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考核奖惩机制

2024-09-18

平安校园考核奖惩机制(精选6篇)

1.平安校园考核奖惩机制 篇一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汤沟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

一、领导责任制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

领导班子担负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各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发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发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

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

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4、及时研究解决涉黑涉恶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

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4、对涉黑涉恶事(案)件,立即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三)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

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

4、对涉黑涉恶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

(四)部门的责任

其他领导是所分管部门、行业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1、根据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

2、及时排查所分管部门、行业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

3、所分管部门、行业对涉黑涉恶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处置。

二、考核奖惩办法

(一)制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和百分考核细则,由综治委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二)加强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领导措施有力,社会秩序稳定,创建工作位居全县前列的;

2、为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3、其他为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表彰和奖励每年举行一次。

4、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处分;

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治安状况混乱或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疏于防范或者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3)对重大治安问题隐匿不报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情节严重的。

(4)对涉黑涉恶情况推诿、隐瞒或其他不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

2.平安校园考核奖惩机制 篇二

理暨平安创建考核奖惩办法

各管理区、各村、各镇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镇二0一三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镇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全年考核积分为1000分,列入镇党委政府千分制考核内容,折实150分。

一、工作要求

按照建设平安**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确保做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在镇以上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政治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不发生在全镇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3、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进京滋事、大规模非法聚集、进行广播电视插播和自杀、行凶等极端行为。

4、不发生因失职渎职在镇以上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件。

5、不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重大事故。

6、不发生造成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刑事案件。

二、考核内容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责任落实(200分)

1、认真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村两委或单位全年总体工作部署,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有专职人员具体靠上抓得10分。

2、年初有计划、季度有阶段性工作部署记录,半年、年终有总结报 1

告10分。

(1)年初无工作计划的扣2分;

(2)阶段性工作部署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3)半年、年终无总结报告的各扣3分;

3、配备村或单位综治办主任的得10分,配齐2-5名专职综治工作人员的得10分。

4、五支队伍健全,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好的25分。

(1)组织不健全的扣10分;

(2)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扣15分。

5、坚持参加镇综治委季度例会和有关的专题会议35分。每少参加一次例会或专题会议扣5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200分)

1、有不少于一间的专门综治办公室,有创建办,办公室设施适应工作需要50分。

(1)未设专门办公室的扣30分;

(2)办公场所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20分;

(3)室内混乱、不整洁卫生的,检查每有一次扣5分;

(4)没有办公桌、椅的扣5分。

2、按照统一规定要求,配齐各项规章制度,挂放整齐有序的20分。

(1)制度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10分;

(2)制度不规范的扣10分;

(3)有制度不上墙的扣10分;

(4)不按制度规定抓落实的扣10分。

3、有专门档案橱,档案表册内容符合要求,存放整齐得30分。

(1)没有专门档案橱的扣20分;

(2)档案没有按规定装订或管理不规范的各扣10分;

(3)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4)材料不齐全,每缺少一份扣5分。

(三)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发挥作用好(100分)

1、村民议事会、党员议事会、理财小组等民主管理组织健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监督20分。

(1)民主管理组织不健全扣5分;

(2)未坚持按照规定落实监督管理措施造成群众不满意的扣15分。

2、三栏一箱齐全,内容更换及时,群众满意得60分,每少一项扣10分,内容更换不及时每有一次扣4分。

3、宣传材料经常更换,内容新20分,一次不及时扣4分。

(四)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村居”、“平安单位”等活动,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群众满意。(200分)

(1)创建宣传材料要及时发放到户,并积极进行宣传的得15分。

(2)宣传不及时的扣10分。

2、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粉刷上墙10分。

3、积极开展“平安文明村庄”、“平安文明家庭”、“平安文明个人”平安文明单位”、评选活动40分。

(1)评选活动未进行半年初评扣10分;

(2)年终评比结果未公布上墙扣10分;

(3)评出的“平安文明家庭、“平安文明个人”未上墙扣10分;

