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

2024-09-06

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通用8篇)

1.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 篇一

GS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员工贷款业务操作程序,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结合公司《贷款管理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及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特制定本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2章贷款顺序的划分

第2条公司贷款按先后顺序分为四个阶段:

1、贷款受理初审阶段;

2、贷前调查阶段;

三、贷款审批发放阶段;

四、贷后检查阶段。

第三章贷款受理初审阶段

第四条贷款受理初审阶段包括贷款项目初步接洽、贷款项目初步意见交换与贷款项目资料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录入与贷款项目资料移交等程序。

第五条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贷款意向性洽谈(原则上由贷款业务部客户经理与风险管理部业务员各1名或风险管理部客户经理和贷款业务部业务员各1名同时在场),如在场的客户经理与业务员均不同意该贷款项目,在贷款业务部经理知悉的情况下,该贷款项目结束,并将否决的基本

理由向总经理做简要汇报。如参与洽谈的客户经理与业务员均认为该贷款项目有可操作性,征得客户同意后,填写《约谈纪要》,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六条贷款业务部参与该贷款项目洽谈的客户经理(或业务员)将《约谈纪要》(含客户自述的基本资料与贷款基本资料)上报贷款业务部经理并做陈述汇报,如贷款业务部经理认为该贷款项目存在违反原则性事项不同意该项目,则此贷款项目结束;如贷款业务部经理认为该项目可行,则通知客户经理向该贷款项目客户收集相关资料,收集齐备的资料交由贷款业务部经理进行检查,不齐全的再由客户经理继续予以补充,直至确认收集齐全为止。

第七条贷款业务部经理确认所需要的该贷款项目资料已经收集完毕后,由贷款业务部负责该贷款项目的客户经理将该贷款项目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将所收集的资料移交至风险管理部。

第四章贷前调查阶段

第八条贷前调查阶段。包括资料复核、贷款客户填写贷款申请书、贷款项目现场调查、各部门根据掌握情况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等程序。

第九条 风险管理部对贷款业务部移交的贷款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退回贷款业务部进行补充或更正;特定条件下,风险管理部也可以自行接触客户索要相关资料。

第⑩条风险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贷款项目资料,确认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在确认核对的资料上签字。在与贷款业务部沟通后,由贷款业务部通知贷款客户正式填写贷款申请书。

第⑩1条风险管理部和贷款业务部根据各自部门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与人员,对贷款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正确运用“看、听、问、侦”的调查手段,全面、有效掌握借款人、担保人、所提供抵质押物的真实状况。

第⑩2条现场调查结束后,风险管理部将审核完毕的资料移交至贷款业务部。

第⑩三条贷款业务部撰写《贷款项目业务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撰写《贷款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保存至安全磁盘,待贷款项目审批时调阅。按经手项目的先后顺序填写并提交贷款审批呈报单。

第五章贷款审批发放阶段

第⑩四条贷款审批发放阶段。包括召集召开贷款审批会议、办理贷款项目中所需办理的相关辅助手续、与贷款客户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从合同、通知贷款客户办理借款手续、正式放款等程序。

第⑩五条贷款审批呈报单按顺序呈报至总经理处后,总经理择时安排召开贷款审批会议。

第⑩六条贷款项目在贷款审批会议中因违反原则性原因不能通过的或由总经理行使1票否决权的贷款项目,该项目到此结束;贷款项目因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我公司规定的,由贷款业务部对其资料补充后,再行上报审批会议。

第⑩七条贷款审批委员会通过的贷款项目,需要评估报告或估价协议以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的,风险管理部向贷款业务部索取客户资料并陪同客户办理,办理完毕后通知贷款业务部填写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应合同。

第⑩八条贷款业务部填写好贷款项目所需要的所有合同后,经贷款客户签字(盖章)后送至总经理处签署,签署完毕,由贷款业务部将所有合同移交至风险管理部进行复核。

第⑩九条风险管理部复核签署的所有合同后,陪同贷款客户办理相应的公证、登记手续。

第2⑩条风险管理部办理完毕公证、登记手续后,将客户资料移交至贷款业务部。

第2⑩1条 贷款业务部留存贷款档案所需用的相关合同后,将借款合同及其他合同、质物、抵押登记手续移交至综合财务部。

第2⑩2条综合财务部审查接收到的所有合同,及时将质物、抵押登记手续等视同现金妥善保管,无疑议的告知总经理,并提示贷款业务部通知贷款客户来公司办理借款手

续(签署借据)。

第2⑩三条客户签完借据后,由综合财务部经理送至总经理处签字,签字完毕,综合财务部放款。

第六章贷后检查阶段

第2⑩四条贷后检查阶段。公司贷款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及综合财务部按分工对贷款项目行使如下职权:

第2⑩五条贷款业务部职责:

1、对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需变更合同时,贷款业务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并对需要变更的贷款合同进行变更;

2、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收集全相关贷款变更和补充资料。

第2⑩六条风险管理部职责:

1、通过电话、约见和深入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贷款资金用途以及贷款人的经营情况;

2、通过电话、约见和深入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抵、质押物现状以及了解担保人现状;

三、通过电话、约见和深入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四、贷款本、息到期三日前以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按时还本或付息;

五、及时发送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合法的回执。

六、对贷款项目的跟踪检查情况,每半个月做1次书面报告。

第2⑩七条综合财务部职责:

1、及时对贷款利息进行计算复核;预测本月利息收入,并告知总经理。

2、会同风险管理部及时、准确计收贷款本息;

三、贷款本、息到期三日前以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按时还本或付息。

第七章附则

第2⑩八条本操作流程由贷款业务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2.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 篇二

(一) 基本理论

福利主义理论基于公民的权力, 是一种平等的福利权益观。在福利制度下, 所有公民相互之间不存在身份、等级和人群的不同, 也不会因此享有不平等的福利权益。当然, 西方工业化、现代化的文明基础和福利主义制度发展的道义基础是基督教民主文化的民主观、平等观以及生态平衡伦理等。基督教民主文化在社会保险上的发展可以说是西方政治民主的社会援助, 它的本质一面是追求社会公正。

