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2024-09-13

安全生产管理范本(通用7篇)

1.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篇一

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以生产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专职安全员、各部门、各专业班组长为组员的安全文明生产及消防领导小组,在本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姚

副组长: 施林忠

员: 朱广岩 王龙省 郝灿 陈龙 杨承玉 李均标 袁广杰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切实执行。

2、定期组织各个生产工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3、不定期组织生产厂区及宿舍区的安全、防火检查。

4、负责项目劳保用品、防护设施、用具计划的审批。

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根据“微山三利特不锈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实施奖罚。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对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网络管理。

二、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安全运行管理水平,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保障公司生产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指导思想

以党的依法治国为指导,达到“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严格管理、严格培训的原则,强化基础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全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2、安全质量运行目标

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确保全安全生产的目标,力争做到“八不一无”,即: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烧(烫)伤事故; 3)不发生重大气体泄漏事故;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不发生重大检修机械设备事故;

6)不发生重大误操作事故;7)不发生重大设备故障事故; 8)不发生被盗事故;9)无食物中毒事故。

3、工作措施

(一)强化员工安全意思教育,以零事故为目标,每月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意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员中树立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树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检查落实、凡事考核奖惩的理念。

(二)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采取多样的教育方式,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规章制度;开展基础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相关知识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强化员工日常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全员素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地保证。各车间每年不少于一次技术考试,对不合格员工加强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从严管理强化落实

①公司安全办主任及各车间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车间负责人是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教育负全面责任,班前班后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和责任落实。

②建立健全并落实各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实行三级控制,具体为:员工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公司的联保措施;实行“评优找差”、“重奖重罚”、责任追究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加强安全检查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①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队伍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半月检查一次;进入生产区域、了解安全状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公司内部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

②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分时段、错时制”的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实现“无盲点、无盲区、无空挡、无缝隙”安全管理;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监督检查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罚款,并当场予以纠正,督促整改,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遏制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把公司的安全工作做好。为加强安全质量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组长具体协调安全工作;

①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协调、考核评比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②处理协调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状况,监督公司对计划的执行状况,监督劳动用品、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③参加并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各车间主任及部门领导要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细致的抓好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防止走形式主义,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坚持每周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结合本部门的生产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发动全体员工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而努力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责任制是我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生产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组组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因素,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调查,认真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2、每天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指令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好每周一次的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做好检查记录,认真收集资料,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5、发生事故或未逐事故,应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统计分析调查报告。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材料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生产用的材料、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劳保用品。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有权柜绝违章指挥。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特别要加强生产高峰、雨季、暑季、夜间生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教育。

2、凡新工人进公司时,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能上岗。

3、车间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班组每周开一次安全活动例会,并做到班组天天有安全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车间每月检查一次。

4、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新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岗位,必须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教育。

5、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雪雨季时要抓好气候性安全教育。

6、车间每月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工作分配,制度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7、凡是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劳动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车间除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月要进行1-2次检查,班组至少每周应检查一次。

2、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和验评工作。

3、安全检查必须由负责组织检查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派人参加。

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查制度: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是否齐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查管理:查安全管理目标,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查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查隐患:查生产现场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生产情况。

5)查事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5、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接到通知后,由其主要负责人受理,积极认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登记、检查、销案、反馈制度。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并组织实施。

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a)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b)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c)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厂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3、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厂部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厂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厂部、安全员、车间主任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5、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6、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7、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制氧厂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厂部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厂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厂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

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厂部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本公司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事故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事故调查。

调查组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飞速,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有关人员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事故单位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事故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包括事故现场检查记录、旁证材料、影像资料、技术鉴定、化验分析材料、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凡属责任事故,均要追究责任。

2、事故责任者的认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对照本公司安全责任制进行分析,一起事故涉及各方面责任时,则分清主次轻重,分别予以追究。

3、凡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罚示或处分。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部门员工轻伤或重伤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包括安全员、班组长)扣发资金、罚款和处分;

(1)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员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操作规程;(2)违章指挥,强迫职工违章作业;

(3)设备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

(4)对已发现的隐患既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又不上报予以及时解决。

5、凡是发布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隐患或管理混乱而酿成重大或重大以上伤亡事故的,追究公司领导者的责任。

6、对于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者或其他有关人员,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干扰调查工作或者嫁祸于人的,利用职权隐瞒事故、虚报情况或故意拖延不报的,对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物将从重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十、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使用规程能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设备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扎实。

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设备本体发生异常现象,如运转不平稳,出现振动噪音,检测装置显示数据不正常等,立即报告班长。

4、维修人员应每天到各岗位检查设备和运行记录填写情况。

5、检修前的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人负责安全。

(2)检修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易燃、易爆的设备、管线等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委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合格,此项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对大修设备,检修工作就绪后,检修准备的车间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同检修车间与生产车间一起对检修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处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设施、工具、安装措施等,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后,方可施工。

6、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1)没有办理安全检修证不修(2)检修任务不明确(3)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4)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5)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6)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7)没有有效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8)腐蚀性和危险性物质未经处理不修(9)没有人监护不修(10)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7、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要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准守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改动和破坏设备的正常使用。

(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2、财务部负责对这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部门安全经费投入台账,并汇总到安全管理办公室。

4、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安全经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实行专款专用。

安全经费按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在以上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费用使用步骤:

1、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规定制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执行,由财务部进行专门帐户管理。

2、各部门编制安全投入计划汇总到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根据实际投入需要编制安全费用投入报告,经安全管理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安全管理办公室和财务部检查实施情况。

