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2024-09-12

水毁工程实施方案(精选11篇)

1.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一

水毁工程方案策划

前段时日两次强降雨,给我镇造成严重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全镇启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作。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组织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迅速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小灾靠自己、大灾靠集体,重灾政府帮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坚持科学重建、规划先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倒房户重建工作。

经县民政部门核实,截止目前为止,全镇倒房涉及7个村11户18间,其中全倒户2户6间,全镇损房户2户3间。全倒户重建实行镇主要领导和部门包保,其它倒房户实行村干包保,损房户由各户自行修复,确保入冬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所有受灾群众都有房住,温暖过冬。

(二)水毁基础设施恢复工作。

1、水利设施恢复。按照“谁受益、谁修复”、“先急后缓的原则。考虑到当前还是主汛期,不宜大规模兴修水利,小的.工程由村动员群众自行组织恢复;大的工程由水利部门制定方案,待汛期过后另行组织恢复;对影响安全度汛、危及群众生命的工程,镇防指要制定预案,抓紧排险;对严重影响农业用水的工程,各村要组织抢修,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安全饮水水毁工程向县领导小组汇报,争取项目尽快组织恢复。

2、交通设施恢复。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通组路由受益户自行抢修,通村路由村级组织抢修,乡道由镇组织抢修,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确保道路畅通、出行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减少更大损失。

(三)农业抗灾自救。

农业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成灾和绝收的田地提出补救补种等建设性意见,动员农户抓紧时间补栽补种大力发展晚秋生产,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农业保险部门要及时核实灾情,及时理赔,取信于民。

四、资金保障

1、镇下拨各村应急资金:重灾村龙井、资福、桃岭、后山、牌坊、斯桥各1万元,其它村各5000元。

2、整合项目资金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3、社会捐赠资金。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以上资金用于民房重建、基础设施应急工程、排险工程的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精心组织实施。技术部门要做好设计规划和实施方案,各村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3、积极争取项目。相关部门要从全镇的角度统筹考虑,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高防洪防灾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4、严格资金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

5、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抗洪救灾精神,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鼓舞和激励各级干部群众同心协力、自力更生、团结互助、自强不息,共同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

2.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二

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 是南水北调中线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 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唯一一座新建大型河川枢纽。其主要开发任务是灌溉和航运, 兼顾发电。兴隆水利枢纽坝址轴线总长2 830 m, 由泄水闸、船闸、电站厂房、鱼道及两岸滩地过流段等组成, 总库容4.85亿m3, 电站装机40MW, 船闸过船吨位1 000 t, 规划灌溉面积21.84万hm2。兴隆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2 162万m3, 土石方填筑 668万m3、混凝土68万m3、塑性混凝土防渗墙25万m2、钢筋制安27 812 t、金结制安1.22万t、深层搅拌桩68万延米。工程总投资30.5亿元。

2坝址区水文地质情况及洪水特征

2.1水文、气象条件

汉江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00~1 800 mm, 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匀, 5-10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80%, 7、8、9三个月占年降水量的40%~60%。兴隆水利枢纽坝址处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 037 mm, 历年年最大降水量为1 530 mm, 历年年最小降水量为659 mm, 降水主要集中在4-8月。

2.2地形地质条件

坝址区广泛分布第四系冲、洪积层, 下伏第三系古新统含粉沙质泥岩。覆盖层厚达60余m, 由人工堆积层、粉细沙层、沙壤土层、粉质黏土、淤泥质土、沙砾石层等组成。透水性强, 承载力较低, 河床地表土壤抗冲刷能力较小, 其中粉细沙层为轻微液化土。沙壤土层、粉质黏土、 (含泥) 粉细砂层厚15~32 m, 中间粒径d30为0.03~0.12 mm, 其粘粒含量约7.6%~14.7%, 颗粒不均匀, 不均匀系数Cu为10~30, 具弱~中等透水性 (渗透系数2.95×10-5~7.62×10-3 cm/s) 。

2.3洪水特征

兴隆水利枢纽位于丹江口大型水利枢纽下游, 其径流由丹江口调度下泄及丹江口至兴隆区间径流组成。枢纽设计、校核洪峰流量为1.94万m3/s。坝址施工设计洪水 (P=10%) 流量为1.56万m3/s。汉江洪水由暴雨产生, 洪水的时空分布与暴雨一致。夏秋季洪水分期明显是本流域洪水的最显著特征。沙洋水文站位于兴隆坝址上游24.5 km, 区间无支流汇入, 沙洋5-10月洪峰流量表见表1, 坝址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见表2。