(二) 模式典型

福利主义模式强调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扶贫功能, 必须服务于穷人中的最穷人。小额贷款公司的这种模式的代表是孟加拉乡村银行 (简称GB) 。运用联保方式代替抵押担保, 降低贷款人在资金方面的压力, 同时, 以自我管理和互相监督的小组平台的建立, 不仅能使贷款人互相学习, 也能够大大降低银行在管理运营方面的成本。同时, 孟加拉乡村银行运用的这种联保方式也被认为是小组贷款模式。主要面向贫困农民, 特别是向妇女提供存、贷款以及保险等综合业务。该模式实行的是贷前、贷中、贷后全程管理。

整个GB小额贷款公司的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即发放贷款机构和接受贷款机构。其中, 发放贷款机构分为总行、分行、支行、营业所在内的四级;接受贷款机构分为中心、小组、贷款人在内的三级。目前为止, GB共有1个总行, 12个分支行, 108个支行, 1195个营业所, 12万名员工。通过实现商业化运营, 该机构为6万个贷款人中心, 40万个贷款人小组, 312万贫农提供金融服务, 还款率超过98%。GB模式的核心是自愿原则下的团体贷款机制。2

1. GB的运作方式:

(1) 资金来源。成立初期资金由创办人自行注入。1984至1996年, 主要由国际社会和国际农业发展银行和基金组织提供资金。1996年开始, GB以自身市场化运作方式作为资金来源, 实现了自身的稳定发展。

(2) 客户群体。将农村贫困人口尤其是贫困女性作为主要对象。GB的创始人尤努斯认为, 女性在改变自己贫困状况方面比男性困难, 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3) 层级的组织结构。GB运行的基础是乡村中心和借款小组。设立之初, 借款小组由5个村民自愿组成, 乡村中心由6个小组构成。它的第二个层次由各地设在总行的下属机构即分行构成, 分行包括10-15个支行。GB的基层组织是支行, 它在财务上实现自运营, 同时管理120-150个乡村中心, 拥有2-3个培训员、6-7个工作人员、还有会计和经理各一名。

(4) 风险管理与监管机制。GB采用一些正规金融体系无法接受的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制度。GB起先是采用小组联保的方法制度, 如果一个成员有违约现象, 很可能导致小组内其他成员也发生违约现象, 即“风险扩散机制”。2000年左右, GB在总结过去经营的基础上, 提出并开发了“广义化推广模式”。和以往的管理制度不同, 该模式通过道德约束对小组成员进行监督, 小组成员之间不需要承担连坐的担保义务。

(5) 利息规定及其放贷与还款制度。GB的利率一般为20%左右, 是比较高的, 它由GB根据市场状况自行决定。小组贷款优先贷款给到小组内最贫穷的2个人, 然后再贷给另外的两个人, 最后是小组长, 这样的贷款次序就叫做“2+2+l”。

2. GB模式的主要特征:

(1) 贷款给穷人, 但不是与单个的贫穷农户发生直接的联系, 是与项目实施的基层中心和小组发生联系。一般情况下是一个中心由5到6个小组组成, 一个小组则由5人根据自愿原则组成。

(2) 提供比较小数额的短期贷款, 每年扶持。一般52周作为一年的贷款期, 第二周就要开始还贷, 根据每周偿还1/50的本金的原则, 在50周之内全部还清。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贷款的金额是1000元, 若借款人能够按照规定准时还本付息, 那么第二次就可贷款1500元, 以此类推, 一次最高可贷的金额是3000元, 连续的扶持直到脱贫。

(3) 贷款由小组内联保代替担保向个人自负过渡。贷款一般优先贷款给其中的两个成员, 进行两周的观察后再向另外的两个成员贷款, 完成后, 最后才贷款给到小组的组长, 即“二二一”顺序。每次的借款都必须有所有成员的保证或共同担保。

(4) 妇女作为小数额信贷的主要对象。这只是强调主要的牵头人是妇女, 当然, 不排除有男人参与的情况。

(5) 中心和小组会议的制度。一次中心会议约15天召开一次, 一次小组会议约7天召开一次, 进行收款的活动是会议召开的主要内容, 同时也要交流致富信息, 传播科技知识等。

(6) 可强制执行的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或抵押品不是基础, 而是“信任”。在这种商业模式下, GB银行贷款给穷人并不是没有利息的, 其利率甚至比一般的商业贷款还要高。如孟加拉国目前存在的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大约在15%左右, 乡村银行的最高贷款利率是20%。当然, 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贷款利息并非完全都是很高的, 如给乞丐的贷款利率就是零。

二、制度主义 (商业性) 模式

(一) 基本理论

制度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公平观, 它是一种基于制度主义分析的公平价值观。它组成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系统和运转良好的道德维度和基本的行为准则。直接主张制度主义的公平观就是规则的公平, 即对个体行为通过一些没有歧视的相关规则来加以约束, 这是在个人和他人自由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来实现的一种过程上的公平。没有歧视的原则或者主体平等的原则是公平最中心的原则。

通过没有歧视这项规则的约束来保证过程的公平, 并且结果公平必须在规则公平基础上发展起来。原因在于规则是强制性的, 并且制定规则的过程必须是公共选择过程。减小起点差异的目的是减小结果不平衡幅度。政府是缩小起点差异和实施结果公平的主体。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政策、社会福利政策、转移支付和税收政策等策略实现结果公平, 并缩小起点差异3。平等原则是统合公平的第一原则, 也就是说主体在特定范围内的没有歧视原则。

在对公平的保障方面, 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显然可能会忽视弱势群体, 它只能使社会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收敛于结果公平。因此, 赫波特·施皮戈尔伯 (Herbert Spiegel berg, 1944) 提出了补偿原则4, 在该原则中他认为, 社会应该更多的关注弱势群体, 实现真正的公平, 制定改善弱势群体的长远目标。

(二) 模式典型

制度主义模式, 也被称作是正规金融机构模式, 其主要强调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他们认为一个最好的小额信贷机构 (达到了财务上的可持续) 才是最能减缓贫困的机构, 因为只有可持续的项目才能被推广和覆盖更多的贫困人口。5这种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代表是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 (简称BRI) 。

BRI-UD主要采取的管理模式是:总部对央行和财政部负责, 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村银行。其基本经营单位是村银行, 实行独立核算, 通过贷款权力下放, 村银行拥有贷款的决定权, 即可进行自定的贷款规模、期限和具体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实行内部激励薪酬制度, 每年经营利润的10%分配给员工。贷款利率实行商业化, 同时, 通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流动服务等方式降低了运营成本, 确保了BRI-UD的可持续发展。

