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2024-09-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通用12篇)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篇一

友谊农场四分场设施蔬菜基地电力工程建设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河南省友谊农场

乙方(施工单位):泛区供电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友谊农场设施蔬菜基地供电设施建设用电工程变压器安装、地理线路埔设施工、棚内线路架设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友谊农场设施蔬菜基地供电项目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友谊农场四分场(设施蔬菜园区)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工料全包。

2、工程内容: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为设施蔬菜基地供电项目用电工程架设用电线路,主要包括架空线路、地理线路埔设、采购和安装100KVA变压器一台、低压二合一配电柜二面等相关配套设施,并负责办理相应的供用电手续,直至当地供电局检测、验收合格。满足甲方农业生产和机井用电需求。(详见工程造价预结算书所列项目)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时间: 2011 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

(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政府安全部门及电力系统要求统一停产整顿时,乙方工期可以顺延。

四、图纸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图纸资料,本合同缔结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线路施工图2套,其中施工现场图1套。

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3、工程预算书 1 份。

五、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严格按照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

七、工程价款

以上一台100KVA变压器及配电安装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 289000元整)。含正规发票。

八、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转账(合同签定后 3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拾万元整;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后付清余款)

2、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该工程所涉及的青苗赔偿费用。

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

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

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按甲方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两套,并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亮证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3、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安全,并全面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臵安装工程2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全责,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其他

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篇二

电力供应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不仅社会生产离不开电力供应, 百姓生活也同样需要电力保障。必须加强电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特别是要提高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这不仅有利于电力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 更有利于电力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1.1 电力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工期长、技术含量高和投资额大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特点, 电力施工合同通常会有较长的生命周期, 易受外界客观环境的影响。特别对于施工合同实际管理而言周期较长, 具有较大跨度, 潜在的合同风险不容忽视。通常电力工程的施工项目投资高、技术上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实现经济效益。由于电力工程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电力施工企业同一个项目就要与不同的主体签订不同的合同, 有时甚至是“合同群”, 不同的合同内容和注意事项又是不相同, 所以加强合同管理不仅是可以提升施工质量, 更有利于减少因合同执行不当造成的损失, 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收益[1]。

1.2 电力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难点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 合同管理相关工作最主要的难点表现在:

1) 由于电力施工企业较多, 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建设单位 (业主) 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一些业主不打算更好的履行义务, 意图将工程风险转嫁的事情时有发生, 成为电力施工合同在执行以及施工过程中争议最为集中的问题。甚至合同双方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规避相关检查, 通常会采用补充条款以及私自签订合同的方法, 此种行为的实质是改变了中标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极易造成行为不受约束以及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实践工作中甚至会出现工程招标管理与施工合同脱节的问题, 由于电力施工企业各个项目组以及部门分管不同的事务, 中标以后项目部门经理只能收到中标文件, 对相关情况不够了解, 导致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管理出现漏洞, 不利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2) 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 合同主体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加之施工企业的疏忽, 无法及时发现合同问题, 并对其加以修正。当一些业主的工程审批手续没有批复通过时, 电力施工企业就迫于压力进场施工, 使得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风险大大增加, 工程未经审批通过前, 项目运作资金施工单位不能取得, 必须不断予以垫资, 直至业主正式收到批复, 施工单位由此会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施工正式获得批复前, 如果工程出现停工, 施工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同时还要承担不可预见的风险。

2 电力施工合同中潜在的风险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合同主体存在资格方面的瑕疵

电力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长, 公司内外客观环境都会变化, 合同相关主体出现资格方面瑕疵的可能性增大;工程由于审批问题, 会导致电力施工企业更多的承受资金方面的压力和风险。

2.2 合同中相关计价方式存在风险

若以计价方式实施分类, 施工合同分为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就总价合同而言主要分为可调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工程量估算的单价合同是单价合同的主要类型;成本加奖罚合同和百分比酬金合同等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类型[2]。

2.3 因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所产生的风险

电力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以及较差的议价能力, 缺乏合同解释的话语权, 导致当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有不同解读的时候, 往往电力施工企业会承担不利结果。

2.4 合同条款不公平带来的风险

一般而言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实际起到了减少业主风险的作用, 部分条款显失公平。电力施工企业由于议价能力较差, 导致合同会出现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 如承包人不得因窝工造成损失而对合同价进行调整, 这样的条款有违合同法规定。