3导流工程介绍

本工程采用分期导流方式。一期围右岸, 在围堰围护下, 进行右侧泄水闸、电站厂房及船闸等主体工程施工, 导流明渠及左岸高漫滩过流, 明渠通航, 左岸交通桥跨过导流明渠连接左右岸交通。二期采用土石坝体直接截断明渠, 进行过水土坝的施工, 由已完建的泄水闸泄流, 船闸通航。

3.1导流明渠

工程导流建筑物级别为4级, 一期围堰挡水标准、导流明渠泄水标准均为全年10%频率最大瞬时流量1.56万m3/s。导流明渠布置在河床左侧漫滩上。明渠右侧为土石纵向围堰, 左侧为汉江干堤, 渠底高程27.20 m, 宽350 m, 轴线全长 4 500 m。其中进口直线段长996.6 m;上游弯道半径为 1 050 m, 长641.4 m;渠身直线段长500 m;下游弯道半径为 1 050 m, 长595.6 m;出口直线段长1 266.4 m, 出口渠道向右侧主槽扩散, 扩散角2.5°。

按满足过流和通航要求确定, 低渠底宽为350 m, 渠底高程为27.2 m;右侧高渠宽45 m, 渠底高程为35 m;左侧高渠为河床原始漫滩, 最小底宽315 m, 渠底高程30.5~37.5 m。低渠进出口段连接右侧主河槽, 高渠进出口段连接左河床漫滩, 高低渠间连接边坡为1∶3。

导流明渠仅在右侧上游裹头附近采用了膜袋混凝土防护, 其他部位未设任何防护, 为预防洪水对左岸汉江大堤的破坏, 在坝轴线上下游500 m范围内对左岸汉江大堤采用雷诺护垫防护。根水工据模型试验经历2个洪水期运行后, 导流明渠左侧边坡将崩退70 m。

3.2围堰

围堰包括上游围堰、下游围堰和纵向围堰3部分, 土石围堰总长5 589.8 m。上游围堰堰顶高程42.5 m, 下游围堰堰顶高程42.0 m, 左侧纵向围堰顶高程42.5~42.0 m, 堰顶宽度均为10 m, 设计抗洪能力为10年一遇1.56万m3/s洪水, 相应水位为41.03 m。围堰布置为圈式全封闭形式, 基础防渗采用全截断式塑性混凝土防渗墙。防渗墙平均深度约60 m, 墙厚0.8 m。防渗墙施工平台以上围堰采用就近开采的粉质壤土等土料填筑, 防渗墙施工平台以上堰体采用复合土工膜心墙作为防渗加强措施。

4主汛期到来以前导流工程施工形象及运行维护情况

4.1导流明渠

导流明渠于2009年2月26日开工, 同年12月10日建成通水通航, 12月26日前导流明渠上游裹头段模袋混凝土防护施工完毕。导流明渠通水运行后由于河水的冲刷边坡已存在不同程度的坍塌, 明渠右侧岸坡部分由于完全是粉细砂构造最大崩岸已达15 m, 影响到了左纵围堰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围堰左纵与导流明渠接触部分部分进行干砌石护坡处理, 下游裹头采用模袋混凝土防护。防护工程于2010年6月完成。

另外为了连接左右岸交通, 左岸交通桥于2009年12月底建成通车, 由于导流明渠通水运行后底部存在冲刷, 导致桥墩桩基淘刷。2010年4月测量资料显示明渠底部最大冲深达7 m, 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交通桥运行的安全性;而局部的冲刷和泥沙的淤积也必然会影响到航道的改变, 从而引发航运的问题。2010年5-6月组织对交通桥上下游15 m范围内的导流明渠底部进行了抛石护底处理, 抛石高程不超过27.2 m。

4.2围堰

由于2010年1-6月阴雨天气较常年偏多, 给围堰填筑造成了很大困难, 尽管施工单位采取了很多措施, 但是仍然未能在主汛期到来以前全部达标完成。汛前围堰已完成了大部分主体施工, 高程达到41 m, 初步具备挡水能力。但是在上横围堰、左纵围堰、下横围堰各有大约100~300 m长的缺口未施工, 缺口部位高程在38 m左右;同时上下游裹头防护、围堰边坡防护、堰顶道路建设等方面还未完成, 对围堰的安全度汛造成了很大的隐患, 需要采取措施安全度汛。

52010年度工程防洪度汛及工程水毁原因分析及恢复方案

5.1工程过洪情况

自2010年入汛以来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历了3次较大洪水:

(1) 7月25日至8月7日, 洪水持续14 d, 最大洪峰流量为1.36万m3/s, 超过7月份10年一遇洪峰值, 相应水位为39.12 m。

(2) 8月26日至9月1日, 洪水持续7 d, 最大洪峰流量为0.996万m3/s, 相应水位为37.41 m。

(3) 9月8日至9月15日, 洪水持续8 d, 最大洪峰流量为1.01万m3/s, 相应水位为37.70 m。

5.2工程防汛抢险

由于在第一次洪水 (1.36万m3/s) 到来之时围堰存在3个缺口, 并且上横和下横围堰的防护都未施工, 故需采取临时性措施保障围堰能够抵御洪水。本工程主要采取了以下抢护措施:

(1) 对围堰缺口做临时子堤防护。

由于接到过洪通知到洪水到达施工河段只有2 d的时间, 对围堰3个缺口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已经是无法完成的, 故根据实际情况动员各参建单位分工协作、突击抢险, 在围堰的3个缺口处筑起了顶宽5 m高程40 m以上的子堤, 确保了围堰的整体抗洪能力。

(2) 对围堰迎水面边坡采取沙袋压彩条布临时防护。

根据设计要求, 围堰的迎水面必须采取雷诺护垫防护, 但是由于工期滞后, 在洪水到来前围堰的迎水面防护还未实施, 整个围堰处于“裸身”状态。为加强围堰防冲, 采取了沙袋压彩条布的临时防护措施。

(3) 对围堰上游裹头采取抛石及钢筋石笼防护。

上游裹头部位属于顶冲区, 承受的冲刷最严重, 我们集中了工地现场的防汛备料石对裹头进行了加强防护。在过洪期间发现防护的膜袋混凝土被大块的掀起冲走, 上游裹头的抛石也被冲走, 我们紧急加工了1 m3的钢筋石笼对裹头部位进行防护, 并续抛80 cm以上的大块石进行防护, 确保了上游裹头安全。

(4) 制定围堰充水预案。

为了预防超标准洪水和可能的围堰溃决事故, 防洪度汛领导小组召集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了会商, 决定在缺口1位置设立非常破口, 在围堰出现紧急情况时, 预先从破口处对基坑进行充水平压以减少围堰崩溃的损失。

(5) 加强对洪水观测和围堰的巡查工作。

组织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成的巡查队, 24 h不间断的巡查围堰、观测洪水, 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进行处理。

虽然围堰没能够按期达标完成, 但是由于采取的上述措施得当, 成功抵御了接近设计标准的洪水, 取得了抗洪抢险斗争的胜利, 成功避免了由于围堰过水带来的巨大损失。

5.3导流工程水毁情况

在第一次洪水冲刷以后, 对导流明渠进行测量, 通过对比发现:导流明渠左侧冲刷非常严重, 左岸边坡冲刷最小宽度为8.2 m, 最大宽度为54.5 m, 导流明渠下游左岸桥下600 m处原为弧形拐点, 因冲刷现已取直, 呈喇叭状;导流明渠底部冲刷也非常严重, 最深冲刷深度达20 m, 经测算导流明渠冲刷量达到344.8万m3;导流明渠靠右淤积严重, 右岸从桥上162 m处开始淤积, 逐渐向左岸淤积, 经测算导流明渠淤积了135.5万m3;同时, 由于导流明渠改变河道流向, 造成导流明渠出口位置部分耕地冲毁或淹没;洪水冲刷对交通桥运行产生了严重影响, 测量发现左岸交通桥15号、16号桥墩之间的通航孔底部高程已淤积到28~30.5 m, 9~14号桥墩被冲刷比较严重, 大部分冲深达10 m左右, 原先左岸8号、9号桥墩位于岸上, 由于崩岸使得两个桥墩也处于导流明渠中, 其中9号桥墩桩深41 m, 但冲深达18 m左右, 已严重影响到交通桥的通行安全;另外经过三次较大洪水冲刷, 上游裹头防护的模袋混凝土冲毁量达到1.47万m2, 左纵38.0 m的石渣堤部分垮塌。

