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2024-07-14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精选7篇)

1.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一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123”工程一、一畅,即保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门,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门必须按照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并明确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2、按照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推广设计应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技术的通知》要求,在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处设置逃生门锁系统。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二、两知,即单位员工知道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组织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一个单位员工做到“两知”。

三、三能,即单位员工具备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

在确保每一个员工具备引导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的基础上,实行火灾隐患自查全员负责制和逐级负责

制,单位的普通员工,防火巡查人员,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值班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都要具备查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二

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特点

当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 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比较大。在火灾发生时, 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害气体, 容易让人的心肺受损, 导致人员中毒、昏迷、窒息甚至死亡。有时, 在人员密集场所因人员疏散不及时, 还有可能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 给人员疏散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因为人员密集场所, 多为政治、经济、文化集中区域, 所以火灾一旦发生, 则会对大量物品, 建筑烧毁, 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原因

(1) 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安全出口是在人们在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当火灾发生时, 如果安全疏散通道过于拥挤, 不够用而导致人员无法逃生, 则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所以, 在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设置安全门。虽然有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门确实是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的, 但是往往在平时都只开通一个安全出口。[1]

(2) 内部材料使用不当。很多人员密集性的商业场所, 在进行装修时, 为了降低成本, 选择的装修材料耐火程度大多都不达标, 一旦出现火灾, 火势会迅速蔓延, 增加火灾面积, 烧毁更多的物品, 随着燃烧产生更多的浓烟和有害气体, 加剧了对人员生命财产的威胁。

(3) 建筑内缺乏消防设施。火灾发生时, 消防设施将会起到重要作用。但是, 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却多多少少的会出现一些问题:消防设施损毁、消防设施不足、消防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消防设施不符合人员密集场地的标准等。在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指示灯不够显眼, 应急照明等不同程度损坏, 在一点消防设备旁边没有操作说明, 这会让很多人不知道怎样正确的使用消防设备。

(4) 常闭式防火门不起作用。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常闭式防火门没有真正用到实处, 致使常闭式防火门, 在火灾发生时不能有效的对火源进行隔离。不少常闭式防火门内堆放有其他物品, 有的甚至防火门已损坏, 这无疑是在火灾发生时进行“火上浇油”。

(5) 电气设备使用不当。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不合理, 甚至一些商场和商家为了节约成本, 使用劣质电表、电线、保险丝、变压器等, 增加消防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本来用电量就比较大, 一些商家不规范用电, 超负荷用电, 对于电路的管理保护做的不到位, 都加大了消防隐患。

(6) 人们整体缺乏消防知识。很人多对消防安全认识不清, 不够重视, 同时也比较缺乏消防知识, 这让人们在平时生活中就缺乏消防安全的保障。当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 因缺乏消防知识, 人们不知道怎么使用消防器材、怎么安全的逃离火灾现场, 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伤亡。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所存在的问题

(1) 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发挥职能。在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部门, 似乎只有公安部门, 消防大队例行检查时, 才被动的配合进行一些消防宣传、消防演练、购买消防设备。一些主体部门快速追求经济指标、销售指标, 而忽视了消防培训、消防监督。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也未能把消防管理落到实处, 与消防部门缺乏密切的配合。

(2) 自主管理不到位。在人员密集场所, 主体单位、部门的消防观念和消防意识薄弱, 似乎消防监督检查就是消防部门的事儿, 致使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缺乏主动性。主体单位、部门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 漠视消防安全。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时, 繁衍了事, 不从根本去整改, 刻意隐藏一些消防隐患。因此, 在人员密集场所, 仍然存在很多消防隐患, 易引发火灾, 出现不可挽回的局面。

(3) 消防检查管理机构警力不足。现在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 大型商超、步行街、娱乐场所逐年增加, 人员密集场所增长速度太快, 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增长速度却跟不上节奏, 就会出现很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导致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缺失, 存在消防隐患。