十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员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班组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安全员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 事故责任者。

4.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三、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1、在生产中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2、安全生产设施按照工业部设备标准化提供安全设施。

3、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1)、所有的机械、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做好登记、编号,建台帐工作。2)、所有机械均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3)、认真做好机械的管、用、养、修工作。

4)、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检测,未经检验的机械、工器具,不得使用,确保安全。

5)、行人和车辆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在厂内的速度按厂内的限速规定行驶,不超速、不占道,所载物品绑扎牢固,做到礼貌行车。

4、生产用电

1)、有专人管理生产用电,由专业人员从指定的电源点引接到生产配电柜,除此外,不准擅自乱接。

2)、生产配电箱采用标准化的配电箱。

3)、所有电动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并作重复接地。

十四、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防止二次污染保障措施

1.1、不准在车间焚烧垃圾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2、生活污水排入下水道,不随便乱流。1.3、妥善处理生产污水,未经处理不直接排放。1.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扬尘 1.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机械,应做降噪处理

2、材料现场防护措施

2.1、生产车间应远离易燃物品仓库,并不允许在现场堆放易燃物品。2.2、生产车间严禁烟火,必须有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2.3、严禁随地倾倒或向下水道倾倒油料

3、文明生产 3.1、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3.2、生产人员应戴口罩。

3.3、生产人员应避免接触溶剂,操作时应穿着工作服,戴手套和防护眼镜等。

3.4、严格限制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卫生许可浓度。

2.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篇二

《规章范本》规范了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问题, 同时也与时俱进地考虑了如何便利运输的问题。因此《规章范本》针对部分具有特殊条件的危险货物给予了特殊规定和限量或例外数量运输限制要求。

随着危险货物应用范围的扩大带来运输需求不断增长, 以及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 中国作为在世界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之一, 急需系统地研究国际上对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 从中梳理出可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的豁免规则, 使得危险货物在达到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又能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为此本文在分析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基础上, 提出了建立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安全评价体系的建议, 该运输豁免安全评价体系不仅能提高管理效率, 使得检验检疫部门更好地为出口危险货物企业做好技术服务, 而且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运输效益。这是一项有效建立技术贸易应对措施的举措, 必将为出口危险货物检验监管提供参考依据和实际应用指南。

1 分析研究的理论基础

危险货物是指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或物质, 并在联合国《规章范本》的危险品表列出并进行分类的。按其主要特征分为九大类。

危险货物的运输, 主要涉及到包装、托运、运输、装卸和存储等环节。出口危险货物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道路、铁路、海上和航空运输等。不同运输方式对运输安全要求不同, 如道路运输和海运相比, 就有明显的运输特点, 其运量小且运程相对较短。因此, 国际上针对不同运输方式也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规范。

豁免是指免除规定约束的许可。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是指某些符合特定条件的危险货物可免除危险货物运输的约束性规定, 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而不受相关规定 (如上述的技术规范) 限制。运输豁免的定义不同于“豁免可以运输”概念, 后者是指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极大, 本不可以运输, 但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才运行运输。

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规则:为使危险货物运输可豁免按普通货物运输而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统称为豁免规则。

2 国际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分类

为了对危险货物运输实现国际化管理, 国际组织制定了指导各种方式危险货物运输的系列国际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 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即: (1) 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国际规则, 如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及其附件《规章范本》和《试验和标准手册》, 《规章范本》是国际危险货物运输中首要考虑的强制性规则。 (2) 适用于单一方式的国际规则, 如以联合国规章范本为依据制定的单一运输方式的国际规则有:国际海事组织 (IMO) 制订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DG)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 制订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等。IMDG中对货物的分类也是按照9大类做规定, 根据海上运输特点, 在每一类危险货物明细表中, 对每一个品种的联合国编号、分类、特性、包装、积载、隔离等运输注意事项再做详细说明。相比第十六版的《规章范本》, IMDG增加了对“镍金属氢电池 (UN3496) ”的特殊规定[3]。 (3) 特殊种类的国际规则, 如国际原子能机构制订的《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这类规则, 国际铁路合作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在制订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文件中关于放射性物质运输要求时, 都会以此运输条例为基础, 具有一致性[4]。

综上所述, 各种单一的国际规则都会以联合国《规章范本》为依据进行制订的, 大部分规则都能与之达到协调统一。

3 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规则

《规章范本》是联合国为促进各国危险货物规则统一协调发展而制订的国际规范, 因此它能及时反映新物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国际法规, 标准的新变化。本文主要以《规章范本》为研究蓝本, 梳理出危险货物运输豁免中可遵守的相关豁免规则。

3.1 符合特殊规定的豁免

《规章范本》的第3.3章中给出了适用于某些物品或物质的特殊规定, 其中有62个条款直接提到了符合某条件, 则“不受规章限制”, 并分别从运输方式、体积/重量、货物特性、包装方式等列出了特殊条件, 这些条款涉及到了280多个UN编码。

由于规章范本列出的属于豁免的条款涉及了近300个UN编码, 如特殊规定223, 是涉及到了200多种UN编码。另外, 《规章范本》第2.2.2.3, 第2.2.2.4中所含第2.2项气体, 第2.6.3.2.3, 第2.6.3.3.1, 第2.6.3.5.3等条款都规定了满足一定特性的货物不受本规章限制。值得一提的是, 由于部分编码的货物涉及需满足多个特殊规定, 如UN1977, UN3065, UN3090等。这些编码对应的危险货物在实际出口中涉及的HS编码货物远远超过了300种。