(4)群众未参与评选活动扣30分。

4、村与户签订创建保证书10分,每少签一户扣1分。

5、安全责任小区划分明确,并积极开展工作(25分)

(1)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扣5分;

(2)未设小区标志牌扣10分;

(3)没有小区平面示意图扣20分;

(4)组织不健全,人员未落实的扣10分。

(五)站岗巡逻(200分)

1、值班人员配备上,600口人以下的村,每晚站岗巡逻人员保证不少于3人,600-1000口人的村,站岗巡逻人员不少于4人,1000口人以上的村,站岗巡逻人员不少于5人,少一人扣3分,无人的扣20分;

2、夜间值班,各村值勤室必须有人值班,外出巡逻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村委大门不能上锁,每出现一次扣2分。

3、值班期间,不准出现睡岗现象,每出现一人次扣2分;

4、一次抽查无干部带班的扣5分,5、值勤记录齐全,交接清楚,否则每空一次扣1分

6、因值班措施落实不力,出现一起可防性治安案件的扣10分,出现一起可防性刑事案件的扣30分。

7、有必要的巡逻工具,无巡逻工具的扣2分,(六)加强人民调解及六五普法工作,及时调处、化解民间纠纷,建好民调普法档案(100分)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加强村调委会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一网三员(普法员、调解员、信息员),认真落实周排查半月一调度制度,少开一次排查会扣2分,一次未按时上报排查表扣5分,因排查不实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0分。一般矛盾纠纷受理后3个工作日完成调解,未完成的扣5分;情况较为复杂的邀请镇调委会派人共同参入调解,10个工作日完成调解,未完成的扣5分;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调解的要做好教育稳控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因工作不力造成集体性上访等影响恶劣的事件的,对调解工作否决。

2、积极参加镇调解例会,每缺席一次扣5分,并通报批评;

3、年度调解率达不到100%,成功率达不到95%,各扣20分;

4、年内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扣20分;

5、健全普法组织,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否则每发生一次扣5分;

6、调解、普法档案不规范各扣10分。

(七)社会稳定,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众有安全感。

1、认真落实一票否决权制

(1)年内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突发性刑事案件除外);

(2)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案件,影响安定的;

(3)治安秩序混乱,得不到及时整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

(4)年度内有村民犯罪的;

(5)发生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或非法宗教活动、反动会道门活动严重的;

(6)经考核,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评定为不合格的;

(7)镇综治委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1)年度内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突发性刑事案件除外);

(2)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镇综治委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3)对不安定因素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案件比较突出,影响安定或发生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罢工、停产、罢课事件的;

(4)发生聚众赌博、卖淫嫖娼或制黄贩黄、吸毒案件的;

(5)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年度内有职工犯罪的;

(6)发生重大治安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7)经考核,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评定为不合格的;

(8)镇综治委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否决内容

(1)村以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当年评选综合性的荣誉称号和往年授予而仍然有效的荣誉称号以及镇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内容;

(2)被一票否决的村扣工作分100分;被一票否决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扣工作分100分。

2、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法轮功的稳控工作,明确监控人员,落实责任,确保不出现一人失控外出进京滋事。否则,每出现一人次失控外出扣所在村或单位工作分100分,失控进京的扣分不设下限,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并罚本人及所在村或单位各5000元,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部门负责人要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出现两人次的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部门负责人报经党委做出组织处理,外出寻找所需费用由所在村或单位负担。

3、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杜绝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发现苗头要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汇报,否则,每出现一人次扣所在村或单位工作分4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村或单位落实一票否决,并报请党委对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4、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凡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的村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扣工作分10分,一般刑事案件扣30分。

(八)加减分项目

1、凡积极协助镇综治委召开现场会的,市级范围奖150分,县级范围奖100分,镇范围奖励30分。

2、凡在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综治宣传稿件的,每篇奖励笔者所在单位5分;凡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综治宣传稿件的,每篇奖励10分。