4消防检查的内容规范

(1)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设置标准。疏散楼梯一般有四种:普通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普通楼梯间一般适用于24 m以下的建筑;封闭楼梯间一般是用于32 m以下的建筑;当建筑物室内疏散楼梯间不能够满足发生火灾时的疏散要求, 可以设置室外疏散楼梯间, 但是, 室外疏散楼梯间的楼梯要具备一定的耐火程度, 不能使用不放火材质搭建;防烟楼梯间一般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32 m的楼房。

(2) 安全出口的设置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的设置最低不能少于两个, 单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m2时, 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和防火门。歌舞厅、电影院、礼堂等地的安全出口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层公共建筑小于200 m2时, 应该设置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一般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小于60 cm, 对于高层建筑, 其安全出口的宽度至少为一米。对于防火区必须要有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

(3) 疏散走道的安全标准。发生火灾时, 疏散走道对于人员快速撤离火灾现场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对于人员密集场地的疏散走道也是有相关的标准的, 人员密集场地疏散走道的吊顶, 得使用非燃烧的耐火材料, 且疏散走道不宜过长, 不然, 疏散人员过多时, 可能会发生踩踏事故。疏散通道要宽敞明亮, 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排除烟雾的功能。

(4)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都应安置应急照明灯, 疏散楼梯、疏散通道都应将应急照明灯安置在墙壁上或者吊顶上面, 应急照明灯的材质需要耐火性强的非燃烧材料, 便于在火灾发生时, 对应急照明起到保护作用, 正常照明, 利于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疏散走道口和疏散楼梯口都应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该在疏散走道及道路拐角处都设置一些, 便于在火灾发生时给受困人员指明逃生方向。在人员密集场所, 室内任何一个地方距离最近的一个安全疏散通道的直线距离, 不能超过30 m。

5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策略

(1)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消防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执行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部门要起着宏观领导的作用, 对消防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公告。严格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的消防问题进行把关, 从源头进行彻查管理。消防人员要定期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检查做好记录, 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 可以正常使用。[2]

(2) 进一步明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 要给每一位消防人员划分监督任务, 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个人, 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

(3) 有重点的进行人员密集场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部门要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检查, 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紧急按钮、消防报警系统经行逐一排查;定期在人员密集场所举行消防安全宣讲, 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疏通安全通道, 对紧急照明灯逐一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备逐一排查, 发现过期、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对常闭式防火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增加安全出口的数量, 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部门联合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单位经常进行一些消防演练, 培养人们的消防意识, 让人们掌握消防逃生方法。以减少消防隐患, 减少在火灾事故中的伤亡和经济损失。

(4)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很多都是由电失火导致, 所以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不可忽视, 安排制定的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检修、记录、维护, 对一些老化电路要及时进行更换。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部门要立下严格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商户们要严格遵守。严禁私自拉扯电线,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三无电气设备, 其设备安装也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对于一些违章操作的, 要坚决拆除并处于罚款。管理人员要统一进行消防知识、消防安全培训, 培养消防意识, 有效地防止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的发生, 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5) 加强安全疏散系统。在火灾发生时, 由于疏散系统不完善, 疏散不及时, 就可能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对于人员疏散要讲究效率, 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并及时解决消防隐患。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 严禁在主体单位进行营业时, 对安全出口进行关闭、封锁。

(6) 增强全民消防意识。让人们同时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与火灾危害带来的严重性, 消防人员要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 把消防安全知识传递到基层群众。给人民群众展示一些火灾的案例, 从实例中对人民群众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让人们关注消防, 主动积极的参与到消防监督检查中去, 营造一个良好的家督管理氛围。

6结语

综上所述, 良好的预防和控制人员密集性场所的消防隐患, 人员密集性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必不可少。同时能够明确,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 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摘要:目前, 在我国很多人员密集场所, 在消防执法中都会出现警力不足的状况, 主体单位责任意识不强, 管理不够到位, 消防安全的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度大, 消防安全监管力较弱, 一旦发生火灾, 人员疏散工作很难开展,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损失较大, 大多数火灾案例都会出现群死群伤。该文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原因及所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对策。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探讨,内容规范

参考文献

[1]陶忠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 (14) :298.