5.4导流工程水毁原因分析

兴隆枢纽工程之所以在经历洪水时损毁较重, 主要是由于自然水流特性引起的。在流量5 500 m3/s以下时, 洪水沿修建的导流明渠通过, 水流较为平顺只对两岸产生比较轻微的冲刷, 但当流量大于这一数值时洪水开始通过滩地下泄, 随着流量增大、水位上升, 水流将滩地全部淹没, 整个流道和流态发生巨大变化, 上游来水沿原主河道直流冲击上游围堰, 在上游围堰受阻后形成横向水流通过上游裹头斜下向对导流明渠左岸产生顶冲, 然后再顺流而下对下游弯曲段产生冲刷, 并有部分洪水受阻后向下游右岸对冲对右岸产生冲刷, 导致水流激流区产生严重冲刷和崩岸;导流明渠上游裹头以下右岸部分则产生回流导致淤积产生 (见图1) 。这和初期的水工模型试验大致符合, 但是水毁的程度要严重得多。另外设计对裹头防护使用的模袋混凝土防护经过洪水对地基淘刷后没能塌陷对地基形成保护, 反而直接被洪水冲走, 导致大面积膜袋护岸损毁, 加剧了上游裹头部位防护的难度。

5.5导流工程恢复方案

洪水过后设计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提出以下几种恢复方案:

(1) 导流明渠部分区域抛石防护。

①对左纵围堰出现垮塌的石渣戗堤和模袋混凝土进行抛石防护。沿现有的垮塌边线按顶宽1 m, 边坡1∶1.75进行抛石防护 (见图2。由于洪水流向主要集中在导流明渠左岸, 明渠右岸属于淤积区, 左纵的干砌石防护就没有必要, 计划将左侧纵向围堰的堆石体进行部分拆除, 拆除料用于左纵围堰上游裹头的防冲保护, 合理调用资源减少成本投入。②将坝轴线上游200 m至坝轴线下游300 m的导流明渠左岸进行防护, 距离边线约35 m范围内抛填约1 m厚块石, 抛石粒径不小于40 cm (或重量不小于100 kg) 的块石不少于50%, 即按每延米35 m3进行施工。现通过对重点部位抛石防护可以加强导流明渠岸基稳定性, 避免继续崩岸。

(2) 明渠清淤。

将交通桥靠导流明渠右侧15~17号桥墩范围 (宽约80 m, 长约500 m) 的淤沙进行清淤疏浚, 清淤底高程不高于27.2 m, 清出的淤沙吹填到明渠13号桥墩左侧坝轴线上游50 m至下游500 m范围, 吹填后高程不高于27.2 m。此方案一方面可以改变导流明渠的河势, 尽量引导水流均衡下泄, 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清除的砂料对明渠靠左的冲刷严重的河床和交通桥桥墩进行防护, 减少抛石方量。

(3) 桥桩抛石防护, 部分桩基加固处理。

①对冲刷较严重的9~14号桥墩范围内的河床进行抛石防护处理, 抛石回填厚度9号、10号桥墩间平均厚度3 m, 11~14号桥墩间平均厚度2 m, 10号、11号桥墩间为渐变段, 抛石范围为交通桥轴线上下游各50 m。②对9号桥墩重点加固。由于在9号桥墩冲刷深度达到18 m, 导致桥墩承载力和稳定性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经探讨采取在9号桥墩每根桩周围增加3个直径为80 cm的旋喷桩的加固方案, 以增加桩的承载力;同时配合抛石防护以抗击洪水进一步冲刷。

6结语

(1) 通过汛期洪水水流特征观察发现本工程的水工模型试验状态和现实运行状态大致符合, 但是由于模型试验采用的区间范围有限, 上游河势水流对本工程的影响和水流对下游河势的影响未能进行研究, 由于水流边界条件的差异导致了试验结果符合性的偏离;另外模型试验采用粉煤灰替代粉细砂, 材料的差异性影响也导致了试验结果符合性的偏离。所以导流明渠的冲刷和淤积及对下游左右岸的影响都较模型试验要严重。

(2) 模袋混凝土防护在粉细沙地质区不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 在以后的设计中建议改为其他方式 (例如铰链沉排等) 。

(3) 导流明渠未进行整体防护, 特别是明渠左岸和底部未进行防护, 导致了河床下切和主流通道改变, 从而影响了交通桥和航道运行的安全, 虽然减少了明渠防护工程量, 但是导致了交通桥和航道维护费用的增加。

(4) 2010年度所采取的防洪度汛措施是得当的, 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本工程今后的防洪度汛工作奠定了基础。

