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常考名词解释

2024-06-25

法理学常考名词解释(7篇)

1.法理学常考名词解释 篇一

中考常考词语及解释

一、竭泽而渔:泽:池、湖。掏干了水塘捉鱼。比喻取之不留余地,只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也形容反动派对人民的残酷剥削。

二、藏污纳垢:污、垢:肮脏的东西。比喻隐藏或包容坏人坏事。

三、没精打采:毛遂自我推荐。比喻自告奋勇,自己推荐自己担任某项工作。

四、民不聊生:聊:依赖,凭借。指老百姓无以为生,活不下去。

五、姹紫嫣红:姹、嫣:娇艳。形容各种花朵娇艳美丽。

六、明珠暗投:原意是明亮的珍珠,暗里投在路上,使人看了都很惊奇。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视。也比喻好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

七、沁人心脾:沁:渗入。原指芳香凉爽的空气或饮料使人感到舒适。也形容诗歌和文章优美动人,给人清新爽朗的感觉。

八、孤掌难鸣:一个巴掌拍不响。比喻力量孤单,难以成事。

九、呱呱坠地:形容婴儿出生或事物问世。

十、独出心裁:原指诗文的构思有独到的.地方。后泛指想出的办法与众不同。

十一、鹤发童颜:仙鹤羽毛般雪白的头发,儿童般红润的面色。形容老年人气色好。

十二、病入膏肓:形容病情十分严重,无法医治。比喻事情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

十三、苦心孤诣:指苦心钻研,到了别人所达不到的地步。也指为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煞费苦心。

十四、口若悬河:若:好像;悬河:激流倾泻。讲起话来滔滔不绝,象瀑布不停地奔流倾泻。形容能说会辨,说起来没个完。

十五、大言不惭:说大话,不感到难为情。

十六、感同身受:感:感激;身:亲身。心里很感激,就象自己亲身领受到一样。现在多比喻虽未亲身经历,却如同亲身经历过一般。

十七、触类旁通:触类:接触某一方面的事物;旁通:相互贯通。掌握了某一事物的知识或规律,进而推 知同类事物的知识或规律。

十八、尘埃落定: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也有小说、电视剧等艺术作品以此为名。

十九、宽宏大量:形容度量大,能容人。

二十、锋芒毕露:毕露:完全显露。锐气和才华全都显露出来。多指人好表现自己。

二十一、才华横溢:才华:表现于外的才能。多指文学艺术方面而言,很有才华。

二十二、返璞归真:去掉外饰,还其本质。比喻回复原来的自然状态。同“返朴归真”。

二十三、耳提面命:不仅是当面告诉他,而且是提着他的耳朵向他讲。形容长辈教导热心恳切。

二十四、百无聊赖:聊赖:依赖。精神上无所寄托,感到什么都没意思。

二十五、精明强干:机灵聪明,办事能力强。

二十六、刻不容缓:刻:指短暂的时间;缓:延迟。指形势紧迫,一刻也不允许拖延。

二十七、励精图治:励:奋勉;图:设法;治:治理好国家。振奋精神,想办法治理好国家。

二十八、并行不悖:悖:违背,冲突。同时进行,不相冲突。

二十九、抱残守缺:抱着残缺陈旧的东西不放。形容思想保守,不求改进。

三十、汗流浃背:浃:湿透。汗流得满背都是。形容非常恐惧或非常害怕。现也形容出汗很多,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三十一、花团锦簇:锦:有文彩的丝织品;簇:丛聚。形容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也形容文章辞藻华丽。

三十二、宠辱不惊:宠:宠爱。受宠受辱都不在乎。指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三十三、开诚布公:开诚:敞开胸怀,显示诚意。指以诚心待人,坦白无私。

三十四、残羹冷炙:指吃剩的饭菜。也比喻别人施舍的东西。

三十五、亘古不变:从古至今永远也不会改变。

三十六、蛊惑人心:蛊惑:迷惑。指用欺骗引诱等手段迷惑人,搞乱人的思想。

三十七、敛声屏气:敛:收入束;屏:抑止。抑制语声和呼吸。形容畏惧、小心的样子。

三十八、锲而不舍:锲:镂刻;舍:停止。不断地镂刻。比喻有恒心,有毅力。

三十九、琳琅满目:琳琅:精美的玉石。满眼都是珍贵的东西。形容美好的事物很多。

四十、开宗明义:开宗:阐发宗旨;明义:说明意思。指说话、写文章一开始就讲明主要意思。

四十一、安邦定国:邦:泛指国家。使国家安定巩固。

四十二、藕断丝连:藕已折断,但还有许多丝连接着未断开。比喻没有彻底断绝关系。多指男女之间情思难断。

四十三、得天独厚:天:天然,自然;厚:优厚。具备的条件特别优越,所处环境特别好。

四十四、墨守成规:墨守:战国时墨翟善于守城;成规:现成的或久已通行的规则、方法。指思想保守,守着老规矩不肯改变。

四十五、百折不挠:折:挫折;挠:弯曲。比喻意志坚强,无论受到多少次挫折,毫不动摇退缩。

四十六、不经之谈:不经:不合道理。荒诞无稽、没有根据的话。不绝如缕:

四十七、礼尚往来:尚:注重。指礼节上应该有来有往。现也指以同样的态度或做法回答对方。

四十八、貌合神离:貌:外表;神:内心。表面上关系很密切,实际上是两条心。

四十九、浓墨重彩:用浓重的墨汁和颜色来描绘。形容着力描写。

五十、缠绵悱恻:悱恻:悲苦的样子。旧时形容内心痛苦难以排解。也指文章感情婉转凄凉。

五十一、居安思危:居:处于;思:想。虽然处在平安的环境里,也想到有出现危险的可能。指随时有应付意外事件的思想准备。

五十二、和颜悦色:颜:面容;悦:愉快;色:脸色。脸色和蔼喜悦。形容和善可亲。

五十三、命途多舛:舛:不顺,不幸。命运充满不顺。指一生坎坷,屡受挫折。

五十四、惊弓之鸟:被弓箭吓怕了的鸟不容易安定。比喻经过惊吓的人碰到一点动静就非常害怕。

五十五、难言之隐:隐藏在内心深处不便说出口的原因或事情。

五十六、匪夷所思:匪:不是;夷:平常。指言谈行动离奇古怪,不是一般人根据常情所能想象的。

五十七、摩肩接踵:肩碰着肩,脚碰着脚。形容人多拥挤。

五十八、理屈词穷:屈:短,亏;穷:尽。由于理亏而无话可说。

五十九、大刀阔斧:原指使用阔大的刀斧砍杀敌人。后比喻办事果断而有魄力。

六十、孤陋寡闻:陋:浅陋;寡:少。形容学识浅陋,见闻不广。

六十一、沧海一粟:粟:谷子,即小米。大海里的一粒谷子。比喻非常渺小。

六十二、萍水相逢:浮萍随水漂泊,聚散不定。比喻向来不认识的人偶然相遇。

六十三、高谈阔论:高:高深;阔:广阔。多指不着边际地大发议论。

六十四、前倨后恭:倨:傲慢;恭:恭敬。以前傲慢,后来恭敬。形容对人的态度改变。

六十五、良莠不齐:莠:狗尾草,很象谷子,常混在禾苗中。好人坏人都有,混杂在一起。

六十六、釜底抽薪:釜:古代的一种锅;薪:柴。把柴火从锅底抽掉。比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六十七、格格不入:格格:阻碍,隔阂。形容彼此不协调,不相容。

六十八、嘉言懿行:嘉、懿:善、美。有教育意义的好言语和好行为。

六十九、德才兼备:德:品德;才:才能;备:具备。既有好的思想品质,又有工作的才干和能力。

七十、流芳百世:流:流传;芳:香,指好名声;百世:时间久远。好的名声永远流传下去。

2.法理学常考名词解释 篇二

进化心理学是在进化论的基础上提出的, 它认为人类现在的心理状态, 是经过千百年进化而来的。我们现在的心理是人类祖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保留下的。那些能成功地保留下来的心理是因为具有适应性和有助于人类的生存。虽然现代人生活环境和祖先的生活坏境有很大差异, 但是现代人依旧延续着祖先进化来的心理。如, 大多数人在面对蛇时都会产生恐惧心理, 但是面对枪支时却不会有恐惧心理。这是因为祖先的经验告诉我们, 蛇是危险的。虽然我们没有被蛇攻击, 但却害怕, 这就是祖先在生活中遇到蛇时保留下的心理。因为这种恐惧能使祖先们在过去生活的年代免受蛇的攻击, 具有生存的适应性, 所以就进化而来。进化心理学认为, 人类面临的最核心的问题是解决生存和繁衍。凡是有利于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心理, 都会保留下来, 所以现代人的各种心理就是经过千百年验证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心理。但是, 由于男性和女性所面临的任务不同, 活动不同, 所以男性祖先和女性祖先进化出了不同的心理。如, 在远古时代, 男性一般要狩猎, 面对的是活动的物体, 所以男性的空间定向能力就发展得比较好;女性则需要采集和照顾小孩, 需要辨别各种植物的种类及和小孩子交流, 所以发展出较好的记忆力和言语能力。这些心理活动都有利于人类的生存, 所以就保留下来。我们现在所具备的各种心理, 都是成功的男性祖先和成功的女性祖先的心理。而对于繁衍, 这个又一重大的关于种族延续的问题, 对于男性和女性, 所在的处境不同, 所以发展出不同的择偶心理。因为大多数物种都是体内受精, 那么对于男性来说, 最大的问题就是要确保妻子所生之子是自己的孩子, 所以对于女性的性忠诚就显得尤为关键。而为了得到更好的基因, 那么男性就偏向于寻求那些年轻、健康漂亮的女性作为配偶为自己繁衍后代。从现代医学的角度看, 腰臀比例好的女性一般生育能力较好, 而皮肤富有弹性, 头发有光泽, 都代表一种潜在的生育能力。所以, 从古至今, 男人选择配偶的标准一直没有变。对于女性, 因为受孕期间不能获得充分的物质, 所以需要依靠男人。那么选择什么样的男人会使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能很好地生存下去呢?那就是能为她和孩子最大投资的男人。来看看现代女性选择男性的标准:有房有车、有能力、个子高、头发浓密。在选择长期伴侣时, 女性在外貌和能力需要抉择的时候, 一般会舍弃外貌, 而选择能力强的男人作为自己的丈夫。因为能力强的男人能为自己提供必要的物质。