1. BRI的运作方式:

(1) 资金来源。BRI已经实现商业化经营。其经营资金既不需要政府拨款, 也不依赖于国际捐赠。BRI的主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即机构获得的收入;社会存款;到资金批发机构融入资金。

(2) 业务范围。BRI提供全面的金融业务, 在吸收社会存款和放贷的同时还为客户提供支付清算和外汇业务, 这和其他信贷机构是不相同的。其他小额信贷机构没有这么复杂的业务范围, 相对来说很单一, 它不提供外汇和支付清算服务。

(3) 贷款对象。BRI的贷款对象主要有农村人口、城郊和城市的中低收入水平群体以及年经营收入约为1万美元的小企业, 而不仅仅是针对贫困人口。商业贷款、营运资金贷款、房屋贷款、农业贷款等是其贷款的主要种类。

(4) 货款期限及利率。小额贷款的贷款金额通常不超过5000美元, 且最长贷款时间为1年。在实际中, 80%的乡村银行贷款时间都在3个月以内, 年利率通常都达到20%-40%。

(5) 还款方式。采用分期还款方式, 客户在贷款发放一个月后就需要分期还款, 通常的还款方式是按月偿还。银行对能够按时还款的借款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信贷员还为偏远的农村客户提供登门办理还款业务服务。

2. BRI模式的主要特征:

(1) 对村银行和其贷款储户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印尼, 农村银行是经营最基本的单位, 它采用独立核算模式。

(2) 增加盈余空间的另一方法就是通过采取鼓励储户储蓄的措施和增加存贷利润差的方法。在19世纪80年代印尼当地政府允许银行自己来确定利率。存款数额作为印尼银行存款利率的标准, 存入的数额大, 利息就高。并且对存款期限没有做明确规定, 可在任意时间提取金额, 利息也是每月根据储户账户上的最小余额来计算。

(3) 简单的报告体系和较低的贷款管理成本。借款人通常第一次贷款从申请到通过只需要7天左右, 以前合作过的客户的审批周期更短。

三、制度主义模式与福利主义模式的比较

制度主义模式与福利主义模式的根本性区别在于:

1.认为机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

2.商业性融资。

表1表示的是福利主义模式与制度主义模式的比较。

结论:国外小额贷款成功模式对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有借鉴意义, 但是中国国情和相关政策法规又决定了中国小额贷款的特殊性。中国城市乡村发展差距大, 不同发展模式对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借鉴意义。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对中国农村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汪三贵.中国的小额信贷[J].农业经济问题, 1998, 4.

[2]孔德蜻, 肖潇.求解中国商业性小额信贷发展模式[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 11.

[3]顾自案, 王伟宜.制度主义的公平观:一种“统合公平”[J],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6.

[4]赫波特.施皮戈尔伯.保卫人类的平等[J].哲学评论第2卷, 1944, 53.

[5]Hossain, M.:“Credit for alleviation of ruralpoverty:the Graeme Bank in Bangladesh”, Washing-ton, DC:IFPRI, 1988.

3.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 篇三

关键词:小贷公司 P2P 合作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经历了过去几年的高速发展,由于经营区域、融资限制等监管政策的制约,已逐步遇到瓶颈。小贷公司仅能向两家金融机构融资且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这大大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小额、分散是风险控制的原则理念,但由于传统思维和经营的惯性,大部分小贷公司的业务仍以大额信贷为主,风险较为集中,不良贷款的上升,直接影响了小贷公司的后续持续稳健经营。

另一方面,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未来互联网金融将会在金融市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之地已经成为共识。因此,小贷公司如何与P2P相结合成为了小贷公司经营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向。

一、P2P平台模式解析

P2P平台属于新兴事物,国内的P2P平台在学习国外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创新,摸索出多种模式,目前国内的大部分P2P平台的运营模式,可归结为以下的三种:纯线上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P2P平台很少采取单一模式运营,大部分的P2P平台都是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

纯线上模式是从国外引进的最传统的P2P模式,最典型的代表是拍拍贷。

运作模式:平台的建立者搭建网络平台,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网站仅充当交易平台。网络的平台直接撮合融资人和投资人实现资金的融通,平台本身不涉及担保、资金融通等作用。

审核方式:以线上审核为主,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扫描件或电子影像文件进行形式上审查。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内容与其申报的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收益来源:网站收益主要以成交服务费为主,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4%,其他费用为充值手续费和提现手续费。

不良贷款处理:方式一,根据逾期的天数,网站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逾期90天后,拍拍贷将所有资料,包括用户曝光信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的情况,借出人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程序或者找催收公司进行催收。拍拍贷将配合借出人提供法律咨询支持。方式二,平台专项拨款建立“风险备用金”,用于偿付投资人的投资损失,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100%本金保障。

纯线上平台是最直接、最纯粹的P2P模式,不参与借款交易,只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借款利率由双方根据资金市场竞合决定,拍拍贷设定最高的法定借款利率;拍拍贷仅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信息进行线上审查,并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只是对比各项资料,借款无抵押、无担保,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如果出现逾期或不良,拍拍贷整体原则是不承担本金和利息的补偿,完全由借出人自己承担;总体来看,拍拍贷适合于小额贷款,借出人承担的信用风险特别高,一旦出现逾期或者不良,只有依靠自身追款或承担损失,拍拍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通过P2P平台,在线下贩买债权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债权转售,但仍需在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典型代表:宜信。目前国内大部分的P2P平台采用此模式。其法律的基础是我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以宜信为案例对债权转让模式进行说明。

首先,宜信以个人借款的方式先借给借款人一百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但是却保护个人发放贷款,因此只能以个人形式进行贷款发放)

其次,发放个人贷款后,获得了一笔一百万一年期的债权,将这笔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

第三,这笔债权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销售难度大幅度降低。

最后,宜信主要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寻找贷款人和开发理财客户。

(三)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线上线下结合的平台模式是指通过搭建P2P平台,一方面通过线上的网络寻找投资人,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引入大量的小贷公司的融资需求,通过当地的小贷公司开展贷款人的寻找和风险的进行。典型代表有:有利网、爱投资网、人人聚财等。其模式是:

首先,P2P平台先与全国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推荐小额贷款项目。

其次,所有由小贷公司推荐的借款人的按时还本付息均由小贷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最后,P2P平台对借款人进行第二道详细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借款客户推荐给平台投资人。

在这个模式中,小额贷款公司不但为P2P平台推送小额贷款项目,还为P2P平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从P2P平台获得好处:一方面可以把自己手上的贷款人通过有利网推送给更多的投资人,完成大量的销售额;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P2P平台降低坏账率。

(四)P2P及第三方服务平台模式总结

如上文分析,目前P2P平台主要的流程可以大致划分为寻找贷款业务、风控体系及撮合交易,而这三个流程分别通过线上或线下开展,从而衍生出几种典型的P2P平台模式,汇总如表1所示。

二、小贷与P2P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鉴于国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严格监管,小贷公司在发展方面存在诸多的限制,与P2P平台的合作是未来可行的举措之一。其必要性包括:

第一,投资端:小额贷款的核心是小额、分散,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接小而散的融资客户群体,可以低成本、快速地获取大量的小额借款需求,促成产品标准化、流程化,提高处理速度,并通过大批量的客户来弥补单一金额较低的不足,以量取胜,使得物理网点负担可以大大减轻,从而使得面向小额、分散的转型变成可能。

第二,地域端:借助互联网,绕开区域机构限制,不用再受当地牌照资源的限制,使得跨区域经营变相实现,可以不再需要通过设立分支网点的方式扩展区域,以办事处或者其它形式保留小规模的业务尽职调查团队,可以实现全国区域内的业务覆盖。

第三,融资端:通过平台融资,民间资本力量庞大,积少成多,小贷公司不会再受制于资本金限制,可以通过担保、增信等措施,筹措利率较低的资本金,寻找可持续融资且利率较低资金,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小贷与P2P合作模式

(一)融资端合作模式

小贷公司与P2P平台在融资端的合作模式可以与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P2P平台合作。

首先,小贷公司先于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的P2P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其次,小贷公司利用自身对本地经济环境、行业现状较为熟悉,在利用本地的优势负责开拓客户与项目,并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并将符合风险偏好的项目储存在自身项目库中;最后,在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时,优先考虑使用自有资金的放款;而当自有资金不足时,可将项目推荐至P2P平台,由P2P平台推荐至网站投资人进行融资。这一合作模式下,小贷公司主要通过信贷管理费等收益,具体的收益分成需与合作平台进行洽谈。

(二)投资端合作模式

随着P2P平台的大量涌现,对于投资人的争抢也进入了白热化,一方面,部分P2P平台利用自身的大数据技术或对行业和客户的了解,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优质贷款客户,另一方面可利用自身的技术或基于对行业和客户了解开展风控。但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和推广力度不高,而投资人数和金额不足,其交易规模一直徘徊不前,无法高速扩张。

因此,产生了这样一种合作基础:利用P2P平台自身的大数据手段或对行业、客户的了解,P2P平台对小额分散的借款人进行审核后,将符合一定风控标准的资产包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整体转让给小贷公司或进行委托小贷公司贷款,由小贷公司进行对整个资产包和大额借贷进行二次的风控审核后,进行放贷。

考虑到风险可控,必须遵循收益与风险对称匹配的原则,债权包的转让不可由小贷公司完全承担风险,必须由对方承诺以第三方担保或风险保证金的方式承担,这样在不良贷款发生后,小贷公司享有优先偿还权,一定不良比例首先由P2P的保证金覆盖,双方可以依照一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利益共享。

四、结论

小贷公司由于监管政策及融资渠道的限制,导致其发展面临着瓶颈,另一方面以P2P为主的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通过与P2P平台开展合作是小贷公司转换经营模式,突破瓶颈的可行路径之一。可通过投资端进一步扩展客户,也可通过融资端的债权转让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小贷公司与P2P平台相结合同样具有风险,需要切合本地、本公司和各P2P平台的业务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的经营转型方向。

参考文献:

[1]郭卫东,李颖.网络借贷平台P2P模式探索[J]. 中国流通经济,2014(28):114—121

[2]孔非凡,江玲.我国P2P小额信贷模式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建议[J].经济管理论坛,2013(24):37—43

[3]黄莉娟.P2P网贷平台与小贷、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分析[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5(8):62—63

[4] 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1)

4.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浅析 篇四

【摘要】: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小额贷款业务的不断深入,许多小额贷款公司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拓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途径,创新融资模式也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存续发展下去的关键。文章从资金的类别不同,分别对债务性和权益性资金的融通模式进行分析评论,探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的创新与改进。

关键字:小额贷款;融资模式;权益性资本;债务性资本

一、债务融资模式

(一)向商业银行借款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当地的商业银行或是交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自身资本净额百分之五十的借款。然而,大部分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商业银行的借款数额所占比例较低,都远远没有达到50%的界限。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申请做出了严格地限制。一是,商业银行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对所借款项进行资产抵押或者质押;二是,商业银行在选择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信贷业务时,定制了较高的限制,只与那些曾与商业银行保持良好关系的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三是,宏观经济大形势驱使商业银行缩紧了信贷额度和比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向商业银行借款这一融资模式是目前我国采用的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信贷义务设立多层次的融资方案。对于那些信用水平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适当放宽融资比例。同时,商业银行不能一味盲目地向小额贷款公司转嫁不良的风险,对于应该承担的风险,商业银行应该适当加以承担,减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过度干预。

(二)私募债券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转让约定在固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被称为私募债券。私募债券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应用范围也仅仅集中在江浙一带、四川、山东等地。私募债券在我国尚不具规模。私募债券在很多方面都不完善,对于主体、规模、定价都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然而,私募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在社会上吸纳资金的一种方式,更具灵活性。通过私募债券来融通资金必将在未来成为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要的融资模式

我国的相关机构应该大力支持私募债券这种融资模式,在政策上,应该制定一些列促进和保障私募债券实施的相关政策;在实践中,允许地方性的交易市场进行小额贷款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融通。为私募债券这种融资模式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操作平台。

