, 以点带面, 树立海洋督察权威, 不断促进海洋督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学界定相关部门职责, 明确部门公开责任, 推进全国海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海洋法律、法规数据库以及行政许可结果查询数据库建设,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标准, 促进海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立海洋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组建由知名法律专家组成的海洋法律专家委员会, 为海洋立法、法律文件审查、专题研究等提供咨询, 提高法制机构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提高专家学者对海洋事业的关注与认知度。

提升海洋经济管理能力。完善海洋经济规划体系, 推进海洋经济详查和专题调查制度化, 加快国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 建立海洋经济研究基地。

完善海洋经济的标准制度。加快构建海洋经济管理和服务的标准体系, 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 制定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海洋经济数据保密办法、海洋经济信息发布办法等。

加强海洋经济信息服务。加快海洋经济信息频度, 扩展海洋经济信息深度, 拓宽海洋经济信息广度, 丰富海洋经济信息服务形式。

继续推进海洋行政复议、应诉及听证工作制度建设, 研究建立案件分析及情况通报制度、培训交流制度, 探索开展复议工作标准化建设。

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国家与地方、主管部门与法院和立法机关等部门的协作和交流机制。继续实施海洋行政复议、听证和诉讼专项统计, 为全面掌握相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共性问题、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强化复议、应诉工作指导, 定期交流培训与个案指导相结合, 加强对海洋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 保障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听证,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科学民主决策。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扩展听证事项范围, 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听证、复议、应诉警报器、减压阀的作用, 努力实现定纷止争,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 为维护沿海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强化在建项目管理。继续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审核, 加强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管理, 规范工程建设洽商、变更程序, 定期组织工程阶段检查验收, 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与质量。推进南极内陆站后续工作建设。

稳步推进审批项目进度。加快推进极地破冰船、“海洋二号”卫星、南海维权能力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国家深海基地初步设计的编制与批复工作。积极协调督促, 加快推进经济监测运行系统建设和南极固定翼飞机建造批复。

积极规划新上项目。系统总结分析重大海洋能力建设现状, 围绕全面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党组确定的提升“六种能力”, 会同各业务部门和单位, 组织规划一批新的重大能力建设项目, 制定重大能力建设项目规划与实施计划。同时进一步做好“十二五”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 全面提升海洋事业发展保障支撑能力。

加强基本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拟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编印海洋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提高海洋能力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保障措施

增强意识, 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按照国家海洋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要求, 注重增强发展、服务、大局、主体、机遇和自律六个意识, 增强责任感。

注重实效, 超前部署重点工作。围绕六项重点工作和提升六个能力的要求, 认真研究, 理出思路, 提出方案, 合理配置力量, 抓住重点和主要环节, 超前部署和安排, 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注重咨询, 保证海洋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发挥高咨委和专家顾问作用, 以不同方式和各种形式, 借助外力, 共谋海洋发展大计, 积极推动海洋事业加快发展。

研究储备, 保证海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海洋基本法、渤海保护法、大洋矿产法、海洋经济促进法等立法前期研究工作, 为立法做好资源储备。

加强沟通, 为各项工作开展创造友好环境条件。海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要加强向国家综合部门的汇报, 加强与沿海地方政府的沟通, 加强与国家海洋局机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 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发展要求, 必将引领中国发展模式发生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中央建议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百字方针, 为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标志 篇三

翻腾的海浪代表着海洋,寓意着“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对海洋事业的发展将起到推波助澜的积极作用。飞翔的海鸥,寓意不断超越发展,预示着中国的海洋事业将获得新的腾飞。海鸥积极的态势,预示着海洋知识的宣传及推广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地球,寓意“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同步世界海洋日,中国的海洋宣传将得到长足的发展。标志外轮廓包含着字母“C”和“O”的造型,是China和Ocean的开头字母;同时,红色图形是字母X的意象,蓝色图形是字母C的意象,分别是“宣传”的两个拼音的开头字母。标志体现出中国海洋事业面向世界,腾飞发展的想象,又呈现出蓬勃向上、日新月异的内涵;表达了和谐稳定、快速发展、欣欣向荣的前景。

