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价格工作(共8篇)
1.新时期价格工作 篇一
新形势下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大有作为
王德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主题,作为一个农业大县的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五河县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物价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紧紧围绕落实惠农政策,促进协调发展,深化价格服务和加强涉农价格监管等重点工作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长效服务、目标考核、督办检查“三个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摆上突出位置,作为长期的系统工程狠抓落实,继续加大对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力度,局长亲自挂帅,明确专人分管,各职能股室层层分解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健全奖惩机制,实行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督办,事后有考核,确保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清”的效果。
二、构建组织、人员、责任“三个网络”
着力建设县、镇、村三级价格服务管理网络,按省市物价部门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重视下,在相关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该县在双庙、新集两个乡镇建立了农村物价服务站,乡镇党委明确了价格工作分管领导,分别制定了服务站工作职责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相关乡镇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借助于农民负担监督员组织网络在225个行政村和部分农村集贸市场、医院、学校配备义务物价信息监督员,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动态考核。实现农村价格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
三、搞好政策宣传、价费保障、信息发布“三项服务”利用农村价格信息网络和不同的平台,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惠农收费政策,提高广大农民价格维权意识,重点落实好涉农价格公示制度。该局将主要的涉农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整理规范后,由县公开办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乡镇、村。各乡镇、村统一在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栏里进行了专题公示,确保了涉农收费乡镇、村公示率达到100%。与此同时,他们还结合部门职能,加强对粮油价格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合理确定农村排涝水费征收标准,巩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成果,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落实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政策,严格执行农业运输,畜牧业检验检疫收费绿色通道政策。充分借助农村基层服务网络,信息刊物,种养殖协会及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农业产品价格成本供求信息,全力服务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该局先后将沱湖螃蟹养殖协会、双忠庙镇杂粮市场和新集草鸡专业市场确定为联系点。一方面通过螃蟹养殖协会开展养蟹成本和收益调查,进行效益比较,提供产销供需信息。另一方面协调有关领导从县价调基金中拿出17万
元,为新集草鸡市场提供3万元扶持资金,带动养殖业发展,为双忠庙镇的杂粮市场解决建设资金14万元,促进了农产品市场建设,带动了产业结构调整。
四、抓好农村教育收费监管、医疗服务收费监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百货和农资连锁店明码标价管理“三个重点”
重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减免政策,杜绝乱收费。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支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6]61号文件及省物价局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该局在全省县一级率先核定了农村卫生院五大类418项医疗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同时完善医疗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规范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村百货超市和农资连锁店的明码标价管理,该局制发了《关于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销售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专门印制了明码标价签供各经营者使用,同时指导各家商店健全明码标价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作者单位:五河县物价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2.新时期价格工作 篇二
坚持在理念更新上下工夫, 打牢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
正确的理念引导正确行为。检察机关只有不断更新观念, 坚持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才能促进检察职能有效发挥, 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检察机关应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事情办起、最关心的问题做起、最直接的需求抓起, 要想群众所想的事儿, 做群众需要做的事儿。二是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检察机关要把执法办案的过程作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 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了解群众的新诉求和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 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三是树立依靠群众的理念。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民为师、问计于民, 要紧紧依靠群众, 倾听群众意见, 接受群众监督, 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集群众智慧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成果服务民生, 发展民生。
坚持在转变作风上下工夫, 在实践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当前, 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从群众工作实践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一是加强群众观念教育。检察机关要深入进行群众观念教育, 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同时紧密结合党的纯洁性、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 深刻查找不符合群众路线的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 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 始终坚持群众满意是检验检察工作的客观标准。二是加强群众工作规律研究。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坚持从适应当前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客观实际出发, 加强做好群众工作规律研究, 在群众工作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富有时代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更加注重执法作风建设, 以检察执法为手段,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贴近群众, 以群众普遍接受的表达方式, 从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工作的点滴实事做起, 使群众工作成果让广大群众普遍认可, 达到做好群众工作的目的;更加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群众工作中的运用, 熟练运用网络虚拟社会沟通技巧, 着力引导社会舆论, 用为群众解决问题成效取信于民, 赢得群众支持。三是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深化检察机关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村镇、走进学校“五走进”活动, 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 设身处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真心实意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实行“检察服务进社区”等活动载体, 广泛地最近距离地接触群众, 综合运用法律宣传、教育疏导、矛盾调处、解决困难等手段, 形成与人民群众鱼水之情, 扎根基层, 取得群众满意。
