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精选10篇)
1.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篇一
五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
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 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
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 或分台阶开采的;(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 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 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 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 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 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
1、忻州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2.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篇二
关于开展好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及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煤矿各部门:
为落实好上级文件要求的276个工作日制度,我矿严格执行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日期间进行停产和停工,并组织我矿处室人员分别在停产停工期间和复产复工前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特此成立检查验收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领导组
组 长:张宪顺
副组长:曹金钟、苏传云、王必矿、戴文祥、王国惠
工作组 组 长:王必矿
3.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方案 篇三
工作方案
区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16XX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6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1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1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1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1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1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1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1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XXXXX党政办公室
4.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篇四
关于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15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15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6、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四、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
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5.煤矿复工、复产全员培训试卷 篇五
区队:
姓名:
分数:
一、填空(将正确答案填名入括号内)(每空1分)1、2、3、4、5、在通常状况下,一氧化碳是()、()、()、()的气体,剧毒,和空气密度相差很小,这也是容易发生()的因素之一。最常见的一氧化碳中毒症状有()、()、()、(),()和()的感觉。
矿井要加强对CO的监控,如发现CO超限,要派专人负责查明原因,立即启动()及有毒气体超限应急预案。
一氧化碳的浓度达到()% 时,人只要呼吸几口即可失去知觉;如果长期在含有0.01%的一氧化碳空气中生活和工作,会产生()。一、二分区现采煤层为二层煤,煤尘爆炸指数为()%,具爆炸危险。煤层为易燃发火煤层,属Ⅰ级自燃发火煤层,自燃发火期为()个月,最短为()天。
6、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主要有:()事故;()事故;()事故;()事故;()事故;地面单位可能由于防火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地面火灾事故等。
二、选择题(将下面三个备选答案中唯一正确的答案代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
1、下列不属于一氧化碳性质在是()。
A、燃烧爆炸性 B、毒性 C、助燃性 D、无色无味
2、急性CO中毒,下列哪项治疗是错误的()。
A、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B、鼻管吸氧、严重者高压氧舱疗法 C、防治肺水肿 D、首先注射苏醒剂
3、下列哪些不属于一氧化碳中毒后的应急处置()。
A、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 B、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C、穿防静电工作服 D、马上静卧
4、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有期徒刑。A 五年 B 五年以下 C 五年以上
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以共犯论处。A谎报 B错报 C漏报
6、放顶煤开采工作面,()采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
A 允许 B 严禁 C 必须
三、判断题(对的在括号内画√,错的画×)(每小题3分)
1、一氧化碳是有色、有味的有毒气体。()
2、一氧化碳就是煤气中毒。()
3、燃烧煤时会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一氧化碳。()
4、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是头痛,恶心,呕吐,头晕,疲劳和虚弱的感觉。()
5、矿工互救时,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搬运,后复苏;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先搬运,后固定。()
6、井下事故地点的跟班队干和班组长事故疏散的直接责任人,在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人员的疏散工作。()
7、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达到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进入灾区路线只能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
8、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9.应急培训计划不应履行审批程序。()
四、简答题(每题10分)
1、矿井发生透水事故时有什么预兆?
答:
2、顶板事故的征兆?
答:
3、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6.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篇六
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7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安办函﹝2017﹞4号)》文件、惠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惠水县2017年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方案(惠安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17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小明(矿长)
副组长:刘 飞(总工)、赵 鹏(生产副矿长)
梁维平(安全副矿长)
余昌雪(机电副矿长)
成 员:莫先林、黎显付、李碧文、黄喜乐、周朝兵、江顺强、江平安、黄善成、邓依贵、谭玉坤。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邹小明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刘飞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整改方案的编写,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方案及措施,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
生产矿长赵鹏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组织安排,具体任务的分解以及工作任务的落实;
安全矿长梁维平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
机电矿长余昌雪负责井上、下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参与职工培训工作。
黄善成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刘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刘飞负责,成员有邓依贵、谭玉坤。机电运输组:由余昌雪负责,成员有李碧文、黄善成。采掘组:由赵鹏负责,成员有莫先林、江平安。地测防治水组:由刘飞负责,成员黄喜乐、周朝兵。地面综合组:由黄善成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13日向所有人员发出通知,通知所有人员于2月15前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新员工必须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梁维平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由矿长签发上岗证,方可入井。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2月25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2月16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工停产时间较长,前期的整改工作虽已取得成效,不排除井下发生变化情况较大,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矿长、副矿长、及管理人员进行,人员不得超过5人,其中必须有瓦斯检查员一名。