摘要: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唯一一座新建大型河川枢纽。坝址区地质构造上部为30 m左右的粉细砂, 下部为30m左右的砾卵石, 底部为泥岩和砂岩, 覆盖层厚达60余m, 透水性强, 抗冲刷能力较低。本工程采用分期导流方式。一期围右岸, 在围堰围护下, 进行右侧泄水闸、电站厂房及船闸等主体工程施工, 导流明渠及左岸高漫滩过流, 明渠通航;二期采用土石坝体直接截断明渠, 进行过水土坝的施工, 由已完建的泄水闸泄流, 船闸通航。导流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本工程成败的关键, 阐述了导流工程投入运行情况和防洪度汛情况, 总结了防洪度汛经验、分析了导流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为导流工程设计、运行提供了参考意见。

关键词:兴隆水利枢纽,导流工程,防洪度汛

参考文献

3.道路水毁工程修复合同 篇三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在2012年夏秋季卫子村通村水泥路,通九、十组段出现大型垮方、坡体下沉,严重危胁和阻碍该辖区内群众的生产通行,经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采取项目支持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办法,修复挡坎,清除垮方,保证畅通,经甲方考评,拟将该段水毁修复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具体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为:

二、工程要求:清除垮方,按实际底子深底开挖基础,用C30标准浆砌石坎、顶部砂浆抹面、档坎里部土方回填、水沟砂浆衬砌。

三、初步工程量及单价:浆砌石坎300余方,按每方200元计价,水沟衬砌80余米,按每米40元计价,土方开挖500余方,按每方6元计价。

四、工程时限:为了确保道路尽快畅通,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之内完工。否则按每天总工程款的1%予以罚款,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本工程采取乙方先垫资进行修建,待工程完工后,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达标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另外部分在工程完工期满半年后付清,否则按银行贷款计息。

六、工程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4.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四

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乡农村公路设施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经济生产、群众生活正常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公路设施灾后修复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我乡党委、政府决定,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我乡农村公路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确保做到与全县灾后重建总体方案相衔接、与交通“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交通建设计划相衔接,进一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整合力量、加大投入,发扬交通人“不畏艰险、顽强拼搏、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水毁设施修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二、目标任务

在抢通各水毁路段的基础上,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水毁设施的修复工程,乡村级道路基本完成所有灾后修复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全面开工。全乡农村公路水毁(含路基缺损、路面毁坏、挡墙防护工程、涵洞、中小桥局部损毁等)修复重建,公路路 1

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农村公路基本实现通达、通畅,并全面恢复农村客运。

三、进度安排及责任主体

(一)实施步骤

1、尽快抢通。按照“三个确保”(确保通乡公路主动脉畅通,确保重点路段优先抢通,确保受灾严重的乡、村生命通道优先抢通)的原则,尽快打通救灾运输通道。

2、核实灾情。乡公路养护管理站成立核灾小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条收集水毁路线、桩号、类型、数量等基础资料,登记存档,建立受毁公路数据库,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并由分管负责的领导签字确认,实行责任包干。

3、确定修复方案。各村委会负责拟定本辖区内养护的水毁道路的修复方案。各村要认真研究分析水毁原因、机理,特别是要把毁坏严重的桥梁、涵洞及特殊路段作为重点,上报公路管理部门、由公路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科学论证,认真调查地形、水文、地质等资料,制定完整的修复方案,方案应做到科学合理、经济有效,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采用标准构件及标准跨径。方案应落实到每座受毁桥梁、涵洞等每个受灾点,明确实施计划,明确工期时限和具体的责任人。

4、加快工程设计。农村公路受毁桥梁、涵洞,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设计;一般水毁点由乡公路养护管理站确定修复方案,报县交通局备案,山体滑坡、大型挡土墙

等技术难度大的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邀请上级专家帮助论证修复方案。

5.组织工程实施。按照应急工程建设程序组织水毁工程施工。一般水毁工程按养护工程由各村直接组织施工,水毁桥梁、大型滑坡治理等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经县政府批准确定施工单位。施工队伍应严格履约,上足劳力、机械,逐个节点落实时限,确保修复工期。规范水毁工程建设工地、施工工艺、过程控制、施工机械和模板管理,提高水毁修复工程管理水平。

6.完善建档资料。水毁工程施工完成后,桥梁工程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大中桥修复工程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小桥涵由县交通局组织验收;其余水毁工程按养护工程由各乡镇验收确认。工程验收应将实施过程的设计文件、原始记录等同步验收移交,归档入库。

(二)落实责任主体

农村公路灾后重建按照现行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逐级细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本次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其中,在群养农村公路范围内的桥梁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乡、村道路及不在群养农村公路范围内的桥梁由乡、村负责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全乡农村公路修复重建工作。各村应成立公路修复