在促进检察执法成效上下功夫, 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检察机关必须立足自身职能, 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在执法办案中, 体现在检察执法成效上, 以执法为民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是加大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力度,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满足群众的安全需求。要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 依法从快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 加强涉及民生民权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及时介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民生工程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侵害群众权益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法律监督力度, 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为契机, 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 加大对非法证据、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力度, 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注重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监督配合,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修改后民诉法的研究, 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抗诉与息诉并举, 加大办案力度, 提高办案成效。探索建立民行监督向法院执行领域延伸机制, 完善督促起诉等工作机制, 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三是强化检察执法规范化, 增强执法公信力。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需要, 完善案件管理机制, 升级管理软件系统, 规范案件管理流程。增强执法办案监督、质量评查机制, 减少和杜绝办案瑕疵。以确保廉政隐患归零为目标, 强化自身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提升检察执法新形象。
坚持在创新群众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提升新时期群众工作水平
3.新时期价格工作 篇三
【关键词】资源品;价格;改革
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是新时期我国宏观经济中的一项重大举措,既是当前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长远发展、强化市场在资源品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长效之举。为此,应当明确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推动其有序进行。
一、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时代背景
近两年,资源品价格成为经济生活中广受关注的话题,资源品价格改革也提上了日程。这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密不可分的。
(一)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必要性
当前,推进资源品价格改革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从资源品价格体系自身来看,资源品价格形成中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资源品价格出现扭曲。长期以来,我国资源品价格制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行为,这就导致资源品价格与市场形势相脱节。以石油价格为例,2006年国际原油价格暴涨以来,我国一度出现成品油价格和原油价格倒挂,这一现象显然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反映出油价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真。
从相关行业的利益分配来看,资源品价格扭曲造成了相关行业的利益分配失衡。资源品作为工业生产的能源和原材料,其价格密切關系上下游行业的成本和收益情况。资源品价格高估,可能导致资源开采等上游产业的资金涌入和无序开发以及下游企业的成本不合理上涨和收益下滑;反之,资源品价格低估,则可能给加剧上游产业的恶性竞争,导致生产困难甚至规模萎缩,最终影响下游产业的生产秩序。
从宏观经济运行来看,资源品价格扭曲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来看,我国存在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价格水平偏低的弊端,这就为资源品的粗放式利用提供了土壤。事实上,很多资源品特别是不可再生性资源品十分稀缺,是国民经济赖以长期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纠正资源品价格的扭曲现象,使其回归到合理水平,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迫使社会提高对资源品集约利用的重视,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启动
自2004年开始,我国经济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步入经济上升期。此后的几年里,随着GDP增速的提高,资源品供求紧张的矛盾不断凸现加剧,煤、电、油等资源品一度出现供求缺口。在这种背景下,价格作为调节市场供求不可替代的杠杆,受到了高度重视。事实上,近年来资源品价格调整的一些举措已经陆续出台,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序幕也在平稳拉开。
石油价格改革率先启动。2008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水费改革的通知》,随后200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将汽、柴油价格围绕基准价格上下浮动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的方式。
以提高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为重点的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2009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平均提高29%,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也在积极推行之中。
电价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2009年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对各地区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调整,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二、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总体框架
制定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基本思路的首要任务是设计构建合理的总体框架,保证改革能够在明确的原则指导下,分步骤、分阶段地有序推进。
(一)明确改革原则
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原则应当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强化市场在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是我国资源品价格扭曲的重要原因,也是资源品价格改革所要克服的主要弊端。为此,应当逐步放开资源品定价,促使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而及时调整。按照这一原则,现有油、水、气、电等政府定价的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应当作出较大调整,应当从政府根据市场信号进行定价逐步过渡到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例如,电价改革中促进大用户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直接交易,就有利于形成市场的参考价格。
第二,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现国内资源品价格与国际市场的联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资源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供求情况和价格水平,其中,原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为此,在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全球化和海外市场的因素及其可能对国内市场造成的冲击,建立与国际市场联动的价格形成机制,避免因国内外市场价格悬殊而导致资源品走私或资源品进出口贸易异动的现象,维护资源品市场的稳定有序。
第三,完善资源品价格的调控手段,保证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平稳推进。这是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的内在要求。随着市场在资源品定价中的作用不断得到强化,资源品价格的波动也将越来越频繁,且波动幅度可能加大,对相关行业乃至宏观经济造成较大冲击。这种情况无疑对政府的调控手段和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应当将探索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对资源品价格实行有效调控纳入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总体框架内,以平稳推进改革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和衡量改革成败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