3.2 有限和例外数量豁免

针对较小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 《规章范本》除了对危险货物或物品的危险类别、包装要求等进行规定外, 还对每个适用条目的内包装及包件进行了量化规定, 即有限数量规定。有限数量的规定可使某些危险性较小的危险货物, 在规定的包装和限量范围内可免除或部分免除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用有限数量运输主要注意三个方面的要求[5]:组合包件的总毛重不得超过30千克或压缩包装托盘包件总毛重不得超过20千克;标记要求;隔离要求。

例外数量是联合国《规章范本》 (第十五版) 引入的危险货物运输有条件豁免规定, 从而使得某些危险性小的且数量非常少的货物免除了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如“旅行用安全火柴 (UN1944) ”, “酒精饮料, 按体积含酒精 (24%—70%) (UN3065) ”, “液态萃取香料 (UN1169) ”等。

例外数量豁免的清单是基于航空运输20年无事故的经验而得到的, 例外数量的豁免程度会大于有限数量规定, 但例外数量的限制数量、包装要求及培训均比有限数量严格[6]。

4 我国出口危险货物运输现状及对策

4.1 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现状分析

随着危险货物贸易量的提高, 我国各行业部门都十分重视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如积极加入国际组织, 成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国际海事组织等的正式成员国, 在参与国际活动中学习国际先进经验, 引进国际规范。20世纪80年代起, 我国将国际规范以国家标准逐步引入我国[7], 虽然我国在危险货物运输豁免方面开展的实际工作还不如国外, 可喜的是, 我国在对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上的制定正逐步向国际接轨, 2012年国家标准发布了两个关于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的国家标准即GB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和GB28644.2-2012《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这是我国危险货物豁免规则的一大进步, 改变了我国一直没有运输豁免标准的现状。

虽然我国的危险货物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着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对危险货物的运输监管出台了相关规定, 鉴于危险货物的特性, 管理制度从严不松懈, 但有些管理者出于对法规规范的模糊认识, 采取一刀切或仅根据一般常识的判断, 简单地将所有危险货物按照危险物品来运输, 不考虑危险货物的特性及实际数量等条件。如:电动摩托车按危险货物运输, 带有乒乓球的体育器材按危险货物运输等等, 给企业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负担。

另一方面, 企业对该危险品管理政策不了解, 为了降低运输和仓储成本, 瞒报货物名称或以换包装形式蒙混管理部门的检查, 也使得危险货物的运输存在潜在的危险。

为了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效率, 便利企业出口危险货物, 很有必要建立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的安全评价体系。

4.2 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的安全评价体系

由于适合特殊规定运输豁免的危险货物涉及近300个UN编码, 因此实验室应首先有的放矢地选择大宗商品建立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等标准法规的技术评价规范, 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其运输豁免安全评价体系。

4.2.1 UN编码和种类表的对应。

由于《规章范本》中的UN编码和进出口HS编码没有对应的关系, 使得口岸监管工作无法快速反应处理。因此本文在对UN编码和国际贸易商品种类表 (HS编码) 进行研究对比后, 提出了在UN编码和HS编码之间建立链接关系, 并找到其相对应的出口商品种类, 如表1所示部分货物出口贸易情况。这种对应关系的建立将为管理部门监管提供抓手, 为实验室检测提供方向。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涂料溶液在出口商品中有多种不同名称的商品, 都列入UN1139、UN1263、UN3066和UN3469管理, 在2010—2012年出口贸易中也属大宗商品, 并呈逐年递增趋势, 因此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大宗货物进行豁免条件评估,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单位:亿美元)

4.2.2 建立危险货物安全评价体系的工作程序。

建立危险货物安全评价体系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该体系涉及到企业、管理部门和实验室三者之间的互相配合。其中, 出口企业应建立诚信, 提供符合性声明。管理部门是政策制定者, 负责制定检验监管规范及作业指南。实验室是跟踪标准法规体系的先行者, 由于危险货物种类多, 特性复杂, 因此对其属性的鉴定离不开实验室的检测为技术支撑。

首先, 由出口企业或委托报检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提供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 其危险公示标签的编制应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的规定, 并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基本要素。

其次, 由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对需要抽/采样的货物严格按照采样方案要求进行抽/采样。必须注意的是所抽/采样的数量应满足危险特性项目的检测、留样要求。例如对危险化学品抽/采样, 一般情况下, 固体样品不少于100g, 液体样品不少于100ml, 其中自热物质应不少于1000g。对出口电池产品的抽样方案中需确定的要素包括电池的联合国UN编码及电化学体系、电池的系列划分及涵盖范围、样品数量及包装要求、加严抽样要求等。

再者, 实验室在受理申请人的资料和样品时, 应先进行资料的审核, 并确认样品数量和标称特性是否足够涵盖范围。实验室基于《规章范本》豁免规则及出口贸易数据的分析, 对不同商品建立不同的技术评价规范。实验室检测必须包括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或危险属性界定及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其检测结果作为管理部门出具货物检验证书和包装使用鉴定结果的依据。

4.2.3 建立危险货物安全评价体系的实践。

广东是我国电池出口大省, 2012年全国电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 东南沿海地区887家, 占66.89%, 其中广东省企业299家, 占22.55%。广东电池出口额约占全国电池出口额的40%。下面以锂电池的豁免评估为例, 概述锂电池的危险品运输豁免的安全评价体系及其成效。

按照联合国《规章范本》 (第17修订版) 归在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的电池有:

UN3480 (锂离子电池组包括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 包装类别:Ⅱ, 特殊规定:188、230、310、348, 有限数量:无, 包装规范:P903;UN3481 (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组) , 包装类别:Ⅱ, 特殊规定:188、230、348、360, 有限数量:无, 包装规范:P903。

锂离子电池组包括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若符合其188特殊规定, 则不受联合国《规章和范本》其它规定的限制, 可以按非危险货物实施运输包装。按照此规定, 对锂离子电池组的安全评价包括了:锂含量测定;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额定瓦特小时的确定;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 (ST/SG/AC.10/11/Rev.5/A-mend.1) 第38.3分类试验[8];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运输包装件的防短路保护检查和包装属性的评价。

近三年, 在实验室进行的锂电池危险属性界定情况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 有大部分的出口锂离子电池能够符合《规章范本》的188特殊规定, 从而获得了运输豁免的许可, 为企业节约了出口成本。但也有部分批次存在着运输危险性, 必须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运输。因此针对第三章中梳理的豁免规则, 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的安全评价体系, 是符合技术把关、服务企业的质量发展纲要。

5 结论

(1) 建立基于规章范本的危险货物运输豁免安全评价体系研究, 需要分析国内外危险货物运输的现状, 整理归纳基于规章范本的危险货物运输豁免安全评价管理法规及标准体系, 并结合管理实际, 指出目前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安全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总体对策。

(2) 在分析国际运输规则的基础上, 建立中国特色的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的安全评价体系, 是合理运用技术法规, 有效应对国际技术贸易壁垒的举措;是检验检疫主管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职责所在。

(3) 解决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问题, 就是解决如何做到安全性和危险豁免 (便利运输) 的统一, 即在最大程度上便利企业进行危险货物运输, 又按规范管理提高运输的安全性。

(4) 通过试验手段测试, 科学合理评价确定危险货物的包装属性鉴定, 既体现了技术把关的管理职能, 更体现了技术服务企业, 特别是服务于中小微企业, 是提高出口企业竞争力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5) 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的安全评价体系将使得出口危险货物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 并将与国际上的先进管理接轨, 也必将为建立我国技术贸易应对措施奠定基础。

摘要:通过对国际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体系的分析研究, 以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第十七版) 为蓝本梳理出可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的豁免规则。同时结合出口危险货物目前运输情况和贸易数据调查, 提出了建立出口危险货物运输豁免安全评价体系的意义, 即以实验室的技术手段为支撑, 合理利用运输豁免评价规范, 构建出口危险货物可实现运输豁免的技术性贸易应对措施, 从而为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提供指导及技术服务, 并为出口检验监管提供管理参考。

关键词:危险货物,运输,豁免规则,规章范本,安全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尹晋.气体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评价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12

[2]UNITED NATIONS.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Model Regulations (Seventeenth revised edition) [EB], (2011-07-01) [2013-4-22].http//www.unece.org/trans/

[3]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M].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 译.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0

[4]钱大琳, 罗江浩, 姜秀山, 等.国内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1:30-31

[5]UNITED NATIONS.Guiding Principl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N Model Regulations (Third version) [EB/OL], (2012-10-01) [2013-4-22].http//www.unece.org/trans/

[6]顾慧丽, 陈荣昌, 褚家成, 等.危险货物运输的“限量运输”与“例外运输”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10, 20 (5) :91-96

[7]沈小燕, 刘浩学, 严季.论建立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管理标准[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 2009, 9 (1) 104-108

3.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篇三

关键词:电力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24-0108-02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企业要建立起在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安全保障体系为基础、以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如果安全上出了问题,就意味着生存危机,发展更无从谈起。电力行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原因有三:一是电力生产较复杂;二是电力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国脉之所系;三是电力行业处于垄断地位,责任重大。安全大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双达标、创一流等措施的实行,极大地遏制了生产不安全行为。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人员责任性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还会发生,甚至有增无减,预防事故的发生、开创电力工业持续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仍然任重道远。

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电力企业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最根本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企业生命的基础和前提,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电力企业的安全工作将始终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环境,促进企业朝着安全、高效、和谐的方向发展。

2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每当事故发生,我们在事故通报、事故处理意见中看到的基本上是这样的文字:“各单位务必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作业人员、运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增强责任心,杜绝误操作事故,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反违章力度不够,对现场的违章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和稽查手段,致使违章现象屡禁不止”、“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对职工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抓得不细、不实,反映出领导的安全意识不强”、“事故暴露出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反映出安全监护不到位,反违章活动流于形式,未认真开展”等等。

从中不难看出,对于事故的原因,总结归纳为:第一,管理不严,制度未落实;第二,监督不力,稽查不到位;第三,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有章不循。针对原因,采用的对策是:①加强管理,做到严、细、实;②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識;③加强监督,制止违章。应该说,电力系统的各级领导对安全是非常重视的,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特别强调“管理”,认为安全管理缺陷是根本性的事故隐患,安全出差错,就是管理水平不高。

但人员责任性事故还是屡屡发生,有些事故是明显不该发生的,诸如走错间隔、强行解锁、不按规程操作等习惯性违章,为什么管理层的安全紧迫感和巨大压力总是传递不下去,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依然存在呢?究其原因,就是安全管理未达到真正的本质安全,未形成超前预防型为主体特征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当前各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期望达到的目标,预防型安全管理是现代科学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变“事故处理、事后防范”为“本质安全、超前预防”管理态势,才能使安全管理从安全思想到安全方法实现质的飞跃,真正走上“预防为主”的轨道。