二、《婚姻法解释 (三) 》的主要内容

《婚姻法解释 (三) 》一共是十九条。其中有十三条是有关财产方面的问题。由此可见, 财产在婚姻中的重要地位是从来没有发生改变的。但为何这次的《婚姻法解释 (三) 》会引发如此之大的争议呢?人人网、各种微博、飞信、微信都有会谈论到婚解三的内容, 在法律专业网上就更不必说了。我们来看看《婚姻法解释 (三) 》的具体内容, 其第十条内容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我们都知道, 在中国社会, 结婚一般都由男方购房, 而且也有“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的说法, 所以, 女方一般不会养大了姑娘嫁给了男方, 而且帮男方买好房子。当然, 这种情况在中国社会是常态。那么我们回到婚姻法解释第十条来看, 结合实际情况, 男方把房买了, 意味着, 若要离婚, 协议不成, 按法律规定这房子就是男方的, 而女方则只能拿到婚后还贷的一部分补偿。貌似很公平。但这只是用形式的公平掩盖了实质的公平。从性别角色社会化的角度看, 男孩从小就被社会赋予了坚强、能干、保护女性, 相应的游戏也为了培养这些特质, 比如男孩会玩刀弄枪。而女孩温柔体贴, 去玩洋娃娃。这种性别角色的教育, 将男孩发展为更适合去面对社会生活, 走向充满各种挫折与挑战的社会生活中的坚强男人, 而女孩则更适合“相夫教子”, 做一些柔性的工作。当然这个社会不泛那些女强人, 但毕竟是少数。我们的社会一开始便有意识地去培养男女不同的分工角色, 这里却硬生生企图用司法解释来规定所谓的男女平等。历史法学家萨维尼认为, “法律不是制定的, 而是被发现的”。而我们的这个司法解释它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及它的法理依据又是什么?