2.5 工程款没有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通常大型电力工程资金到位率较高, 资金落实情况好;但在少数小型技术改造工程中资金落实会出现一些问题。

3 风险控制措施

电力施工企业应该准确及时的对项目审批情况予以掌握, 防范因工程项目未获审批所造成的风险。还有对建设资金实际流向有所了解, 防范相关漏洞的出现。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 避免提前进场等现象的发生。与业主加强沟通, 减少相关风险, 减少电力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3]。在签订施工合同时, 电力施工企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 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合同相关必须细化, 对于工程付款方式、以及工程计价方式和纠纷解决等, 重要条款必须用语精炼, 意思表示清晰。

由于电力施工企业过去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合同管理工作, 才能减少纠纷和损失,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1 合同管理要实现标准化以及制度化和规范化

电力施工企业要从实践角度出发,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各项流程, 严肃合同管理规程。

3.2 提升全员法律意识

电力施工企业要对包括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和合同履行以及合同清理所有环节制定详尽的规定,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有效控制风险。

3.3 要实现全过程的合同管理

电力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都要以合同为基础, 实现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地全过程化, 各相关部门要在合同签订后在管理人员间实施合同交底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全面深入的了解合同各项内容, 及时防范合同风险或者采用有效补救措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要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对于合同执行的实际影响, 及时调整好相关方案, 保证顺利进行施工。在综合改进中提升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摘要:通过分析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指明了现阶段存在的合同风险, 提出了具体对策和措施, 以期提高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关键词:合同管理,电力施工企业,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陈劲鹏.探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 2011 (24) :223.

[2]王丹.浅析电力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与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4 (21) :155-156.

3.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电力 施工 合同 管理

1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①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③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处理好各方关系极为重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④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2 电力企业施工管理难点

2.1 合同文本不规范 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往往具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2 “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所谓“口头协议”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协定,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2.3 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

2.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3 问题的解决措施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中,既有宏观控制的问题,也有微观管理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因此,作为承包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3.1 提高合同认识 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3.2 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折;四是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3 加强索赔意识 开展索赔工作索赔是承包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3.4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 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放弃招、投标中的造价相关条款,重新编制施工预算,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

3.5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工程担保制度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4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越来越受到电建企业的重视。合同管理涉及企业全面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本文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特点,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别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角度,分析目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在分析基础上逐一提出解决问题的粗浅对策。

参考文献:

[1]叶华林等.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施工企业管理.2003.

[2]李国凡.浅谈合同管理[J].内蒙古水利.2006.

[3]吴洪明.浅谈建设项目中的施工索赔[J].新疆电力.2005.

[4]李永胜.现阶段电力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J].山西电力.2005.

[5]黄剑文,马建梅.试析施工索赔策略[J].建筑经济,2003.

[6]叶华林,徐迎.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3.

4.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篇四

甲方:XX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1.1工程名称:XXXX新增箱变及低压配电工程

工程内容:从甲方用电产权分界点(中华大街路东)到入电表箱前的全部配电工程及材料设备(线接电表箱内),验收送电。

1.2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天

1.3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叁万元整

¥:元(不含税)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

2.1合同语言:汉语

2.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办理工作场地的租用及许可改造手续,使之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遗留问题。

3.2将施工所需用水,用点接至工作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修改) 篇五

施 工 合 同

甲方: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电业局电气安装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甲方:本溪 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沈 电气安装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所新建工程

2、工程地点: 市 方公司

3、工程内容:66KV变电站、变电所的线路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范围: 乙方按工程审定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主体和附属工程的施工、生产准备、启动调试、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项目总承包(详见附件:6 电所新建工程承包项目表)。

6、签订地点:辽宁

二、合同工期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0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

以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安装工程为:85%,土建工程为75%。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4.1、工程总造价(含税):¥ 00.00元(大写:壹佰 元整)。工程造价依据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6 变电所新建工程预算书》。

4.2、付款方式:

4.2.1、首期付款40%:甲方在乙方施工设备及施工人员全部进场后,即首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款项合计¥ 元;

4.2.2、二次付款30%:甲方在乙方的工程进度完成50%时,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款项合计¥ 元;

4.2.3、工程验收款25%:甲方在乙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工程总造价的全额发票及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后,随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5%,款项合计¥ 元;