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三

关键词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12-0205-01

1 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人员流动频繁,自防自救能力差。人员密集场所主要以进行消费娱乐为主。因此,消费人员流动性大,对场所不熟悉,消费者个人素质有高有低,一旦发生火灾,自救能力差。另一方面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变动性大,由于经济利润的大幅度下滑且难以盈利后,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会进行转手或更换管理层人员,进而对下层服务人员进行更换,这就造成对消防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难以贯彻落实到位,自防能力差。

2)场所位置设置不当,造成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附设在其它建筑内且没有独立的防火分区。酒吧、网吧、饭店等场所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分进行装修和改造,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附设在其它建筑内且没有独立的防火分区。如果发生火灾,则无法对火势进行有效的阻拦,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火灾的蔓延和发展。

3)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增加了场所火灾荷载和发生火灾危险性,火灾发生后蔓延速度快,并极易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硫化物等有毒烟雾,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

4)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为追求更好的现场效果,公众聚集场所内多使用各种灯光效果照明、大功率照明灯具、音响及空调用电设备,但是为节约成本,业主并没有按规定安装,并缺乏相应的散热、漏电保护等措施,一旦长时间使用,很容易造成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转,这将直接导致火灾的发生。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建立,内部管理混乱,消防意识淡薄,没有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未取得有效合法的上岗证件,没有对安全疏散预案进行有效的演练,不具备安全防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方法,在火灾发生时不能引导顾客逃生,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由于涉及投资成本以及营运管理费用,人员密集场所业主不肯在消防设施上做大量资金的投入,只有在开业前应付检查不得以才安装消防设施,并且对安装的消防设施质量不能做出保证。在营运期间没有专人保管,不维护、不保养、不检测,以致不能正常投入使用。一些娱乐性场所在营业时,以为防止场所物品丢失、安全出口无人使用等为借口,对安全出口上锁、阻塞,并且上锁之后钥匙无专人保管;缺乏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有疏散指示标志的由于缺少检测和保养造成无法正常工作,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因拥挤造成疏散困难,更有可能出现人员踩踏、出口堵塞,以致短时内无法逃离火场而造成人员伤亡。

2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预防对策

针对以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进而开展专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依据《消防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不能存在将就、差不多、边开业边补办手续等侥幸心理,杜绝“人情”合格、“关系”合格等违法行为。

2)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一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需要出具合法的书面材料证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经营单位内部应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必须公开,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制度以保证其履行相关职责。

3)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员工必须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熟知消防安全知识,能够正确有效的报警,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能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由专人专门负责,定期维护、检测。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并做好散热、漏电保护措施,对老化、不达标的电线、电器及时更换;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5)突出专项治理与坚持长效管理。一方面针对不同时期开展不同的专项治理,尤其是重大节日期间更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消除侥幸心理,将专项治理成果与年终考评挂钩。另一方面,要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将人员密集场所按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全部纳入重点单位管理范畴,分别落实,分级管理,做到监管权限明确,责任落实。

6)建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分口把关,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7)配齐消防器材设施,保证有效好用。按照相关规定标准配齐建筑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落实专人维护,定期检测,建立消防器材设施档案。

8)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员培训,实行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在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场所的全体员工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开展报道,播发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加大新闻曝光力度,警示市民,震慑违法违章行为。

9)督导经营单位内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狠抓整改,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内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日要开展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主要巡查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内容;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好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等,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正。同时要发挥社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抽样性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特别要重视夜间的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下发相应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工作,进一步改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责任,加强审批管理,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同时,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责任人及其员工应当重视防火安全,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再次,积极联系各级政府,争取到更多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社会面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排除消防工作中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各种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四

大满镇兰家寨小学

根据《甘州区教育局(未保办)转发关于印发张掖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专门召开安全校务会,研究此次专项行动,成立大满镇兰家寨小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刘 纪

副组长: 陈 虎、朱宗社

成 员: 周志峰、权金红、蒋玉玲、杨金瑛、蒋艳宁、将卫军、张愫婉、张丽君、郭剑英、盛德云

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确保教学楼、宿舍楼、校门、食堂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三、落实消防器材配备,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齐全。食堂、电脑室、实验室、教学楼、阅览室等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进行定期消防安全自查。