(二)合理制定时间表
制定合理的时间表是确定资源品价格改革基本思路的关键步骤,既有助于形成市场的稳定预期,避免政策出台时各利益相关方准备不足,也有助于改革的分步、有序推进。制定时间表有以下两个关键点。
第一,把握改革推进的节奏,将渐进式和快推式有机结合。我国的改革大多采用渐进式的方式来推进,以审慎平稳为前提,避免对经济社会造成大的波动。这一基调同样适用于资源品价格改革。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资源品价格改革受形势所迫,已经剑在弦上,加之近两年国家陆续出台一些改革政策,社会也形成了一定预期,具备了加快推进的基础条件。为此,在制定改革时间表时,可以将渐进式和快推式结合起来,总体来说采取渐进式,量力而行地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推进改革,在未来3-5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基本建立市场化的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在某些具备条件的时段上,例如今明两年,密集出台资源品价格的一些改革举措,推动改革的加快进行。
第二,综合考虑和合理预测各方因素,选择好改革集中推进的时机。资源品价格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对于宏观经济而言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在改革时机的选择上,首先要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对于改革的承受能力。在宏观经济上升期,特别是经济出现过热苗头的时候,推动资源品价格合理上调或适度放开资源品价格的浮动范围,有利于对相关企业形成倒逼机制,抑制资源品的过度开采和粗放型使用。而在经济增长呈现颓势的时期,资源品价格改革则应当更为审慎,更多侧重于做好政策研究、铺垫等准备工作。此外,资源品价格改革时机选择还应当充分考虑和科学评估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资源品价格对于下游产品价格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对该影响程度和传导时滞的评估尤为重要,应当尽量避免资源品价格改革传导效应与通货膨胀相叠加,从而给物价水平造成大的压力。近两年,我国通货膨胀压力有所减小,给资源品价格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时机。
(三)选准改革突破口
资源品价格改革时间表应当体现出改革的突破口。改革的突破口选择有两个层面。
一是品种选择,即在油、电、水、气等重要资源品中,率先从哪一种着手,启动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品种的选择上,要综合考虑该品种价格变化的影响范围、传导时滞以及改革所面临的形势和迫切性。从目前已采取的改革措施来看,石油成为拉开我国资源品价格改革的突破口,这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暴涨给我国石油市场供求造成的压力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势所迫。
二是政策选择,即率先将资源品价格水平人为调整到合理水平,再着手解决深层次机制性问题;还是先理顺机制再在新机制下自然地形成价格。前者的优点在于执行难度较小,特别是对于政府定价的资源品而言尤其如此,缺点是在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价格调整只是表面化的措施,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且人为调整价格可能带来新的扭曲和失衡。后者的优点在于能够从根本上建立合理的资源品价格体系,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品价格形成中的作用,但缺点在于执行难度较大,需要建立在对整个改革思路已有清晰把握的前提下,而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从我国现状来看,前者的可操作性更大。
三、资源品价格改革的重点举措
在明确资源品价格改革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确定改革的相关重点举措。
(一)有针对性推进重点资源品价格改革
油、电、水、气等重要资源品无疑是资源品价格改革的重点,而这些资源品价格改革又各有侧重。
石油价格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价格形成机制。目前,我国原油价格已经基本与国际接轨,成品油价格则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参照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来制定,如果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在22个工作日内超过4%,即考虑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一定价机制存在时滞,且透明度较低。为此,应当重点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可以参考人民币汇率管理,由两大石油企业定期公布各自的成品油牌价,在此基础上,政府通过成品油储备、石油基金等方式进入市场,实施价格调控。
电价改革的难度和影响度不亚于石油价格改革,当前应重点推进大用户与供电企业的直接交易。大用户与供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实质在于培养合同市场,从而促使合同价格成为全社会电价的基础和参照。由于电价的特殊性,其价格放开可能较石油更具难度,因此如何在价格形成中引入市场机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而合同市场恰是在现有条件下对市场作用的一种体现。当然,要真正发挥大用户直接交易合同价格的作用,还应当扩大实施范围,增加参与主体,使价格更加逼近市场的真实水平。
水价改革的关键在于完善水价计价方式,推行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的阶梯累进制价格体系,既保障居民和企业基本用水需求的满足,又以价格来引导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污水处理费也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相关企业成本而进行合理调整,防止脱离市场实际。除已经启动的油、电、水外,天然气价格改革也开始破题,其根本在于建立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由扩大天然气供求双方交易价格的浮动空间逐步过渡到以大用户交易价格为基础,形成市场化的价格。
(二)完善资源品价格改革配套措施
资源品价格改革不仅仅是资源品价格调整的问题,还与整个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因此要做好各方面的政策配合,推进改革的顺利实施。
第一,要探索在资源品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油、电、水、气等资源品行业具有较高的垄断性,市场发育不足,这无疑加大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难度。因此,要在不影响国计民生的前提下,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这些行业中培养市场竞争的气氛和价格信号发挥作用的基础。为此,一方面,应当加强对资源品企业生产成本的审核,避免产生垄断高价;另一方面,应当适当放开市场,在一些地区开展民营企业等其他所有制企业进入这些行业的试点,使得资源品价格能够在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下形成。
第二,要完善资源品价格监测体系,建立资源品价格预警机制。资源品价格变化通过向下游产品价格的传导,将会对整个物价水平和相关行业利益分配产生直接影响。在实行市场化改革后,资源品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可能放大,因此要对这些产品的价格水平进行及时跟踪分析,为政府的价格调控提出基础和依据。特别是要建立资源品价格预警机制,对于价格形成中市场化程度较高且影响较大的重要品种,严密监测其价格变化幅度,防止出现异动而对国民经济造成大的冲击。
第三,要建立低收入群体应对资源品价格变化的保障机制。水、电、气等资源品不仅是工业生产的必须资源,也是居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生活资料,其价格调整必然对居民生活成本产生影响,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这种影响可能尤为突出。因此,在深化推进资源品价格改革的过程中,要考慮到低收入群体对价格的承受能力,要求和鼓励各地政府研究出台相关的保障措施,防止资源品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构成影响。
(三)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改革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由于资源税直接构成资源品的生产成本,是资源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税改革与资源品价格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自今年6月1日起,我国资源税费改革率先在新疆启动后,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资源税与资源品价格的关联更为直接。如果不能理顺资源税体系,则资源品价格构成中的这一部分就可能混乱不清,资源品价格测算也就很难清晰。如此,资源税还可能通过影响生产成本而改变资源品行业的竞争格局,对资源品市场供求关系产生影响,从而作用于资源品价格。有鉴于此,应当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
第一,合理制定并调整资源税税率。资源税税率应当在充分考虑到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开采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这样一来,资源税作为成本进入资源品价格构成时,才能充分反映出资源的真实价值,起到促进资源品集约利用的积极作用。不仅如此,随经济发展水平的适时调整也是资源税改革中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能够确保资源税税率水平以及资源品价格水平反映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使资源的当前消费和未来需求之间形成平衡。
