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年终会议

2024-09-28

振兴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年终会议(精选2篇)

1.振兴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年终会议 篇一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住宿安全责任书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

1、严禁在公寓使用明火(吸烟、蜡烛、火柴、打火机、蚊香等)、严禁在公寓使用违章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煮蛋器等电热器具)。

2、寝室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安装床帏,不准使用床头灯。

3、不准无故搬动、挪用公寓内配备的消防器材。第二部分:治安安全

1、不准私自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2、遵守公寓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需在会客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前台登记,确认领取会客牌后方可进入。

3、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如发现火情、盗情、陌生人,或其它可疑行为,有义务向公寓工作人员及时通报信息。

4、不允许在公寓内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不允许进行以促销、传教、煽动等为目的的一切口头、书面、音频、视频等形式的传播活动。第三部分:行为规范

1、按照中心指定公寓、指定寝室、指定床位住宿,不准私自调寝室和换床位。服从公寓的住宿调整及床位家具等设施的调换。

2、寝室内家具设备设施不准随意搬动、人为损坏,不准将自带的家具搬入公寓使用。

3、住宿期间不得拖欠宿费,宿费每次至少交满一个月。

4、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公寓内进行聚众饮酒、打牌、大声喧哗、在走廊长时间大声打电话及其它影响他人休息,干扰公寓秩序的行为。

5、寝室卫生要随时清理,公寓定期检查,要求桌面、地面、床面、台面无垃圾,空气清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每天24:00关大厅门后不允许外出,有特殊情况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导师、担保人联系公寓生活辅导员。

7、遵守公寓验证制度,出入携带住宿证、门禁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8、按照公寓中心工作流程规定,住宿期间,公寓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房间进行各项检查;办理退宿手续,确定离校后,公寓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房间进行卫生清理,请自行管理个人物品,房间内任何滞留物品,均被视为抛弃物进行清理。第四部分:违规处罚

1、《哈尔滨工业大学住宿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与以上规定同样适用,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学院、劝退、勒令清退处罚。

2、凡被劝退、勒令清退者,记录在案,不予重新申请公寓住宿。

3、因违反以上规定,对他人、公寓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违规者承担一切责任。

4、签订此责任书的短期住宿学生,住宿期限不超过一年,如需续住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如果学校方面有紧急或者临时工作安排,需要占用住宿房间,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短期住宿安排,住宿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计算。

住宿人(签字):

住宿时间: 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联系电话: 担保部门(院系):

签订时间:

总务处后勤集团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振兴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年终会议 篇二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暑假安排的总体部署和安全管理相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对学生公寓本专科、研究生假期实行集中住宿,狮子山校区采取相对集中住宿方式,成龙校区采取绝对集中住宿方式,未居住的学生公寓实行封楼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原则不留校居住,因特殊情况留校办理程序:

(一)狮子山校区

因为狮子山校区暑假期间毕业生公寓要住岗前培训的老师和对毕业生公寓进行维修,所以狮子山校区留校居住学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方式,由各学院对留校居住的学生进行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具体安排调整,并将学生住宿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信息于7月4日12:00前交学工部、研究生院工作部、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名单格式附后)

(二)成龙校区

1、成龙校区整个假期不回家留校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7月2日—7月3日(8:30-17:00)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领取《2014年暑假学生留校居住申请表》,7月7日8:30-17:00凭各学院审核的《2014年暑假学生留校居住申请表》到东苑办理点统一安排,并交纳100元公物押金,凭押金卡领取钥匙入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留校学生的住宿信息反馈给各学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工作部及保卫处。

2、因成龙校区已投入使用六年,食堂及浴室蒸汽管道已老化朽烂,无法正常供应蒸汽,学校将在暑假期间对东西苑浴室、食堂蒸汽管道及东西苑浴室开水房墙面和照明线路进行改造,改造期间食堂蒸汽、浴室、开水房将轮流开放,具体以施工时间提前通知为准,改造西苑时住在西苑的同学将到东苑打开水及洗浴,改造东苑时住在东苑的同学将到西苑打开水及洗浴,留校同学们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3、暑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公寓为2014届毕业生公寓,为保证2014级新生的入住,学校将在暑假期间对毕业生公寓进行现场施工维修,根据施工工期安排留校学生

会在集中住宿中途进行寝室调整,所有集中住宿留校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安排调寝、现场施工等工作。

二、假期留校居住学生管理办法

1、未居住的学生公寓实行封楼制度,学生在离校时检查无安全隐患后张贴“封条”,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启动,于7月8日12:00后暂停水电供应,8月26日恢复正常,学生返回必须检查无异常方可进入寝室;

2、作息时间:

学生公寓:早上7:00开门、开灯,晚上23:00关门、关灯,2014年8月26日恢复正常;

3、凡假期在校学生不得单独居住,并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服从管理,爱护公物和卫生环境,每晚22:00到值班室点到签字,特殊情况履行请销假制度,报学院值班老师签字同意,明确去向和回校具体时间,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及去处联系方式,分别在学院、公寓管理部门、保卫处值班室备案。

4、各学院负责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值班老师要深入学生公寓进行安全督察,了解学生的信息和动向。学校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职责,强化深入学生公寓开展各项工作的力度,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

5、学生可在8月26日返回原寝室居住,中途不得返回。

三、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假期提供免费寄存台式电脑主机等大件贵重物品服务,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小件贵重物品带离寝室妥善保管。寄存办理时间:7月4日9:00—16:00(成龙校区办理地点:东苑8幢,狮子山校区办理地点:男生院学习室),领取办理时间:9月1日9:00—16:00,办理地点请咨询各幢公寓值班室。

四、本通知适用于学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值班电话: 保卫处84761110(狮子山校区)、84480110(成龙校区)、公寓84760702(狮子山校区)、84481333(成龙校区)。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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