重建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小组,加强辖区内工程实施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每处水毁工程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提供技术支持。交通灾后重建提供技术服务,由乡公路养护管理站上报县交通部门,帮助核实灾情,协助确定修复方案,指导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协助解决技术难题。同时乡公路管理养护站要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援建单位争取技术力量支持,帮助解决农村公路灾后修复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积极筹措资金。出台配套政策和安排专项资金,并通过各种渠道落实县、乡各级配套资金,支持水毁修复实施。各村要根据辖区内管养线路的受灾情况,做好水毁资金的分配工作,并及时下拨。乡公路管理养护站并根据我乡灾后公路毁坏的实际、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确保灾后修复工程顺利完成。

(四)确保廉洁高效。要制定水毁专项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等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帐目清楚、专项核算,确保水毁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水毁资金,不得虚列水毁项目,侵占或套取水毁资金。加强物资设备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监督,确保灾后修复重建工作的廉洁高效。

XX乡人民政府

5.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五

成交结果公示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水利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已于2018年4月28日结束,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水利水毁修复工程

2、采购编号:ZQ2018-2036(XY20180473)

3、采购内容:建浆砌石挡墙约665米,其中燕窝村四队燕窝河河道水毁修复,建浆砌石挡墙约148米;河沿村曲家堡组门楼河河道水毁修复,建浆砌石挡墙约207米;狄家堡村曲堡桥雅河段水毁修复,建浆砌石挡墙约31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4、谈判小组成员:张俭龙、尚书、于霞

5、成交结果确定日期:2018年4月28日

6、成交单位和成交价

成交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元整(¥513000元)

成交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隆御豪庭小区第17幢1-2单元

7、采购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岫岩县前营镇前营村 联系人:黄威威 联系电话:***

8、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联系人: 王坤、刘国超

6.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六

工程建设资金的报告

近日来,我镇连降暴雨,特别是7月14日7时至7月15日7时的一场特大暴雨,24小时降雨量达到了177.7毫米,为全县之最,历史罕见。特大暴雨造成我镇山洪暴发,桥梁冲毁,内湖水位暴涨,水田淹没,房屋倒塌,乡村道路及水利设施毁损严重。尖峰村地处江边,又处菖湖水系,内涝严重,是此次受灾情况最为严重的村组之一。

“7.14”特大洪涝灾害使尖峰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遭受重创,从白牛石至尖峰村村委会通往黄富公路交叉口处公路设施损毁程度较为严重。一是1500米的路基被洪水和泥石流冲垮;二是部分水泥砼路面受洪水冲刷,面层崩裂路基裸露;三是桥梁、涵洞各一处垮塌,受洪水冲击严重受损,使排洪港道严重堵塞。

被毁路段是连接尖峰村与黄富公路的主要通道,影响本村及临近村落近2000人的出行,交通意义重大,桥梁涵洞毁损,导致500亩水田被淹,300亩旱

地被涝,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鉴于此,村“两委”认为修路建桥工作势在必行。此次重建预计总共需资金38万元,为此我村多方筹措资金,在各届爱心人土及上级部门领导的帮助下已筹得18万元,还恳请领导支持此番改善民生之举,帮忙解决20万元资金为盼!

妥否,请批示!

黄颡口镇尖峰村民委员会

7.公路水毁管理办法 篇七

(甘公省养[2004]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搞好我省省养公路水毁防治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水毁造成的公路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毁,是指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路基塌陷、防护、桥涵构造物冲毁等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路水毁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先保通、后抢修的原则。第四条 公路水毁按照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五个等级:(一)特大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三)中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四)小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五)一般水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 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水毁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公路总段(分局)负责辖区内公路水毁防治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水毁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边抢修、边上报(附照片或光盘),克服等、靠、要思想:

(一)大型及特大型水毁由总段组织;(二)中、小型水毁由公路段(养护处)组织;(三)一般水毁由养管站组织。

第七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大型及特大型水毁,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及时给当地政府汇报,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第八条 水毁中断交通时间,要求国道不超过24小时,省道不超过48小时,中断交通时,要及时上报公路局。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省养公路,其它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公路水毁预防

第十条 公路水毁预防的目的:改善与提高其抗灾能力,消除水毁隐患,为公路运输提供良好的通行条件。在加强全面养护的同时,对所辖路线的路基、防护、纵向排水、桥涵等设施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对不符合要求和存在水毁隐患的路段,有计划地分期进行改造,使其逐步提高路况质量与抗灾能力。