3安全生产的监督

习惯性违章、人员责任性事故一旦发生,就必然涉及到监督问题。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构成,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对应于决策层的是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监察部;对应于管理层的是职能部门和基层的安全领导小组;对应于执行层的是生产班组;这三层就是“安全生产三级管理网”。有了安全管理,自然要有安全监督,于是就有了安全监察体系,具体的组织机构为:①局设安全监察部,其人员即是安全监察人员,安全部以搞安全管理工作为主,现场监督为辅,以不定期抽查为主要监督方式;②基层配一名专(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除了一些重点工程加强现场监察外,其它工程可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并抽出较多精力从事必要的安全管理工作;③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主要侧重现场监察。

从中可以看出,安全监督人员同时就是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生产班组,安全监督人员是安全管理人员,也是生产人员。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安全监督状况,即自己监督自己。对于自我监督的不可靠性,管理层也是有所警觉的,这就是“达标”、“创一流”、“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活动不断开展的重要原因。所有这些活动全是上面定出标准、细则,下面执行.再由上面来检查、验收。但由于安全检查只是发现已出现的问题,加上许多的安全检查往往都流于形式和应付,所以安全隐患往往被隐藏,可见这样的监督,成本非常高,收效却非常有限。因此,我们必须引入一种更为先进的,以风险管控为主要手段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4利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企业要建立全面的风险预防安全体系,实现根本的本质安全管理,就必须引入比传统安全管理模式更为先进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下称“安风体系”)。本质安全管理含有四个方面:人员本质安全、设备本质安全、环境本质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安风体系就是将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细分成了九个单元,见图1,通过把所有的工作的步骤分解,对所有的工序都进行评估打分,对风险值较高的风险制定措施管理和控制,真正体现“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理念。安风体系就是一个识别、研究和纠正与轻微事件、疾病和财产损害事件及未遂事件相关系统问题的过程,它可以预防严重事件和主要事件的发生,使企业形成自我检测、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

图1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单元和内容

5结束语

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是所有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将成为达到这一目标的先进手段,通过这先进的手段实现了从以往粗放型管理到集约型管理的转化,改进了我们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促进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Application the Safety in Production Risk Management System

to Raise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Safety Control Level

Dang Weijun

Abstract: Along with national economy’s fast development, living standards’ unceasing enhancement, the national electric power lacks the electricity condition to be day by day serious, suspends is day by day arduous in front of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or’s duty, therefore does well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safety in production and develops the very important function to the electric power profession survival, the article to applied the safety in production risk management system’s new management pattern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4.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篇四

范围:加工车间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一、劳动纪律

1. 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 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二、用电安全

1. 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 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 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 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 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 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 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进出厂区、车间。

8. 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 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 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 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 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 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 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 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 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 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 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 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 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 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 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5.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篇五

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二0一五年

一、总则

1、矿组织的每旬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技术员),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2、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元/人次处罚。

3、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检身人员50元,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工作籍。

4、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单位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规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的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职工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或未建立师徒合同,罚责任者50元。

8、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入井者罚款50元。

9、工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⑴脱岗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⑵在岗上或井下睡觉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⑶在岗上或井下打架斗欧者(取上限)。⑷在岗上打毛衣、打牌、看小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⑸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自找他人代岗者。⑹酒后上岗者。

⑺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者(要害工种取上限)。⑻作业人员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者。

10、损坏机电设备、通风设施、通讯设施、井下路标和各种安全设备设施者,除对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外,还执行100--200元的罚款,属于有意破坏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降级,情节严重者开除工作籍。

11、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不认真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者,罚款20元/人、次。

12、对敢于坚持安全生产、抵制“三违”的人和事进行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将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3、采煤、掘进等施工生产单位,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当安监员及业务部门人员提出整改而被拒绝或无故拖延,•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有权作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决定,每停头(面)整改一次,罚款100--1000元。

14、有关施工单位对于矿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落实的,视情节每次按100—1000元处罚,二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的,将按第一次的罚款金额加倍处罚。

二、掘进施工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的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辅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根锚感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 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8、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三、放炮及火工品管理

(一)采掘工作面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不进行支护的,严禁从事打眼工作,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米。

(二)无爆破证人员不准从事爆破工作,否则对无证上岗人员及安排其上岗的值班干部各罚款200元。

(三)放炮员不使用专用背具和雷管箱,而使炸药、雷管混装的,罚放炮员50元/次,对无专用背具和雷管箱的放炮员发放炸药的药库发放员,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四)采掘工作面无专用的炸药、雷管箱或毁坏未及时修理更换的,罚负责人100元;两箱齐全完好而放炮员没有上盖加锁或将炸药雷管混装入同一箱内,罚放炮员100元。

(五)未经允许从井下携带炸药出井者,除按治安管理规定处罚外,对偷盗者按所盗火工品原值的20倍罚款,罚被盗单位主要领导2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另外追究刑事责任。

(六)出现下列违章放炮情况之一者,均处以罚款:

1、未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均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瓦斯及进风情况)•的,罚瓦检员、班组长及放炮员各50元/次。放明炮、糊炮者,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由矿研究处理意见。

2、放炮不实行正向装药或不使用水炮泥的,罚放炮员50元/次;炮泥装填结构不合理的(未按从眼底往外:底药→引药→黄泥→水炮泥→黄泥填满眼),罚放炮员20元/次。3、掘进头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罚放炮员50元/次。4、放炮母线不挂在腰线位置或母线之间出现明接头、母线与雷管脚线之间不用绝缘胶布包扎的,罚放炮员50元/次;母线明接头罚放炮员50元/个。

