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024-09-04

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精选7篇)

1.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篇一

府发„2012‟11号

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安全

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乡(镇、场)长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它分管副职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实行“一岗双责”;乡(镇、场)各站(办、所)对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同时必须明确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各管理部门、车 2 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责任体系。

(三)构建乡(镇、场),村(社区、居委会),业主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督促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严格考核和奖惩。明确安全生产目标,配套相应的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和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把安全生产责任与乡镇政绩考核结合起来,与每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

1、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全年安全生产发生1起以上(含1起)一般责任死亡事故的乡(镇、场)和年终综合考评得分在65分以下(不含65分)的乡(镇、场),实行“一票否决”。

2、实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激励制度。对连续多年从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且无失误的工作人员,由乡(镇、场)给予奖励和表彰,优先提拔重用。

二、加强监管机构和网络建设,提供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一)建立乡(镇、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各乡(镇、场)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综合监管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乡镇场安监办),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兼任。

(二)村(居、社区)委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负责本村(居、社区)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个村(居、社区)委会明确1名村(居、社区)委会领导兼任安全生产协管员,每个村小组明确1名安全生产信息员。协管员、信息员报酬由乡(镇、场),村(居、社区)两级自行确定,自己解决。

(三)建立健全乡(镇、场)安全监管机构。乡(镇、场)安监办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办事得力的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

(四)乡(镇、场)安全生产的正常工作经费必须确保2万元以上,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五)乡(镇、场)安监办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 4 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乡(镇、场)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乡(镇、场)必须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及车站、学校、集贸市场明确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每名在职干部明确1-2个包保对象。

三、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本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建立安监办主任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县安委办或县安监局组织召开一次乡(镇、场)安监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四)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党政正职带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1次,村(居、社区)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安监办每月不少于2次,并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专门台帐,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六)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积极组织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七)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

(八)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乡(镇、场)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九)建立群众安全监督员制度。乡(镇、场)要建立安全生产群众信息网络,特别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明确专门信息员,监督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行为,随时向乡(镇、场)报告监督情况。

四、强化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一)严格市场准入。乡(镇、场)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在企业的申请报告上签署初步意见,并签订好有关责任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申报。

(二)深化专项整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八种非法行为:无证无照的、证照不全的、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矿山开采超层越界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抗 6 拒安全执法的、违法违规建设的;落实乡镇集贸市场、人群密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搬迁马路市场,整顿规范乡村客运市场。加强农用车辆、农村用电、农用机械作业管理。

(三)强化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台账,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人员、整改监控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涉及辖区公共安全的较大安全隐患,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力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采取措施,切实消除乡镇报废车运营、客运车超载、农用车载客等重大安全隐患;要突出矿山等高危行业的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参保率达100%。

五、加强基础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一)乡(镇、场)要将生产经营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区安全以及全民安全教育、环境保护、社会稳定、防自然灾害等工作一并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落实和保障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有专门的安全生产办公用房(2间或20㎡以上),乡镇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重点监控单位分布图要规 7 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

(三)建立乡(镇、场),村(居、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表,乡(镇、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道路状况、工矿商贸企业情况、集贸市场、客货车辆、农用车、农用机械、摩托车等情况)及事故统计表,实行台账化管理。

(四)乡(镇、场)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账:

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台账;

2、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账;

4、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明细台账;

5、境内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

6、道路交通安全台账;

7、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

8、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台账;

9、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10、特种设备台账;

11、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12、事故管理台账。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乡(镇、场)要制定《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 8 案》,分别成立乡(镇、场),村(居、社区)两级义务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并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二)乡(镇、场)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绘制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明确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完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三)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较集中的乡镇,要加强与辖区内或周边的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有条件的要积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或辅助救护队伍或者义务消防队伍。并接受相关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七、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安排、有总结,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多种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在适龄人群中达100%。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各类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确保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率 9 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以乡镇、村、组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实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和推动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长治久安的有效手段。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要把做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工作目标,并纳入县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内容,严格考核和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好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步骤,突出重点,落实措施,落实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属地监管,强化执法。乡(镇、场)按照 “属地监管”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依据县安监局委托执法权限,积极稳妥地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当发现超越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上级部门进行处罚。

(四)加强督导,重点帮扶。县安委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和改进工作的要求;对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不断深化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制度,以高危企业集中、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场)为重点,指导乡(镇、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帮助各乡(镇、场)解决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2.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篇二