4.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篇四

设立全国海洋宣传日意义

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设立与海洋有关的节日。日本自1941年起,规定7月20日为海洋纪念日。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日本国会立法将每年的7月20日确定为海洋日。另外,日本还将每年的7月27日定为蓝海节。届时,日本沿海都市都将举办蓝海节。英国则将8月24日定为海洋节,并邀请各国参加。每年的5月22日是美国的海运节。另外,美国还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定为哥伦布日,以纪念哥伦布在美洲登陆。除此之外,安哥拉的渔民岛节、菲律宾的捕鱼节、巴西的海神节、希腊的航海周等世界各国举办的海洋节庆活动,都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财产。1993年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第17届大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号召各国共同举办“国际海洋年”的决议,并向联合国大会提请建议。联合国认识到海洋、海洋环境、海洋资源和海洋持续发展的重要性,1994年12月联合国第49届大会通过了这项由102个成员国发起的决议,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

5.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篇五

4月16日上午,全国高等学校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高端论坛在北京盛大开幕。本次会议聚焦“国家外语人才培养:标准、指南与评价”,以解读《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大学英语教学指南》两大纲领性文件、引领高校外语教学变革、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目的。来自全国的1800名高校外语教学专家齐聚北京,交流探讨,共同谋划改革发展路径,设计中国外语教育未来。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测评中心同时发布“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TIC),面向国际交流需要,培养中国的国际人才。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北京外国语大学 协办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研究分会、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英语教学研究分会

承办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测评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编辑部

2016年,对于中国高等外语教育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一方面,随着“十三五”建设时期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全面推进,国家对外语人才提出更高水平、更多元化的需求,高校外语人才培养机遇与挑战并存;另一方面,最新的“国家标准”和“教学指南”即将于年内发布,两大文件出台之后,如何在第一时间把脉大势,结合自身院校定位与政策要求,做出科学的、发展性的举措,在“标准”与“指南”的带领下改革和创新,探索有特色的发展之路,也是所有高校都在关心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之下,全国高等学校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高端论坛应势而行,以“国家外语人才培养:标准、指南与评价”为主题,期待能在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结合国家战略探索外语发展之路,为高校外语教学理清思路、指明方向。“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nglish Test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简称ETIC)的发布也是本次高端论坛的焦点。在这个“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的变革时代,各大企业和机构迫切需要能够承担国际交流任务的“沟通之才”,高校外语人才培养也面临着培养连接中国与世界的国际化“沟通之才”的任务和挑战。“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以“真实场景、有效沟通”为核心理念,测量各种国际交流活动中使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能力,重点考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国际人才应具备的核心素养,为国际组织、政府机构、跨国企业等用人单位招聘、选拔人才提供参考依据,为高校学生及社会人士求职就业提供英语能力的评价与认证。论坛开幕式及主旨报告环节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助理、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文斌教授主持。开幕式上,北京外国语大学彭龙校长、上海外国语大学曹德明校长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仲伟合校长分别致辞。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本次论坛的主办单位之一,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均为本次论坛的协办单位。北外、上外、广外作为中国外语类院校中三所标杆性质的领军学校,不仅为国家培养出大批优秀外语人才,一直以来也都履行着引领中国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三位校长分别在致辞中向本次大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肯定本次大规模高端论坛是属于中国外语教育界的一次历史盛会。三位校长在发言中都结合当前国家社会发展的大背景谈到高校外语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党的“十八大”确立“开放”理念为国家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落地、“双一流大学”建设全面启动……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国家需要什么样的外语人才、外语教育要如何改革发展才能够满足国家对于外语人才的需求成为高校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肯定外语教育面临时代机遇的同时,三位校长也在讲话中提到了中国外语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并分别介绍了各自学校在推动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道路上正在做出的各项努力。三位校长在致辞最后纷纷向本次盛会承办单位成员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表示感谢。(北京外国语大学彭龙校长)(上海外国语大学曹德明校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仲伟合校长)