5、放炮前未按规定发出警号或采掘工作面所有人员未达到指定地点就响炮的,罚放炮员100元/次,并追究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责任,同时追究放炮员的责任。

6、井下使用非放炮器放炮或同一工作面使用两台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的,罚放炮员和当班班长各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工作籍。

7、短母线放炮者,每少1m罚放炮员5元。

8、毫秒雷管煤巷头按串联之外的其他方式联接的,罚责任者30元/次。

9、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或非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的,罚责任者30元/次。

10、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罚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各50元/次。

11、炸药箱放置位置不当或装配引药未避开电气设备的,罚班组长、放炮员各30元/次。

12、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罚打眼工、放炮员50元/人次。

13、在井下擅自拆装放炮器或用放炮方法检查母线故障、放炮器故障者,罚责任者50元/次,并追究瓦斯检查员的责任。

14、使用非专用木、竹质炮棍或用力冲击捣实药卷的,罚装药者10元/孔。

15、当班放炮完毕,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退还药库消帐或转交下一班放炮员并记录清楚者,罚当班放炮员50元/次;炸药库保管员不认真清点消帐的,罚保管员30元/次,拒绝回收的罚药库保管员100元/次,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16、炸药雷管及其他设备未移至安全地点就放炮的,罚放炮员100元/次。

17、工作面停风或风量不足时放炮的,罚瓦检员、班长及放炮员各100元/次。

18、炮未放响,班(组)长、瓦检员和放炮员必须待足30分钟后同时巡视工作面进行检查,•否则罚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各50元。

(七)处理瞎炮时,有下列违章行为的,处以罚款:

1、无专人(班组长)指挥处理瞎炮的,罚班组长30元/次,罚擅自处理者20元/次。

2、用手镐等工具挖或硬拽瞎炮雷管脚线的,罚班组长及操作者各50元/次。

3、在瞎眼上用打眼的方法掏出药卷或雷管的,罚责任者50元/次。

4、用高压风力吹瞎眼或残眼内的炸药雷管的,罚责任者40元/次。

5、瞎炮未处理完毕,在有瞎炮的地点附近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工作或围观的,罚违章者20元/人次。

6、当班处理瞎炮未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的班长和放炮员交待清楚的,罚责任者50元。

(八)销毁失效的炸药雷管无专门措施或不按措施落实的,罚责任者50元/次。

(九)地面、井下用车辆运输炸药雷管无专人押送者,罚物资供应部负责人或经警队长50元/次。

四、“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因巷道布置不合理,造成不必要串联通风,罚通风主要负责人100元,技术负责人50元;并采取措施,尽量杜绝串联通风。

2、系统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罚通风负责人100元,技术负责人50元,并责令立即制定措施对系统风量调整,做到以风定产。

3、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时,无总工程师批准的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总工程师批准的通风系统调整和改变方案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00元,并且追究责任给予处分。

4、未经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擅停主扇运转者,罚有关责任人300元,对主要责任按“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一条执行。

5、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无局部通风设计者,罚编制和审批人员各50元。

6、局扇不按规定上架或吊挂,未安消音器和过渡铁风筒的,罚安装单位行政、技术负责人各100元;通风工区不予监督而使局扇投入运转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

7、局扇未落实人员看管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

8、在有风筒处进行施工不采取保护措施而影响掘进头正常通风的,罚施工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50元,当班施工人员20元/人,并包赔被影响掘进头施工人员工资。

9、巷道贯通前,无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并按重大事故追究。

10、巷道维修或老巷回收没有制定落实通风措施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30元。

11、供风地点风筒口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者,罚当班负责延接风筒负责人每超1m罚20元。

12、凡发生局扇吸循环风的,罚通风工区500元,负责人150元,技术主管100元,其余250元由测风员及当班瓦检员承担。

13、风筒有一处破口漏风罚责任者30元,有一环没吊或一处不平直罚责任者5元,以此类推。

14、在通风巷道内堆放物料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者,罚堆放者50元;测风站前后20m内堆放杂物者罚堆放者30元。

15、随意打开风门不立即关闭或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导致风流短路罚责任者100元,罚看风门工50元。

16、被损坏的通风设施不及时修复,造成风流失控者,罚通风负责人150元,技术负责人100元,并且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7、推车过风门时用车直接撞开风门的,罚责任者50元/人,罚看风门工30元。

18、损坏通风设施者除按该设施原值的两倍进行赔偿外,对主要责任者降一档工资,直至开除矿籍。

19、利用扩散方式通风距离超过6m者,罚责任者30元。20、无计划停电造成主扇或局扇停风影响安全者,罚责任者50元;导致无计划排放瓦斯的,对责任者罚200元,并另行追究责任,特殊情况系统停电除外。

21、挤压、撕裂、断开风筒或擅自将迎头风筒摘下者,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2、主扇或局扇停风后,井下任何地点风流未恢复正常且未证实瓦斯浓度在1%以下即擅自送电者,•除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外另行严肃追查处理。

23、测风员不按规定及时测风或填写测风牌板者,罚测风员15元/天。

(二)瓦斯管理有下列情况者,执行罚款:

1、瓦斯检员漏检、假检或不及时填写牌板及手册者,罚100元/天,情节严重给予降级直至开除。

2、井下作业地点停电停风或瓦斯超限,不果断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或不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者,•罚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50元,瓦检员不汇报、不撤人工作失职给予降级直至开除。