第二,规范资源税的减免征。在新疆试点实行的资源税改革中,特定条件下的减免征成为一个广泛关注的问题,可以预期,在随后全面展开的资源税改革中,这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话题。资源税减免征的关键在于改革方案设计的准确和执行中的公平,否则一旦资源税减免出现不当或者执行混乱,则很可能会导致市场供求秩序的破坏,进而影响到资源品价格。例如,如果各地对于资源税减免把握的尺度不一,则税费成本较低的地区将有可能开展低价竞争,从而使得资源品价格偏离市场真实水平或维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水平。
第三,要将资源税改革和资源品价格改革有机结合,实现二者联动。要掌握好资源税改革和资源品价格改革的节奏及两者之间的配合。目前,资源税改革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之后与资源品价格改革,这对于理清资源品价格构成是十分不利的。因此,要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在及时跟踪和总结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力争尽早出台资源税改革的总体方案,减少资源品价格改革整体推进过程中税费和价格构成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四、结论
资源品价格改革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重要课题,既是应对近年来国内外市场环境的适时之举,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策。当前,我国资源品价格改革已经在油、电、水等重要品种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天然气价格改革也已蓄势待发,但总的改革思路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此,应当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兼顾国内外两个市场、完善价格调控手段等原则的指引,合理制定改革推进的时间表,选准改革突破口,科学构建改革的总体框架。在此框架下,有针对性地推进重点资源品价格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实现与资源税改革的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
参考文献
[1]许昆林.如何看待资源价格改革[R].时事报告,2006(2):42-43.
[2]李磊.资源价格改革路在何方? [J].西部大开发,2006(3):21.
[3]袁踉穗.资源价格改革:新的“价格闯关”[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6(9):14-16.
[4]李京文.破解资源价格改革[J].今日中国论坛,2010(1):30-33.
[5]任晓松,吴世斌.基于循环经济的资源价格改革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2):127-129.
[6]杨文选,李杰.深化资源价格改革的对策[J].经济纵横,2008(12):51-54. [7]刘助仁.深化资源价格改革的基本取向[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8(11):3-8.
[8] 熊仁宇.通胀不应成为资源价格改革的障碍[J].中国石油石化,2008(17):13.
[9] 高树印.资源价格形成基础与资源价格改革[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8(4):31-35.
[10] 林存友.自然资源价格改革的路径选择[J].商业时代,2008(15):53-54.
王炳文(1984—),男,陕西榆林人,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从事产业经济学研究。
4.新时期价格工作 篇四
随着互联网等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价格工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新形势下,价格举报工作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动把握和适应新特点,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举报工作,对价格主管部门运用价格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六个特点
(一)案件数量速升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今年一季度镇江市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投诉360件,同比增长414%。据江苏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统计,今年一季度,江苏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0969件,同比上涨115.97%。工作量大成为新形势下价格举报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
(二)价格行为凸显
群众对商品和服务价格高低的举报(投诉、咨询)数量减少,反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不规范的增多。平常的价格举报中,反映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打折促销活动价格行为不规范的、涉嫌价格欺诈的以及怀疑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向价格等相关部门报备手续擅自收取停车服务费的占大多数。
(三)网络违法增多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电子商务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从无到有、由少到多。镇江市在2013年尚无涉及电子商务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但在2014年达到了10件。2015年第一季度江苏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电子商务价格违法行为的案件有91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职业举报显现
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者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者,职业价格举报人员迅速增加,由职业价格举报人员发起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镇江市受理的职业价格举报在2012年只有1件,而2014年达到6件。江苏省某省辖市受理的职业价格举报案件在2012年不超过5件,在2014年却超过了20件。职业价格举报人士的出现给价格举报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它既能准确提供价格举报线索,便于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但同时又对价格主管 部门处理这类价格举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五)消费维权过度
一些消费者对价格维权期望值较高,在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还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如有的举报人员要求商家给予违法金额5~10倍的赔偿,个别举报医院乱收费的举报者要求医院免去或退还就医应该缴纳的费用。有的举报者提出了超出价格主管部门职能、职权范围的要求,如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对过度医疗收费给予处理,但鉴定是否过度医疗行为不是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
(六)履职要求更高
一是依法行政要求高。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深入贯彻,在办理价格举报方面,依法行政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更严了,系统内考核对在依法行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
二是工作作风要求高。自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以来,各级机关对作风都抓得比较紧,价格举报中心是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和群众接触的科室,在作风建设上要求更高,既需要注重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限内把案件办结,又需要对举报者有耐心,能受得了委屈,在情绪激动的举报者面前能够理性控制自己的行为。
三是职业举报办理要求高。职业价格举报人士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价格主管部门在办理举报方面不严格依法行政,就会给职业举报人士找到漏洞,使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变得较为被动。职业价格举报人士的出现使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效率、责任心等方面都自我加压,不敢懈怠。
二、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存在的难题
(一)价格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
网络价格违法行为激增,可目前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规范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在价格违法行为主体及管辖权的确定方面又不能简单套用现行《价格法》的规定,这就使价格主管部门在办理网络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商场超市的打折促销活动频繁触犯“原价”,可价格法律法规对“原价”没有一个正式的定义,目前价格主管部门对“原价”的定义,依据的是2006年《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