4.2.4、工程质保金5%: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半年后,在确认工程质量达标后,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

4.3、价格说明:本合同单价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合同生效后,本单价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而变化。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 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职责,如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验收,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质量的监督并及时处理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第二条 乙方代表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并且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安全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审核乙方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督促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等情况

3.2、提供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等施工依据,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3.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施工用地、停水、停电、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3.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3.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3.6、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保护工作,由于甲方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或被盗的由甲方负责。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负责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来组织材料供应和施工。

4.2、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图纸内的工程量,达到国家验收规 4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范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各道工序应按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做好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的工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4.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4、受托方应当以其公司自己的设备、技术等完成工作,不得另行将转包。受托方的施工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将继电保护等试验项目整定值移交甲方。工程竣工后竣工图纸必须与设备实际状况相符,并将随机图纸完整的移交甲方。

4.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6、工程在未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内工料尽场地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第六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负责组织供电等部门验收,乙方协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第三章 设计变更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如出现甲方图纸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图纸为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施工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加,必须以书面形式(附照片)及时汇报甲方;

7.2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因变更导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四章 质量保修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一年,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好,并承担费用。如乙方没有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利安排其他人员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争议、违约 第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违约

10.1乙方应确保工期,除因不可抗力、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按合同金额日千分之三向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每延误一天付款,须按合同金额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金,还须承担另一方为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必要的费用。

10.4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直接自未支付的款项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支付。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1.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11.2、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的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战争、台风、水灾、火灾、政府干预、封锁、禁运等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不可避免的事故。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发后半个月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须由有关政府权威机构签署。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13.2在工程移交生产、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3.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加盖公章)。

13.4《66K 变电所新建工程预算书》、66KV 变电所新建工程承包项目表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6.建设工程围墙施工合同2 篇六

名工

地合同

编发

施工协议书

称:

南门湖项目临时建筑设施工程

点:

南门湖项目内

号: 人:

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

人:

郭孝军

期:

2012年5月24日

建设单位:

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以下简称甲方)工程承包方:

郭孝军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工程名称:

南门湖工程临时建筑(围墙、地坪硬化、卫生间工程)

2、工程地点:

南门湖工程项目内。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围墙土方开挖,回填夯实;2)基础钢筋、砼浇筑;3)围墙砌筑、抹灰;4)地坪平整,排水沟挖方,砌筑;5)板房基础挖方;6)地坪硬化;7)卫生间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夯实;8)墙体砌筑、抹灰,贴砖;9)化粪池。

二、工作期限

开工时间:2012年

日。竣工时间:2012年

日。总日历工期

天。

三、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本工程的工程价款按综合单价进行计算。(不含税金)

2、综合单价见附表;

3、增加工程按双方协商单价现场代表签证进行增加工程量计价。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收方计价。

4、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围墙砌砖完成总工程量的1/3预付工程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正)。围墙砌体工程完工后预付工程款30000万元(大写;叁万元正)。卫生间排水沟工程完工后预付工程款30000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余款完工验收结算后15天内全部付清。

5、工程量计费结算方式:

1)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量验收。2)结算按验收合格工程实际收方量和约定单价计取。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临时用水和用电

2、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若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负责工程计量和审核。施工中如有工程量的增减,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认可。

4、支付乙方工程款。

5、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索赔。

6、审核、监管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人员劳务费领取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数量、质量和安全、进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负责返工。

2、自备施工机具(包括挖土石方的机械设备),保证工程需要。

3、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限改通知书后,必须限期整改

完毕。

4、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劳务报酬。

七、安全责任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八、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得向甲方索取劳务报酬。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按乙方应取得的工程款或劳务报酬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篇七

2013年7月1日,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2013-0201, 下称2013版施工合同) 正式施行。作为建设领域和建筑行业的每一位参与者, 都应认真学习2013版施工合同, 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协议书的第7条承诺, 要求承发包双方不签订黑白合同, 这也是新版示范文本对承发包双方所作的特别约定, 双方当事人对此都应引起高度关注。

2013版施工合同协议书所涉及的内容都是固定化的实质性约定, 是承发包双方合同签定及履行的最重要的权利义务, 也是新的行业交易习惯中的重要内容。协议书在原1999版施工合同基础上增加的第7条“承诺”规定:“a.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b.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c.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 在采用新版施工合同签定时, 双方互相承诺不再对本工程再次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其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黑白合同问题。