3、超过6m的盲巷不及时处理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30元;

4、除瓦检员进入栅栏内检查瓦斯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的,罚责任者30元;

5、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报警断电仪探头不及时检查校正,造成指示偏差时,罚责任者50元/台件;

6、瓦斯日报表不及时送交矿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的,罚责任者20元/次;

7、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落山角)瓦斯超限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者,罚责任者50元/次;

8、老巷、盲巷或采掘工作面回收完毕不及时封闭者,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20元。

9、瓦斯抽放系统漏气不及时处理或管内存水不及时排放者罚责任者50元/处。

(三)排放瓦斯无专门措施或措施不按要求编制审批以及不按措施规定排放者,属严重违章,须从重追查处罚,直至开除工作籍。

(四)局扇及其启动设备安设不合理,造成循环风、串联风的,罚责任者100元。(五)采掘工作面正常开工,没有及时安装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或甩开两闭锁不用者,属严重违章,严肃追查从重处罚。断电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每拖延一个班,罚款500—5000元,依此类推。

(六)损坏安全监测设备的,除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外,按“一通三防”十项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或闭锁装置不灵敏可靠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七)防尘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不用的,罚责任者50元。2、煤尘堆积不及时清扫,罚责任者50元。

3、采掘工作面无防尘水或水量不足,不积极组织解决的,罚责任者50元。

4、运输机巷道的转载点以及其他所有安设防尘管路的巷道未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和防尘三通闸阀者,每少一个罚责任单位30元。

5、测尘员不及时测尘或报送测尘报表者,罚15元/次。6、采煤机、掘进机无水割煤(岩)罚责任者100元/次,正常出煤时回风巷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掘进头放炮时其回风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运输机巷道出煤(矸)时转载点喷雾不正常开启(稀煤除外)罚责任者20元/组。

(八)构筑通风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采面结束后一个月内有关单位不及时回收完毕而影响采空区封闭的,罚责任单位有关责任者100--200元。

2、密闭周边不进硬帮硬底,罚施工的班排长50元,其他施工人员30元/人。

3、通风工区无通风设施安装设计、质量验收记录,罚通风工区单项工程通风设施20元/项。

4、密闭等通风设施前后20m范围内杂物堆积不清理运出的,罚责任者50元。

5、封闭巷道或采空区时,未经有关矿领导认可,把设备、材料封闭在巷道内的,除按损失价值的两倍赔偿外,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根据情况进行追究)。

6、在使用巷道内或备用巷道内构筑风门、风墙等设施时,不设计和施工电缆管线孔的,罚责任者20元。

7、启封密闭和火区或在车辆过往频繁的巷道内构筑通风设施时,无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兑现措施者,罚责任者100元。

8、构建密闭时,不按设计安设测定密闭内气体的导管或留泄水孔等时,罚责任者20元。

9、对通风设施不建立台帐和牌板管理,罚通风工区技术负责人200元。

(九)井下防灭火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罚款:

1、井下主要运输机巷、机房、硐室及炸药库等要害场所无齐全完好的防灭火器材者,罚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处;不认真执行交接班而损坏或丢失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并罚款50元。2、井口房、通风机房和瓦斯泵房附近20m内严禁有烟火,其内不得用炉取暖,不得有明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否则对责任者降一档工资,开除矿籍处分。

4、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焊接工作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01》第223条的规定,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5、井下严禁存放可燃性油脂和乱丢用过的棉纱、布头等物,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下,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6、井下火区封闭后,通风区和救护队要经常检查火区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并取样化验,建立台帐,否则,罚责任者20元/处。

7、井下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否则,罚责任者50元。

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井下电气设备的过流保险大于规定值时,按失爆性质予以罚款。

10、每月井下由通风牵头,地面由保卫科组织一次防火工作检查,不组织者罚50元/次,不参加者50元/次。

1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者,罚责任者50元/次。(十)井下路标牌板管理中出现如下情况时予以处罚:

1、井下的岔道口都必须设置路标,写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到地面安全出口的方向,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20元/处。2、涂抹路标或破坏牌板者,对责任者降一档工资的处分。3、涂抹或破坏路标牌板的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处以罚款50元/次。

(十一)其它有关处罚按矿“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执行。

五、巷道维修

(一)巷道失修严重危及安全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维修加固的,由安全矿长牵头组织追查,对责任者处以至少100元罚款。

(二)独头巷道维修时,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棚修复顺序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三)其他参照采掘的规定执行。

二、运输提升

1、电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或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30元。

2、无电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电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电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2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出硐口、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2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 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款1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50—2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1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打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绞车无护板,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1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者5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措施规定的,不管造成事故与否,罚挂钩工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出工作籍。

1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50元/个。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天轮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单位50元/个。

16、装车超高、超宽的,罚责任单位20元/车。

17、提升绞车的各类保护装置不完备、不可靠者,严禁开车使用,并罚责任单位50元。

18、绞车使用中或矿车在半道而司机擅自脱离岗位的,罚绞车司机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查处理。

19、小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规定或钢丝绳严重扭曲变形以及垛绳处连接固定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0、绞车滚筒上最后剩余的钢丝绳缠绕数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罚操作绞车者30元。

21、绞车司机在开车前没有事先检查绞车零部件齐全完好情况的,罚司机20元。

六、对管理人员的处罚

(一)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报矿 处理。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