第十一条 水毁预防的工作内容:(一)掌握了解历史上本地区、本单位的气象及水文资料,收集分析水害规律及所辖不同路线、不同路段、不同设施对水害的一般承受能力和最大承受能力,为水毁预防积累有用的情报资料,建立必要的水毁技术档案。

(二)对公路水毁要做到全面预防、重点治理。每年汛前进行水毁预防的技术性检查,重点是:

1.河流上游堆积物、漂浮物的情况;

2.桥梁墩台、调治构造物、涵洞、引道、驳岸等防护建筑物的基础有否冲空或损坏; 3.桥下有无杂草、石块、泥沙堆积淤塞河道,主河床有无变迁;

4.路基纵向及横向排水系统,包括边沟、盲沟、跌水、急流槽等有无断裂或淤塞;涵洞流水是否通畅;

5.临河路基的河床冲刷情况以及傍河路段急流冲刷处有无淘空或下沉; 6.高填、深挖路段或地质不良路段的路基是否稳定,有无松裂、滑移或穿洞; 7.泥石流沟槽的分布与生成状态;

8.养管站房的基础有无淘空,墙体有无破裂倾斜,屋顶有无漏水。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认真的搜集积累当地水文水情和河床变形、地质及工程破坏资料。水毁多发处设立水尺,调查观测历年洪水位、冲刷深度等资料,为水毁防治和防护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三条 我省汛期时间一般为5月初至9月底。各养护单位要统筹安排,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做到“五查”即查责任落实、查方案制度、查物资储备、查通讯保障、查隐患消除。

水毁预防的关键是消除隐患,疏通并完善排水系统,提高公路和构造物的抗洪能力。雨季前要全面疏通边沟,清除桥涵淤积。对于构造物,尤其是驳岸、护坡的损坏要全部修补、加固和防护。对于河床冲刷,应本着需要和可能的原则选择最佳方案进行防护。防护工程原则上采用临时性防护,对能提高公路抗灾能力的防护工程,也可以和根治相结合,在资金可能的情况下,采用永久性防护。同时还要加强路政管理,避免人为性水毁的发生。

第十四条 各养护单位应建立雨中查路记录,认真落实雨中巡路防毁工作。发现路基穿孔、缺口、坍方、排水不畅等水毁隐患应及时排除,堵小洞防大害,并及时设立明显标志。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的水毁防汛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路水毁防治管理岗位办法,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制定紧急抢险预案,坚持24小时均有人值班。

第三章 公路水毁抢修

第十六条 水毁发生后,各公路总段(分局)立即启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修。第十七条 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一)应急组织领导和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抢险应急人员的组织和应急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三)公路水毁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度;(四)发生自然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第十八条 特大水毁发生后,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在20分钟内要进入指挥位置,根据上级救灾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命令,接受抢险任务,具体部署道路、桥梁的抢险、抢修工作,并立即启动抢修应急预案。

第四章 公路水毁治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组织实施时要做好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一)水毁工程设计由公路总段(分局)组织进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公路大中修工程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二)公路总段(分局)应依据《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和《桥涵构造物施工技术规范》等要求施工。

(四)工程监理应当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甘肃省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监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水毁抢修措施:

(一)组织人员调查落实水毁发生的时间、地点、路线、桩号及工程名称,水毁的工程数量及直接经济损失,车辆通阻情况及抢修期限,重大灾情同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汇报。

(二)在水毁路段两头设立警告、禁令、指示或指路标志,并在主标志下附设必要的辅助标志,说明前方被毁地点,工程及通阻情况。必要时,设立便道,便道的宽度不能低于四级公路标准,路基要稳定坚实,其上应铺设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砂砾或其它粒料改善土路面。

(三)根据水毁大小及性质,调集人员和物资、器材进行抢修。一方面加固设防,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采取措施,以减轻水害,防止水毁扩大,路政管理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路产的损失,负责维持车辆通行。

第二十一条 公路水毁抢修费,各单位应合理地安排和使用,本着“专款专用,保主保重”的原则,直接用于公路受灾的抢修,严禁挪用、挤占。

第二十二条 日常预防性养护和一般水毁费用由定额养护材料费中支出,省公路局原则上不予补助。

第五章 奖罚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路总段(分局)依据签订的合同或有关规定可对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设计单位予以奖罚。

第二十四条 对水毁抢修工程进度快、质量好的公路总段(分局),省公路局将在全省通报表扬并在年终检查综合评比时给以加分。

第二十五条 因施工原因发生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工程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补救,返工费用自负,追究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的责任,并对施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进行扣罚(扣罚金额为该工程损失费的1-3%)。