黑白合同问题在之前的合同签定中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也是司法实践中普遍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许多案件中当事人除了备案合同外还私下签订了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即我们常说的黑白合同, 或阴阳合同, 这成为一类难以解决的复杂司法问题。对此, 虽然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但司法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也就是说黑合同的效力很低, 在工程结算时黑白合同应以白合同为准, 即以备案合同为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黑白合同问题所做出的明确的处理原则。但是, 司法解释施行后, 黑白合同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抑止, 其重要原因是双方的合同中对此并无相应约定。因此, 2013版施工合同的协议书要求当事人所作的上述特别约定, 对于规范市场规范当事人的合同签约管理,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承包方、发包方都应建立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职能部门、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从这三个方面着手来加强施工合同的严格管理、以保证施工合同履约过程更顺畅, 更合理。同时要求每一位参与人员要有全员、全过程的资料管理意识, 即整理过程证据的意识, 以此适应新版合同中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

通过学习新版施工合同, 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 作者认为承包方、发包方在应对新版合同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对于临时修改或追加的部分一定要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并要有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这种及时做好现场签证的意识是双方依约索赔的的证据。把签证和索赔作为加强造价管理, 是降低成本和提高企业效益的最有效手段。

b.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记录制度和资料保管制度, 对于合同履行期间的技术交底、现场会议、设计变更、图纸管理、现场签证等都要设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注意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认可, 对于信息资料传送, 要有签收记录。

c.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明确项目负责人签证的权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量化考核制度, 使项目负责人在工作权限范围内发挥最大的效能作用。坚决杜绝项目中的该签不签、该赔不赔的情况出现。

d.由于新版施工合同中对索赔有严格的时效要求, 所以特别需要承发包当事人注意提出签证和索赔的期限和程序, 逾期提出将可能不予受理, 在有效时间内不提出会被认为放弃签证或索赔的权利。

e.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必须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交底。不同部门之间要互相交底, 对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关系都要进行交底, 这样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和管理, 对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合同内容也要进行交底, 其中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其他承诺等相关资料。不仅对于签定了的主合同要进行交底, 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 当出现补充材料、补充协议及其它签证行为的时候, 各相关部门人员之间也要开会互相交底。

f.承发包双方都应加强企业相关人员的证据意识和履约管理知识的培训,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合同的合理顺利履行

3)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的一系列保险也作出了新的规定。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条“工程保险”第2款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缴纳工伤保险费, 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这是根据全国人大修改后的《建筑法》第42条的规定新增的工程保险的险种。这项规定, 正是切实保证双方当事人人身权利的体现。在以后的工程实践中,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如施工企业未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语:

以上是作者在学习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过程中的几点学习体会, 借此希望能对大家的学习及工作起到帮助及指导作用, 并希望通过学习新版合同, 能够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 本文通过作者对2013版 (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分享学习好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项目实施过程的重要意义, 为建设领域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打好理论基础。

关键词: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加强,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8.探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八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履约时间长、施工项目多、工序相互交叉、影响因素多等特点。气候、交通、供水、供电、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的指令等都会造成合同履行的变化,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不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欠缺或不妥都会给建设方或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来进行。企业依据合同包含的各项指标,分解与落实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这就使得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1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義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目前工程建设缺乏所必须的法制观念,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承发包双方认为是多年的承发包关系,碍于面子,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法》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得到体现。

3.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价格的确定不合理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些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发包未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施工图拿到后,让一家施工单位编制一份施工图预算,然后在该预算价的基础上简单予以打折后便形成了工程合同价,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实际上未经过审核的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距甚远。

3.3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合同造价条款有失公平

因缺乏相应的造价专业人员,对于合同中的造价条款往往仅由承包方起草,这样通常会引起双方权益的不对等。例如,某工程合同中约定:“若工程发生变更,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费率优惠10%,减少部分按原投标价结算”。该条款的本意即是增加部分按高价,减少部分按低价,很明显的不平等条约。

3.4措词不准确或不够明确,理解上产生歧义

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不同。而合同中又未能做出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以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例如,某工程合同中有条款这样载明“本工程决算造价费率优惠10%。”此条款至少有三种理解,一是理解为工程总造价优惠10%;二是理解为按规定费率减去10%计算;三是理解为按规定费率乘以10%,按这三种理解得出的三种造价差距相当大。