(三)同业资金拆借

同业资金拆借方式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与其同处一个地区或系统的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资金间的调配,促进资金短期内的额融通。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小额贷款融资途径,然而如果该地区的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那么处于同一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将同时面临不可避免的系统风险,将会造成整个一个大的经济区域的小额贷款都出现资金问题。为了避免同一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面临严重的融资风险,国家应该逐渐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同业资金拆借的区域限制,使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流畅地融通。

(四)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融资

信托公司在整个委托融资中起到一个“中间人”的作用。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获得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在期限结束后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的一种融资模式。信托融资是一种在小额贷款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转移信用资本的过程。这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一般较高,但相对应的风险也比较高。为了防控信托融资带来的风险,银监会已经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信托机构进行融资,然而,如能有效地控制并降低委托信托机构融资模式的风险,采用这种模式将一方面使得信托机构获得丰盈的收益,同时也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难题,实现双赢。

二、权益融资模式

(一)增资扩股

对于一些经营效益稳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国家允许其通过吸收新的股东或新的资金来源来追加自由资金,这种融资方式也称为增资扩股。这种融资模式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中被广泛采用,是目前小额贷款行业最主要的融资模式之一。

随着近几年资金缺乏的现象在小额贷款公司中十分普遍,资金已经成为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瓶颈。为此,国家也渐渐放宽了对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的条件。从时间上来看,将原有规定的开业满两年改为开业满一年,这意味着,只要是经营业绩良好的公司只要经营周期满一年,即可获得增资或扩股的机会[2]。从标准上来看,新的标准规定申请增资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百分之一以下,其公司在上一经营周期内的利润为正,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要低于百分之七十等等。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增资扩股方式较为灵活的特点,降低财务风险水平,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纳入更多的民间资本,可以有效地优化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会结构,提升公司的监督管理水平。然而,这种模式也不是完美的,由于民间资本融入企业,控制权严重的分散,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决策的执行能力。

(二)境外上市融资模式

由于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严格,小额贷款公司的自身规模和发展方式大多不符合境内新三板的上市条件,它们往往会选择在海外上市以获取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国际金融市场相较于我国,能够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更为规范、和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使其能够获得更为充足的后源资金。另外,在海外市场上市也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提高其公司治理结构,吸收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促进其自身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发展。

虽然海外上市给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然而由于制度差异等原因也同时给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3]。一方面,海外上市审批时间较长。一些公司需要花费几年的时间来准备海外金融市场所需的各类条件,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将要付出较大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海外上市审查环节十分繁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在海外发展迅速,已经形成成熟的体系,而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由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知识的相对匮乏,使得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海外上市的过程比较困难。小贷公司必须按照海外上市的内控披露制度进行调整,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我国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海外筹集资金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批。按照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如想要在国外融资,必须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回流资金进行审批。这就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海外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要承担一定的审批风险。

三、融资模式的创新

通过上面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可见,由于自身资金和规模的“先天不足”,合作商业银行毫无限制的转嫁风险加之宏观经济政策的“后天限制”,使得我国小贷发展举步维艰。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的融资难的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等相关管理机构加强对小贷公司制度和政策上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也应加强融资模式上的创新,寻找多元化、充足化的后续资金来源,以适应其自身经营业务的扩张发展。

(一)建立小额再贷款公司

应该鼓励当地政府或者有资金实力的公司成立小额再贷款公司,使之成为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中央银行”,以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来源的稳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定期向小额再贷款公司交定一定的“准备金”,作为小额再贷款公司的存款,来应对未来信贷资金缺乏的危险。小额再贷款公司作为小额贷款与社会资金的一座桥梁,使得社会资金与商业银行资金进入小额贷款公司更加迅速、流畅,保障了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的来源。另一方面,这种“中介”作用的小额贷款中的“银行”的存在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本在信息获取方面上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严重矛盾,分散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将向中小企业的贷款作为一项公司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方式的出现,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化“被动”为“主动”,将已贷出的资产所有权作为一项新的形式的证券资产,在证券市场是获得融资,这样一来,既盘活了信贷资产,又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建立P2P小额贷款业务

所谓P2P小额贷款主要指的是为个人向个人提供信贷的平台,依托网络,发挥中介的作用,建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贷款业务。这种融资模式有利于吸取大量社会上的闲置资金,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提供了十分多元化的渠道,同时P2P小额贷款模式额度较小,形式十分灵活,能够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5.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流程 篇五

第二步:贷款条件审核。市妇联组织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项目详细审查,做贷款人基础情况调查,报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项目确认意见及贷款资格审查意见;

第三步:担保联保确认。对城镇妇女贷款人,担保中心与财政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贷前调查,对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公司与借款人推荐的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与经办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对农村妇女实现联保,不经担保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报金融部门审核放贷。第四步:实地调查。每周三对借款人经营生产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第五步:召开审贷会。每双周五劳动保障部门、妇联组织与担保中心联合召开审贷会,由担保中心、银行信贷经办机构、财政、劳动保障、妇联组织负责人共同进行复核,共同签署意见;

第六步:发放贷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第七步:贴息。发放贷款后,妇联每半年进行一次贷后调查,掌握贷款人经营情况,银行每季度向担保中心提出贴息申请,担保中心审核后,报财政拨付。

6.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 篇六

第一步:借款申请人向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一份(依照范本填写,申请抬头必须为茶陵县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中心、茶陵县信用联社城关营业部。内容须说明借款人身份、借款理由、反担保人等信息,并亲笔签名),领取并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贷款金额与项目所需资金挂钩,原则上自有资金不低于40%;贷款用途只能填写用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其合伙经营实体的开办费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限定为微利项目,即除国家限制行业和暴力行业外的所有项目),并提供下列所需资料,劳动保障站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贷款项目可行性以及贷款人个人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意见)。

a、对借款人的身份予以确认(1,2000年以后退伍军人,查验退伍退役军人证。2,2000年以后毕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查验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3,2000年以后下岗职工,查验再就业优惠证。4,2008年后返乡创业农民,查验在外地就业合同或者缴纳社保记录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在外工作的有效证明。5,失地农民以移民局核定身份为准。);相应以上各类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在限定时间后办理方可受理。

b、审核各种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户口本;未

婚对象提供家庭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须符合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时间规定。);失地农民证明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军人复员证或优惠证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的个人信用证明(个人信用证明有问题的或者反担保人已为其他贷款做过担保的一票否决),借款申请人和反担保人的自有国土证和房产证“未作其他贷款抵押用途”);所有证件材料必须核对原件并复印两份。

c、签署是否推荐的意见。(必须对是否查验原件,项目是否可行,个人信用等情况作出书面意见,并签署劳动保障站负责人姓名加盖劳动保障站业务专用章)。

d,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由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于每月上旬送达县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中心。

e,劳动保障站须建立详细的申请人信息台帐,定期反馈贷款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以上工作将纳入劳动保障站年终考核指标。第二步:县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a、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五种对象),并查验个人信用报告; b、对各种资料进行复核;

c、联合信用社进行调查走访(核实信用度、查看经营场所、调查经营项目等情况),填写《创业型小额担保贷款调查表》一式两份,出示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评审项目意见书;

d、对反担保人(必须为财政统发中心发放工资的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员工)进行资格确认,提供反担保人的身份确认书和个