(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助理、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文斌教授)

本次论坛共有一天半的议程,包括主旨报告、专题论坛和专题报告三个阶段。4月16日上午为论坛第一阶段:主旨报告环节。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大学王守仁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外国语大学孙有中教授和多伦多大学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长江学者Professor Alister Cumming分别围绕“指南”、“标准”与“评价”三大主题词做主旨发言。

王守仁教授主旨报告:《大学英语教学指南》解读(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大学王守仁教授)

王守仁教授在主旨报告中对《大学英语教学指南》进行解读,他从对语言的认识切入,指出语言不仅仅是交流工具,而且是领导力的构成要素,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对于语言的认知从根本上决定语言教育的理念,因此这是所有语言教育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随后,王守仁教授从研制过程、基本原则、大学英语课程价值、教学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评价、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教师发展八个方面对《大学英语教学指南》进行介绍与解读。《大学英语教学指南》以调研为基础、以研究为支撑,在研制过程中倡导科学性、多样性和时代性的基本原则。大学英语课程承担着为国家对外开放、提升国际话语权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重要任务。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指南”考虑到学生实际英语水平的不同,将培养目标细分为基础、提高、发展三个级别,强调以英语实际使用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为重点。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可分为通用英语、专门用途英语和跨文化交际三个部分,由此形成相应的三大类课程。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形成反映本校特色、动态开放、科学合理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在教学评价方面,“指南”指出应构建大学英语课程“校本评价与其他多样化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共同基础测试与其他多样化测试相结合”的综合测试体系。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大学英语课堂教学可以采用任务式、合作式、项目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使教学过程实现由关注“教的目的”向关注“学的需要”转变。另外,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创建多元的教学与学习环境。在教师发展方面,除了指出院校应为教师发展提供支持之外,“指南”还强调大学英语教师应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孙有中教授主旨报告:解读《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外国语大学孙有中教授)孙有中教授在主旨报告环节解读《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孙有中教授首先表达了自己对于“国标”(本专业基本要求)、“校标”(本校特色要求)及“行标”(社会发展要求)三者关系的认识,指出学校要坚持“坚守专业本色、彰显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发展和服务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原则。此外,孙有中教授从语言类专业跨学科特性出发,充分强调了外语专业在扎实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性,也提出如何把握跨科学的“度”是外语教育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孙有中教授从教学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师发展、质量保障体系五个方面对“国标”进行全面解读。他特别强调了外语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在讲到外语专业类学生应该具备的各项能力时,孙有中教授指出跨文化能力、思辨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具有突出重要性,并对这三种能力进行了具体论述。此外,孙有中教授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充分肯定教师发展的重要性,指出教师是一切教育变革与教育创新的推动者,认为教师发展方案制定实施和完善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此外,此次新“国标”最大的差异就是顺应世界教育发展趋势,新增了“质量保障”的部分,通过对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和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两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来为外语类专业人才培养提供质量保障。最后,孙有中教授对外语类专业的改革路径发表了自己的观点。Professor Alister Cumming主旨报告:How Should Language Proficiency Be Conceptualized for Assessment Purposes? Standards for English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多伦多大学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长江学者Professor Alister Cumming)