三、从进化心理学角度分析《婚姻法解释 (三) 》

进化心理学认为在人类历史长河中, 人类关注的重点始终是生存和繁衍。为了生存, 我们的祖先以群居生活对抗其他物种的侵害;为了生存, 人类祖先学会了制造工具, 获取食物;直到现在, 我们不能不说自己没有为了生存而奔波, 除了少数的富二代、官二代不愁吃穿, 我们加班加点, 全职兼职、考证不还是为了生存, 为了获取更多的可以生存的资源吗?我们人类祖先在数千年的进化中形成了, 有了资源就有了生存的机会, 而这也正是我们每天奔波的心理机制。资源, 在现代社会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钱, 就是财产。有了财产, 才能保证我们生存下去, 保证我们的后代延续下去。所以, 婚解三主要内容也脱离不了财产方面的问题。进化心理学更关注人类的繁衍。繁衍, 就要靠两性的结合完成。那么, 由于我们的男性祖先和女性祖先在日常生活中面对不同的适应问题, 所以他们进化出了不同的心理来应对这些问题。根据进化心理学, 我们现代人的心理是复演人类祖先的心理, 并且是成功地在进化过程中“优胜劣汰”保留下的心理。在这里我们主要说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故此, 我们就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谈谈择偶的心理, 这里主要谈长期的择偶策略。因为结婚的最初愿望是希望两个异性男女能白头偕老, 共度一生。男性的择偶策略:男性在长期择偶策略中, 最关注的是性的繁衍价值,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喜欢选择年轻貌美的女性。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男人从古至今一直喜欢美貌的女人, 进化心理学认为, 年轻貌美的女性首先是因为年轻, 而年轻则意味着生育能力旺盛, 其次再看看那些美貌的标准:适当的腰臀比例、匀称的身材。从进化心理学来讲, 人体由细胞分裂生长而来, 假设细胞分裂的每一次都很完美, 那么就会形成一个身体每个部位都对称而均衡的人。所以, 对称就是优势的基因, 这种结果意味着对称的人更加完善, 同时也具备很好的繁衍生存能力。但是身体的对称性会受到环境和基因变异的影响。很多研究结果显示, 具有对称体态的女性比身体不对称的女性有更高的怀孕概率。所以, 如果男性选择体态对称的女性作为配偶并与之繁衍后代, 那么其后代身体具有对称性的概率就要大得多。这样的后代抗压能力更强, 更容易生存下去。而好的腰臀比例意味着脂肪分布适当, 而经常患病的女性会改变身体的脂肪分布, 使这些女性不能维持满意的腰臀比例, 另外年轻的女性一般脂肪分布较好, 但随着年龄增长, 腰会越来越粗。所以男性在寻找好身材的女性, 其实潜在的心理意识是在寻找具有高生殖能力的女性。其他的特征, 如皮肤光洁, 具有一头光泽的秀发, 具有饱满的嘴唇, 分析潜在的因素, 都是因为具备这些特征的女性更年轻健康从而拥有更好的生育能力。所以男性爱美女的另外含义就是在追求女性的高生育潜力。我们再来看看女性的择偶标准:一般来讲男性择偶更注重的是女性的外貌, 而女性择偶注重的是男性的地位及拥有资源的多少。调查发现, 男性的经济条件及对投资资源的重视是大多数女性择偶的重要标准。不同女性选择伴侣的标准各异, 但是都离不开对资源的要求。如, 我们所熟知的“有房有车”就是对资源的要求。当然, 女性还会要求男性要较高的受教育水平, 工作能力强, 及要求男性具备坚毅、吃苦、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分析这些特征, 其实也是对资源的要求, 因为具备这些特征的男性具有获取资源的潜在能力。研究发现, 在人类社会早期, 由于女性在怀孕和抚养后代过程中, 获取食物和保护自己和子女的能力减弱, 所以, 她们需要将来的配偶能提供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因此, 拥有资源的男性更有可能被选中作配偶。这种心理得到了进化, 一直到现代女性的身上也体现并应用着。为了进行繁衍, 男性和女性的投资风险是不一样的。对于男性来说, 他短短几分钟的性行为就有可能获得一个后代, 就有可能将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而女性则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去怀孕, 并且在这期间, 不能再和别的男性有怀孕的可能, 并且女性还要抚育自己的孩子很长时间。所以, 她为了让自己和孩子生存下去, 就必须关注哪个异性可以为她提供资源并可以守护自己和孩子。这些差异, 就形成了男性和女性不同的择偶策略。进化论认为, 人的生理和心理机制都受进化规律制约, 都是人类在解决生存和繁殖问题的过程中演化而成的。而进化心理学假设是, 人类祖先在很长的进化过程中, 为了生存下来, 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心理机制。就如男女不同的择偶策略, 也是进化的结果。但是, 我们再来看我们的《婚姻法解释 (三) 》的大多数条款, 披着公平正义的面纱, 而实质上, 违背了人类数万年的进化规律。虽然上面没有直接写着男方或女方, 但是我们中国社会习俗认可都知道男方买房娶妻的事实。如果不知道, 网络上也不会有着“《婚姻法解释 (三) 》让丈夫变成了房东”, 也就是说, 女性结婚后, 实质上也只是个房客, 从资源角度来讲, 房子是他们最大的资源, 但是却和女方无关。进化心理学我们人类的女性祖先进化来的这种择偶心理, 在今天不再适应, 那么《婚姻法解释 (三) 》引发的这种热议是对千百年来人类进化而来的心理的一种逆反。人类不晓得该如何面对这种事实, 因为人类祖先成功解决问题的心理机制不再适应于这一情况。

基于上述论述, 我认为《婚姻法解释 (三) 》的内容应予以修订, 因为从社会大环境下观看, 女性群体还是弱势群体。面对这样子的法律解释出台, 女性的根本权利不能得到维护。下面以这个例子予以解释:甲男与乙女结婚, 房子是婚前由男方按揭, 付了首付, 婚后甲乙两人共同还贷二十年 (房子比较大) 。这时甲男提出离婚。那么按照婚解三, 协议不成, 房子的产权属甲男。乙女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一部分赔偿。假如现在甲男42岁, 乙女40岁。《黄帝内经》中有研究男女周期, 认为“女七男八”, 女人到了7个7年的周期, 也就是49岁, 就基本发展完了, 而男人, 要到8个8年的周期, 也就是64岁, 才会感到力不从心。那么由进化心理学男性的择偶心理机制来看, 这时候离婚了的女人几乎不会被选中当配偶, 因为她的生育能力已经丧失。而这时候的男性, 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财富、地位, 根据社会心理学中的“beauty for status”规则, 他寻找一位年轻貌美的概率则很大。所以, 婚解三的第十条是不是应考虑一下结婚的年限呢?因为结婚的时间越久, 女性生理资源损耗就越多。同理, 对于《婚姻法解释 (三) 》的第六条规定的内容, 由于赠予合同是无偿合同, 赠予人有撤销的权利, 虽然有经公证或赠与财产转移或用于公益性的财产不得撤销三个限定条件。还是无法对女性进行很好的保护。故此, 出于真正的公平考虑, 这一条司法解释也应予以修改, 侧重保护女性的权利。比如, 人民法院应判令继续履行。

摘要:进化心理学认为男性在择偶方面注重女性的外貌身材, 其实质是关注女性的生育价值。而女性在择偶方面更多的是选择社会经济条件好的男性, 追其根源是为了保证其自己和后代能生存下去。《婚姻法解释 (三) 》主要是将结婚时双方对家庭的财产投资给予“平均化”, 而这与我们人类几千万年进化而来的心理相违背。本文从进化心理学男女不同的择偶心理机制出发, 对现行的《婚姻法解释 (三) 》提出几点建议。