人信用报告,签订借款保证反担保合同书;

e、到茶陵县职业技术学校(25224046)进行报名,并参加7天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前提条件),要求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f、完成项目计划书的制作。

7.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与控制措施 篇七

关键词:小额信贷,贷款,风险

一、前言

长期以来, 个人和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不争的事实,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社会信用的薄弱, 小额贷款一直是困扰各方的难题。中小企业贷款对银行来说一直是块烫手的山芋, 小额贷款业务长期被商业银行不屑做或者中间又有繁杂的手续, 导致一些急需资金的企业与个人得不到贷款, 根据统计, 目前北京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的95%以上, 从业人数占到75%以上, 所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50%以上。但是由于银行对中小型民营、私营企业的信心度低, 信息不对称, 在风险评定和控制上比较困难;同时中小企业单笔贷款金额小, 银行投入产出率低, 导致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望而却步。同时又缺乏其他性质的融资机构解决这一需求, 往往造成了巨大机会损失和资源浪费。目前, 北京市场上涉足中小企业贷款的中资银行寥寥。只有北京银行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与发改委合作推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贷款项目, 但是也需要申请贷款的企业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与风险分析

(一)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小额信贷公司的定位很明确, 就是填补银行业务的空白。因为无论是从经验、人才还是服务能力, 小额信贷银行无法与正规的商业银行竞争, 只能作为商业银行有机补充部分。目前, 小额信贷银行发展迅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 我国小额信贷公司从2008年的不满500家已经迅速发展为2010的将近2700家, 而且这个数字仍在不断的增加。在可预见的未来, 小额信贷公司必将成为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为大量中小企业的发展输送血液。从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的模式看, 有多种形式, 例如东信小额贷款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 共同推出资金信托计划, 建设银行发出信托资金将近2亿元, 将其以信托的形式注入到东信小额信贷公司, 为小额信贷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这也是最常见的小额信贷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模式。除此之外, 国家开发银行也成为小额信贷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 从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数据看, 截止到2011年初, 国家开发银行总共向全国各地的小额信贷公司提供贷款将近140个亿, 涉及到的小额信贷公司将近300家。从小额信贷公司的客户构成来看, 小额信贷公司主要向一些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其中个体化占据半壁江山, 其他性质小规模企业占到一半。从小额信贷的贷款金额来看, 小额信贷每次发送信贷数量较少, 有将近一半不足1010万元, 这也和小额信贷客户为中小企业以及个体户有关。单笔金额超过50万的很少, 主要是50万元以下的客户, 占总贷款比例的80%左右。

(二) 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一产生就与风险联系在一起, 从国际上看也是如此, 2010年末, 在印度就发生震惊世界的小额信贷公司倒闭事件, 该事件还和大量自杀事件联系在一起, 吸引了全世界的注意。在印度由于小额信贷公司发展混乱, 加上政府监督管理不力, 造成很多小额信贷公司违规贷款, 缺乏对贷款风险的控制, 结果多人因为无法偿还贷款而选择自杀。该事件被当地政治人物利用, 将矛头指向管理混乱的小额信贷公司, 号召大家不要偿还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 即便有还款能力也不要偿还, 给小额信贷公司以压力, 最终造成大量小额信贷公司倒闭, 对印度的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冲击。可见, 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问题不容小觑, 值得我们注意。本文认为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身份制约。

小额信贷公司尽管从名义上算作金融机构, 但是并不被金融体系所认可。银监会在对小额信贷公司的定义中明确提到, 小额信贷公司是由社会自然人、法人等成立的, 经营小额信贷业务, 不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定义很明确的将小额信贷公司与一般的商业银行做了切割, 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导致小额信贷身份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目前仅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小额信贷款公司可能随时处于“非法”状态, 政府不会为该公司担保、“兜底”和“埋单”。小额信贷公司大部分资金属于自有资金, 以大股东注资补充为主。尽管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给予了小额信贷公司专为村镇的条件, 这个是给经营比较好的小额信贷公司一种身份上的承认, 规定说, 如果小额信贷公司经营时间达到三年以上, 而且不良贷款的比例控制在2%以下。同时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要达到130%, 就可以向银监会申请专为村镇银行, 成为金融体系中的一部分, 可以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但是这种限制归于严格, 对于广大中小信贷公司而言, 很少能满足这么严苛的条件, 而且按照规定, 小额信贷公司专为村镇银行后, 银行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要在小额信贷公司中占据大量股份, 专制后自然成为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对于其他对小额公司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而言, 这是难以接受的, 引起小额信贷公司股东的强烈反对。可以预见, 不会有超过5%的小额信贷机构能转为村镇银行。

2. 资金来源制约。

尽管银行会倡导商业银行为小额信贷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但是从现实情形看, 很多商业银行对此不感兴趣, 即便有的商业银行已经成立了所谓中小企业贷款中心, 但只是个摆设, 并没有真正的运作起来, 没有对小额信贷公司提供资金。而且限于当前的诸多政策制约, 小额信贷公司没有办法进入到金融市场去融资, 尽管小额信贷公司收取利息可以比大银行高出4倍, 但融资成本也成倍提高。由于小额信贷公司的身份限制, 对于大部分小贷公司而言, 吸收存款是不可能的, 其也不可能像正规银行那样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 造成小额信贷公司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资金问题还是需要自己另想办法。