Professor Alister Cumming围绕“Standards for English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主题进行主旨报告,他指出语言水平应该根据测评目的不同来进行分类界定,他在报告中对于当前国际语言教育领域通用的三种语言水平模型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并就这三种模型对于中国大学外语教育与测评的潜在影响发表观点。随后,北京外国语大学韩宝成教授代表中国外语测评中心发布“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nglish Test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ETIC)。ETIC考试是中国外语测评中心在“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背景下推出的一项考试体系。ETIC考试重点考查全球一体化进程中国际人才应具备的核心素养——通晓国际规则与协同合作的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跨文化理解与表达的能力,设计理念与主旨发言专家的观点高度契合。ETIC考试分为三类:通用、商务、高端,彰显国际人才“分类优秀”的理念。此外,韩宝成教授还介绍了中国外语测评中心推出的另一项考试,“中国翻译证书考试”。(韩宝成教授代表中国外语测评中心发布“国际人才英语考试”)

6.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篇六

2016年7月18日,农业部召开全国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张桃林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有关司局同志受邀参加主会场会议,部种子管理局张延秋局长主持会议,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农委、黑龙江省农科院作交流发言。

张桃林副部长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的成效经验。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善种业人才发展机制和科研成果转化分享机制、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支持力度。牟锦毅副厅长、肖小余总经济师及四川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部分科研教学单位、种子企业和厅属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四川分会场会议。

7.全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 篇七

发布时间:2011-10-13信息来源:《舟山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

作者:朱信标

建设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这是我市作出的一项极富战略眼光的重大决策,对加快舟山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舟山经济新一轮的腾飞,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一座独具特色的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将崛起。然而,支撑海洋科学城建设赖以实现和发展的关键是人才。因此,大力集聚人才尤其是创新型人才应成为引领海洋科学城建设的重中之重。从科学城建设思考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站在一个全新的起点上,去认识和理解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进一步创造性地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支撑海洋科学城建设。

一、大力优化聚才环境,积极引导创新型人才面向科学城创新创业

大力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新形势下,需要切实关注并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形成有利于创新型人才集聚在科学城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环境,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到科学城工作;二是如何解决科学城内各类经济组织愿意投入人才开发和人才愿意并有能力自我开发的问题,即如何促进两个主体自我开发并投入机制形成的问题。因此,要大力实施科学城人才优先开发战略,促进各类人才向科学城集聚。为此,要站在战略的高度,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集聚创新型人才中的三大关系,重新审视并不断破解影响和制约创新型人才集聚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首先,要处理好人才工作与人事工作的关系。人才竞争和人才创新的不断涌现,取决于良好的体制和制度创新。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本能,要由与创新相关的制度和体制来催生和保障,创新活力不足,往往是制度没能有效引导创新主体投入到创新之中,可见,集聚创新型人才不仅仅是人才工作,更是触及体制性问题的人事制度的变革。结合科学城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要通过人事制度的创新来引领创新型人才建设,当前重点要解决好体制性方面的二个关键点:一是要着力引导人才由体制内向体制外流动。我市大量人才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因此要迅速促进人才面向企业创新创业,大胆探索并实施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流动机制,使人才在企业、事业、机关各个职位上的流通渠道畅通,彻底解脱束搏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业的体制性障碍。二是加大科技教育现有运行体制改革。现有体制导致了人才培养、科研、产品开发和生产系统彼此隔离,这与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一体化区域创新系统形成了矛盾。因此,迫切需要理顺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以企业为核心,各环节主体紧密联系的创新体制,使科技更好地面向市场,提供充足的人才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