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权威性不够。同时,一些商场、超市开业就打折,“原价”没办法认定,对经营者按虚构原价处理也有些牵强。网络上的“市场价”、“促销价”等能不能作为“原价”认定,也没有法律法规给予明确的说明,经营者和管理者对“原价”的理解大相径庭,使管理者底气不足,使经营者心有抵触。
(二)查处网络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不够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已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销售井喷式发展,网络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增加,对网络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在举报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攀升,可网络价格违法行为存在着取证难、定性难、查处难等难题,使价格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查处网络价格违法行为方面普遍存在着手段不多、能力不足的情况。
(三)从事价格举报办理工作的力量不足
尽管在新常态下价格举报数量较以前大幅度增加,但受价格主管部门职能萎缩的影响,价格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价格主管部门专职从事价格举报办理工作的人员很少,如镇江市辖区物价局检至分局虽然都设有价格举报中心,但专职从事价格;报工作人员却只有一人,甚至个别单位都不是正式编制人员。人手不足成为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一个突出难题。
(四)人员素质与新常态的需要不适应 在新常态下,价格举报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涉及到网络销售等新型业态的案件较多,这就对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求作风过硬,不畏困难、敢打敢拼、迅速高效,还要求精通网络技术,能够查处电子价格违法行为。但从现实来看,目前基层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不少在50岁左右,在工作作风、技
术手段、知识视野、思想观念、创新能力等方面都比较落后,不能较好适应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需要。
(五)系统内团结协作办理职业举报的意识不强
鉴于职业价格举报的特殊性和其对价格主管部门工作影响大的特点,为把职业举报办理好,把其对社会、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影响降到最小,省内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该团结协作,互通信息,对性质相同的由职业举报人举报的案件共同研究处理政策,但在这方面,各地主动团结协作的意识不够强、氛围不够浓,消极应对、各自为战的现象比较普遍。
(六)价格举报办理要取得较高满意度不易
由于过度维权现象的存在,在举报投诉者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其对价格举报办理结果往往不满意,有的拒绝签字,并责怪价格主管部门不作为,甚至提出要复议或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价格主管部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工作,在价格举报办理方面也很难取得较高的满意度。
三、做好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工作理念,夯实价格举报工作队伍基础
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重要保证。建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价格举报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肯钻研、善创新的人员优先配备到价格举报中心工作,夯实开展价格举报工作的人才基础。对价格主管部门新招录公务员、转业军人放到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三到五个月的锻炼,这样既利于新进人员较快地熟悉各项价格业务工作,也能增强价格举报中心的力量,使人手不足的状况有所缓解。
二是强化全局办举报思想。价格举报办理不只是价格举报中心的事,也不只是检查分局的事,它涉及到物价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做好价格举报工作需要凝聚物价局全局的力量。为强化全局办举报的“大举报”思想,建议各地物价局实施业务处室负责人轮流主持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和价格举报工作晨会制度,加大物价局内部在价格举报工作上的齐心协作、快速推进办理的力度。
三是推动话务对外承包。价格举报中心既要接
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又要接听12345政府热线,个别举报中心一天要接听几十个电话,需要一人甚至数人专门接听电话,这使价格举报中心不多的人手更加紧张。建议电话数量较多的单位同电信部门合作,把电话接听工作外包,使价格举报中心人员能从繁重的接听电话事物中解脱出来,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其它的事情。
(二)强化顶层设计,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迎来了依法行政的高要求,办理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都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可目前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网络销售价格行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价格举报的办理。建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对价格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完善,尽快出台《明码标价规则》和《网络销售价格行为规则》,使价格执法活动有据可依。经营者和价
格主管部门在“原价”的理解上不一致,使市场监管比较难。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现代商贸行业的特点及早对《价格法》及与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进行修改,对“原价”给予准确定义;尽快出台《明码标价规则》和《网络销售价格行为规则》,方便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对网络销售等新业态中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基层对价格政策的疑惑要逐级向上反映,上级部门要尽快给予答复,使基层能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精神处理好举报工作。
(三)加强沟通交流,提高办理职业举报的水平
一要推进信息共享。对网络价格举报案件和职业举报人举报的案件,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经常进行沟通联系,共享相关信息及经验做法,使全系统办理职业价格举报的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建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就职业价格举报办理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和研讨交流,全省一起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发挥大家的智慧把职业价格举报案件处理好。
三是统一办理政策。对各地出现的共性的职业价格举报案件,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处理政策,避免各地对同性质的职业价格举报案件处理政策不一,给职业举报人员抓到“把柄”,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带来被动。
(四)强化知识学习,增强开展工作的能力
新常态给价格举报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常态的需要就必须认真抓好三个方面的学习:
一是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要适应依法行政的高要求,就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法规意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要努力学习网络技术。网络价格违法行为取证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价格执法人员对网络技术不熟悉。网络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网络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是价格主管部门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就要求价格执法人员要积极、认真学习网络技术,掌握网络价格行为的特点,主动增强查处网络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
三是要努力学习沟通技巧。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话能让人满眼热泪,一句话也能让人暴跳如雷。价格举报办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人打交道的工作,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会说话”,善于与群众沟通交流。善于沟通,能使工作事半功倍,不善于沟通,会使工作事倍功半。从事价格举报办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注重学习沟通技巧,增强同人打交道的能力。
(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过度维权行为要引导