3.管理学的名词迷宫 篇三

辨析的标准是什么至关重要。可能有人会觉得,名词术语少,易于理解,就是好文章,名词术语多,非常专业,就不算好文章。恐怕不尽然。有些文章术语不多,琅琅上口,固然不错,但有些文章术语连篇,深奥难解,照样是经典。像巴纳德的《经理人员的职能》,读起来就很费劲。这本书里的有些名词,不仔细推敲就难以把握。比如,尽管巴纳德不厌其烦地解释“能率”和“效率”(汉译本译为有效性和能率)的区别,解释“无差别区”的用意,但是对外行来说还是具有理解上的困难。这种理论著作,如果没有必要的专用名词,就很难把事情说清楚。所以,这类名词,就是不可缺少的。甚至在没有现成名词的情况下,为了作出学术上的准确阐释,还需要造出新词来。比如社会学家布迪厄,为了解释学习而形成的习惯,专门造了两个新词“习得”和“惯习”;还有如科学哲学家波普尔创造的“证伪”,库恩创造的“范式”等,都已经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管理学中的名词是否必要,是否合理,有一个很简单的标准,就是看这个名词是帮助你理解,还是阻碍你理解。这个标准,实际上是学术与巫术的分水岭。一般来说,学术是把人们不明白的东西力求说清楚,而巫术是把人们本来还明白的东西故意说神秘。按这一标准来判断名词术语,八九不离十。

现实中有一些管理学著作,在使用名词时恰恰同上述标准背道而驰。作者好像总害怕读者弄清楚他说的是什么,所以,尽可能要用名词把你绕进去。似乎不夹杂几个谁也说不清的词汇,就显得没有学问。对这一点,汉迪曾经有着辛辣的讽刺。但是,管理学界依然我行我素。中国的管理学界,这种用名词唬人的现象更为常见。

凡是那种看了只觉得玄乎而更加敬畏的名词,凡是那种无助于理解且不讲道理的名词,大体都属于上述情况。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通常是学术上的底气功力不够,所以要靠它来撑门面。反过来,凡是必须用来说明某种原理的名词,凡是只有使用它才能更准确地阐释道理的名词,不论难易,都在必要之列。

还有一种现象,在翻译著作中更为常见,就是使用大量缩略语。缩略语不是不可用,在美国人的著作中也很常见。但是,如果这个缩略语让内行也看不清楚,那么同样是用来蒙人的。以广告为例,如果尽可能说清产品性能,就属于正常的推销;如果迸出一堆谁也不明白的缩略字母组合,就有可能是让你上当的。外文缩略语如此,汉语缩略语同样如此。

即使缩略语不制造神秘,如果缩略不当,有可能带来误解,那也是学术著作的瑕疵。不信,你不妨试试,把“购房事务”、“人才流动”缩略为“房事”、“人流”,看看效果如何?

4.经济知识:常考的经济学名词 篇四

恩格尔系数表示的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假设一个人一个月的消费总支出为两千元,他把这两千元全部拿来吃饭用,那么此刻恩格尔系数就是1,则相应的,他的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是高还是低呢?当然,一定是低的。但很多同学不理解,如果我一个月花两千元,且都拿来吃饭了,那我吃得该多好啊?!怎么能说我生活水平低下呢?哈哈,如果一个月把所有的钱全部拿来用于食品支出,那么就意味着没有一毛钱可以拿来做其他的。比如,朋友一起唱个歌,没钱;和对象看个电影,没钱;带爸妈旅个游,还是没钱。

可见,恩格尔系数能够衡量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这个数是0到1之间,且越小越好。而我国目前正在打造全面小康社会,所以当恩格尔系数为多少时,就是小康水平呢?大家也要能够把握。一般,一个国家平均家庭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20%-30%为富裕;20%以下为极其富裕。

2.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该系数是经济学家提出的测定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指标。从概念来看,基尼系数是一个百分比,就说明了基尼系数的数值在0-1之间,且这个数值如果越小就表明收入分配差距也是越小的。如果基尼系数的数值在0.3-0.4之间,就代表收入分配相对合理。而我国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城乡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这个指标并不适用于中国。

小结:恩格尔系数和基尼系数的相似点和不同:

相似:它们的数值都是0-1之间;它们都是越小越好;

不同:恩格尔系数衡量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基尼系数衡量首付分配差距程度。

3. 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指的是生产者所有放弃的使用相同生产要素在其他生产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当然,机会成本也可以延伸到我们的一般生活中。比如,一个女生的现男友今晚邀她一起吃麻辣烫,20元搞定;此刻她的闺蜜约她今晚到高档餐厅吃一顿豪华套餐,1000元,但重色轻女的她仍然坚持去陪男友吃麻辣烫;同时她的前男友又约她今晚去豪华游轮上共进晚餐,价位5000元,此刻她想起以前的种.种仍然断然拒绝,坚定的陪自己的现男友去吃麻辣烫。因此她就因为选择了陪现男友共进晚餐,而放弃了陪闺蜜吃1000元的豪华套餐,也放弃了陪前男友吃5000元的晚餐,此刻她的机会成本就变成了5000元。