五、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制订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利用学校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广播系统、班队会及各班黑板报等途径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有效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能力。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能,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

5.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五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6.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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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管局制订的《广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工作中有关问题,请迳向省公安厅消防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广东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

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省公安厅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

领导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加大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

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省火灾四项数字占全国的

比例还很大,群死群伤火灾仍时有发生。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后人员无法逃生,死伤严重。

1997年以来我省发生的15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中,有三分

之一以上都是因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所造成。19

99年10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永发购销综合店和2002年6月24日

廉江市安铺镇小百乐美容院等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是

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的主要原因。因此,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专项治理,是当前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以及为

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规

定,决定于2003年7月至10月,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级公安、经贸、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会、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旅游等部

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活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广

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

80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充分发挥

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决整治人

员密集场所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

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

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由省消防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部署和落实,省监察厅、总

工会参加,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消防局承担。

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协调机制。

三、治理的目标、范围、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通过治理,促使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保持畅

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疏散设施按国家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

(二)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含50人,下同)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茶艺馆、沐足馆等公

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租住人数在50人以上的出租屋;

4.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5.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教学楼、实验楼,医院的

病房楼;

6.服装、玩具、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三)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或被占用,消

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 的,限期改正。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

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在高层建筑首层至三层以外属专

项治理范围第1项和设在高层建筑地下一、二层属专项治理范围第4项场所,未

在疏散通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

志的;其他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

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整改。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

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

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立即拆除。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由省公安厅消防局在《南方日报》发布开展人员密集 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对象适用有关消防法律、技术规范的

公告,公布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

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

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职责,集中精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当地主要新

闻媒体上对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时限进行公告,设立并公布举报

电话,使专项治理工作人人皆知,共同参与。

(二)自查自改阶段。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召开本辖区内各治理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单位按照本地公告的要求自查自改。自查自改结束后,学

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当地教育、卫生、民政等行

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公共娱乐场所要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书面报

告自查自改情况;属于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要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

查自改情况;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和出租屋业主应当向当地专项治理领

导机构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在9月中旬前牵头组织对

本地专项治理进行检查验收。

1.对存在专项治理第1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

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2.对存在专项治理第2项、第3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3.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

通道超长,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当地政

府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

4.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治理第4项第1款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有关

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5.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

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

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6.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

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7.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

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8.在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未按2002

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各市、县(区)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专项治

理工作进行总结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

9月下旬,省教育、卫生、文化、民政、旅游和工商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

本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专项治理走过场、措施不落实

等问题,并将督查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公安厅消防局和省安全生产

监管局。

(四)抽查监督阶段。10月中下旬省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人员密集场所专

项治理的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

(五)工作总结阶段。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

结,并将开展情况于10月15日前分别函告省公安厅消防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管

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正确认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

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发挥合力。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 的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经过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场所,属公共娱乐场

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吊销有关证照,属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由旅游管理部门取

消星级资格,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和养老院分别由当地教育、卫生和民

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理;监察部门要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共同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消防部门要

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在这次专项治理的基础

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保障消

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

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

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

意识。在专项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

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认真汲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 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

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大力加强经常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

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

7.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篇七

1 人员密集场所的概念及范围

公安部2006年10月25日颁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中,对人员密集场所概念的表述是:人员密集场所即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将人员密集场所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有:(1)宾馆、饭店等;(2)商场、市场、超市等;(3)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4)金融证券交易场所;(5)公共娱乐场所;(6)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7)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8)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9)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10)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2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内攻搜救必要性和危险性分析

2.1 内攻搜救必要性分析

火灾统计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养老敬老院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居高不下。例如,2009年2月1日福建拉丁酒吧重大火灾导致15人死亡、20人受伤;2010年11月5日吉林商业大厦火灾造成19人死亡。火灾案例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其具有人员被困众多、内部建筑环境复杂等特点,搜救队员需深入内部进行火情侦察,掌握内部人员被困和灾害现场的情况,同时展开内攻搜救被困人员,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2.2 内攻搜救危险性分析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中,内攻搜救是减少建筑火灾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方法。但是,内攻搜救行动要求消防员必须深入建筑内部搜救被困人员。因此,内攻搜救行动必然会伴随一定危险。据统计,1980-2009年,全国共有125名消防官兵在扑救火灾中牺牲,按照造成消防官兵牺牲的火灾事故类型,分布情况见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建筑坍塌、爆炸、爆燃或轰燃是造成消防官兵牺牲的主要原因,占72.95%。其中,建筑坍塌造成的牺牲人数最多,占总数的36.07%。