3. 信贷额度大。

小额信贷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化等。银监会对小额信贷公司的定位也是为广大农民以及农业经济提供资金支持。所以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发放应该秉承小额、分散的原则, 例如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 50%以上的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 小额信贷公司以服务的客户数量而不是贷款数量取胜。但从调查看, 一些小额信贷公司在贷款额度上与商业银行接近, 大量的客户都是50万元以上贷款, 这就蕴含了极大的还款风险, 一旦还款不力, 大量资金将成为坏账, 无法收回。

4. 服务对象分散。

按照银行的经营逻辑, 小贷公司的客户都将会被看作“高风险”客户, 往往不被银行认可, 而小额信贷企业服务对象大多是中小企业, 由于服务对象的原因, 小贷企业的风险是无法被分散的。小贷公司普遍要求借款方提供房产抵押。但是房产抵押也是万无一失的。而且不论贷款人原先有多少套房产, 坏账时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 按照相关法规是不可以强制执行房产拍卖。

5. 内部管理问题。

银监部门迄今为止尚未介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小贷公司目前不是银行, 企业家拿出自己的钱去社会放贷, 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数量众多的小贷公司在几年之间遍布全国, 良莠不齐, 许多公司种种“放水”的模式经营, 现在90%以上的小贷公司根本没有相应的风险控制系统。大部分还是几个人几张椅子做几千万的业务, 没有系统的管理、投入, 没有权限分置, 没有稽核等设置。小贷公司薄弱的风险控制和粗放经营模式使得其内部监督管理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6. 违规经营。

很多小额信贷公司为了拓展业务, 往往进行违规经营, 有的贷款给一些濒临倒闭的企业, 对风险的控制不是以对方还款能力为依据, 而是等着企业倒闭, 然后小额信贷公司可以通过追债方式入股企业。有的小额信贷将公司当作典当行, 不考虑贷款人的额贷款用途, 也不考虑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只要有东西抵押, 就放款。有的小额信贷公司与银行之间进行暗箱操作, 当银行知道企业还款困难时, 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小额信贷公司, 小额信贷公司与还款企业解除, 促使其从小额信贷手中贷款, 小额信贷从银行获得资金, 这样的操作模式下, 银行的资金仅仅在银行账户间进行转账, 银行可以化解银行坏账, 企业向小额信贷公司支付高额利息, 这就蕴含着巨大经验风险。

三、完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 允许小额信贷公司增资扩股

小额贷款业务放款迅速、体制灵活、方式多样的优势, 正在成为传统金融“正规军”的有益补充, 在资金来源上, 建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适时出台政策允许部分发展态势好、资金运营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解决融资难, 突破发展瓶颈, 建议政府出面担保, 鼓励单个股东尽可能增加自有资本金, 可以通过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或资本市场去吸纳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捐赠资金入股增资。

(二) 加强对小额信贷的管理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同于一般企业。总体税负在30%左右。政府部门要出台利于金融信贷市场规范政策, 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与农村合作信用社、村镇银行一样的税收征管范围, 享受同等优惠待遇;适当减免自然人股东股份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以调动股东积极性。此外, 商业银行营业税是按营业收入扣除存款利息支出后按税率计算的, 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利息支出能否抵扣营业收入也予以明确。

总之, 对于广大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 其自身的生存发展将是最大的风险和问题, 解决小额信贷公司风险的责任首先在政府, 政府应该在政策倾斜以及税收优惠上给小额信贷公司以支持, 才能更好地促进其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金小青.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研究.特区经济, 2010-08-25.

[2]贾庆林.国外两种典型小额信贷模式的比较分析.特区经济, 2010-10-25.

[3]张玲.小额信贷监管的国际经验—以菲律宾为例.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科学经济社会, 2013-03-15.

8.小额贷款公司难解政策“乱结” 篇八

中国最早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都在2009年遇到了麻烦。

“2009年下半年,我们先是找了本地的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想拆借资金,被一句‘上面没政策’给拒绝了。后来去找大银行,人家压根看不起我们这点业务,说要给就给1亿、2亿,我们还不敢要。”山西省平遥县晋源泰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理侯正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因为缺乏后续资金,晋源泰的营业利润自2008以来,已经连续2年下滑。

进入2010年,“自2005年一直采用的营业模式,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侯正强说,“如今我们能做的就是勉强维持着,等新政策带来转机。”

同处平遥县的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在国内银行体系屡屡碰壁之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国外银行和基金的身上。“2009年开始,他们派了好几拨人来考察,现已开始正式注资谈判,这是目前我们唯一有希望引进的低成本资金,”日升隆副总经理陈文庆告诉本刊记者。

但问题是没有政策规定。“政府主管部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我们全都打报告了,但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批,只好也向上面请示,什么时候有结果谁都不知道。”

在民间金融业发达的温州,曾经风光无限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同样遭遇了转型村镇银行受阻、再融资受限、监管混乱、身分不清的问题。

“开始是指标少,申请的人太多,政府还要开常委会来决定指标究竟给谁,可到如今,温州的指标还没有用完,大批的民间金融业者,却跑到湖北去寻找机会。”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中国第一家”走上下坡路

晋源泰和日升隆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人民银行推行的全国最早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即由私人出资,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当时的贷款主要针对当地农户。

2005年12月,晋源泰以2000万元的资本金挂牌。到2008年4月30日,净利润已超过360万元。

2008年上半年,“当地银监会的负责人间我愿不愿意改成村镇银行,我就写了一个申请,但实际我是不愿意的,因为变成村镇银行,我就只剩10%的股份,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就不是我的了。”晋源泰董事长韩士恭此前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申请交上去之后杳无音信,反而让他感到庆幸。

按照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虽然韩士恭保住了控制权,但晋源泰却也在此时走上了下坡路。最重要的原因是只贷不存,导致后续资金不足。

一方面,“2008年,银行贷款利率下调了4次,我们也跟着调了4次,因为竞争太多了,我们的贷款利率本来就达不到银行标准的4倍”;另一方面,因为看不到转型为村镇银行的希望,股东不愿再投钱。“晋源泰就只能靠着2000多万的资金,维持着有钱则贷,贷完就歇的日子,利润一直在下滑,”侯正强说。

“2009年我们的利润率不到9%。”陈文庆说,同样的情况在日升隆也出现了。但侯正强告诉本刊记者,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最大的危机,还在于“灵活”的运作模式暴露出了巨大的硬伤。