5.法理学常考名词解释 篇五

新东方在线医学教育频道整理妇产科护理学常考知识点,帮助考生复习。

1、抬头迟迟不入盆,骨盆测量径线最有价值的是:对角径。

2、预防和控制子痫的首选药物是硫酸镁。

3、妊高症降压首选肼屈嗪。

4、前置胎盘最特征的临床表现:无痛性反复阴道流血。禁止肝门指检。

5、胎盘早剥最特征的临床表现:伴有腹痛的子宫出血。

6、妊娠合并心脏病发病率最高的是风湿性心脏病。

7、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型首选:缩宫素静滴。高张型首选哌替啶。

8、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首选在第一产程中注射哌替啶。

9、胎盘与宫壁界限不清首先考虑胎盘植入。

10、慢性宫颈炎最常见的局部特征:宫颈糜烂。

11、子宫颈癌最早症状:接触性出血。

12、筛选宫颈癌最有效方法: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

13、子宫肌瘤继发贫血最常见于粘膜下子宫肌瘤(最易发生阴道多量出血及肌瘤坏死)。

14、死亡率居妇科癌症首位的是:卵巢肿瘤。

15、蒂扭转最易发生于浆膜下子宫肌瘤。

16、侵润性葡萄胎转移转移灶最长转移到肺。

17、子宫内膜异位症最有效的辅助检查方法是:腹腔镜检查。

18、最常见的功血:无排卵型功血。

19、固定宫颈位置最重要的韧带是:主韧带。20、HCG于妊娠时间分泌达高峰的试剑石:8~10周。

21、习惯性流产最常见的原因是:子宫颈内口松弛。

22、胎盘早剥最严重的并发症是:DIC.23、确诊前置胎盘首选:B超检查可见胎盘覆盖宫颈内口。

24、羊水进入母体循环最常见的途径为:子宫颈管粘膜的静脉。

25、粘膜下子宫肌瘤最常见的症状是: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26、肌瘤变性中,最常见的是玻璃样变。

27、恶性程度最高的子宫内膜癌是:鳞腺癌。

28、宫颈癌的好发部位是宫颈移行带。

29、卵巢癌最常见的转移途径是:直接蔓延累及邻近器官及腹腔种植。

30、绒癌最常见的转移部位依次是:肺、阴道、脑、肝。

31、功能性月经失调促进排卵的最好方法是:氯米芬治疗。

6.张文显法理学名词解释 篇六

1、法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学科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理论法学:是指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的法学。

3、应用法学:是指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果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的法学。

4、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5、价值分析方法:是指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6、实证分析方法:又称实证研究方法,是指在价值中立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总称。

7、毛泽东的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无产阶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般原理来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具体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它不仅揭开了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的崭新篇章,而且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8、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9、自治法规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所制定的特殊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总称。

10、单行条例是指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

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1、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成文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

12、法的清理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

13、法的汇编是在法的清理的基础上,按一定顺序将各种法或有关法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

14、法的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法典编纂,指立法主体在法的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将现存同类

法或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系统的法。

15、实体法,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或职权、职责,以追求实体正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程序法,一般是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实现以及规定诉讼过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7、根本法,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居核心地位的、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极为严格的宪法。

18、属人主义原则。以人的国籍和组织的国别为标准,本国的人和组织,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受本国法的保护和约束。

19、属地主义原则。这是依领士来确定法的适用范围。即凡属一国管辖范围的所有人,无论是本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无国籍的人,都接受该国法律的调整。

20、保护主义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主张只要有碍本国或本国公民利益,则不论违法者是任何国籍的公民或无国籍的人,一律受该国法律约束。

21、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22、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

23、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为、不作为或要求别人作为、不作为的规则。

24、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25、权义复合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26、规范性规则指规则的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且可直接适用的规则。

27、标准性规则指法律规则的部分内容或全面内容(事实状态、权利、义务、后果等)具有一定伸缩性,须经解释方可适用且可适当裁量的法律规则。

28、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

29、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从逻辑上讲,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据规则本身。

30、强行性规则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31、指导性规则指行为人可自己决定是否按照规则制定的行为行事,规则只具有指导意义而不具有强行性,是一种命令性较弱的义务性规则。

32、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则,或是为其他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法律原则可以是非常抽象的,也可以是很具体的。

33、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课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

34、法律后果是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

35、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和其他政治共同体关于必须到达的目标或目的、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方略,通常是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国防的发展目标、战略措施或社会动员等问题的。

36、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

37、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38、法制体系则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或法制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

39、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

40、法律部门:它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41、法律权利可解释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42、法律义务可理解为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43、应有权利是权利的初始形态,它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而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是主体认为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

44、应有义务是指虽未被法律明文规定、但根据社会关系的本质和法律精神应当由主体承担履行义务,通常以“道德义务”的形式存在,但不是纯粹的道德义务。

45、习惯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或从先前的社会中传承下来的,表现为为群体性、重复性自由行动的一种权利。