3.5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变更签证记录不规范

工程变更签证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变更工程进行审批、签证后形成的文字材料。但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签证记录管理不规范。一是签证不及时,不是一单一签,变更工程量的签证不实。如某工程,联系单上均有建设、监理、施工方的签名及公章,注明“情况属实”、“经实地测量,数量如实”等字样,但审计人员在与联系单落款时间相差一段时间去实地勘察时,发现实测并不相符。二是签证记录上出现不合理的签证价格。按有关规定,工程变更签证记录,它所记录的是发生变更的工程的“量”,并非签证工程的“价”。在签证记录上出现价格签证是一种不合理现象。审计发现,有的签证量明显不合理,签证价格脱离市场,这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9.湿地公园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篇九

施工合同

甲方:**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良九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甲方将 **市小芝镇红杉林湿地公园电力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市小芝镇红杉林湿地公园电力工程

2、工程地点:**市小芝镇溪下村

3、工程内容和范围:_以设计图纸为准

4.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

5、质量等级:合格

6、双方同意本工程总价为 壹拾伍万贰仟捌佰陆拾元 整(¥152860.00元)。

二、施工进场条件和工期

1、施工进场条件

工程范围内如有地下设施,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出具处理意见。

2、工期:一个月。

三、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项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即三证齐全),并符合电力行业规范。

2、设备或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采购(包工包料形式)。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委派甲方代表。甲方确定 为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甲方责任,该代表应是本合同下经授权代表甲方的人。甲方代表有权代表甲方实施本合同,决定对双方工作进行协调的程序。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并确保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3、配合乙方协调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以便乙方顺利完成施工。

4、对接入电力系统的设备,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设备的试验合格证明。

5、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派乙方代表。乙方确定 虞玲波 为乙方代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乙方责任,该代表应是本合同下唯一经授权代表乙方的人。乙方代表应非常熟悉合同工程并有权代表乙方实施本合同。

2、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工程施工。

3、协调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

4、编制有关施工技术、作业计划、安全措施等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

5、属乙方安装调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

6、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和人员的安全,全力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造成的损害,确保工程结束后场地清洁。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施工维护工作期间一切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确保安全施工;如因甲方施工操作不当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竣工验收与保修

1、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6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

3、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八、工程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本工程合同价为壹拾伍万贰仟捌佰陆拾元 整(¥152860.00元),以实际结算价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导致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服务终止时,除本合同约定外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特殊约定

由甲方购买的设备、材料所引发的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购买的设备、材料所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本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

十二、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0.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十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 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 全包 。

2、工程内容:包括低压总表1块,安装低压线路至电缆分接箱至表箱电缆,安装低压户表塑料表箱,分户表 块。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时间: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正常用电。

2、工程开工条件:乙方按照用电需求完成施工,要求在 月 日前完成交付工作。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

(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施工工期顺延。

四、图纸资料

1、按照甲方委托乙方的设计以及图纸要求施工。

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五、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返工以及承担施工的相关费用。(具体详见《合同技术参数》)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图纸或委托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

3、工程质量: 合格工程 。

七、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包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八、工程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1、工程采用《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金额》年的定额及配套定额。

2、工程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款的50%,工程全部完工送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100%。

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提供乙方办理设备迁移所需的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

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

8、在设备未投入运行前,负责乙方已完成安装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因保卫不力造成设备偷窃,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50元/天支付甲方安保费用。

9、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迁移资料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

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服从甲方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且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8、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交接好相关事宜。

9、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一、安全施工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全设施,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障碍物清理,清除施工现场及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在 当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当 日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11.浅议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建设方而言,如何按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合同纠纷,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是当前发包方需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僧多粥少”的状况比较突出,低价中标然后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方采取消积怠工变相要求变更增加工程价款的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当务之急,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降低合同不完美的风险,减少乃至避免一些不必要工程赔偿,充分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的主动权,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三)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明确合同管理要求,细化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管理人员在招投标环节提前界入,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一些实质性条款,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的没有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虽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素质低或专业水平一般,将合同管理简单认为是一种事务性的工作,没有审核,或虽有审核但严谨性不够,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往往会给单位带来额外支出甚至引起诉讼。作为约束承、发包双方的行为施工合同如何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平、合理、可操作性是当前建设单位需深思并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改变过去轻合理管理的思想,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水平。