针对目前价格举报中出现的过渡维权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对举报者不理性的过度维权行为要讲明政策,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迁就、不纵容。一是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办事。对举报投诉人员提出的超出价格主管部门职能范围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明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指出举报人提出的要求已经超出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并告知举报人使用别的救济渠道。工作人员要注重同举报者加强沟交流,不要怕举报投诉者不满意而迁就。
二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办事。经营者涉及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以价格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该处罚多少就处罚多少。不能以举者的情绪好坏,举报人提出想退多少钱就退还多少钱,想处罚多少价格主管部门就处罚多少来处理。
三是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受理、办理和办结价格举报,都要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来实施,该履行的受理告知、办结告知程序要告知,该履行案件审理、陈述和听证程序、处罚决定等程序的一个不能少,不能因为怕麻烦,图省事,使行政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给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六)把握概念区别,澄清价格举报工作误区 我们平时所说的价格举报是一个大概念,它包括了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消费者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价格咨询三方面的内容,三者在办理方法上有明显的不同,在工作中要注意他们的区别,不能混淆不清,给工作造成被动。
一是要把握好价格举报与价格投诉的区别。
第一,受理内容不一样。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侵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价格违法行为,请求价格主管部门给予维权的,是投诉;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价格违法行为的以及投诉的同时要求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的,是举报。第二,受理要求不一样,价格举报要求举报人提供被举报人的具体违法事实,而价格投诉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民事请求事项及相关证据。第三,办理方法不一样。价格投诉可以协调办理,而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只能是查处,不允许以协调的方式处理。第四,办结时限不一样。价格举报在办结后1 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而价格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二是要把握好价格举报与价格咨询的区别。
举报的一般是价格违法行为,咨询的不一定是价格违法行为,多数是群众对某一方面的价格政策、价格标准不清楚,向价格主管部门了解一下。对举报的内容,价格主管部门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实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必须进行查处,对咨询的内容,工作人员直接给予释疑答复就行了。价格举报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的法律文书较多,而价格咨询的办理基本上不需要法律文书。三是要把握好价格举报工作与信访工作的密
5.新时期民政工作概论 篇五
党的十七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再次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民生;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强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为民是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重视民生问题,是党中央给民政工作的发展以极好机遇和强劲的动力。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既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民政的神圣职责,也是与时俱进做好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民政工作如何为民,我们要在思想上有一个新解放,观念上有一个新变革,思路上有一个新拓展,以一种全新的理念来研究和推动民政事业。笔者认为,新时期新阶段民政工作必须做到三同三落实。
一、要把“同谋”落实在思想建设上
同谋,是党和群众的主动共谋,发动群众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谋划生存发展,民族振兴之良策。同谋是解决党与群众能否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问题。民政工作实质上就是党和政府民生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民政部门怎样才能解决好民生问题,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在思想上要情系民生,对“三个群体”的群众要有深厚的爱,真挚的情;二是在理念上要牢牢坚
1持为民。民政是构建和谐的基础。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既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民政的神圣职责,也是与时俱进做好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者一定要认清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立足点,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为民”这根主线,坚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同谋,体现着党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鱼水关系,是民政工作优良传统的内在要求。民政工作与政府发展大局的关联度和融合度日益增高,民政工作承担的重要责任已融入全局、服务全局,在融入中服务、融入中发展。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充分发挥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是党实现新世纪新征途上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的保证,也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的现实要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盛世的唐太宗李世民早在距今1360多年前就提出了这一辩证的论断,难道我们还有理由淡化或忘却同人民群众的骨肉联系吗?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形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民政人担负的历史重任的角度,从加大文明建设的力度,从加强思想教育的深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政工作的职责所在。民政人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救灾救济,还是城乡低保或优抚安置等工作,民政工作者面对的都是困难群体,是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要把他们的冷暖放在心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要把“同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同建”,就是在同谋的基础上,谋定而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将我们阶段性的工作规划与群众的愿望,切身的利益紧密结合,强本固基,锐意进取,共同创造美好未来。同建,是从民意,实现同谋的具体体现,是党与人民群众一同创造建设的过程,只有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精神,支持和保障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我们改革发展的事业中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得以更好的贯彻执行,才能使我们的建设取得预期的效果。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集中精力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社会普遍关心,群众热切盼望的、最急需的民生问题,抢抓机遇,创造条件,迎难而上,又好又快地把民生方面的问题解决好。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职能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现阶段,民政工作主要是运用社会和行政的手段,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编织好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广大的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农村受灾群众、城乡社会