“灵活”模式难敌成本压力

“灵活”的运作模式,一直是外界公认的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优点。

晋源泰的灵活之处在于,很多时候,申请贷款的农户没有任何抵押物,晋源泰的信贷员就通过自己在农村的亲戚、朋友来了解申请者的信誉和经济状况。“如果大家都说某人人品好,信用好,两个小时就可以让他把贷款领走。”贷款发放之后,信贷员还要对贷款者的生意提供帮助,甚至帮忙联系客户。

公务员担保也是晋源泰首创,即由当地公务员以自己的工资进行担保。“可到后来,申请贷款的人越来越多,公务员就那么几个,慢慢的,公务员也不愿意担保了,村委会担保、亲戚担保,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没有抵押,缺少擔保,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在了信贷员身上。结果就是,“一个信贷员对应着几百甚至上千个客户,每户只贷了几万甚至几千块,而每家情况都不一样,管理起来非常头疼。”侯正强说,直到此时,他才真正明白为什么遍布全国的银行体系,会留下这样一个空白。

“我们现在的客户,就是银行看不上,信用社不想搞的,资质不好的,才分流到我们这里。以前规模小还不觉得,现在才发现成本不能承受。”

按照经济学家茅于轼早前的说法,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行业很难实现盈利。因为小额贷款的额度小、风险大,占用人力多,最后就成了高成本。

陈文庆说,日升隆发明了信贷员风险共担机制,让信贷员交保证金,出现坏账就跟公司分担风险。但这也在放大信贷员的权力,“管理越来越依赖人而不是制度,跟银行的模式越离越远,规模越大,风险越高,银行也看到了,所以再电没有人找我们谈转型村镇银行的事了。”

当年就是因为效率过于分散、成本高企和管理困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才退出了农村市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目前农村的信用体系依然没有建立,个人、项目信用质量难以掌握的问题仍未解决,晋源泰和日升隆的尝试实际是失败了,这就是大银行冷淡对待小额贷款公司的真正原因。

温州“破冰”

与晋源泰和日升隆相比,在温州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因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所以管理成本和风险都小得多。

浙江开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是在2008年5月,开闸之初,“乐清市有一个名额,申报的企业却有30多家,据说最后市里还要开常委会来决定,这是前所未有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本刊记者。

“申报的人太多了,反而让政府紧张,因为国家的政策是谁审批谁负责,政府担心风险,只能层层加码,一级一级地把门槛抬高”,结果是,当年7月出台的《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应该是工商信用管理AAA级企业,而且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

注册资金也从国家规定的5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温州市又在此基础上,从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有的县市区甚至提高到2亿元额度。

“原本最具激情的担保、典当为主的民间金融人士全部被排除在外。再加上初期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并不顺利,所

以,按照原来的计划,温州16家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在2008年10月底前就应该全部开业,可直到2009年2月,正式开业的只有8家。有些企业干脆就退出了申请。”周德文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于是,温州放松了政策。

2009年8月,温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促进温州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增资扩股条件从一年放宽至半年,单次增资最高额度可达资本金的1倍。

除税费返还补助、财政补助激励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政策扶持外,为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成本,《意见》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从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低于资产净额50%的资金,利率原则上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采取为银行机构包收包放组合贷款,并承担贷款全部风险的形式,与银行机构联合发放组合贷款,以扩大融资数量。

年度考核评价达标、内控制度健全、不良贷款比例当年低于1%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还允许开展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新业务试点。

这再次激起了民间金融业“阳光化”的激情,尽管此时很多民间金融业者连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格都没有。

破冰政策的尴尬

但在周德文看来,直到今天,“破冰”却依然局限在政策层面。

所谓放开经营范围,其实并未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票据贴现,委托贷款这样的业务,都是高垄断性的,但小额贷款公司连金融机构都算不上,只是特殊的工商企业,谁会带你玩?”周德文说,“至于财税支持,也不是地方政府能决定的,牵涉到财税体系整体的改革,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有限。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想获得税费返还和财政补助,要经过层层审批,据我所知,到现在没有一家公司通过审批。”

这些其实都只是在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不到金融机构同等待遇情况下的权宜之计,没有改变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没有治本,也没有治标,”徐宁(化名)是温州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在2009年信心满满地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后,如今已经不愿再公开谈论这个行业。

温州当地媒体曾公布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显示:1亿元的注册资本金,按照全年90%的使用率计算,放款利率18%。,全年的利息收入为1944万元。扣去25%的所得税,5.56%营业税及附加,以及90万元的坏账准备金,税后利润为1294万元。只要股东分红为1分,那连公司的营业费用、人员工资都无从开支。

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实际操作的月息大概是2.6分到2.8分左右。

“说是找银行拆借资金,能保证微利,事实上,我们根本没资格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银行只愿意贷款给你,拿贷款的钱放贷,就只是给银行打工。”徐宁说,小额贷款公司一直被银行体系所排斥。例如,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務信息,但却不能从征信系统中获取其贷款客户的信用信息。

目前已经开业的温州小额贷款公司,大股东都是当地的大型企业,“最先是抱着抢占战略高地,为未来进入金额业试水的心态,但村镇银行的路现在看来还走不通,所以,企业就只能让小额贷款公司消极地维持现状,不肯轻易退出,也不会有多少积极性。”

温州地下钱庄“突围”

相比之下,温州的民间借贷却将迎来—个新的高潮。

“2009年,温州民间资本对外投资不利,又大量回流,预计2010年,温州民间借贷资金总量将达到800亿元,地下钱庄的长期借款月息只有1.2分到2.5分,短期借款月息则是3分到10分之间。”

目前,温州“地下资本”、“私人钱庄”占了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40%。

“但民间借贷终究还是想合法化,不久前,一批民间金融业者组团去湖北考察,在那里,有指标但是没钱。”周德文说。

“温州的民营资本总量大概在6000亿元左右,中小企业也有30多万家,最起码能够容纳1000家小额贷款公司。”周德文说,按照他的预计,2010年国家新增贷款量会减少很多,民间资本进入信贷领域将会受到更多的政策鼓励,“民间资金开始在温州以外寻找新的机会,对他们来说,小额贷款公司仍是成为‘银行家’的唯一跳板。”

但走出温州是否就能找到新的机遇,业者心里没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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