(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业务部门主管,因自己或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罚30元/次,对造成一般事故的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在井下发现“三违”现象及人员,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站执行,•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100元/次。

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

10、每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工程部签发开工合格证方可开工。工程部不组织,罚1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档工资。

11、安全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分管矿长罚100元。

(三)生产、辅助工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发现一次罚50元;由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级工资。

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处理。不落实处理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3、深入井下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自己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编制在安全上要有针对性,并做到字迹清晰、•图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须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措施严禁安排开工。对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的职工,严禁安排参与施工。否则,对责任者罚50元/次,“规程、措施”签字依据,及时送一份到安全技术科,否则,每份罚20元,并限期送达。

6、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领导责任。

7、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现场移交下一班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业务科室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50元/次。

8、安排无证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工作的罚50元/次。

9、负责人对调入本区(队)实习期未满的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订的,罚负责人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七、附

(一)发生本细则未列举的“三违”现象或危及安全生产的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本细则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罚,涉及法律犯罪的“三违”行为由上级或司法部门根据法律裁决。

(二)凡因“三违”罚款无法落实到人头的,罚款金额落实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头,勿推诿、扯皮。

(三)特殊情况或情节严重的“三违”人员对其处罚意见应根据当时情况来追查,由矿领导研究决定。

(四)机电设备、运输方面的处罚按《〈矿机电运输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五)奖励

1、施工单位当月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单位奖励200—2000元。

2、发生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3、抢救事故有功人员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4、在安全技术管理、安全设施、安全装备方面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给予个人奖励200—2000元。

5、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给予个人奖励50—500元。

6、抓获破坏或盗窃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器械、工具等嫌疑人或举报属实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7、施工单位对于矿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能按时整改并能及时完成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给予单位适当奖励。

(六)本细则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6.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篇六

一、目的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货物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XXXXXXXXX下属所有库房及仓储地点

三、管理规定

1.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库房物流组长,对仓库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

2.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储存货物的品类、材料、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新员工上岗,必须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3.仓储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包括仓库院内)。商品入库前认真检查货物,以防带入火源。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上架储存,货架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5.货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物品包装应当牢固、密封,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出现。

6.仓库的电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库房内敷设的电线,须使用不燃材料保护,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关闸断电,库内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白炽灯不得超过60W,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家用电器。

8.仓库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由库房组长每月1号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9.经常性在早会或日常工作中提醒大家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离开现场。

7.都市生活范本 篇七

项目名称 佘山的梦想

项目面积350㎡

主要材料 香草米黄大理石,香格里拉地板

设计/ 萧爱彬

设计师解析

项目位于上海佘山,地处繁华的都市之中,难免有几分嘈杂,但设计师灵活的运用小区园林植被茂密的优势将空间打造的时尚而宁静。本案中设计师并没有一味的强求“隐世”氛围的营造,而是积极的探索都市现代生活的空间模式,将空间的地理位置、周遭环境统一起来考虑,所以在此案中有着积极乐观的生活情趣,让业主在生活中品味都市节奏。

此案为别墅结构户型,设计师在布局上以楼层为界限划分出生活、会客等不同的生活的空间模式。在首层的设计布局上设计师以通、敞、明快为主旨,隐喻的将空间划分开来,但视觉上仍能做到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优越的地理位置及采光条件,让空间中的大部分地方都能得到极好的自然光线,但是在区分功能空间的时候,有些空间不大适合太多的光线介入,硕大的落地窗有时候会成为不安定的心理暗示,所以设计师综合考虑之后将“帘”引入其中,利用帘子的柔软带来心理抚慰加深空间的生活韵味。

此案中每个空间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和思想,每个空间都不止一项用途,利用厚实的帘子推拉间可以随意组装、组合。客厅空间位于门厅侧,将书房和客厅的概念整合起来,在提升空使用率的前提下更能把握业主对于生活热爱的心态。吧台、琴房处有一道连同外界的玻璃门,设计师在处理空间的时候,将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心理上也是一种生活导向,让室内外空间联通一处,以此拔高项目的生活品味。

成列装饰方面设计师选取大量的艺术画作来填充空间,让空间增添艺术美感。然而每一个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虽然设计师想通过画作来达到与假象业主在空间之中的交流,但大幅的艺术作品往往会占据空间的主导,成为视觉的中心,从而导致观众忽略空间设计的意义。

透视空间:在首层空间的规划上,设计师将餐厅设置与楼梯口,比邻吧台与琴房。

吧台:吧台的情趣灯饰,神色帘子,让空间美轮美奂。

餐厅:餐厅的大气设计辐射周边的其它空间,在围绕餐厅的布局上,设计师以不同材质的地板进行隐喻区分。

过道:此案中的过道部分,设计师用艺术画作进行装点,让过道空间在建筑美感体现艺术之美。

会客:会客厅的大型艺术画成为空间视觉集中点,高雅的皮质沙发溶于浅色系的空间中,增添空间的厚重感。

客厅:客厅空间的处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家居生活中的舒适要求,一个是在功能上的兼容性宝书房概念囊括进来,让空进更加丰富。

客厅电视墙:电视墙的处理手法时尚现代,将电视墙镶嵌在书架之中,家中文化、家居感。

客厅书架:书架位于客厅的整个墙面上,一电视墙为中线分两边而立,整洁大气更添书卷气。

琴房:琴房与吧台隶属与同一关系的空间之中,设置花园入口增添空间生活感。

洗手间:洗手间的处理简单大气,以常规手法彰显不同的生活品味。

萧爱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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