美国消防部门对1978-1999年的20年间消防员伤亡进行了统计,1990年以来在建筑火灾内部行动中死于烟雾吸入的87名消防队员,主要原因是:迷失方向和空气耗尽(29人);火势扩大,包括轰燃和回燃(23人);建筑倒塌(18人,其中10人死于楼板塌落)。因此,在建筑火灾内攻行动中,烟雾迷失方向、建筑倒塌以及由于轰燃、爆炸等因素造成火势扩大,这三大主要原因对消防员造成致命伤害,导致死亡率不断上升。

因此,综合国内外灭火救人实践,威胁消防员内攻搜救的危险因素包括:建筑火灾回燃、轰燃、烟气、爆炸和建筑倒塌等。

2.2.1 高温烟气危险

在火灾中,由燃烧或热解作用所产生的悬浮在大气中可见的固体、液体微粒及气相产物的混合物被称为烟气。其中,烟气的毒害性是发生火灾时引起搜救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因素。烟气的毒害性可归纳为:缺氧、毒害、尘害、高温。例如,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台址火灾,某指挥员在带领搜救小组搜救过程中因烟雾吸入性窒息牺牲,6名消防员不同程度受伤。此外,烟气具有减光性,使得建筑物内能见度大大降低,严重影响了内攻搜救小组行动视线。

2.2.2 爆炸危险

烟气爆炸是指通风不足时,火灾产生的未燃气体泄漏到着火房间相邻空间,与其中空气形成可燃性气体混合物,在火源作用下可能引起爆炸,烟气爆炸后果严重。建筑火灾这种特殊的火灾现象一旦发生,室内温度会骤然上升,会对消防员进行火灾扑救和火场搜救带来影响。例如,2008年1月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在内攻搜救过程中,由于建筑内部复杂且火场发生连续爆炸,造成3名消防官兵牺牲。因此,消防员进行内攻灭火和搜救时都会面临高温和爆炸的危险。

2.2.3 回燃和轰燃危险

回燃和轰燃是受限条件下建筑室内火灾两种特殊的现象。回燃是建筑火灾过程中的特殊火行为,并且当热解产物浓度达到一定数值时,回燃可以引发轰燃。轰燃是室内高温引起可燃物热分解,产生大量可燃气体,达到400~600℃时即发生全面和猛烈燃烧的现象,现场环境温度可瞬间达到700℃以上。在内攻搜救行动中,回燃和轰燃随时都会发生,一旦对这两种现象判断不准确,必然会对内攻搜救消防员的安全形成威胁。

2.2.4 着火建筑物坍塌危险

建筑坍塌事故是指由于火灾引发的建筑物、构筑物整体或局部倒塌的灾害。例如,2001年9月11日,美国纽约世贸大厦遭恐怖袭击后在火灾中先后倒塌,造成343名搜救消防队员、37名纽约港务警察和23名警官死亡;2010年2月12日,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因烟花摊位爆燃引发多栋建筑着火的事故中,内攻搜寻小组在第四次进入着火房间搜寻被困群众时,楼房突然坍塌,造成3名消防官兵牺牲。可以通过对火灾燃烧的状态、阶段和时间推算出火场可能的温度和对建筑的破坏程度,从而估计建筑坍塌的可能,避免因建筑物坍塌而造成伤亡。

3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内攻搜救技术方法分析

火场上搜寻被困人员的方法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仪器探测、主动呼喊、查看、听、摸、搜救犬搜索等。但在深入火场内部搜索被困人员时,需要有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方法,结合国内外建筑火灾内攻搜寻的技术,提出适合国内消防搜寻的技术方法。

