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024-09-0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篇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安监总局

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的汇报

化工事业部:

对于国务院及安监总局下发的有关法规文件,我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9月10日,我厂委派安全厂长和化工车间主任,参加了由市安监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宣贯学习班。学习结束后,由安全厂长谭福成组织全厂职工对新《条例》进行了贯彻学习。

2、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我厂现有工艺装置、设备虽然没有达到重大危险源标准,但我厂依然对粗苯生产系统、煤气储柜等危险源进行了全方位监控,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发布实施,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我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根据新《办法》,我厂已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相关手续,并邀请了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进驻我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目前,我厂正在积极筹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相关工作。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我厂生产的粗苯、煤气(CO)均在名录之内。今后,我厂将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本厂的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一矿焦化厂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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