困难户以及孤老残幼等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和服务,增强他们适应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调节人际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进步。以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我们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希望在基层。我们的社会接触面、群众接触面比其他单位都要宽,直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机会也比其他单位多。但是,我这并不能说明我们为人民服务就全心全意了,就真心实意了,“衙斋卧听萧萧雨,疑是民间疾苦声”。
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个宗旨,真正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在救济救灾、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及巩固、发展规范城乡低保等实际工作中漂漂亮亮地干出几件实事来,干出几件好事来,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欢迎不欢迎,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处处为民着想,时时与民方便,使之真正成为“为民之政”。
三、要把“同发展”落实到民政事业的进取上
通过同谋、同建,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共同进步。要实现共同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不是依靠哪一个部门就可实现,它需要
增强加大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全民的参与度。
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无论是在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中,还是在推进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中已显得十分重要,要更加有效地发挥好民政部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的作用,创造民政工作新的发展空间,搭建展示民政职能的平台,引导民政事业进入新的境地。“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所在,只有抓住机遇,增强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树立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加快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打牢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体系,编织好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努力做到决策民主化,服务多样化,手段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就能由救济型、福利型向综合型转变。
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多元性和群众性,促成了新时期民政事业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影响范围大。享誉“小政府”的民政部门,在新形势下,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自觉地从传统工作方式的框框中跳出来,将民政工作置于整个社会的大发展环境之中,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政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是代表党和政府为民排忧解难的。
一个以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
步为基本目标,以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的现代民政,需要我们新一代民政人,树立大手笔、大事业、大发展的思想,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牢固的军民团结、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社会服务、规范的社会管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大展现代民政的雄姿。
6.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 篇六
明职责严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决不做群众最气、最 烦、最怨的“馋”“懒”“贪”“官”式干部,真正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沾“土气”。划清党员干部的红线和底线,红线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底线就是人民群众的评价和认可。拟定基层党员干部五条要求:群众找我们是信任我们,能办立即办,不能办讲清楚;群众赞成的事要办好,群众反对的事不要做;群众家有事,党员干部一定要到场;做了几年干部,党员群众不认可,不要再干了;让群众通过我们更加感恩党、拥护党、坚定不移跟党走。把五条要求作为全市党员干部共同的行为规范,全面推行落实。坚持典型引路。每年分行业、分领域选树10类服务群众典型,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在全市树立标杆,引领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刹“四风”转作风。把刹“四风”、转作风作为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落实工作的有力武器,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执政为民反对官僚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在全市上下大力强化“四种风气”、做到“三个敢于”:强化学习研究之风,力求提能善政;强化克难求进之风,力求率先突破;强化雷厉风行之风,力求令行禁止;强化亲民便民之风,力求群众满意。敢于坚守原则,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纯洁性;敢于担当责任,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针对部分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现象,成立“马上办”“治庸办”办公室,扎实开展“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软聚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活动,努力克服“只当官不做事、只挂图不作战、只表态不落实、只贪功不担责、只出工不出活”等五种不良现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以刚性约束强力保障各项工作硬落实。
7.如何适应新时期护理工作 篇七
笔者从事护理工作20余年, 也经历过很多事情, 亲身体会到了护士这个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近几年来, 由于医疗体制的改革, 护士作为临床一线的特殊群体, 由于与患者接触最多, 成为医患矛盾的出气口, 忽而被推到风口浪尖, 忽而为千夫所指。当然, 要做一名合格的护士, 是真的不容易,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 医疗体制改革引起了护理工作的重大变革, 使之规范化、标准化, 护士竞聘上岗和护理分配制度的改革, 既给护理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也给护士带来了挑战。为了适应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要求护士要有高尚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 要有长远的眼光, 将现代护理理念融于护理工作中, 通过不断的继续教育培训, 调动护士的积极性, 增加护士的求知欲, 提高护士的临床专业水平, 提高患者满意率, 根据多年的工作体会, 就此谈一些感受。
1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患者无私奉献的精神
敬重生命追求更美的生活, 尽自己的力量去挽留更多的生命, 这就需要护士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关心群众疾苦, 把“解除患者的痛苦”作为自己最大的愿望, 急患者所急, 想患者所想, 具有高度的同情心, 还要有自省精神, 并在自省中不断完善自己, 团结同志, 尽职尽责, 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做一名真正的白衣天使, 树立良好的护士形象。
2要有比较强的理论和专业实践素质
护士应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 了解患者的心理, 练就精湛的技术, 能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要善于学习和掌握应用于临床的一些新技术, 加强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 同时还需加强思想建设。首先, 护士要加强学习, 熟练掌握护理常规操作技术, 这就要求护士多干、多练、多观察、多学习, 并不断总结创新;其次, 要学习理论和临床上的各项技术操作。
3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护士需要面对领导、医生、护士、患者及患者家属等, 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对顺利开展护理工作十分重要。
(1) 护士与护士之间的关系:要以诚相待, 维护群体利益, 互相团结, 虚心求教, 取长补短。
(2) 护士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对患者要认真负责, 个人仪表端正, 语言和蔼亲切, 工作专心致志, 动作轻巧熟练, 千万不可与患者及家属发生口角。要经常与患者和患者家属交谈, 虚心听取患者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评价, 逐步改进护理工作。
(3) 护士与科领导的关系:尊敬领导, 服从领导安排, 配合领导工作, 以集体利益为重。