3、迎接县以上检查的村或单位未被扣分的加30分,凡被扣分的,每被扣1分,镇扣村或单位工作分20分。

4、其它应急性工作由镇综治办负责酌情加减10-30分。

三、考核奖惩办法

1、坚持月考核、季度考核、专题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实行县、镇两级双向考核,以全年考核积分确定村、部门名次。

2、全年积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按照积分多少排出前30名,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村居”,奖金500元。

3、凡符合一票否决规定或完不成目标任务,全年考核积分在800分(含800分)以下的村,坚决实施一票否决,被否决的村取消当年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积分位居全镇后两名的,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黄牌警告。

4、镇直部门全年积分950分以上成绩突出,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5、若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而被一票否决的,根据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篇三

为全面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文件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广大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管理,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考核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班级不少于两节主题班会、出两期以法律知识、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板报,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内容、有教案。

(2)安全日常管理:按照学校常规管理的相关要求,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值班干事,要按照检查项目,逐条认真落实,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各班主任要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工作。政教干事在做好校园巡查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教导干事负责课堂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任课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课堂安全。门卫要做好人员及车辆进出记录,绝不允将无关人员及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值班人员要做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3)活动开展:

A、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安全教育月(周)、知识竞赛等活动;

B、按要求组织安全演练、安全检查。

3、考核办法:

4.平安校园考核奖惩机制 篇四

育才双语学校迎接省平安校园验收组考核验收 3月15日,江苏省“平安校园”验收组在宿迁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李正阳的陪同下,到育才双语学校进行检查验收,泗阳县教育局赵永杰委员陪同检查。

验收组实地察看学校门卫、食堂、校舍、消防、监控系统等安全实施设备,认真听取张高峰校长关于学校创建省“平安校园”的工作汇报。验收组对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上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育才双语学校坚持以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为抓手,紧扣安全弦,严把安全关,坚持以人为本,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注重岗位责任落实,为师生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将以本次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为契机,全面落实,全力推进,为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5.平安校园考核奖惩机制 篇五

“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综治委《全县深入推进“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博综发(2015)1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和法制教育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深入推进我校“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安全、稳定、文明、和谐”为总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引领,实施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1+N”平安校园建设机制。构建起以校园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履职、社会各界尽责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实现由简单的抓校园安全到全社会共创“平安校园”的格局。持续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平安校园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广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护师生身心健康,为推进教育全面、协调、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环境保障。

二、任务目标

以“创建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总目标,着力实施好“五大工程”,即:实施“一把手”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网格化工程、实施安全法治进校园工程、实施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工程、实施联建联防工程;努力实现“五优二个确保”的目标,即:教育教学环境优、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优、校园及周边消防环境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优、校园人文环境优,确保我校有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确保我校全面建成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

我校将把深入推进“1+N”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入推进“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小组,分解职责,明确到部门、岗位、具体责任人,提出具体责任要求,实施步骤,校长亲自布置,靠上督导,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平安校园建设上要始终坚持“三个舍得”,即:舍得投入精力、舍得投入人力、舍得投入物力;落实“四个亲自”,即: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检查、亲自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十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集体活动安全事故,不发生校车恶性安全事故,不发生校舍及其他设施倒塌安全事故,不发生校园消防用电安全事故,不发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暴力极端分子伤害师生事件,不发生饮食、饮水群体中毒事件,不发生疾病的突发、流行和传染事件,不发生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件,不发生校园违法犯罪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侵入校园事件。

(二)实施安全管理网格化工程

构建并落实由不同层面构成的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一是构建以校长领导校委会成员、各教师参与的校园安全监管“大网格”工作机制;二是构建以我校“1+N”组成人员为主体的“教师网格”工作机制;三是构建以班级为主体的“班级网格”工作机制;五是构建以班级小组为单元的“小组网格”工作机制。依据我校实际情况,分不同年龄段实施。

(三)实施安全法治进校园工程

1、严格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落实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并确保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定期组织班会,进行防火、防毒、防溺水等安全专题教育。定期开展以防暴力、防地震、防火灾、防食物中毒等疏散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应对校园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2、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健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师生申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畅通沟通渠道,坚持依法依规治理校务,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和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活动,确保课程设置率达到100%,我校各班的法治安全教育课每月不少于2课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定期对学生、教师、家长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法治意识。