其次,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资源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其流动所遵循的规律是流向使其价值状态增高的方向。但我市目前人才却是大量向机关事业单位的强力倒流,企业实际拥有人才总量不到50%(发达国家或地区拥有70%以上),人才在企业和非生产主体单位的配置严重失衡,从中反映出我市市场机制还很不成熟。因此,要把创新型人才合理引导并配置到科学城中的经济组织中去,政府除了相关政策性导向外,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健全市场、促进人才流动的市价、信息、供求、竞争等市场机制的完善上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和措施,以市场机制驱动并集聚创新型人才,增强市场对科学城经济组织和创新型人才的有力激励,提高人才对创新活动的预期。同时,要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宏观政策杠杆,研究并制定科学城人才开发投入的税收减免或返还的倾斜性政策,引导和鼓励科学城各类经济组织加大对创新型人才集聚投入。一方面形成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在科学城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机制,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到科学城进行高水平的研发;另一方面使科学城经济组织有强烈意愿开发创新型人才,从而增强各类经济组织中创新型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第三,要处理好培养少数领军人才与整体性人才队伍开发的关系。在支撑科学城建设过程中,重点是面向科学城海洋经济自主创新研发路径中的人才智力的支持,从中,需要一大批拥有竞争力的经济组织和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长期以来,我们重视了对少数重点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资金、项目等科研资源,荣誉、奖励等激励措施更多地向少数重点人才倾斜。实践证明,领军人才的形成不是推荐选拔的结果,而是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由竞争产生的激励和引领的结果。可见,要全面提升现有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创新水平,关键在于经济组织和人才两个主体的自我开发机制。因此,要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企业的发展,相应增加人才的收入,建立有力调控人才工资福利水平随经济发展同步快速增长的机制,使人才愿意并有能力进行自我开发,从而加速人才资本的积累,促进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努力优化聚才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型人才生成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的体制。在新形势下谋求创新型人才的集聚,要突出“引”才,进一步完善引才的“绿色通道”,不断创新引才的优惠政策。紧紧围绕科学城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依托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引进和储备一大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高端人才,重点是两院院士、高级专家、留学归国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与此同时,要善于“借”智,大力借用国内外专家智力为我所用,以支持科学城建设和海洋经济的技术进步,着力提升现有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和水平。实践证明,从外地引“才”借“智”是科学城快速集聚创新型人才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培养现有人才创新能力的机制。要依托国家和省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学科、国际学术交流,积极推进创新型团队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队伍。要建立健全一套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坚持在公平竞争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培育人才,全面关注和充分满足创新型人才的各种合理需求,使创新型人才既能在生活待遇、研究经费、设备条件、学术交流等方面获得妥善安排;又能在精神上获得应有的荣誉和尊重。同时,要进一步消除市内或体制内人才流动中的障碍。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引导和实现人才社会所有,打破人才身份、户籍、行政区域等限制,推动现有人才队伍进入市场,以最效益的方法迅速促进和形成人才流动,进而带动知识流、思维流,最终实现创新型人才和团队的快速生长和集成。三是要进一步创新人才队伍的分配激励办法。伴随着我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决不是人们收入水平的零增长,相反,要在现有分配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完善科学城经济组织的工资分配制度,发布企业创新型人才收入指导性价位,将部分创新型人才的收入与实际贡献直接挂钩,鼓励他们以知识、技术、专利、管理等要素投资创业,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同时,要以劳动价

值理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为指导,建立市场化企业人才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实现人才岗位工资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总体报酬与实际业绩挂钩的市场化分配体系。进一步健全研究制定创新型人才成果奖励办法等,从而,迅速促成科学城现有人才队伍的创新热情和成就事业的激情,强烈吸引各类人才向科学城集聚。

三、着力优化聚才办法,积极创建有利于集聚创新型人才的载体和平台

一是积极创建集聚创新型人才的有效载体。以科学城建设和发展为主线,既要有海洋经济高新技术开发区、港航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园区;也要具有一定规模的海洋经济产业的骨干集团企业、海洋经济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生产型单位;还要有以行业为依托的具有科技创新的中小配套企业,既要有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又要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从科学城主打海洋经济的要求出发,既要以海洋经济应用技术创新基地、培训基地、试验基地,还要有海洋经济支柱产业的总部集聚,更要有能迅速促成各类经济组织生成发展的独立中介组织。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加强海洋学院和海运学院的科研、教学和培训,积极与国内外名牌大学、科研院所合作,以扩大高层次海洋经济创新型人才、智力的集聚和吸纳。还应建设海洋经济高新技术人才智力创新创业园区,完善设施,加强配套服务和投入,努力促进有利于海洋经济创新型人才集聚的相对优势。加快扶持和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港航产业、临港工业、船舶工业、海洋运输业等企业,以产业和海洋经济优势集聚创新型人才,并积极争取部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乃至海内外上市,以扩大影响。