(4) 护理服务:提倡人性化服务, 和患者沟通时微笑面对, 遇到问题善于解决, 灵活应对患者和家属的问题, 懂得换位思考, 为患者服务, 履行职责, 遇事冷静, 礼让三分。调整心态, 多一些宽容, 多一份理解, 在工作中做到眼快、嘴勤、腿勤、手勤、脑勤, 讲话、操作、走路、关门都要轻。加强护患沟通, 为患者提供温馨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 重视患者的心理需求, 热情周到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从根本上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8.新时期党建工作新路径 篇八
摘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是党的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改革创新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动力源泉和必经之路。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在改进中要进一步加强有利的党建工作,要用创新的思维来建造党建工作,以创新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来推进党建工作的新目标。
关键词:创新;党建;路径
目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现阶段,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新问题,我们用创新的思维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党建工作在新的经济政治环境下,也要不断地创新,建设学习党组织,是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提升党组织创新能力的动力源泉。党的廉政建设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又赋予了对党建工作途径的改进和创新的时代内涵,这也是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以廉政建设指导党的建设与创新,着力转变党的建设中不适应、不符合新常态下思想观念和体制和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要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体现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使党建工作更加符合时代的的要求,党的要求,群众的要求。
以廉政建设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执政地位,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峰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只有不断改进和创新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才能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全面的发挥。所以,贯彻落实蓝正建设的原则对于党建工作的创新是紧密相联的、相互促进的,二者融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前进。
以廉政建设为主导思想的创新思维在指导思想上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新要求。即要求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探索和回答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持和发展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先进性,使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做到蔚然成风,融会贯通,信坚定不移,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以廉政建设为主导思想的的建设思维在治国理政方面体现了党建工作的先进性,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即要求提高执政本领和执政艺术,树立廉洁的执政理念,又要按照党和群众的要求转变执政方式,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按照党和群众的要求来谋划部署党的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用广大群众的满意程度来检验改进与创新党的建设的效果,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根本保证。
廉政建设思维在党的作风建设上体现了它的先进性,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求弘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传统和作风,又要求树立与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相一致的时代新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良好的形象。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客观规律办事,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实践中塑造并形成新作风、新形象。
廉政建设对党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不断改进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同时必须把党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建工作中,为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保证。
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党建工作的工作途径,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注重结合,优势互补。既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又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力争做到党建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从严治党与依法治管理相结合,发挥民主管理作用与维护领导人员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相结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党组织要适应形势发展,有针对性地设置组织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工作。坚持推进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着重围绕解决本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责任目标,进行立项攻关,对非党员,试行承诺制,着重在保持党员本色、参加组织生活、参与文明创建、维护稳定等方面提出承诺内容,落实承诺措施,对流动党员,采取党员流动证、党员手册等方式,使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之中。
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明确党政领导的组织职责,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各尽其职,各尽其责,恪守本分,爱岗敬业的精神。同时,在工作上还要相互支持,互助协作,原则要坚持,处事要灵活,积极为对方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只有这样,党政关系才能理顺,工作才能促进。
创新思维,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发挥现代媒体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另一方面是要发挥先锋模范人物典型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再有,是要发挥主题实践活动的推动作用,确立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参与,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党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复杂工程和长期工程,它是关系到党的事业继往开来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从创新的角度出发,用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积极回应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从整体上不断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于传明,孔文.浅议以科学发展观创新企业党建工作[J].中国市场,2009(52).
[2]杨占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党建工作[J].党的建设,2008(09).
[3]涂晓玲,邹慧,郭杰忠.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J].企业经济,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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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发展思路07-08
如何做好新时期下群众工作09-21
新时期统计工作的特点09-21
新时期企业共青团工作10-17
如何做好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07-05
新时期班主任的工作特点07-05
新时期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10-04
5.如何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