(四)实施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工程

1、健全完善我校的高清天网工程,建立综合警务室。我校将努力实现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构筑全天候、无缝隙、可追溯的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推进警校联动处理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事端机制建设。

2、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10]30号),我校已经配齐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奠定了基础。

3、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如有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将我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让家长和群众最放心的“三最”校舍。

4、加强规范教育教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是涉及师生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影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必须把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5、加强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定好停车点、家长接送区等,通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校门口交通安全隐患。

(五)实施联建联防工程

1、我校将主动邀请、配合各职能部门,通过联合督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安全环境、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摊点、治安秩序、接送学生车辆等全面或专项排查整治。

2、明确职责,理顺程序。根据县综治委《全县深入推进“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博综发(2015)11号)文件附件1和附件2。我校对于自查或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人员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在整改期间做好防范措施;对于我校无力解决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报告给吕艺镇“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安排整改任务,对还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及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县“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县综治委,由县综治委挂牌督办。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N”平安校园建设是平安博兴建设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把每个学校的“1+N”平安校园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明确相关任务和时限要求。要严格落实教职工“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明确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我校作为“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将主动联系学校的镇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1+N”平安校园建设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明确专人做好联席会议记录、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着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夯实安全根基

一要深入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要实行学校自查、部门执法检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综合督查等方式,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实施动态监管,健全完善“1+N”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做到内容齐全、分类科学、专人管理,相关档案材料齐全完备。

二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事故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我校能自行整改的,及时抓好整改;学校整改有困难的,由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负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写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涉及到跨辖区和多个部门或是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由县综治委挂牌督办。

(四)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我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将“1+N”季度联席会议、各部门各学校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等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镇教委安全办,上报的信息力求真实、客观。我校将加强“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让教师、学生和家长都知晓“1+N”建设工作,进一步凝聚起共创平安校园强大合力。

(五)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我校将“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对各教师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班级及周边安全事件、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符合“一票否决”规定的,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该

教师的评优资格。

辛集中心校 2015年9月18日

附:辛集中心校“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职务

组 长: 赵山东

职 责:领导部署“1+N”的各种任务,并督办任务的落实情况。副组长: 杨晓文

职 责:校园内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整改情况的落实,协调好各个成员的任务,周三学生出入校门的安全。

成 员: 牟向前,高曰泉,康立德,吴秀,郭秀敏

职 责:牟向前---负责教务上存在的安全检查,周一学生出入校门的安全监督。

高曰泉---负责课间学生的安全,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周二学生出入校门的安全。

吴 秀---负责各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周四学生出入校门的安全。

康立德---负责学生学生把路走好的安全检查,周五学生出入校门的安全。

郭秀敏---负责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并及时与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幼儿园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吕艺镇辛集中心校

“1+N”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办

6.平安路社区平安家庭奖惩措施专题 篇六

奖惩措施

平安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人民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平安家庭是平安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扎实做好平安家庭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平安家庭的积极性,特制定平安家庭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主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1、被评为平安家庭的居民,优先享受集资住房补贴,优先申报信用户、优先享受政府贴息贷款等政策。

2、优先享受家庭独生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及独生子女政府补贴,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等政策。

3、干部家庭的将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的依据。

4、农村家庭居民的,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将优先申报信用户、优先享受农牧业生产贷款、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优先宅基地的申请、抗震安居优先安排、优先享受大型农机具补助、优先享受良种补贴等相关政策。

二、惩戒措施主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平安家庭每年将进行复审一次,对不符合平安家庭标准的将予以取消其命名,除取消以上各项优惠政策及政府补贴外将做以下惩罚:

1、干部家庭的将与13个月工资奖励、年总奖金挂钩,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

2、城市居民子女入学奖不得享受政府补贴及各项优惠政策。

3、停止发放“四老人员”政府补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独生子女政府补贴、计划生育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和补助,直至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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