第二十六条 工程质量出现降等者,扣罚施工单位该项目10%的费用,并酌情扣罚施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200-2000元。

第二十七条 因擅自削减工程量,未完成计划任务时扣罚未完成数量的全部工程费。第二十八条 对于工作失职,导致隐患不处理或抢险不力而给国家造成损失者,除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外,并按损失的0.1%扣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因一般水毁未及时处治或日常养护不到位造成特大水毁损失的,省局不予补助费用,还要追究责任。

8.2016公路水毁修复合同书 篇八

公路水毁修复合同书

甲方:xxxx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2016年8月6日,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大部分村级公路严重受损,为了尽快修复所损坏公路防护工程,确保早日恢复畅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道路名称:工程数量及要求:工程总方量立方米。其中浆砌片石立方米,干砌片石立方米,总体要求:沿水边、沟边设计全浆砌石,岸高达6米以上的按设计跟脚以上2米浆砌石,其余均按干砌片石设计(具体附有设计量表)。工程价格:浆砌石单价元/立方米,干砌石元/立方米。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技术指导、规划设计。本着适度坚固的原则,浆砌干砌量度合理,确保工程牢固可靠。

2.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所有隐蔽工程必须事先丈量,施工线路、坡比度、浆比度符合设计要求。

3.负责工程质量,数量的验收,并完备各类工程资料。

(二)乙方责任

1.严格质量要求。所有砌方必须平顺、石料坚硬、采用汉江河沙,浆比达到C20以上混泥土的标准,座浆密度饱满,严禁超设计量施工。铺跟脚石前必须申请验基后方可施工,否则根基部分不予收方。2.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车辆运输、取石、砌岸、挖土石方等工程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在施工过程中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切发生等安全事故及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指导,按工期保质保量完成。

五、工程验收及资金兑付方式

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完工后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统计数据报镇政府。施工单位必须报送所有的结算票据,所有工程数量先有乙方垫资实施,待资金筹措到位后一次性兑付。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财务报账单位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9.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毁及对策 篇九

水泥混凝土路面受水的侵蚀,在综合因素及环境、气候等影响下基层失稳,产生病害.通过分析水毁原因,从设计、施工、养护三个环节提出防治办法.

作 者:陶坤  作者单位:鹤岗市公路管理处 刊 名:黑龙江交通科技 英文刊名:COMMUNICATION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EILONGJIANG 年,卷(期): 32(2) 分类号:U416.216 关键词:水泥混凝土路面   水毁   对策  

10.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十

资金的请示

ABC:

####年#月###日,###普降暴雨到特大暴雨,江河水位暴涨,造成####出现不同程度的灾情。####在这次####洪水中,道路塌方共有 ?处,其中多处大面积塌方,导致###出行受阻,安全隐患十分大。

洪水当日,已迅速组织人员请钩机进行抢修,对塌方路段进行清理开路,后续修复塌方道路资金预算共需#####元。为避免产生二次灾害,确保车辆及村民出入安全,请####尽快拨款抢修村道。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11.水毁工程实施方案 篇十一

水毁工程的经费请示

市人民政府:

井口村位于东源县北部山区,人口2114人,总户数415户,耕地面积1200多亩,是东源县及漳溪畲族乡的贫困村。今年入汛以来,我村遭受强降雨洪水袭击,因我村地处粤东北的东源县漳溪畲族乡,地理位置偏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房屋、农田、水利、公路、电力通讯等设施严重受损,据不完全统计共损坏堤防530多米,损坏灌溉设施31处,桥梁3座,陂头4座,水稻田730多亩,房屋20多间,多处堤防决口或出险,与往年同比明显偏高,暴露了我村水利设施防御能力低和防御经费等方面薄弱的软肋,为落实省、市、县防总的要求,我村组织干部、群众争分夺秒在发生险情的地方严防死守,并制定并落实排除隐患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水库、堤防,尤其是险工险段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确保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面对强降雨严重损坏水利设施,对当前农业恢复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及时抢修水毁水利设施是灾后恢复生产的关键,为有力保证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我村组织了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工作。立足于下半年防大洪、抗大灾,现因我村防御经费严重不足,为此,请求市委市政府给予资金支持拾万元,全面修复好我村水毁工程,以过硬的水利基础设施应对有可能随时发生的暴雨、洪水、强台风的极端灾害,为预防各项自然灾害的发生打下坚实基础。

特此呈函,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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