1. 建立健全各乡镇相关台账

具体包括: (1) 建立辖区内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及驾驶员明细档案。 (2) 建立辖区内农业机械及操作手明细资料。 (3) 建立辖区内农机经营点及维修网点相关台账。 (4) 掌握辖区内各类农机具的拥有量和使用情况。对所建立的台账要进行动态管理, 定期与县 (市) 农机安全监管科室核对相关资料, 做到心中有底。岗位调动应主动做好移交工作, 保持台账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 完善管理制度

除了日常的工作制度外, 乡镇农机站应配备专人负责农机咨询工作, 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设立农机咨询窗口, 及时、正确解答、处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事项, 为县 (市) 级农机管理部门提供安全监管的有效意见和措施。另外还应根据镇内的实际与辖区内交警部门建立联络制度, 加强相互间的配合, 及时沟通传递相关信息, 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共同分析辖区内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根据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 排查安全隐患, 制订相应的防治整改措施。乡镇农机站还应在乡镇辖区配合交警和农机监理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路检路查, 落实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有效掌握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动态, 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切实抓好安全宣教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年度有计划, 宣教有记录, 执行有落实, 农机安全活动要做到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组织农机驾驶员学习农机法律法规、剖析事故案例、交流安全行车经验, 并定期邀请农机人员和交通警察进行教育指导。建立安全活动登记册和安全活动记录册。也可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实际, 分季分时开展, 如运输繁忙季节时常督促机手检查机械的制动、安全防护设施等, 夏季高温季节提醒广大机手注意休息, 避免疲劳驾驶, 春运季节根据人多车多流动性大的特点更应公开发放安全手册告知遵章守法驾驶的重要性。宣教方法很多, 如手机短信、公开信、横幅标语、广播电视、固定的农机安全宣传栏、危险路段路口的警示语与警示牌等。

3.探讨乡镇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 篇三

关键词:乡镇;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一直以来,在县级以下的乡镇生产经营单位,经常会出现安全问题,不仅体现了其对于安全生产的不够重视,安全责任意识的淡薄,还暴露出了乡镇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于这种情况,构建完善健全的安全监管体系,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也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乡镇安全监管体系的缺陷

1.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

目前,在我国县级以下,基本上都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监察站点,基层行政村组也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导致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缺失,监管体系极端不完善,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能相互交叉,不仅造成了执法的混乱,还导致的人力资源的闲置。

2.缺乏健全的监管法规

在一些地方性安全法规的制定中,存在着照搬和拼凑的情况,以点带面、以条带章的现象比较严重,缺乏地方特色,没有深入触及到乡镇安全监管中的一些细节问题。

3.缺乏专业的监管队伍

在大部分乡镇,并没有设置专业的监管队伍,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对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正确认知,没有将其放在应有的位置,存在着以罚代管的情况,无法取得预期的监管效果。

4.缺乏先进的监管方法

现阶段,我国许多乡镇在安全监管方面仍然出现初级阶段,缺乏先进有效的监管方法,缺乏整体的部署以及预防和应急措施,往往是在事故发生后才去进行处理,而且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形式主义,在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后,并没有见到实际效果。另外,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大多是凭个人经验进行主观臆断,缺乏有效的依据和逻辑推理。

二、乡镇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想要构建完善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需要地方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1.明确指导思想

想要构建起完善健全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必须首先对体系的指导思想进行明确,即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和法制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基础设备的投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而为乡镇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

2.完善监管机制

在各个乡镇地区都应该设置相应的安全监管委员会,由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任,相关副职以及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担任成员,共同开展乡镇地区的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使得相关部门和企业都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充分重视起来,主动配合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良好的监管效果。

3.健全监管机构

一方面,应该加强政府、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形成稳固的铁三角,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安全监管体系,配合乡镇安监小组、社区安监小组以及企业安监小组,实现层层管理。从目前来看,我国乡镇企业生产的市场化尚没有完全确立,需要政府的统一引导和监督,具体来讲,包括了地方性法规的完善、相关政策的调整等,避免由于“政府失灵”而导致的“寻租行为”。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强化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必须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另外,安全监管必须避免以罚代管的情况,对于一些缺乏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谋求私利的监管者,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应该强化安全监管的队伍建设,设置专业的安全监管员,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安监站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统计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好工作,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展开,应该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参与相应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4.强化保障措施

完善的保障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实现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对此,乡镇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强化安全保障设施的建设,形成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在不影响正常发展的同时,增加安全保障措施的投入比例,设置专业的乡镇安监站,将人员薪酬、公用经费以及专项经费等全部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中,实现专款专用。另外,应该加大财政资金对于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保障的力度,确保安全监管机构能够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先进的办公设备、专用的执法车辆,同时还需要配备录音、录像等设备,以方便进行取证。如果必要,还应该具有现场检验设备以及个人防护设备,以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结语

就目前来看,在我国安全生产中,乡镇安全监管可以说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漏洞,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乡镇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对此,地方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起来,对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升本地区的安全监管水平,在保障社会稳定的同时,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仁堂,赵卫华.河北立规: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只能加强[N].中国安全生产报,2014,5-13,(1).