(三)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法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四)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合同双方平等。所谓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真实表示,因此合同的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遭到另一方的反对。近年来,由于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加上招投标体制还不够健全,时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一旦合同纠纷发生,通常表现施工单位强势索赔,而作为建设单位往往以妥协退让的方式满足施工方要求,以求工程按期竣工。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平时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违约证据的收集,作好签证,为有效反索赔提供保障。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索赔价款比较感冒,哪怕索赔理由确实成立且索赔依据充分,个别建设单位也希望以变更形式支付索赔价款,由于这种畸形建筑市场大环境导致承发包索赔意均不强,反映在大家对合同索赔条款的重视度不够,承发包更注重对方的合作态度,反映出来索赔成功否不取决于合同约定而取决于跟建设单位领导的关系的怪现象,甚至个别项目因此而发生建设单位领导因此而腐败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确索赔条件,实行索赔规范化,是当前合同管理关键。基于市场变化、地下条件的不确性,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既约束施工单位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建设管理水平。

三、结语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签约分析 篇十二

一、施工合同中价格条款签约存在问题

(一) 合同约定条文过于简单

合同约定条文过于简单, 特别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后, 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固定单价合同的条款约定不甚明确, 这些合同往往省略很多有关工程经济方面的详细约定, 特别是关于工程变更、纠纷处理方面的约定。如某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后, 于2009年9月签订承包合同, 为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量按实计算, 并有下列条款:“施工期间无论定额和取费标准及材料价格如何变化, 工程单项造价均不调整”。当期定额人工单价24、26、30元/工日, 市场民工工资60~90元/工日, 在施工单位的投标书中, 发现其人工数量如下:24元/工日计5万工, 26元/工日计15万工, 30元/工日计10万工。进入施工阶段, 人工价格大幅上涨, 而且由于甲方拆迁不到位, 致使施工方延期开工6个月, 至2011年5-6月份, 已完成合同价的80%, 此时市场民工工资已上涨至120~150元/工日。2011年10底施工单位以“市场人工价格猛涨导致严重亏损, 无力履约”为由, 向业主方提出书面合同索赔:要求补偿人工上涨价格。同时施工现场全面停止施工。

(二) 阴阳合同屡禁不止

建筑市场人员素质低下, 建筑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供求关系失衡、恶性竞争严重的局面造成了合同主体地位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 这是产生阴阳合同的根本原因。在招投标阶段,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随意增加苛刻条件, 有的合同首期进度款要在地下室结构完成后支付, 有的在中标后要求中标人让利或签订与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相违背的阴阳合同, 这些不良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如某工程合同为汽车配件厂房、办公楼、单身宿舍、员工楼和附属工程及室外道路等工程的建设, 建筑面积约为5.5万m2。后双方发生造价纠纷。纠纷处理时发现合同有两个版本:甲方提供的施工合同, 合同造价4680万元, 总价、单价均以本合同造价为准, 一次包死, 结算时不作调整, 合同承包范围在附件中含消防工程。乙方提供的施工合同, 经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造价3500万元, 合同范围未明确包含消防工程, 总价、单价均以本合同造价为准, 一次性包死, 结算时不作调整。资料中有乙方与某消防工程公司签订的该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没有甲方与任何公司签订的该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三) 合同价格条款履约率低, 信用保证体系缺失

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没有在实际工程合同的条款中真正体现, 致使出现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结算以审代拖等现象。承包人项目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公司与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严重脱节, 致使项目部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合同履约率低下, 不利于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企的不断深化, 许多企业也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在经营中的重要性, 但由于众多内在和外部因素, 使得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些力不从心, 在当前建设市场还不是十分完善的情况下, 合同主管部门应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 为建设各方创造一个良好的合同履约环境。

二、加强施工合同中价格条款管理及监管的措施

(一) 停工损失

建设工程实施时, 因业主原因停工是常有的现象, 经常反映在业主拆迁不到位, 项目专项审批没通过等。但在施工合同文本中却没有有关工程停工损失的条款, 而工程又在不间断的施工中, 施工单位要证明其停工时的人员、设备、周转材料的数量也是比较困难的, 所以, 大多数施工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停工索赔。因此需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停工损失的计算方式, 这样索赔将会比较容易。如某工程施工, 双方于2010年9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为一综合楼, 建筑面积15000㎡, 承包范围:主体结构、内外装饰。乙方2010年10月进行施工, 由于甲方未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于2011年2月停止施工。后双方发生结算纠纷。建议各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 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的计价条款的约定应明确详细, 并能够完整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图。