46、法定权利是通过法律明确规定或通过立法纲领、法律原则加以宣布的、以规范与观念形态存在的权利。

47、法定义务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48、现实权利,即主体实际享有与行使的权利,亦称“实有权利”。现实义务或实有义务是由主体实际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是法定义务的现实化。现实义务和法定义务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法律的实效与法律的效力的关系。

49、一般权利亦称“对世权利”,其特点是权利主体无特定的义务人与之相对,而以一一般人(社会上的每个人)作为可能的义务人。它的内容是排除他人的侵害,通常要求一般人不得做出一

定的行为。

50、一般义务亦称“对世义务”,其特点是无例外地适用于每个人,每个义务主体无特定的权利人与之相对。

51、“对人权利”又称特殊权利,其特点是权利主体有特定的义务人与之相对,权利主体可以要求义务人作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一定行为。

与之相对的是特殊义务,又称“对人义务”或“特定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主体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i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的利益得以实现。

52、第一性权利亦称“原有权利”。第一性权利是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权利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权利。

53、第一性义务与第一一性权利相对,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或由法律关系主体依法通过积极活动而设定的义务,其内容是不许侵害他人的权利,或适应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

54、第二性权利亦称“补救权利”(或救济权利),补救权利是在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产生的权利。

55、第二性义务与第二性权利相对,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负的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行政赔偿责任。

56、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57、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8、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59、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

资格。

60、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61、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62、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没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就不会有相应的法律关系。

63、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64、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65、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

66、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67、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68、损害结果是指由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期可得利益。

69、免责:是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或客观条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70、“无责任”或“不负责任”则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件,故没有(即不承担)法律责任。

71、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

72、法律程序,就其本体而言是这样一种普遍形态,即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

73、自然公正原则的内容大致包括两项最基本的程序规则:

(1)任何人不能自己审理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即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2)任何一方的诉词都要被听取,即今天所谓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

74、习惯法是法律化了的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75、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依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76、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77、法律发展:它指的是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

78、所谓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

表现为旧法(原有法)对新法(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79、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80、法制改革指的是一个国家或社

会在其社会的本质属性与基本的社会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和基本性质也没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与框架、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的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81、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度,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82、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83、立法程序是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84、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85、授权立法:又称委任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委托行政机关行使的制度。

86、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87、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88、法律职业(狭义)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严格的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89、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

90、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是法律方法的一个重要的具体体现。它贯穿于法律的整个实施过程。

91、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

92、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立法活动的继续。

93、立法解释: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

94、司法解释: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作出的解释。

95、行政解释: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作出的解释。

96、语法解释,又称文法、文义、文理解释。是指根据语法规则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分析,以说明其内容的解释方法。

97、逻辑解释,指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所用概念之间的关系,以保持法律内部统一的解释方法。

98、系统解释,指将需要解释的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联系起来,从该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的关系、该法律条文在所属法律文件中的地位、有关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的联系等方面人手,系统全面地分析该法律条文的含义和内容。

99、历史解释,指通过研究立法时的历史背景资料、立法机关审议情况、草案说明报告及档案资料,来说明立法当时立法者准备赋予法律的内容和含义。

100、目的解释,指从法律的目的出发对法律所做的说明。

101、当然解释,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某~行为当然应该纳人该规定的适用范围内,对适用该规定的说明。

102、字面解释,指对法律所作的忠于法律文字含义的解释。这种解释不扩大,也不缩小法律的字面含义。

103、扩充解释,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表现立法意图、体现社会需要时,对法律条文所做的宽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

104、限制解释,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较之立法意图明显失之过宽时,的窄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

105、狭义解释,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对法律的解释。

106、广义解释,指不物泥于法律

条文的文字含义,对法律的比较自由的解释

107、法律论证是通过语言的形式,主要是书面语言,根据-定的理由对案件处理决定的正确性进行符合形式逻辑的推导和证明。

108、法的价值有以下三层涵义:第一,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又称之为法的“目的价值”。第二,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第三,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又称之为法的“形式价值”。

109、法律资源是一切可以由法律界定和配置,并具有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价值物,如权利、权力、义务、责任、法律信息、法律程序等,其中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

110、社会正义:指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及其所合规则和原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111、实体正义“是关于制定什么样的原则和规则(包括道德原则和规则、法律原则和规则等)来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的问题,可以说是法律创制中的正义。

112、“形式正义”是怎样实施实体正义中的各种原则和规则以及当这些原则和规则被违反的时候如何加以处置的问题,可说是法律执行和适用中的正义。

113、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并将随着阶级的消作而消亡。马克思主义还认为,政治是一个广

泛的社会范畴,它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政治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基于特定的利益需求而形成的,以政治强制力量和权利分配为特征的社会关系。政治行为是人们在特定利益基础上,围绕着政治权力的获得和运用、政治权利的获得和实现而展开的社会活动。

