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

2024-09-21

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精选2篇)

1.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 篇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发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作用,确保党的惠农政策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管理责任

财政涉农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的强农惠农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支持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要举措。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事关国计民生。各县区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发放行为

在加强涉农补贴项目预算管理上,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把项目资料审核、预算编制、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关,提前介入有关涉农补贴的数据统计和数据核实工作之中,对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上报的数据资料和预算申请文件,要从严审核,按照政策规定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资料清册进行逐项审核,做到真实准确,应补尽补。财政部门要按照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有关补贴政策、标准出台和预算资金下达后,对相关部门或乡镇编制的到户清册进行审核汇总,依据政策提出补贴资金预算审核意见,经批准后,及时下达预算并拨付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和规定渠道、形式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在补贴资金管理上,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对财政涉农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按照股室出具拨款通知单、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局长签字,国库集中拨付的资金拨付工作流程拨付涉农补贴资金,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资金管理机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下达预算和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所有的涉农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和及时到位。在涉农补贴资金支出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农补贴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堵塞支出管理漏洞。在规范发放管理上,严格按照《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实施方案》和《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操作办法》规定执行。各县区财政局下达乡镇的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在乡镇统一进入“XX乡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专户资金只能支付到农户的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上,不得转入其他账户,也不得提取现金。各县区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实行“一户一折一号”,即以农资综合直补存折为基础,并加盖有“财政补贴专用 2 存折”名章的存折为“一折通”专用存折,所有发给农民个人的补贴都通过这个存折发放。严禁出现多一户多折,或多户一折,也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三、搭建网络平台,提高兑付效率

建设农民补贴网数据库是我市实施财政涉农补贴 “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农民补贴网数据库建设,对提高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补贴网数据库建设工作,要联合有关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补贴面积等有关补贴项目的基础数据资料,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农民补贴网相关数据与统计公告数据一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前要公示到村组,各项公示数据必须是从农民补贴网“补贴管理”项下的“打印公示表”栏导出的“补贴公示表”上的数据,实际发放给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必须与农民补贴网“补贴公示表”上的金额完全一致。对于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与农民补贴网“补贴公示表”上补贴金额不一致的县区,要尽快查明原因立即纠正。另外,各县区财政局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农民补贴网与农村信用社补贴发放网络的对接工作,协调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准确登录补贴项目名称,以便清楚的识别具体补贴类别和补贴金额。必须加强涉农补贴支付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业务衔接沟通工作,保障网络畅通,服务工作开展。

四、实行专户管理,强化会计核算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涉农补贴资金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具体负责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各基层财政所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明晰完整地反映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收支、兑付情况。各财政所必须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总账核算和分类明细核算,按照补贴项目建立明细账。项目单位要按照涉农补贴资金的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的,项目单位应设置项目辅助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要使用统一设置的涉农补贴会计核算科目,资产类科目设“银行存款”,负债类科目设“应缴回专户款”,净资产类科目设“结余”,收入类科目设“拨入专款、其他收入”,支出类科目设“专款支出”。其他收入反映银行利息收入。为了全面反映各类补贴资金收支情况,必须在以上总账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按照补贴项目类别名称设置。涉农补贴资金账务处理工作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核算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装订规范,保存完整,要按照会计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

五、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部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涉农补贴资金的追踪问效制度。要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建立纵横联动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审 4 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并协调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的内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一并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同时要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公布群众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农民群众咨询和举报问题的渠道。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涉农补贴工作问题,要即访即查,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扩大化,坚决杜绝因涉农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农民上访的事件发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一定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齐心协力地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据实登记有关工作表册、台账,负责向财政部门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发放依据和有关预算数据资料,并做好涉农补贴项目资金预算的申报工作(包括预算申请文件、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同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审核把关预算数据资料,及时下达补贴预算文件,拨付专项资金,并通过“一折通”形式,按时足额向农户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负责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在补 5 贴资金兑付中,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保证其必要的宣传、管理等业务工作经费,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涉农补贴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还要夯实部门工作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涉农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二是扩大政策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各县区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文艺、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做好各类涉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涉农补贴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在政策宣传中,要严格政策执行,决不允许出现随意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提高或降低补贴标准,增加或减少补贴项目,不按期限要求兑现补贴等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要坚持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电视公布等形式,定期公布涉农补贴资金、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发放程序和管理办法,要切实做到政策公示、资格公示、补贴对象结果公示“三个公示”。在实行“三公示”中,必须公示到组,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广泛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财政支农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部门干部会计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要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干部面向一线、切近实际的优势,让基层财政干部更多、更深入地参与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核实、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要 6 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对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的兑现与监管责任,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每一项补贴资金都能及时准确、不折不扣地兑付到农户手中。要支持基层财政强化基础工作,建立支农信息平台,完善财政部门与补贴资金发放机构的信息对接和沟通机制,形成横向联动的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格局。要积极组织对参与涉农补贴资金兑付的人员进行财政涉农补助政策、业务操作规程和软件应用培训,强化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效率和质量。

2.村镇银行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篇二

进一步加大再贷款投放力度。4月份,为落实2011年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政策及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激励约束措施,专项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300亿元,用于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涉农信贷投放比例较大的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以激励和引导其进一步深化改革,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

近期,为引导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扩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春耕备耕,人民银行决定再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200亿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省区和支农再贷款需求旺盛地区。此次增加后,今年以来支农再贷款限额已安排600亿元,为历史同期最多,全国支农再贷款限额达21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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