[2]齐玉清.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明责知责才能尽责[J].劳动保护,2016,(3):50-51.

4.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篇四

同志们: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这次会议既是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部署会、推进会,同时也是标杆乡镇的培训会,两个会议一起开,就是让乡镇的同志系统地了解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政策,明确工作的标准、目标和方向。同时,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正确地运用到本地的规范化建设实际中去。刚才,春增同志对推进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栾城刘区长和栾城镇、楼底镇两位同志做了典型发言,我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近年来,各地在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方面,创新方式,拓宽思路,加大力度,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各地的经验交流材料我也都认真地看了,有很多亮点和特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通过这次会议,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方向、目标、内容和具体要求已经更加明确,下一步就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刚才,春增同志都讲到了,在这里,我想再着重强调四点。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基层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改进和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探索乡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一件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事。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已经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目前,我们已经到了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目标的关键期。如果安全生产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从目前来看,也是最薄弱的一环,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短板。目前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已经远远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下大力量在机构、队伍、装备、素质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和提升。

刚才,春增同志也谈到,新《安法》修改后,明确了乡镇一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角色定位。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冀字〔2014〕37号),对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省政府《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出台后,省安委办又对其内容进行了细化,出台了《河北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指导。从目前来讲,乡镇一级所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应该是非常清晰了,那么乡镇一级如何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履职尽责,恐怕目前我省乡镇安全监管现状难以胜任,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搞规范化建设的初衷。

二、要系统谋划、全面推动

在推动这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注重遵循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坚持由实践到认识,再到实践,在实践当中总结理论,在理论指导下推动实践。从去年开始,省安委办就在全省各市、县、乡开展广泛调查研究,了解2234个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特别是安监站建设情况;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指导性意见,就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提出一系列要求;为了尽快使文件见到实效,全面推动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安委办又派出工作组,系统跟踪、挖掘、提炼、总结石家庄栾城区的工作经验,并使他们的做法在原有基础上更加系统化、条理化,上升到理论层面,出台了《河北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而后,利用近3个月的时间,在栾城区所辖7个乡镇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试点,同时重点培育了栾城镇和楼底镇两个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示范乡镇。今天会议印发的几本资料,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一揽子、一系列明确、可操作的要求,既是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在实践当中提炼和检验出来的理论成果。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确定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分四步走。第一步,先在栾城基础上搞47个试点,到明年3月底前左右完成;第二步,到明年3月后再把47个试点标杆乡实践经验再总结,全部推广到800个重点乡镇;第三步,到2016年,要把规范化建设覆盖到1000个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第四步,2016年以后全省所有乡镇都要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使安全生产监管的触角延长,实现全时空、全领域、全行业监管,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管控能力。

三、要加强协调,抓住关键环节,解决主要问题

一要解决市、县层面政策问题。省局联系设区市的班子成员要协调市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石家庄市政府马上要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其他各市也都要出台这样的文件,在文件中要对乡镇规范化建设提出系统明确的目标、要求、举措,要解决机构、编制、人员、职能、经费、办公条件、安监站人员待遇等一系列问题。各联系基层小组也要按照这个思路来做,和县安监局长、主管县长一起找县长汇报,一起座谈并提出要求,请一把县长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出台政策。

二要做好汇报,制定好方案。各设区市主管局长散会后要以市安办名义向市政府写出完整详细的书面汇报,并提出具体、可操作的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文字要同时报给省安办。要当面去和市长汇报,并且就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条件、职能等一系列的事情提出初步意见,沟通一致后,抓紧时间起草、出台文件。各市要以市为单位制定一个到明年年底800个重点乡镇的系统方案,47个标杆乡镇分别制定到明年3月底前的工作方案,这两个方案要抓紧时间形成文字,经过市、县政府批准,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出,并报省安委办。

三要抓好队伍建设。标杆乡镇一定要选好安监站长,其素质、能力、责任心都至关重要,没有责任心不想干事,没有素质能力干不成事,要有德有才,德才兼备的人来担当此任。同时,要搞好培训,要培训明白人,省局人事培训处要对800个重点乡镇的乡镇长进行培训,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省局要直接抓47个标杆乡镇安监站长培训,培训以后还要考试,检验培训效果,不过关的可以在继续在这里实习。