3.1 定向搜寻方法概述

定向搜寻方法主要分为左手定向搜寻方法和右手定向搜寻方法。定向搜救方法主要是指在指挥员的位置(门口、门厅)确定以后,搜救队员进入房间,沿着左墙(右)墙行走,且始终保持墙的位置在人员左手(右手)边,用墙作为搜寻方向的起点。沿着左(右)墙面走2(几)步,然后转向房屋中间走2(几)步,用右手进行大面积搜索,然后回撤2(几)步回到左(右)手边墙,持续这样搜救直到完成整个房间搜救工作。

3.1.1 搜救小组人员结构及任务

定向搜寻方法搜救小组一般由3名消防员组成,其中1名指挥员、2名搜救队员,指挥员一般由消防队的干部或队长助理担任,搜救队员主要由攻坚组的队员担任,在进入房间之前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安全绳和保护绳等装备。指挥员的任务:必须记住搜救小组进入和与之相关的出口,一旦搜救开始,指挥员位置要保持在门口或门厅。在搜救小组实施搜救工作期间,指挥员可以做如下工作:通过通信手段始终和搜救队员保持联系;始终提醒自己“搜救小组的安全撤退方法”;始终观察火灾条件改变情况(烟或热量、建筑结构坍塌的迹象等);倾听火或人的声音,并且要和在同一楼层的其他阶段搜救小组以及指挥部保持联系。搜救队员的任务:一是全力搜救任何可能的幸存者;二是搜救过程中的自我保护;三是和指挥员时刻保持联系。

3.1.2 定向搜救方法行动方案

左手定向搜救方法:搜救队员进入一个房间,靠左墙边走;其左手或左肩应当大部分时间和其左边的墙面保持接触;沿着墙行走2(几)步,然后转向房屋中间行走2(几)步(如图2所示),用其右手大面积搜寻,然后回撤2(几)步回到墙边,像这样搜寻房间一圈直到走到门口完成整个房间的搜寻。如果房间看起来比较大,搜救队员可以向前多走几步,可以增加到3或4步。如果在某一个时刻搜救队员必须急速撤出,应当回撤到墙边,向前行走并一直保持其右手或右肩沿着墙,回撤到门的位置,无论搜救队员转向离墙多远的位置,只要清楚墙的数量,并且保持时刻和墙面接触,最终可以回到门的位置。

行动方案需要考虑的因素:

(1)在搜救阶段,指挥者和搜救队员必须始终保持信息通畅。这种相互作用不仅让指挥员始终知道搜救队员的位置,而且能够指挥搜救队员实施快速搜救。

(2)搜救方向必须确定(左手或右手方向)。当实施左手定向搜救时,搜救队员必须明确墙在自己左手边,以便在特殊的房间能够知道相关出口方向。

(3)房间有多少面墙需要明确,一般居民建筑房间都有4或5面墙。

3.1.3 定向搜救方法的优点

在搜救过程中,指挥员此时既是搜救阶段指挥员又是安全员,能够时刻和搜救队员保持联系,不间断指挥搜救,并且可以观察搜救区域险情的情况,明确如何快速撤出的路径,并确保搜救小组生命安全。同时,搜救队员按照定向搜救方案,不仅能够搜救任何可能被困区域的遇险者,而且能够实现现场安全保护,确保不会在浓烟环境中迷失方向。

4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内攻搜救战术方法分析

4.1 搜救与控火同时进行

条件:火灾燃烧面积小,遇险人员数量少,且受火势威胁的程度较轻,火势发展缓慢,到场的消防灭火救援力量充足。指挥员应该在组织内攻搜救小组搜救被困人员的同时,指挥火灾扑救。

力量部署:一是组织搜救小组,指派有经验的消防员带队,针对人员被困的部位,从不同角度、楼层,利用各种救生器材,在水枪手的掩护下,采取定向搜救的方法,实施人员搜救行动;二是在实施人员搜救行动的同时,根据火势发展的方向,在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的条件下,在着火楼层和着火楼层的上层、下层的有利部位设置水枪阵地,堵截火势发展,围歼火灾。例如,2000年4月6日,山东省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特大火灾,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指挥员根据火情果断决策,采取救人灭火同步进行、重点救人的战术原则,快速形成3个作战小组,其中一个内攻搜救小组、一个外部救人小组、一个内部疏散小组。在水枪掩护下,战斗员佩戴空气呼吸器、隔热服,实施近战强攻,深入房间搜寻被困人员,先后将18名人员搜救出来,既保证了搜救队员的安全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被困人员的伤亡。