二是努力营造集聚创新型人才的工作平台。针对科学城建设和海洋经济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的需要,通过重点扶助、跟踪重大项目等平台,培育扶持一批科研创新团队;造就培养一批具有自主创新和研发成果的杰出工程师、高级技师。同时,在科学城相关单位设立一批舟山市“创新研发工作站”,并经常性开展课题论证、技术创新、项目交流等活动,加快集聚创新型人才智力,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以带动海洋经济实现可持续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在此基础上,在科学城选择部分经济组织开展“创新型人才集聚特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海洋经济为重点的创新型人才小高地建设,用2年时间,基本建成“船舶工业、港航物流、海洋生物、海洋旅游、现代服务业”等若干个海洋经济创新型人才集聚小高地,支撑科学城建设和发展。

8.全国紧缺人才培训 文档 篇八

详细信息

一、合作背景 为了贯彻国家相关政策,为了满足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全国紧缺人才培训办公室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托,面向全国推广开展会展、采办、单片机、信息、资讯、经纪、预算七大领域的职业/岗位能力培训考试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这几个领域的从业人员均以百万千万计,而符合以上领域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人员数量不多,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十分严重。08年深受金融海啸的影响,就业形势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特别是备受关注的数以百万计的应届生从业瓶颈问题已迫在眉睫,如何在此次海啸中迅速提高学生的岗位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摆在各个院校的首要问题。CETTIC紧缺项目的推广为解决企业的用人问题、学生的就业出路、国家政府“天字号就业工程”分忧解难。从政策背景来说:1996年我国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制度”,这是我们国家把职业岗位教育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2002年国务院颁发了对我国职业岗位教育起到纲领性的文件《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在我国要 “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社会背景来说:一方面,企业急需具有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协作的应用型技能人才,但上述领域目前高校又没有开设相应的专业,更没有专业和权威的职业/岗位能力认证,所以,企业一时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人才;另一方面,新职业、新岗位、新要求不断涌现,造成求职人员所学专业或原有工作经验与企业岗位需求有一定距离,一时难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从教育背景来说:2003年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交通部、卫生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中强调: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岗位培训证书相结合,加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沟通。要建立学分转换等相应的机制,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用人单位认可程度高、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应的职业岗位培训证书。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又强调指出:要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要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要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的三个转变。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满足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快速就业、体面就业,我校特别推出适合在校学生的课程互认培训、课程置换培训、在校学生培训、学分转换培训四种方案。为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拓宽学生的就业选择,我们诚邀贵校为天之娇子的美好明天一起努力!

二、合作方式

1、课程互认 是指各院校现有专业中与“全国紧缺人才岗位能力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或专业课程,通过教学内容或考试考核方法上的调整与岗位课程实现对接的培训认证。

2、课程置换 是指各中等高等院校把“全国紧缺人才岗位能力培训项目”中的课程替代本校专业课程中的公共课而开展的培训认证(建议认可学分)。

3、在校生培训 是专为在校学生毕业后希望从事与 “全国紧缺人才岗位能力培训项目”相关岗位工作而开展的课后培训认证(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学生,建议认可学分)。

4、学分转换 是各院校把“全国紧缺人才岗位能力培训项目”纳入到专业选修课中进行教学,并认可学分而开展的培训认证。

5、凡参加上述几种情况的培训考试的学生,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相关岗位的《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和北京合诚汇智学校颁发的《HCHZ岗位能力证书》。

三、开展方法

1、资质与协议 各院校填写合作申请表、提供培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院校介绍;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课程互认、课程置换、学分转换的院校须附签《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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