四、要抓好今天会议精神落实。

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要认真研读会议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看规范化建设有什么具体要求,要反复看,形成整体印象,做到胸中有蓝图,不管是省局还是市局,还是各乡镇安监站,想做好这项工作,首要就是自己先当明白人,先学好政策。在系统学习、融会贯通基础上,要对47个乡镇全体人员、村干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系统培训,告诉他有责任,责任是什么,告诉他编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他在安全管理网的哪个位置上,应当管什么事,都要培训清楚。不仅仅要明确责任、让他知道,还要健全制度、监督执行。这样,在培训教育的同时也达到了明确责任的目的,达到了宣传制度、建立制度、照制度办事的目的,磨刀不误砍柴工,要把这个事情做好。

第二,要抓紧对接,开展工作。各市主管副局长要主动跟处长对接,大致商议何时去市里,47个站长要和联系的省局处长对接,说说想法。47个标杆乡镇要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我们要求省局各位处长要全程指导、亲自参与,像省安委办工作组一样,住在那里,克服业务工作矛盾,把办公室搬到乡里。要一招一式、一板一眼,一个文件一个文件的、一个制度一个制度地盯着建立起来,一个人一个人的培训好,一件件盯着落实,扶上马送一程。要时刻把握标杆乡规范化建设的走向,出现问题及时纠正,遇到迷茫,及时辅导,市里今天来的主管局长对47个标杆乡镇也要亲自抓,省市联手把47个标杆乡镇建设好。

第三,要认真学习栾城经验的精髓。栾城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责任体系清晰、机构队伍健全、职责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乡镇长任安委会主任,所有副职、纪检书记、宣传部长、组织委员都是副主任,把副科以上干部都纳入,很好地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另外,今天大家到栾城来开现场会,除了要学习栾城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外,还要特别认真学习的是栾城区委区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力度。栾城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仅仅体现在文件上、口头上,更体现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到位了,编制、人员、机构、经费、装备等很多困难都迎刃而解。栾城各乡镇安全监管建设的现状充分表明,只要县(市、区)真正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不难实现的。我想,栾城能做到的,别的县(市、区)也一样能够做到。

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这项工作至少要延续到2016年,在此期间,省安委办工作组这套机构、人马不变,联系方式不变。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抓紧时间安排部署,不要幻想说开完会就算了,这个事情一定会要账、要结果。另外,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不是去做一个表面文章、摆一个样子,是通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乡镇安全监管的整体运行得到本质的加强,如果一个地方搞规范化建设和实际工作运行成为“两张皮”,规范化为了摆样子、应付检查,实际工作该怎么干还怎么干,那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也完全悖离了我们搞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主旨,我们一定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现在到年底了,需要抓的工作很多,要区分轻重缓急,弹好钢琴,要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把这件事情做好,做出成效。

5.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工作总结 篇五

一、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方面,由于我县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增加了工作难度,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财力所限,道路交通、工矿企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基础建设严重滞后。加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或配备不到位,为有效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增加了难度。

(二)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措施到位不够。主要表现在部分地方和单位抓安全生产的措施不够具体,监管乏力;一些执法监管部门对违章生产、违规作业的行为查处不力,使安全生产的风险指数增加。

(三)跟踪督办不彻底,隐患整改落实乏力。个别部门、乡镇和单位责任意识差,对安全隐患治理,跟踪督办少,工作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存在不会管和管不好的问题,导致出现管理上的空挡和盲区,导致监管上存在漏洞和死角,影响安全隐患的及时有效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把准政策法规,创新执法机制。在认真学习、吃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充分用活、用足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的复函》、《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组织安监、交通海事、农机等相关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将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机等行业和领域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县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聘请乡村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消防安全协管员,协助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路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执法权限。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制发了《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委托执法工作的通知》、《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南江县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为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健全监管机构,配强执法人员。全县48个乡镇成立了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按照一万人口以上乡镇3人、一万人口以下乡镇2人的标准,在本乡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彻底解决了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难题。

(四)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培训到位。由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县48个乡镇125名委托(协助)执法人员就烟花爆竹、危化品、工矿商贸企业、农业机械、水上安全委托执法,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协管等方面,进行执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委托(协助)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所有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颁发委托执(协助)法证件后,准予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6.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篇六

近一时期以来,特别是实施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以来,全镇镇村企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并在危化、冶金、服装、物流和服务等诸多行业形成了比较优势,有效推动了全镇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不能够完全适应安全监管的形势发展需要。针对这种情况,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并形成了相关建议措施,以期从各个层面重视和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乡镇企业的现状

全镇贸工农企业共有56家,自实施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以来,全镇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在部分企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的就是安全状况不佳,安全隐患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全镇镇村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不仅制约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而且也严重阻碍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二、乡镇企业安全监管中的问题与原因