114、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社

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

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

7.积极心理学中的解释学思想 篇七

一、关注前理解中的积极部分

“积极”一词原意指“实际而具有建设性的”或“潜在的”意思,在当代心理学中一般指“正向的”或“主动的”含义。积极作为一种具有建设性的潜在力量,是人固有的本性,因此积极心理学以研究人的这种固有的正向力量为方向,把开发人的积极的潜能、培养人的积极人格作为首要目标。与主流心理学关注人的疾病、缺陷不同,积极心理学研究内容的转变不再把目光局限于有问题的人,而把生活在世界上的人都纳入研究的范围,这种“积极”的力量、或者说“积极”的认知结构存在于每个人身上。根据海德格尔的前结构学说,人所具有的这种“积极”认知结构是前有、前见和前把握构成的。前有是指人在理解之前就已有的认识框架,前见是人理解某一事物的先行立场或视角,前把握是理解时事先所具有的概念框架。在伽达默尔这里,他把人进行一切理解活动之前的筹划或预期称为前理解。可以看出,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伽达默尔都非常重视人在理解之前已有的认知框架,而这种认知框架中既包含积极的筹划又包含消极的预期,积极心理学关注的则是人的前理解中的积极部分,并且致力寻找合理可行的方式来不断增强前理解中积极的力量。

二、以解释和理解的方法论为基础

积极情绪体验是个复杂的过程,现在积极心理学把它分为感官愉悦和心理享受两类。感官愉悦是人消除自身内部紧张后的一种主观体验,是人感觉器官放松的结果;心理享受是人突破了原有的状态后的一种高峰体验。与感官愉悦相比较,心理享受更有利于个体的成长和积极品质的培养,因此积极心理学主要以培养或增进个体的心理享受为核心。有时候感官的愉悦会带来心理享受,有时候感官虽然体验到不适但人仍然能够感觉到心理的舒适,在这之中起作用的是人的认知评价,也就是人如何来理解和解释当下所经历的一切。人在解释中会形成的特有的解释风格,也会形成与这种解释风格相对应的人格特质,因此积极体验、积极人格的应用研究中核心的部分是寻找积极解释风格的途径以及训练人如何形成积极的解释方式。在解释学这里,解释学循环、对话等方式是推动人不断地理解世界、“发明”世界的具体途径,而积极心理学也采用这种开放的、互动的解释方法来持续地扩建人本身固有的积极因素。发生的事件对人而言是一种提问,而人对周遭、对自身处境的解释是一种回答,这种回答又带来了新的境遇和状况、对人提出新的拷问,人正是在这种一问一答、不断解释的过程中把自己引向了某个方向。积极心理学强调的、关注的正是人要在这种解释循环中把自己引向积极的方向,朝着积极的方向思考、发展,在这种不断的解释中培养积极的人格特质。

三、把人的社会历史性纳入研究范畴

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是生活在联系中的,这种联系相应地衍生出一些对应的社会组织或制度,比如学校、家庭、单位、国家等。不同的历史阶段所对应的社会组织系统是不同的,而即使是相同的历史阶段中的社会组织或系统间也会有所差异。例如家庭的制度就没有国家的制度那么严谨完善,例如古代的家庭制度和现代的家庭制度也有所不同。人在理解和解释周遭世界的时候必定是受限于他所处的社会组织环境和制度,不可能跳出这个大前提。因此,积极心理学在提出培养人的积极体验和积极人格时也把构建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也纳入研究的范畴。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的前结构思想时也发展了该理论,提出了理解的历史性,他认为理解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或“根本运动”,由于人所具有有限性或历史性的,因而理解也是具有有限性或历史性的,即它是受一定历史条件制约的。在强调人的积极体验、培养人的积极人格时重视对人所处的社会组织系统的建构,使得人所处的环境能够为培育这种积极力量提供保证。

四、以实现人的价值和意义为目标

今天的社会己达成一个共识:使一切生命过得更有积极意义、更有人性,即全社会都要以人的良好生活为追求目标,让所有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积极心理学看到了人身上积极力量的作用,认为这种积极的力量可以开发人的潜能,使所有人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并生活幸福。不同于主流心理学以克服人身上的缺点为研究的聚焦点,积极心理学更看重人身上所具备的优点,认为通过放大优点的积极效应可以激活人的创造性和潜能,把人导向一个良性的循环和方向中。在积极心理学这里,需要被克服的缺点也有它存在的价值,肯定这些因素的积极方面能使人朝着好的方向去理解世界和解释自身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在生存中找到自身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才能与社会和睦相处,并拥有作为社会成员的一种积极的归属感,把自己同化于所在的环境和社会中,对建构稳定和谐的社会具有重要影响。

五、小结

积极心理学与解释学的思想不谋而合,都关注人的积极意义;其次积极心理学对人的积极体验的培养是构建在人的解释风格的基础上,乐观积极的解释风格更容易让人有更高的满意度、让人养成积极的人格特质;最后,积极心理学把建构适合积极力量形成的社会组织系统提到研究的目标中,这与解释学强调的人的社会历史局限性相辅相成。从积极心理学中可以看到解释学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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