5、开展隐患排查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侦查完后,根据侦查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工作分组进行,井下排查分采掘组、一通三防组、机电运输组共三个组进行,各组在将排查出的隐患形成材料交复工复产办公室统一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入井进行整改。
6、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集团公司对整改方案的批复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2月27日前完成。
7、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集团公司申请验收,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再向惠水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8、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正式批复组织作业生产。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效的资格证,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效的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8、排查是否开采各类保安煤柱,防治水机构、人员、装备是否到位,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0、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1、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是否真实,断电措施是够可靠。
12、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矿井风量是否满足用风地点的风量需求,通风设施的位置、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13、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隐患排查工作按编制的隐患排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 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某某煤矿 二O一七年二月八日
7.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篇七
为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后煤矿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工作,经川北片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研究,制定节后煤矿复产复工检查验收程序和复产复工条件规定。
一、煤矿复产复工范围
(1)取得合法建设手续,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完成施工设计方案且按进度完成单项工程施工设计的建设矿井。
(2)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六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且矿长资格证等级达到矿井规模所要求等级的生产矿井。
(3)参与资源整合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且未办结资源整合开工手续的煤矿,必须停止除通风、排水、瓦斯检查之外的一切作业,不得复工复产。因资源整合导致矿井关闭或报废,应向县区煤炭监管的部门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可行的安全闭井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按限定期限实施回撤关闭。
(4)资源整合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中确需利用启封原报废井口时,须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遵照瓦斯排放、隐患排查整治及验收程序。凡设计中未涉及利用的井、巷按规定及时关(封)闭。
二、煤矿复产复工程序
1、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各煤矿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制定包含恢复送电、供风、瓦斯排放和排水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各项复产复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各岗位。
2、企业提交瓦斯排放申请。春节前已停工停产且符合节后复产复工范围的煤矿企业必须书面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申告矿井排放瓦斯时间。
3、排放瓦斯。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收到煤矿企业瓦斯排放申请后,统筹安排具备资质条件的矿山救护队对矿井瓦斯进行排放,消除盲巷和积聚瓦斯,煤矿企业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在经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排放瓦斯后,方可按矿井制定的安全措施开展井下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安排人员入井。
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排放队伍,由具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2)排放时间,由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统筹安排。(3)排放瓦斯前,煤矿企业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矿山救护队必须制定瓦斯排放行动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排放。(4)各矿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必须对瓦斯排放和预防性安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煤管局,并抄送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
4、隐患排查。瓦斯排放结束后,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驻矿安监员和煤矿企业共同成立节后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条件规定对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生产环节和所有巷道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5、制定整改方案。各煤矿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及隐患整治安全技术措施,报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批。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审批时,必须明确各煤矿井下工作范围、巷道维修及整改安全技术措施、入井人数和作业班次。
6、入井整改隐患。煤矿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经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隐患整治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组织职工入井,全面整改隐患。各煤矿企业必须在批准范围内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不得超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生产组织形式及整改内容。
7、企业初验收。煤矿在井下隐患整治完毕,由矿长组织相关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组织初验收。乡镇煤矿要与乡(镇)人民政府、驻矿安监员一道进行初验收工作。
8、提交复产复工申请。煤矿企业初验收合格,并签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意见(乡镇煤矿须经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后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书面申请复产复工验收。申请报告必须明确准备复产复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附上瓦斯排放、隐患排查整治及自查验收情况等资料。
9、复产复工验收。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接到煤矿复产复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验收规定有序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批,待签字同意后,方可向煤矿并下达复产复工书面通知。在复产复工通知书中,必须附采、掘头面审核和“以风定产”公示内容。
10、复产复工。煤矿企业取得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复产复工的书面通知后,方可按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和生产组织形式进行建设或生产,不得超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生产组织形式及作业内容。
三、复产复工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1、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达有关资质要求,人员数量符合规定。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矿井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达到相关资质要求,并签订了安全施工合同。
2、煤矿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建设矿井完成了施工设计方案及按进度完成单项工程施工设计。
3、煤矿与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书。
4、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
5、煤矿已制定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的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并按培训计划与培训中心签订了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合同;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达到最低配置人数,所有职工已参加了3天以上(仅针对春节放假后复产复工)的全员安全培训。