全镇镇村企业安全状况表现为“四低”: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具体表现为规模小,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低;二是管理水平低,存在着不会管、管不好甚至无人管的问题,且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其管理模式、生产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三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普遍安全意识淡薄,冒险操作时有发生,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威

告的“五无”状态,安全管理工作跟不上生产发展速度,生产发展和安全管理这两个车轮不能并驾齐驱。在新的社会行业安全管理模式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较多企业难以有效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造成管理的缺乏。同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没有落到实处。

四是缺乏本质安全。一些企业由于资金比较紧张,在生产中使用的大多为国有企业淘汰的二手设备和企业自制的生产工具,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同时,工人技术水平不高,很多企业从外地分散招聘职工,文化素质偏低,自我安全保护知识缺乏,而且不经培训匆忙上岗。

五是工伤保险覆盖率低。部分企业没有给工人参保,以致事故发生后,多通过非正常渠道解决。

三、对乡镇企业安全监管的建议

对乡镇企业必须通过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经济杠杆、有效监管等多种手段,夯实基础,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第一,强化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引导。对乡镇企业,应建立健全“八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臵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八项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应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达标,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第二,运用经济杠杆促使企业进行安全投入。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坡,达不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时,及时淘汰出局。

第六,构建全方位安全监管网络。对乡镇企业的综合监管,大量工作需要镇去做。因此,应单独设立镇安监办,形成3-5人的专职监管力量,并可采用授权或委托执法的方式,赋予镇安监办相应的执法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逐步建成一支强有力的基层执法监督队伍,形成多级巡查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此基础上,强化群众与舆论监督,从更广泛的范围实现“有人管”的目标。

7.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篇七

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经验

1.1 健全机制, 推进目标落实

按照省编委《关于健全乡 (镇、街道) 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通知》和省农业厅下发的《福建省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 三明市农业局把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迅速制定下发《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关于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的函》, 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同时, 建立了工作月报制度, 由各县 (市、区) 农业局每月上报建设进展情况报表, 并对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确保建设任务逐项落实。目前, 三明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日益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2013年1月, 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经验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介绍。

1.2 全面布点, 配齐服务设施

把全市134个主要涉农乡 (镇、街道) 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重点, 市、县局高度重视、上下动员、争取支持、合力攻艰, 截至2013年6月底, 全市134个乡 (镇、街道) 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117个乡 (镇、街道) 有编办下文, 占总数的87.31%;134个乡 (镇、街道) 全部完成对外挂牌。在建立机构的基础上, 逐步配备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的基本设施, 确保每个机构建成一个快速检测室, 配备1~2套速测仪器设备, 尽快承担起所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 目前已建成快速检测站64个。

1.3 充实队伍, 提高监管水平

目前, 三明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已有217人, 基本保证了每个乡镇有1~2名的监管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91.24%, 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2.49%, 50岁以下的占91.71%。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师咨询培训班、专题讲座, 并组织乡镇监管人员参加农业部、省厅、市局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 不断提高乡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存在的难点

2.1 监管法律不够健全

目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约束主体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对分散的农产品生产农户缺乏约束力, 监管人员在对分散农户具体违法事件的查处上, 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处罚措施, 只能要求整改, 又难以对其形成制约, 影响了执法效果。

2.2 工作经费缺乏保障

目前,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乡镇中, 工作经费基本上来源于县级财政, 是多是少存在较大变数。虽然通过市、县、乡三级努力,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室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抽样数量大, 检测试剂昂贵, 经费难予保障, 导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开展日常监测困难, 工作进度开展缓慢。

2.3 专职人员不够到位

乡镇农技部门事多人少, 机构综合, 职能叠加, 监管机构在建设过程中, 基本上以挂靠农业服务中心的形式设立。乡镇监管机构负责人由农业服务中心兼任, 大部分是植保、农学、兽医等传统专业, 对监管、检测涉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农产品检验检测方面的专业知识的专职负责人员较少, 严重削弱了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3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专门规定, 制定出台有关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 加大处罚力度, 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监管责任, 根据“三位一体”机构改革要求, 抓紧职能调整, 理顺关系, 按照分工, 进一步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 促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强化检查考评, 建立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考核体系, 将监管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实绩和农民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强化对乡镇监管服务人员的综合考评, 并将考评结果与监管人员工资报酬、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紧密挂钩。

3.2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紧紧抓住基层农技服务改革的有利时机, 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纳入食品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 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加强部门沟通, 争取重视和支持, 切实解决机构建设涉及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问题, 特别要争取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 切实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 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加快配置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设备,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3.3 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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