4.2 先搜救后控火

条件:火灾燃烧面积趋于快速发展状态,遇险人员受火势威胁的程度严重,营救通道被火切断或有可能被火切断,到场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不足以同时实施灭火与救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要集中搜救工作,随后进行灭火。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出水枪掩护救人,无论是在人们直接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还是从火灾有可能蔓延的地方,救人都是第一要务。

力量部署:组织若干人员搜救小组,由有经验的干部或消防员带队,在水枪手的掩护下,建立安全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开辟人员避难安全区,全力实施人员搜寻和救助行动。一般情况下,利用各种举高消防车从场所建筑的外部营救遇险人员最为安全。由内部通道进行人员疏散时,有条件的战斗单位,应让救援人员将准备好的人员逃生面具带入火场,在发现遇险人员时给他们戴上,以减小遇险人员的心理恐慌,提高人员疏散的安全程度。1999年8月20日,自贡市及时钟表眼镜公司火灾,消防部队到场时,大火已经封住大楼内唯一通道,经侦察,二、三、四层的录像厅、茶坊、卡拉OK厅内有被困人员,火场指挥员果断下令,立即组织特勤队员身着隔火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在水枪的掩护下,冒着冲天大火,用挂钩梯强行进入着火层开展搜救,从熊熊大火中解救出11名被困人员,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

4.3 先控火后搜救

条件:到达火场的人力物力充足,被困人员生命没有受到直接威胁,而指挥员又确信投入在火灾蔓延通道上的水枪能很快扑灭火灾,人们的安全有保证;或是场所建筑的燃烧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建筑内所有人员通道都被烟火封锁,发展的火势已接近遇险人员被困的部位,大部遇险人员面临严重的火势威胁,第一到场的消防力量明显不足。

力量部署:根据到场的人员力量,组织几个精干搜救小组,由有经验的干部亲自带队,利用举高消防车由外部深入火场内部接近被困人员的着火楼层,利用内部消火栓或建立外部供水线路,全力控制发展的火势,减小火势对遇险人员的威胁,等待增援力量实施救人行动。例如,2000年12月25日的洛阳东都商厦特大火灾,消防队到达现场时,火势达到猛烈发展阶段,大量夹带着火焰的高温有毒浓烟从楼梯间向上翻卷,人员无法靠近;同时,人员进攻途径少,只能在消灭外部火灾、清除障碍、强行破拆后,方可深入进攻搜救,指挥部根据火灾实际情况迅速确立了“集中力量,采取一切措施救人,消灭通道附近和影响救人的火势,为救人创造条件”的指导思想,最终救出106名被困人员。

5 结束语

笔者以当前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伤亡严峻形势、消防部队内攻搜救方案不系统和全国消防部队攻坚组建设为背景,着眼建筑火灾内攻搜救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结合建筑火灾扑救内攻理论和国内外火灾统计资料数据,对内攻搜救必要性和危险性进行分析;综合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内攻搜救技战术方法,较为深入地对内攻定向搜救技术方法、小组定向搜救方法和火灾情况下搜救战术方法进行研究。

摘要:内攻搜救是指搜救小组进入着火建筑内部运用消防装备、搜寻和救助技战术方法,将火场上遇险人员搜寻到、解救至安全区域,或通过改善受困人员生存环境避免伤亡发生的战斗行动。首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概念和范围进行界定,分析了内攻搜救必要性和危险性,最后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消防内攻搜救技术方法,重点研究了定向搜救技术方法以及火灾情况下的搜救战术方法。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内攻搜救,灭火救援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2007[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2]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3]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2009[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4]金京涛,刘建国.消防官兵灭火战斗牺牲情况分析及其对策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4):204-208.

[5]孙伯春.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应战能力——关于消防指战员在灭火抢险救援中自我防护问题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2):18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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