6、伤亡事故和行政执法案件已处理结案,监管监察执法的罚款全额上缴国库。
7、已完成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安全监控系统专项整治、瓦斯抽采专项整治,并经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水患联测工作已经资质单位完成。
8、顶板管理专项整治、通风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已报送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9、采、掘工作面数量及生产组织形式已经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规定要求公示。
10、矿井无越界开采(建设)行为,无非法生产、非法建设行为。
11、采用壁式等正规采煤方法,淘汰了落后的支护型式。
12、现场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矿井通风系统完整独立、稳定可靠,无串联通风作业点面;监控系统完善,运行可靠,与县级平台联网上线;供电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安全运行;采掘工作面和巷道支护符合要求(无祼巷,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取缔木支护、花碹、摩擦式金属支柱等支护方式);水害严重矿井,防治水装备齐全、措施完善有效;冲击地压危险矿井,防冲装备满足需要,检测预报和防冲措施到位;自燃发火严重矿井,防治措施有效;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了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四、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规定
1、验收单位。乡镇煤矿和县属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国有重点煤矿由广旺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市属煤矿由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验收;监狱煤矿由各监狱组织验收。
2、验收形式和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摸清煤矿复产复工情况,排出分批复产复工计划。接到复产复工申请报告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矿检查,采取井下现场检查和地面资料全面核查的方式进行。对达到复产复工条件的矿井进行采掘工作面及以风定产公示内容审查。
3、验收内容和标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本规定,不得降低标准,并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矿井复产验收标准。
4、验收结论。对所有煤矿的验收工作情况都必须出具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凡不完全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煤矿不得同意复产复工;凡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下达复产复工书面通知后,方可复产复工。
五、对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督查管理
1、驻矿安监员对未经验收同意复产复工的矿井履行盯防责任,严禁矿井未经验收同意擅自复产复工。
8.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大会讲话稿 篇八
同志们:
今日此次大会,既是我们本年煤矿平安复工复产的工作会,又是本年来我县召开的一个煤矿平安紧要大会,还也是一个鼓劲会、加油会。刚才,局长、局长对当时面对的严肃情势进行了剖析,对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布置,我完全赞同。下面,针对当时的煤矿平安生产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情势,切实添加平安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年伊始,县煤矿就发作了“2.3”瓦斯爆炸变乱,形成14人灭亡,4人重伤。这一变乱,反映了片区甚至全省的平安情势异常严肃。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煤矿平安工作,省安监局局善于2月5日亲身赶到组织召开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紧要大会,刘强市长亲身掌管,反响出了当时各级指导对煤矿平安工作的注重。这起变乱固然还在查询之中,但我们不难剖析这是一同严重平安责任变乱。变乱带给我们的是繁重的经验,我们必需触类旁通,从变乱中汲取深入经验。我们煤矿业主、企业矿级治理人员以及各级平安监管人员必需进一步加强做好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县政府监管责任。特殊是要想尽一切方法做好煤矿瓦斯和水害预防,果断遏制较大以上变乱发作。
二、增强办法,保证煤矿平安复工复产
一是严厉复工复产验收。各产煤乡镇人民县政府和县县政府相关部分必需严厉依照川南监察分局《关于印发2012年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前提和顺序指点意见的通知》和市安办《关于增强2012年春节时期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标准顺序、严厉规范,认真做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二是抓好证照、手续不齐矿井监管。针对我县局部煤矿证照及开工手续不齐和局部矿井生产建立进度迟缓的问题,相关产煤乡镇和安监、经商、国土等部分要拿出可行方案,切实增强这类矿井的治理。
三是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平安工作方针就是“治理、配备、培训”三偏重。培训长短常关键的一环,此次筠连垂纶台煤矿瓦斯爆炸变乱的一个主要经验就是由于良多工人不会运用自救器,在避灾进程中吸入过多的一氧化碳中毒灭亡,我县在此次复工前的工人培训中必然要抓好应急救援常识的培训,切实进步工人的防灾自救才能。四是高度注重瓦斯排放。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煤矿总工程师必需严厉依照相关顺序和要求向县安监局请求并由矿山救护队发展瓦斯排下班作,保证排放进程平安。
五是增强瓦斯监测监控。煤矿在恢复整改前必需完美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监测到位,监测系统不完美的矿井一概不得复工复产。
六是产煤乡镇人民县政府和安监、经商、国土等相关部分必需增强对煤矿的监管和日常放哨,催促煤矿严厉依照顺序复工复产,谨防单个煤矿未经方案审批,私自组织整改或恢复活产。
三、坚决决心,扎实推进煤矿平安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安监局要进一步明白驻矿安监人员的责任权益,进步工资待遇,增强绩效审核,加大对违规违纪的责任追查,保证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履责,二是县安监局对新引进专业技能人员要做好传帮带工作,使引进的人才尽快进入工作人物,要明白他们的工作工作和责任,充分发扬技能人才工作效能。
9.关于申请皂塘煤矿复产验收的报告 篇九
验收的报告
耒阳市煤炭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矿井主体责任意识,改善矿井基本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力争将矿井建设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为此,皂塘煤矿从今年启动整改以来一直把矿井复产当成矿井整改的重点工作,并成立了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人员对照《市煤炭局复产验收标准》对皂塘矿进行了全方位的整改;皂塘矿上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特请贵局对皂塘矿井进行复产验收。
兴田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
关于申请兴田煤业公司福兴煤矿复产
验收的报告
耒阳市煤炭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矿井主体责任意识,改善矿井基本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力争将矿井建设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为此,福兴煤矿从今年启动整改以来一直把矿井复产当成矿井整改的重点工作,并成立了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人员对照《市煤炭局复产验收标准》对福兴矿进行了全方位的整改;福兴矿已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特请贵局对福兴矿井进行复产验收。
兴田煤业有限公司
10.正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十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二0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正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正大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罗胜(实际控制人)、曾先树(矿长)
副组长:郑国林(工程师)、赵华禄(生产副矿长)、黄朝伟(安全副矿长)、刘宗强(机电副矿长)
成 员:罗伯钊、邓鲲、管富宏、甘继红。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罗胜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曾先树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郑国林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赵华禄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黄朝伟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罗伯钊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邓鲲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赵华禄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黄朝伟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正大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罗胜(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挽澜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罗胜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罗胜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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