2. 长期停工的工程合同双方应签署

停工协议, 并及时办理停工损失签证, 工程停工应按规定办理移交和解除合同的手续。

3. 工程停工令签署前, 对于合同内造

价按合同约定, 合同外项目要约定计价方式, 停工、窝工的损失也需要约定计算方式。

(二) 风险约定

根据2008计价规范4.1.9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幅度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幅度范围。同时根据该条文的解释: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 各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应发布政策性调整, 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因此在约定合同风险时, 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对人工价格上涨的情况一般要与

国家政策保持一致, 如最低工资标准等, 以免造成民工工资的纠纷。

2. 对合同工期较长, 如一年以上, 合

同文本对于材料的涨价风险, 也要有明确的约定, 不要把以往不是问题的问题在特定的情况下成了大问题。因此, 如果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 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 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格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材料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 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方双方的利益, 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3. 建设方把所有风险完全转嫁给施工

方的倾向, 如有的合同要求施工方承担政策性风险, 实际上这样的合同只会引起施工方的敌意, 破坏双方合作的诚意, 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1) 施工方严重亏损, 无力履约; (2) 项目全面停工, 整体失败, 建设方血本无归, 建设方承担了100%的风险。相比之下, 建设方风险更大, 损失也更大。

在合同实施的前期, 施工方为业主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但建设方想把所有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施工方, 类似“生死”合同, 很不合理, 同时违背了风险公担原则。而在合同实施后期, 建设方由于工期等多方原因, 往往已成了弱者, 施工方从承接业务时的弱者已变成了强者。合同保护弱者, 但不偏袒弱者。因此签订一份严谨、规范的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三) 工程计量

根据2008计价规范3.1.2规定: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作为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时,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核实的义务, 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每个工程都会发生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这种变更不但改变工程量, 还会改变工程造价, 而合同文本中只有工程量变更的程序性条款, 却无计价方式条款。建设方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等项目在招标前一一明确, 避免产生歧义。其次,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要保持一致。

对于承包商而言, 如果招标报价范围小于承包范围, 其损失就难以估计。因此, 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说明, 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切记抛开图纸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 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2008计价规范4.5.3规定:工程计量时, 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 以及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四) 不可抗力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具体规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 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

国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是风, 雨、雪、洪灾、地震等自然灾难。至于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合同《通用条款》未明确, 实际工作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 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五) 合同条款履行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 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保证正确地履行合同, 就必须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严格的合同控制管理,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切实履行好合同条款。建设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目标就是圆满地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在合同具体实施单位和分承包商的具体工程活动中, 必须熟悉合同规定, 明确自己的责任, 用合同指导工程实施的工作。

(六) 各监管部门的管理及监管的措施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依照的法

律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各个主管部门的规章等,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其中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 但也有建设单位的问题, 特别是拖欠工程款。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求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时严格依法管理, 提高合同管理的能力。

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 配备合同专业

管理人员。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 加强合同履约的稽查, 同时建设工程当事人也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合同检查、报告制度, 保证合同管理到位, 维护双方的权益, 使用标准化的示范合同,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备案制度, 重点对施工合同中涉及价格签约的条款进行合理性备案。

3. 加快人才培养, 提高合同主体的法

律意识。合同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当不定期地开展一些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或合同管理的学术研讨会, 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法律意识强的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效果的监管。

4. 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全过程跟踪管

理。建议合同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相应的制度措施如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补救, 把规范化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1) 事前预防: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价格管理, 从源头上把好关。。

(2) 事中监控:加强合同价格条款的备案管理, 严格维护招投标成果。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 并且在合同实施阶段, 建议实行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制度, 尤其是对低价中标的工程项目, 更应进行全过程跟踪, 加强合同变更的监管, 铲除"阴阳合同"存活的土壤。

(3) 事后补救:建议建立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竣工结算文件要检查其审核的结算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内容, 是否有多余工程项目, 是否重复计算工程量等, 以真实体现工程实际造价, 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5. 推行与完善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机

制, 维护公正公平原则, 保障工程合同价格条款严格履行, 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 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 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 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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